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纽约,一座足以容纳数万人的棒球场内,这会人声鼎沸,群众的情绪全都沸腾到最高点,震耳欲聋的呐喊跟咆哮声几乎将整座球场掀开来。
不明就里的人听了,或许要以为今晚在球场内,正上演一出激烈的大联盟冠军争夺战。若是仔细聆听便会发现,球场内沸沸扬扬鼓噪着的,并不是哪支球队的名称,更不是为某位棒球明星加油助威的嘶吼声。
数以万计的观众,每个人全像着了魔似的,声嘶力竭地嘶吼着,“德飞斯!德飞斯!”
没错,能让数万名群众如此激动,甚至为之疯狂的,除了国际巨星德飞斯-海勒以外,再也找不出第二名人选了。
当今世上,只要抬出德飞斯-海勒这块招牌,茫茫人海里要揪出认不得他的人显然是难如登天。
单这么说或许还是有少数人一头雾水,究竟他是何许人,如何能让整座球场的观众如痴如狂到浑然忘我?
严格说起来,德飞斯的崛起算得上是人类史上的一则传奇。
五年前,没没无名的他在没有任何背景跟人脉的情况下,第一张音乐专辑问世。他低沉富有磁性的独特嗓音,以着狂风扫落叶之姿,迅速风靡整片美国乐坛,专辑的销售成绩更是一举创下历年来美国本土之冠。
同年,德飞斯的第一张音乐专辑几乎囊括葛莱美大大小小的奖项,初试啼声的他一鸣惊人,震撼了举世的乐迷。
随着他第二张、第三张……专辑陆续问世,德飞斯宛如一股超强力旋风,迅速席卷世界的每个角落,所有的乐迷莫不为他疯狂,甚至随着他的音乐摇摆生命。
一头在阳光下闪闪发亮的金发,如大海般湛蓝的眼眸,菱角刻画得极为分明的五官,粗犷的性格中带着潇洒与不羁,古铜色的皮肤让他看来格外健硕,整个人看上去就像是希腊神话中太阳神阿波罗的化身,完美到近乎不真实。
是以,不光是热爱音乐的乐迷推崇他,就是全世界的女人也都为他如痴如醉,渴望获得他的青睐。
如今的德飞斯虽然是家喻户晓的天王巨星,然而,在全世界的男男女女眼中,他同时也是个极富神秘色彩的男人。
德飞斯非常重视个人的隐私,他从不接受访问,也不买任何的人情,除了音乐专辑的制作和演唱会外,他从不出席任何公开的场合,即使是专辑的宣传期间亦如此。
音乐专辑一录制完成,他便功成身退,从不配合任何的宣传,一次也不,尽管如此,他的专辑销售成绩依旧独占鳌头,莫怪世人全将他视为乐坛上一则不朽的传奇。
今晚,是德飞斯一年一度的演唱会,不若其他知名巨星,他的演唱会向来坚持一年举办一场,绝不追加。
为此,德飞斯演唱会的门票向来是洛阳纸贵,非但一票千金不说,有时甚至是有钱也买不到,热门得很。
这会,球场里有幸能一睹巨星风采的歌迷莫不摇头晃脑、使劲摆动身躯,随着舞台上热力四射,耀眼到几乎令人睁不开眼睛的德飞斯起舞。
舞台上的德飞斯是天生的巨星,一举一动都能惹得底下一干乐迷放声尖叫,其间不时有乐迷因兴奋过度、体力不支而昏死过去,其魅力由此可见一斑。
在一片安可声中,短短两个小时的演唱会宣告结束,德飞斯一从舞台上退下来,他的好友兼经纪人杰瑞-费蒙便迫不及待的趋向前来。
“天啊!德飞斯,我简直要为你神魂颠倒了。”杰瑞一脸的崇拜,敞开两条手臂,像是恨不得将德飞斯整个人一把狠狠抱住似的,“你听到没有,外面那成千上万的乐迷简直爱死你了,不,应该说是全世界的人为你疯狂才对。”
夸张的口吻一点也没能瞒过德飞斯,“少拿你那恶心的嘴脸来唬弄我!”他们彼此都心知肚明,杰瑞有着与自己同样出色的条件,“如果你喜欢,我倒是可以让全世界的人也爱死你。”他嘴角微微勾勒,邪恶且不怀好意的上扬。
“不、不、不。”杰瑞赶忙连声推辞,“你知道的,像我这种三流角色,有幸能窝在你身边默默的守着你,我就很心满意足了。”
自己虽然跟德飞斯一样都逃离家族的枷锁,却没有像他一样的勇气,敢以挑衅的方式向家族宣告——不当商人,爱当歌手。
尤其在亲眼见证过德飞斯和他父亲那场惊天动地的火爆场面后,杰瑞告诫自己,除非是想被千刀万剐,否则最好不要再刺激自己的家人。
还好他们当初出来混“江湖”时,有先见之明末用本姓示人,才不致令他们显赫的家世背景,在全美乐迷前给曝了光。
“三流角色?”德飞斯挑起半边眉毛嗤笑。
如果世界百大财团之一的布洛迪家族只能算得上是三流角色,那当今世上恐怕再也找不出上得了台面的家伙了。
杰瑞不表意见,“怎么样?你的乐迷这会正不断安可安可的呼唤着你,再出去唱一首吧!”
德飞斯酷酷的回了句,“没那个必要。”
像是早料到他会这么说,“唉!”杰瑞叹口气,佯装一脸同情,“看来你的乐迷今年又要失望喽!”连着五年的演唱会,德飞斯从来不曾唱过一首安可曲,没有人知道原因,只除了当事者本身。
德飞斯和杰瑞因为家世相近的缘故,从小便玩在一起,几乎是穿同一条开裆裤长大,彼此都热爱音乐,杰瑞喜欢词曲创作,德飞斯则对演唱情有独钟,两人志趣相投因而搭档投身演艺事业。
既然两人毅然决然背弃家族的期望,为的是自己的兴趣,图的既不是名也不是利,自然也就没有必要勉强自己去娱乐他人。
唱不唱全凭德飞斯个人高兴,他没有必要为了迎合听众,再次上台高歌一曲。
“帮我安排一下,我想出国一阵子。”
每年,在结束一年发行一张的专辑以及惟一一场演唱会后,德飞斯总会离开美国,将自己放逐到世界某个陌生的角落,享受无拘无束的自在。
“又出国?那我怎么办?”杰瑞紧张了。
尽管两人现在是世界乐坛上数一数二的黄金拍档,但在各自的家族眼中——同样位居世界百大财团的康纳莱家族和布洛迪家族——两人的行径无疑是离经叛道,令整个家族蒙羞。
但是比起德飞斯的“抛头露面”,杰瑞勉强算是替自己的家族保留些许颜面,虽然世人从来不知道他们的真实家世背景。
或许是担心逼得太紧儿子会像德飞斯一样,索性也抛头露面卖起艺来,杰瑞的父亲只得勉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默许儿子放荡且不长进的荒唐行径。
正因为明白父亲的顾忌,杰瑞因而乐得在不与父亲撕破脸的情况下,跟德飞斯搭档在外头逍遥。
问题是,每年德飞斯一出国休息,杰瑞的父亲便会利用这段空档抛开所有的顾忌,硬将杰瑞逮回去克尽自己对家族的职责。
是以对杰瑞而言,德飞斯出国休息是他所最不乐见的。
德飞斯漫不经心的睇了杰瑞一眼,漠不关心的神情表明了,他压根无意也不想管好友的死活。“你不可以这样对我!”杰瑞被德飞斯那抹“管你去死”的眼神惹得急跳脚。
“喔?”德飞斯懒洋洋的质疑。
“该死的!别让我开口求你。”杰瑞说。
后悔当年没能早一步先与父亲摊牌,以至于在见识过德飞斯和他父亲那场惊天动地的“谈判”后,所有的勇气全在一瞬间给吞噬了,如今才不得不受制于好友的淫威。
德飞斯作势掏掏耳朵,“我洗耳恭听。”好整以暇的表情,摆明吃定他。
怄得杰瑞咬牙切齿,“如果不是为了不跟我父亲撕破脸,你绝对不会有机会这么嚣张。”
德飞斯不在意的耸耸肩,“我想我得提醒你,这机会刚巧是你主动提供。”
言下之意没有人拿枪逼他,两人你情我愿,怨不得人。
“总有一天,总有一天你会有报应的。”杰瑞忿忿然地诅咒。
德飞斯压根不理他如斗败之犬般的吠呜,只是淡然的交代,“台湾,安排好后通知我。”
还想再宣泄的杰瑞一愣,随即怪叫,“台湾?你没搞错吧?”怀疑好友到那种名不见经传的小岛做啥。
“你说呢?”尽管母亲是台湾人,德飞斯却从来没到过那个小岛,这次他要专程去看看。
“我不以为你能在那海中孤岛找着什么。”杰瑞发表他的看法,即使他知道德飞斯的母亲来自于那里。
“那倒未必。”德飞斯意有所指的睨了杰瑞一眼,“至少能为耳根换来一份清净。”
晶枫饭店,全台湾首屈一指的大饭店,隶属于世界知名财团康纳莱家族旗下。
虽然经营饭店只是康纳莱家族企业底下的一小部分事业,但是举凡它所经营的饭店,全都是世界上赫赫有名的大饭店,出入皆为富豪绅士。
按理说这样显赫的大饭店是不可能在台湾设立据点的,如果不是因为康纳莱总裁夫人的缘故。
当年康纳莱财团现任总裁,尼尔-康纳莱因缘际会在台湾这块小岛结识心爱的女人并娶她为妻,其后为了方便爱妻偶尔回台省亲,故而特地在台湾建造晶枫饭店。
为此,艾虔今天才得以有此机会,在这间号称台湾第一的大饭店任职。
一年前,她以优异的成绩从K大餐饮管理学系毕业后,迫不及待来到晶枫饭店应征,之后更是有幸被录取为储备干部。
如果事情继续顺利进展下去的话,不久的将来,她将跃升为饭店的管理阶级。
然而现今社会竞争激烈,想要出人头地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尤其是成为世界知名大饭店的管理阶级,为此她必须加倍努力学习。
首先,她必须先从基层学起,深入了解各部门实际的运作,待将来作决策时才能订定出正确的管理方针。
刚结束餐厅部门为期三个月的实习,这个月开始,艾虔转调到客服部门,从最基础的房务整理开始做起。
身为饭店的储备干部,艾虔并不以此自傲,或认为高人一等,开朗乐观的个性让她不管在哪个部门都拥有极佳的人缘。
才到客服部一个星期,艾虔已迅速跟里头的每个人打成一片。
做事负责的态度以及勤奋学习的热诚,为她博得上司与同事们的好感,惟一美中不足的是,艾虔人如其名,就像她的名字一样爱钱,对金钱的狂热程度已远远超过常人所能理解的范畴。
只要一谈到钱、看到钱、摸到钱,她的眼睛便会在瞬间为之一亮,闪闪发光。
对于她无可救药的死要钱,众人原先以为艾虔是因为家境清寒的缘故,但事实上,艾虔的父亲是知名唱片制作人,母亲是服装设计师,姐姐则是畅销书作家。
整体而言,艾家的家境虽然算不上大富大贵,但好歹也称得上小康。
在这样一个衣食无缺,甚至算得上应有尽有的环境下成长,会培养出像艾虔这种嗜钱如命的个性,别说是别人了,就连她的父母姐姐也都百思不得其解。
在找不出合理解释的情况下,最后,众人只得将其归咎为天性使然。
乐观开朗的艾虔虽然有那么点算不上致命的小缺陷,却无损她自身的人格,只因她从来不以任何肮脏龌龊的手段诈取金钱。
正因为艾虔极度热爱金钱,因而演变成她对金钱以外的人事物从来不怎么热衷,像这会趁着休息的空档,客服部的几个女人争相在竞阅手边的报纸,艾虔却只是兴趣缺缺的窝在一旁。
“噢,我也好想去参加德飞斯的演唱会喔!”其中一名女孩懊恼的失望道,旁人全都争相附和。一群人围着报章杂志叽叽喳喳了老半天,无意间瞥见艾虔坐在角落掏出随身携带的记账本,正旁若无人地清算起自己的进账,均感到十分不可思议。
“艾虔,你居然还在记账?!”有人惊呼。
“有什么不对吗?”艾虔疑惑,不明白众人为什么全拿怪异的眼神瞧她。
另一名女人像是受不了她的迟钝,“我们在讨论的是德飞斯耶,难道你一点都不感兴趣?”
“我为什么要感兴趣?”又没钱可拿,艾虔在心里头嘀咕。
艾虔此话一出,众人看着她的眼神不再只是单纯的怪异足以形容,甚至更像是看到什么外星球的怪物似的。
“不会吧?我、我快要晕倒了,谁快点过来扶我一把。”有人作势就要晕了过去。
心爱的偶像被忽视到这种地步,一群女人全都忍无可忍的围上艾虔,强迫性的将手中的报章杂志推到她面前,劈哩啪啦七嘴八舌争相阐述起德飞斯种种的丰功伟业。
看着眼前那张几乎占去报纸大半篇幅的照片,艾虔不得不承认,上头的阿都啊是好看的,只不过……那又与她何干?
几个女人你一言我一语啦哩啦喳说上一堆,听在艾虔耳里只是无关痛痒的喔了声,抓过笔来又要开始记账。
“天啊!”有女人在尖叫,“我简直不敢相信,艾虔,你居然冷感到这种地步?”
能对德飞斯视若无睹的,除了冷感这个用词外,显然再也找不出其他适当的形容词了。
“你们太夸张了吧?”艾虔不以为然,至少她对金钱就一点也冷不起来。
“夸张!”高八度的女声响起,“一个年仅三十,帅得过火又有钱得要命的男人,你居然说我们夸张?”语气里满是强烈的控诉,仿佛艾虔犯了多么不可饶恕的罪刑。
就在众人暗忖她又要说出什么气死人的话时,“哇!”只见艾虔整个人精神为上一振,眼睛瞬间变得闪闪发亮。
见艾虔终于起了兴致,众人的骚动才稍稍弭平,“现在你应该知道他的魅力了吧?”欣喜心中的白马王子能被认同。
压根没把她们的话给听进耳里,艾虔不由自主地陷入自己的想象,“有钱得要命……那会是什么感觉……”想着想着,仿佛有成千上万的钞票正从天空洒落,“应该多到足以把我淹没吧?”她陶醉似的忘情呢喃。
顷刻间,乒乒乓乓掉落一地的是碎得不能再碎的眼镜碎片。
钱鬼!
毫无疑问的,艾虔上辈子,甚至是上上辈子、上上上辈子,肯定是钱鬼来投胎的,众人心里一致认定。
难得的假日,艾虔原本另有一份兼差,却为了得到机场接机,不得已只好忍痛割舍那份眼看就要入袋的进账。
昨天下班回家,接到出国留学的挚友来电,说是今天要搭机返国,坚持要艾虔到机场接机。
因为了解艾虔死要钱的个性,所以在临挂断电话前还不忘语带恐吓,威胁艾虔要是为了赚外快没能到场接机,便要天涯海角追杀她。
迫于无奈,艾虔这会只好心不甘、情不愿的现身中正机场。
打从进到机场大厅至今,短短二十分钟不到,艾虔已经看了手腕上的时间十来遍,嘴边念念有词的同时,姿势也由原本的站一止转为来回踱步,任谁看了都不会怀疑她正处于极度不耐烦的状态。
“楚楚那死女人,等了老半天还不出关……”俗话说时间就是金钱,想到自己的钞票居然在等待中流逝,艾虔忍不住兴起一股想狠狠掐死黎楚楚的冲动。
明明家里开的是大公司,有钱得要命,要人接机打通电话回家不就得了,司机自然开着大礼车前来接送。偏偏她不,硬是要给自己找麻烦,简直是莫名其妙外加可恶透顶。
“再三分钟,三分钟一到立刻走人。”艾虔对自己说,三分钟已经她的最底线了。
机场里人来人往,正要出国的、刚从国外回来的,匆匆来去的过客谁也没费心多去留意旁人一眼。
艾虔也是,她低着头专注地盯着手表上的指针,暗暗等待三分钟的到来。终于,当长针第三次绕过十二点钟的方向,“好啦,我也算仁至义尽了。”艾虔自顾自的宣布。
黎楚楚啊黎楚楚,你可别怨我不讲道义,要怪就怪你自己迟到太久。一个转身,艾虔迈开步伐正准备离去,冷不防的却和迎面而来的男人撞个正着。
男人的身高极高,一百六十五公分的艾虔前额结结实实的顶上男人的下巴,痛得她眼泪差点没当场夺眶而出。
回复本来的乌黑发色,脸上带着一副黑色墨镜,遮去一双比海水还湛蓝清澈的眼瞳,国际天王巨星德飞斯在无人察觉的情况下,顺利通关入境台湾。
打从上飞机那一刻起,德飞斯便有如聚光灯似的,将众人的视线全汇聚到自己身上,他心里清楚,并不是因为身份被人识破的缘故,纯粹是自己出众的外表所引发的结果。
身为国际巨星的他,早已习惯众人崇拜的目光,并未加以理会。
他处之泰然的面对,提着简便的行囊往前迈进,心情正好的当日,还来不及意识到发生什么事,下巴突然遭到猛烈的撞击,有几秒的时间,酥麻的感觉从下颚整个蔓延开来。
体型瘦弱的艾虔当场跌坐到机场大厅的地板上,德飞斯则不然,魁梧的体格只让他往后退了一步便整个稳住,倒是鼻梁上的墨镜因为冲力过大而弹飞出去,就落在离艾虔手边不远的地方。
艾虔一手撑着地板,一手吃疼地揉搓着前额,视线注视着正前方的地板上。
一双擦得发亮的皮鞋,两条裤管向上延伸,情况再清楚不过,她撞到人了。
知道错在自己,艾虔没有多耽搁,疼痛的感觉一过,随即动手去捡掉落在不远处的黑色墨镜。
同一时间,德飞斯也弯下身去捡自己遗落的墨镜,免得让人察觉自己蓝色的眼珠子。
一个趋前、一个弯身,两人的额头再次碰撞个正着,“喔!”不约而同痛呼出声。
“对不起,你没事吧?”就在艾虔拾起地上的墨镜,抬起头准备递还给他的刹那,两人的视线冷不防对个正着。
蓝色的!眼前的男人有着一双好看的蓝眼睛,像两颗晶莹剔透的蓝宝石,让艾虔忍不住贪婪的多看了两眼。
唉!艾虔心里逸出一声叹息,要是能挖下来该有多好……
德飞斯没有说话,只是火速接过墨镜戴上,遮住自己的蓝色眼珠子。
墨镜后方的德飞斯戒备着,不确定她是否认出他来,心里有些扫兴,看来得提前结束这趟旅程了。
对方略显反应过度的举止引起艾虔的注意力。
自己做了什么吗?为什么他看起来有些紧张?艾虔不由得仔细端详起他。
眼前的男人让艾虔心底升起一股熟悉感,她见过他,只是她实在想不起来,在自己认识的人里面,有谁拥有和他一样出色的蓝宝石眼眸。
蓝宝石……是他?!艾虔想起来了,前天,就在同事硬推过来的报纸上。
眼看着艾虔的眼睛逐渐放大,嘴巴像难以置信似的开启,德飞斯知道,她认出他了。表面上德飞斯不动声色,两条腿却已经进入备战状态,准备一有个风吹草动拔腿就跑。
艾虔两颗眼睛一瞬也不瞬的瞅着他,像狩猎似的盯着他不放,嘴角不由自主的勾勒出一抹半圆弧。
正当德飞斯准备快步离开时,艾虔冷不防的突然冒出一句,“给钱,否则大喊。”感觉自己全身上下的细胞都因兴奋而雀跃不已。
发了!发了!难怪人家说塞翁失马焉知非福,看来到机场接机并没有想象中糟,至少让她钓到一条大肥鱼。
怀疑自己是不是听错了,错愕让德飞斯忘了移动,整个人呆立在当场。
忆起他外国人的身份,艾虔连忙改用一口流利的英文,把刚才那句话又重新叙述一遍。
这下子,德飞斯总算是相信自己的耳朵了。
是的,他并没有听错,眼前的女人真的是在敲诈他。
没有受敲诈时该有的愤怒,眼下的德飞斯只是诧异,对于艾虔提出的条件。
“你只要钱?”他感到不可思议。
“没错,你如果不给,嘿嘿……”艾虔笑得极为不怀好意。
“除了钱以外,你难道没有别的要求?”德飞斯还是很难相信,金钱居然有比他还吸引人的一天。
别的要求?艾虔狐疑。
这人秀逗了不成?自己是在敲诈他耶,他居然还主动抬高价码?
“难道除了钱以外,你身上还有什么钻戒、宝石之类的?”她说着,黑色的眼眸因贪婪而闪闪发亮。
艾虔的误解又一次让德飞斯大感错愕。
在这女人眼中,难道自己所代表的,就只是金钱?
有生以来,他首次对自己的魅力产生质疑,他不着痕迹的,默默打量起艾虔。
眼前的女人有着细致的五官和一头及肩的长发,白皙的皮肤包裹在鹅黄色毛衣里头,下半身搭配一件黑色皮裙,脚下踩着一双同样皮质系列的黑色马靴。
就纯欣赏的角度来看,她或许称不上艳冠群芳,却很耐人寻味,尤其这会,两颗眼珠子因兴奋而战栗不已,让她整个人看来更显得耀眼。
确定他手上并未配戴任何金饰、钻戒,艾虔不耐烦的再次催促,“你到底是给不给,再不给的话,我可是要放声大叫了喔!”虽然自己的行为实在有些卑劣,但那也是没办法的事,谁叫财神爷自己送上门来,她当然没有往外推的道理。
“给。”
天生的倔脾气加上不凡的家世,养成德飞斯不受威胁的倨傲,按理说他应该二话不说掉头重新登机离开台湾,但是此刻,他却不假思索接受艾虔的威胁。
听到白花花的钞票即将进账,艾虔忍不住咧嘴笑了开来,“既然你这么爽快,我也不好狮子大开口。”好歹总得顾及一下台湾人的形象,不好让人家对台湾产生太糟的印象,“这样吧,一口价,五千块就好。”
艾虔心里其实只打算捞个两、三千块,之所以一开口要价五千,不过是预留给他杀价的空间。不料,德飞斯竟二话不说从口袋里取出皮夹,抽出五张千元大钞递到艾虔手上。
瞪着手心里躺着的五张货真价实的蒋中正,艾虔一时之间竟有些惊喜到说不出话来。发、发了……这下她真的发了……
艾虔盯着手心上的钞票猛吞口水,眼神崇敬的膜拜着五张千元大钞。
有趣,实在是太有趣了!艾虔滑稽的表情逗笑德飞斯。
仿佛怕德飞斯会反悔似的,她一回过神,随即将手中的钞票迅速塞入皮包里,确定收好后,“既然收了你的钱,我保证,一定把嘴巴封得牢牢的,打死都不会跟别人泄漏半字。”
谢过对方的慷慨后,心情大好的艾虔重新踱步到一旁,坐下来继续耐心等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