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铃——铃——铃——

    “讨厌!”芷阳用枕头砸向吵个不停的闹钟,大脑在五分钟后开始运作:起床,洗漱,搭公车,上班——

    脚?脚!她弹起来,脚还在痛,挤不成公车了。糟了糟了,今天新任总经理要来。

    五分钟洗脸刷牙,五分钟盘头,套上亚麻布七分裤,西装式短袖外套和运动鞋,已经七点二十分了。用十分钟将自己挪到小公寓楼下,看看肿成馒头大的脚踝,芷阳咬咬牙一狠心,坐计程车吧。

    破天荒提前十分钟到达公司,拿着花名册,芷阳简直哭笑不得,居然又是最后一个。总机没了往日的嚣张尖刻,紧张兮兮地盯着门口,想来那位决定众人命运的大人物还投到吧。

    将花名册放好,就听总机小姐喊:“喂,先生,你干吗的?这里不能随便进。”

    一张温和而略显疲惫的男性面孔在窗口放大,“不好意思,我找人。”

    这声音有些熟,芷阳好奇地回头,心中怦然一动:这张脸——方正略瘦的脸型,浓黑的剑眉,大而有神的星目,温文柔和的笑容——如此熟悉。埋藏在记忆深处七年之久的面孔与眼前的面孔重叠,退去了年轻时的俊逸飞扬,增添了刚毅成熟的风采。

    “请问您找准?”总机小姐的声音一下子温柔起来,目光贪婪地看着面前的大帅哥。

    “我找纪青山总经理。”他从衬衫口袋里掏出一张名片,“我是他业务上的朋友。”

    他穿着一件发灰的白衬衫,没打领带,西装裤也皱皱巴巴,显得风尘仆仆。

    “请等一下。”总机拨了总经理室的电话,回头多余地问他:“您的名字?”

    “凌云志。”

    芷阳的心随着这三个字而剧烈狂跳,果然是他!没想到多年以后,在这座相同的城市又遇到了他。她下意识地捂住心口,一时不知如何是好,该上去打声招呼,还是当作不认识?也许,他早已忘记她这个学妹了。并不是所有人都会记得年轻时青涩幼稚的回忆,何况对他来说这段回忆并不算美好。他的大学生活,有太多多姿多彩的事情值得记忆,而她,太渺小太微不足道了。

    凌云志抬腕看表,眉头不自觉蹙紧。

    芷阳惊觉抬头,电子表上显示七点五十五分,光顾着发呆了,还是想办法把自己弄上楼吧。他只是过客,不可能再有机会见面,还是不要多生事端为好。

    芷阳蹒跚地迈开脚步,该死的脚,就不能走快点吗?该死的电梯,就不能迟点坏吗?

    总机放下电话,甜甜地道:“纪总在开会,您到他办公室等吧,十楼右转最里间。”

    芷阳听到身后脚步声渐近,心中急躁,脚下自然加快,冷不防挫到受伤的脚。她痛得轻呼一声,忙抓紧楼梯扶手,稳住踉跄的身子。

    一双大手扶住她胳膊,关切地问:“小姐,你没事吧?”

    芷阳像被烫到,迅速挣脱,避开与凌云志对视:“没,没什么,只是扭到脚。”

    “我帮你看一下。”他作势要蹲下来。

    “啊?不用了,已经敷过药了。”

    他对她的畏缩感到诧异。这女孩一直低着头,好像故意避开他似的,他有什么可怕吗?见她吃力地迈了一个台阶,他又有礼地问:“我扶你吧。”

    “不必了,”芷阳极力控制自己擂鼓般的心跳,“一会儿就到了,我自己可以走,谢谢。”

    “不要客气,反正我要上十楼。”他很自然地架起她左侧手臂,力量不轻不重,距离不远不近,刚好可以承担她一半的重量,又不会显得太亲密。即使如此,芷阳仍觉得呼吸紧张,脸红到耳根,一种沉闷的尴尬弥漫在空气中。她心中不停地交战:认他?不认他?

    凌云志首先打破沉默,“你是这儿的员工吧?”

    “唔。”她装作与楼梯奋战,仍然不敢面对他。

    “工作多久了?”

    “四年。”

    “四年。”他低低重复,该有二十七八岁了,但这一身装束显得她很年轻,他猜想她该有一张明媚可爱的脸。他突然间有股强烈的愿望,想看看她长什么样子。他甩掉这莫名其妙的想法,可能是两天两夜没睡的关系,脑袋开始混沌了,接到总公司的调令,他就马不停蹄地处理柏林方面的业务,办交接手续,昨天下午才将德国那批原料定下来,气没喘上一口又登上飞机,在飞机上开始研究这边的资料,下飞机已经七点。看这一身狼狈,谁会想到新任总经理是这副德行?

    芷阳轻轻的一声“到了”打断了他的思绪。她匆匆道了声谢便闪进办公室,脚下不稳速度却快,办公室的门毫不客气地在他鼻子前面合上。

    哦!凌云志苦笑,新任总经理就接受这种待遇——闭门羹。这样也好,不通知人来接机,就是要先私下了解一下公司的实际情况。不过,他一向是万人迷的,什么时候变成凶神恶煞了?他抬头看看门牌:设计部。搞设计的,难怪古里古怪,这种人多少有些让人捉摸不透的脾气。只是——凌云志暂时抹去心中那奇异的熟悉之感,总有机会再见的。

    芷阳一个上午都恍恍惚惚的,对着电脑发呆,半小时没画一条线。

    “喂,回魂了!”纪小洁香喷喷的俏脸凑过来,惹得芷阳直打喷嚏。“怎么了?思春啊!招吧,心里想着哪个帅哥呢?”

    “只有你还有心情胡扯,”芷阳轻描淡写地回了一句。好在大家也都心神不宁,不晓得新老总何时会冒出来,纪小洁也没有追问。

    芷阳的心思又飘忽起来,飞回七年前那场辩论赛。

    主席拿着评委会的最后决定,高声宣布:“此次辩论赛,建筑工程学院胜。”

    “噢——”观众席上欢呼雷动,芷阳和其余三位辩友同时举手击掌,相互拥抱。

    紧接着主席又宣布:“最佳辩手得主,建筑工程学院何芷阳同学。”

    “噢——”又是一片欢呼,寝友在观众席上站起来边击掌边喊:“芷阳,最棒!芷阳,最棒!”

    芷阳站起来深深鞠了一躬,诚恳地道:“谢谢,谢谢大家。”上大学以来第一次参加全校规模的活动,就取得这样好的成绩,说不激动是骗人的,她觉得自己的声音都在颤抖。

    凌云志身为学生会会长,以特邀嘉宾的身份为最佳辩手颁奖。芷阳早就听说过他,他是校园中的“风云人物”,先不说能担任学生会会长必然有极强的组织能力和交际能力,光是弹得一手很棒的吉它就已风靡全校三分之二的女生了(另外的三分之一是名花有主的)。他拥有小说中“白马王子”的条件,一米八一的身高,剑眉星目,举手抬足之间温文儒雅,为人亲切热情,脸上总是挂着一抹淡淡的微笑,言谈之间散发着自信的魅力,俊逸飞扬的神采让人禁不住被吸引。风评对于他足“自信但不自负,谦虚但不虚伪。”做人做到这种程度,想让人不欣赏不佩服也难了。

    芷阳从小到大都很优秀,在家是独生女,在学校深得老师宠爱,学的虽然是理工科,但文学基础深厚,一向被誉为“才女”,所以形成了自信乐观又有些高傲任性的性格。她对人对事有自己的评价,很少跟着别人附和,对凌云志也是如此。

    递过奖品,凌云志用一种赞赏的眼光望着她,微笑着问:“有没有兴趣进学生会?”

    芷阳淘气地眨眨眼道:“要我做你的接班人吗?”

    凌云志微怔,随即又笑了,“只要你有这能力。”

    凭这句话,芷阳给他打了八十五分,这男孩有识人的眼光和容人的肚量,至少算一位好领袖。

    一星期之后,芷阳进了学生会宣传部。她写得一手好字,又善于国画,很快成为宣传部的骨干,有什么大型活动都要她负责出板报画版面,宣传部部长钟岩总是拍着她的肩头说:“小丫头,好好干,有发展。”

    芷阳通常抿嘴微笑,口中不说什么,心中甚是得意。但有时候就见凌云志远远地举起食指在面前摇一摇,仿佛在说:“小丫头,不要得意,你还差得远呢。”

    她昂起头,心中暗暗发誓一定要坐上他的位置,为女同胞争口气。

    十月中旬,H市下了第一场雪,学生会组织同学到安老院慰问扫雪。芷阳是大一少数的几个学生会干部之一,通知大一同学的任务就落到她的肩上:女生宿舍在校园第一生活区,大一男生宿舍在第二生活区,往返一次要二十分钟。芷阳打了三次电话都没找到那个物理部的周雷,只好请他的寝友代为转达。

    马上就要发车了,周雷还没有到。凌云志问副会长梁蕾,“周雷是谁负责通知的?”

    芷阳急忙道:“是我。我打了三次电话都没找到他,就让他的寝友代为转达,可能、可能……”

    凌云志淡淡地望着她,唇边微笑收敛,眸光闪亮犀利,让她感到无所遁形,仿佛她做了一件天大的错事。

    芷阳心中不服,但又莫名其妙地涌起强烈的愧疚感。是,她的确没有尽到责任,但毕竟努力过了,虽然没有亲自找到周雷本人,但是……芷阳心中反反复复,惭愧和委屈交杂拉扯,感觉鼻子酸酸的,眼睛也酸涩热辣。她咬紧牙关,不让自己掉眼泪。

    凌云志看一下时间,道:“走吧,不等他了。”路过芷阳身边时,他顺手将她按到座位上,“开车了,坐稳。”

    芷阳侧头瞄见他坐到文艺部部长叶钦兰身边。叶钦兰清脆地笑道:“干吗扳着脸?你吓到人家学妹了。”

    凌云志靠进椅背,眼中恢复了温和的神色。

    钟岩在旁边也笑道:“芷阳是我罩的,为难她就是不给我面子哦1”

    凌云志微微一笑,双手举起作投降状,也不出声。大家哈哈一笑便罢了。芷阳本来要哭了,见叶钦兰和钟岩都帮她说话,又见凌云志好笑的动作,忍不住也笑了。

    扫完了雪,大家围坐在休息室中与老人谈心,表演节目。凌云志捧起吉它,与叶钦兰合作了一首Beyond的《真的爱你》。他的声音浑厚悠扬,用标准的普通话唱这首歌,别有一番风味。叶钦兰的吉它水平比凌云志更高一筹,据说已经通过八级了。八级是个什么概念,芷阳并不清楚,只是看着俊男美女的组合,听着动人心魄的音乐,感觉有些浑然忘我。一直以来,她认为弹吉它只有在月光下、草地上、篝火旁才叫浪漫,才会引人心动。但今天她知道不是,美好的东西到任何时候都是叫人羡慕的,甚至,引人嫉妒。虽然她不愿意承认,但在内心深处,她的的确确嫉妒叶钦兰。嫉妒她的开朗活泼,嫉妒她的光彩照人,嫉妒她的才华横溢。

    音乐声停了,直到周围掌声雷动,芷阳才回过神来,甩甩头,用力地拍起掌来.拍得掌心发红,火辣辣地疼。

    回程之前,芷阳去了一趟洗手间,出来时大家都上车了,她站在车门口看了看,没有看到空座。

    凌云志拿起身旁的吉它盒抱在膝上,朝她招招手。芷阳垂着头走过去坐了,脸侧向里,不与他对视。

    凌云志将吉它盒横过来,小端放在芷阳膝上,状似无心地道:“太重了,帮忙分担一下,不会介意吧?”

    芷阳眼看他,“没关系。”

    车行了好一会儿,凌云志突然道:“其实今天来的人足够多了,周雷来不来并不重要。”

    芷阳转头看他。

    他正视她道:“但是这件事对你来说代表着责任心的问题。而且,也影响了周雷在大家心目中的印象,你明白吗?”

    芷阳半晌才讷讷地道:“我没想这么多。”

    凌云志轻笑一声转开视线,“你太小,很多事情,你会慢慢学会考虑的。”

    芷阳偷偷看他,他的目光朝向窗外,有一种近乎沧桑的沉静。

    不久以后乃至现在为止,芷阳都不断地在体会凌云志说这句话时的无奈与疲惫。只可惜当时她太年轻,太任性,了悟得太晚了。

    她不由苦笑,如果她有凌云志的成熟和睿智,就不会窝在这里当个小小的设计师了。

    “哇,不得了,不得了,”柳宁一路叫嚣着冲进设计部,“我见到新老总了,我见到新老总了。”

    “真的?”这真是爆炸性的消息,一时间所有人都放下工作围上来,听柳宁眉飞色舞地描述,连马经理都从内间办公室里探出头来。

    “哇塞,他简直酷毙了。起码有一米八,浓黑的眉毛,高挺的鼻梁,性感的嘴唇,结实的肌肉……”

    “靠!”有人打断她,“肌肉你也见了?”

    “哎呀,他衬衫没扣扣子嘛!别打岔。”柳宁赶蚊子般的挥挥手,“那双子夜寒星般的眼睛啊,温柔多情;说话的声音啊,带着磁性,听得我心发酥,”她闭上眼睛做陶醉状。”是发春吧!”

    “呕,我要吐!”

    “喂,给点面子嘛!”柳宁嘴翘得老高,“不信你们自己去看。小洁、芷阳还有刘副理,我保证十五岁以上,五十岁以下的女性都逃不过他的魅力。”

    刘副理笑道:“连我你也寻开心。”她今年三十七,已经是个十五岁孩子的妈了。

    芷阳心中暗笑,柳宁为人热情大方,最大的缺点就是爱吹牛,她就没见过女孩子这么能吹牛的。

    纪小洁拂了拂微卷的长发,媚声道:“英俊的男人我见得多了,就不信能帅到哪里去。柳宁,你是太孤陋寡闻了,哪天我介绍几个帅哥给你认识认识。”

    “免了,我的偶像是刘德华。”柳宁一向对小洁的那群男朋友过敏,说实话,公司里又有几个不过敏?

    “咳——”马经理不知何时站出来,“柳宁,上班时间不能闲聊,你们契经理没教过你吗?”

    “噢,”柳于吐吐舌头打算开溜。

    “慢着,先跟我进来。”柳宁咧着嘴跟马经理进了内间办公室。

    众人新奇又疑惑地等着,没几分钟,柳宁就出来,大家马上围上去,“马经理和你说了什么?”

    柳宁得意地道:“想套点小道消息啦!”

    “不准聚众聊天,都给我回去工作。”马经理咆哮的声音从门里传出,看来柳宁没给他提供什么好消息。

    柳宁走后,纪小洁上十楼去探风,结果一无所获。据说新老总旅途劳顿,回酒店休息了。当高层的果然都一样,享受第一、工作第二。

    芷阳哀声叹气地朝不远处的公车站挪动。死小洁,说好了要扶她到车站的,却半路落跑,害她要独自与瘸脚奋斗。以往怎么都不觉得这五十米长呢?正值下班高峰,怕这瘸脚也挤不上车吧,真舍不得花钱坐计程车啊。

    一个男性的声音突然问:“小姐,需要帮忙吗?”

    芷阳抬头,惊呼:“钟岩?”

    “芷阳?”钟岩也又惊又喜,“没想到会在这儿遇到你。”

    “是啊。你不是在s市,怎么回来了?”

    “唉!一言难尽。”钟岩神色沮丧,“对了,你的脚怎么了?”

    “扭伤了,已经没事了。”

    “有时间吗?”

    “当然,我刚下班。”她指指公司大门。

    “那我们找个地方聊聊,”他忽然又像想到什么,问:“方便吗?你老公不会有意见吧?”

    “老公?”芷阳大笑道:“我现在仍然是一个人吃饱全家不饿。”

    钟岩惊讶地张大眼,“不会吧?你这样的美女会嫁不出去?这里的男人眼睛是不是都有毛病?”

    “快别取笑我了。别站着聊,我脚酸。”

    “你看我真是的。”钟岩急忙叫了辆计程车。

    二十几分钟后,两人在一家餐厅落座。钟岩一路上直夸H市变化快,大部分地方他都认不出来了。芷阳心想,一隔七年,物去人非,奇迹似的她竟在同一天见到两位故人。

    钟岩问:“这几年过得怎么样?”

    “还不是这样,毕了业就上班,在建筑公司混了个设计师。”

    “能学以致用就已经很不容易了。”钟岩似有无限感慨。

    “怎么了?不如意?”

    “唉!看看我,学机电的,现在居然要为公司跑代理权的问题。”

    “这——”芷阳迟疑了下,“未免大材小用。”

    钟岩嗤笑:“才?什么才?一群庸才!”他的神情有些激动,“开始说我需要磨练,分到行销部,干了几年调到后勤部,再调到行政部,就是不让进业务部,说什么没有业绩。没资金、没设备、没题目,指望我拿出什么业绩?”他干了一杯啤酒。

    “没想到。”芷阳不知该如何安慰。

    “唉!别说了。”他又喝了一杯。

    “钟岩,”她半开玩笑半认真地,“你要是喝醉了,我可扶不动你。”

    “放心吧,”钟岩轻笑.“酒量练出来了,十瓶也不成问题。”

    这话好耳熟啊。是什么时候的事了?对,想起来了!

    大二时的一次文艺汇演结束之后,学校理事会请所有学生会成员吃饭。理事助理唐老师是学生会的主要负责人,对于吃喝一套颇有经验,提议在酒桌上行酒令。那一桌有凌云志、梁蕾、叶钦兰、钟岩、组织部部长郭人杰和晨光记者团团长石磊。其中属钟岩酒量最差,喝了三杯就推三阻四的,连梁蕾和叶钦兰都不如。

    唐老师举着酒杯道:“钟岩啊,男人不会喝酒可不行,将来工作了怎么办?你看凌云志,十瓶八瓶没问题吧?这就是优势。”

    “我老爸就不会喝酒,我也没办法,这是遗传。”钟岩替自己辩白。

    凌云志道:“钟岩,喝酒可以练的,我的酒量也是练出来的。”

    “真的?”

    “当然。”

    “那好。”钟岩豪气干云地饮干一杯,“我从现在开始练,一定要练到十瓶都不成问题。”结果,钟岩那天晚上醉得一塌糊涂,在马路边上吐得翻天覆地,是凌云志和郭人杰架回去的。

    芷阳偷偷地问叶钦兰:“钦兰姐,我真不明白,为什么一定要喝那么多的酒才叫豪爽?”

    钦兰笑道:“男人的世界就是这样,当今的社会也是这样。”

    那一刻,她望着凌云志、钟岩和郭人杰的背影,突然间有些觉惜,这三个人已经不再是男孩、男同学了,他们正在步人男人的行列。

    送女生们回宿舍时,凌云志还体贴地问一句:“女孩子们都没事吧?”

    叶钛兰取笑道:“没事,都比钟岩坚强呢。”

    几个女生都笑了,钟岩早已不省人事,口还兀自咕哝着:“凌云志,臭小子,你骗我,什么可以练的?”大家听了,笑得更大声了。

    “芷阳?芷阳?”钟岩在她面前摆手,“想什么呢?”

    “噢,”芷阳掩饰地喝了一口酒,“我在想,钦兰姐好吗?”

    “她?”钟岩眼中闪过苦涩自嘲的味道,”风光得很,读外语的,现在最抢手了,已经快自立门户了。”

    “真的,开什么公司?也算我一份儿。”

    “中介公司,还在计划中,她有些舍不得旅游团的工作。”

    “那你们——”芷阳放轻声音。

    他那苦涩自嘲的意味更浓了,“拜拜了。”他又喝了一杯。

    “啊?”芷阳惊呼。

    “强扭的瓜不甜。人家是大经理,以后还要当老板,当女强人。我是什么?一个小小的助理,配吗?何况,在她心里,我不过是个替补。”

    “钟岩?”她按下他的酒杯,“你怎么能这么想!钦兰姐每次给我写信,说的都是你。”其实,已经越来越少了。

    “说我什么?窝囊,死性,是个废物?”

    “钟岩!”芷阳叫。

    “对不起,”钟岩抹了把脸,“我有点喝多了,跟你说这些做什么?”

    “钟岩,”芷阳意味深长地望着他,“你变了。”

    “你也变了,大家都在变。谁想到当初那个尖锐犀利的小辩手如今这么温和稳重。”

    “可是,”芷阳顿了顿遭,“恕我直言,你有些自卑。”

    他又嗤笑:“何止自卑,钦兰说得更恶劣:自暴自弃!”

    “钟岩。”

    “好了,好了,不谈我了,谈谈你自己,为什么一直没结婚?”

    “没有合适的对象。”

    “你已经不是小女孩了。”

    “我知道,但是缘分天注定,我也没办法。”

    “缘分需要把握,而不是等着它掉到你手中。等缘的人往往与缘分擦肩而过,”

    “我总不能到大街上抓一个男人就问:‘先生,做我男朋友好不好?’”

    “哈哈哈,芷阳,你学会幽默了。如果我是那位幸运的男士,面对美女的要求岂能不答应?”

    “算了吧,人家会把我送到仁心。”

    “哪儿?”

    “精神病院啊。”(注:仁心是一所著名的精神病院)

    “哈哈,哈哈哈……”

    天色在谈笑中渐暗,两人交换了电话号码,钟岩叫车送芷阳回家。

    车到楼下,芷阳道:“上去坐坐吧。”

    “太晚了,改天吧,我一时半刻走不了。”

    回到自己十几平方的小公寓,芷阳躺在床上发呆。

    命运真是奇妙,本来大家都看好凌云志与叶钦兰是一对儿,没想到毕业时,钦兰和钟岩都到了S市,凌云志则去了国外。身在异乡,同学问特别亲切,天长日久,钟岩和钦兰互生情愫,成了男女朋友。钦兰写信告诉她时,她还不相信钦兰这么快就移情别恋。然而钦兰说得好,爱情还是要以实际生活为基础,与凌云志那段模糊的感情,已分不清是友谊还是爱,毕竟两个人谁都没有主动点破,只是众人哄一哄罢了。她与钟岩两人互相扶持,惺惺相惜,这种患难与共的感情才是最真的,无论从什么角度转化而来,总之她爱他,这就够了。

    那封信是多久以前写的?大概五年前吧,以后钦兰的事业有了转机,信于是写得越来越少,对于和钟岩的感情也提及得越来越少,近两年几乎断了音讯。芷阳自己也懒,不愿主动与别人联系,同寝的同学大约半年才写一封信,自己的公寓中没有电话,又不好意思总打公司的电话,于是过去的朋友就越来越疏远了。

    “距离产生美。”这话谁说的?应该是“时间使人生疏”才对。走到哪儿融入哪儿的人才真正适应这个社会。想着想着,心思又飘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