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Fan

    星期六的下午,想当Fan.Fan可以非理性、无条件地去喜欢一个人或一件物品,这在21世纪,是一种难得的幸福。这个时代,媒体或是名人自己的行径,已经让我们对偶像失去信心。任何一个教主、一个名牌,似乎迟早都会失风被逮。太多的幻灭之后,我们对偶像渐渐失去热情。这世界变得没有人能够相信,没有人值得我们为他织一件背心。于是我们冷眼旁观,午餐时听同事爆名人的八卦,转述时添油加醋,某某人去吃饭最后变成某某人去吸大麻。我们不再关心偶像成名的原因,只想知道她到底是不是leian.我怀念那种义无反顾的崇拜,三十几岁的人在偶像面前变成小孩。我崇拜JerryMaguire(《征服情海》的男主角)、通化街的台南意面、再见时会同时挥动两只手的女孩。我狂热的对象并非没有缺点,但我不许任何人说他们坏话。我拿他们做榜样,每当生活遇到困难,我问自己:“Jerry这时候会怎么办?”

    做Fan,让我活得更专注、更有归属感。做Fan,让我活得更有理想、更有效法的对象。每天起床,我要自己努力变成更好的人,因为这样就有一天能和偶像同时坐在头等舱。任世界继续冷嘲热讽吧,星期六的下午,我要做个尽忠职守的fan,去排队、去尖叫、去哭泣、去晕倒。去相信上帝没有遗弃我们,他只是改名叫周杰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