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最悲惨的事她可以笑着说
陆蓁百日祭的这天,朝夕请了假回镇上。县城离上坡镇有近五个小时的汽车车程,又都是山间公路,路况很差,一路颠簸到家骨头都要散架。都快冬天了,山间一片瑟瑟的枯黄,很多树的叶子都掉光了。她将头靠在车窗上,看着窗外疾驰的萧瑟风景,又想起舅舅的话来,丫头,你要想走出这大山就得凭本事考出去,舅是没法子了,你妈也不在了,一切都只能靠你自己了。
车里很挤,连引擎盖上都坐着人。因为外面很冷,车窗是密闭着的,各种各样的气味充斥在车上,直叫人想吐。不仅有人的体味,还有的老乡带着腌鱼和活鸡,一看就是准备回镇上过年的。最难闻的是朝夕邻座的那个男人,最少也有个把月没洗澡了,无论朝夕怎么把身体往里靠,都能闻到他身上恶心的酸臭味,以及他呼吸时呛人的口气,可恨的是他还在挠脚丫子,大约是有脚气,快把人熏死。朝夕一般不晕车的,几个小时下来,也已经是被熏得七荤八素,恨不得砸烂窗户翻出去,一刻都忍受不了了。她迫切需要呼吸新鲜空气。
朝夕其实是个忍受力很强的女孩子,自从四年前被舅舅接回老家,能忍受和不能忍受的她都忍了。不是说她能忍,而是她知道如果不忍,她就没法活。妈妈疯了的这几年,她每天都告诉自己要忍,妈妈有时候疯起来连女儿都不认得,经常揪住她的头发就打,朝夕脸上经常青一块紫一块,开始学校老师以为是她遭了家庭暴力,了解情况后都对她格外同情和关照。挨妈妈的打根本不算什么,朝夕最受不了是镇上那些人的议论,只要她出现,就会有人在她背后指指点点,她当然知道别人在议论什么,谁让她是私生女,是野种,又是谁让她有个名声不好的妈呢?她被所有的人看不起也不算什么,最无法忍受的是那些人对妈妈的诋毁,人都疯成那样了,病得神志不清,还要受那些人的非议,说什么的都有,要有多难听就有多难听,而可悲的是妈妈根本听不懂别人的话。有些可恨的人当着面逗她:“你是□吗?”朝夕的妈妈居然嬉笑着手舞足蹈:“我是□,我是□呀。”还有人问:“你是不是跟很多男人睡过觉?”朝夕她妈也是连连拍手:“是啊,是啊,我最爱睡觉了。”然后是一阵哄笑……为此朝夕发过飚,跟人打过架,可是没用,打架的后果是她越来越被人排斥,镇上没人喜欢她,当面背面都骂她是小□。
她,一个十七岁的女孩。含苞待放,纯洁得不沾一点尘,可是却被人骂做□。她还能指望自己能在这镇上待下去?
她发狠读书,小小年纪就在外面做工赚学费,贴补家用,不是为了谋什么见鬼的前程,而是希望远远地逃开这一切。永远都不要回来。可是现在她才读高二,还有一年多的日子要熬,她真怕自己熬不下去,她会跟她妈一样疯掉。
下了车,朝夕脚跟刚着地,就扑到路边狂吐,就在她吐得天翻地覆,分不清东南西北时,她分明听见路边摆水果摊的几个人在议论:
“哟,那不是老陆家的朝夕吗?”
“可不是,怎么吐成那样啊?”
“该不是有了吧?”
“瞎扯,她才多大……”
“这算什么,她妈在她这个年纪的时候,就已经跟那个勘探队的男人睡了,肚子都大了。”
“唉,真是什么样的瓜结什么样籽儿。”
……
大颗大颗的眼泪从朝夕眼中滚落。她蹲在路边,恨不得把五脏六腑都呕出来,然后横尸街头再好不过。她恨,从她渐渐懂事时起,她就学会了恨,此刻尤甚。
回到舅舅家,感觉气氛怪怪的,吃饭的时候舅舅闷着喝酒,看看朝夕,又喝口酒,那种欲言又止的样子更让朝夕受不了了。但她不能有丝毫情绪上的表露,因为这不是她自己的家,她是寄人篱下,无论是说话还是做事,都不能由着自己的性子来,从来没人教她该怎么做,但她知道自己该怎么做。所以每次回来,她都争着帮舅妈做事,洗衣做饭,喂鸡割猪草,什么样的粗活累活都得干。其实舅舅一家对她很好,舅妈也是个淳朴善良的农村女人,话不多,待人实诚。很多时候是朝夕太敏感,总是担心给舅舅家添麻烦,是生活的磨难和艰辛让她学会了察言观色,为了保护妈妈保护自己,她本能地长了一身的刺,不过十几岁的年纪,心肠就跟石头一样硬了。只不过大多数时候,她看上去是沉默而温顺的,但仅仅是看上去。一旦亲人受到伤害,她就会竖起全身的刺,刺不死对方,也要跟对方同归于尽。
除了隔壁老杨家的小恩,她在镇上没有朋友。很多跟她同龄的女孩子都有些怕他,男孩子也是,因为她发怒瞪着谁的时候,那眼光像豹子。
但是此刻她却是乖巧的小羊,吃完饭就赶紧收拾碗筷,如果是往常,舅妈也就随她去了,可是今晚……
“朝夕,你坐下,我有话跟你说。”舅舅喊住她。
朝夕“哦”了声,小心地坐在了舅舅的旁边,耷拉着头,像个做错了事的孩子。舅舅轻咳了几声,吧嗒吧嗒猛抽了几口水烟,终于说话了:“这个,朝夕啊,你也大了,个头都赶过你妈了……唉,你妈这个样子走了,兴许是享福去了,这往后的日子可得靠你自己了。说心里话,舅舅是舍不得你的,你舅妈,还有哥哥姐姐都舍不得你,但是没法子啊,谁让咱家穷呢?虽说部队上给了些慰问金,但你也知道,你妈这几年治病欠了不少钱,这镇上都借高了,那点钱刚好够还了债……”
朝夕低着头,使劲揪着衣角,舅舅跟她说这些是什么意思?
“唉,说这么一堆,也不知道你明白没有,咱家不是存心要把你往外赶,真是没法子,你大哥的媳妇开春就要过门,家里又盖不起新房子,没地方给你哥哥嫂子住啊,你也大了,该有自己的出路了。前儿个,部队上又来人了,是……是你妈的那个首长派人来的,说是接你到那边去读书,我看这样也挺好的,首长是有身份有地位的人,你过去了肯定不会像现在这样吃苦……”
脑子里嗡的一声,朝夕瞬间就明白是怎么回事了,她迷茫地抬起头,看着昏黄的灯下舅舅苍老的脸,只觉周身冰凉,一颗心凉到了底。她竟然感觉不到疼痛了。她应该很疼的,以前只要提到G市提到那个大院,她心里就会揪起来似的疼。也许妈妈最近刚去世,她疼得麻木了吧,没有了妈妈,她就是这个世界上最孤独的那个人,所有欢乐和阳光都留在了过去,她像个孤魂野鬼似的挣扎在这世上,没有谁会来救她。四年了,四年了啊,她如此决绝地将自己从过去那个梦一样的日子里挖出来,决绝地断了一切念想,她如何还能回到过去?
晚上,她睡在床上,又开始了灵魂被放逐的遐想,很多的往事逐渐在脑海里清晰地呈现出来,把她拉向迷乱让她的心无法归于平静,她在黑暗中仿佛又置身于那个盛开着紫藤萝的庭院,连波一身白衣,眉目清明,站在花架下向她微笑。感觉是那么的真实,连风吹动他额际的头发都看得一清二楚。隔着紫色花帘,她看见连波笑着朝她招手:“朝夕,过来啊……”
朝夕在黑暗中瞪着眼睛,泪水顷刻就涌出眼眶。
也只有在夜深人静的时候,她才允许灵魂短暂出窍,任由思念驱遣着自己的感情……可是她很清楚,她和他不仅是隔着一个世界,还隔着四年的光阴,四年说长不长说短不短,而那脸那心都已模糊不清。她恨他们家,连带对他都不能心平气和,可是为什么,在无休无止碎了的记忆中,她总是反反复复地做着同样的梦……她甚至不能肯定那是不是梦,因为她是如此清醒,连窗外呼呼的风声都听得那么清楚……
而她躺在床上动也不敢动。
表姐睡在旁边,她怕自己一动就吵醒表姐。
舅舅育有两儿一女,舅舅和舅妈住一间屋,大表哥和二表哥住一间屋,朝夕和表姐住一间屋,以前陆蓁活着的时候,也是挤在这间屋的,陆蓁死后床铺就拆了。然后这个家就再也腾不出屋住人了。表姐腊月里就要出嫁,舅舅的意思无非是女儿嫁出去后,如果朝夕也能搬出去,就可以给老大腾出房成亲,否则媳妇进门了住哪儿啊?这是一方面,大表哥要成亲,肯定需要大笔的钱,供朝夕读书让舅舅本来就力不从心,虽然朝夕凭自己做工可以赚点微薄的生活费,但学费她是无论如何承担不了的,而舅舅给儿子娶了媳妇怕是再也无力承担了。
朝夕没有任何怨言,因为她知道舅舅已经尽力了,收留她和妈妈的这几年,舅舅再苦再难也没有在朝夕面前提过一个钱字。舅舅不提,舅妈更不提,表哥表姐也都疼她,都不提,这也是朝夕最感动最觉心酸的,每次回来她拼命为家里做事其实也是一种报答,妈妈去世后部队上来人送给她的慰问金,她转手就给了舅舅。她是个知恩的人,只可惜自己能力有限,没法图报。
舅舅说:“不是万不得已,我也不会开这个口,你知道自小我和你外公就疼你,你模样生得好又聪明,读书也用功,我原来是指望着能供你上大学也给咱陆家争口气,可是……舅舅老了,身体也大不如从前了,我供不了你了,而且你跟着我也吃了很多苦,如果你能去首长那边读书,肯定要比现在的日子好过的。”
这点朝夕毫不怀疑。
以前小不懂事,现在她知道那个开满紫藤萝的大院有着怎样的地位,在十三岁之前的全部记忆,她都留在了那个大院。那里有她单独的房间,柔软的床,有漂亮的衣服,有很多的洋娃娃,有阿姨做的各种各样可口香甜的点心,还有那个被她叫做“爸爸”的人温暖的怀抱,还有,还有……她心底一阵战栗,不能想,一想就像有极细的针扎在心上,隐隐的疼,却牵动着全身的神经。
“朝夕,朝夕……”
她又恍惚听到他在唤她。每次都是在极度悲伤和疲倦,或者是梦境的时候听到他的呼唤。一直记得那个阴沉沉的黄昏,他在站台上搂着她怎么也不肯撒手,火车开动的时候,他跟着火车赶,拼命赶,朝夕朝他绝望地伸着手,生平第一次知道了什么是离别之痛。她看着他的身影越来越小,最后消失不见,不记得她当时是怎么哭的,据舅舅后来说,她把一车厢的人都吓住了,那根本不是一个孩子正常的哭声……
她常常想,为什么会有那样的离别之痛,她原本生活得好好的,“爸爸”疼她宠她,妈妈爱她,除了那个恶棍,谁都把她当做掌心的宝。仿佛是一夜之间的事,她从天堂坠入地狱。什么都没了,就剩了个支离破碎千疮百孔的过去。而这是她的命运,痛苦死亡毁灭,是她的她就必须承受,就算仇恨把自己变成魔鬼,她也不会停止对他的诅咒!
“朝夕,还没睡啊?”表姐突然翻了个身。
朝夕“嗯”了声 :“姐,把你吵醒了吧?”
“没呢,是我自己睡不着。”表姐说着从床上坐起,披上衣服,“朝夕,你别怨我爸,他也是逼不得已……”
“没呢,我谁都没怨,就怨自己的命。”
“朝夕,你不知道吗?你的命比我好,你还怨什么啊?”
“……比你好?”
“难道不是吗?至少你除了嫁人,还有别的去处啊,可是我除了嫁人,没地儿去了,而我要不嫁人,大哥哪来的屋子成亲啊?”
朝夕挣扎着也爬起来坐起,黑灯瞎火的,看不清表姐的脸,但她可以断定表姐在哭,朝夕颤声问:“姐,你嫁人不开心吗?”
“开心?”表姐黑暗中嗤的一笑,“读过书的人就是会说话,知道说‘开心’,可是朝夕,你说我能开心吗?那个男人你也见过,就是上次坐在堂屋里耷拉着脑袋的那个人,黑巴巴的,从看亲到定亲我跟他总共没说过十句话,可是我要跟他过一辈子啊,一辈子有多长,你想过吗?”
“姐,你可以不同意啊,又不是非得嫁给他。”
“不同意咋样呢,人家出得起彩礼钱,他家是镇上开肉铺的,要没他家的彩礼钱爸拿来什么给大哥娶媳妇?”
“啊,拿彩礼娶媳妇?”
“农村都是这样啊,嫁了闺女娶媳妇……”
黑暗中,朝夕的睫毛开始蒙上泪光:“姐,这怎么成?”
“怎么不成?咱农村都兴这样,所以说你的命比我好,人又长得漂亮,又会读书,还能到大城市里去住,妹啊,姐姐我这辈子怕是爬不出这座山了。”表姐抽咽着, 靠着床头缩紧身子,“人的命真是没法比,朝夕,你不知道姐姐我有多羡慕你,走吧,走得远远的,这里不是你待的地方。在外面过得再不好总比随便嫁个男人强,你不知道,那个人……我一靠近他就作呕,他是开肉铺的,一身的猪肉味……妹,你千万别留在这里,走,赶紧走,你妈会保佑你的……”
“朝夕,你真的要走啊?”
小恩将手操在袖子里,冻得鼻头通红。
朝夕没有回答,看着翻飞的芦苇,什么都不愿意想。
眼前这个地方是她最喜欢来的芦苇荡。每到秋天,河两岸的芦苇就开出融融的白花,随风起伏,衬得两岸的秋色最为美丽。这条河不知道从哪里流来,也不知道流向何方,因为经过上坡镇,被镇上的人称作“胭脂河”,据说是源于民国一个叫胭脂的女孩投河自尽,那个女孩被地主强抢去做姨太太,胭脂为了保贞洁投进了冰冷的河水,村里人为了纪念她就用她的名字给这条河命名。很凄美的故事。
朝夕从小就喜欢这条河,喜欢河两岸的芦苇,小时候经常跟表哥表姐们在芦苇丛中捉迷藏,后来她知道芦苇还被古人叫做“荻花”,白居易就有首诗里写到“枫叶荻花秋瑟瑟”。第一次知道这首诗是在大院的时候,她画了一幅画,满画都是飞舞的芦苇,连波看见了就随口念出那句诗,当时她就问荻花是什么,连波告诉她荻花是芦荻所开的花,而芦荻跟芦苇很相似,因此常被人们统称为芦苇。朝夕也分不清河岸开的是荻花还是苇花,似乎两者都有,但她更喜欢“荻花”这个名字,非常有诗意。
如果说她对这个镇还有些留恋,大约就只有这如飞雪般起伏的苇花和荻花了,她天生就是个浪漫而又孤独寂寞的人,闲书读多了,看见什么都浮想联翩,一片枯叶一朵流云,都会让她莫名感伤。在县城的中学读寄宿,她尤为孤独,没有什么要好的同学,因为那里的学生都是农村娃,个个都想通过升学鲤鱼跳龙门,跟她同寝室的几个女生每晚熄灯后都会在被窝里打手电筒看书,恨不得一天二十四小时不睡觉扎书里去,同学和同学之间都在暗暗较劲,没有人会把时间浪费在交朋友上。
朝夕只在学校宿舍住了一学期就搬出去了,寄宿太贵,她交不起那些费用。她在学校附近租了间房子,租金非常便宜,而且可以自己生火做饭,不用给学校交伙食费。至于房子如何(如果那还算房子的话),只能说能住人,虽然自己做饭麻烦点,但能填饱肚子也就可以了。朝夕的要求不高,能活命有书读,她就心满意足。
其实她很喜欢一个人独住,反正别人也不喜欢她,她也不喜欢跟别人打交道。只要有空闲时间她就躲在自己的屋里看书,不过看的不是课本,而是被老师深恶痛绝的闲书,像琼瑶的爱情小说,三毛的游记,席慕容的诗,张晓风的散文,她都看得如饥似渴。而神奇的是,她看闲书似乎并没有影响她的功课,她的成绩一直前五名之内,如果不是后来发生那件事,老师会很喜欢她。尤其是语文老师,经常把朝夕的作文当范文念给同学们听,老师并不知道,朝夕的作文很大程度上都得益于那些“闲书”。
在县城一中这样的重点中学考到前几名,是很让人羡慕的,因为一中的升学率非常高,每年都有大批的山里学子考上各地的大学,很多人都说进了一中就等于一只脚踏进大学门了。小恩就非常羡慕朝夕,因为朝夕已经一只脚踏进大学门了,对于他们这些农村孩子来说,上大学是唯一跳出山沟沟的捷径,否则就只能跟父辈们一样日日夜夜在田里地里劳作了,胆子大点还可以到广东沿海那边去打工,听说活儿不比种田轻松,但是有钱赚,小恩的哥哥和姐姐都去广东打工了,每个月都给家里寄钱来,小恩知道自己考大学无望,也萌生了去广东打工的想法。
跟朝夕遗世孤立的秀美不同,小恩生得很朴实,圆脸,皮肤白,在镇上论样貌也算得上好看,但不能跟朝夕比,谁都不能跟朝夕比,一比就比下去了。这也是除了小恩,没人愿意跟朝夕交好的原因,女孩子的自尊心都很强,谁愿意被比下去啊?
但是小恩不介意,她是乐天派,成天笑呵呵的,用小恩奶奶的说法就是缺心眼,小恩也不介意,说缺心眼就缺心眼,人要那么多心眼干吗,多累啊。她对朝夕即将离开上坡镇非常难过,朝夕的情况她当然也知道,但是她舍不得,眼泪巴巴地拉着朝夕的手说,“朝夕,那你还回来吗?”
朝夕迎风而立,恍惚着摇头。
她还回来干什么,妈妈不在了,这里有人希望她回来的吗?连表姐都叫她别回来了,说这里不是她待的地方。朝夕也知道这里不是她待的地方,可是哪里才是她待的地方呢?G市吗?
哦,不,她害怕回到那里。
对朝夕而言那个开满紫藤萝花的大院是她远去的一个梦,她留恋过那个地方,但也恨那个地方,她发过誓今生今世都不跟那家人来往的。所以连波给她寄的钱她退了回去,连波的哥哥那个恶棍来看她,也被她狠狠噬了一口,她恨,不知道怎么会那么恨,否则妈妈怎么会落到这个地步?
“你怎么哭了,别哭啊朝夕,我会想你的。”小恩要朝夕别哭,自己却满眶的泪,“如果我没考上大学我就去广东打工,G市不是在广东附近吗?我可以去看你的,朝夕我答应你,一定去看你,你别哭好吗?”
离别很快就来到。在县城小得不能再小的火车站,朝夕面对那么多给她送行的人竟然手足无措起来,除了舅舅一家人和小恩,她在一中的同学大部分都来了,老师也来了几个,有些同学她连话都没讲过几句,也都来送她。各种各样的笔记本和钢笔,还有书都被送到了朝夕的手上,朝夕从来不知道原来还有这么多人惦记着她。
“祝你一路顺风!”
“朝夕常回来看看啊。”
“朝夕你考上大学了要跟老师报喜哩。”
“多写信过来,免得家里人惦记。”
“好好用功,别贪玩,少看点闲书……”
“妹,我还能见到你吗?”
“……”
各种各样的离别话萦绕在朝夕耳畔,她最受不了的就是这样的场面,也不记得自己哭没有,只知道自己差不多是被亲友们推上火车的。护送她去G市的是几个部队上的人,一路上都在跟她说话,给她东西吃,这让朝夕想起了八岁那年妈妈带着她去G市时的情景,也是很多解放军叔叔阿姨逗她玩,给她糖吃,记忆中的那次旅行非常愉快,不曾想八年后重复从前的轨迹。唯一不同的是,这次是她孤身一人去G市,因为妈妈不在了。她没有选择,也没人给她选择的余地,她只是个十七岁的少女,她有能力选择吗?就像表姐嫁给那个屠夫一样,她也没得选择,每个人来到这世上都有被逼着选择又没法选择的时候,这是没办法的事情。
火车是凌晨时候到达终点站的。
朝夕被一个亲切的解放军阿姨摇醒,然后她迷迷糊糊地被带下火车,出了站,整座城市还在沉睡,月亮躲进了云层,星星稀稀疏疏地挂在遥远的天幕,料峭的寒风刮着地上的尘土枯叶飞旋地打着转。这些尘土枯叶就像她的命运,总是身不由己地旋转,也不知道明天后天它们会在哪儿,就如她自己,回到G市是终点还是起点?
朝夕心里乱得不行,惶恐不已。她被几个解放军叔叔阿姨带着往火车站广场上走,越往前走心里越乱,身上的长外套被风吹得掀了起来。而这时月亮突然从云缝里钻了出来,洒下一片森森的清光,空旷的广场上有人也朝她走来,她停住脚步,盯住那个缓缓走近的人影。火车站广场的灯不是很亮,她半梦半醒,疑心自己看错,那个穿着夹克,身形颀长,款款向自己走来的男人是……是他吗?
倏地,她手脚冰凉,仿佛灵魂出了窍,一时无法辨认眼前的这张脸。这张脸,这张无数次被她在梦中拼凑的脸不断重叠,脑中一片空白。
而他已经走到了跟前,应该是等了很久,脸上有分明的倦意,头发也被风吹得有些乱,但眉目依旧清明,看着朝夕莞尔一笑:“朝夕,还认得我吗?”
米色碎花窗帘半拉着,阳光刚好照在窗前的小书桌上,好像还是原来的摆设,只不过多了盆绿色的小盆栽,刚发了新芽,嫩绿的芽儿被阳光照得通体透亮。床对面的书柜和衣柜都是原来的样子,书柜里放着很多过去她喜欢的小玩意,有印着嫦娥奔月的糖果盒,有她最爱收藏的小泥人,还有几只绒毛小熊和洋娃娃,那娃娃的辫子还是当年她扎的,眼睛圆溜溜地正看着床上的她。朝夕疑心自己是做梦,把头转向一边,目光落在床头柜的镜框上,里面嵌着她和妈妈的合影,紫藤萝花架下,妈妈穿着碎花连衣裙抱着她笑魇如花,恍若隔世。
朝夕从床上坐起,环顾四周,阳光那么清晰,窗外还有清脆的鸟鸣,她还是有些回不过神。于是赤足下床,发现自己穿了件白色的绣花长睡裙,袖口和裙摆是她喜欢的荷叶边,她拉拉睡裙,又摸摸自己的头发,这才觉得不是梦了。
房子里隐约有人说话。
朝夕迟疑着走到门边,伸手扭动门把手,然后把脑袋伸出门外,熟悉的走廊木地板被擦得光亮可鉴,这是二楼。她的目光继续搜寻,楼梯下面,背对着她站着一个年轻人,穿着白衬衣,身姿挺拔,正在跟珍姨说着什么。珍姨不停地点头,转身进厨房,一转身就看到赤足站在二楼卧室边的朝夕:“哎哟,朝夕醒了!”珍姨惊喜地叫了起来。
连波一怔,一扭头也看到了满脸懵懂的朝夕,笑容如清晨的阳光在他脸上蔓延开来:“朝夕,你醒了?”他惊喜异常,疾步上楼来,“睡得好吗?肚子饿不饿,要不要先洗个脸?”
朝夕看着一步步走近她的连波,下意识地倒退几步。她盯着他,似熟悉,又似陌生,四年的光阴她努力去淡忘他,拼命把他的影子在脑海里揉碎,揉碎,可往往在夜深人静的时候,她又情不自禁地把碎了的影子一点点地拼凑起来。结果他的样子在她碎了又拼,拼了又碎的痛苦回忆里越来越不成形,就如此刻的他,脱了那身绿军装,留起了边分头,她居然一点都认不出他了。
“朝夕,不认得我吗?”连波已经站到了她的跟前。
他的声音还是那么好听,浑厚的声音,听上去让人着迷。只是他的脸偏瘦,显得格外深沉,有一种很安然的光芒,静静地从他的眼睛里流淌出来。
“怎么会不认得呢,这么久没见面怕是生分些了吧。”楼下的珍姨听到了,笑眯眯地抬起头说,“朝夕,你先洗把脸,我这就去给你准备早餐,你爸爸中午会回来跟你一起吃饭,晚上蔻政委他们一家都会来,给你接风洗尘。”
说完喜滋滋地往厨房去了。
连波上下打量个头齐他肩膀的朝夕,眼中难掩激动:“朝夕,你长大了,变成大姑娘了,真好看……”
朝夕垂下眼帘,一声不吭地退进房间关上了门。
连波像是当头挨了一记闷棍:“朝夕……”
阵阵无法化解的哀痛,在连波的心里弥漫着,他看到了他和她之间那巨大的鸿沟。他以为她肯回来就放下了过去,但冷冰冰的现实给他泼了一盆冷水,从她漠然的眼神里他可以看到,那些从前的障碍依然存在,什么都没有改变……也许还需要时间吧,她毕竟离开了四年,四年里她一定经历了很多同龄孩子不曾经历的苦痛,她眼中的冷漠只是暂时的,她失去爱和温暖太久,她需要时间慢慢回暖。连波看着那张门,只能这么安慰自己。
这时楼下的电话响了。连波跟房间里的朝夕说:“朝夕,赶紧出来洗脸,珍姨做了你最喜欢吃的点心哦。”
说完急急忙忙地下楼接电话。
“她回来了?”电话那边是樊疏桐懒懒的声音。
连波“嗯”了声,问:“哥,你还在深圳啊,什么时候回来一趟,看看朝夕吧。”
樊疏桐答非所问:“她……怎么样?”
连波摇头:“不大说话,从在火车站接到她到现在,我没听她说过一句话。”说着他抬头看了看朝夕紧闭的房门,越来越担心朝夕会不会重新融入这个家庭,“哥,我感觉她还恨着我们……”
“恨就恨吧,你还指望她对咱家感激不尽?”
“话不能这么说,哥。”
“秀才啊,你书读傻了,她跟她妈一样骨子里就是带刺的,你没事最好别招惹她,小心她扎得你血淋淋。”
“哥,我不喜欢你这么说朝夕!”
“我也不喜欢看你这么傻不拉唧,还当她是小孩子呢,她是已经长全了牙齿的豹子,留神点,别被她咬死了还当是在挠痒痒……”
连波“啪”的一声挂断了电话。
一抬头,正好看见朝夕站在楼梯口,仍然穿着睡袍,长发零乱地披散在胸前,弧线优美的刘海下是一张眉目如画的清水脸。他赶紧露出和善的笑容,正要说什么,朝夕看了他两秒,转身就朝漱洗室走去。
连波张着嘴站在电话机旁,好半天没回过神来。
“士林,怎么不开了?”
黑皮看着发愣的樊疏桐不明其意。
自从早上樊疏桐跟连波打完电话,脸上的表情就很恍惚。心事重重地开车出来,他一直闷不作声。车子开到福田的时候,他更加心烦意乱了,将车子打了个弯,绕到街道拐角处,扭头跟黑皮说:“你先在这下车,自己打车去公司吧,我有点不舒服,在这歇息会,马上就来。”
“怎么了,跟连波又怄气了?”
“没你的事,下去。”樊疏桐仿佛梦呓,可板着脸的样子却很骇人。
好在从小玩到大,黑皮知道他的底子,也没有往心里去。而且他早上多少也听到了樊疏桐讲电话,心下什么都明白,很自觉地下了车:“兄弟,我劝你一句,过去的事别老搁心上,添堵。”
“滚!”
“好,好,我滚。”
黑皮连连举起手,活怕这魔王。
小时候当魔王就算了,长大了依然不改这德行,可是还真别说,这世道还就服他这样的人,这么多发小,还就这小子混出了头。一个人在深圳混得风生水起的,住别墅,开大奔,让黑皮和细毛一帮兄弟眼馋得不行。这不,上个月黑皮辞了内地的差事就来投靠樊疏桐了,铁了心要跟这小子混。樊疏桐也没说不肯,每天好吃好喝的招待他,但并没有让他做什么实质性的事情,昨晚黑皮终于忍不住找他要活干,樊疏桐反问一句,“你自己说,你能干好什么?你能干什么,我就让你去干。”一句话问得黑皮哑口无言,在G市他和细毛都是成天吃喝玩乐的主,手无一技之长,到了深圳还真不知道能干啥。于是就要樊疏桐带他去公司看看,能不能干点啥他看看心里就有个底了,樊疏桐就同意了,准备上午带他一起去公司上班。结果早上樊疏桐突然想起什么,给连波打了个电话,没打电话前还好好的,电话一打完情绪就变了,一路都绷着脸,黑皮好心劝他几句,反碰了一鼻子灰。
看着黑皮打了车消失在车流中,樊疏桐像是终于卸下了包袱似的,将头伏在方向盘上,又陷入了那样的无声无息。
一年前。
樊疏桐在经过激烈的思想斗争后,终于踏上去Y市的旅程。朝夕在Y市下面的一个县城中学读书,他在她学校门口徘徊了很久,终于在一天放学时拦住了正准备去打零工的朝夕。可以想象朝夕的生活境况有多么糟糕,白天上课,晚上则到学校附近的夜市摊上端盘子赚点小钱,夜市收摊得很晚,经常凌晨三四点了朝夕才拖着疲惫的脚步回出租屋。她可能没钱交住宿费,住不起学校宿舍。她的出租屋严格来说算不上是屋,其实就是一排搭在低洼处的窝棚,棚里住着的都是些拾破烂摆地摊或者是无家可归的人,朝夕住的那间屋子仅够放得下一张小桌和一张红砖搭起来的木板床,如果那还算是床的话。生火做饭得到外面的屋檐下,而生火的煤球竟然是朝夕自己做的!
樊疏桐跟踪了朝夕几天,亲眼看到朝夕自己从铁路上捡来煤渣,拍碎了掺入黄土做煤球,一个女孩子,十几岁,居然自己做煤球。那么冷的天,她一个人蓬头垢面地佝偻着身子在煤炉边上做饭,菜都是她放学时从菜场捡来的烂叶子,和着饭一起炒着吃,这样可以节约煤火。而樊疏桐当时就站在不远处的旮遢角落里,目睹那一幕,他心如刀绞,那一刻他甚至怀疑自己能否活着离开,那种疼痛简直生不如死。
在学校门口拦到朝夕时,朝夕像是见了鬼似的,瞪着他半天没回过神。樊疏桐尽可能地用平和的语气跟她说:“朝夕,是,是我爸要我来看看你的……”
他虽然混世,却甚少撒谎,所以说起话来结结巴巴。
朝夕反应过来了,脸上倒还不是太难看,说的话却很刺人:“来看我们死了吗?”说着她竟然还笑了笑。
樊疏桐看着清丽傲然的朝夕,更加磕磕巴巴了:“不,不是。”
“那是什么?”朝夕大约是长期营养不良,身子发育得不是很好,个头比同龄的女孩子要小很多,可是她仰着面孔质问樊疏桐的时候,那样子真是咄咄逼人。樊疏桐没有跟她纠缠这个问题,只说:“一起吃个饭吧,我明天就要走了。”
因为瘦,朝夕的那双眼睛大得有些吓人,睫毛又生得密,忽闪着的时候目光仿佛能摄人魂魄,让人无法直视。但她态度还算和气,点了点头:“好吧。这几天你跟着我也跟辛苦了,就一起吃个饭吧。”
樊疏桐愕然,原来她早发现了他!
朝夕莞尔一笑:“我以为你走了的,没想到还在这儿。”
不,不,这个女孩不是朝夕,她如此老练成熟,如此冷漠世故,目光像刀子,说话像审人,她怎么可能是那个说话奶声奶气满身甜香的小朝夕?
可是容不得樊疏桐不相信,她就是朝夕,脱胎换骨了的朝夕!他把她带到县城最高级的饭店,点了一大桌子菜,她也不客气,吃得津津有味。从头到尾,樊疏桐只看着她吃,自己一下筷子都没动。吃完了,她还指了指桌上的剩菜:“可以打包吗?”她一点也没觉得局促,表情平静地笑笑,“我回去热热,够我吃好几天的。”
樊疏桐目光战栗:“朝夕……”
“你不必同情我,这本来就是属于我的生活,我不会怨任何人。”朝夕抹了抹嘴角的油,一双眸子漆黑明亮,直直地看进了樊疏桐的心底,“我知道你心里不会好过,你很自责,想弥补什么,也许待会儿你还会给我钱,就像连波那样,每个月都寄我钱……可是没用的,这些都没用……”她摇着头,脸上显出与她的年龄极不相称的沉着老练,而且可怕的是,她竟然能笑着跟你说话,最悲惨的事情她可以笑着跟你说:
“如果这些有用,我妈就会醒过来,至少能认得我这个女儿;我也不会整天像个拾破烂的,每天放学的第一件事就是到学校的垃圾桶里把同学丢的废纸拣出来,多少可以卖几个钱,可是却被同学当狗似的嫌;而我在累得像条狗的时候,还得操心明天的作业拿什么交,我没有时间做作业,每天从夜摊上回来好像只眯了会儿眼就天亮了;哦,还有,还有,如果你和你们家的人抱歉有用,我不会在夜摊上被那些醉酒的流氓摸上摸下,声都不敢吭;我不会半夜回家时被坏人拖到巷子里,差点被□;我不会为了给妈妈筹钱治病,到镇上家家户户去求,开始还能求得到,后来只要我经过别人家门前,他们就赶紧把门关上……没有办法,妈妈咳得厉害,我瞒着舅舅已经在镇上偷偷放出话了,谁能给我五千块钱让我妈住院治病,我毕业了就嫁给她,有一户人家答应了,他家有个傻儿子,一直找不到媳妇,可是他们居然跟我讲价,只肯出三千块钱,我舅舅知道这事后狠狠揍了我一顿,说一个黄花闺女怎么只值三千块钱……可是我能值多少钱呢?要不,我卖给你吧,我不要你的施舍,你白给的钱我是不会要的,你给我钱我陪你睡这样公平合理。反正我的身子迟早要给别人的,给谁不是给呢,至少你看上去还算是体面人,这样我心里多少安慰些,不用觉得恶心……”
她喋喋不休地说着这些,平淡漠然的表情仿佛在说着别人的事,而她当时才十六啊,樊疏桐事后料定自己是给气糊涂了,她就是存心气他的,他愈不好受,她愈是要刺激他,他痛苦得死去活来她心里反就好受了。恨一个人有很多种方式,比如父亲恨他,就干脆不理他,当他不存在;连波也恨他,却不跟他吵也不跟他闹,嘴上还是哥啊哥啊地叫,但语气里明显透着生分,见了面尽说客套话,跟形如陌路其实是一个性质。可是你见过这样恨人的吗?恨他,居然要把自己卖给他,陪他睡,她一个十六岁的黄毛丫头,竟然敢这样挑衅他,什么不学,学会了作践自己……樊疏桐当时只觉胸口气血翻腾,就差没一巴掌甩过去,但他下不了这个手,只觉浑身都在发抖,眼冒金星,他努力告诫自己要镇定,镇定,可最后还是失去了理智。
“哧”的一下,樊疏桐划了根火柴点上烟,他拿着烟的手明显在抖,猛吸了口,咬牙切齿地看着她:“你要把自己卖给我?”
朝夕仰着稚气未脱的一张脸,很认真地点头:“是的,我觉得你是个不错的买主,看上去应该也有些钱,穿得又这么体面,而且又不是本地人……”
她的样子一点也不像是在开玩笑。
樊疏桐只觉胸口涌出一股甜腥,他疑心自己要吐血了,只能一口接一口地抽烟,以缓解内心无法自控的焦灼和痛楚。
他牙齿间逼出几个字:“你知道卖是什么意思吗?”
他格外腔调“卖”字。
朝夕仰起尖尖的下巴,点头:“知道。”
樊疏桐强忍住上前扇她巴掌的冲动:“你……卖过?”
“没有。”朝夕倒是很快地否认,可说出的话仿佛鞭子,啪嗒啪嗒直抽在樊疏桐心上,她竟然说,“虽然我没卖过,但我在夜摊上认识的几个姐姐,她们就是专门干这个的,她们还要我入行,说挣钱快。我不肯,那些男人太邋遢,我要卖也要卖个干净点的。”她说得跟真的似的,漆黑的眸底仿佛燃着把火,把自己燃成灰烬也要跟他同归于尽。
好吧,既然你要同归于尽,那就同归于尽吧,樊疏桐眼眶有些泛红,狠狠点头:“你确定你要卖给我?”
“看你出不出得起价了。”
“你要多少?”
“五千,我想给我妈住院治疗。”
“我给你五万,可不可以?”
“五……五万,多了点。”
“不多,你值这个价,回去也好跟你舅舅交代。”樊疏桐说得也跟真的似的,语气间明显带着嘲讽,也不是没在风月场所混过,在对待男女关系上他历来开放,却还从来没有面对过这样□裸的交易,何况对方还是个十六岁的小姑娘,而且还是他的“妹妹”。他被当时的状况气得发昏,完全没有考虑这件事的后果,也没有想过这可能是个圈套,她想要他万劫不复的圈套!
朝夕明显已经认可这个交易,还显得“迫不及待”,站起身说:“那我们走吧,我晚上还要去夜摊呢。”
“我都给你五万了,你还去夜摊干什么。”樊疏桐盯着她看的目光完全是发狠了,“你既然卖给了我,在一定时期内你就是属于我的,我不准你再去夜摊被那些龌龊的男人摸,你是我的,懂吗?”
朝夕睁着一双鬼魅似的眼睛,眸底闪过鬼火似的光芒,嘴角微微向上一扬,漾出一个极美的弧线:“行,我听你的。”
樊疏桐把她领上饭店的客房,最豪华的一个包间被他定了下来。但在樊疏桐眼里根本没法跟城市里的星级酒店比,只能说在县城算是最好的了,而且还没电梯,走楼梯上去的,在五楼。大约为了显示是贵宾楼层,走道上象征性地铺了红地毯,却因为清理不及时,上面污渍斑斑。樊疏桐越发觉得心里被什么堵着,难受极了,走得也很慢。走道其实不长,就是拐来拐去的,朝夕跟在他后面,没人知道她在那短短的几分钟内是怎么想的。都说一失足终成千古恨,而失足很多时候就在一念之间,那一脚迈出去,直抵万丈深渊。樊疏桐当时想,如果她能有半分的迟疑,他也不会跟着他“失足”,可是进了房间,她丝毫的迟疑都没有,反而落落大方地坐到了床边的沙发上,目光刀子似的剜向他,分明是在挑衅,看你敢不敢,有种你就来。樊疏桐那一刻更加发昏了,她的目光又一次刺激到他,他竭力保持住最后的理智和平衡,到门口的吧台上倒了杯水递给她:“没有办法,县城只有这个条件,委屈你了。”
朝夕接过水,咕噜着喝下,她好像很渴了,满满一杯水数秒就喝了个精光。她用袖子拭了拭嘴角,把空杯子还给他:“我觉得已经很好了,跟我住的那地方比简直是天堂,我那里……”她耸耸肩,“连狗窝都不如。”
樊疏桐看出她是在故作轻松,他却没办法轻松,接过杯子放床头柜上,心慌意乱,手心都冒出了汗。他在床沿上坐下,直直地看着她:“你现在后悔还来得及。”
“可我妈的病等不得。”
“我可以给钱让你妈治病。”
“我说了,我不要白给的钱。”
“那也应该还有别的方式……”尚存的理智让樊疏桐在做着最后的挣扎,那个时候他还知道什么是罪恶。
可是朝夕却不耐地站起来:“如果你不愿意就算了,我大不了卖给别人。”
又是一刀!准确无误地直刺入樊疏桐的心脏,他疼得失去了知觉,脸上的肌肉跳着,最后的理智终于消失殆尽。他起身,山一样慢慢靠近她……而她也僵直着身体,仰着尖尖的下巴,等着他。就在那一会儿,她凹陷的眼窝里,迸射出逼人的咄咄光芒,让她显出一种邪恶的勾魂摄魄的美,像一道闪电划过静寂的荒野,骤然的光亮照亮整个宇宙。
那不是她这个年纪应该有的美!
仿佛盛开在山谷的罂粟,明明知道是有毒的,却让人无法移开目光。樊疏桐眼睛紧紧地盯住她,他看到她眼中的光芒幻化成炽烈的火焰,那眼光如同巫女的手将他整个地拽向她。樊疏桐喘息着,一颗心怦怦地乱跳,血液冲上了脑门,他浑身战栗起来,从齿缝里迸出几个字:“你,你就这么想卖?”
“是的。”
“你还没成年。”
“我已经十六了。你放心,未满十四岁才算□。”
天哪,她连这都知道!
樊疏桐气得浑身哆嗦,他抖抖地伸手抬起她的下巴,心开始燃烧,血液在脉管里翻腾,可声音却压得很低:“我不会□你的,只要你有半点不同意,我就停止。”
接下来的过程,他后来回忆简直一塌糊涂,整个人发了疯,像突然陷在一个无底的深渊里,拼命挣扎反而越陷越深。只觉她的身体很凉,虽然瘦得厉害,但到底是少女肌肤,非常有弹性,抚上去仿如丝绸般柔滑得不可思议。他猜想她的营养跟不上,因为她发育得不是很好,他抱着她的时候感觉像抱着一条僵硬的鱼,她全身发僵,包括她紧咬着的唇。
自始至终她都闭着眼睛咬着唇,可能很痛,她的眼角都沁出了泪水。但除了刚进入时的刹那她叫出了声,她没有再哼过一声,下唇都咬出了血,她都不出声。这显然是她的第一次,床单上的血迹让樊疏桐吓了一跳,他放开她:“还要继续吗?”她睁开眼睛,仿佛雏形的蛇蝎,冷笑道:“放心,我死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