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几点了……

    晚潮在床上翻一个身。漆黑的一团,侧耳听听外面,一点动静也没有。肚子有点饿……晚饭都还没吃呢,好好的一锅鳝鱼羹,就被荆劭给糟蹋了。那家伙跑哪去了?三更半夜还不回家,他该不会是跑到钟采那里去倾诉衷肠了吧!

    唉,先不管他,热一杯牛奶垫垫胃再说。

    掀开被子爬下床,晚潮打着呵欠走进客厅,刚要开冰箱,忽然看见黑暗里有红色的一点火光一闪,“谁?!”她吓了一跳,汗毛差点竖起来。

    “是我。”荆劭的声音。

    晚潮不禁松了口气。他有毛病啊,大半夜不去睡觉,一个人坐在沙发上抽什么烟。刚才那红色的一点,就是他的烟头,真被他吓晕了。

    呆了呆,还是决定不理他。晚潮径自拉开冰箱,拿了盒牛奶出来,可终究还是忍不住,就着冰箱里透出的灯光,从眼尾偷偷地瞄了他一眼。

    荆劭靠在沙发里,黝暗模糊的光线里,只看得清他的轮廓,可是不知道怎么的,她还是感觉得到,他脸上一抹淡淡的萧索。

    “砰!”晚潮重重地关上冰箱门。不要再八卦了谢晚潮,长点记性吧。

    没开灯,但是她曾经蒙着眼睛在这间屋子里摸了两个星期,不用看都知道微波炉在哪里。把牛奶放进去,按了开关,晚潮双手环胸地等在一边。

    翻脸就翻脸,搬走就搬走,谁怕谁!她谢晚潮一个大活人,还会找不到地方住?谁会稀罕跟这种脾气暴躁又没人情味的家伙打交道。

    “咳。”沙发上的荆劭低低地咳嗽了一声。

    怕呛就不要抽烟了嘛!晚潮忍不住翻了一个白眼。少管闲事,她再一次严厉警告自己,不要再犯贱地跑去闲操心。

    “晚潮。”荆劭终于开口了。声音虽然低,可是周围太安静,所以听得分外清晰。

    晚潮竖起了耳朵,不出声。

    男人这种东西,太宠他是不行的,一定要让他知道,不尊重别人就要付出代价。

    “晚潮!”荆劭只得提高了声音。她怎么没反应?是没听见,还是生气不肯应?

    晚潮万不得已地“嗯”了一声。有什么话就快说,她又不会死赖在这里不走,吞吞吐吐地干吗?

    “你是不是还没吃饭?”荆劭按熄了烟,声音里有一种陌生的味道,像埋怨又像怜惜,还有点一贯的拿她没辙,“都十二点了,还爬起来热牛奶。”

    晚潮绷紧的肩膀忽然放松。

    还以为他要跟她说什么,原来……不过被他这么一问,心里不知怎么的忽然觉得委屈,只好闷声不说话。

    “怎么都不答应?是不是还在生气?”荆劭的声音从她背后传过来,“算了,都是我的错成不成,为这么一点小事,咱们实在犯不着闹成这样。”

    都是他先挑起事端,现在还说这种话。晚潮恨恨地拉开微波炉,拿出牛奶,越来越觉得自己没记性,下午刚刚被他骂个狗血淋头,现在被他三句两句,又说得心软。

    为战之道,你进我退;不行,绝对不能再纵容他了。

    “喝牛奶又喝不饱。”他从她身后伸过手,拿走她手里的纸杯,“我帮你煮个面。”

    “不用。”晚潮硬邦邦地拒绝,少来这一套小恩小惠,更何况,他煮的面……实在是不敢恭维。

    “别闹了。”荆劭轻轻叹口气,揉了揉她的脑袋,“我已经够烦的,还要哄你到什么时候?”

    他、他!晚潮的脸蓦然在黑暗里烧红。这混蛋,敢这样摸她的头?不知道怎么的,她的后颈一阵酥麻。

    “少动手动脚,我们又不熟!”她恼怒。

    “你的头发不都还是我帮你洗的?”荆劭根本不以为然,“怎么了,跟我还客气什么?”

    那个时候——晚潮哑然,说不出话来,那个时候不一样!可是连她自己也不敢去想,那时跟现在,到底有什么不一样?

    “去煮面!”憋了半天,才从齿缝里迸出三个字。真是败给他了,算了算了,这笔糊涂账,怎么扯得清。

    荆劭去厨房煮面了,只剩下她站在客厅里,听见水噗噗开了,香气隐约传来,这次他煮的还是巧面馆香菇炖鸡面。她想起第一次走进这里的那个晚上,他煮的那碗面,难吃得很,荷包蛋太老,汤太咸,可是热乎乎地吃下肚,浑身都暖了。在这个陌生的城市里,他还是第一个、也是惟一的一个,给她在深夜里煮过一碗面的人。

    可是这个男人,真的很没劲,就连煮面,都只会煮这一种。换个口味也成啊,葱香排骨面、翡翠鲜虾面、雪菜肉丝面……他干吗就只认得这种香菇炖鸡味?难道就连这泡面,也是钟采曾经爱吃的口味?

    晚潮咬了咬嘴唇。明天就去超市,把他冰箱里的泡面统统都换掉。

    可是这念头钻出来,连她自己也是一呆,这是做什么?她到底是在跟谁较劲啊?钟采?不会吧!荆劭这种没情趣又不温柔的男人,才不是她喜欢的那一型!

    “面来了——”荆劭端着面出来,“怎么还不开灯?”

    “你的灯,我怎么敢随便开。”晚潮坐在沙发里,他刚刚坐过的位置,“万一弄坏了,不晓得会不会又刚好是钟采的东西,那可吃不了兜着走了。”

    话一出口,她就觉得脸上一热,狠狠捏了自己手心一下,有病啊谢晚潮?听听你那什么语气,傻子也听得出来你在吃味。

    但荆劭真的就没听出来,“你这叫做得理不饶人。”他当晚潮还在生气,把筷子塞进她手里,“当心烫。”

    晚潮呆呆地看了他半分钟。算了,什么都不用说了,吃面。

    “怎么样?”荆劭期待地问。

    “什么怎么样?”晚潮嘴里塞着面,不知道他说什么。

    “面啊!”荆劭说,“上次你不是说汤太少,荷包蛋又太老?这次怎么样?”

    “唔。”晚潮费劲地咽下一口面,“很有进步,汤水足、滋味浓。”

    “是吗?”荆劭露出一丝心满意足的笑容,嗯,真不愧他用心改良。

    晚潮把头埋到面碗上,一边吃,一边忍不住想偷笑,原来他还都记得那天晚上她批评过的话?看来这些日子她言传身教的,也不是没效果。

    荆劭又点起一根烟。看着她大口大口香喷喷地吃着他煮的面,没来由地心里一阵柔软。刚才阴霾的心情,似乎都在这一刻一扫而空。钟采、手术、种种的琐碎记忆,都慢慢消散在远处。

    “你在想什么?”晚潮面吃到一半,忽然抬起头,乌黑的眸子,探询地盯上他的脸。

    “没什么。”荆劭笑了笑。

    “你还在想着钟采吧。”晚潮放下了筷子,语气渐渐变得迷惘,“荆劭,我真是不明白,为什么过了这么久,你都不肯忘记她?她到底有什么好?”

    “她……”荆劭沉吟,是啊,钟采有什么好?他始终还记得,第一次看见她,在中心医院的紫藤花架下,她穿着白衣,静静地朝他微笑。几乎每一个见过她的人,都惊叹她秋水一般明丽的容颜。

    在她临走之前的那个晚上,她眼里充满了泪光,“对不起,荆劭。”纵然是在决意要离开他的那一刻,她的语气,仍然温婉一如往昔。到底她有没有过一点留恋?这问题直到如今他也找不到答案。

    “钟采很漂亮,而且温柔斯文。”荆劭弹了一下烟灰,“做护士的时候,很多主刀医生都想要她当助手。不过钟采一向不喜欢医院,她讨厌血,讨厌消毒水的味道。”

    分手之后,他印象里这还是第一次,跟另外一个人提起钟采。一直都以为,这个名字这个人,会从此埋在心里,绝口不提。

    “所以她坚持去做了空姐?”晚潮问。其实私心底下,她真的很替荆劭不值,“你的手就是为了保护她才受伤的,没错吧?那个时候,她至少应该多留几天,跟你一起面对困境。”

    “那件事只是一个意外。”荆劭说,“其实当时我是来不及考虑后果、权衡轻重,就是本能地挡了一下。随便换做谁,也不可能眼睁睁看着那瓶子砸下来,自己先闪一边。”

    晚潮沉默了。他说这是本能。可是有几个男人,会在危险到来的一刹那,把自己的女人挡在身后?更何况连竹青都知道,他的手,甚至比他的命还重要。

    “你其实一点也没有记恨钟采。”晚潮看着他,事到如今,他都不肯说她一句不是。

    “我就算记恨她,有什么用?能挽回什么?”荆劭把烟头按熄,“算了晚潮,我们不说这个。还是赶紧想个办法,处理你脸上的伤疤,这样下去不行啊。”

    晚潮忍不住用手摸了摸脸,“还有什么办法?”

    “看样子那个Z字整形是非做不可了。”荆劭说,“现在的问题是,找一个放心的医生来主刀,不是那么容易的事。”

    “我听竹青说了,这手术其实不好做。”

    “嗯。”荆劭蹙了蹙眉,“我虽说不在中心医院了,但那边多少还有几位旧同事,我想办法找他们帮忙。”

    晚潮没有拆穿他。

    当初他离开中心医院,情形是何等的狼狈落魄,他跟那边,还能有什么来往?对,他是可以低头向那班旧同事求助,但是这个世界人情冷暖,别人肯不肯帮忙都未可知。更何况这有多么讽刺,他荆劭当年是站在峰顶、风光无限,被无数目光追随仰视的人,现如今,叫他怎么开口说“这手术我做不了,所以请你帮个忙”?

    晚潮不愿意让他去做这样的事。

    “荆劭,当初——你为什么离开脑外科?”她问,“我知道你伤了手,可是再怎么严重的伤势,也可能随着时间过去而慢慢痊愈,为什么不多给自己一点时间,再试一试?”

    “我也想过留下,在刚刚受伤的时候。”荆劭把心头的万般感慨,都轻轻一语带过,“可是做一个医生,而不能站上手术台,我留下来已经没有什么意义。”

    这话说来容易,当初做出这个决定,也费了一番周折。才一出事,立刻流言四起,有人说闯进来酗酒闹事的醉汉根本就是争风吃醋,又有人说酗酒的人是荆劭自己,甚至添油加醋地把这件事渲染成两男一女的花边新闻。荆劭手伤了?伤得有多重?四周充斥着杂沓的猜疑、好奇、探询,那些在他身后的目光,有惋惜、有窃喜、有不屑……

    钟采无法忍受周围不堪的流言,决定一走了之。她这一走,不啻于雪上加霜,当时他真的很混乱,也许就是因为这种混乱,使他失去了一贯的理性,犯下一个不可饶恕的错误。

    有谁会相信,他荆劭,也有一天,会连一把手术刀也拿不稳?就连他自己,也不敢面对这个事实。

    所以当那个带着女儿,不远千里赶来求医的母亲,日日夜夜地站在他门外,哀求他为那个小姑娘做手术的时候,他心软了。那是一个母亲的脸,疲惫憔悴,满怀希望,从白天等到晚上又从晚上等到白天,那么寒冷潮湿的夜里,她一直在瑟瑟发抖,眼里却燃烧着火一般的炙热。

    她等的不过是求他伸手救一救自己的孩子。

    那个小姑娘,是恶性脑血管瘤,在神经血管分布最密集的地方生出一个菜花状的纤维瘤,随时都有死亡的危险。因为瘤体压迫视神经,她已经看不见东西,眼里是一片迷茫的死灰色。

    这样的手术,除了荆劭,当时没有第二个人选。他不得不答应。

    可是,这两年来,他曾经无数次午夜梦回,想起自己最后一次站在手术台边的无影灯下,灯光强烈如昼,四面寂静无声,只有那静静躺在那里的小女孩的脸,在等待他落下手里的刀。那张幼小的脸,冰雪一样苍白,他却忽然发现自己的手,僵硬得不听使唤,无论如何努力,手术仍然失去了控制,他的汗几乎浸透了背后的衣裳。

    只要再快一点点,明明就来得及的……可是,偏偏就慢了那么一分,动脉血管忽然破裂,大量浓稠的鲜血,迅速蔓延开来,来不及有所补救,已经淹没了那张苍白的小脸。

    他不知道最后自己是怎么样走出手术室的。只记得他第一眼看见的等在门外的那位母亲。那是怎样一张悲恸欲绝的脸啊!只看了一眼,他的五脏六腑都绞了起来,都是他的错,才让一个母亲永远失去了她的孩子。

    他无言以对,无颜以对。

    “荆劭,本来这手术成功的可能性就只有百分之一,你已经尽力了。”院长这样对他说。可是只有他自己知道,如果他的手没有受伤,不要说只有百分之一的机会,甚至有多少别人眼里成功率为零的高难度手术,他也未曾失过手。

    那一次的失败,真是痛彻心肺。半生的努力,多年的辛苦,都变得一钱不值,他心灰意冷。当一双救人的手,已经变成害人的手,他留在那高高在上主刀的位置,还有什么意义?辞职,是他那一刻最清醒的决定。

    “荆劭——”晚潮伸手在他眼前晃,“你又走神了。”

    “想起一些……以前的事。”荆劭深深地吸了一口气,这世界上,没有回头路可走,想再多,也已经于事无补。

    “我有一件事,想要求你帮忙。”晚潮沉默了一下,终于试探地开口,“你一定要帮我这一次。”

    “什么事?”荆劭很意外,因为她这种语气,实在太过郑重严肃,完全不是她一贯的风格。

    “你答应过我,要治好我的脸。”晚潮说,字字清晰,“帮我做那个Z字整形手术吧,荆劭。”

    “你——你开什么玩笑?”他怔住,“我的手不能动刀,你也知道。”

    “谁说的?”晚潮直视着他,“竹青说,你怕失败。我也觉得就是这样,你给我换过药,我知道你的手比别人都灵活。其实,受伤之后到现在,已经两三年了,你又怎么知道自己就没有复原的可能?”

    “你会这么说,是因为你没有亲眼看见,有人在你的手术刀底下送了命!”荆劭额上青筋一跳。

    “你不用朝我凶。”晚潮抬起脸,咄咄逼人地对上他,“你当初到底为什么要当医生?就是为了要让别人都对你刮目相看、都佩服你的手段、都把你当成惟一的神话?你手术报告的排名,就真的有那么重要?告诉你荆劭,那不是当医生,那是比赛是做秀!”

    “你!”荆劭蓦然起身。

    晚潮也跟着他站起来,“我什么!你体会过一个当病人的感觉吗?他们对你来说就是一个又一个标本吗?对,你失败过一次,对你来说这是耻辱,可这不是在打拳击比赛,倒下来从一数到十爬不起来就算完,你是个医生啊——别人说什么根本不重要,问题是你到底有没有尽你所有的力量,去帮助你的病人!你尽力了吗荆劭,你没有!要是每个当医生的都跟你一样,死个人就洗手不干,这天底下生了病的人还去指望谁?”

    荆劭的牙关绷紧了,跟晚潮面对面的对峙里,只听见沉重的呼吸声。

    “你觉得,我在乎的,就只是那个所谓第一主刀的荣耀?”

    “如果你不是,那么证明给我看。”晚潮挑衅。

    “什么意思?”荆劭眉梢一振。

    “再做一次手术,我的Z字整形术。”晚潮眼里光采一闪,“这就可以证明,你的手根本没问题。”

    “你要我——拿你的脸,去做实验?”荆劭不相信自己的耳朵。

    “就算失败了,也不会死人,有什么好怕的。”

    “不行!我去帮你联络别的医生……”

    荆劭一口拒绝,却被晚潮不耐烦地打断:“可是我就只相信你,荆劭!”

    我就只相信你,荆劭。

    这句话,已经很久、很久没有听过了。因为太久,所以乍然听见的这一瞬,心里忽然打翻了五味瓶,滋味杂陈。

    荆劭看着面前晚潮的脸。她不美,脸上的伤痕依然触目,可是在淡淡的灯光下,她明澈的眼波好像能照亮夜的黑。

    隔了很久,他才听见自己问:“为什么一定是我?”

    “因为我找不到别人。”晚潮慧黠地一笑,“我就只认识你一个。”

    “谢晚潮……”荆劭不禁气结。

    “你那什么脸色?”晚潮悠然坐回沙发上,“唉,做人嘛,总是有这么多选择题,就让咱们赌一赌吧。”她向荆劭伸出手,“来,加油。”

    荆劭看着她的手,坚持地等在他面前。看了足有两分钟,他终于笑了,伸手跟她一握,“好,加油。”晚潮的心一跳。他答应了!他握住了她的手。偷偷地嘘了一口气……这一次,可真的是开弓没有回头箭,豁出去了。

    “什么?!”

    思甜高八度的声音,震耳欲聋。随后是竹青和她异口同声地惊呼:“他答应帮你做手术?”

    晚潮优哉游哉地拿起一块香芋蛋糕,放进嘴里,抬头看了她们一眼,又重新埋头看她的小说,“这有什么不可以?”

    “但是、但是……”思甜欲言又止。

    “放心吧,他一定可以的。”晚潮一边悠闲地翻书,一边吃着蛋糕,“嗯,香芋味道不浓不淡刚刚好,你们两个也来尝尝看。”

    “晚潮,我看你还是再考虑一下,荆劭以前是很棒,可是他不做手术很久了。”竹青也说,“万一失败了,要怎么收拾残局?”

    “所以他今天去检查右手恢复情况啦。”晚潮用脚尖勾过一张凳子给她,“要是检查报告说没问题,我这张脸,就交给他修理了。”

    竹青呆了呆,荆劭那么忌讳别人提起他的手,晚潮用了什么办法说服他,居然让他去做手部检查?

    思甜也凑了过来,“我不信,你到底怎么说动他的?”

    “没什么,”晚潮咽下蛋糕,“我就是把他海骂了一通,荆劭这种人,不拿着鞭子逼他是不行的。”

    “难怪前一阵子你非要把脸上的伤算在他头上,看来,荆劭又被你设计了。”

    “到底是谁设计谁啊?”晚潮喊冤,指着自己的鼻子,“我才是为朋友两肋插刀英勇献身的那一个。”

    “朋友?就只是朋友?”思甜笑眯眯、不怀好意地问。

    “咳!”晚潮被呛到了,“对,就只是朋友,不然还能是什么?你又不是不知道,人家早八百年前就心有所属了。”

    “都已经过了那么久,两年多了,也应该淡了吧?”思甜不以为然,“而且我听别人说,钟采她现在都已经有了别人了。”

    “是——吗?”晚潮心里猛地咯噔一声。

    “我看不会是空穴来风吧,人家有名有姓、有头有脸的,是做地产生意的罗兆佳。”思甜叹口气,“我看荆劭是没戏了。”

    晚潮怔怔出神,“那万一荆劭知道怎么办?那个罗兆佳……谁说他有头有脸,我怎么就从来没听说过这么一号人物?”

    竹青插了一句:“其实荆劭未必不知道这件事,这个圈子,总共才有多少人?还有那么多热爱八卦的。”她一边说一边瞪了思甜一眼。

    “这又不是什么坏事!”思甜瞪回去,“反正我从来就觉得钟采跟荆劭不合适。”

    “可是荆劭不会这么想啊。”晚潮一手托着腮,喃喃自语,“我就是好奇,钟采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物……”

    “对了!我还有一张照片,以前在中心医院我们几个同事合拍的。”思甜“啪”的一声双手一拍,“放哪里了呢?”

    她在抽屉里翻了一阵,终于找出一张夹在书里的旧照片,“那,找到了。”

    晚潮伸手接过那张照片。

    一眼就认得出来,中间那个叫钟采的女子,她在,别人都被比了下去。拍照的时候像是初春天气,在郊外自助烧烤,四周花团锦簇柳色鹅黄,她对着镜头巧笑嫣然。

    红酥手,黄滕酒,满城春色宫墙柳。

    不对,应该是去年今日此门中,人面桃花相映红。

    晚潮忽然无端端地感触起来。难怪荆劭那么喜欢她,春风那么美,都美不过她的笑。天底下就有钟采这样的女子,生来就比别人好看,不管看上谁都可以手到擒来,想要什么就有什么,想得到谁就得到谁,只要她眼波一动,就引来无数英雄竞折腰。

    做人做到这种地步,应该没什么遗憾了吧……晚潮轻轻叹了口气。就算她谢晚潮的脸当真可以恢复如初,站在钟采面前,怕也会相形见绌吧。天生不如人,有什么办法。

    本来悠闲自在的心情,因为这张照片,忽然变得郁闷起来了。晚潮把照片收进口袋里,真不值,她跟钟采,风马牛不相及,到底有什么好比的?怎么不跑去跟张曼玉李嘉欣比一比?真受不了,无聊到这种程度!

    晚上十点半。

    荆劭从诊所回来,掏出钥匙打开门,先习惯性地在门口叫了一声:“晚潮!”

    以往这个时候,她就会恶狠狠地跳出来说:“叫什么叫,在这里!来帮忙剥蒜头!”

    但是奇怪,今天空荡荡的屋子没人应声。都这么晚了,她能跑去哪里?荆劭连鞋子也来不及换,客厅卧室书房挨个门推开看看,没人……连个纸条都没留。满屋子转了好几圈,忽然觉得有什么地方不对劲,蓦然一转身,荆劭瞠大眼,餐桌呢?!原来好端端放在餐厅里那张花梨木餐桌,怎么不见了?

    “谢晚潮——”他失声叫了起来。太离谱了吧,她!扔掉他的洗发水毛巾香皂盒,又扔掉他一打香菇炖鸡面,这也就算了,现在,居然!连他的餐桌都看不顺眼,抬出去扔了?!

    “我在这里!”露台的门应声开了,晚潮施施然出现在门口。她还敢露面?

    “我的餐桌哪去了?”荆劭愤愤地指着空荡荡的餐厅。那是他好几年前特地从东盛淘回来的,虽然样子不起眼,却是正宗的花梨木,现在没有个一万八千,怕是买不到这种桌子了。他痛心疾首,“谢晚潮,你到底有没有眼光,到底是不是上辈子跟我有仇啊?”

    “你不用叫了。”晚潮藐视地看了他一眼,“你的桌子好好地在露台上。”

    荆劭一呆,她把桌子搬到露台上干吗?那里又脏又乱的……可是走过去一看,忍不住又失声问了出来:“这、这是我的露台?”

    “怎样,很惊喜吧。”晚潮悠闲地靠着门。

    荆劭有点不敢置信,从搬进来的那天起,这露台就一直荒置着,现在居然一改前颜,铁艺栏杆和墙上的彩砖都被冲洗得干干净净,地板上喷了草绿地漆,那盏坏掉的吊灯居然也修好了,脉脉地散发着温柔晕黄的光。

    露台一角放了盆枝繁叶茂的龟背竹,对面彩砖墙上挂着一副苇杆手编的草帘,帘上疏疏落落地插着几朵小雏菊,古朴趣致。他那张旧花梨木餐桌就摆在帘下,上面整整齐齐地摆着白陶汤煲和杯盘碗筷。

    “这……这是……”荆劭一时反应不过来。

    “我的创意。”晚潮忍不住露出一丝得意笑容,“怎么样,还不错吧?我叫了邻居来帮忙,地漆是楼下贺叔帮忙喷的,冲洗栏杆的水管是跟物业管理处的丁叔借的,龟背竹是隔壁王姐送来的,还有,这副帘子是我跟楼上赵小胖的阿姨的婆婆学着编的——”

    “什么……的阿姨的婆婆……”荆劭头都大了。他在这里住了好几年,从来不清楚左邻右舍楼上楼下都有些什么人,她才来几天?居然就跟人家混得这么熟了!

    “这有什么?每次做了点心小菜,我们又吃不完,就随便送一点给邻居了。”晚潮拉着他进去坐,“先吃宵夜。我煮了鸡汤银丝面,还有自制五香卤蹄筋,我们可以喝杯啤酒解解乏。”

    “你有什么事要我帮忙吧?”荆劭十分怀疑她的殷勤,没事的话,她才不会这么狗腿。

    “你这种问题是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有严重的人格攻击倾向。”

    “谢晚潮这三个字,从来就跟‘君子’不搭边。”荆劭自己动手盛面,鸡汤鲜香扑鼻,雪白银丝面上飘着嫩绿的菠菜,只是看,已经吊足了胃口。

    “呵呵,其实……”晚潮讪讪然拿起一罐啤酒,“我只不过是有很小、很小的一点点要求而已。”

    “有多么小?”荆劭埋头吃面。这么普通的汤面,被她煮来,滋味也会这样的清鲜。

    “你已经答应……要帮我做疤痕修复的手术了,是吧。”她清了清喉咙,说出开场白,“既然横竖也要挨一刀,那就不如……顺便把我的脸,改得漂亮点好了。”

    “怎么改?”荆劭不明白她的意思。

    “就按照她的样子。”晚潮鼓起勇气伸出手,掌心里握着的那张钟采的照片,已经被她捏得皱皱巴巴,“我要跟她一模一样。”

    “咳!”荆劭呛得跳了起来,“你——你要我帮你整容?!要变成钟采那样?!”

    “嗯。”晚潮坚持地点头,“现在整容也很平常,不是正在到处流行人工美女吗?你不是曾经号称是第一流的外科医师,换心脏补脑壳这种手术你都能做,现在不过是要你COPY一个钟采,有什么难的。”

    “不行!”荆劭一口拒绝。她是不是疯了!她以为他是神仙?魔术棒挥一挥,就可以变个摸样?再说,她要像谁不好,居然说要像钟采!“这种念头你最好赶紧打消,”他警告她,“你以为一照镜子,自己都不认得自己是谁,是件很好玩的事?”

    “你不肯?”晚潮一手托腮看着他。

    “你去找别人开刀吧。”荆劭瞪了她两分钟,终于放弃。

    “你毁约?”晚潮拉下了脸,“荆劭,你到底还是不是男人啊?”

    荆劭真败给她了,听她的意思,只要他不肯帮这个忙,就根本不能算“男人”了。“晚潮,”他试图跟她讲道理,“你跟钟采不一样,就算真的有了一张跟她一模一样的脸,你也永远不可能是钟采。”

    “为什么?”

    “你不会以为人和人的区别,就只是眉毛眼睛嘴巴的区别吧?”他蹙起眉。

    “我知道。钟采是不可代替的。”晚潮叹了一口气,“这种荒谬的事,我也不过是随便开个玩笑而已。”

    荆劭啼笑皆非。开个玩笑?刚才他差点连心脏病都犯了。

    “既然钟采在你眼里,是这么的天下无双,你还傻等在这里干吗?”晚潮一拍桌子,“不要说我不提醒你,再这么等下去,钟采就要变成别人的老婆了。”

    “我知道。”荆劭坐回椅子上。钟采跟罗兆佳的关系,早就不能算新闻了,罗兆佳甚至在市中心最繁华的地段,为钟采买下一间服装名店,代理一支意大利的女装牌子。

    从医院一个小护士,到泛亚航空的空姐,再到服装名店的老板,地产大亨的准夫人,钟采早已经不是他所熟悉的那个女子,再也不是那个他第一眼见到的,穿着白衣、在紫藤花架下朝他恬静微笑的钟采。

    他明白她的想法。不错,他是为了她,付出很多代价,但这并不是一个女人,会留在一个男人身边的理由。他的手已经伤了,跟任何一个普通男人都没有区别,她对他的爱,不得不变成了感激。与其在这样的压力下勉强维持感情,虚伪地说着我爱你,倒不如放手,开始新的生活。

    荆劭看着夜色轻轻一叹,钟采是对的。

    “荆劭……”晚潮叫他,递过来一罐啤酒,“怎么不说话,是不是我提起钟采,你心里不高兴?”

    “没有。”荆劭摇头,钟采这两个字,一直是他心里深处的一根刺,碰不得又拔不出,可是不知道因为什么,自从那次跟晚潮为了钟采大吵一架之后,反而觉得轻松了,好像那根刺,已经在某个不察觉的时候,被不经意地拔了出来。

    晚潮看着他的侧脸,星光下,他的轮廓是这样的英挺而沉郁。

    一个心里还装着别的女人,而且完全不解风情的男人。她忍不住对自己摇了摇头,省省吧谢晚潮,少做你的大头梦了。

    “不要这么心事重重的样子,一场朋友,我会帮你的。”她扯出笑脸,“我来做你的专业顾问,打包票,一定教你手到擒来、追回钟采。”

    “你?”荆劭失笑地看她一眼,“你懂什么。”

    “我不懂?”晚潮被严重侮辱了,“你以为我没恋爱经验?哈,你不知道我的恋爱经验有多丰富多精彩!”

    “跟满脸青春痘的小男生偷偷拉个手看电影,也算恋爱经验?”荆劭嘲笑她。

    “连你也有资格批评别人?嘿。”晚潮冷笑一声,“我的前几届男朋友,个个都比你温柔体贴又有幽默感。”

    “我不够温柔体贴?又不够幽默?”荆劭不相信。

    “岂止是‘不够幽默’,简直是没意思透了。”晚潮毫不留情地打击他的自尊心,“天天板着一张扑克牌脸,连笑话也不会说一句,又不懂得玩,毫无情趣。”她看了一眼荆劭的脸色,“还不服气?你会玩什么?冲浪、滑板、潜水、攀岩、露营,还有BBQ,你一样也不懂吧。”

    “男人都去玩,都去冲浪潜水BBQ,那谁去工作谁去赚钱养家?”荆劭不以为然,“那都是小孩的玩意。”

    “你过时啦,大叔。”晚潮嗤一声,“现在女性早就经济独立,没有人要你养,你得想办法让她开心才行。”

    “你叫我什么,大叔?”荆劭不相信自己的耳朵。

    “是啊大叔。”晚潮拉一拉他的外套,“你自己看一看,这么老土的外套!再看看你这双鞋,风里来雨里去都是这一双,你知不知道,鞋子就是男人的第二张脸啊?头可断、血可流、皮鞋不能不搽油!”

    “真夸张。”荆劭喝了一大口啤酒,喃喃自语。

    “你简直就没药救了。”晚潮一脸的朽木不可雕,恨铁不成钢,“你以为就你们男人才好色?女人也很重视男友的外表,你够帅够品位,她才有面子,不然叫她怎么跟亲戚朋友介绍?这个土包子,就是我老公?”

    “我没有那么差吧!”荆劭的自尊心受到有史以来最严重的蹂躏。土包子?!不会吧,他怎么都不觉得!

    “这样说已经很客气了。”晚潮继续数落他,“今年是流行正装也休闲,没错,可是没叫你休闲到这地步,你这种垃圾牛仔裤能穿出来见人吗?衬衫都皱了还照穿不误,要是你自己不懂得熨,至少要送去楼下洗衣店,不要往洗衣机里一扔就完事。还有、你那什么发型?早二十年就落伍的短平头!今年满大街都是挑染,至少两个鬓角染点棕色银色,才有时尚感啊。”

    荆劭一个头,两个大。只听她一口气地说下去:“还有!你以为不刮胡子很性感很沧桑是不是,你以为自己是布拉得皮特?其实只要再加上一顶破毡帽,就稳拿本年度最落魄造型奖了!”

    她一连串说得又急又快,清脆如爆豆,荆劭终于彻底地败下阵来,“行了少说两句吧,明天我就去伊势丹置办行头。”

    “这才像话。”晚潮笑了,“泡妞可不是那么容易的事。”

    “照你的意思,只要我改头换面,学会冲浪滑板BBQ,就可以无往而不利了?”荆劭不敢苟同。

    “当然不只是这么简单。重要的是你要表现诚意,给她制造惊喜。”

    “又是送花、送钻石那一套。”荆劭一哂。他就不明白,女人怎么会喜欢那种东西;还有那什么烛光晚餐,好好的有灯不用,偏要点一桌子蜡烛,一不小心碰翻了,就是严重的火灾隐患。

    “现在哪还有人送花送钻石?那都是应景的东西,天天送花太俗气,送钻石又市侩,再说除了暴发户,哪有谁一见面就掏颗钻石出来的?”晚潮笑得眼睛亮晶晶地弯成了一对小月牙,“你要知道她在想什么、她想要什么,然后想尽办法不择手段地满足她!”

    “你这又是什么理论?”荆劭大开眼界。

    “谢氏泡妞秘笈。”晚潮撑着头,咦,酒才喝了一罐,怎么就晕晕的,“不要轻易跟人家说‘我爱你’,说多了人家会听腻;但是非说不可的时候,就一定要说得很认真。不要一直跟在人家身后粘着人家,时刻不离她左右,这样就会惹人烦;但是不在她身边的时候,一定要记得在她的电话里留言说想念她。”

    “听你说的……好像真的很有经验。”怎么回事,荆劭渐渐觉得有点笑不出来了,“你真的……爱过一个人?”

    晚潮打了一个酒嗝,“不知道。”

    “他是什么样的人?”荆劭忍不住问,真要命,原来八卦的毛病是会传染的,近朱者赤,近墨者黑,连他也变得这么多事。

    “嗯……”晚潮一手支着额,趴在桌边,“不怎么样。笨得要命。其实我本来是很向往嫁给一个飞机师的,聪明又温文,风趣又体贴,我们可以一起飞遍全世界,罗马看日出,巴黎看日落。这就是以前我的人生最高理想。”

    “志向果然远大。”荆劭打鼻子里哼了一声,“所以你才巴巴地跑到这里来,考什么空姐?”

    “对啊。”晚潮闭上了眼睛,“但是现在我这个样子……呵呵,还是算了吧……”

    荆劭低头一瞧,这丫头已经闭着眼昏昏欲睡了,“喂,晚潮——”他推推她,听见她模糊地答应一声,一颗头咚地靠上他的肩。

    喝醉了?荆劭好笑地叹了口气,才一罐啤酒而已。

    抬起头,一眼望出去,夜色里这个城市灯火璀璨。很久没有这样坐在露台上了。凉风习习而来,带着淡淡一丝雏菊的清香,那是晚潮插在草帘上的几朵。

    温柔的星光和灯光交映,惘然之间,真有种天上人间的错觉。

    晚潮靠在他肩上睡得正香,淡淡酒意染红了她的脸颊。桌上还有几罐啤酒,半碟卤味,和她简简单单煮的鸡汤面;不知怎么的,就在这一刻,他忽然觉得无限满足。

    “晚潮……”他轻轻地拍了拍她的脸颊,“醒一醒,外面会着凉。”

    “唔。”她睡得软绵绵的,赖着不肯动。

    荆劭叹了口气,伸手揽住她的腰,把她打横抱了起来,从露台走回去。

    他在抱着她!晚潮屏住了呼吸。倘若到了这个时候她还不醒,那就真的是只猪了。可是……一时之间,忽然手足无措,一动也不敢动,连眼睛都不敢睁开来。

    生平第一次,被一个男人,这样抱在怀里。

    他双臂坚实如铁,可是隔着衣服,胸膛却这么的温暖。他肩上的外套有点粗糙,触着她的脸,她慌慌地听见自己的心跳。

    穿过客厅的门,他停了一下,好像低着头看了看她的脸。那一刻,晚潮几乎感觉得到他呼吸的温暖。这样的近,这样的心乱,以至于她错以为,他的轻轻一吻,就会在这个瞬间落下来。

    可是,没有。他只是停顿了一会儿,接下来,就轻轻把她放在床上,又轻轻帮她拉上被子。

    晚潮的心从高高吊起的半空,慢慢地落回原地。他并没有立刻走,在她床边坐了一会儿,又伸手摸了摸她枕上的长发。

    白痴。晚潮几乎想睁开眼,摸什么,摸她的头发有什么用?真亏她刚才还苦口婆心地教给他怎么泡妞。

    她都已经装醉又装睡了,到底他有没有当她是女人?!

    自尊心受到最严重的打击。再也没有什么,比现在更失败更挫折更欲哭无泪了。

    荆劭的手从晚潮的一枕长发上收回来。真有点怀念,她刚刚住进来,蒙着眼,逼迫他帮她洗头的那段日子。他还记得她的长发滑进水里,那种温柔的美丽,他一边拿着吹风筒帮她吹干,一边听她?嗦地聊天,那些柔软的发丝从他指间滑落,轻盈如羽,暗香浮动。

    甚至刚才,在穿过门口的那一刹那,他甚至不由自主地停顿了一下,她的脸就靠在他的肩上,细细的甜蜜呼吸触手可及,只要……只要他略一低头,就可以……

    荆劭蓦然站起身。

    他真是堕落了!晚潮说得半点都没错,他根本就不是个男人,她住在这里,是因为脸上有伤,还在等他的帮忙;可是他却趁着人家酒醉,心猿意马!

    真的要赶紧帮她做那个修复手术了,再这样下去,万一哪天不当心,谁知道他会做出什么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