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山之下 第1节

作为陈青云的高中同学,说实话,在他发生那桩纵火案之前,我一直怀着极强烈的自卑感。他是含着金钥匙出生的,而我,冯自强,却出身单亲家庭。他家里有着运作良好的家族企业,而我中学毕业后却立刻失业,连大学考起了都没钱读,只好投身社会,做了一名所谓的“民间调查员”。

民间调查员,也就是所谓的私家侦探。只不过,这个职业尚未得到现行法律的认可,所以只能称为民间调查员。

那场纵火案发生之后,也有警察怀疑,有可能是陈青云的家族企业为了骗取保险赔付金,所以偷偷移走货场里的贵重物品,授意陈青云放了这把火。但在具体的调查中,警方却了解到这家物流企业一向运作良好,收入也极可观,没有任何资金流上的问题,根本没必要纵火骗保。

所以警方又把怀疑的目光投向了陈青云本人,怀疑是他因为私人的原因,做出个人行为,纵火骗保。但调查也只是蜻蜓点水无疾而终了,因为案件发生后,陈青云就被送入了精神病院中,接受专科治疗,就连警方调查人员也无法见到陈青云。

保险公司对警方的调查行动很不满意,毕竟这场火涉及到的赔付金数额极高,保险公司为了避免损失,所以不得不另外雇佣专业人员进行调查——所以,我作为业内小有名气的民间调查员,得到这份来自保险公司的委托书,对陈青云的纵火原因展开了调查。

和警方一样,我同样也怀疑陈青云出于某种动机,以私人行为偷偷转出货场里的高价值物品,然后装作精神病人放了这把火。反正家族企业的损失将由保险公司承担大半,而他得到了那些物品后,经过销赃渠道,则可以获得巨大利益。

要证实这一点,我可以从多个方面着手调查。

陈青云偷偷转出的高价值物品,必须要经过销赃渠道才能套现。只要牢牢盯住销赃渠道,自然就能得到线索。不过,陈青云纵火之后,就被送到了精神病院中,根本没办法联络销赃渠道,如果不是他提前就做好了准备,那么这个调查方向基本上是没有多大价值的。

如果陈青云真偷偷转出了货场里的货物,他必须得有个地方堆放货物才行。我必须发动所有资源,调查市内所有货物仓库,看陈青云是否租用过某个仓库。不过,纵火案发生于那笔贵重物品入库的当晚,从时间安排上来看,这个调查方向也多半是个死胡同。

另外还有一个调查方向,那就是看陈青云他究竟是不是真的罹患了精神病。

如果陈青云真得了精神病,纵火烧了家族企业的货场,那么他属于无行为自制能力的罪犯,最终也不需要承担法律后果,货场的所有损失也只得由保险公司来承担。这当然是保险公司不愿意看到的结论,而且这一结论也无法令我从保险公司那儿得到高额的佣金。

所以,我必须假定陈青云只是假装罹患了精神病。

如果他是假装得了精神病,而精神病院又出示报告,证实他确实得了精神病,就说明精神病院方面有人与陈青云进行了勾结,那么我的调查方向就能找到一个突破口——陈青云在精神病院内的主治医生。

侦探不需要遵循“疑罪从无”的法学原则,我更喜欢假定某人有罪,心想“如果我是他,会做出何种选择”,以角色代替的手法来进行倒推,寻找怀疑对象的破绽。

所以我先假定陈青云与他的主治医生在事前就已有勾结。

陈青云的主治医生,名叫李林奇,从资料照片上来看,是个身材削瘦颧骨突出的中年男人。我调出李林奇的简历,与陈青云的简历进行横向对比,却找不到半个交叉点。而查询他们各自的朋友圈与通话记录,也找不到任何可以证明他们之间曾经接触过的证据。

但我还是决定,必须先对李林奇展开多方位的调查——就算看在保险公司承诺的那份佣金的份上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