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崇尚力量的种族

  这句话问的颇有兴师问罪的意思,一下子把我们四个人问的发呆了起来,这一句话起的作用竟然是瓦解敌人内部?

  不过黑三跟林二蛋也不是说特别孬的人,他们连两个在听到这句话之后马上全神戒备了起来,并且站了出来向前一步,其实现在就算不问,很多事情也得他们俩抗起来,胖子是伤员,而我的战斗力则可以基本上忽略不计,不累赘就已经算是不幸中的万幸了。

  我以为接下来会是一场殊死的搏杀,却看到那个瘦弱的野人上前一步,对着他们两个鞠了一躬,道:“尊敬的勇士,我们统领,想要跟你们决斗,因为我们是一个崇尚力量的种族。”

  这下别说是他们俩,就是我跟胖子都吃惊了,这是什么意思?崇尚力量的民族,就是看到别人就要决斗定生死?不过这个消息也的确让我们喜上眉梢,决斗就算打不过,也比现在被万箭穿心射死要来的强吧?

  林二蛋摩拳擦掌的走了出来,看着林二蛋,我就说不出的放心,斗力气?这家伙绝对是当仁不让,林二蛋一走出来,那个最高大的人也把弓箭和长矛丢给了身边的人,脸上带着微笑走了出来。

  决斗还未开始,那些野人就手持着火把,开始跳起舞来,一边跳,一边唱着我们听不懂的歌谣,似乎在他们看来,决斗,就是最大的狂欢。

  “你去跟那个会讲普通话的人套套近乎,问问这群人到底是什么来路。”胖子在这个时候对我道。

  “那你咋办?”我看着胖子肿的乌粗的脚道。

  “难不成胖爷我还需要你照顾不成?去吧,就这点事儿,赶紧办完。”胖子催促我道。

  我把匕首别到腰上,既然是找人家聊天的,就不能带着匕首跟挑衅的一样,我硬着头皮,朝着那个人走了过去,走到他身前的时候道:“山里的朋友,你好。”

  他对我做了一个善意的微笑,甚至还给了我一个熊抱,道:“你好。”

  其他人说着我们听不懂,可是这个人却说这稍显蹩脚的普通话,这才是最奇怪的地方,我问道:“请问一下,你们是,来自大山深处?”

  这个人对我点了点头,道:“我们是神的后裔,我知道你一定好奇,我会说你们的语言对不对,这是我父亲之前,跟一个远来的客人学的,之后传给了我,真的好奇,山外面还有如此厉害的人,你们竟然能杀死我们的猎犬!”

  “那你们来这里,是狩猎?”我无视了他的夸奖道,因为再怎么夸,也不是夸我的,山外面的人厉害?是刚好你遇到了两个怪胎,跟我打一场,你还说我厉害,那才是真的厉害。

  “对,这边,发现了狼群的踪迹。”这个人道。他似乎用上自己会的普通话非常兴奋,变成了话痨,道:“山外的人,我叫阿扎,你叫什么名字?”

  “我叫林小凡。”我对他道,场上的决斗,也在此时正式开始。

  他们两个决斗的第一项,就是摔跤,那个高大的人速度很快,伴随着吼叫,搞的跟牛魔王似的,一下子朝着林二蛋冲了过来,直接就懒腰抱起了林二蛋,直接丢了出去,摔出了足足一米多远。

  人群中的尖叫声更大,放佛在为他们的首领欢呼庆祝开战大捷。

  林二蛋被这么一摔,也有点愣神,我看到他认真的表情,就知道这犊子刚才肯定轻敌了,他快速的朝着那个族长冲过去,想要报一摔仇,谁知道在靠近首领的时候,那个首领快速的一个转身,并且伸出了一条腿,林二蛋一下子就被拌了一个狗吃屎,得胜的首领,像是一个大猩猩一样的捶着自己的胸脯大叫着,这真的是个原始的种族,只有这样的种族,才会如此彰显自己的力量。

  林二蛋爬了起来,脸上的郁闷就别提了,拼力气,林二蛋绝对怕不了谁,但是对方的力气一是爷极大,而是摔跤的技巧真的很好,在遇到普通人的时候,蛮力就是无敌的存在,可是遇到真的对手的时候,就明显的不够看。

  就比如说黑三,他就说过,如果真的和林二蛋打,靠游走走位,他完全不怕。

  此刻的林二蛋就是这样,空有蛮力却无法近身,我身边的阿扎都笑道:“林小凡,你的朋友好像并不是我们首领的对手。”

  我点了点头,不置可否,对着场上的林二蛋骂道:“丢人不丢人?!”

  林二蛋回头对我咧嘴一笑,道:“丢人,俺也知道丢人,要不你来?”一句话,说的我马上熄火,对林二蛋抱了抱拳,道:“英雄,要加油啊,能不能活命,就全靠你了!”

  林二蛋点了点头,眼神如狼,他不再蛮冲,而是围着这个首领转圈,快速的转圈,转的我都要眼花的时候,他猛然的冲出,一把抱住了首领的腰,他这个犊子,竟然一用力。

  力拔山河兮气盖世!

  林二蛋竟然把那个首领高高的抛起!抛了几米之高!扎西都吓得长大了嘴巴,说了一句累死哦买噶一样的语言,看着那个首领掉在地上,震起地上的尘土,林二蛋在他掉在地上的时候就已经冲出去,骑在了他身上,脑袋对着首领的脑袋就打了下去,妈蛋,这犊子的傻逼病又犯了,这一拳头打下去,不得脑袋开花才奇怪了!我赶紧大叫了一声,却已经来不及,接下来的画面,我都不敢睁眼再看。

  等尘埃落定,我睁开了眼,看到那个首领在地上睁大了眼睛,林二蛋的拳头,从他的脑袋旁边轰了下去,地上,有一个深坑。

  围着我们的人群,紧接着爆发出了剧烈的欢呼声,就连扎西都在那里高兴的手舞足蹈,这让我很纳闷儿,难道被打败的,不是你们的首领?

  “我们是崇尚力量的民族,我们只崇拜勇士!你的朋友,会得到我们最大的尊敬。”阿扎在自己首领被打败以后,兴奋的像个傻逼。

  那个首领起来之后,更是给林二蛋深深的鞠了一躬,又给他的熊抱,搞的林二蛋局促不安的同时也一头雾水,这家伙听不懂他们首领的话啊。

  “阿扎,你们首领说的什么?”我问道。

  “首领说,他足以相配我们族最美丽的姑娘最圣洁的身体!”阿扎看着林二蛋,满脸的艳羡。

  我忽然就想起了在酒吧时候,美女救英雄一样的救出林二蛋的那个红发女孩儿,胖子说我是烂桃花,我哪里比的上林二蛋?

  我们就这样非常莫名其妙的得到了一个原始游猎民族的的尊重,阿扎在看到胖子脚上的伤的时候,一脸的担忧道:“看来我们不能继续游猎狼群以获得冬天的食物了,这个胖朋友的脚,必须马上回到我们的寨子,让巫师治疗,我们的猎具上,有巫师下的诅咒,只要是中招的猎物,都跑不掉,伤口会不停的放大,然后烂掉。”

  胖子一听,脸都绿了,赶紧拆开纱布一看,发现他中招的那只脚,已经变成了绿色,并且肿的非常大,胖子叫道:“狗屁的诅咒!这他娘的明明是毒药!”

  阿扎一脸的不好意思,道:“其实就是我们这里比较常见的毒,解毒的药草,也只有巫师才有。”

  “那还等什么?!”胖子叫了一声,林二蛋最为关心胖子,马上背上胖子,我们一群人浩浩荡荡的,开始去往阿扎的寨子。

  这一次,再次翻过了两个山头,我们看到了前面的一个原始部族一样的村落,如同世外桃源一样,同桃花源里的一句话就是说:黄发垂髫怡然自乐。

  只是在我们到来的时候,这里的人都看怪物一样的看着我们。小孩子更是像看到了不知名的野兽一样。

  他们不是印第安人,肤色没有诧异,最重要的,应该是服侍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