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各怀鬼胎 第二节

“我好像听到了水声。”刘岂凡说。

“不是好像,是真的有水声,”姜米说,“难道是地下河倒灌了?”

“说不定,我们还是赶紧往地势高一点的地方转移吧。”冯斯说。

此时震动比先前要轻得多了,虽然脚底下还略微有一些震颤,也不过相当于飞机上的一点小颠簸。只是电力系统坏掉了,周围漆黑一片。冯斯伸出手,催动蠹痕,手上接二连三出现了三个微型野外用照明灯。

“啧啧,你这超能力还真好使!能变钱不?能变金子不?”姜米很是兴奋。

“你真是见钱眼开到不分时间场合……”冯斯瞪了她一眼,“我们现在被地震困到地下了好吗大姐!”

“朝闻钱夕死可矣!”姜米反瞪他一眼。

冯斯无奈地叹口气:“好吧。钱我试过,虽然看起来很像,但是通不过验钞机,不知道哪儿还有缺陷。金子可以变出一丁点,但贵重金属好像特别耗费力量,我变出金子之后晕过去小半天,后来不敢试了。”

“那可以勤加练习嘛,说不定下次晕半天就能变出一大坨了,那样也很赚啊!”姜米依然兴致勃勃。

“滚!你以为牛粪啊一大坨?”

有姜米插科打诨,冯斯觉得自己的紧张情绪缓解了不少。三人举着照明灯走向出口处,发现水电站的出口已经被几块堵住了,留下的缝隙估计只有老鼠才能钻行。冯斯尝试着推了推,几块磐石纹丝不动。

“丰站长!丰站长你在吗?”冯斯高声喊道。他喊了几遍,却没有得到任何回音,也不知道丰华明是故意装聋作哑还是被砸晕了甚至死了。

比较不妙的是,丰华明没有回应,流水声却越来越响,这让刘岂凡感觉到了不对劲。他侧耳倾听了一会儿,皱着眉头说:“这个水流很奇怪,不像是自然的水流,不然按照这个声音推算流速,我们好几分钟之前就应该被淹了。”

“不是自然的水流?”姜米很吃惊,“那会是什么?”

刘岂凡还没来得及回答,仿佛是为了印证他的话,电站的一侧墙壁——其实就是经过修葺的天然溶洞壁——承受不住压力而轰然倒塌,混合着泥沙的黑色水流瞬间灌了进来。冯斯心里大叫糟糕,正不知道该怎么办的时候,不可思议的事情发生了。

水流灌了进来,却并没有按照常态从低到高地灌满整个地道把三人淹没在其中,正相反,这些水流收束成了一股,盘绕在三人身畔,就好像一条有生命的黑色巨蛇。冯斯心里一凛,仔细观察,果然发现空气里有淡青色的蠹痕的光芒。

“这里藏着魔王世界的生物,不是黑暗者就是魔仆,小心点。”冯斯提醒看呆了的姜米和刘岂凡,随即提高了声调,“请出来吧,我们投降。”

水流继续在三人身边如巨蛇般翻滚,慢慢收拢,接触到他们的身体。更加怪诞的事情发生了,水分子完全没有渗透进入三人的衣物,反而像凝胶一样,把他们牢牢地束缚起来。然后,这些凝胶一样的水流卷着三人的身体,从倒塌的墙体处钻了出去,“正常”的河水随即迅猛地淹没了他们先前站立的地方。

这座地下水电站看来已经被彻底毁掉了,整体都被地下河所吞没,丰华明也不见踪影,只有三人所经过的每一处,水体会向两边分开,就像是给他们让道一样。

“害怕吗?”冯斯问姜米,“这就是魔王的世界,日常经验完全行不通。”

“害怕嘛,当然是害怕的,”姜米老老实实地说,“但是也很刺激啊。我这次跟着你过来,不就是为了了解一下你身处的世界吗?现在我看到了。不过,我们这是要被带到哪儿去?”

“好像已经远离了水电站了,”刘岂凡说,“现在我们应该是正在被带往地下河的深处。”

的确,三人已经处在地下河的深处,除了凝胶状的水带为三人隔离出的那一小片空间外,他们的头顶、脚底、四周全部都是汹涌奔流的水声,河水和河道撞击,发出震耳欲聋的声响,席卷着这片地下世界里的一切事物。

“难怪不得国家要在工程难度那么大的地方修建水电站,”冯斯喃喃地说,“这么大的水量,不利用怪可惜的。”

然而,说完这句话之后没有多久,他发现前方的河水流速减缓了。确切地说,并不是整条河流速变缓,而是位于河流中央地带的一片水域起了变化,而且越往前,这片水域的水流流动越慢,仿佛是河中出现了一座孤立的岛屿。

只是,这座岛屿也是由水构成的。

几分钟之后,包裹着三人的这一层水流完全停止下来,慢慢沉到地下河底部,三人的脚都踩到了河底的硬地。四周的河水仍然在高速流动,只有三人所在的这一块静止不动,这让冯斯产生了某种错觉,觉得他们就像是被关进了一艘透明的潜水艇里。

这时候,束缚住三人的凝胶状水流也不声不响的地松开,水体融入旁边的河流里,化为无形。冯斯活动了一下手脚,大着胆子向周围走了几步,发现走不了几步就被一层同样呈胶状的液体阻挡住,无论怎么用力也无法破坏。他又产生了另外一种联想,觉得他们就像被囚禁在了一所四壁透明的囚牢中。

“那……那是什么?”姜米忽然伸手向前一指,声音里满是紧张。

冯斯顺着姜米所指抬眼看过去,只见前方十多米处的地方,河水的颜色起了一些微妙的变化。某些区域的水色忽浅忽深,变化不定中,最后逐渐形成一种近似透明的蓝色,汇聚在一起,慢慢组合出一个轮廓,既不能说是液体,也不像纯粹的固体,大致上还是属于接近胶体的状态。

“我的妈呀……”姜米捂着嘴看着这个逐渐成型的胶状物,“这玩意儿得有多大啊?”

的确,这一团物体虽然形状还没有固定,体积已经相当惊人了,冯斯粗略目测,它的高度应该超过了三层楼房,宽度也有好几个房间,几乎就是一座透明的小山。它的外表形状极不规则,而且始终处于动态变化中。

“像不像一只巨型水母?”冯斯说。

“你这么一说,还真挺像的,这是什么玩意儿啊到底?”姜米问。

“没猜错的话,这就是这里的主人了,”冯斯说,“看这个气势,看它任意操纵水流的能力,绝不是妖兽的力量能达到的,这也该是一只魔仆了。”

“我的蠹痕失灵了。”刘岂凡突然说。

“啊什么?怎么会?”冯斯吃了一惊。他连忙尝试了一下自己身上的蠹痕,几秒钟后,手心里变出来一个色彩鲜艳的小面猴——正是数月前促成他和姜米川西之行的重要物件。

“送给你。”他把面猴随手塞给姜米,回过身问刘岂凡,“怎么回事?”

“我刚才想让时间静止一下,然后试试能不能找到这堵水墙的弱点,”刘岂凡说,“但是我发现怎么催动附脑都没有用,好像有一股更强大的力量在压制着我的附脑。”

“压制着你的附脑?”冯斯皱起眉头,“可是它并没有压制我的附脑啊。”

“也许是因为你的天选者体质吧。”刘岂凡猜测说。

不像那么简单,冯斯想,不过刘岂凡的蠹痕失效对三人而言着实不妙。姜米是个普通女孩,他自己的蠹痕虽然奇妙,实战中充其量也就是变出把刀子,连手枪都还无法创造。真要遇到什么状况,最可靠的武器可能还是刘大少操控时间的能力。然而,这个最可靠的武器已经失效了。

只能硬着头皮面对一切了。冯斯深吸一口气,对着前方大声说:“魔仆先生,我们来了。”

那一团被他戏称为水母的不规则物体仿佛真的听到了冯斯的呼唤,开始蠕动起来。它的身体不断地拉伸延展,变得越来越薄,面积也越来越大,恍如一张巨大的幕布。

姜米拉了拉冯斯的胳膊:“喂,这个家伙……看起来像是要吞掉我们的样子。”

果然,水母的身体还在不断延展,虽然仿佛薄如蝉翼,在周围湍急的流水中却没有受到任何损坏,甚至方向都不曾被干扰。很快的,三人所在的这块静止水域就被水母完完全全包裹起来,就像是加了一道透明的穹顶。

当包围完成时,穹顶的色彩忽然发生了变化,色泽越来越深,最终变成了一片漆黑。好在三人手里都有冯斯利用天选者之力创造出来的照明灯,在灯光的照耀下,可以看到半圆形穹顶的覆盖几乎严丝合缝,有如一座宏伟的球幕电影院。与此同时,围绕着三人的水域也逐渐消散,慢慢流向穹顶壁,然后被吸收殆尽,一滴不剩,连地面都变得干燥。

“我们有点像是被扣在菜碗里的三块红烧肉。”姜米说。

“可能比红烧肉稍微好些,”冯斯说,“如果是红烧肉的话,人家不会准备那些玩意儿来招待我们吧?”

姜米拿着照明灯,朝球幕的中央照去,只见那里不知何时出现了一张宽大的红木书桌,一张红木太师椅,桌面上还放着几个酒瓶和一个酒杯。冯斯注意到,每一个酒瓶都不满。

“说是招待,为什么只有一张椅子和一个杯子?太小气了嘛。”姜米撇撇嘴。

“有可能是它早就习惯了只招待一个人。”刘岂凡说。

姜米一怔:“什么意思?”

刘岂凡摇摇头:“我也说不清楚,但是不知道怎么回事,这里的一切,好像带有某种熟悉感觉。我觉得它在等人。”

“它?它是什么?它是谁?”冯斯问。

“我一时也说不清楚,”刘岂凡苦恼地敲敲头,“我明明没有来过这儿,为什么会感觉似曾相识呢?”

“马上就会知道了。”冯斯努努嘴,“主人来了。”

只见从黑色穹顶的顶端慢慢坠下一团水滴状的黑色胶体,浑似没有重量一般轻飘飘地落到了地面上。刚落下时,它的大小近似于一头健壮的公牛,但紧跟着,整个身体开始缓缓地膨胀,就像正在充气的热气球一样越变越大,最后几乎占据了半个穹顶下的空间,体型也接近一个椭圆。

随着形状的基本固定,这个奇怪的物体的前端上方打开了两条缝,两道令人毛骨悚然的绿光从里面射出来。

“那是眼睛吧?”姜米小声问。

“多半是了,”冯斯说,“这是我所见过的最大的一只魔仆,不过看它老人家的身段,好像有点虚胖。”

“虚胖?什么意思?”

“说不清楚,但总感觉它这个形态不太正常,一种直觉吧。”冯斯说。

两人说话的功夫,那对绿色的眼球转了转,像是看清了三个不速之客的形貌,微微流露出一丝惊诧。

“你们是什么人?”魔仆用苍老而沉闷的声音问道,声音好像是直接从它的体内响起的。

冯斯犹豫了一下,决定实话实说:“我是天选者。”

“哦,是吗,天选者?”魔仆的语调听起来有些恍惚,“为什么不是小安?”

这个回答十分出乎冯斯的意料之外。听口气,魔仆是在等待一个叫“小安”的人,那些桌椅和酒杯酒瓶大概也是为小安预备的,但这并不是重点。关键在于,他已经报出了自己天选者的身份,而魔仆听上去浑不在意,依然只是关心着为什么小安没来。

这可真是离奇。到现在为止,冯斯也遇上过好几位魔仆了,这些魔仆性格各异。比如张献忠地宫里的蛇身魔仆,颇带有几分狂狷的气质;相比较而言贵州山区的老祖宗就比较木讷。介于魔仆和妖兽之间的西藏巨鼠虽不能说话却十分奸诈,而前几天在燕郊出现的那位显然是在努力向着更像人的方向进化,已经能喜怒不形于色,甚至于——冯斯自作多情地猜测——如果她的身量不是那么巨大,搞不好还可以和冯斯调调情。然而它们都有着共同的特点:都对冯斯的天选者身份十分重视。不管是想要联通他和魔王的精神,还是尝试吃掉他,还是想方设法试图唤醒他的蠹痕,只有要冯斯出现了,立即就会成为魔仆眼中的焦点。

但是眼前这位胖得像个巨型热气球的魔仆大爷,竟然在明明白白听清楚了冯斯天选者的身份之后,并没有表现出对他有任何特别兴趣。这可真是太古怪了,冯斯甚至隐隐感到有一点失落。

“你是谁?小安又是谁?”刘岂凡发问。

“我?我是魔王的奴仆。小安就是小安,他应该来陪我喝酒。”魔仆说。

“这张桌子就是为小安预备的吗?”冯斯问,“他经常来陪你喝酒?”

“是啊,也只有他来陪我,不过其实是他一个人喝,我看着。我不能喝酒。我也不知道酒是什么味道。他带了好多酒到这里来,说是存在我这里,来的时候就能直接喝。他有时候喝白酒,有时候喝红酒,最近一年特别喜欢红酒,说他心情好,但是我也不明白为什么心情好就要喝红酒。人类为什么爱喝酒呢?好奇怪……”

魔仆絮絮叨叨地说个没完,听得三个人目瞪口呆。姜米轻声问冯斯:“你跟我形容过的那些又凶残又狡猾又邪恶的魔仆,就是这样的?我怎么觉得这像个神经病呢?”

“作为一个在精神病院度过假的人,我必须纠正你,这是精神病,不是神经病。”冯斯一本正经地纠正她,“确实很奇怪,这个魔仆真的是相当不正常,有点像那些唠唠叨叨的孤寡老人。”

“也许他本来就很老了,而且离死不远了。”刘岂凡说。

冯斯看了刘岂凡一眼:“刘公子,奇怪的不只是这只魔仆,我感觉它出现之后,你也有点不对劲。”

刘岂凡点点头:“不知道为什么,从一到这儿,我就总觉得能感觉到一种熟悉的气息,魔仆出现后,这种感觉更强烈。”

冯斯想了想:“要不然,你走近它身边试试?不然它现在这个状态,根本就没办法交流。”

刘岂凡深呼吸了一下,迈步来到书桌前。魔仆好像丝毫也没有注意到它的存在,仍然在嘴里颠三倒四地说着呓语。但当刘岂凡大着胆子伸手拿起酒杯的时候,它还是停下来,斗大的双目转动了一下,把视线放到刘岂凡身上。

“这是小安的酒,你为什么要喝?”魔仆问。

刘岂凡被问住了:“我……那我不喝了。”

他正准备把酒杯放下,魔仆却已经说话了:“那倒也不必。反正酒多得很,你喝几瓶也没问题。”

这个魔仆倒还挺大方,冯斯想。

刘岂凡真的拿起一个红酒瓶,往杯子里倒了满满一杯,咕嘟咕嘟一口气喝下去一大半。

“第一次喝酒,没想到那么难喝……真不明白为什么那么多人喜欢喝酒。难喝死了。”他咂着舌说。

他原本极少喝酒,这一大口红酒下肚,很快脑子就有点晕晕乎乎,身子也摇晃了一下,冯斯连忙帮他接过酒杯。不过,在酒精的刺激之下,刘岂凡的胆子似乎更大了点。他抬起头,和魔仆的绿色巨眼直视着,发问道:“小安经常这样陪你喝这些猫尿一样的酒么?”

“不算经常,有时候好几年都不来,有时候来得频繁点。”魔仆一说起小安,又是那种絮絮叨叨的语气,“但其实也可能是我的错觉。自从那一年之后,我的感觉就很错乱,老是感觉不到时间到底是在往前走还是在往后退。”

这话挺有意思的,冯斯想,它为什么会单独提到时间?“那一年”又是哪一年?

刘岂凡似乎比冯斯更加敏感:“时间?你也对时间感觉更敏锐对吗?我还没有告诉你,我是有附脑的人,我的蠹痕可以让时间停止。”

“哦?原来是你啊。”魔仆说。

刘岂凡一愣:“什么叫‘原来是我’?”

“有那么几年,小安常来看我,每次都要从我身上取走一些体液,说是要去培养一个人才,”魔仆说,“他说他发现了一个天赋异禀的少年,对时间的敏感度远远超越常人,如果能注入我的体液去刺激他,他或许会变得很强。”

“没错,就是我,经过了几次手术后,我逐渐掌握了让时间停止的能力。”刘岂凡说,“看来,那个把我带人家族的人,就是你的朋友小安了。他是不是姓冯?是不是一个看上去四五十岁的中年人?”

魔仆显得有些迷茫:“姓什么?我没有在意过。可能姓冯,可能姓李,可能姓刘,但姓什么一点也不重要,他首先是小安,是一个具体的唯一的存在,姓什么都不能改变这一点……”

它就像一个发了疯的哲学家,表述了一大通小安的唯一性之后,才想起回答刘岂凡的第二个问题:“长相有什么关系呢?小安跟我讲过一个人类的谜语,说有一个人,早上四条腿,中午两条腿……”

真他妈活见鬼了,冯斯想,怎么会遇上这么一个疯疯癫癫的魔仆。一只魔仆不顾着对付守卫人,不着急唤醒魔王,对天选者的出现都无动于衷,居然躲在幽深的地下河里当起了哲学家,简直是乱七八糟岂有此理。当然,还是有收获的,从刚才魔仆的话语里,仍然可以提炼出一些关键信息。

那个名叫小安的人,无疑就是祖父了,从魔仆的描述来推测,祖父会时不时地来到这条地下河里,和魔仆聊聊天,甚至还为此专门准备了酒。很显然,这只魔仆就是丰华明三十年来始终坚守在这座条件异常艰苦的地下水电站的原因。

不过另一方面,该魔仆也相当的与众不同,它既不把人类当成仇敌,也不把人类当成奴隶去驱使,至少,它是把祖父当成一个可以平等交流的对象,一个朋友。它似乎还挺盼望着祖父来到这里看望它,虽然自己不喝酒,却一直为祖父保藏着各种好酒。

大概也是在这里待得太久了,有些寂寞了吧?冯斯猜想。不过,祖父把魔仆藏在这里,是为了什么呢?这只魔仆又有什么样的能耐呢?

另一个重要信息是,刘岂凡能获得现在的停止时间的蠹痕,和他吸取了魔仆的体液有很大关系,所以刘岂凡会隐隐觉得这里似曾相识。那么,它的能力难道也和时间有关?

刘岂凡仍然在继续和魔仆对话,但魔仆说起话来始终颠三倒四,而且思维发散性极广,总在一些无关的直接问题上绕来绕去。而冯斯等人最关心的几个问题——它到底有什么能力?它和祖父“小安”之间是什么关系?小安究竟是什么人?——它却始终没有回答。

“我怎么觉得,它是在故意装傻呢?”姜米有些疑惑地说。

“我也这么想,”冯斯说,“有点不大对劲。”

他用照明灯四处照射了一下,瞪大眼睛仔细观察,他终于发现,四周那个原本漆黑如墨的穹顶上,隐隐闪烁着一些亮晶晶的色泽。再细细一看,这些亮泽来自于一层极薄如蝉翼的透明薄膜,这些薄膜已经覆盖遍了穹顶的全部表面,而它们的来源是一些蛛丝一样的细线。

——这些细线都是从魔仆背对着三人的那一面射出来的。就在魔仆像患了老年痴呆的老年人一样不停逻辑不清地唠叨的时候,它已经悄悄地释放出这些细丝,然后覆盖在穹顶壁上形成了这一层薄膜。

冯斯陡然间遍体生寒。他大喊一声:“刘公子!快跑!”

刘岂凡懵懵懂懂地回头看了他一眼:“怎么了?”

“这个死胖子在扮猪吃老虎!”冯斯觉得自己的嗓子里快喷出火来了,“快跑!”

然而“快跑”两个字,说起来容易,做起来却不知道怎么下手。这里是在地下河的底部,周围还被穹顶状的罩子封住,实在不知道该往哪儿跑。

冯斯果断地用蠹痕创造出一把匕首——他现在的能力所能变化出的防身武器的极限,然后扑向穹顶,用尽全力一刀刺了下去。但这一刀刚一刺到那层薄膜上,就有一股巨大的力量反弹出来,把这把匕首弹飞了。

紧跟着,整片薄膜从穹顶上剥落下来,猛然向中间收拢,把三个人以及魔仆都收在其中。一阵天翻地覆的碰撞中,冯斯紧紧抓住姜米的手不敢放松。他感到姜米也伸出另一只手来,搂住了他的腰。两人滚做一团,然后一起撞到了魔仆的身上。他没有料到,魔仆看起来山一样的庞大身躯竟然和纸做的一样一碰就破,刘岂凡也在魔仆身上撞出了另外一个洞,三人都滚进了魔仆的体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