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亲历者的讲述 第一节

我没有想过,我的那本十几年前的日记居然会害了自己的孩子。好恨自己,我一个家庭妇女,没事记什么日记啊!

我年轻时,家里一穷二白,父母的心思和精力都放在了弟弟的身上。因为爸妈的思想很守旧,认为女孩早晚都是别人家的人,给别人家生儿育女,所以也就没让我上过学。不过我后来拿着弟弟的课本自学,认识了一些字。之后我就一直在练习写日记,主要是为了练字,以免忘了。平时的生活挺平淡的,而且正赶上“文革”,也没什么工作可做,就在家里帮父母种种地、喂喂鸡。弟弟那时候经常出去闯祸,可是他闯了祸回来,爸妈只会骂我出气。

19岁那年,父母就对我的婚事很急了,到处找人帮我说婆家。家里不想给我出什么嫁妆,想着能赶紧嫁出去就行了。而我在婚事上也没有什么发言权,一切都得听父母的。况且我也想离开家很久了,努力干活却还经常挨骂的生活我真的是受够了,嫁人是我离开家的唯一办法。所以嫁给谁在我看来都可以,只要能离开家。就这样,我嫁给了李卫国——一个大我很多的赤脚医生,而且还是个跛子。

虽然李卫国是个跛子,但是我那时候感觉他还不错,因为他会给人医病,甚至还有点崇拜他。不过后来他做的那些事情让我慢慢对他失望了,尤其是在那个雨夜之后。

那是一个一切都在飞速变化着的年代,改革开放让人的思维开始和过去不一样了。很多人在那个时候抛开了铁饭碗,开始下海经商,但是也有很多人开始做起了一些以前想都不敢想的坏事,比如李卫国。他是个很好学的人,那些医学知识都是自学的。他很想当一名正式医生,但是没有机会,所以才干起了个体户——也就是赤脚医生。用现在的话来讲就是非法行医。不过那个年代医疗设施很不完善,像我们那种比较偏远的村子想看病还是蛮困难的,所以他还是很受欢迎的人。每天都走村串镇给乡里乡亲看些小病,而后来因为他每次都能帮人把病治好,所以名气就慢慢大了起来,找他看病的人也越来越多。

改革开放之后,国家对个人经营放宽了政策。在结婚半年之后,李卫国也有了新的想法——开一家诊所。虽然他是没有行医资格的人,但是他打了个擦边球,没有叫诊所,而是叫保健所。所以政府也没有人来查他。他把家里的那间老房子花钱修整了一下之后,保健所就开张了。

开了那个保健所之后,一切都挺好的。因为有了固定的场所,看起来也正规了,十里八乡的人都愿意来,收入也慢慢多了起来。可是人真的是一种贪婪的动物,尤其是李卫国这种唯利是图的人。看着有些村里的人出去打工,慢慢富了起来,他是既羡慕又嫉妒。李卫国就是在这个时候走到了歪路上,之后不光毁了他自己的人生,也毁了我。没想到的是,现在也毁了美心。

事情的导火索是因为修葺那个开诊所的老房子。为了这事李卫国花掉了他这么多年当赤脚医生攒下的大部分钱,所以导致保健所开张之后资金上捉襟见肘。而当时最大的成本开销就是医疗消耗品,比如针头、输液管、吊瓶之类的东西。虽然这时他的收入要比当赤脚医生时多很多,但是那时我刚刚怀孕,而为了让我的营养跟得上,李卫国还是很舍得花钱的,所以收入还是略显不够。就这样,李卫国想出了一个点子、一个很缺德的点子——去医院里偷用过的医疗废品,简单清洗一下再拿来给病人用。

在这件事上,我当时并没有劝住他,原因是那时候的我根本不懂得这是一件坏事,是害人的事。我还认为那些东西拿回来之后洗干净了,应该就可以重新利用,扔了也蛮可惜的。不过虽然我不懂,但是我想李卫国一定知道这么做是不对的。现在我当然知道那是坏良心的事,这个死老头子啊!他怎么也不会想到这些冤孽都会报应到我们的孩子身上。

从李卫国开始在乡医院里行窃,我们的生活水准确实提高了,毕竟除了药品之外,诊所的其他消耗品都是免费的。钱多了之后,为了给我养胎,就每天鸡鸭鱼肉不断。当时的我感觉自己很幸运,找到了一个这么知道心疼人的男人。看着李卫国拖着他那条跛腿,一周一次地去偷医疗废弃物,每次我心里都很担心。不管怎么说,我就是再没文化也知道偷东西是犯法的,所以当时每次见到他安全回来,我都打心里高兴。如果换到现在来看,当时还真的不如让他被人抓住的好。没文化真是一件可悲的事情。

因为李卫国很好学,所以他的医术一直在提高,而且诊所收费也很便宜,所以诊所的名气越来越响,十里八村的人都慕名而来。甚至有人连乡医院都不去,特意来这儿找李卫国给看病。那时候医院还不是私有制,属于政府拨款的公共事业,所以医院被人抢了生意也没感觉有什么大不了的,或者医院压根都没有发现生意被抢走了。可是来看病的人多虽然是好事,但是医疗用品也因此消耗得很快。虽然有时候李卫国把那些本就是废物的东西一次又一次地刷洗,重新利用,可是也不够使。所以李卫国去医院里行窃的频率大大增加,有时候甚至一周去两次。

美心看到的那篇日记记载的那天夜里下了好大的雨,到现在我依然记忆犹新。而我之所以对那天的事情无法忘怀,其中最重要的原因那天是美心出生的日子——每个母亲就算是忘了自己的生日,也不会忘了孩子的生日。可是孩子出生和瓢泼大雨都没能拦住李卫国那天的脚步,因为诊所的东西又不够用了,所以趁黑顶着雨,他又去医院行窃了。那次他去的时间很长,比平时长很多,我在家里时就预感会发生意外。结果他回来时差点没把我吓死,因为他第一次什么东西都没有偷回来,可却带回了一个孩子。看到那个孩子时我吓坏了,因为我认为是李卫国偷来的。李卫国当时的脸色很慌张,难免让人不去怀疑。不过李卫国说孩子是他在医院太平间里捡来的。我至今对这个说法都不相信,活得好好的孩子怎么会跑到太平间里去呢?那个孩子虽然当时比美心看起来小很多,我想应该是早产或者营养不好,但是小家伙很精神,看起来并没有什么健康问题。

那时候美心也刚刚出生,而且我奶水很足,所以那个娃娃吃了我很多天的奶。李卫国一直都想把他卖掉,虽然我很舍不得那个小家伙,也尽力去阻止了,但是李卫国还是趁我睡着时把他给抱走了。醒了之后我还哭了很久,可到底不是亲生的,所以过了几天心里也就没那么难受了。

那篇日记并不是我在当天记的。因为当天上午美心出生之后我身体一直很虚,到晚上才好了一点。而晚上又发生孩子的事,连惊带怕的,不可能写东西。日记是在两天之后补上的,但是之后因为要忙活两个孩子,就又没有时间写了。在李卫国卖掉了那个娃娃之后,我就再也不写日记了。曾经我以为,记录过去是一件好事,可以让人在过后的日子里怀念,但是那孩子被抱走之后我发现,记忆有时候是良心的死敌,我需要的是忘记。之前的日记我都卖废书本时卖掉了,但是那个日记本只记了一页,扔了实在是可惜,就留了下来,具体放在哪儿了也没注意,没想到如今被美心看到了,居然还让她误以为自己是那个捡来的孩子。

李卫国!这个祸害人的家伙,要不是他当年的种种行为,怎么会发生现在的这些事情。这18年我们母女相依为命,美心小时候过得不好,被人欺负我也是看在眼里疼在心上。从她考上大学之后,我以为老天终于开眼了,可怜我们母女了。而且后来她又嫁给了沈墨这个好孩子,我更开心了。可是为什么现在会这样!为什么李卫国这个家伙再次出现在我们母女的生活中,就又让我们的生活支离破碎!

现在可怎么办呢?杀人是要偿命的啊!

美心推开了抱着她的我,说我在骗她。难道她就这么恨这个家吗?

我去求沈墨那孩子,想他不要声张这件事,可是他却哭着打开了门。门外居然有好几个人,美心说那都是沈墨的同事,他的队长也在。他们带走了美心,沈墨也走了。

都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