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快要融化的女孩
“阿奇小姐,我必须请你离开我们白垩地了。”男爵板着脸说。
“我不走!”
男爵的表情没有丝毫变化。蒂凡尼想起来了,罗兰有时候是可以变成这样的,而且更糟的是,公爵夫人还坚持要留在他的书房里,参与这场会晤,她还特地安排了她的两个卫兵在场。除此之外,这里还有男爵的两个卫兵。来了这么多人,书房里都快塞满了。两方面的卫兵彼此怒目相向,不遗余力地展露着敌意。
“这里是我的领地,阿奇小姐。”
“可是我也有我的权利!”蒂凡尼说。
罗兰像法官似的点点头:“你提到的这一点确实很重要,阿奇小姐,不过我必须很遗憾地告诉你,其实你并没有什么权利。你不是佃户,也没有自己的土地。所以,简单来说,你一无所有,权利也就无从谈起。”他说这话的时候,一直都没有抬头,眼睛盯着面前的那张大纸。
蒂凡尼伸出手,把那张纸从他手底下一把抢了过来,还不等卫兵们作出反应,她就坐回到了自己的椅子上:“你怎么那个样子跟我说话啊,连正视我都不敢!”可是她清楚罗兰话里的意思。她爸爸是个佃户,他有权利。她却没有。“听着,”她说,“你不能就这么把我赶走。我没有做错什么。”
罗兰叹了一口气:“我真的希望你能理智一点,阿奇小姐,既然你执意说自己是无辜的,那我只好来为你陈述一些事实了。你亲口承认,你把派迪家的孩子安珀从她父母身边带走,送去和噼啪菲戈人住在地洞里。你觉得这么对待一个年轻女孩子合适吗?我听卫兵们说,那些噼啪菲戈人住的地方蜗牛挺多的。”
“请你等一等,罗兰——”
“你应该称呼我未来的女婿为‘男爵大人’。”公爵夫人不客气地插嘴说。
“否则呢,你就会用手杖打我,是吗,尊敬的夫人阁下?你要狠狠地握住荨麻了是吧?”
“你好大胆子!”公爵夫人说着,眼里迸出了怒火,“罗兰,我身为你这里的客人,却要受到这种轻慢的对待,你觉得这样好吗?”
他可能是真的听糊涂了。“我完全不清楚你们在说些什么。”他说。
蒂凡尼向着公爵夫人一指,对方的卫兵赶紧伸手去拿武器,两个城堡卫兵不甘落后,也连忙拔剑。等他们好不容易把剑拔出来,握在手中的时候,公爵夫人的毒舌已经开始搅动了:“你根本就不应该容许这种犯上作乱的现象发生,年轻人!你是堂堂男爵,你已经通告过这个……这个家伙,让她离开你的领地了。她明显就是个祸害,如果她拒不听命,还用我告诉你该怎么办吗?她父母可都是你的佃农。”
听到自己被蔑称为“家伙”,蒂凡尼已经火冒三丈了,接下来发生的事却更是她没想到的,年轻的男爵摇了摇头说:“不行,她的父母都是好人,我不能因为她走上歪门邪道就迁怒于他们。”
“歪门邪道”?这个说法比“家伙”还可恶!他怎么敢这么说她!她脑子里乱成了一锅粥。他不可能有胆量这么说的。他从来都没有这么放肆过,他们认识这么长时间了都没有过。当他们还仅仅是蒂凡尼和罗兰的时候,从来没有过。不过,他们两个的关系确实很奇怪,可能因为那其实不算什么关系。他们不是因为相互吸引而走到一起的,他们纯粹是被外部力量推到一起的。她是女巫,这意味着她自然而然就和村里其他的孩子不一样;而他是男爵的儿子,这也意味着他和村里的孩子们不一样。
而他们两个人的错误就在于,他们觉得,既然他们都和别人不一样,那么他们两个就应该一样。慢慢地,他们才发现自己想错了,这种滋味并不好受。而他们说过的一些伤害对方的话,也都让他们感到懊悔。若说他们之间的一切都结束了呢,又不属实,因为他们之间原本就从未开始过什么。对,没有真正开始过什么。也许现在这样对他们两个都好。嗯,肯定的,对谁都好。
回顾从前,他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过,这么冷淡,这么谨小慎微又愚蠢透顶。蒂凡尼希望他这一切恶劣表现都是那个倒霉的公爵夫人教唆的,可是她心里又知道,事情绝没有这么简单。还有别的原因。她必须多加小心。现在,眼看他们那样紧盯着她,她不禁感叹,在一个人的身上,智慧和愚钝可能永远是并存的。
她端起自己的椅子,把它往书桌前一摆,再往上一坐,合拢双手,说:“我真的很抱歉,男爵大人。”她又转脸向着公爵夫人,低下头说:“我也觉得很对不住您,夫人阁下。我一时忘了自己的地位。我再不会这样了。真的要多谢您的指教。”
公爵夫人哼了两声。蒂凡尼本来都觉得自己不可能对她怀有更多蔑视了,可是,听听她这种哼声。她就这么来回应我的主动让步吗?要想羞辱一个心高气傲的年轻女巫,光哼哼这么两声是不够的——你必须说几句特别刻薄、让人恨之入骨的话才行呢。说句实在话,这位夫人哪怕朝这个方向努力一下也好啊。
罗兰瞪眼看着蒂凡尼,一看就是被惊到了。她还要让他更找不着北一点,于是就把那团揉皱的纸递给他,然后问:“我还有什么别的罪行需要您处理的吗,男爵大人?”
他拼命想了一会儿,动手把那张纸在桌上铺平、捋顺,然后说:“还有我父亲的死,还有他保险箱里钱财的失窃。”
蒂凡尼蛮配合地对他微笑了一下,让他如坐针毡:“还有别的吗,男爵大人?我非常希望一次性就把所有问题都解决掉。”
“罗兰,她肯定又想玩弄什么花招,”公爵夫人说,“你小心一点。”她对着卫兵们挥了挥手,“你们也都要戒备起来,听清楚了!”
卫兵们有点困惑,他们已经在戒备着了(而且因为紧张,已经比平时要戒备得多了),怎样才能更戒备呢?他们只能拼命挺直身子,让自己显得更高一点。
罗兰清了清嗓子:“咳咳,那我们就再来添上厨娘的事,我听说她是刚辱骂过你,然后就摔死了。好了,你明白我刚刚这几项指控的意思吗?”
“不明白。”蒂凡尼回答。
罗兰沉默了一会儿,才问:“呃,为什么?”
“因为我没觉得你是在指控什么,男爵大人。你并没有直截了当地宣布说是我偷了钱、害死了你父亲和厨娘。你只是在我面前含沙射影,好像想靠这个把我吓倒,看我哭着认罪。可惜女巫是不会随便哭的。我还要提个要求,恐怕是别的女巫没有提过的。我要求举办一次审判会。正规的审判会。必须有人证物证什么的。还要让那些背后嚼舌头的人走到明处来说话。还要有一个陪审团,专门由我这样的人组成。这样才公平合法、不侵犯人权。我说完了,谢谢。”她站起来,转身向门口走去,门外堵着一群乱哄哄的卫兵。她又看了看罗兰,微微低头屈膝行了个礼:“等你百分之百有把握可以逮捕我的时候再来找我吧,男爵大人,现在,我要回去了。”在场的人全都目瞪口呆地看着她向门外那群卫兵走去。
“晚上好,中士。晚上好,普莱斯顿。晚上好,各位。劳驾一下,要是你们没意见,请让让路,我要过去。”从普莱斯顿身边蹭过去的时候,她看到他对她挤了挤眼睛。又走开几步之后,她听到身后哗啦啦一阵响,是卫兵们集体摔倒了,乱作一团。
她穿过走廊,到了大厅。巨大的壁炉里生着一大堆火,这个壁炉大得都抵得上一个小房间了。它的燃料是泥煤,火堆没有给大厅增添多少暖意,这个大厅就算是盛夏的时候都不热,不过待在这里还是挺舒服的。如果你不得不闻点烟味,那么泥煤的烟总还算是好的,这烟气升向烟囱,烟囱口那里挂着一块咸肉,正待熏干。烟气如一缕温暖的雾,缭绕着把它包在中间。
将来有的是麻烦事等着她,不过此时此刻,蒂凡尼还是可以坐下来休息一会儿,同时在心里好好地冲自己吼一声:“你怎么这么笨!”唉,真不知道鬼魅人到底能让多少有毒的思想渗到人们头脑里去,不过也许对他来说,有那么一点就够用了?
至于魔法,它面临的问题是:好像人人都需要女巫,可是人们又恨自己有这种需求,然后不知怎么,这种恨就会演变成针对女巫的。他们会这样想:你凭什么有这么大的本事?你凭什么懂这么多?你凭什么觉得你比我们强?可是蒂凡尼其实并不觉得她比谁强。没错,她在魔法方面比别人强,可是她不会织袜子,也不会钉马掌,虽然她做奶酪的手艺还不错,可是烤面包却不灵光,一般都要烤三次才能烤出一块牙齿能咬得动的面包。每个人都有自己擅长的事,唯一不好的就是有人总不能认识到自己的长处。
壁炉里的地上覆盖着灰尘,泥煤烧完以后剩下的灰尘最多了。就在蒂凡尼看着那里的时候,灰尘上出现了小小的脚印。
“好吧,”她说,“你们把那些卫兵怎么啦?”
一群噼啪菲戈人像下雨一样“扑簌、扑簌”落到了她旁边的座位上。
“嗯,”罗伯说,“要我说,真该好好收拾收拾他们,这群乱挖人家土丘的破坏狂。可是我知道,那样一来,就会让你有点不好办,所以我们只是把他们的鞋带都系到一起了。他们可能会以为是小老鼠干的呢。”
“听清楚了,你们可不能伤人,懂吗?那些卫兵也都是奉命行事而已。”
“哼,他们才不是呢,”罗伯轻蔑地说,“真正的勇士不会像他们那样,人家吩咐什么就做什么。要是有人对他们下了命令,他们又会对你做什么呢?罗兰那个老妖婆似的丈母娘一直恶狠狠地瞪着你,眼睛里就像要飞出刀子一样,诅咒她!哼!咱们等着瞧吧,看她今天晚上的洗澡水好不好用!”
他声音里的锋芒让蒂凡尼警觉起来:“你们不能伤人,听到没有?谁也不能伤,罗伯。”
头领罗伯嘟囔起来:“哦,好啊,女主人,你说的话我都记在心里了。”
“那你能不能以你作为一个噼啪菲戈人的荣誉起誓,不要趁我不注意就把我的话丢到脑后去,行吗?”
罗伯又嘟囔了起来,用的是噼啪菲戈语当中一些发音很刺耳的词,都是她以前从来没听过的。听着像是咒骂,有那么一两次,当他把那些字眼吐出来的时候,青烟和火花也跟着从他嘴里冒了出来。他还在用力跺着脚,每当一个噼啪菲戈人有这种表现的时候,就说明他已经快要情绪失控了。“他们带着锋利的大铁锨跑来,要铲了我的家,灭了我的族人。”他说着,声音非常平稳镇静,因此却也显得越发危险。然后他对着炉火啐出很短的一句话,当它撞到火焰上的时候,有那么一会儿工夫,映照得人脸上都是绿光。
“你是我们丘陵地的巫婆,我不可能不听你的话,你知道的。但是我跟你说清楚,只要让我再看到有谁拿着铁锨在我们土丘附近转悠,我就要让铁锨先插到他身上去,让他拔得手疼了都拔不出来。接下来还会有更多倒霉事等着他!要说那都是谁干的,我凭我的皮口袋发誓,肯定全是我们!”他跺了两下脚,接着又说,“我们刚才听到你说要依法办事,又是怎么回事?我们可不喜欢什么法律,你又不是不知道。”
“小亚瑟也不喜欢法律吗?”蒂凡尼问。
要想让一个噼啪菲戈人感到尴尬,基本上是不可能的,不过眼下,罗伯一副讪讪的样子,好像很想说一声“呸”。“哦,那些哥布林把他教坏了,”他伤感地说,“你知道吗,他居然每天都洗脸。我是说,要是脸上的泥太厚了,洗一洗也还可以,可是每天都洗,有那个必要吗?我问你,这么洗脸谁能受得了?”
一秒钟之前,还到处都是噼啪菲戈人,忽然“嗖”的一声轻响,噼啪菲戈人就全都不见了,又过了一秒钟,两个卫兵跑了过来。还好,只是中士布莱恩和普莱斯顿,他们在她面前“啪”地立正站住了。
中士清了清嗓子:“请问是蒂凡尼·阿奇小姐吗?”
“我想是这样吧,布莱恩,”蒂凡尼说,“不过‘是与不是’还是你说了算。”
中士迅速地四处打量了一下,然后凑近一点说:“帮帮忙吧,蒂凡尼,”他轻声说,“上头给我们下了死命令了。”然后他又赶快直起身来,特别大声地说,“蒂凡尼·阿奇小姐!我奉男爵大人之命前来通告你,你已经被剥夺了自由,只能待在城堡的周边监狱里——”
“你说什么地方?”蒂凡尼问。
他两眼看着天花板,无言地递给她一份文书。
“哦,你说的是城堡的‘周边地域’呀。”她说,“这个词指的就是城堡和它附近的地区,”她为他解释着,“可是,男爵本来不是说要赶我走的吗?”
“呃,我只是照着这张纸上写的念,蒂凡尼,我还奉命要把你的扫帚锁在城堡地牢里。”
“哦,长官,你这个差使可真是有特色。我的扫帚就靠在墙上,你自己去拿吧。”
中士松了一口气:“你真的不会……给我找什么麻烦?”
蒂凡尼摇摇头:“当然了,中士先生,你只是在做你分内的工作,我自然不会为难你什么。”
中士小心翼翼地向扫帚走去。大家当然都见过这把扫帚,还见过它从头顶上飞过,一般来说,也只是看到它从头顶上飞过而已,差不多每天都能看见。可是快要够到它的时候,他还是犹豫了,手停在了那里,离扫帚有一小段距离。“呃,我碰到它以后会怎样呢?”他问。
“哦,被碰到以后,它就会准备起飞。”蒂凡尼回答。
中士慢慢地把手收了回来,远离了扫帚的“周边地域”。“它不会带着我飞吧?”他近乎求饶地问着,一听就是个恐高症患者。
“嗯,飞是会飞,但不会飞得太高,也不会太远。”蒂凡尼只管说着,眼睛都没往他那边看。中士的恐高是出了名的,据说他站在椅子上都会头晕。她走到他身边,拿起了扫帚,“布莱恩,男爵有没有说,要是我不肯服从命令,你该怎么做呢?我的意思你明白吧?”
“那我就只有逮捕你了!”
“什么?然后还要把我关进地牢吗?”
中士好像被刺了一下似的皱了皱眉。“你知道我不愿意那样,”他说,“我们有些人始终是感谢你的。我们也都知道,厨娘太太是喝醉了才那么不像样的,那个倒霉的老太婆。”
“那我就不让你为难了,”蒂凡尼说,“咱们就这么办吧,我把扫帚送到地牢里去锁起来,省得你不敢拿它,然后我乖乖待在这一带,行吗?”
中士一脸如释重负的样子。他们一起踩着石阶向地牢走去的时候,他压低了声音说:“我实在是人微言轻,你明白的,都是楼上的那些人发号施令。而且现在好像是公爵夫人说了算。”
蒂凡尼没怎么见过地牢,不过大家都说,城堡里的地牢在所有地牢当中算是不错的了,如果有人写一部《好地牢指南》的话,这座地牢也许还能获得五星级好评呢。它很宽敞,排水系统良好——正中间的地板上是一条排水沟,通向一个圆圆的洞口,洞里面散发出来的气味总的来说也不算太差。
养在这里的山羊们气味也不算太差,它们本来在成堆的干草里舒适地躺着,现在纷纷舒展四肢,睁开窄缝似的眼睛盯着她,看她会不会做些什么有意思的事,比如给它们喂喂食什么的。它们的嘴巴一直没闲着,山羊就是这样的,总要不停地吃,它们现在吃的已经是今天的第二顿正餐了。
地牢有两个入口。一个直接通向户外——从前人们可能是从这个地方把囚犯拽进来的吧,要不然就得拽着他们穿过大厅,那样会把地板上弄得全是血迹和泥巴的。
现如今,地牢主要是当成羊圈用了。这里比较高层的架子上还储存着苹果——如果不是意志特别坚定的山羊,一般是爬不到那上面去的。
蒂凡尼把扫帚举起来,放到最底层的苹果架子上,中士在旁边轻拍着一只山羊,很小心地不肯抬头,以免自己头晕。所以他是在毫无防备的情况下突然被蒂凡尼推出门外的。而她呢,随即从锁孔里拔出钥匙,猛地退回牢房,从里面把门一锁。
“我很抱歉,布莱恩,我不想这样,尤其不想对你这样。我也知道,我搞这种突然袭击不好,可是既然我现在是被当成罪犯来看待,那不如我就干脆像个罪犯一样做点恶事。”
布莱恩摇了摇头:“我们还有一把备用钥匙,你知道的。”
“如果我把锁眼堵住,它就派不上用场了。”蒂凡尼说,“可咱们还是多想想好的一面吧。我被锁在地牢里,我想有些人知道了会很高兴的。你现在不开心,也是太较真了。你瞧,我觉得你可能是把这个问题想拧了。你何不这么想——我终于好好地被关在地牢里了——不是我把自己锁起来让你们够不到,而是我被锁起来了,和你们隔离开了。”可是她的话好像没起什么作用,布莱恩看样子都快哭了。
蒂凡尼忍不住想,唉,我真是不应该这么做,他一直对我不错的。即便是眼下,他也没有对我不好,不能因为我比他聪明,就这么糊弄他,这样会害他丢掉工作的。再说,我已经知道怎么从这里出去了(地牢的所有者却不知道这一点,因为他们自己很少待在地牢里),不要钥匙也无妨。
于是她把钥匙给布莱恩递了回去。
他的脸色开朗起来。“我们肯定会给你送饭送水的,”他说,“你总不能全靠吃苹果活着!”
蒂凡尼在草堆上坐了下来:“实话跟你说,待在这里其实挺舒服。什么地方要是有山羊打嗝儿,就会变得暖暖和和的,你说是不是挺好玩?你别担心,我不会吃苹果的,有些苹果倒是应该翻一翻,不然就要烂掉了。我在这里的时候,这件事就交给我吧。只是,我既然被关在这里,就不能出去了——没法给人配药,也没法给人剪指甲,什么忙也帮不上了。你妈妈的腿这阵子怎么样?我希望还好吧?呃,你现在可以走了吗?我想用用那个洞口,方便一下。”
她听到他上了楼。这么把他打发走有点狠心,可她还能怎么样呢?她四处看看,捧起一堆特别脏的陈年稻草,大概已经很久没人碰过它们了。爬的、跳的、扭来扭去的,各种小生物都匆匆逃了开去。在她四周,可能是觉得没有危险了,噼啪菲戈人纷纷露了头,还抖落着身上小片的草叶。
“快去把我的律师请来,拜托啦,”蒂凡尼轻快地说,“我想他会很喜欢在这个地方工作的……”
癞蛤蟆律师果然热情高涨,他知道这次接办蒂凡尼的案子,他将得到丰厚的报酬(以甲壳虫的形式来进行支付)。
“我想,我们可以告他们一个‘非法囚禁’。法官们最恨非法囚禁,如果真要把什么人关进监狱,法官们也觉得应该由他们来下这个命令。”
“哦,不过事实上我是自己把自己关到这里来的,”蒂凡尼说,“这有关系吗?”
“这个问题嘛,我们目前不必太忧虑。不管你怎么做,都不能算是完全自主的举动,毕竟你的行动自由是受了限制的,而且你又受了恐吓。”
“没有啊!我只是特别气愤罢了!”
癞蛤蟆一掌按住了一只逃跑的草鞋虫:“你今天是受到了两个贵族成员的审讯,在场的还有四个全副武装的卫兵,对吗?没有人预先通告过你会有这场审讯吧?也没有人跟你宣讲过你所享有的人身权利吧?你还说,男爵在毫无证据的情况下就认定是你杀害了他的父亲和城堡里的厨娘,还偷盗了一大笔钱财?”
“我想罗兰也不愿意相信那些,”蒂凡尼说,“是有人编谎话,欺骗了他。”
“那咱们就必须揭穿谎言,嗯,必须的。他不能这么平白无故地到处指控别人是谋杀犯。这会让他倒大霉的!”
“哦,”蒂凡尼说,“我可不希望他出什么事!”很难辨别出癞蛤蟆有没有笑,所以蒂凡尼只好猜测着说:“我说了什么可笑的话吗?”
“没有,其实没什么可笑的,只是有点让人感慨,实在要说的话,还有点黑色幽默,”癞蛤蟆回答,“我所说的‘黑色幽默’,意思就是让人想哭又想笑。不论放在哪里,这个年轻人对你的指控要是成立了,都足以把你送上断头台,可你却还顾得上担心他有什么闪失!”
“我知道我这么做挺没劲的,可他毕竟是受公爵夫人的唆使,他的未婚妻又是那么一个——”她的声音停住了。从大厅那边通向地牢这里的石头台阶上传来了脚步声,这声音一点也不像卫兵们的脚步声那么沉重(他们穿的都是底子上带平头钉的大皮靴)。
来的是丽迪莎,罗兰未来的新娘,穿着一身白衣服,泪流满面。她伸手抓住牢门上的铁栅栏,伏在上面,哭个不停——不是号啕痛哭,只是无休止的啜泣,涕泪交流,还在袖口里不停地摸索着那块早已被眼泪浸透的蕾丝手绢。
她并没有真的看着蒂凡尼,她只是冲着蒂凡尼的方向哭诉着:“我真抱歉!我真的对不起你!你该会怎么看我啊?”
唉,当女巫难就难在这里。就是站在这里的这个丽迪莎,曾经在某一天晚上让蒂凡尼禁不住都想用蜡给她做个小人,然后拿针扎扎它什么的。她当然没有真的做出这种事来,因为那是不应该做的,是女巫们都极不赞成的,而且又太残忍、太危险——主要也是因为她没有找到针。
而现在呢,这个倒霉的丽迪莎看起来好像有莫大的痛苦,苦得她连内敛和自尊都不顾了,任凭它们被滚滚的泪水冲走。这眼泪怎么就不能把敌意也冲走呢?可是说实话,其实也没有那么多敌意,有的只不过是一种不开心的感觉。蒂凡尼早就知道,自己没有金色的秀发,永远不可能成为一位贵夫人。童话书里早就规定必须如此了。她只是一时不愿意接受这个事实而已。
“我真的从来没想过要让事情变成现在这个样子!”丽迪莎抽咽着说,“我真的非常非常抱歉,我都不知道我当初是怎么想的!”她的眼泪哗哗地流下来,落到她那身傻里傻气、净是花边的衣服上——哦,不要吧,她那个完美的鼻子上还挂着一个鼻涕泡。
哭泣的丽迪莎又狠狠擤了一把鼻涕,蒂凡尼看着,真是惊呆了、吓到了。呃——不要啊,她不会真的那样吧?哦,她真的那样了,真的——她把手绢里的水分全都拧到了地上。她不间断地哭了那么半天,脚下的地板其实早已经被打湿了。
“你听我说句话好吧,事情还没那么糟。”蒂凡尼说,她真不想听到石头地板上那滴滴答答、让人难受的声音,“只要你先别哭了,我想一切都会解决的。不管是什么样的问题。”
一听到这话,丽迪莎哭得更凶了,她甚至像老掉牙的书里写的那样,呜咽起来。蒂凡尼从来没有在现实生活中看到哪个人这么哭过——嗯,至少截至目前为止还没有过。蒂凡尼知道,人们哭的时候,会发出“呜呜”的声音——反正书里是这么写的。但是没有谁会真的用这种声音哭。丽迪莎却真的是在呜呜地哭,泪水四溅,落到台阶上。除了眼泪,还有她的漏网心思也在喷涌,蒂凡尼拦截住了它们,它们湿漉漉地落进她脑海里,被她读出了含义。
她想,哦,真的吗?不过,她还来不及对丽迪莎说点什么,就听到台阶上又响起了啪嗒啪嗒的脚步声。罗兰、公爵夫人,还有公爵夫人的一个卫兵匆匆地跑了下来,后面还跟着布莱恩,他看到别人家的卫兵在他这里的石头地面上啪嗒啪嗒跑的时候,心情一定很不爽。所以每当对方踩出啪嗒声的时候,他也一定要重重地跺几脚。
罗兰踩到了被泪水打湿的地面,“噌”地滑过来,张开双臂护住了丽迪莎,她身上“扑哧”一声淌出一些水来。公爵夫人的身影耸立在他们身后,那两个卫兵都快要没地方站了,只好怒视着彼此。
“你都对她做了什么?”罗兰质问着,“你是怎么把她骗到地牢这里来的?”
癞蛤蟆清了清嗓子,想说点什么,蒂凡尼却不客气地踢了他一脚。“别多嘴,你这个两栖动物。”她用极低的声音说。不错,他是她的律师,可是如果被公爵夫人看见一只癞蛤蟆在为她担当法律顾问,事情会更糟的。
可是事实证明,没让公爵夫人看到癞蛤蟆,也不是什么好事。她尖叫起来:“听听这个巫婆刚才说的是什么话?她的目中无人、桀骜自大就没完了吗?她居然敢说我是‘两栖动物’。”
蒂凡尼本来想说“我说的不是你,我说的是另外一个两栖动物”。不过她还是及时克制住了这股冲动。她坐下来,一手扒拉了一些稻草,把癞蛤蟆盖住,然后转脸对罗兰说:“你想先让我别回答哪个问题?”
“我的卫兵知道怎么让你开口说话!”公爵夫人在罗兰的背后喊。
“我自己也知道怎么说话,谢谢你了,”蒂凡尼说,“我以为丽迪莎是来看我笑话的,但是没想到,事情要……超乎我的想象一些。”
“她出不来吧?”罗兰指着蒂凡尼向他的中士问道。
中士干净利落地一敬礼,说:“出不来的,爵士。门钥匙都好好地在我这里保管着呢,爵士。”他一边这么说着,一边得意地对着公爵夫人的卫兵看了一眼,好像在说“有些人要回答重要问题,而且还能回答得简明扼要,瞧见了吧!”。
可是公爵夫人一下把他的良好感觉打破了,她说:“罗兰,他两次把你叫成‘爵士’,而不是‘男爵大人’。你可不能让下人对你这么随便。这个问题我早就跟你说过了。”
罗兰唯唯诺诺地没有反驳什么,蒂凡尼真想踹他两脚。他小时候,是布莱恩教他骑马的,还教他击剑、打猎,这些事蒂凡尼都知道。但布莱恩当初真该再教他一点礼貌。
“不好意思,请问一句,”蒂凡尼不客气地说,“你们打算把我一直关在这里吗?如果真是这样,那能不能给我送些衣物来,还有一些我不便启齿的必需品。”
也许是听到“不便启齿”这个词,年轻的男爵有点慌乱。不过他很快定了定神,说:“我们,呃……我是说,我,呃……觉得在婚礼完成之前,可能都需要小心地把你控制起来,免得你再惹祸生事。最近真是以你为中心发生了不少悲惨事件。我们这么做,也请你谅解。”
蒂凡尼没敢开口。因为,听到了这么一本正经的蠢话以后,她一开口准会笑出来,可是那样又显得太不礼貌了。
他接着说了下去,还努力想挤出一个微笑:“我们会让你在这里待得舒适些的,当然了,如果你觉得有必要,我们还会把山羊牵出去。”
“要是你没意见的话,我觉得还是让它们留在这里比较好,”蒂凡尼说,“有它们给我做伴,我倒觉得比较好呢。对了,我能问个问题吗?”
“哦,当然能。”
“你们要把我关起来,是因为纺车的缘故吗?”蒂凡尼问。嗯,不管怎么说,只有像他们一样荒谬,才能和他们一起把这番荒谬的对话进行下去。
“什么?”罗兰显然没听懂。
公爵夫人发出了胜利的笑声:“哦,好啊。这么说话才真像她,这位莽撞无礼又自命不凡的年轻女士,说起话来总是这么喜欢兜圈子,让我们摸不着头脑!你城堡里有多少纺车,罗兰?”
罗兰一惊。每当他未来的岳母大人跟他说话时,他都会一惊:“呃,我也不是特别清楚。我想,管家有一个,我母亲的纺车还锁在高塔里……别处嘛,总会有几部备用。我父亲喜欢——他生前喜欢——看到别人手头有活儿要忙。然后呢……我真的不清楚了。”
“我会派人在整座城堡里搜查一遍,然后把每一部纺车都毁掉!”公爵夫人说,“不过要我说,这个小巫婆只是在虚张声势罢了。大家都知道邪恶巫婆和纺车的故事吧?纺锤在手指头上刺一下,咱们就全都要沉睡一百年!”
丽迪莎这么半天一直站在那里抽着鼻子,现在终于开口说了一句话:“妈妈,你从来都不让我碰纺车,你知道的。”
“以后你也永远不可以碰那种东西,永远不可以,丽迪莎,一辈子都不可以。纺车什么的都是给干粗活的人用的,你是一位大家闺秀。仆人才纺线呢。”
罗兰的脸涨红了。“我母亲原来经常纺线,”他审慎地说,“有时候她在高塔里纺线,我就坐在一旁陪着她。她的纺车上都镶嵌着珠母。谁也无权擅自处理它。”站在铁栅栏这边,蒂凡尼想,罗兰把话都说到这个份儿上了,稍有一点善意、稍有一点良心、稍有一点常识的人都不会再和他对着干了。可是公爵夫人却连这点素质都没有,可能她觉得这些素质太平凡了,不值得保留吧。
“我还是坚持——”她说。
“不行。”罗兰说。他的声音不大,可是里面自有一种安静的力度,胜过大吼大叫,这声音还是那样意蕴深长,足以镇住一群奔跑的大象,或是镇住一位公爵夫人。但她对自己的女婿那样狠地瞪了一眼,好像是在对他说,等她将来有时间了,一定要想个办法让他难受难受。
出于同情,蒂凡尼说:“哎,我刚才提起纺车,纯粹是为了搞笑的。那种事早就不存在了。而且我觉得可能从来都没存在过。我是说,人们一睡就是一百年,听凭树呀草呀的长起来把宫殿覆盖,那可能吗?为什么植物不会和人们一起陷入沉睡呢?如果它们真的那么长啊长,比如黑莓的枝条吧,恐怕都要长到人的鼻孔里去了,那样一来人不就醒了吗?再说了,下雪的时候怎么办?”说到这里,她的注意力被丽迪莎吸引过去了,因为丽迪莎脑子里刚刚蹦出来一个非常有意思的漏网心思,蒂凡尼决定先把它记下来,稍后再仔细琢磨。
“哼,我算是看出来了,一个女巫走到哪里,就会给哪里带来不和。”公爵夫人说,“所以你还是好好在这里待着吧,直到我们决定放你走为止。我们对你已经够好的了。”
“那么请问一下,罗兰,你想对我爸爸怎么说呢?”蒂凡尼特别甜美地问。
他好像挨了一记重拳。如果阿奇先生听到风声,也许真会给他一记重拳。一旦这位父亲知道他最小的女儿正和一群山羊关在一起,罗兰就真的需要一大群卫兵才能保障他自身的安全了。
“我来告诉你怎么办吧,”蒂凡尼说,“你就说我留在城堡里,有一些重要的事务要处理,不就行了吗?咱们可以拜托中士布莱恩去给我爸捎个信,他听了肯定不会不高兴的,你说呢?”她故意用了反问的语气。罗兰听了点点头,公爵夫人却忍不住又发难了。
“你爸爸只不过是男爵的佃户,应该是男爵吩咐什么,他就做什么才对!”
罗兰拼命地想保持镇定,不让脸上流露出羞惭之色。从前阿奇先生为老男爵干活的时候,他们两人都像明白事理的人一样,达成过一种比较明智的共识,那就是阿奇先生会按照老男爵的吩咐去做事。但前提是老男爵吩咐的必须是阿奇先生愿意做的事,或者是有必要去做的事。
“忠诚”的要义也就是如此,蒂凡尼的爸爸有一次告诉她,如果各种各样的正派人都能懂得普通人也拥有权利、责任和自尊,大家就都能好好的。这种情形下的忠诚也就意味着一种尊严。而人们之所以如此在乎这份尊严,是因为它差不多就是一个人所能拥有的全部财富(当然了,这个人的财富可能还包括几张床单、几口锅、坛坛罐罐、不多的几件工具和几把刀叉)。这种共识不言而喻,有脑子的人都能领会它:你当个好主人,我就是你的好佃农;当你真诚待我的时候,我也会用忠心回报你。这是个良性循环,如果它不遭到破坏,就会一直循环往复地运转下去。
可是罗兰现在却不得不扮演一个破坏者,或者说是默许公爵夫人替他来做破坏者。他的家族管辖白垩地已经好几百年了,这是有书面记载为证的。而阿奇家的先人是何时来到此地的呢?关于这一点没有留下什么记载——主要是因为那时候还没有发明纸张吧。
虽说眼下没有什么人支持女巫——想起她们,就让人们心烦意乱——可罗兰最不希望见到的还是阿奇先生来为他的女巫女儿讨说法。虽然已是满头华发,但这位阿奇先生还是能问出一些非常不好回答的问题。算了,还是不要让罗兰为难了,蒂凡尼想,现在我也应该留在城堡的,我已经从丽迪莎那里找到了一点线索,接下来还要顺藤摸瓜才好。于是她大声说:“我倒是不介意留在城堡里。我也同意你们的说法,咱们确实有必要防止意外的发生。”
听到她的话,罗兰显然松了一口气,公爵夫人却转向中士布莱恩,问:“你能确定她是被锁在里面的吗?”
布莱恩站得笔直。他本来已经站得够直的了,现在都快踮起脚尖来了:“是的,夫——尊敬的夫人阁下,就像我说过的,只有一把钥匙能开这扇门,它现在和别的钥匙一起装在我口袋里呢。”他拍了拍自己右手边的衣袋,里面传来哗啦哗啦的一阵响。这响声大约让公爵夫人很满意,她说:“那就好,中士,我想今天晚上我们都能睡个好觉了。我们走吧,罗兰,你务必扶好丽迪莎。我怕她又该吃药了——天知道那个讨厌的丫头都跟她说了些什么鬼话。”
蒂凡尼目送着他们离去,只有布莱恩还没走,他还有点良知,还知道不好意思。
“能请你过来一下吗,中士?”
布莱恩叹了一口气,朝着铁栅栏走近了一点:“你不是要捉弄我吧,蒂凡尼?”
“当然不是了,布莱恩,我希望你也不要做什么对我不利的事,我相信你不会吧。”
中士闭了一下眼睛,不舒服地哼哼着:“你又想玩什么花样对不对?我就知道会是这样!”
“我这么跟你说吧,”蒂凡尼说着,探身向前了一些,“你觉得今天晚上我还留在牢房里的可能性有多大?”
布莱恩又伸手去拍他的衣袋:“呃,别忘了钥匙可在我这儿——”他的脸一下子皱得变了形,好像一只小狗刚挨了狠狠一顿训,那样子看着真让人不忍,“你把钥匙偷走了!”他恳求地看着她,好像那只可怜的小狗挨了训以后,战战兢兢地不知道还有没有什么更糟糕的事情会发生。
让中士万万没想到的是,蒂凡尼伸手又把钥匙还给了他,脸上还挂着微笑:“你肯定不会觉得女巫还需要钥匙吧?此外我还答应你,早上七点以前,我肯定会回到牢房来。我想,就现在的状况来看,这已经是最好的折中办法了,你对这一点也没什么疑问吧。我晚上还能找时间去帮你妈妈换个绷带呢。”
一看他的表情,就知道他的心情了。他感激地抓着钥匙。“我想,我没必要再问你打算怎么出去了吧?”他蛮期待地问。
“就目前来看,我觉得你确实没必要问这个问题,你觉得呢,中士?”
他犹豫了一下,然后微笑了起来。“谢谢你还能想着我妈妈的腿,”他说,“她的腿现在看起来都有点发紫了。”
蒂凡尼深吸了一口气:“问题在于,布莱恩,只有你和我会惦记你妈妈的病腿。别的人可是有别的烦心事要惦记。有一些需要帮助的老人,没有人扶着,连进出澡盆都困难。还有偏远地方有人在生病,等着女巫配了药给他们送去。还有邦瑟先生,要是不给他身上好好擦一擦油膏,他都完全没办法走路了。”她抽出自己的记事本,那是用绳子和橡皮筋固定起来的,她拿着它冲他挥了挥,“这里面记满了我要做的事情,谁让我是女巫呢。如果我不出面,又有谁去给这些人帮忙?有一位特罗洛普太太很快就要生产了,而且我觉得她怀的是双胞胎,因为我能听到两个心跳。这还是她头一次生孩子,她现在已经吓坏了,离她家最近的一个接生婆也住在三十英里以外,而且那个人有点近视,记性又不是很好。你是个军官,布莱恩。你肯定是个有能耐的人,所以,如果特罗洛普太太来求你帮忙,我想你一定会有办法帮她的吧。”
布莱恩的脸都发白了,蒂凡尼暗自好笑。还不等他磕磕巴巴地作出什么回答,她就又说:“可是我却不能去给大家效劳,你瞧,因为有人说邪恶的巫婆必须被锁起来,免得她拿纺车搞什么害人的阴谋!就因为一个童话故事,就把一个人关起来!这样一来,麻烦就是呢,我怕有些地方会出人命。如果我听任这些地方出人命呢,我就会变成坏女巫。可是问题又在于,不管怎么样,我都已经是坏女巫了。唉,想想也觉得我真是坏,要不然你们怎么会把我关起来呢。”
蒂凡尼真的很替他难过,他当中士不是为了应对这些尴尬局面的,他熟能生巧的实战项目是把跑出猪圈的猪捉回去。这次他把我关起来,只是奉命行事,我何必为此责怪他呢?她不禁想,不管怎么说,锤子敲敲打打是因为木匠在挥动它,你不能因此去责怪锤子。可布莱恩是个人,他是有脑子的——锤子可没有。也许他应该试着用用自己的脑子。
蒂凡尼听到中士渐渐走远了,看来他已经明智地决定,这一晚上他应该和牢房保持一定距离才好,他还应该顺便想一想自己的前途。菲戈人从各种各样的缝隙里钻出来,他们可真是天生就善于躲藏。
“你不应该从他口袋里偷钥匙的。”蒂凡尼对罗伯说着,他正忙着从嘴里吐出一片草叶来。
“啊?可他想把你关起来,不让你出去呀!”
“呃,是吧,但他是个好人,才会那么做的。”她自己都知道这话听着很傻,罗伯肯定也是这么想的。
“哦,好吧,当然了,他是个好人,那个糟老太婆一声令下,他就把你关起来了,这么说行吗?”他咬牙切齿地说,“还有那个一身白衣服,鼻涕眼泪流不完的家伙算怎么回事?我都觉得我们应该在她前面挖一条排水沟了。”
“她是那种水仙女吗?”傻伍莱问,不过大部分噼啪菲戈人都认为,那姑娘是用冰做的,刚才不知怎么就开始融化了。此时在台阶下,一只老鼠正在奋力向安全的地方游去。
蒂凡尼的左手忽然不由自主地伸进了她的口袋里,掏出一段绳子来,绳子一端暂时搭到了罗伯头上。她的手再度伸进口袋,这回掏出来的是一把形状很有特点的小钥匙,那是她三个星期以前在路边捡的,她还拿出一个装过花种子的空袋子以及一块带着窟窿的小石头。蒂凡尼总爱捡这种带窟窿的小石头,因为它们可以给人带来好运气。她会把这些石头一直装在衣袋里,最后口袋的布都磨穿了,石头也掉了出去,只给她留下窟窿。好啦,有了这些东西,就足够她来搭建一个临时的沙姆博了。当然,还需要增添一些活物。癞蛤蟆的甲壳虫大餐已经全部消失了,除了少数逃跑的以外,大多都进了他的肚子。于是她把癞蛤蟆拎起来,轻轻地系在沙姆博上,不理会他的威胁(他说要依法制裁她)。
“我真不明白,你为什么不捉一个噼啪菲戈人来用呢?”他问,“他们很喜欢被放到沙姆博里面的!”
“对,可是那样的话,沙姆博多半会把我引向最近的酒馆。好了,现在只管坚持一下,可以吗?”
山羊们还在一旁吃草,蒂凡尼摆弄着她的沙姆博,想要找到一点线索。丽迪莎刚刚是来表示歉意的,泪如泉涌的深切歉意。有句话她没有勇气说出来,却成了漏网心思,并被蒂凡尼捕捉到了。那就是:“我不是成心的!”
没人知道沙姆博是怎么起作用的,大家只是都知道它很有用,也许它只是能帮你思考罢了。也许它的作用就是让你在想问题的时候眼前还有些东西可以盯着看,蒂凡尼现在想的是:城堡里还有其他的人会魔法。沙姆博扭转了起来,癞蛤蟆抱怨了起来,细若游丝、银光闪闪的答案飘过了蒂凡尼的脑海(属于“第二思维”的层面)。她抬眼看着天花板,银丝线越发光芒闪烁,她想,城堡里有人正在使用魔法。而且,那个人应该是非常悔恨自己用过某些魔法。
那个总是苍白,总是爱抹眼泪,总是太像一幅淡淡水彩画的丽迪莎,会不会实际上是个女巫呢?这种假设真是令人难以置信。哎,与其在这里推测事情到底怎样,还不如直接去找她问问。
说起来挺有意思的:白垩地的世代男爵和老百姓的关系都那么好,结果他们都忘了该怎么关押犯人了,地牢也渐渐成了羊圈。而地牢和羊圈最大的区别就在于,羊圈里是不需要生火的,因为山羊很善于挤在一起取暖。可是地牢里就必须生火了,否则犯人会冻得很难受。当然了,如果你存心想折腾犯人们,你也可以生一堆格外大的火,让他们热得难受。阿奇奶奶曾经说,她小的时候,地牢里有各种各样可怕的金属刑具,大部分都是用来一点一点肢解犯人的,可是始终没有哪个犯人罪大恶极、配得上动用这些刑具。即便真有这样的犯人,城堡里也没人愿意给他们行刑,因为行刑者稍不小心的话,就会伤了自己的手指头。所以这些刑具后来基本上都被送进了铁匠铺,改造成了铁锨呀刀子呀这些更实用的东西,只有一部“铁娘子”留了下来,用来加工萝卜,一直用到它的上半部垮掉为止。
因此,由于城堡里从来没有谁对地牢特别感兴趣过,所以大家全都忘掉了地牢里还有一个烟囱。此时蒂凡尼为什么会抬头张望呢?她是在看着高处那一小块蔚蓝,犯人会把它叫作“蓝天”。而她呢,等到天黑一点,就会把它称为“出口”。
真正使用起来,这个烟囱出口要比她预想的难用一点:它太小了。如果蒂凡尼坐在扫帚上的话,就钻不出去,所以她只能抓着扫帚尾巴,用脚蹬着烟囱壁,让扫帚把她拽出去。
至少她清楚屋顶这一带的布局。所有的孩子都清楚这里的布局。白垩地长大的孩子,哪个没爬过城堡,哪个没把自己名字刻在屋顶的铅皮上过?很有可能,紧挨着他名字的,还有他爸爸的名字,他爷爷的名字、太爷爷的名字,甚至太爷爷的爷爷的名字……这许许多多的名字可以这样被辨认下去,一直到刻痕都模糊不清为止。
所谓城堡,要点就是,如果你不想让别人进来,别人就休想进来。所以这里只有靠近屋顶的墙上有窗户,最好的房间也在这一区。罗兰很早以前就搬到他父亲的房间里去了——蒂凡尼知道这一点,因为是她帮他把东西搬过去的。那时候老男爵终于服软,承认自己身体太弱,再也爬不动楼梯了。公爵夫人住在那间大客房里,它位于罗兰的房间和少女塔之间——这座塔真是名副其实——丽迪莎现在住在里面。也许没人会这么想,但事实就是如此:新娘的妈妈会睡在新郎和新娘中间的那个房间里,她的耳朵可能随时都是竖起来的,准备监听到什么不应该有的卿卿我我的声音。
蒂凡尼在幽暗的走廊里悄然前行,听到楼梯上传来脚步声时,她轻巧地躲进了墙壁内凹的地方。来的是一个女仆,她用托盘端着一只罐子,公爵夫人的房门突然“砰”的一声打开了,吓得女仆差点把罐子打翻。公爵夫人气呼呼地瞪着她,好像是要看出有没有谁在捣鬼似的。等到女仆再次迈开步子的时候,蒂凡尼悄悄地跟在后面走着,还用上了她那个小把戏:让自己变成了别人看不到的样子。女仆端着托盘走到一扇门边,守在那里的卫兵满怀期待地抬起头来,却听到女仆凶巴巴地告诉他去楼下吃晚饭。然后她走进了房间,把托盘放在了大床边。离开的时候,她还有点疑心自己是不是眼花了。
丽迪莎躺在大床上,身上好像覆盖着新落下的白雪。可仔细一看,你会发现那其实都是揉皱的手纸,这真是挺煞风景的。而且还是用过的手纸。在白垩地,手纸是很稀罕的,它太贵了。就算你把用过的手纸摊开了在火前面烤干,留着二次利用,也没人会说你小气。蒂凡尼的爸爸说,他小时候都是拿老鼠擤鼻涕的,不过,他可能是为了吓得她尖叫,才故意这么说的吧。
现在,丽迪莎非常不淑女地哼哧一声又擤了一下鼻涕,让蒂凡尼惊奇的是,她还在房间里狐疑地四处打量,嘴里问着:“喂?有人在吗?”——这种问题,动脑子想一想,就知道它问了跟没问一样。
蒂凡尼让自己变得更不显眼了一些。运气好的时候,就连威得韦克斯奶奶都会被她糊弄住的,丽迪莎这么一个爱哭鬼当然没理由识破她。
“我可以大声喊人的,你知道。”丽迪莎说着,还在四处张望,“我的门外就有个卫兵!”
“不过他已经下楼吃饭去了,”蒂凡尼说,“要我说,他真不怎么敬业,他应该等到有人来换班的时候再走才对。我觉得,你妈妈更在乎的是她的卫兵们穿得好不好看,而不是他们的脑子好不好用。就连我们的实习卫兵普莱斯顿都比她那些卫兵靠得住。他可以在一个地方待好半天都不被人发觉,非得等到他来拍你肩膀的时候,你才知道他在那里。你知道吗?当有人在说话的时候,我们一般不会扯开嗓子大喊大叫。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是这样。我想可能是因为我们从小就被教育要懂礼貌吧。如果你还是执意要喊要叫呢,就先容我对你指明一点,假如我想加害于你,我早就动手了,你觉得呢?”
接下来的沉默长得让蒂凡尼有点难受。终于,丽迪莎开口了:“从方方面面来讲,你都有理由生我的气。你很生我的气,对吧,蒂凡尼?”
“现在不生。顺便说一句,你的牛奶还不喝吗?再放就要凉了。”
“我不喝,我一般都是把它端到厕所去倒掉的。我知道这样浪费食物很不好,我知道还有很多穷人家的孩子在饿肚子,要是给他们在睡前喝上这么一罐热牛奶,他们准会乐坏的。可是他们也消受不了我这一罐。因为我妈妈让女仆往里面放了安眠药。”
“什么?”蒂凡尼不敢相信地问。
“她觉得我需要吃药,其实我不需要。你不知道我过的是什么日子,就像蹲监狱一样。”
“嗯,我想我知道蹲监狱是什么滋味。”蒂凡尼说。躺在床上的丽迪莎一听,又哭了起来,蒂凡尼赶快“嘘”了一声,让她保持安静。
“我没想让事情变得这么糟。”丽迪莎说着,使劲擤着鼻子,好像吹响出猎的号角一样,“我只是想让罗兰别那么喜欢你。你没法想象我的生活是什么样子的!他们给我最大限度的自由就是让我动笔画个画儿,而且还只能画水彩画。连炭笔素描都不行!”
“哦,是吗。”蒂凡尼心不在焉地回答,“罗兰原来常给戴弗勋爵的女儿艾尔丹写信,她好像也总是在画水彩画。画水彩画是不是一种惩罚呀?”
丽迪莎也没有留心蒂凡尼在说什么。“你多好,不用整天坐着画画。你可以飞来飞去,”她说,“给别人下命令,做好多有意思的事。唉,我小的时候也想成为女巫。可惜我没那个福气。我金发飘逸、肤色白皙,又生在富贵人家,可这有什么好的?这样的女孩是不可能成为女巫的!”
蒂凡尼微笑了。真相就要揭开,现在一定要表现出鼓励和友好的姿态来,才能防止丽迪莎的泪水再度决堤,把她们两个都淹掉。
“你小的时候,有没有看过什么童话故事书?”
丽迪莎又擤了一把鼻涕:“哦,有啊。”
“会不会是那一本呢?就是第七页上画着一个特别可怕的矮精怪的那一本?我每次翻到那页的时候,都要把眼睛闭上。”
“我是用一根黑蜡笔把它全都涂黑了。”丽迪莎低声说着,好像把这件事这么一讲,她心里就卸去了什么负担似的。
“你不喜欢我,所以你决定用魔法来对付我……”蒂凡尼用更轻的声音说,因为丽迪莎实在是太脆弱了。瞧,她伸手又想去拿纸巾,只不过她的眼泪一时有点供不应求——后来的事实证明,这种供不应求只是暂时现象而已。
“我真的非常抱歉!如果我知道会变成这样,我肯定永远都不会——”
“也许我应该告诉你,”蒂凡尼接着说,“罗兰和我只是……呃,朋友。原先,我们差不多就是彼此唯一的朋友。可是说起来,我们做朋友并不合适。我们并不是主动走到一起的,是外部力量把我们推到一起的。我们一开始却没有意识到这一点。他是男爵的儿子,一旦你知道了自己是男爵的儿子,而别的孩子又都受了教导要怎么对待男爵儿子的话,你就没有几个可以说话的人了。然后他遇到了我。我有那么几分聪明劲,当上了女巫,说老实话,女巫这个行当挺容易让人被孤立的。然后,事情就成了这样——两个都被孤立的人以为他们是一路人。我现在明白事情是这么一回事了。不巧的是,当初是罗兰先意识到我们并非同类的。事实就是这样——我是女巫,他是男爵。而你将成为男爵夫人,你没必要担心女巫和男爵关系好,这是为大家好。就是这样了,其实这本来就不是什么事,只是那么一点点虚渺的影子罢了。”
她看到丽迪莎的脸色开朗了起来,好像迎来了初升的太阳。
“我这里的真相都告诉你了,小姐,我也想听听你那里的真相。对了,咱们能离开这个房间,到别处去说话吗?我担心随时都会有卫兵闯进来把我抓走,如果他们把我关到一个我再也跑不出来的地方去,那可就糟了。”
蒂凡尼费了一点周章让丽迪莎和她一起坐到了扫帚上。丽迪莎一开始有点紧张,后来扫帚平稳地飞下了城堡的墙头,又带着她们掠过村庄,降落在一块草地上,这期间她一直在惊叹。
“你看到那些蝙蝠了吗?”丽迪莎问。
“哦,要是你行进的速度不是特别快,它们就会绕着扫帚飞,”蒂凡尼说,“你可能觉得它们会躲着扫帚才对吧。好了,小姐,咱们先不说蝙蝠,现在这里只有我们两个了,你可不可以告诉我,你到底用了些什么办法,才让人们那么讨厌我?”
丽迪莎一下变得惊慌起来。
“哦,别怕,我不会伤害你的。”蒂凡尼说,“我要是真想伤你,早就可以动手了。我现在只想还自己一个清白。请你把事情的真相说给我来听听吧。”
“我用的是‘鸵鸟法’。”丽迪莎赶紧说,“你知道的,这属于‘无情魔法’——你做一个偶人代表你要害的人,然后把它大头朝下插在一桶沙子里。我真的非常非常抱歉……”
“好啦,抱歉的话你已经说过好多遍了,”蒂凡尼说,“可是我从来没听说过这种魔法。我想不通它是怎么起作用的。听起来实在没道理。”
可是它却对我起了作用,她想,这个丽迪莎不是女巫,她用的也不是真正的咒语,可是它却对我起作用了。
“可能,只要它是魔法,就不需要有什么道理吧。”丽迪莎满怀期望地问。
“它总得在某些方面有点道理才行。”蒂凡尼说着,抬头看着天上初升的星星。
“嗯,”丽迪莎说,“我是从《恋人咒语》这本书上找到这个办法的,书的作者是安娜西玛·巴格洛斯。如果这些对你有帮助的话。”
“那本书封面是不是画着作者坐在扫帚上?”蒂凡尼说,“只不过要我说,她坐反了。那把扫帚上也没有安全皮带。我认识的女巫也没有像她那样戴护目镜的。至于带着猫一起坐扫帚,就更是匪夷所思了。作者名也是个假名。我在柏符先生的搞笑道具专卖店的商品目录上看到过那本书,非常垃圾。只有那些动不动就抹眼泪的女孩才会买它,她们总以为要想掌握魔法就必须订购一把特别昂贵的扫帚,扫帚柄的末端粘着宝石的那种,我说这话,请你别介意。不过真的,与其买那些东西,你还不如从树篱笆上折根树枝,直接管它叫魔杖呢。”
丽迪莎没说什么,只是走了几步,走到田野和道路之间那道篱笆跟前。在这种地方好好找一找,你总能找到一根不错的树枝。她捡起一根树枝在空中轻轻一挥,留下了一道淡蓝色的光痕。
“就像这样吗?”她问。有那么一会儿工夫,除了一只猫头鹰偶尔“咕咕”叫两声,以及蝙蝠“沙沙”的振翼声以外(你的耳朵必须真正好才能听到这种声音),四周一片安静。
仿佛这样过了好久,蒂凡尼才说:“我想咱们真是有必要好好谈谈了,你说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