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谁都看得出来俊脸严肃的罗京鸿心情非常不好!只有黄耘春还好心的以“失意”来作比喻。
他呕个半死几乎吐血!上回原本想偷瞧与原颖人相亲男子的长相,后来因为轻敌而作罢的回台北。
直到五天前大妹罗素丢了一份文件给他看,他才知道秦宴儒居然是原颖人相亲的对象!只因他的不小心,居然让这两人又走在一起,并且场面失控到令罗京鸿咋舌!他们已论及婚嫁了!因为秦宴儒拒绝罗素的理由是:他已有未婚妻,将在年底成家。
他们读数理的人都比较实在,有三分事业就说三分话,不会有任何夸大;而秦宴儒会那么说,代表百分之百肯定原颖人会是他跑不掉的老婆!怎不叫他气得跳脚!偏偏五天来完全找不到她的行踪!从黄耘春那边也得不到任何消息!公寓电话没人接,鹿港那边说没回去,出版社当他是忠实读者,以为企图骚扰作家,死不肯吐露她的行踪。真的完全找不到她目前的下落!
她怎么可以如此对他?!
罗京鸿的俊男芳心差点碎成一片片!至今依然不肯正视原颖人居然会不喜欢他的事实!
他是这么的英俊、有钱、有身分、有学识,充满了一身的品味,有点坏,又不会太坏的男人,不正是令全天下女子倾迷、又爱又恨又想嫁的第一选择吗?
二十八年来的战果证明他的自大是应该的,为什么会有漏网之鱼?
还是当今小说的流行趋势又变了?花心俊男不再讨喜,反倒是平凡乏味的老实男当道横行?可是趋势再怎么变,有钱的英俊男子永远不会褪流行吧?即使那些企图反转轨道的小说作家也改变不了这个事实!
但话说回来,原颖人本身就是个小说作家……在不甘心之余,五日来他看了她写的十来本小说,不怕引起任何诧异又诡异的注目,只为了了解她的想法;由早期、中期,到现在,他各抓了三四本来看。没有意外的发现她书中男主角清一色是那种温柔又老实,容易吃亏上当,甚至遭社会生存论淘汰的无竞争能力人类!然后女主角会受男主角一身的朴实无华感动。没有任何商业功利气息,安于做社会机器中小小小的一颗螺丝钉,不强求大富大贵……简直太过份了!她是在误导女性的观念!
如果社会中没有人具有野心、竞争心,那还求什么进步?谈什么提高生活水平?国家如何由开发中国家跻身为已开发国家之林?搞不好还会退回未开发之列!而且……还害得他这么一个一流的好男初尝追求败绩!
那女人不但催眠了自己,为了满足她的读者,她也身体力行的去找了一个空有一流学识,却对社会无什大贡献的隐居男子谈恋爱!而视他罗公子为毒蛇猛兽!其实她根本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
更气的是,但凡在书中提到富家公子,一律描写成大色猪,那种连看到七十岁老妇都会起色心的没品味人士!到最后遭众人唾弃而逃到到国外,一辈子不敢回来!
但愿老天保佑她的写作生涯不会长久,不然也要保佑她的赞者不多!否则再过几年,像他这类白马王子就会娶不到妻子了!她简直是在毁谤真正的青年才俊!
怎么会有这种女人?对了!一定是她在二十六年的岁月中从不曾受到青年才俊的青睐,才会将满腔怨气发泄在书中,极尽破坏之能事的胡说八道!否则她不会如此偏激!大概也因为诋毁惯了,等到他这位青年才俊来追求她时,她害怕对不起读者,所以才不敢接受。
看吧!作茧自缚的后果!不过,他会原谅她的,而且会建议她不要再写下去,写那些没用的东西做什么?还不如到他公司上班,老了还可以领养老退休金;如果他觉得她还可以的话,甚至可以娶来当老婆,她是不会吃亏的。
相信她那种平淡又老套的小说能写也没几年了,何不就此算了呢?还为了读者催眠自己,何必呢?是不是?
原颖人坐在他对面已有一分钟了!这个据说形容憔悴、失意又可怜的男子,此时正眉飞色舞的不知在胡思乱想些什么,笑得诡异不已。并且完全没有发现她已经到来。也好,她正好趁这时机仔细研究男人的面部表情;她很好奇——像他这种“色男”与“花花公子”型的男人与老实男人有何不同的神情。
他的确比其他男人好看很多,又懂得穿着打扮,所以也难怪黄耘春会一路倒戈!可是,太重视外表的男人,通常内在都较虚浮不实。也许他是相当有才华的,更也许他也会有情感专一的时候,但任何的“也许”都是个不确定用词,她不会将一生投注在“也许”中,以为自己有多少能力扭转男人不定的天性。
“呀!你来了?何时的事?”罗京鸿诧异的低叫,终于发现了她。发觉她比以往更美丽。真是的!原本以为她只有一点点的可看性而已,想不到再次看到她会觉得她出上一次更出色。
“才坐下不久。听说你急着找我?”原颖人有点不好意思面对他。因为她必须告诉他一个残酷的消息——他根本追不上萧诺。可怜的人!不知何时花花公子身价暴跌至此!还要央人代为追求,偏又追不到。
可是不待他回答,黄耘春就凑了过来,奉上一壶咖啡,坐在一旁,有长聊的打算。
“对呀!对呀!罗大哥找你找得很急,我都怕他急出病了。”罗京鸿回她迷人的一笑,才道:
“谢谢你的关心与帮忙,但现在让我与颖人好好谈一谈好吗?不打扰你上班的时间。”
比原颖人赶一百次还有用!黄耘春非常听话的努力招呼客人去了。
“你的忠实祟拜者一号。”原颖人笑了笑,他的确有其独特的魅力。
“她比较热心了点。听说你预定年底嫁人?”他试探的轻问。
原颖人微微羞却的笑。
“不一定呢!到时再说了。对了,萧诺的事,我恐怕帮不上忙,她对恋爱与婚姻都没有任何兴趣。”
对呀!萧诺!他的新计策!为了能顺利进占到她的公寓所找的借口……但她居然是不婚的!看吧!写小说的女人没一个正常!却又以其乱七八糟的观念去蛊惑无知群众!罗京鸿不明白的问:
“为什么没兴趣?莫非她受过爱情的伤害?”小说中都是那么说的。
“谁规定非要受过创伤才会拒婚?现代人多得是有自己独特的想法,各有各的理由。”
“你的意思是要我放弃?”
原颖人点头。
“那样你的挫折感会减少一些。”
“不!我不放弃!我连开始追求都还没有!也许萧诺是欠人追才会有这种说法,你不能叫我连试也不试就放弃!”他一副沉痛的表情,痴情坚定得让远处的黄耘春为之心折感动不已。
这头驴子!
“萧诺从不忸怩作态!你并不了解,她是直言无讳的人。”她几乎是苦口婆心了。
“我要试一试!找一天我去拜访你们吧!我要自己看到后才会甘心。”
虽然说现在是休笔时刻,但她与萧诺一律不怎么欢迎有人前去侵犯她们的领域。这个男人衽地难缠,一点也不潇洒,甚至不肯对无望的事死心!
原颖人不好太直接拒绝,以免伤了人家的心,只好道:
“我回去知会她一声,若萧诺没意见,我们会答应让你莅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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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呆子,你被骗了!”
萧诺从小说堆中抬头,轻轻的丢给她一句,结束了原颖人的长篇大论——对罗京鸿优点的一切说项。
“呃?”原颖人一楞一楞的。身为一个言情小说作家,也出了三十几本书,在故事中当天神,伟大了那么久,突然被叫呆子,一时之间还真反应不过来!一个呆子写得了那么多爱情小说吗?“什么意思?”她只不过是尽职的在替他人宣传以增加萧诺对他的好印象而已。多令人感动的善心呀!
“你快引狼入室了!”萧诺伸了下懒腰,看到天色还不错,打开阳台的铝门让太阳光源进驻,一室温暖!踢了块椅垫到阳光处,坐了下来,吸收日月精华。
原颖人捧出她的水果茶,倒出两杯清凉,让一冷一热在身体内外综合一下,也坐在阳光处的地板上。
“怎么说?我们有危险了吗?”
“你那一点可以证明那家伙对我神魂颠倒?他在提我的同时眼光放在那里?他那种牛皮人类,几时变得如此羞却来着?别笑死人了!大作家,你大脑思路阻塞了是不是?要不要喝一瓶通乐治疗一下?”萧诺嘲弄的娓娓道来,简单的推理,一清二楚——唔!她有写推理小说的本钱。
他的目标仍是在她身上?不会吧!原颖人相信他没必要用这种手段,而且他早知道她是死会了。
“我不以为他会这么大费周章!也许他当真有心于你,你将如何?”
“至少不会学你落荒而逃!等着看吧!下星期你的心上人来到台北,咱们等着看会有什么好戏!”
“你一定是写小说写得不能自拔了,才会将单纯的事想得如此复杂!”原颖人摸了摸她的头。
“你明知道一旦交稿后超过三天,我会完全忘光我曾写过什么,何来入迷之说?不写稿时,我的脑中不会编排任何故事。”
“那么,我们何不约他来做客,看他的表现如何?是你对还是我对,要他来了才知道!”
萧诺点头。
“好,就明天晚上,请他带来两份大披萨、一打可乐,以及时鲜水果。我们会给他跑路费。”
“这不太好吧?”原颖人不好意思的低问,老是利用他人挺不道德的。
“顺便嘛!他要上来我们这儿,就得顺着我们的规矩来,否则不必了!”
原颖人宅心仁厚,根本不敢这么对罗京鸿说,迟迟不敢多说什么;但若要她打电话,是死也不可能的。所以萧诺向她要了电话,自己打了去。因为罗京鸿正在开会,于是交代秘书记了下来。
“请问……你是在开玩笑吗?”小秘书颤抖地低问。
“不是!反正他看了就会明白,如果不来便算了,若要来,最好带来我所吩咐的东西,拜!”
挂上电话,萧诺才看到原颖人脸都红了!取笑道:
“我这个打电话的人都不羞了,你羞什么?你简直天生来让人吃定的!莫怪那家伙死不放手,纠缠不休!加上你这个性,要不是你心有所属,早该倒入他怀中去了。”
“虽然我们可以在小说中写得很刻薄,但,现实生活中我不会这么对人的,即使不对他动心也犯不着唆使他……”原颖人心想,一旦罗京鸿知道被当成送货员看,想必脸会绿了一半不止!不过,回头想想,这未尝不是吓退罗京鸿的方法,即使有些不厚道。
“有些人,对他心软不得,也不必逃避,正面交锋给他颜色看会是个好方法。何况我们只是在测试他!”突然,萧诺盯住她身后一点,低叫:“壁虎!”
原颖人立即跳了起来,逃到萧诺那一边!一同看着附着在玻璃铝门上那只与蜥蜴同类、却无害且呈半透明的壁虎。
“你怕吗?”原颖人奇怪她的大惊小怪!这种小小寄居房客并不常见,只是她们很少去特别关注,任其生长与消失;帮忙吃蚊子也算是益虫的一种。反正还不算太嗯心,偶尔见到一、两只也不必太讶异。
萧诺笑了笑。
“好多人来信问我‘守宫砂’的由来,只因我写古代小说时常提到。”
“为何不建议他们去看‘唐人传奇’?”原颖人也笑了,她也接过一些信件,表明了对相同问题的好奇。
“不讳言,它的古名好听多了!也许它们之所以改名为壁虎而不叫守宫,是怕现代人再拿它们去制造‘守宫砂’。”她的笑容有些邪恶!
原颖人恶心低叫:
“你不会是正在转这个念头吧?”
“那个地方有在卖殊砂?”萧诺兴致勃勃的低问,悄悄爬近那只可怜的壁虎。
“萧诺!”原颖人大叫一声,把椅垫丢过去,吓跑了那只在鬼门关转了一圈的壁虎。
“真善良!”萧诺没好气的瞄她。
原颖人摇头。
“我不是善良,我是怕你以殊砂养大了壁虎后,捣碎成泥汁时也要我陪你一同做实验!太呕心了!我不干!”
“你不觉得现代人点守宫砂很特别吗?多方便呀!如果真的点在处女身上洗不掉的话,男人要娶妻时就不必担心有人是假处女,却做过处女膜整型了。当今世上处女多缺货呀!我们点上了之后将会非常神气!”
“那根本是在方便男人!我不要!像烙印一样,还保证原封货咧!而你,在三十岁以前可以神气,到了五十岁以后就等着被笑老处女吧!”在妇女解放时代被摒弃的东西,代表那对女人有害而无益,如今倒要走回头路,标明自己是完封的印记!而且还是来自一个大女人之口,真是让人诧异!但原颖人早知道萧诺这人不能以常理来推断,她一切突如其来的怪点子全因为好玩且新鲜。
“找一天我非试试不可。”萧诺犹不死心。
原颖人连忙申明:
“到时只要不拖着我,一切好说。”萧诺不置可否,突然又问了一句:“不知守宫砂点在男人身上有没有效?”“如果你的魅力够强的话,也许会有人愿意让你点点看。”原颖人只是在说笑。
但萧诺却当了真——
“那么,你的秦宴儒借我点一下好不好?我认为他有可能是处男……”
“萧诺!”原颖人尖叫!要不是她忙着脸红,说不定会跳起来掐她脖子。
“我直接问他,也替你的未来幸福确定一下保障的程度。如果他两年内没有上床行为,代表他健康情形不错,不必检查了。如果他从来没有,那更好!恭禧你得到一个干净的男人。”萧诺眼神闪亮,分不清是戏谑是认真。
但已惹得原颖人咬牙切齿了!
“我会先杀了你再自杀!如果你当真敢问的话!告诉我你不会做这种丢死人的事!”这是原颖人有生以来唯一可以称之为威胁的话。她不想吓走秦宴儒,不想让成为“秦太太”的美梦成空!可是这女人正在摧残她的幸福……
“还是你决定在新婚之夜问他?多可怕!要是他什么都不懂,连动作也不会,那你怎么办?看来你也不怎么明白其中过程——”
“你又知道了!”原颖人努力喘气。
“因为你的小说每写到亲热镜头时,一律以‘过后’或‘床帐中有情人儿正缠绵’来蒙混过去!真正过程完全没谈到,因为你不知道正确的步骤!”
“我——我——我——”原颖人口吃了起来,放大了声音:“你又好到那里去?总比你交代‘他们于是上床了’美丽多了!还有,你第十七本小说更好笑,上床的镜头竟是男女主角互殴,由阳台打回卧室,然后两人身体站不稳,倒在地上,哈!鼻青脸肿的两个人居然就交代那么三个字——做爱了!”
总而言之,两个“青春”出版社当红作家,最大的败笔都在于她们对床戏的镜头只会混,完全不明白个中滋味,所以不敢乱写。
萧诺理直气壮的反驳:
“我又不是在写色情小说,还要肉欲横陈交缠才满足得了读者口味!要看明白,不会去租翻译小说呀!描写之深刻足以让你欲火焚身!”
两人对看着,然后笑了出来。
“老天,我们在讨论什么?居然研究起床戏来了!”原颖人低呼。
“要是那天我们开始将做爱过程一一写明白,恐怕我们会被罩上一层黄色晕轮,当黄后去了!什么时候摸胸部,什么时候脱衣裤,什么时候——呕!”骗稿费也不是那种骗法!着墨在那种地方,反而忽略主角个性、情事的发展起伏。而且,说真的,挺呕心的!
原颖人托着尖尖的小下巴,深思道:
“我看过许多小说,常是男女主角才相识,立即发生一夜激情的事,往后发展不是怀孕就是男方‘深深地’爱上了女方,千里追寻。巧得很,男的一定又帅又有钱,女的大多为灰姑娘。整本书只要是男女主角碰面,立即会干柴烈火……无需言语——然后会发现,一本书里有半本描写上床过程,另半本在各过各的痛苦生活!完全没有真正认识对方。没有了解、没有感动与动心。动情原因完全建立在双方的好容貌上。好薄弱的理由!事实上我就不相信真正的感情可以在第一次见面时立即燃烧的!还有吻!被一个不认得的英俊男人吻了能有什么反应?应该没有人会感到虚软触电,而是该觉得被侵犯而打回去!没道理!真的没道理!”
萧诺笑着嘲弄:
“哟!没有那些作品的烘托,那能使我们鹤立鸡群?我们是多么感谢呵!可是……小姐,阁下似乎也写过一吻定情的故事哦!”
“所以被笑‘陈腔烂调’有理!”原颖人不介意的回想自己初期摸索阶段的作品,有点人云亦云,人写亦写的缺失。后来才深深明白,只有站稳自己的脚步,找出自己的信念,不要随众人潮流游走,写出个人特色,才有出头天的一天——只要凸出的理念恰好合了大众的胃口,并且是他人所学不来的。
“为什么写小说?萧诺。”
“因为一直没有人写出我想看的小说,没有找到与我有共鸣的作者来延伸我的理念!太多了!太多的作者沉浸在前人的巢臼中爬不出来,写着男尊女卑的故事,却强调自己是大女人!而故事中总是女人在为情受苦,崇拜着男人的自大狂傲,可以任意欺负女主角,极尽能事的误会、欺凌,以金钱控制女方,而女主角却是苦得半死、为爱受尽折磨。可怕的是,她还从头受到底,死也不变!甚至被打去半条命也无妨;到最后,男主角只要流下后悔的眼泪,藉酒消愁以表示后悔与颓废,归咎一切失常全是因为‘爱’,然后两人从此过着幸福快乐的日子。如果作家再添一笔‘尾声’的败笔,强调男女主角生了几个儿女,取了什么名字,原本狂暴近似恶魔的男人居然提成了有点怕老婆的妻奴,任女人撒娇呼来唤去,而甘之如饴,然后事业多么辉煌、爱情多么伟大……老天!我看了就想昏倒!我不介意‘幸福快乐’的日子,但我介意作者凑字数的做法,没有必要的‘尾声’看得很恼人。我一直以为‘尾声’是用来贯穿全剧的伏笔以收画龙点睛之效;可是,有人这么烂用,实在教人看了生气。我高中时对小说有这种批评,想不到我的同学反讽我只会动口不会动手,写不出小说的人就不要批评人家;至少人家可以出书,代表某部份受到肯定。当时我心想也对!便决定要往小说界发展,并且扭转那种老掉牙的模式。即使我写的东西不受时下人欢迎,我依然要写下我真正的感想,为求一个平等!没理由在以女性消费市场为主的小说,尽写一些欺负女性的东西!我被批评为大女人,但她们并不明白,我只要求对等与公平,至少我不像有些‘大女人’作家专写一些女主角整死男主角的故事。那根本不叫替女人出气,反而更诋毁女人!想不到,我会有这么多共鸣者,封笔也甘心了!至少我让某些人重新修正了对小说的观感与对爱情的想法。”
真的是心有戚戚焉!说到小说,即使她们笔法各有不同,至少写小说的理念是相同的:为了想给读者不同的东西,以更多的角度去看待事情!
她们尚在用力的努力当中,即使影响力微乎其微,可是,这份理想,矢志不变!
“你知道吗?你让某些作家变得很难生存!大罪人一个!”原颖人想到新一代作家早已取代了更早几年以前作家的位置。要不是她够稳固,早也被淘汰掉了!读者多现实呵!可是读者的现实正表示他们变聪明了,不再盲目的来多少接多少,不抗议也不选择。对小说市场也是件可喜的事;这么一来,每个作家都兢兢业业的努力,不敢混水摸鱼,努力创造自己的风格,如今谁还敢说言情小说是女工看的书?也许在不久的将来,小说也能列入排行榜中,被正式承认为文学的一种。至少,至少不要再让‘大人’以为小说对青少年有百害而无一益。”
萧诺豁达的看向蓝天,吁道:
“如今我这‘后浪’已快消褪为‘前浪’了!总有一天,我也会在另一波新潮流中变得很难生存,然后出新一代接替了我们一直努力的,永远生生不息!我多盼望呵!希望咱们的后辈更加出类拔萃。一旦我褪去作家身分,只是一个读者时,能是个幸运的读者。”
原颖人点头。
“是啊!就像每位好读者,天天跑书局,期待发现好作家又出书了!如获至宝的买回去,边走边拆边看边笑,那种对书的狂热,是身为读者的幸福!”也是身为作家的骄傲!在生命的过程中,知道有人曾对自己这么狂热过也就够了。该退开时,更要有欧阳修的精神——提拔出大文豪苏东坡,而不挡其路。
“当我们不再写作时,结伴去养老如何?我买间屋子住你家隔壁!”萧诺问。“好呀!当我们走不动时,还可以差我的子子孙孙去替咱们买小说来看!”原颖人几乎已能看到彼此白发苍苍却仍沉迷小说的模样。忍不住大笑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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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二十八年的岁月中,罗京鸿从不相信幸运的自己也会有哀鸣不幸的一天!
近一星期以来,他殷勤的跑两位大作家的香闺,很体贴的、很认命的自动买来一些民生必需品,并且很不甘愿的收下她们塞来的银两与小费,降格为送货生!但那是不打紧的,至少还可以进屋去!倘若他事先没打过电话,没有经过她们同意而前来的话,存心给她们一个意外的惊喜,其下场是“意外的被轰出来”!即使买了再多好吃的东西也没用!她们拒绝任何意外的访客,如果他硬闯,必然会受到意外的伤害——虽不一定,但还是别冒险得好!免得意外的死于非命。他耶!大帅哥耶!
可是,也许“有效期限”已经过了,大帅哥已不吃香了……罗京鸿开始悲惨的自怜!
以前只应付一个原颖人绝对是绰绰有余的,可是谁叫他多事的扯入一个萧诺?!让那怪女人也站在同一阵线的对付他,让他挫折到几乎对自我人格怀疑了起来!
只有在公司女职员的爱慕眼光中,在酒会众多秋波中才找回一点点自信!否则,他真的快在胸前挂一面镜子,随时看看自己是不是变成了猪八戒?否则那两个平凡女子为何会视他如垃圾?他耶!有钱有貌的名公子耶!唉!
今天的宴会是一些大学教授的聚会,他会前来是因为主办人是父亲,而且他要当大妹的男伴。
罗素是个大美人,完全承袭了其父的数理头脑,居四兄妹中的翘楚,非常的实事求是。二十七岁了!研读完硕士后打算到德国进修;一生如果有七十年,她早已规划完毕,每一步每一步,她都已仔细算过。他不能说她是冰山啦!只是她也有些怪就是了,大概有某方面天才的人都会有某方面的严重缺乏。
读数理的人都偏重理智与实际,所以她没有任何浪漫细胞,不过外表的美丽让人看不出来她没有任何女人味的迹象。
“你没穿高跟鞋!”罗京鸿直直看向大妹礼服下的马靴。不必说别人了,自己家人中就出了一个不正常的。
“如果穿高跟鞋会让我站得更稳,我会。”罗素奇怪的横他一眼。
“那你又何必穿高统的?”
“因为即使被人踩到也不会掉鞋子。”
瞧!多么实际!若不是因为有很多佳丽正在偷偷对他传送爱的电波,他真的会向天花板翻白眼。
“明天我与秦宴儒有约。”罗素突然这么说。
“然后呢?”罗京鸿不感兴趣的问。
“我要你带原颖人来捉奸,不然拍下照片,造成他们误会分手也好!”
“人家是写小说的,才不会那么好骗!天才美人,你这个不看小说的人恐怕不知道,这招式是破坏感情技法一百招中的最烂招,电影里已演过一百遍,电视中演过一千遍,小说里写过一万遍的超级烂招!没有人会那么好骗了。”他叹了口气,感情智障!不知这一招打那学来的。
罗素以看笨蛋的眼光看他。
“用招式也是要看人的。以秦宴儒那种忠厚的男人而言,很少会在有女友的情况下再与他人约会。明着说要讨论内容,实则让你拍下照片,这就是证物。只要他们感情一有不合,我就可以带他去喝酒,然后让他失身,到时不娶我都不行了,那个老实头,不会再敢有二心。”
天呀地呀!哪一出肥皂剧呀!
“也就是说,你要当小说中的坏女人就是了?”
“演一出戏,却创造出台湾首位数理天才儿童,造福全人类,我的牺牲是值得的!”
天才的反面是白痴,天才与白痴只有一线之隔!天才与白痴根本是同义名词!
罗京鸿觉得自己没力了!好吧!好吧!他也来做一次坏人吧!也许到时有千分之一的机会可以得到美人投怀的好事!即使微乎其微!
看了十来本小说之后,他才知道这招式有多烂!他觉得自己也快被白痴同化了!还是果真计穷了,什么都好?
其实他并没有爱上原颖人,可就是不甘心放下。而且执着了数月之久,看到她愈来愈美,但那光影却不是因为他,不禁备感不甘。不甘心她会看上平凡没钱的秦宴儒,而不是他!
也许……他当真有些喜欢她?不不!急急甩掉那想法,见到一个名媛向他走来,他连忙迎了上去,展现翩翩的风度;见到她的狂喜与羞却,是他身为俊男一生的骄傲!他何必喜欢那个会践踏他自尊的平凡女人……即使身材非常好。唉……看不到的骨头总是最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