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 审美疲劳
大家都慨叹:为什么婚姻总是爱情的坟墓?
要我说,婚姻至少收容了爱情,不至于让它无家可归,成为孤魂野鬼。其实,婚姻埋葬的,何止是“爱情”这一样东西呢?
——沈安若的Blog
沈安若觉得最近有点关于生活的审美疲劳,每天准时醒来,吃早饭,乘车,上楼,开电脑,接电话,然后又是乘车,吃饭……日子过得有些疲疲软软,连听重金属音乐的时候都想打哈欠,大概春天到了,容易犯春困。
她正在厨房里做鱼丸汤,很麻烦的工序。他们吃饭一向简单,想吃复杂一点就出去吃。只因程少臣早晨随口说了句突然想念鱼丸汤的味道,她就从下班一直忙到现在。沈安若一边做饭,一边在心里鄙视了自己十遍不止,简直就是讨好献媚,脑子犯抽。
结果饭快要做好,程少臣的电话也打来:“晚上有事,不回家吃了。”
“怎么不早说,饭都做好了。”
“反正你自己也要吃饭啊。早跟你说,你又要胡乱应付。”
“多谢你这么关心我。”沈安若没好气地啪一声挂了电话。明明是忘记了打招呼,竟然还这样振振有词,总之她的口才永远比不过他。
程少臣说得对,他不在家吃饭的时候,她多半是随便应付,一碗泡面,或者一份面包沙拉,晚餐就这样胡乱打发掉。不过仍是很气恼,赌气吃掉了大半的鱼丸,又做了香蕉奶昔喝了两大杯,将胃塞到满满,才觉得大脑渐渐重新快乐起来,连程少臣是谁都要想半天才记起。
第二天起床时,朝他的书房望一眼,仍在沉沉睡着,于是自己收拾妥当去上班。他们各自的书房平时一般不关门。她昨夜睡时是凌晨两点,那时他还没回家。
花天酒地,真堕落。沈安若在心里不屑地默念,将住房门替他带上,结果人都已经进了电梯,觉得不安心,又出来替他把门反锁了,上了两道锁。
审美疲劳的日子里,连做爱做的事都变得很敷衍,如同例行公事。不只她,还有他。
老版电影《乞力马扎罗的雪》的结尾究竟如何呢?与海明威的原著一样不?明天记得去淘一张碟回来好了。沈安若躺在某人的身下分神地想,由着他自己去意兴阑珊地玩儿。啊,糟糕,明早有临时会议,竟然忘记通知赵副总,等眼下这件事情结束了千万记得在手机上设个提醒。
突然胸口吃痛,原来被重重地咬了一口。莫非走神走得太离谱被发现……啊,不过真是疼,这个浑蛋。沈安若反手搂住他,使了劲地抓他的背。唉,能抓出几道痕最好,要疼,但不要有伤,这力道该怎么掌握呢,可惜她没留长指甲。只是接下来由不得她再去思考,被挑衅的人不再对她客气。
“关灯,把灯关掉。”她只能这样请求。
“你不是怕黑?”
纠缠中男女的声音都听起来总是暧昧而破碎。
“请关掉。”沈安若伸出胳膊挡住眼睛,那灯光何时变得这样亮,闭着眼睛都觉得刺眼。
要求始终未被获准。程少臣拉开她的手臂,伸出自己的一只手盖住她眼睛,很用力,她怎样扭头也挣脱不开。他的唇亦用力压下来,同时还有他的身体。他的动作突然坚决而激烈,她完全挣脱不了,最后只能任他肆意掠夺,溃不成军。
下回绝对不可以再明目张胆地挑战他的权威与尊严,真是惨痛的教训。沈安若在睡意来临前虚弱而愤恨地想。
难得他也起得这么早。沈安若在衣物间里找衣服时,从镜中看见一向在本时间段睡得最香的人竟然也裸着上身光着脚进来了。卖骚!
她不声不响地换好衣服,瞥见程少臣也已经穿戴整齐,一副衣冠楚楚的模样,正在找领带。见她转身要走,仿佛随口一说,语气却是肯定式:“晚上到姑姑家吃饭。”
“晚上公司有事,你自己去吧。”
“放心,你不会见到江浩洋。”这句话成功地留住了已经走出更衣间一半的沈安若。
“嘉敏回法国了。至于你的那位江学长……首先他跟嘉敏的关系其实没那么近,其次,他又调职了,你在姑姑家见到他的可能性极小。”
“他不是才调了职吗?怎么又要调?”
“本市年轻干部重点培养对象,当然要熟悉各处的情况。××局副局长,不出意外的话,三两周内就会任命吧。”
××局,正是她的工作要接触频繁的上级部门,程少臣恰好很清楚。他今天早晨就是要存心让她不痛快,此刻想必在心里暗笑。
她不说话,白了程少臣一眼准备再度退场。
“沈安若,你干吗用这种眼神看我?”程少臣每次做出无辜表情的样子时,都是最欠扁的时候,“你的学长仕途一帆风顺,你应该与有荣焉。”
“江浩洋就算当了市长又与我何关?总比不上可以一起踏雪寻梅的老同学来得更切实际,你说对不对呢,程先生?”
她本打算看他脸色微变的样子,哪里料到程少臣竟然笑得天真又烂漫:“我的天,都过了一个月了你才想起这件事。请问你在吃醋吗程太太?”
“鬼才吃你的醋。”沈安若真的有些想翻脸了。
程少臣犹自一副事不关己的模样,还朝她扬着手里的两条领带:“帮忙参考一下,哪一条比较适合去见我今天的重要客户?一个比我妈年轻许多又比你老许多的女人。”
“程先生就算系一根麻绳也是英俊潇洒玉树临风,你一定要有这样的自信。”沈安若冷静地回答,冷静地退场,听到身后程少臣笑不可抑:“沈安若,我猜你现在正在想,最好能用一根麻绳快点勒死我。”
沈安若几日后便见到了江浩洋。那时她正奔波于一个项目的审批,一向待她友善的科长直接带她去见新任主管上司:“你若有疑问可以直接问江副局长,他说可以就没问题了。”
于是此刻沈安若与江浩洋又是面对面,她坐在他办公桌的对面,不过一米的距离。
“师兄,先恭喜您。”也许是事先被程少臣激了一下的缘故,竟然没有再感到别扭,仿佛见一个有些敬畏但还算亲切的老友。只不过一个多月前,在程少臣的姑姑家,她还觉得坐如针毡。又或者,如今情势不同,少了看戏的观众,她又准备充分,于是便坦然。时间匆匆流逝,很多东西便随之改变。
“安若,为何到了今天,我们竟这样有缘。”江浩洋的脸上几乎看不出微笑的弧度,但沈安若知道他在笑,仿佛在跟她讲一个笑话。
“是啊,怎么会这么巧。”沈安若也淡淡地笑。
他起身替她倒水,白开水,冷的与热的掺在一起,温度刚好。她没有对别人说过,她喝热水与冷水皆牙痛,喝浓茶则胃痛,没想到他知道。
周末上午,沈安若穿了一身休闲装准备出门去。一向对她的行踪不怎么关注的程少臣突然问:“你要跟朋友去爬山吗?”
“我找了驾校的老师陪我练车。”
“你改变主意要买车了?”
“公司车改,取消班车与公务用车。”
“跟教练说今天的行程取消,我陪你练。”
“程总您日理万机,我可用不起。”
“反正闲着也是闲着,我今天觉得有点无聊。”
沈安若就知道,他是特意来看她的笑话的。
“真奇怪,你的驾照到底怎么拿到的?”
“我色诱考官。”
“就凭你这种姿色……哎,减速!”
他们把车一直开到附近的乡村。草木已经返青,冒出幼嫩淡绿的芽,令人心情愉悦,沈安若竟然还顾得上分神欣赏。
中午他们吃了农家饭,下午往回路走。他专门指挥她走那些窄窄又时时有行人冒出的小路,吓出她一身又一身的冷汗,后来几乎把车擦到墙上去。
“你的车多少钱?练车成本太高了吧。”
“没关系,撞坏了再换一辆好了。”
“你怎么整天换车啊。”
“总开一辆会审美疲劳呀。”
“花心!”
“这跟花心什么关系。你不也是有些衣服才穿一次就再也不穿,有些衣服买了后就从没穿过。”
他说的倒是真的。只是,他什么时候竟然能够百忙中拨冗关注这样的小事,真诡异。
后来他带她去车行,两人意见总是不一致。
“程少臣,开车的人是我好不好,不要把你的高品位强加过来。你见过几个朝九晚五的打工族开着几十万的车到处招摇?”
付账时也闹分歧。
“我自己可以付,公司有补贴。”
“公司给你支付百分之百吗?”
“反正不用你。”
“沈安若,我真是搞不明白,你总在这种无聊问题上跟我别扭,你觉得很有意思吗?”
“我又没打算跟别人跑掉,你有必要像哄情妇一样地整天逗我玩吗?你觉得很过瘾呀?”
结果程少臣冷笑:“拜托,情妇这行业也是需要内外兼修的业务素养好不好,你根本不具备资质。”
结果仍是她被气得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温静雅生了个女儿,十分可爱。
周末回去看她们,静雅抱怨:“天啊,竟然是愚人节的生日,闹闹长大后会多么埋怨我。”
萧贤淑建议不如顺应出生日,小名叫做“阿愚”,可保孩子平安。
两人僵持不下,于是各叫各的。静雅说:“闹闹该喂奶了。”贤淑婆婆说:“李嫂,请把阿愚的小被子拿出去晒晒。”场面十分搞笑,但没有人敢公然地笑。
程少卿并没有表现出特别的欢喜,至少表面平静异常。反而是做爷爷的和做叔叔的十分开心。
沈安若没想到程少臣那样喜欢小婴儿,抱在手里就不愿放手,笑得十分孩子气,他比月嫂更有办法让小孩子止住哭。沈安若坏心地想,这家伙莫非小时候很喜欢洋娃娃,结果因为身为男孩所以没有得逞?
而沈安若对婴儿天生没好感,尽管是这样漂亮的小婴儿。保姆把孩子塞进她怀里,她觉得好似抱了一枚定时炸弹,心惊胆战,抱松了怕婴儿掉到地上,抱紧了怕勒得她难受,一会儿后背就冒汗。她笑得僵硬,别人却只当她些许的紧张与激动,还打趣她正在体验做母亲的感觉。还好一分钟后,程少臣很自然地把孩子从她怀里接了过去。她从未像此刻这样发自内心地感谢他。
晚上静雅拉着安若聊天。
“你看多么顺利,没有产前焦躁,也没有产后抑郁,比想象中的容易许多。你自己不想体验一下吗?少臣喜欢小孩子,他一直有小孩子缘。”
“要把一个孩子平安顺利地抚养长大,太艰难了。要他身体健康不摔了碰了,要智商正常学习不要比别人差,要不危害社会最好还是社会栋梁……这是多么繁重的使命。人这一生时时处处都会产生误差,稍有偏离最终都要谬之千里。我一想起来都觉得害怕。”
“你想那么多那么远做什么啊,做人先看眼前最重要。”
她从静雅房里出来时,经过公公的书房,门没关严,露出一条缝。程少臣又在里面被训话,真可怜。
程兴华说:“不制造产品,专门高额克扣别人的辛苦钱。黑客!”
“如今制造业的利润率多么低,难为你还做得那么得意。我们赚的也是辛苦钱啊,还有‘黑客’的定义不是这个意思,程先生你落伍了。”
“投机!”
“那叫投资好不好?”
这对父子就从没好好讲过话。
她在看楼梯转角处的几幅油画,非名家之笔,但她喜欢。很小的三幅画,同一处风景的春夏秋三季,远山近树,意境深幽,偏偏少一幅冬天。
偏厅里婆婆与陈姨在闲聊,声音隐隐传来。陈姨说:“听说前阵子紫嫣回来了。”
“少卿知道吗?”
“不清楚。不过少臣肯定知道。”
“初一那天少臣是跟她在一起?”
“应该是。”
“简直是……上梁不正下梁歪。祸水!”
“你小声点啊,怎么又扯上老程了?没什么啦,我看少臣跟安若相处得挺好。”
“嗯。告诉其他人,别在安若面前提这个名字。我看那孩子虽然话不多,但心思敏锐。还有,也别让静雅知道,免得她不痛快。”
“还用你说吗?”
沈安若发誓,她真的不是故意要偷听的。她听到第一句时就准备转身上楼,但当时偏偏她的丝巾滑落,质地太轻,直接飘到楼梯最后一层台阶处,她只好去捡,于是不免又多听了几句,但她已经尽量用最快的速度上楼了。
她已经上了大半的楼梯,突然听得似有人走出来的声音,不免在心底轻轻叹息一下,只好再转身向下走。她招谁惹谁了呢,枉做小人。
“陈姨。”
“安若,静雅睡了吗?”
“没呢。”
“陪她多聊会儿吧,她这些天念着你呢。”
“嗯,静雅有点饿,我帮她去厨房拿点东西吃。”
回程仍是沈安若开车,三个多小时车程,快到城市交界处时,高速路上的车开始多起来。
程少臣险险地把着她的方向盘替她调整方向:“真是没有开车天分,七歪八扭成这个样子,还敢用这样的速度。”
“我自己开车时比这好多了,都是因为你总在旁边捣乱,说话分散我的注意力。”
然后车里沉默。太过安静了,几乎令人昏昏欲睡,沈安若开了音乐,放的喜多郎的《古事记》。一遍结束,沈安若又重播,程少臣忍不住出声:“换一张。听这么别扭的音乐,怪不得你越来越别扭。”
“这音乐哪里别扭了?你就喜欢把自己的观点强加于人。”
“旋律似乎平静,但编曲很狂躁,节奏太压抑,总之不适合你。春天容易上火,我建议你还是多听听巴赫吧。”
“谢啦,我更喜欢贝多芬。”
于是话题又卡住。
沈安若顺从地换上又一张碟,《花季王朝》,嘻唰唰呀嘻唰唰,吵死他好了。
终于进了城市的主干道。天色已晚,路灯一盏盏亮起来。
“没想到你真的恐婴,竟吓成那个样子。我之前还以为你只是说着玩儿。”
“我也没想到你竟然有恋婴癖。”
程少臣忽略她的用词:“哎,那么小的小孩子,跟玩具似的,抱在手里那么软,”他用手比画了一下,“我从小就喜欢小动物,常常抱流浪猫回家,然后被我妈训。”
“小动物都喜欢?那你喜欢老鼠和壁虎吗?”
程少臣无视她的挑衅,片刻后又说:“咱们养一只狗吧。”
“你想干吗?”
“迷你狗,长不大的那一种,你逛街的时候都可以塞进包里,我回家晚时还可以跟你做个伴儿,顺便培养一下你对小动物的爱心。如何?”
“程少臣,你觉得养狗会比养我更有成就感吗?”
“……沈安若,你最好抽空去趟医院,看看你是不是更年期提前了。”
沈安若这阵子几乎要将行政中心当做第二办公室,结果总能遇上熟人,开会时有一面之缘的A公司甲某,一起吃过一顿饭的B公司乙某,同事的家属C公司的丙某,这世界小的时候就如一个村落。只不过,她却没有想到竟然能够在这种地方遇上秦紫嫣,这里人人行色匆匆情绪抓狂,烟火气息沉重,完全与她格格不入。
安若见到她时,外面正下着雨,秦美女与一堆世俗男女一起被雨困住。她冒雨去停车场取车,后来便将车开到她的身前:“秦小姐准备去哪儿?我送你一程吧。”
秦紫嫣也认出她,微微笑,楚楚动人:“你是安若,我没记错名字吧。”
秦美人将手中纸袋小心抱在怀里,已经有一点点湿:“我没有想到,在国内办一份登记要这样的麻烦。”
“其实你可以请代理机构来做。”
“嗯,对啊。我一个朋友说凭我的丢三落四,肯定要折腾至少两星期才办得出来,我不信,就决定自己来试试,早知道真是这样,就不赌这一口气了。”
“你朋友是为了你好。”
“嗯,应该是吧。”
秦紫嫣要去的地方与她公司顺路。没有程少臣在旁边,其实她的车开得还不坏。
秦紫嫣偶尔地说一两句话,她的声音很好听,长得固然美,但并不冷,有一种柔和的气质,沈安若对她讨厌不起来。
“我几乎忘了自己也考过驾照,倒桩还有上路都是考了两回才通过的,还是教练看我练得太辛苦,决定放我一马,上路时给我安排了最简单的路段。”当沈安若急刹车躲过一辆违章车时,秦紫嫣说,“所以为了别人的安全,我还是不要开车比较好。我完全没有运动细胞。”
“国外考驾照比较难。”
“在国内考的。”
“你不是刚从国外回来?”
“嗯,德国,在那边住了几年,有时候也在法国。不过也常常回来。”
交通电台正在播一支曲子,《SomewhereinTime》,《时光倒流七十年》的主旋律,帕格尼尼主题狂想曲。秦紫嫣听得入神,直到曲子结束,才轻轻叹一口气说:“我讨厌这部电影,但偏偏喜欢这支曲子,每次都听到想要落泪。”
“这部电影怎么了?”
“那名女子太无望,只能等待,等了一辈子。我不喜欢。”
那日沈安若同事聚会,都是当年同时进入正洋的应届毕业生,一起参加过漫长的入司培训,年龄相仿,经历相似,又多年没有这样齐聚过了,一时大家都感慨万千。其实几年来,他们这批人早已离开了大半,当年的新鲜菜鸟们,如今结婚的结婚,生子的生子,话题说着说着难免就转到了柴米油盐上。林某男抱怨自儿子出世后他在家中地位便一落千丈,蒋某女哀叹与婆婆相处得纠纠结结郁闷至极,孙某女大骂老公与初恋情人藕断丝连,新婚的高某男则每过半小时准时接到老婆的查岗电话……也讲别人的八卦,公司内的某某某,与老婆相恋十年才结婚,结果老婆一怀孕就外遇,孩子生下来就离婚了,感情这东西简直比电视广告更不可靠,还有公司内的某某某,马上要结婚了结果发现老婆与前男友私混,于是婚也没结成……沈安若安静地听,心里默念上帝啊,这男人们认真八起卦来完全比女人更胜一筹。终于有人发现沈安若在摸鱼,于是大声说:“你们这些女人都学学安若,从来也不见人家抱怨过老公,或者拿着婆婆说三道四。”目光齐刷刷射过来,沈安若在心里怨念了一句,脸上瞬时挂上最无辜无害的笑:“哎,喝酒喝酒。”恰逢周末,吃饱喝足又去KTV,闹腾到很晚,回家已经凌晨一点。
门只上了一道锁,开了门屋里却是黑的,想来是程少臣早晨离家时没落锁,反正小区治安很好。
她习惯于走到哪里都随手开灯,结果进了客厅,灯却先她一步亮了,程少臣竟然比她更早回家,倚在沙发上懒懒散散地抽着烟,腿交叉着搭在矮几上,就在先前的黑暗里。
她看他一眼,绕过他,去把窗子都打开。她一向讨厌烟的味道。
“去哪儿了?”程少臣漫不经心地问。
“同事聚会。”
“玩得很开心吗,连我的电话都不接。”
“手机没电了。”发现手机没电时她也没着急,因为他极少给她打电话,而且他已经连续两周都是在她入睡后才回家,周五的晚上应该会更晚,因为他周六通常是中午才起床。不过,至少他每天无论多晚都回家,从未夜不归宿,所以沈安若也从未发表过什么意见。
“我觉得累,要去睡了。你怎么不去睡觉?”
她都走到了楼梯转角,结果听到背后程少臣不紧不慢地说:“程太太,以后不要这么晚。”
这句话的内容还有他那副腔调真是惹恼了她。沈安若回过头,吸口气,免得失了风度,然后也学他的腔调说:“程先生,你快天亮才回家的时候,我从来说过什么吗?你自己也是连续两星期都凌晨以后才回家的,怎么就忘了呢?”
“沈安若,男人跟女人一样吗?而且,我那是工作好不好。”
“知道了,下回我注意。”沈安若偃旗息鼓,继续往楼上走。
“沈安若,过来陪我坐一会儿,我们好像很久没有面对面说过话了。”
“程总您今天特意早回家,就是为了跟我开恳谈会啊?”沈安若没有服从他的指挥,而是倚在楼梯扶手上,与他隔了几米的距离,比他高出很多,这个位置令她觉得有些许的优越感。
“其实我们是很久没见面了对不对,我回家时你已经睡了,等我起床时你又走了。”程少臣无视她的无理。
“你是不是希望我,每天等你到凌晨两点,跪在门口给你第一时间送上拖鞋,然后早晨坐在你床头等你醒过来给你递毛巾擦脸。”
“虽然没有必要,不过你若真想那么做,我也没意见。”
沈安若口才比他差许多,只能再度投降,不理他,准备撤离。但程少臣显然今天晚上真的很有谈话的兴致。
“你最近脾气真大。你有怨气吗?”
“怎么会。程先生你辛苦工作养家糊口为了我的舒适生活,我把你当神像一样供奉还来不及呢。”
“你对神像就这种恶劣的态度啊。”
“拜托你,我困了,想睡觉。程先生您下回想半夜找人聊天的话,请提前通知我,好让我养足精神。”
“沈安若你真别扭,没法跟你沟通。”
“我又不是今天才别扭。你还是反思一下自己当初干吗要娶我好了。”
“我脑子有病,我就喜欢你这别扭劲,我就喜欢看你不待见我的样子。”程少臣又点上一枝烟,淡淡地瞥着她,用一副事不关己的调调,悠悠地说。
周末沈安若正在往旅行箱里装衣服,听得有人敲了敲门。门明明没有关,抬头时,见程少臣倚着门框饶有兴致地在看她忙碌:“怎么,你打算离家出走?”
“我出差,明天下午出发。”
“怎么不早说?”
“比起你总是登机前才给我打电话通知我,我这够早的了,至少比你提前了二十四小时。”
“去哪儿?出差多久?”
“云南。大概一星期。”她看了看程少臣的脸色很平静,于是又补充,“但我又请了一周的带薪假,打算在那边多待些日子。”
“我本打算……算了,等你回来再说吧。”程少臣兴致缺缺地准备转身离开,“祝你玩得愉快。”
他们距离隔得远一些反而能好好说话。程少臣很反常地每晚打电话给她,并且时间很早,按说这个时间他通常都在外面吃饭。话不太多,通常沈安若都在做日程汇报。
“今天上了一整天的课,那个讲师说话带乡音,听得好累。”
“今天的讲师非常帅,声音也好听。”
“今天去××集团参观,走了一整天,早知道要走那么多路,我就不穿高跟鞋了。”
……
会议结束后,她到大理和西双版纳玩了一圈,最后去了丽江,白天跟着旅行社出去游玩,晚上住在古城里。所谓的丽江古城,早就成了一个打着民俗幌子的购物城,木质的建筑,纸质的灯笼,卖各种奇奇怪怪的物品。她一个人在一排排店铺间闲逛,买了大堆没用的物品,银茶壶啊扎染布啊,非常重,只好到邮局去打了包裹寄回家。真是精神空虚的表现,沈安若不免自嘲。
第九天的时候程少臣在电话里说:“你这么久不回来,我开始有点不适应。”
“少来了。你自己总出差在外,不出差时也总是晚回家,现在装什么装。”
“那不一样,那时候我知道你在家里。”
晚上沈安若照例在丽江古城的各家小商铺间闲逛,累了就找一家小店点一客特色小吃,时间打发得很快。谁料突然来了一阵急雨,她只好躲进一家针织小铺。那小铺面的老板是一名纳西族的摩梭女,黑黑瘦瘦,极为纯朴的样子,用最原始的木质织布梭子织了棉线的披肩卖。她在店里驻留了很久,买了三条披肩,但雨仍是不停,最后跟摩梭老板开始聊天,听她讲走婚的民俗,原来与她想象中的极不一样,反而像都市里最时髦的周末婚。老板说:“你们汉人多好,可以与自己的阿黑哥每天在一起。”沈安若笑而不语,老板又说,“不过距离才能产生美,像我们这样,很长时间才见一回,很珍惜,所以一辈子都不会觉得厌烦。”
她的话与人一样纯朴,仿佛蕴着大道理。沈安若正待回应几句,手机却响起。
“你现在在做什么?”
“跟帅哥喝茶呢。”
“到那里去猎艳的人那样多,你要注意安全,不要随便跟陌生人讲话。”
“我这等姿色,还不至于被觊觎,你以前说过的。”
“但是天色太暗,难免有人眼神不好啊。”
沈安若忍不住笑,见外面的雨已经停了,于是向老板告了别,继续闲逛。
程少臣的电话没有挂,与她有一句没一句地聊着,她一边敷衍着他,一边眼睛也没闲着。因为那些小店卖的东西都还蛮有趣,她又有的是时间,便排雷一般的,挨家挨户地看光景,倒有些贺秋雁逛街的风采了。
刚下过雨的空气有点凉,她穿得又单薄,于是从袋里子抽了一条刚买的披肩出来,像包棕子一般缠到身上,果然暖和了很多。她一只手拿手机跟程少臣说着话,购物袋子挂在手腕上,另一只手系披肩,而且丝毫不乱,自己都觉得很佩服自己。走了几步路,突然觉得这条浅桔色披肩与衣服搭配起来怪怪的样子,虽然天黑,但家家店铺的灯光还是很明亮,人也多,何况她有三条不同颜色的披肩,于是从肩上抽走了橙色的披肩,又换上另一条灰白间杂颜色的。路人们只忙着赶路与逛街,没人顾得上看她。
手机那端的程少臣突然轻轻地笑了起来,笑得很奇怪。
“你笑什么?”沈安若被他笑得直发毛。
“还是刚才那条更配一些。”
沈安若仿佛被电流击中一般战栗了一下,急急地回头张望。正是人流极多的时段,到处都是游人,家家店铺灯火通明,她只觉得眼花缭乱,并且有点晕眩。
她定定地站在原地,无数人从她身边或行色匆匆或不急不缓地擦肩而过,川流不息。最后她终于在不远处的那家茶楼下看见程少臣,他站在茶楼门口那一长串一长串乳白色羊皮灯笼组成的灯帘前,那些柔和的光线映在他的身上和脸上,使他全身泛着一层光晕,几乎不真实。
见她终于看见他,程少臣脸上浮出笑容,唇角微扬,酒窝深抿,很柔和,又显得淘气,他这样笑的时候十分好看,他很少笑得这样纯粹。即使隔着一段距离,她仍能看得真切。
那一瞬间沈安若的大脑晕眩而恍惚,仿佛空白一片,只有一句被流传到滥俗的古老词句在脑里忽隐忽现:“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