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我们是一家人

连波失踪了。番薯头并不知道,那晚在医院门口擦身而过,是他最后一次见到连波。他亦不知道,就在他以为终于尘埃落定的时候,其实命运已经对他露出了最狰狞的面孔,只是他浑然不觉而已。

他只觉得很疲惫,是那种从骨子里偷出来的累,以及厌倦。就像朝夕一样,他也对这座城市彻底厌倦,他觉得是该好好谋划下将来了,他想带朝夕去个没人认识的地方,从此平静的生活,他愿意用尽余生来给她疗伤。

而且,若父亲不在了,他在这座城市里也没有了前怪了,不管他承不承认,他一直守着这座城市很大程度上是因为父亲。

他跟寇海谈到了自己的想法,想带朝夕走,寇海一听就急了,“你要去哪里?你的公司怎么办,我们这些兄弟怎么办,士林,你不能丢下我们……”

樊疏桐说:“如果让朝夕一直待在这座城市,她根本没办法重新开始生活,这里给她的上海太大了,我不忍心看着她天天流泪,何况连波也伤透了我的心,我也不想再看到他,我对他死心了。”

“那也不用走吧?”寇海不知所措,当时是在樊疏桐公司对面的茶楼里,樊疏桐特意约寇海出来说这事,寇海眼眶都红了,“士林,我们从小一起玩到大,就算连波伤了你的心,你还有我们啊,我们是兄弟,生生死死在一起的兄弟!”

“可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海子,我们早晚要各奔东西的,你得接受现实。我们大了,不是过去的毛头小子了,很多事情需要我们去承担,比如朝夕,她就是我这辈子推脱不了的责任,只要能让她慢慢地好起来,我愿意为她做任何事情,现在,我正谋划的就是将哦个脑梗死转让,找你出来就是想跟你商量下,你说我转给细毛行不行?他是我信得过的人,不会亏待我手下这些员工……”

“细毛?只怕不行……”寇海见事情已经是铁板钉钉,只得放弃劝说他的念头,摇头道,“你可能不晓得,去年亚洲金融风暴让细毛损失了不少身家,包括何夕年,受到的冲击都很大,加上最近细毛被检察院的人盯上了,说是跟前阵子查出的一个腐败案有牵连,细毛涉嫌巨额行贿,你说细毛事业做得这么大,多多少少跟上头都有些牵连的,不然怎么在聿市站稳脚跟?他现在自顾不暇,估计没工夫管你的事了?”

樊疏桐眉头紧锁,“怎么会这样?我才听到你说这事,之前一点风声都没有,你怎么知道的?”

“听英子说的呗,你又不是不知道她跟细毛媳妇何琼英是好朋友,肯定是从何琼英那里听来的。”

樊疏桐 的脸色愈发的黯淡了:“难道我就只能把公司卖个一个不相干的人?”

“你真打算卖?那可是你白手起家一步步做起来的……”寇海不免为他感到惋惜,“这样吧,我帮你去细毛那里打听打听,要是不行,再去问问黑皮,黑皮是跟这唐三混的,唐三这样的二世祖门路肯定多。”

寇海知道樊疏桐要面子,如果不是万不得已,他不会降低身份去求人,越是兄弟,越是开不了扣。

果然,樊疏桐听了寇海的提议,就没有再吭声。

算是默认了。

两人从茶楼出来时,口还说:“唉,要是英子知道你要走了,肯定难过死了,这丫头别看她平时里逞强,可是我知道她始终放不下你。”

“你就算了吧,她都怀上了。”樊疏桐瞪他一眼。

寇海还是不死心,异想天开起来:“哎,你说,要是她肚子里怀的是你的孩子,那该有多好……”

樊疏桐一脚踢过去,还好寇海闪得快,“你缺德不缺德,如果她肚子里怀的是我的种,黎伟民怎么办?他怎么得罪你了,让你这么损他,如果你老婆肚子里怀的是别人的种,你会怎么想?臭小子,你简直找抽!”

寇海站在街边上嘻嘻笑:“我怎么可能让我老婆怀上别人的种,虽然我还没老婆,也对,黎伟民是不会允许这样的事发生的,他还是警察呢。”说着又叹口气,一本正经地看着樊疏桐,情真意切,“说到底,还是我舍不得你,总想有种什么关系将咱两永远联系在一起,做梦都想你跟我是一家人,哪晓得人算不如天算,煮熟的鸭子都飞了……”

樊疏桐懒得理他,自顾朝车边走,寇海也上了自己的车,樊疏桐车门都拉开了,忽然觉得不对,扭头问寇海:“你说谁是鸭子呢?”

一听这话,寇海猛踩油门,狂打方向盘,掉头准备逃窜,结果运气太好了,刚把车倒过来,就砰的一声跟辆及时而过的小车“吻”上了,寇海的车被撞得几乎掉了个头,而那辆飞驰的小车也发出一连串刺耳的刹车声后差点侧翻。

寇海吓得魂飞魄散,骂骂咧咧的跳下车,就要找对方算账,结果下了车看清状况后恨不得钻车底下去,原来他撞上的是辆交警执勤车,两名威武的交警惊魂未定地瞎扯,指着寇海打了个很专业的手势,“你,过来!”

寇海求救地望向街边看戏的樊疏桐,哪知樊疏桐已经上了车,探出头饶有兴趣地瞅着他,露出一个无比灿烂的笑容,然后飞也似的扬长而去。

寇海气得跺脚:“哎,你怎么能见死不救,丫也太不讲道义了!”

樊疏桐径直赶回家做晚饭,所谓的晚饭,就是米粥,这是他唯一会做的能吃的东西,因为朝夕胃口很差,只喝得下粥。朝夕喝粥的时候一点声音都没有,无声无息的,自从跟连波签字离婚,她就是这样的了,吃完晚饭,朝夕就回到走廊尽头的那个小房间里,继续保持沉默,这让樊疏桐也变得小心翼翼,能不说话尽量不说话,走路也是踮着步子,他明白,她需要时间。

他原本是锁着那个房间的,既然被她发现了,也就由她去了。向来她对过去还是有依恋的,不然不会成天呆在里面。

由于朝夕现在非常虚弱,进食又少,极少下厨的樊疏桐也尝试着煲汤了,之前他雇了一个阿姨帮忙做饭,就住在他屋后的居民区,每天做好饭菜放在桌上,等他下班回来吃,但阿姨的老父亲前几天过世,她回乡下老家奔丧去了,樊疏桐只得自己解决伙食问题。他这个人有点怪,不大接受奥姆,所以他从来不雇住家的保姆,他不习惯跟陌生人同住。平时除了做饭,洗衣拖地之乐的家务事都是樊疏桐自己做的,他觉得这样多少让自己有点事干,不然一个人待在着空荡荡的房子里很难受。没有人敢想象,在外面不苟言笑说一不二的樊疏桐,回到家居然自己做家务,在公司里,连他的秘书丁梅都不知道平常连签文件都懒洋洋的老板会在家拖地抹桌子。

也许每个人都有不为人知的一面吧。

煮稀饭还是挺容易的,虽然试验了几次才成功,但好歹煮出来的东西能吃,可是煲汤这样的技术活樊疏桐就有点找不着北了,他去附近菜场买鸡的时候,就问摊主是怎么弄的,结果一回到家全忘了个精光,他甚至连鸡肉都剁不好,鸡肉太滑,他使出了吃奶的劲儿,剁得那个惊天动地,厨房里像是遭地震了,剁出了一身汗,鸡肉也才分了个七八块,有两块还掉地上了。

樊疏桐叉着腰望着案台上那摊惨不忍睹的鸡肉,气得直哼哼:“妈的,想当年老子剁人都不在话下,居然剁不好一只鸡?”

“我来吧。”朝夕不知什么时候下楼了,倚着厨房门口无比同情的看着他。“你,你怎么下来了?”樊疏桐颇有些不好意思,忙用身体挡住案台上的鸡肉。

“你的动静搞的这么大,我还真以为你在剁人。”

樊疏桐讪笑:“这鸡……不太听话,敬酒不吃吃罚酒。”

朝夕叹着气直摇头:“你用剁人的力气来剁鸡,当然剁不好了。”说着把樊疏桐腰间的围裙扯下来,系到自己身上,拿起菜刀,熟练从容的剁起来,片刻功夫就剁好了,而且剁出来的鸡肉每块大小都非常均衡。

樊疏桐站在边上只有瞪眼的份。

朝夕并不看他,吩咐道:“把砂锅洗了。”

樊疏桐二话没说忙屁颠屁颠的拿出砂锅洗好,盛满水,放灶台上,朝夕这时候已经切好了姜片,连同鸡肉和药材一起放进去,最后打开燃气灶。

她似乎刚洗了澡,换上了式样保守的碎花棉布睡衣,外面套了件米色家居针织衫,长发随意地在脑后挽成一个髻,弯腰做事的时候,露出雪白光洁的后颈,在厨房柔和的灯光下,颇有几分小女人 的成熟和妩媚。

樊疏桐顿觉心浮气躁,连忙退出厨房,“我到外面抽根烟。”

他也需要时间,学会慢慢跟她相处。

哪怕朝夕已经经历过婚姻,可在他眼里,她仍是纯洁无暇的。他不能让自己有一点点偏差,从而再次失去她。虽然将来的事谁都说不准,但至少现在,她跟他在一起,她是信任他才跟他在一起,这份新人得来不易,他不能再做禽兽,他要做个堂堂正正的好男人,这样才配得上她。

煲汤需要些时候,樊疏桐抽完烟邀朝夕到湖岸的观景台上看星星,因为地处郊外,天上的星光远比城里的要明亮很多,月亮也很好,倒映在湖面上,碎成无数的银色磷光,闪闪的,仿佛湖底藏着无数的珍宝。

虫鸣和蛙声此起彼伏,像是在演练一场大合唱,热闹非凡。远处有零星的渔火,慢慢移动,仿佛是天上的星星不小心坠落在湖岸的苇丛里,月光下的苇丛在风中发出沙沙的声音,浪一样泛着光,青草的气息更为清洌了,还有着潮湿的味道。

“冷不冷?”樊疏桐问朝夕。

朝夕摇摇头,转过脸看着他:“我一直觉得自己像在做梦,很不真实,士林,你说我现在是在梦里吗?”

“你还在留恋他。”樊疏桐叹口气,伸手替她把额前的几缕碎发挠到耳后,“如果你还留恋他,那天就不该签字,朝夕,很多事情是没有回头路走的。”

朝夕反问:“你觉得我还有尊严留在他身边吗?他跟那个女人脸孩子都省了,我再爱他,还有尊严吗?”

“那你还爱他吗?”他盯着她,似要望进她的灵魂深处去。

这个问题太重要了。

朝夕仰头看着漫天璀璨的星光,恍惚着摇头:“不爱了,也不恨,就觉得很不值,没有意义,通通都没有意义,忽然觉得过去这些年,我真的像活在一个梦里,他就是我的梦,现在梦醒了,我很想逃离这一切,远远地逃开,重新开始生活,不然我很怕自己会疯掉。”

“你为什么这么怕自己疯掉?”

“如果你是我,全部的付出换来的是这个结果,你也会疯的,而且我了解连波这个人,很传统也很看重亲情,如果没有那个孩子,他跟那个女人的事我是可以释然的,毕竟是结婚前的事情,我管不了。可是他们有了孩子,性质就不一样了,连波是不可能抛得下那个孩子的,他想要孩子都想疯了,一直要我为他生,延续他们连家的香火,现在香火就在眼前,他怎么可能会置之不顾?再说离婚前,其实我每天都在等他的电话,只要他打个电话过来,问候下我,跟我说说那个孩子的情况,我也不至于像现在这样心灰意冷,可是他没有,他的眼里和心理都是那个孩子,我知道他一定是在忙着给孩子治病,顾不上我,我不是不通情达理的人,站在他的立场肯定是要先救孩子再从长计议的,可会死打个电话耽误不了他救孩子吧,他置我于何地?”

“朝夕……”

“所以我对他已经彻底死心,如果我还对他有留恋,那我就是太贱了,就算我能不计前嫌留在他身边,我没有办法面对他和那个孩子,还有那个女人,因为我知道他做不到不管那个女人,做不到不管孩子,他肯定会把孩子接到身边抚养,你想我每天面对那个孩子,我能心平气和吗?我是人不是神,我不疯才怪!”

樊疏桐说:“我不会原谅他的,他不仅伤害到了你,也伤害到了我,让我对这世间的一切都怀疑了,是真的怀疑了。”

“这跟你没有关系,你们还是兄弟。”

“别跟我提兄弟!我们不再是兄弟!朝夕,如果你真打算跟我走,我会带你走的,正好我有个过去顶好的哥们在马来西亚,他前阵子就要我过去给他帮忙,一起开公司,我开始没有考虑,但是现在我觉得这倒是个不错的机会。”

“马来西亚?很远……”

“是很远,这不正是你希望的吗?老实说我也很厌倦这座城市,这里发生了太多不愉快的记忆,我老早就想找个没人认识我的地方过一种全新的生活,可是你还在这里,我舍不得走,而且老头子还没咽气,好歹父子一场,我怎么着也得给他送终吧。但是现在,一切都不一样了,朝夕,你愿意跟我走吗?”

“我可以个你走,但是……我没办法给你确切的……我的意思是,我没有跟你在一起生活的心理准备,太突然了……”

“我明白,你是在我跟你的关系上拿不定主意对吧?没事的,你不要顾虑太多,只要能跟你在一起,做兄妹,做爱人,或者做朋友都可以,这么多年了,朝夕,如果能放下你我早就放下了,可是我做不到,所以我干脆不回避了,我们坦然地相处,顺其自然,我想应该没有问题吧?”

“没有问题。”朝夕释然地松口气,看着他,脸上似有恍惚的笑意,“唉,真是世事难料呢,我原来是最惧怕你也是最想逃离你的,总觉得你这个人很危险,可是现在我唯一可以依靠的人却只有你。我不是不可以独立生活,我也试过,在北京那三年我就是一个人过的,可是我发现一个人的生活很孤独,而我没办法重新去认识和接受不相干的人。”

“所以你选择我,就因为我跟你有牵扯不断的关系?”

“可不是,我们之间有着太多共同的过去,不管事彼此伤害还是彼此憎恨,但那都是我们共同经历过的,我们都知道彼此的伤口在哪里,在一起也许是最安全的,因为我们都不必隐瞒那些伤口,不必戴着面具生活,这样再好不过了,不是吗?”

樊疏桐亦笑出了声:“蝎子和青蛙终于决定在一起了,真不容易,太不容易了,朝夕,我终于有机会背你过河了,可是你会蛰我吗?”

“又来了!能不能别提到这蝎子和青蛙呀?我从没想要做蝎子,是你一直把我看成蝎子,其实我不过是太傻太执着……”

“朝夕,人其实傻一点没有关系,活得太清醒其实未必很好,连波就是活得太清醒了,什么都要计较个所以然,走一步退三步,怕伤害身边的人却常常带给身边的人最深的伤害,这是我最看不顺眼的地方。”

“哎,都过去了,别提他了。”

“是的,都过去了。”

樊疏桐最终找到了买主,是唐三牵的线,买主不是别人,正式林染秋的小舅阮丘雄,经过两轮谈判,合同很快拟定,知道正式签约的那天,阮丘雄才到樊疏桐的公司里转了下,谈不上满意,也谈不上不满意,阮丘雄的态度始终有点模糊不清,但他答应接手公司,还是让樊疏桐非常感激的,尽管过去他跟这个人并无太深的交际,还一度闹得很僵,不过他必须承认阮丘雄这次帮了他很大的忙,他想阮丘雄很大程度上应该是买的唐三的面子吧。更直接点,买的应该是林染秋的面子。

两人坐在办公室的沙发上抽烟。

樊疏桐免不了要客套一番:“公司能交给阮少来经营,真是我手下这些员工的荣幸,阮少比我有能力多了,一定可以让他们没有后顾之忧。”

阮丘雄弹弹烟灰,申请颇为不屑:“我接手你的公司并不会参与经营,我只是最大的股东而已,我会安排人过来管理的。”他的目光直直的看向樊疏桐,“你不问问,我为什么会接手吗?”

“当然是老三的面子,不,是染秋的面子。”樊疏桐如实答。

“哦,你这门认为?”

“当然,如果凭我 的面子,你肯定是掉头就走。”樊疏桐是个骄傲的人,但在阮丘雄的面前,他总觉得骄傲不起来,因为这个人比他还骄傲。在他的印象里,阮丘雄一直有些神秘,不似一般的世家子那么飞扬跋扈,相反他很低调,但他的低调却正是另一种张扬,不露声色,却在不经意间给人以强大的压力和威慑。

果然,阮丘雄直言不讳:“你可能不太了解我,我从来不买任何人的面子,因为从来只有比尔呢买我的面子。”此言一出,他眉目间露出几分毫不掩饰的冷漠和疏离,“我接手公司,恰恰就是因为你本身,不管其他人任何的事,我想这点你必须清楚,不然我白做了好人。”

“因为我?”樊疏桐颇有点意外。

“没错,就是因为你。”

“我不懂……”

“你当然不会懂,你永远也不会懂,不过这没关系,我自己明白就好了。”阮丘雄深浅莫测的笑笑,那笑,亦是冷的。

樊疏桐才懒得管他是因为什么接手公司,这些大少爷,钱多了,总要想个法子花掉,他跟阮丘雄不是一条道上的人,他猜不透他的想法,也没工夫猜。他眼下还有很多事要处理,公司有了着落,他个人还有些别的事要忙,比如签证护照什么的,刚好正式签合同后,樊世荣手术的日子也定了,他就将启程的日子安排在樊世荣手术后,他想,他对父亲也做到仁至义尽了。

就在樊疏桐跟阮丘雄签订合同的这天上午,朝夕静静地坐在花店里,等候客人,其实店子已经盘出去了,盘给了这条街上一个首饰店的姐妹。

明天,这个店就不属于她了。

这两个月都是小美独自大理花店,吃了很多苦,朝夕也很舍不得小美,于是从盘店的收入里抽出一大笔钱给小美,要她好好为今后打算下。小美难过极了,这两天见了她就哭,隔壁的宝芝和沐沐也很舍不得她,大家在一起做生意快三年了,处得像姐妹,不过宝芝并不反对她离开,“也好,换个地方,可以忘掉过去重新开始,朝夕,你需要时间。”

是的,她需要时间。

花店里的花都处理掉了,只剩下一桶刚送来的白玫瑰,小美时候是那位经常来店里买花的先生订的,说今天是他女朋友的生日。

于是朝夕就在店里静静地等着这位最后的客人。

她已经将花包好了,包的格外认真仔细,她想收到这捧花的女孩子一定很幸福,有个这么深爱自己的人隔三差五地送花,该是多么幸福的事!只是这样的幸福,不是人人都有,有些幸福,当你以为拥有的时候,其实根本就不属于你。

门帘叮叮咚咚一片响。客人进来了,一身休闲夏装,戴着副宽边眼睛,儒雅淡定,亦透着逼人的贵气。

两人都已熟识,相视一笑。

“您来了。”

“是的,好些日子不见你了。”那人摘下眼睛,目光炯炯地打量着她,继而又发现店里的异样,空空荡荡,“这是……”

“店已经盘出去了,明天这个店就是别人的了。”朝夕微笑着吵货架边的布沙发指了指,“请坐,您是最后一位客人,从前一直没有好好招待您,今天就尝尝我沏的茶吧。”说着就去拿杯子。

茶香缭绕中,那人端着杯子沉默许久,不时地环顾四周,又看看朝夕,好似千言万语不知从何说起,想来事情太突然,让他心情复杂,他长久地凝视着朝夕,眼中十分不舍:“你真的……不在这里了吗?是不是发生了什么变故?”

“是啊,有些变故。”朝夕亦端着杯子,微笑。

“太遗憾了,我这两个月经常过来,可是每次都看不到你,我就想可能是你遇到了一些事情。”

阳光透过水晶帘亮晃晃地照进店门,那人的半边脸都衬在阳光里,透着不可思议的柔和。他整个人就是个柔和的发光体,他轻轻摇着头:“我原以为我可以天天见到你,人生,为什么给总是这么多的变故,唉……”

他叹息着,修长的手指轻抚着茶杯的边沿,他有双很好看的手,很细微的动作都显得那么优雅,朝夕注意到,他衬衣的胸口口袋边上绣着三个英文字母“HXN”,她知道那一定是他性命的缩写。只有某种特别阶层的人才会穿这种高级定制的衣服,从一开始她就知道,他不是个普通人。

果然,他放下杯子的时候,掏出一张名片:“我姓何,这是我的名片,虽然缘聚缘散是很平常的事,不过我还是期待能跟你再次见面,上面有我的联系方式,邓小姐,很感谢你给我的那些花。”

“先生太客气了,那些花都是您付了钱的,何必言谢?”朝夕礼貌地双手接过名片,匆匆扫了一眼,“何夕年”?心下顿时一惊,原来他就是何夕年!连波叔叔的连锁饭店不就是托管给了何夕年吗?朝夕不免唏嘘,这世界太小了,有些人有些事情她想避开都没有可能,如果是以前,她肯定会很高兴跟这位身份显贵的何先生谈到连波谈到饭店的事,可是现在她什么都不想说,因为那个人已经跟她没关系了,而且看得出来何先生似乎也还不知道她的身份,他只知道她姓邓,所以她就装糊涂到底吧,她小心地将名片收起来,脸上瞬间恢复了无风无浪的平静。

“我可以知道你的名字吗?”出人意料,下一秒何夕年就试图了解她更多了,他知道以后可能再难见上面,茫茫人海,过客匆匆,除了一个名字,他什么都不敢奢求了,也许是觉得忽然问对方的名字很唐突,他略显得紧张和尴尬,尤其是看到朝夕沉默不语的申请,愈发不知所措了,但他很聪明,马上转移话题:“没什么,不想说就算了,没关系的……不管怎样我很感谢你,不是谢你卖我花,而是你给我包那些花的心情让我很感动,我感觉得出来,你是带着真诚的祝福包的那些花,真诚,是无价的。”

“何先生真会说话。”朝夕其实是有些走神了,她看着那张脸,那么的柔和,心下指示不解,是不是面目柔和的人心会格外的硬……这个人,也有张柔和明媚的脸,但他不像是个心肠硬的人,他给女友的送那些花,该带着多么深的爱恋啊。

可是何夕年的表情渐渐暗淡,低声道说:“其实,我一直没有跟你说,我女朋友……她早就不在了,但她生前最喜欢的就是白玫瑰,她病重的日子里我每天都给她送新鲜的白玫瑰,于是就成了习惯,她去了后,这个习惯都改不了了,我喜欢看着这些花,闻着花香,就感觉她还在身边一样……今天是她的生日,如果她活着,该是28岁吧,时间过的真快,我认识她的时候她才19岁……”

屋子里陷入长久的静默。

门外人来人往,喧嚣纷繁的尘世就在身边,而离别就在眼前。朝夕莫名地就伤感起来:“爱情到底是什么,为什么最终都要失去?”

“爱情是种习惯,一旦沾上了,就一辈子戒不掉了。”何夕年说。

“付出也是一种习惯吗?明明知道覆水难收,还是倾其所有的付出,哪怕最后落了个荒凉的结果,竟然恨不起来,这是为什么?”朝夕在这样一种是可没办法不伤感,“我明明应该恨他的,就是恨不起来,可是又没办法跟他在一起,所以我才决定离开,我很怕自己又陷入从前那样逼着自己发疯的境地,我身边有很爱我的人,我想跟他走,你说我这么做对吗?”

何夕年僵了下,有那么一瞬间,像是在出神。“是吗?你身边有了……很爱你的人?”他愣愣地笑了笑,似乎在掩饰什么,再次端起杯子,却有些轻微的发抖,“很,很好的,这样很好的,重新开始逼陷在回忆里出不来要好,我女朋友去了三年,我一直想挣扎着走出来,都不成功,这样不好,自己痛苦,也让地下的她不安息。我原以为……唉,算了,有些事真的是讲缘分的……”

朝夕并没有深究他的话里的意思,她只是被这个男人的专情和痴心深深感动,含笑道:“您一定可以遇到让您再次投入去爱的人,那个人,一定在这世上某个地方等着您,只是您现在还没看到她,而她也没看到您,您会遇见她的,我相信。”

“谢谢。”何夕年礼貌地致谢,他真是个绅士。

“不,是我该谢谢您,有时候自己冥思苦想想不透的东西,偶尔被别人那么一点,就想开了,真是很奇怪的事情。”

何夕年是开车来的,朝夕送他到门口,看着他上车。

“何先生。”当车子缓缓掉调头的时候,朝夕忽然叫住他,“我叫朝夕,邓朝夕,您应该认识连波吧,他是我的前夫。”

何夕年愕然……

朝夕站在街边浅浅地笑着,跟他挥挥手:“您多保重,后会有期。”她的笑容花儿一样在她的脸上静静绽放,依稀还有清淡的芬芳,那么遥远。

何夕年坐在车里凝视她半晌,眼底泛滥着忧伤和不舍,但终于还是回报以微笑,“谢谢你也多保重,后会有期。”

目送何夕年的车小时在街头,朝夕不免在心里问自己,后会未必有期吧,她即将离开这座城市,何日是归期又有谁知道呢。她默默关了店门,跟宝芝、沐沐,还有街上其他姐妹一一道别,她不断地笑着流泪,只觉这样的离别真是一种煎熬。好不容易离开那条街,站在车水马龙的十字路口,她犹豫了片刻,伸手拦了辆的士。连她自己都觉得意外,她竟然来到了连波住的小区,也是她曾经的家。也许,她还是有些话要跟他说的吧。到底是夫妻一场,她可以很从容地跟不相干的人道别,为什么就不能跟自己同床共枕三年的丈夫道别呢?何况她要把钥匙还他,既然走就走得干净些,什么都不带走,有些事情,放下了就是放下了,回避是懦弱的表现,她再也不是过去那个懦弱得可悲的女子了。

可是让朝夕意外的是,她没有在家里看到连波,今天是周末,他应该不上班的。她注意到,屋子里有些凌乱,似乎好几天没有人住了……朝夕留了个便条,将钥匙压在了便条上,轻轻带上了门。走出门槛时她深吸了口气,她知道,从此她再也进不来这个屋,这里不属于她了。结果刚下楼,就在小区门外遇见了杨霞,抱着孩子,见到她,像是见到了救星。

“你晓得连波去哪里了不?我找不到他了,去了他上班的地方,他单位的人说他好几天没上班了。”杨霞的样子非常落魄,蓬头垢面,而怀中的孩子也是病怏怏的样子,趴在她肩头一动不动。

朝夕对这个女人并无好感,语气上自然是冷冷的:“我怎么知道他去哪里了,我跟他都离婚了,他去哪里都跟我没有关系。”

他又跑了。

每次都是这样,遇到无法面对的事情,他就跑。这么多年了,他竟然还是一点长进都没有。这样的人,还值得她留恋吗?朝夕忽然就释然了,她觉得自己的选择是对的,跟着这样的人生活一辈子,实在是种悲哀。

可是杨霞的样子却非常着急,眼泪哗哗地流了出来:“那咋办哩,那咋办哩,现在娃又不好了。要住院,可我身上只有几十块钱了,我已经一天没吃饭,娃的病复发了,医生说再不住院,就保不住了……”

朝夕微微有些吃惊,目光探视那孩子,的确是病着的,眼皮半耷着,奄奄一息的样子,她是不是该掉头就走?不管她的事,对不对?她恨这个女人她就应该走,恶人有恶报,不是吗?

可是朝夕感觉双腿像是灌了铅,一步都挪不动,她知道,她做不到视若无睹。她的本性,她所受的教育让她没办法硬起心肠,那个孩子,她动了恻隐之心。到底是连波的骨肉,虽然离婚了,她潜意识里还是希望他们连家有后的。

她叹口气,从手袋里找出钱夹,将所有的钞票逃出来递给杨霞:“这些钱你先拿去,给孩子看病,如果不够……”她想了想,干脆将一张银行卡也抽了出来,又找出纸和笔,将密码写上递给她,“这是密码,你去银行取些钱,先让孩子住院吧,孩子的病耽误不得。”

杨霞颤抖地接过前贺卡,眼泪更加汹涌地在脸上流淌:“我,我不会用这个东西,我不会用,咋办,咋办哩……”

没办法,朝夕之得去附近的银行取了两万块钱给她,又给她叫了辆车,交代司机送她去医院,她已经做到了仁至义尽,她问心无愧了。

晚上,樊疏桐回来听说了连波不见了的事,不由得皱起了眉头:“这小子,除了跑,就没别的本事。”

他想了想,还是给樊世荣很多秘书老刘打了个电话,告诉他孩子住院的事,要他帮忙关照下,如果费用不够,他负责承担。

他也做到了仁至义尽,问心无愧了。

朝夕在边上看着他打电话,不由得笑了:“士林,看来我们都狠不下心,我们说到底,还是好人。”

樊疏桐将手机放回茶几上,挑眉道:“我什么时候是坏人了?我一直很善良,朝夕,只是你一直把我当禽兽而已。”

朝夕笑出了声:“你是个善良的禽兽!”

“朝夕!”

第二天,樊疏桐在公司忙了一天,跟几个中层骨干清理交接所需的资料,一周后,阮丘雄派来的人就要来公司接手了,他们很多东西都需要整理,包括账目、债券、债务、人事档案、客户资源等。这个样子,大约还得忙三四天才行,阮丘雄只给了他们一周的时间。中午,樊疏桐跟大家一起在办公室吃的盒饭,很久了,他没有在办公室吃过盒饭,当初公司刚成立时,他倒是经常吃住在公司,跟着这些骨干经常熬通宵。公司走到这一步,是极其不易的,樊疏桐之所以要找个可靠的接手人,就是希望来者能善待这些跟着他吃了很多苦头的员工。

“丁梅,还拜托你件事好吗?”用完午餐,樊疏桐笑眯眯地跟丁梅说,“算是我最后请你帮我做件事。”

“樊总这么客气干什么,别说我现在还是你的员工,就算不是了,你交代我的事我也会赴汤蹈火在所不辞的。”

“赴汤蹈火倒是不必,就是请你帮我订两张去上海的火车票,然后再从上海转道去马来西亚。”

“为什么不坐飞机呢?坐飞机不是更快吗?”丁梅不解。

樊世荣仰靠在沙发椅背上,耸耸肩:“她不太想坐飞机,有点恐高。”

其实真实的原因是,他有点恐高。不知道为什么,他一直不喜欢坐飞机,可能跟多年前他一个人坐飞机去美国有关,十几个小时的飞行,让他备受煎熬,心生绝望。因为当时她并不知道,他这一走,是否还能活着见到朝夕。他记得当她透过舷窗看着飞机下面的云海的时候,突然就呕吐起来,然后就晕了过去。从此只要坐飞机,他就晕,除非是没有选择,他宁愿坐火车。

丁梅不知内情,反而啧啧直叹:“樊总,你真是个情种,你女朋友太幸福了!”丁梅一边收拾桌上的饭盒,一边摇头,“你知道大家私下怎么议论你吗?”

樊疏桐来了几分兴趣:“怎么议论我?”

“都说你是个极品。”

“你是不是说我是暴君吗?”樊疏桐可不是聋子。

“那也是极品暴君。”

樊疏桐大笑,心情大好,敲着桌子说:“谢谢,这是我听过的最好的评价。”其实,最好的评价是朝夕说的,说他是善良的禽兽。看来,“凭心一日自有天知”这话时没错的,但凡做人做事凭了心,早晚会有拨开云雾见青天。就比如现在。

朝夕,我们就要远走高飞了!

然后,樊疏桐的好心情维持了不到半小时,就被一个包裹给打碎。那个包裹时丁梅亲自送到他办公室的,说是有人送到楼下,点名要交给他。樊疏桐盯着那个纸盒子,拿在手里掂掂,很轻。是什么呢?谁动的?

盒子打开的刹那,一股血腥气扑面而来。樊疏桐顿觉一阵反胃,差点就吐出来,盒子里装着的,竟是一截血淋淋的手指!

血都干了,发着黑。

随即手机响了,他猜得没错,正式刀疤打来的,声音在电话里透着沙哑,极其的冷酷嚣张:“怎么样,收到的礼物很贵重吧?听说你就要远行,送给你做践行礼。应该是很不错的,你不谢谢我吗?哈哈哈……”

“这,这是谁的?”他直觉意识到,可能是阿才又落到了刀疤的手里。

岂料刀疤呵呵冷笑:“哎哟喂,还是从小长大的兄弟呢,连你弟弟的手指头都不认得了吗?”

樊疏桐顿觉轰的一声,整个世界突然失声。他的心直直地追下去,坠进望不见底的深渊,背心里伸出涔涔冷汗……

“你把他怎么样了?你把他怎么样了!”他全身发抖,咆哮着怒吼!

“放心,我的目标是你,樊疏桐。准备好两百万来赎你的弟弟吧,如果你敢报警,那就像上次阿才的老婆孩子一样,你最终见到的只是一具尸体。”

“要他接电话,我必须确认他还活着!”樊疏桐强迫自己镇定。

“好,没问题。”刀疤冷笑,一阵杂音后,似乎将电话给了旁边的人,隐隐约约,传来一个细微的呻吟声,“哥……”

“连波!”樊疏桐的泪水汹涌而出。

电话很快又转到了刀疤的手里,“怎么样,现在放心了吧?”

“刀疤,做人一定要这么狠吗?”

“少跟我废话,我跟你的帐早晚是要算的,你害我背井离乡,还被警察通缉,我不要你的人头还能有天理?”

“你也知道天理?”樊疏桐整个人虚弱得发抖。

“你少废话!要想你弟弟活命的话就把钱准备好,五天后我会通知你在哪里接人,过期不候!”刀疤一点商量的余地都没有。

“为什么要五天后?”樊疏桐知道,以刀疤的心狠手辣,多一个小时对连波都是致命的威胁。

刀疤又是呵呵冷笑:“这五天是我考验你,我就看你敢不敢报警,你有种就去报,我横竖已经欠了几条人命,不在乎又多一条。五天呢,那该是一种怎样的折磨?哈哈哈,樊疏桐,我做梦都想着你心急如焚的样子……”

“好,好,只要你保证我不再伤害我弟弟,我五天后一定去见你。刀疤,我们也在一起混过,你知道我从来就不是言而无信的人,如果你还是个男人,请你也遵守承诺,不然你只会让道上的人笑话。”

“我什么时候失过信啊,当初要不是你报警,我会要了那对母子的命吗?是你们负我在先,怨不得人的。”

“好,我们的账你想怎么了都可以,只要你别再伤及无辜,两百万就两百万,我答应你,我通通答应你……”

挂了电话,樊疏桐趴在桌上很久都动弹不得。四下里都很安静,静的连窗外的风声都听得到,樊疏桐的头又开始痛起来,心野跳得极快,每一次收缩,都牵起五脏六腑的痛,只觉得呼吸不过来,仿佛胸口堵着什么东西一样难过。

他将脸一扭,面向窗外,窗外已经是华灯闪烁,可是在他模糊的泪眼里,天空透着深渊一样的黑暗。

他死命地摁着太阳穴,身体剧烈颤抖着,也许是办公室的冷气开的太足,他只觉棱,冷得牙齿都打颤,像是再也无力承受这一切。似的,他是恨连波不争气,不负责,可是,可是他问自己,他割舍的下二十年的手足情吗?

连波……

连波!

电话再次刺耳地响起来,樊疏桐条件反射地弹起来,抓起手机就“喂”,结果死寇海打来的。

“来我家吃饭,把朝夕也带上。今天是黎伟民和我妹妹摆酒的日子,他们不主张铺张,就摆了顿家宴,你们都过来吧。”

“我,我不舒服,去不了。”

“你少扯!别人不来可以,你不来怎么行?”寇海不依,“不要你娶英子,她的婚宴你总该参加吧,否则你让她怎么想?”

“……”

“做人要厚道,士林。”寇海晓之以情动之以理,一句话,不去是不行的。

是的,不去是不行的。可是面对两个警察,其中一个还是刑侦队的副队长,樊疏桐想死的心都有了。但是他必须稳住,稳住!稍有差池,连波就性命难保,这个时候他绝对不能退缩。他只得强打精神,先驾车回湖滨接了朝夕,再去大院寇海的家。朝夕听说常英结婚,很高兴,中途还下车买了结婚礼物,是盏精美的带流苏的台灯,问樊疏桐好不好看,樊疏桐神不守舍地点头哦:“好,好看,很好看。”

“你怎么了,脸色不大好,是不是头又疼了?”朝夕很敏感,感觉到樊疏桐有些神思游离。

“没事,可能是最近忙公司交接的事有些累了,加了好几天班饿了。”樊疏桐笑了笑,腾出手拍了拍她的肩。

只是他的笑,在迷离的夜色里显得有些苍白。

朝夕看着他不免有些担心:“你别太累了,身体本来就不好,又不急这一会儿,啥时候走都可以,你千万不能再有事了。”

“嗯,不急,不急。”樊疏桐附和。

可是朝夕,我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将你带离这个是非之地,那些人既然可以对连波下手,同样也可以对你下手,不,你跟连波都不能有事,哪怕你注定不属于我,只要你们都能平平安安,我这条命豁出去也就值了。

因为我们是一家人,我是大哥,我有责任保护你们,就像你小时候画的那幅画一样,你在画上写了的:我们永远爱一起。

朝夕,我们永远在一起。

樊疏桐握住方向盘的手有些发抖,额上有细微的汗水沁出,他不得不戴上墨镜,他怕自己眼睛里渗出不该有的东西。

“晚上戴什么墨镜?”朝夕颇为诧异。

“眼睛不舒服,可能是灯光有些晃眼。”樊疏桐又是苍白地笑了笑,朝夕注意到,他的嘴唇意思血色也没有。

寇家灯火通明,里里外外都是人,餐厅摆不下,有两桌就摆到了院子里。原本只是家宴,结果来的人越来越多,不得不加席。常惠茹抱怨,说早知道就应该去酒楼了,多体面,但寇振洲坚持反对去酒楼,说影响不好。常惠茹气极,说女儿一辈子就一次的结婚大事,这么敷衍了事,怎么对得住孩子。寇振洲不搭理她,干脆上楼跟老战友忆往昔去了,要不是这么多客人在,常惠茹一准发飙了。

樊疏桐带着朝夕到的时候,婚宴刚开始,寇海亲自把两人迎进门,“可把你们等来了,大家都开始吃了。”说着冲屋里大喊,“英子,黎伟民,有贵客来了!”

常英一身粉色连一圈,娉娉婷婷地从屋内迎出来,脸上还化了淡妆,女人味十足,绝对不同于往日的英姿飒爽。

她见了樊疏桐,黑沉沉的一双眸子望向他:“士林哥,朝夕,你们来了。”黎伟民紧跟其后,穿的是衬衣陪领带,大概天热,脱了西装,仍显得挺拔伟岸,一表人才。他手里端着酒杯,大老远就伸出手:“士林,就差你了。”

樊疏桐摘下墨镜,跟黎伟民握手:“恭喜!”

他尽量让笑容自然,他很庆幸院子里的灯光不是很亮,人又多。他实在是太虚弱,从未如此害怕人群。

朝夕给常英递上结婚礼物,由衷地赞美:“英姐,你今天真漂亮。”

“谢谢。”常英接过礼物,打量朝夕,“好些日子没见你了,朝夕,最近还好吧,你可瘦多了。”

“就这样呗,我一直就这么瘦。”朝夕站在石阶的树影下,浅浅地笑着。

没有灯光,嘈嘈杂杂的黑暗里,朝夕只觉心底又隐隐地疼起来,面前的常英透着罕有的妩媚,早就听说女人结婚那天是一生最美的时候,原来是真的。朝夕无法不疼痛,因为她虽然有过婚姻,却连场正式的婚礼都没有,从此嫁了,又匆匆离了,除了一颗支离破碎的心,她什么都没剩。

面常英也看着朝夕发愣,几个月前,她跟朝夕还在花店里讨论过樊疏桐,结果眨眼功夫她就嫁了,嫁的却不是樊疏桐,而朝夕的身边人亦不再是连波,恰恰正是樊疏桐,这是怎么了,这究竟是怎么了?

“朝夕,快进去吧,给你们留了位子。”常英的声音有些发涩,掩饰地笑笑,拉赫朝夕进屋,顺便也对樊疏桐笑笑,“士林哥,你也进来吧。”

两个月前,她终于开始叫他“士林”。现在,她又得叫“士林哥”了,这世上幸福的时刻为何总是这么短暂?

有些乱,大家都有些乱。

樊疏桐喝了很多酒,却越喝脸色越白,白的极不正常。他很少说话,黑皮、细毛他们有意调动气氛,他始终鲜露笑容,寇海坐他旁边,捅捅他:“你没事吧,脸色很不好看,是不是头疼又犯了?”他夺过他手里的酒杯,“别喝了,早点回去休息,你这样子像是几天几夜没睡觉了。”

“我,没事,没事。”樊疏桐耷拉着头,机械地摆手。

“对了,连波怎么没来?”寇海附在他耳根低声问,“我昨儿给他打电话,手机关机,他出差了吗?”

“可,可能是吧。”樊疏桐目光躲闪。

他撑不下去了,他就快撑不下去了,身上一阵冷一阵热,头晕目眩。朝夕看他的样子不对,就提前告辞,怕他喝出问题。

黎伟民和常英送他们到门口,黎伟民握住樊疏桐手说:“士林,很对不起,刀疤的案子,一直……让我很内疚,你放心,我们绝不会让他逍遥法外的,我不亲手将他捉拿归案,我这刑侦队队长也没脸当了……”

“哪里,这事不怪你,是我当时太冲动了,说了很多不该说的话,还请你们不要在意。”樊疏桐可怜地将手抽回来,捏的紧紧的,因为一直在抖,在抖。

旁边的常英诧异地看着他:“士林哥,你好像很不舒服。”

“是,是有点。”

“那赶紧回去,我叫人帮你们开车,你喝了酒。”黎伟民说着就要去找人。寇海连忙说:“不用麻烦别人了,我开车送他们回去。”

“这怎么好意思。”朝夕有些推辞。

“朝夕,你就甭跟我客气了,太见外了吧。”寇海说着就吵樊疏桐伸出手,“把车钥匙给我。”

樊疏桐知道他今晚无论如何是开不了车了,就掏出钥匙给他,“麻烦你了。”

寇海一愣,瞪视着他,凑近他的脸:“你也跟我见外啊?”

回到湖滨,寇海帮忙将樊疏桐扶上楼才走。樊疏桐勉强洗了澡,又吃了药,躺在床上根本没法入睡,身上不停地出汗,却又分明冷得打颤。

他起床,扶着墙壁走出卧室,一个人关进了走廊尽头的那间屋子。没有开灯,他惧怕光亮,此时此刻唯有黑暗能让自己得到些许平静。冷,还是冷,明明没有开冷气,不晓得怎么会这么冷。

连波……

他谁都不想,只想连波。他想着,这个时候连波该受着怎样的折磨,他被砍了一根指头,是不是流了很多血?伤口有没有得到处理?十指连心,那该是怎样的疼痛!连波从小就被他保护得好好的,有他这个哥哥在前面,从来没有人欺负过他,他何曾受过这样的折磨!连波!

樊疏桐压抑着哭音掩面而泣,是他害了连波,如果他没有得罪刀疤,与世无争的连波怎么会卷入这样的漩涡?

他只觉疼,分不清是头疼,还是胸口疼。感觉五脏六腑都在抽搐,胃也撕绞着,仿佛哪里蚀出了一个深洞,汩汩的鲜血在往嗓子口涌……他压抑着嗓眼不断翻出来的腥甜,喘不过气,透不出力,亦不能动弹,只能蜷缩着身体,就像已奄奄一息。

不行了,他一个人没办法承受这样的窒息,他哆哆嗦嗦地掏出手机打电话给阿才,说明情况,希望阿才帮他出出主意。阿才闻知后大吃一惊,二话没说劝他赶紧报警。樊疏桐:“报警?阿才,你老婆孩子是怎么死的,你让我还怎么敢报警?刀疤拖延到五天后叫人,就是看我敢报不报警,我现在根本动都不敢动,连喘气都怕惊动这个人渣,他已经剁了我弟弟一根手指……”

“可是你想过没有,他欠了那么几条人命,多一条和多两条是没有区别的,如果你自己找上门去拼死,你也救不了你弟弟的。”阿才尽力劝说,“说实话我对警察也很失望,可是这个时候,除了警察,谁也救不了我们。”

“不,阿才,我不敢,我真的不敢,我只有这一个弟弟……”樊疏桐泪流满面,掐掉电话,将头埋在床上的枕头里,就怕哭出声惊动朝夕。

但是朝夕还是听到了动静,推开门,“啪”的一下开了灯。骤然的光亮让樊疏桐浑身战栗:“关掉灯,朝夕,你关掉灯。”

“你怎么了,士林,你哪里不舒服?”朝夕只好关了灯,摸黑朝他走去,“你不舒服,我叫救护车……”

“不,我不去医院,我马上就好了。”

“咚”的医生,朝夕的腿不知道是撞到门还是椅子,疼得直吸气,樊疏桐坐起身,黑暗中朝她伸出手:“来,朝夕,我在这里,来……”

“士林,我好怕。”因为窗帘也是拉着的,朝夕看不到一点光亮,摸索着朝前挪动步子,终于,他抓住了她,颤抖着将她拉到眼前,“朝夕,抱住我,我比你更害怕,我怕……”樊疏桐将头贴着朝夕的胸口,“我长这么大从未这么怕过,怕极了。”

朝夕没有推开他,只觉他身上都汗湿了,发着抖,她见过他犯浑的样子,见过他发飙的样子,见过他情绪低落的样子,却从未见过他像现在这样无助得战栗的样子,她惶恐不已,一双手不知道往哪里放,只问他:“你怎么了?出什么事了?你别这个样子,有什么情说出来一起商量啊。”

“没事,朝夕,我没事。”樊疏桐伸出双臂环抱住她的腰,虚弱地吸着气,“我只是害怕失去你,刚做了个噩梦,梦见你又离开我了。”

对于他,这一切真的就像是个噩梦。如果是梦就好了,醒来什么事都没有,连波好好的,朝夕好好的,他们都好好的……可是,他知道,这次不是梦,连波那截被看下来的手指血淋淋地印在他的脑海里,那不是梦,他能清晰感受到连波的疼痛,十指连心,连着的正是他的心……

朝夕叹口气,将手放在他的肩上:“我不是在这里吗?你是头疼又出现幻觉了吧,要不要我给胡医生打电话?”

“不,我谁都不见,我只要你陪着我。朝夕,我们再也不分开好吗?还有连波,我们都不分开了,我们是一家人……”

“你提他干什么?”

“对不起,我只是想起了小时候的很多事,我跟连波一起长大……朝夕,你跟连波是我最最重要的人,我不会让你们有事的,只要有我在,没人可以伤害到你们,我们是一家人,一家人。”樊疏桐抱着她,意识陷入浑噩,似乎就要睡过去一样。

“我早说了你们还是兄弟,无论我跟连波怎么样,你们始终是兄弟。很多事情我也想通了,不属于自己的怎么留都留不住,我没什么好抱怨的,我只是有些担心那个孩子,明天我们去看看吧,真的很担心。”

“……”

樊疏桐没了声音,果然是睡着了,抱着朝夕的手也渐渐耷拉下来。朝夕叹口气,将他的身体放平在床上,给他搭了条毛巾被。看他出了很多汗,又去浴室拧了毛巾给他擦脸和手……

他的呼吸似乎渐渐平稳。

朝夕坐到窗前的椅子上,拉开窗帘,看着远处波纹涟涟,犹自叹息,连波,你这次又准备跑到哪里去?

连孩子都不管了,你还是个男人吗?

连波,我恨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