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地
五月九日 凌晨三时十五分 摩蛾维尔
在摩蛾维尔镇入口迎接他们的,是一只给斩去头颅的公鸡。
它就挂在那个已生锈的“欢迎进入摩蛾维尔”路牌上。从断头处喷撒的血沿着路牌的木桩流下,在街灯映照下凝结成深褐色。附近的草地上落下许多公鸡挣扎脱落的乌黑羽毛。
里绘驾着车缓缓驶过那个路牌,感到一阵恶寒,也令她联想起从网络上查到关于这个小镇的历史:
摩蛾维尔位处路易斯安那州东南部,距纽奥尔良市八十三公里,是个人口不足五百人的偏远小镇。然而在两百多年前的法国人殖民时代,这里曾经拥有新大陆首屈一指的棉花田,其遗址仍荒弃留存至今……
一六六六年棉花田的非洲黑奴爆发暴乱,把园主迪·干提男爵全家及所有白种佣工共五十余人残杀,尸体扔入附近的穆努沼泽内。七日后殖民地军队进入平乱,把仍留在园内的奴隶全体处刑。
根据简短的资料记载,当军队进入时,黑奴男女们仍陷在杀人后的狂乱状态中,进行各种邪教仪式及淫乱杂交……
车子驶进了镇中心。越是深入摩蛾维尔,里绘越是有一种阴森的感觉。拜诺恩还睡在后座。她很想唤醒他——这时候她最需要的是找个人来谈话。可是她曾向尼克承诺过可以照顾自己。她强忍不安。
镇内那几条商店街一片死寂。绝大部分都关了灯,只有几家的门前亮着昏黄的灯泡。街上看不见半条人影。
——不要害怕,这是正常的……现在是凌晨时分啊……这里又不是什么大城市……
可是她越来越感到不对劲。就在公车站前,一辆空无一人的“灰狗”巴士斜斜停在那儿。好几片玻璃窗碎裂了。车厢里有灯光亮着,可是似乎无人理会。它就像被匆匆弃置在那儿一样。
还有那边的爵士酒吧,外头有三张露天的桌子,上面还放着未喝光的啤酒瓶和吃剩的汉堡……
——不要再看了!先找到落脚的地方再说……
从网络下载的摩蛾维尔镇内地图她早已记在脑里——反正也不过是那几条街道。她把轿车加速,朝着“棉花汽车旅馆”驶去。
沿路还是看不见一个人。更没有其他车子驶过。
她记得这条路会经过镇警局。她一边把着方向盘,一边留神看着。
看见了。
这是里绘生平第一次看见居然有关了灯的警局。窗户内漆黑一片。前门关闭着。
她不敢再想下去。脚掌猛踏加速器。
终于让她舒了一口气。那个闪动的霓虹招牌仍亮着。“棉花汽车旅馆”。
车子驶入旅馆内。停车场的空地上还是没有人,只停着一辆车子,是辆很漂亮的吉普车。车子看来很新,也就是说不属于这儿本地人。
——有其他的客人入住,看来这里还算正常吧……
里绘把轿车停在与吉普车相隔一个车位的地方。关闭引擎后,她大大呼了一口气。毕竟连续驾驶了好几小时——而且都是在灯光不足的午夜公路上。她感到很疲倦。
“尼克,起来。去房间再睡吧……”
她回头瞧向后座,这才发现拜诺恩早已不在。只有波波夫仍安详地躺在那儿,以一双瞳孔放大了的晶亮眼睛回看她。
里绘感觉头皮在发麻。自进入摩蛾维尔后累积起来的恐怖感,似乎要在这孤独时刻一起爆发——
“砰”地一声,轿车前头的引擎盖子被什么东西压上了,在这静得怕人的环境中特别响亮。
里绘无法按捺地尖叫,可是下一刻她却呆住。
压在车盖上的是个金发的女人。看不出是三十还是四十岁——因为一张脸全是浮肿和割伤。她俯伏在车盖上与里绘近距离对视——那是绝望的求助眼神。
她却发不出呼叫,因为她的嘴巴给塞入了一个公鸡头。
那女人突然痛苦地闭目,牙齿深深咬入那个鸡头,血水自嘴角淌下。她的身体剧烈地摇动起来,连车子也跟着一起晃动。
一个全身赤裸、壮硕的胸口满是纹身的金发男人正站在她身后,腰部以下朝着女人的后臀一记又一记地予以猛烈冲击。
里绘既害羞又慌乱。她不知道是该夺门而出还是把车子发动——
一只手掌急激地拍打她身旁的车窗,唬得她的身子几乎从座椅弹起来。接着出现的是另一张男人的脸。跟车前那个强暴者同样疯狂的神情,整张脸都因亢奋而充血。这个男人伸出腥红的长舌,在车窗上舔搅了一轮,遗下大片的涎渍,然后以充满狂暴欲望的眼神盯视里绘的脸,吃吃地狂笑。
接着是另一个、两个、三个……一个个同样作机车暴走族打扮的健硕白人在车子周围出现,从四面拍打车窗,还用靴子踢车身。轿车的摇动更加剧烈。
前面隔着挡风玻璃,那女人的脸扭曲着。
里绘拼命地拉着车门,不断摇头尖叫。
车子的摇动突然静止。
四周男人的嚎叫也停止了。
那个正在施暴的赤裸男人,不知何故已软瘫在地上。
车子四周的暴走族惶然抬头——
拜诺恩像一只大黑鸟般蹲伏在车顶上。
没有人看见他何时出现在那儿——正如没有人看见他再次跃起的动作。
第一个来得及反应的暴走族,仅仅只是伸手指向拜诺恩,还没来得及呼喊同伴,那条手臂已有五处同时骨折——包括那只伸长的食指骨节。呼喊变成了惨叫。
第二个转身逃跑。他的一把金色长发却给拜诺恩抓住。下一刻,那把头发已不属于他——连同发根的大片皮肤给硬生生撕下来。他抱头在地上翻滚,仿佛给无形的火焰烧灼着。
最后一人总算来得及拔出插在腰带上的左轮手枪。可是没有用。那条右臂根本使唤不了。他用力想伸直肘部,肘部却反而朝内弯曲。接着是手腕。
手枪变成对着他自己。枪口紧贴在太阳穴上。
拜诺恩的食指伸进手枪的扳机圈里。
他的眼瞳里有一股寒冰般的杀意。
“不要!”里绘打开车门呐喊。“尼克!不要杀人啊!”
“尼克”这个称呼像击在拜诺恩心脏的一记槌子。
扳机卡动。零点三八口径的子弹夹着烟与火自枪口喷射而出——
把那暴走族的右边耳朵打碎了。
手枪飞跌,落到十几呎以外。
听见那个暴走族的惨呼声,里绘这才按着胸前松了口气。她再定下神来时,发觉拜诺恩已脱下其中一个暴走族身上的皮夹克,裹在车前的女人身上,轻轻把她掺扶起来。
“尼克,你没有事吧?”
拜诺恩的面容有点古怪。似乎比未睡觉以前还要疲倦。眼皮浮肿,眼珠子充满血丝,下巴突出密密的须根。
可是他的诡异笑容令里绘更担心。
“我很好。”拜诺恩的眼眉高高扬起。“不,应该说,我从来没有像现在感觉那么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