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千年之困 第二节

冯斯已经不止一次见过蠹痕和蠹痕的激烈碰撞了,这种情况通常发生在实力比较强大的守卫人之间,他们的蠹痕有着很强的自我保护能力,不会轻易被攻破,因此必须要进行硬性碰撞。一旦谁的蠹痕顶受不住被攻破了,就会立刻被对方的力量所包围,难逃一死。

但这一次的感觉却很怪异。因为路钟旸看上去并不是那样凶悍的人。虽然他的外貌很骇人,但从刚才开始,冯斯就一直在留意着他的言行举止。这实在是一个温和而有修养的人,说话也彬彬有礼,冯斯万万没有想到他会说杀人就杀人——而且其中还包含了他的弟弟和妹妹,以及曾经的未婚妻。

现在,四大高手和林静橦都释放出蠹痕,和路钟旸抗衡着。可以看出,路钟旸占据着明显的优势,已经把五人的蠹痕压缩到了最小。至于冯斯等人,虽然同样身在蠹痕包围圈中,却并没有感受到什么不适。

“冯先生,你是不是在奇怪为什么我的蠹痕伤害不了你?”路钟旸忽然开口问。他一面压迫着五位高手,一面还能好整以暇地说话,可见的确是占据着明显的上风。

“啊……是啊,我也在奇怪。刚才我还以为我和小樱死定了呢。”冯斯一时没有反应过来“冯先生”这个称谓,“我还在想,你居然那么狠,连自己的女儿都要杀。”

“因为我的蠹痕的作用是激发他人的蠹痕并且反作用于自身。”路钟旸说,“我的女儿只是普通人,小颜虽然有附脑,却没有蠹痕。所以我要杀他们的话,得等到杀死其他人之后,再用普通的物理手段。”

冯斯只觉得身上一寒:“你在说什么?你还是要杀小樱?这是为什么?你要杀路晗衣我可以理解,杀大头怪他们和杀我我也勉强想得通,但是路颜是你的亲妹妹,从来没有害过你;小樱是你的女儿,更是这辈子第一次和你见面。你为什么要杀害她们俩?”

“我要杀掉你们,并不是因为私人恩怨。”路钟旸回答,“即便是晗衣,如果仅仅是因为他折磨了我这十多年,我也并不会因此就要他偿命。但是,如果要完成我的心愿,就必须把你们全部杀死,一个不留。”

“你的心愿?什么心愿?”冯斯问。

“我在这十多年里,一直被晗衣锁住,无事可做的时候,唯一能动的只有大脑而已。我反复地思考着我的这一生,也思考着守卫人在过去千百年里的所作所为。我发现,雪子所在的那个组织的判断其实是正确的,守卫人永远都不会是真正意义上的人类守护者。他们早已异化,早已和人类有了无法跨越的鸿沟,现在维系着双方之间脆弱平衡的,只是那个共同的敌人——魔王。一旦魔王最终被消灭,我绝不相信守卫人会安然地继续固守自己的势力。他们一定会开始向凡人的世界扩张,把自己变成新一代的魔王。”

“所以,你的心愿就是要消灭所有的守卫人?”冯斯问。

“不只是守卫人。”路钟旸说,“那个日本组织同样不可信。我也不会放过他们。一切超越普通人类的力量,都存在着潜在的风险,不管是附脑还是科学。”

冯斯点点头又摇摇头:“我承认你的说法有一定的道理,但那些都是远远还没有发生的事情,你不能为了未来的可能性就展开当下的屠杀。这样不公平。”

“公平?这个世界上何尝存在过公平?”路钟旸的声线里充满悲悯,“魔王把地球上的生灵当做自己的实验品的时候,公平吗?守卫人大家族吞并小家族、把凡人的性命不当成命的时候,公平又在哪里?我苦苦等了雪子十七年,到今天等到的却是她早已离世的消息,这公平么?”

“是啊,她的去世一定让你很难受,但至少还有女儿啊,不就相当于你们的爱情有了延续吗?为了你们的女儿,你难道不应该先好好活下去、而不是忙着去搞屠杀吗?”冯斯努力尝试着劝说对方。但他也知道,以路钟旸这样智力水准的人,对自己的逻辑一定是极度自信的,他这样一个半吊子大学生,实在没有太多说服的技巧,只能随口灌点鸡汤聊尽人事。

果然,路钟旸笑了起来:“雪子是雪子,我的女儿是我的女儿,后者永远不可能代替前者。她成为我的女儿,只是生物学的规律,我和雪子却是相互之间的情感抉择,怎么可能相互取代?”

冯斯无奈:“算啦,我也知道我不可能三言两语打消掉你十多年的念头的。既然这样,为了阻止你,我只能继续扮演他们的催化剂了。”

他再度割开伤口,为范量宇等人提供力量。鲜血涌出的时候,他看了看身边的另外两个人,发现不管是路颜还是关雪樱,都显得神情木然,脸上看不出什么喜怒哀乐。但冯斯能感觉到,关雪樱的内心一定是充满了悲伤。十多年了,她第一次见到自己的亲生父亲,却几乎没有听到什么温情的话语,相反的,对方已经在谋划杀死她灭口了。如果不是关雪樱这一生经历了太多磨难,已经有了足够坚韧的性情,恐怕会当场崩溃的。

他也无力去说安慰的话,倒是突然间想到了点别的:“对了,路先生,刚才你还没解释完全。按理说我的附脑也能激发蠹痕啊,为什么你的蠹痕对我没用呢?因为我的创造能力是不具备攻击性的吗?”

“倒不是,只是我有意识地控制了我的蠹痕,并没有去攻击你。”路钟旸说。

“为什么?”

“因为你的天选者身份毕竟特殊,我不能确定在你身上会不会出现什么副作用。”路钟旸说,“不过,虽然我们见面只有短短的一小会儿,我也已经能看出来,你现在的攻击能力很弱,不可能伤到我。解决掉他们之后,我会用物理攻击杀死你。”

“这种伤自尊的话我已经听过七八百遍,早就有免疫力了,”冯斯说,“但是你这句话提醒了我。除了充当催化剂之外,我也会物理攻击啊。我可是在校篮球联赛里因为打架被停赛的风云人物。”

“你是准备创造一件武器出来尝试伤害我么?”路钟旸目光炯炯地看着他。

“我知道,你这一身瓦哥都比不了的硬派肌肉,我可能连你的汗毛都伤不了,但我天生就是狗屎脾气,从来不会趴着等死。”冯斯说,“如果横竖都是要挂,那还是死前拼一拼的好。”

他闭上眼睛,开始在心里描绘一把64式手枪。手枪这种玩意儿,他过去尝试过多次,也从来没有成功过。但是现在,除了拼力一试之外,没有别的办法了。

努力,努力……“催化剂”带来的头痛已经很难忍了,同时还要发挥自己的蠹痕,双重的发力带来的是加倍的痛楚。冯斯能感觉到自己连嘴唇都咬破了,却只能强忍着继续想象。

一把手枪,一枪打爆路钟旸的头……打爆这个怪物的头……手枪……我需要创造出一把枪……能发射出呼啸的子弹的枪……

他骤然间爆发出一声怒吼,伸出了自己的手。

然后整个世界就忽然消失了。

刚一开始,冯斯以为自己又被吸入了某块时间碎片。周围是一片完全阻隔了视线的灰色迷雾,什么都看不清。

但他很快意识到这并不是时间碎片,因为他的脚底并没有踩在实实在在的土地上,而是整个身子漂浮在空中。而与之前的几次悬空体验不太一样的是,他可以控制自己的行动。虽然身上并没有翅膀,但他却可以随着自己的心意向着上下左右各个方向自由移动,和梦里飞翔的感觉差不多。

随着……自己的心意?冯斯隐隐领悟到了一点什么。他在半空中翻了个身,轻声说:“那就来试试吧……雾散!”

这一句话刚刚说出口,雾气就在刹那间消失了,眼里感受到了阳光的刺激。冯斯自如地扭转着身躯四下里看了看,发现下方是一片一望无垠的碧蓝色。

那是一片浩瀚的大洋。

除了海水之外,并没有其他参照物。但既然可以自如飞翔,他倒也并不慌乱,索性横躺在半空中,一面呼吸着清新的空气,一面思考眼下的处境。

我应该不会是上了路钟旸的当了,冯斯想,这厮智力再超群,也是第一次和天选者打交道,更是第一次见到自己,绝不可能在那么短的时间里就看透自己的能力并且相应地布置陷阱。他所说的“不能确定会对你起到什么作用”,并不是在骗我入彀,而是真话。偏偏我他妈自己却这么鲁莽,冒冒失失发动蠹痕,然后把自己关进了一片新空间里,真是惨遭智商碾压,岂有此理。

不过既然已经进来了,自怨自艾也没什么用,莫如细细分析一下这是什么地方,以及该怎么想办法出去。

他开始尝试着飞行,并且很快喜欢上了这种超人一般的飞翔的快感。不过,不管向哪个方向飞多久,前方的大海都茫茫无际,看不到大陆,看不到岛屿,看不到船只,看不到飞鸟。

显然这并不是真实的海域,至少并不是现代的海洋,而应该是路钟旸的大杂院幻域中又新出现的一个“幻域中的幻域”。那么它的意义在何方呢?

冯斯琢磨了一阵子,没有想到什么突破口,倒是肚子不知不觉间饿了起来。如果说他的蠹痕有什么最大用处的话,那就是在任何地方都不必担心被饿死渴死。几秒钟之后,他的手里也已经多出来一块巧克力。

他把巧克力塞到嘴里,刚刚咬了一口,就感觉有些不对——巧克力的味道出乎意料的好吃,而且味道很熟。仔细想想,那是从矿区回到北京之后,姜米从宿舍找出来给他的一种欧洲某国产的高档巧克力,国内暂时没有销售,网上代购要好几百块钱一小条。

“提高一点你的品位!”那时候姜米瞪着眼睛说,“以后再变巧克力也别老弄山寨货了!”

“不是品味不品味的问题,”冯斯嘟嘟囔囔地辩解说,“有心杀贼,无力回天啊。”

不过那种巧克力真好吃,他还真的尝试过去创造,但是确实能力有限,根本模仿不出那种香甜丝滑的口感。但是今天,明明就是想随手创造一块巧克力出来充饥,他却精确还原出了那种味道。

难道仅仅是因为我想到了姜米那么一点点,这个巧克力就不知不觉变成了姜米曾给过我的那种味道?冯斯若有所悟。

再联想到自己可以一直像超人一样飞行,以及刚才一念之间就驱散了雾气,冯斯又想到了些什么。他像高台跳水运动员一样在半空中舒展身体滚动了几下,嘴角浮现出一丝坏笑:“这可真是有趣了。有意思,太他妈有意思了。”

他翻身向下,看着碧蓝的海面,打了个响指:“神灯啊神灯,给我来条船……不,不要船,要不然来一座岛吧。”

其实他这一生也从来没有真正踏上过某一座海岛,只是从各种影视作品、风光片、杂志图片、网络图片里得到过一些片面的印象,如果是在过去,就算是要变一座模型岛屿出来只怕也很困难。但仅仅是几十秒钟之后,他听到了一阵异样的响动。

睁开眼睛一看,身下的大洋中央就像是神话传说中的劈开海水一样,硬生生“塌陷”出了一个巨大的坑,然后一大片陆地从海水里涌出,很快高出海面,形成了一座海岛,目测至少有好几平方公里大小。

冯斯降落到海岛上,发现这座海岛果然和他想象中的差不多,椰林、沙滩、扑鼻的花香,星星点点的贝壳,白色的小木屋。踏着柔软的沙子多走几步路,前方居然还有身姿曼妙的比基尼女郎在打沙滩排球。

“本性又暴露了……”冯斯揉揉自己的鼻子,无声地笑了起来。他索性一屁股坐在沙滩上,打开一个随手捡来的椰子,在柔和的海风中安安静静地坐了一会儿,一会看看打排球的美女们,一会儿抬头看看和煦的阳光。

喝了一肚子椰子汁之后,他摇摇晃晃地站起来,走到了那间白色小木屋的窗外。隔着窗户往里看,里面正好有四个人。

年轻时的冯琦州。年轻时的池莲。童年时代的冯斯。三口之家。

此外还有一位访客:穿着旧式警服的曾炜,同样有着一张年轻而英气勃勃的脸。

池莲在开放式的厨房里做饭。冯斯趴在地板上,看着电视机里播放的动画片,身边摊满了各种各样的玩具。冯琦州和曾炜坐在沙发上聊着天,茶几上摆放着两人最喜欢抽的那种便宜烟,却并没有点着——可能是因为有冯斯在场的缘故。

每个人的脸上都洋溢着笑容。池莲正在剥着一个紫红色的洋葱,虽然被洋葱汁液辣得眼泪都流出来了,嘴角却仍然带着笑意,或许是想到即将为家人做出美食而感到快乐。冯斯盯着电视机屏幕,看着那个衣着清凉的长腿女主角,咧开嘴傻笑着,连口水流出来了都没有发觉。冯琦州和曾炜更是不停发出豪爽的大笑,偶尔挥起拳头,往对方身上重重地捶一拳。

这是一个幸福的家庭和他们同样幸福的朋友。

“可惜啊,真是不想离开。”冯斯趴在窗户上叹息着,“外面的世界一点也不美好。还是活在梦里最好。”

他打了一个响指。木屋里的笑靥撕裂成为无数的碎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