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口是心非
偶尔适度地放纵一下,是为了继续道貌岸然地生活。
——沈安若的Blog
沈安若手机响的时候,已经下班几分钟,兼职的工会干事孙爱丽正在沈安若的办公室里跟她磨叽。
程少臣。液晶屏里这个名字一闪一闪,晃得沈安若眼睛发花。
竟然从来没有将这个号码删除,她自己都觉得奇怪。不过自那以后,这个名字就从来没再出现过就是。
以前贺秋雁曾经笑过她,这么一板一眼,就算不设定成“亲爱的”或者“老公”,至少也不该连铃声都与其他人的没区别,哪里像夫妻,根本就是合作伙伴。
沈安若只恍惚了一秒钟,意识到对面坐着的姐姐乃是来电者的粉丝,立即将手机扔进抽屉里。
孙经理兼孙干事想来并没有看清手机上的名字,意味深长地笑一下:“你不接?”
沈安若也笑笑:“打错了,一天打来好几次。”
“我刚才的提议,你何时给我答复?”
“孙姐姐,我们华奥貌美如花的女子如此多,为何偏偏盯上我。”
“沈助理却只有一个呀。你一出场,那就是我们华奥的形象大使,是我们华奥文化的旗帜。”
事件原因是华奥山庄即将迎来三周年庆典,可一边凝聚员工,一边拉拢客户,一边大作宣传,一举多得,难得的机会。答谢晚宴之前有文艺演出,据说张总看了一眼演出名单,深感主管人员们太缺乏参与精神,提议经理以上职位的女员工们来个集体舞,以体现华奥的企业文化风貌,多么别出心裁,多么匠心独具。沈安若被列入头号名单。
她想象了一下十来名平均年龄超过三十岁的老女人,抹得红红绿绿,装嫩成小姑娘卖弄着只剩下尾巴的青春载歌载舞的场景,忍不住打了个冷战,才刚说了一个“不”字,特别擅长做政治工作的孙干事已经一顶顶大帽子朝她压过来:不配合工作,不融入群众,摆官架,耍大牌……砸得沈安若头晕脑涨,偏偏手机又响了,这次只响了两声,她立即按下通话键。
“你何时有空?一起吃顿饭吧。”程少臣的声音一贯的淡淡悠悠,带着磁性。
“为什么?”这回答好像很不对题,不过如今她腹背受敌,请原谅她思维混乱。
“你不妨当成老朋友聚会。我回来后,我们还没有正式地说句话吧。”那边的声音平静又和气。
沈安若看向孙爱丽,见她正在看别处,紧张心情稍稍放松。她将行事历翻得哗哗响:“这整个周我都没空。”
“那就下周。你何时有空,我们就约在何时。”
这位媒体总是大吹大擂的年轻而优秀的实业家不应该这么闲吧。“下周我要参加公司庆典活动的排练,会一直没空。所以……谢谢你,再见。”沈安若赶在程少臣下一句话说出口之前,将电话挂了。
孙爱丽冲过来握住她的手:“沈安若同志,我代表人民群众感谢你对我们工作的大力支持,下周二晚开始排练,不用很久,只要四五天就好。”
晕,她什么时候答应过要参加那个节目演出?刚才就是那么顺口一说,都忘了孙爱丽还没走。都怪程少臣刚才那通电话害她,真见鬼。
沈安若收拾好东西,正准备离开,手机又响了。
其实她应该不接,因为程少臣打电话的极限永远都只是三个,再多一个都不会打,但她还是鬼使神差地接了。
“明天晚上我去接你,你在单位等我还是先回家?”程少臣的声音还是那么和风霁月。
“我明天晚上有约。”
“与规划局的李处长?他明天应该会出差吧,下周才回来。所以你肯定有空对吧。”程少臣云淡风轻地说。
这次沈安若真的想吐血了,她五分钟前刚接到李处长的电话,致歉说接到临时任务,需要他与市里一个大项目的有关人员去出趟差,所以他们明晚的饭局不得不取消,现在她终于知道是哪个项目坏掉他们的计划了。
第二天沈安若一直到与程少臣会合时,都没想明白自己为什么就没有那铮铮的骨气斩钉截铁地拒绝掉他的邀请。大概自己并不愿意与他将关系处得太僵硬,就算再做不成朋友,总也不该是仇人,她不擅长与人结仇。何况,现在程先生是华奥的重要客户,出于工作责任心,她也不该随便就得罪他。这第二个原因尤其重要。
她在约定的地点与他见面,程少臣却又带着她七扭八歪地拐进了老城区,他自己开车,车是他以前常开的那一辆。
很隐密的饭店,在居民区里,从外面看,店面极小,像普通的住家,进去后发现其实非常大,差不多占了一整层楼,大厅设计得很童趣,像小型的田园,小桥流水,矮树丛花,四周处散落着秋千架,木马摇椅,实木树墩的桌子,非常的质朴,宛如回到童年,甚至还挂着一些吊床,正有人躺在上面悠闲地荡来荡去。不像饭店,倒像是休闲馆,摆设的物件全是儿时各种最简单的玩具,绝版的小人书,以及那个年代的卡通人物的布偶,花仙子,蓝精灵,甚至黑猫警长,如今都很难在市面上觅到,而在这里,琳琅满目,也不怕被顺手牵羊。他一直能找到这样奇怪的地方。
沈安若给一只跳跳鸡上了弦,看着它嗒嗒嗒地几乎要蹦到地上去:“我小时候也有很多这种玩具,还收藏了几百本小人书,后来都不知道哪里去了。”
“你喜欢什么可以带走。”
“你是老板?”
“朋友开的,我入了点股。”
“开在这么隐蔽的地方,不会很赚吧?”
“本来只是自己玩的,后来他们觉得不如与同好者共享。赚钱在其次。”
“有钱人的奢侈游戏。”
程少臣笑笑,没再说话。他们坐到最里面的角落,服务员已经过来记菜单。菜谱也很特别,里面有许多小时候才有得吃的零食。
沈安若吃了很多,她不想说话的时候就会一直吃。程少臣一贯地吃得少,吃相斯文,边吃边看她。
“你从来不节食,也不怎么挑食,为什么会一直不长肉?”
“我妈说这是因为我思考过多。”沈安若漫不经心地说。
程少臣轻笑,仿佛斟酌了一下字眼,小心翼翼地问:“伯……你的父亲,最近心脏好些了吗?”
沈安若顿了一顿,父亲的心脏有点小问题,是两个月前才发现的,不知他为何会知道。“没事了,只是小毛病。”
两人的对话不太多,因为找不到特别安全的话题,但气氛很友好,与他们初识时一般。后来程少臣静静地喝他的温开水,沈安若拿了个魔方扭来转去,连一个整面都没有弄好。年龄渐长,人的智商果然趋于退化,她以前明明很擅长。在这种有着童趣与童忆的地方发现这样残酷的事实,真是够可悲。沈安若将魔方扔到一边,又去找第二件玩具,回来时,发现程少臣已经拼好了她只剩了一小块没拼好的那个面。
“你再拼一下蓝色的那面。”
程少臣在一分钟内又拼好了,沈安若觉得很郁闷:“那你能不能把六面都拼出来?”
他只用了不到五分钟又拼好,递给她检查。沈安若不甘心,但又不得不服气。有些人的聪明就是天生的。
“其实是有技巧的,像数学公式一样,记住了,就不难。”程少臣替她解围,“你想学吗?”
“不学,又不创造效益。”
“但可以预防大脑退化。”
“人胜不了天的,不如顺应自然,该退化时就退化,该健忘时就健忘。”
程少臣的脸上始终是一抹淡得几乎看不出的笑意,此刻正凝视着她的脸,仿佛在审视什么。沈安若坦然地与他对视,良久,程少臣先垂下眼帘,只看得到他长长的睫毛。
他用勺子拨弄着自己面前的粥:“最近总会想起以前,连很久以来都记不得的人和事,突然都从记忆里跳出来,历历在目。以前爸对我说过,人若开始怀旧,就证明心已经老了,但我那时不明白。”
沈安若沉默着,直到他抬眼重新看她,才直视着他的眼睛,静静地说:“程少臣,我也是你的怀旧节目之一,对不对?”
沈安若如约跟一群姐妹们去练那个叫做《××狂想曲》的舞蹈,年龄、职位都差得不太大,平时很熟,在一起嬉嬉闹闹,有很多的共同记忆,在一起很开心。
这群难缠的大龄女“青年”,每跳上半小时,便要求休息十五分钟,其实都是在聊天。平日里全是工作话题,偶尔闲嗑几句,也没太多时间,如今时间终于充裕,可以尽情侃大山。第一天的话题是从山口百惠和三浦友和的爱情一直聊到为什么高仓健式的酷男人再也不流行,如今满眼都是男生女相,感慨啊感慨。
晚上沈安若开车回家,交通频道里放一首许冠杰的《双星情歌》,老歌的旋律总会令人柔肠百转惆怅万分。她望一眼车外流星般一掠而过的路灯与霓虹,心里都不免诧异,与以往没什么两样啊,连柳树都还没发芽,怎么大家就莫名其妙地集体怀起旧来了。电台DJ还在不断地煽情:“那些曾经被我们遗忘的岁月啊,如今点点滴滴又涌上心头。当时只道是寻常,如今回首已惘然……”什么乱七八糟的主持词。
接下来是一首梅姐的《似水流年》,那本是安若最喜爱的老歌之一,但她啪地关掉了。
沈安若不由自主地想起跟程少臣上回的会面,其实也就是几天前,基本上又算是不欢而散。
他一直在忍她,她知道,连她丢出的那句无礼的话,都只作没听见。后来终于无话可讲,沉默的气氛太暧昧,于是沈安若说:“谢谢你送我的花,一直没机会当面道谢。”
“什么花?”程少臣迟疑了一下。
“郁金香,上月十四号那天。”还装傻,真搞笑。
“哦,那一天。”程少臣恍然明白,“原来谈芬真的送了。”
竟然是这样。他顺口一句话,然后他的助理当做圣旨来执行。沈安若不再说话,没想到程少臣却耐心解释:“有一天看见一幅荷兰风光的绒绣图,想起以前你绣图的样子,又记得我们曾在荷兰度过假,于是打电话问谈芬花店里是否有卖白色郁金香。”
他不解释倒好,沈安若记得他最讨厌向别人解释事情,于是朝他柔软地笑:“据说成功人士都可以一心多用,看来果然如此。只不过,陪着美女逛街的时候,灵魂却在想着前妻,这也太怠慢佳人了吧。”
程少臣不动声色地盯了她几秒钟,连异样的表情都没有,沈安若几乎要疑心,其实那天他也看见她了。然后程少臣缓慢地开口,好像在边说边斟酌字眼:“这么巧,原来那天你也在。为什么不打招呼呢?”
“怕你身边的美丽女士误会。”
“当时我是跟……”程少臣轻蹙着眉想了想,“应该是莹莹,她是我同学的妹妹,从小就认识,也算是客户吧。”
“你没必要解释的,跟我没有关系。”沈安若轻描淡写若无其事地说。
多么虚伪的场面,沈安若一边鄙视着程少臣又一边自我鄙弃地想,他竟然耐了性子每一件事都解释,换作以前他一定会先冷笑,然后再挖苦她一下。而她刚存了心要像个妒妇兼泼妇,明明在她还有立场的时候,这种话都懒得问出口,如今根本就是想惹得他失了耐性先翻脸,何苦呢,何苦,这么言不由心,不如保留一点气质。
大约也看出她在存心找碴,后来两人分别时,程少臣说:“我们能不能心平气和地说话,毕竟相识一场,也算有缘,做不成夫妻,总可以做朋友。”
这人站在朋友的立场说话时,还真是一贯的有气质有修养有风度,神色平静,眼神清澈,纯净又无辜。沈安若忍不住用手指轻轻地戳一戳他的胳膊:“程先生,你知不知道作为朋友,相处的前提是什么?”
程少臣的眼神渐渐情绪不分明,沈安若继续说,声线冷冷清清:“我跟你说,是尊重,相互尊重。你连约我出来都要耍手段,现在竟然还跟我提‘朋友’这个字眼。你难道自己不觉得可笑?”
翻脸吧,快翻脸,然后她要回家。结果程少臣却笑了:“你找了我一晚上的麻烦,就为了这个?沈安若,你又不是第一天才认识我,你觉得我至不至于为了约一个女人出来吃饭,大费周折地连政府官员都要利用上一回?”他明明在笑,又温和又有礼,但眼神分明又沉静下来,“李处长为安凯的项目出差是因为突然接到省里的通知,所以我才知道他原来与你们有约。我之所以挑明了,是不想给你编借口的机会而已。你在心里骂了我一晚上假公济私、损人利己吧,难道我在你心里的形象就是那么龌龊?”
“再见,谢谢你的晚餐。”沈安若拒绝与他继续辩论,打开车门,头也不回就上了车。车载音响里,隐隐传来陈奕迅的歌声,《不如不见》。其实这歌还有国语版,歌名叫做《好久不见》,曲调配乐皆没变,意境却大不同。怪不得双版本的歌曲她总也听不惯那首国语版,原来是没有达到这种境界。
这一群天天晚上练两小时舞蹈已经快没有青春的老美女们休息时间的话题越来越火暴,昨天逼着每一个人回忆初吻在几岁发生,初恋是追人还是被追,谁不回答就要接受真心话大冒险的轮番轰炸。今天因为已经是最后一天,更是豁出去了,直接讨论大家身为女人的第一次是否一次就成功。
“唉,不好意思,当时我就是个大傻瓜,什么也不懂,稀里糊涂就被骗了,很多天后才明白过来是怎么回事。”
“切,你真丢脸啊,就算没看过A片,高H口袋书总不至于一本没看过吧。”
“别笑她了,当年我跟我老公,明明已经观摹了好几部片子,结果真做的时候,唉,好难啊,好几次才成功。”
“哇。”
“好可怜。”
“你真不幸啊,丽姐。”
“闭嘴,这只说明一个问题,我老公是纯洁的。”
“得了吧,我第一个男朋友总吹嘘他经验丰富,结果……唉,算了,不说了,往事不堪回首。”
沈安若谨慎地闭紧嘴巴,结果就是有人不肯放过她:“安若,沈助理,沈女士,别以为不出声大家就忘了你。你的第一次,是第几回才成功的?感觉如何?快说快说!”
沈安若直到回家后都觉得脸还是热的,她没有跟人分享隐私话题的习惯,连与贺秋雁在一起时都不会提,结果刚才她差点就要被那群狼女们逼得描述华丽丽的床戏片段了,真是可怕。谚语说,三个女人一台戏,那今天那场面简直就是一个正在加班工作的大型摄影棚。
晚上翻一些旧碟,无意识地就把《喜宴》放了进去。年轻时的赵文瑄大哥已经很有颠倒众生的极品相,西装笔挺时玉树临风,丰神如玉;居家时穿着条纹睡衣,酒窝忽隐忽现,一脸孩子气。
沈安若突然觉得碍眼,演到一半便关掉。
晚上开始做梦,她已经很久无梦了。梦到的是电影中的情节,主角却换成她与程少臣,热闹无比的婚宴现场,整人的戏码没完没了,还好他们的朋友总算都有修养,没有特别令人难堪的恶俗节目,只设计他抱着她举着她一遍遍地倒酒,被蒙住眼睛背着她绕着大厅转圈,喝了无数整瓶的啤酒,又设计她用嘴喂他吃东西,满场的笑声和掌声。梦境太真实,历历在目,连那些宾客的面孔都熟悉。果真是在演电影,因为被这样折腾,他俩竟然还从头笑到尾,笑得脸上肌肉都僵了。程少臣凑近她的耳朵悄声说:“再忍一下,只剩六桌了。”“我的脚快要断了。你还能喝吗?”“还撑得住。你的脚怎么会疼,今天有一半时间都是我在抱着你走,你的伴娘们实在太可怕了。”于是有人敲桌子:“新郎新娘不许说悄悄话!大声点,我们也要听!”
终于撑到这场戏散场。程少臣被灌了许多的酒,仍然神色镇定,挨到家后吐了两回,竟还神志清醒。沈安若半跪半俯在他身边,帮他脱掉衣服,用温水洗过的毛巾帮他擦脸和身体。新郎官半闭着眼睛喃喃地说:“我总算明白为什么大家都害怕离婚,打死我都不想再这么折腾一回了。”
戏码竟然还没结束,一幕幕,一帧帧,有些画面是流动的,有些画面是静止的,蒙太奇一般,回闪,跳跃。限制级的剧情,十指紧扣,身体纠缠,呼吸凌乱……上一场戏分明还是温存缱绻,仿佛将她当做至宝,下一个分镜却转成凌辱的戏码,她挣扎,哭泣,在黑暗中虚软无力,灵魂都远离……多真实,明明是看客,怎么自己却入了戏,仿佛身临其境。再后来,她听到婴儿响亮的啼哭声,似乎隐约地在喊着“妈妈”,前方却是迷雾一片,什么都看不到,喊也喊不出声,就这样惊醒过来,一身冷汗,睡衣湿透。
沈安若慢慢起身,口干舌燥,发现小腿又抽了筋。她喝了两大杯水,重新去冲了澡,出来时,发现窗外下着暴雨,闪电破天划过,雷声从远处闷闷地传来,这是这一年的第一声雷。
她突然有些记恨程少臣。她记得无论是那夜之后,还是离婚后,她都不曾恨过他,而如今,她想起这个名字,竟有磨牙的冲动。都怪他,明明可以离她远远的,让她一个人安静地生活,偏偏有心或无意地时时来惹她,害她的日子变得混沌又糨糊,害她失了淡定自若的气质。
沈安若在黑暗里静静地坐了很久,渐渐地意识到,也不知道从何时起,她竟然不怕雷电与暴雨的黑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