第104节

00:00时,气温31℃,天气多云转阴。

白歌一行五人的突击小组进入丛林山地。两只幽灵般的犬影,五条身穿迷彩服,头戴凯芙拉作战盔的人影悄无声息地消失在树影之间。

解开牵引带的战歌和风翼一前一后,慢慢走在队伍最前面。

战歌喜欢黑夜。在黑夜中它总是能清楚地看见很多东西,树木,野兽,还有人类。战歌睁开淡褐色的眸子,视野内的景物渐渐清晰起来,丛林中弥漫着淡淡的晨雾,它行走在一片芦苇和灌木中,野草中支棱着红蓝相间的小花,花朵的花瓣像一个盘子似的展开,中间微微探出嫩黄的花蕊。战歌抽动着鼻子,它嗅到一股清香的淀粉味道,是从树林中纤细的桫椤上散发出来的。

潮湿的丛林闷热,散发着一股股特有的臭味,丛林中没有一条人工的路,白歌带着孙猛和段飞走在全队的前面,挥动砍刀砍倒挡路的植物,体力消耗很大。莫少华和狙击手李南生负责殿后。

战歌并没有觉得行走吃力,它从小出生在从林中,对丛林中的一切再熟悉不过,遇到荆棘,低身一钻就过去了,碰到岩石,看好落脚点轻轻一跃就翻过去了,它始终保持走在队伍的最前面。风翼紧紧跟着它的脚印,飞快地跃过每道障碍。

带队的白歌不时用指北针修正着方向,使他感到欣慰的是,小组每人除了按规定携带枪支和必要的弹药基数外,还背了一个盛满各类特种器材的背囊。他们在如此复杂的热带丛林地区,背负着沉重的装备连续行军几个小时,还能保持良好的体力,这不能不归功于多年来连队每天雷打不动的五公里越野,此时发挥了效用,老兵们都练出了超常体能。

两个小时后,白歌发现周围的丛林渐渐变成了原始次生林,灌木丛愈来愈稀疏,高大的树木不断出现在眼前,泥泞的山路上,树藤和杂草死死地纠缠在一起,队员们经常会被带着弯刺的野生藤条缠住腿脚。再向里走,进了一大片又浓又密的望天树林,白花花的月光竟然穿不透橡胶树的繁枝茂叶组成的恢恢天网,白歌仰起头,只能从密不透风的树叶缝隙里透出两完道微弱的白光束。林中的地面上到处是多年淤积的树叶,地面如同地毯似的柔软,每走一步,脚下便绽放出一朵奇臭无比的黑水花。

战歌跑在最前面,它灵巧地跳过几条盘亘错结在一起的巨大望天树根须,忽然站住,仰起头,两只耳朵如利剑般竖起,随后卧在了地上。“风翼”无声地跑到它身边,低头嗅了嗅,也卧下了。

跟在后面的白歌立刻向后面做出手势,全体队员立刻俯下身体。

莫少华凑到白歌身边问,“有地雷?犬卧下了。”

“应该是。”白歌说,“全体人员小心脚下。”

爆破组组长孙猛和白歌慢慢靠近战歌和“风翼”,孙猛戴着夜视镜,轻轻弯下腰,他用探雷针小心翼翼地一下一下刺向警犬们身前的泥土,才刺了几下,就探到了一颗地雷,他心里暗暗骂着,哪个狗日的埋的地雷?他熟练地拂开潮湿的泥土,一枚深绿色的带着锈迹的防步兵地雷如小荷露角一般出现在眼前。孙猛熟练地拆除了引线,把拆过的地雷扔到身后,将荧光粉撒在地上做好标记。

白歌在战歌的左侧也发现了一枚防步兵地雷,他卧倒在地上,擦擦额头上的汗水,把失去引信的地雷扔到一边,拍了拍战歌,示意它继续搜爆。

战歌低着脖子,一边嗅一边向前走去。“风翼”在距它两米远的地方忽然停下。

又是一颗地雷,白歌心里骂了声娘。

两只警犬引着队伍,逐渐向雷场深处前进。白歌和孙猛成了队伍的箭头,一边走一边排雷,一个小时以后,他们的身后已经开辟出一条用树枝和荧光粉做成标记的安全通道。

林子中间的一块空地上,小组人马略做休息,白歌给警犬们喂了几块牛肉,他低头看着电子表,凌晨三点半了。莫少花端着电子地图仪走了过来,“副队,已经快四点了,我们一个小时只走了200多米,按照现在的速度,天亮也赶不到目标。”

“还有一点,”坐在树下擦拭探雷针的孙猛补充说,“副队,咱们前进的方向似乎偏离了直线,渐渐成锐角了。”

白歌微微一笑,还没来得及说话,就听见身后的有人轻声哼了一下,回头一看,满脸伪装油彩的李南生正漫不经心地擦着88式7.62mm狙击步枪。这名老狙击手是上星期从陆军某特种大队调过来的,白歌听说他在原单位同领导不和,于是找了找关系一走了之,干脆脱了陆军军装换上武警的“橄榄绿”。

“你笑什么?”白歌心中一凛,试探性地问道。

“按照白队的角度,再走二百米,在夜色中我们就能看见著名的老山山脉,据我了解,北向南的方向上长年刮风,老山山脉上有一大片裸露的岩石层,纵深十几里,白副队长恐怕是想利用这条平坦结实的岩石层吧?”李南生不紧不慢地说完,又低下头继续擦枪。

“对,你说的没错。”白歌努力遏制住心中的惊讶之情,淡淡地问,“你怎么知道得这么详细?赵支队长把这条特殊的道路在行动前才告诉了我。”

李南生还是低着头,继续擦枪,仿佛没听到白歌的问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