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就算是泥人儿,也有三分土性,所以说身为冬令花魁的梅,自然也有其脾性。
无欲无求,少妄少思,彷若莹白的雪那般不沾染天地颜色,独揽着最初的单纯无垢……
一切,只因为懒。
如果一件事情打实心眼去做,需花十分力气,而取巧速成,却只用三分力气,那他二话不说,铁定以三分力气去完成它,压根儿不理会取巧的结果是不甚完美的成品。
管它的,反正是完成了嘛。
所以说,梅一向不觉得任何交付到她手上的工作有什么天大地大的了不得。
此刻,他端坐“观凡池”一角,考虑要出现在哪一年,才能让他更加顺利去完成工作。
“都说三岁定终生,可我又不可能盯他到成人,确定他没当成土匪头再回来,那少不得要花上我数十年时间……”他启口轻喃着。
“想要取巧,可也不易哪……”
修长玉指掐了又掐,想了又想,目光定在目标主二十岁到三十岁那一段岁月。伸手止住了波纹滑动,不禁端详起池中映出的男子面孔。轻哼着:
“刚才看你老年一副恶霸凶煞样,没料到年轻时倒也人模人样,一点也瞧不出是杀人如麻的极恶之人。
那么,这个人是出了什么事,致使他成为一名乱世祸害、草莽恶徒?、向来轻薄短小的好奇心扬起,致使梅投身一纵,决定从男子的二十来岁生命里进入,开启他任务的第一步。
对糟老头子没啥惹兴致,三岁幼童挂着两串鼻涕又嫌失了美感,索性折衷,就从他年华正盛时期进入吧,至少表相好看一些,任务执行起来也就没那么无趣。
随着身形彷若轻烟的投入人间烟火里,梅决定化为女身。身随念转,就见原本纤若细柳的身形开始有若干起伏——胸部微隆,纤腰更见约束,转瞬间已是个豆蔻少女的婉约身段。唯一没变的是他向来清艳的粉白面,以及额上那朵白梅印记。
翩落于白雪皑皑的寒冬腊月,迎面而来的刺骨寒风,让已成为“她”的梅舒心的吁了口气。
她钟爱冬天。这是属于它的季节。
很好,接下来就是找她的任务主了。
落点相当准确;若没有失误的话,她此刻应该正站在常孤雪的地盘上,也就是土匪窝“孤寨”。
“待我算来。”也不急着找人,她再次掐指以确定,反正时间多得很,她有一百年。
她降落在常孤雪二十四岁这一年。土匪窝“孤寨”刚占山为王,在“焚天峰”落草为寇半年——“难怪寨子看来寒酸得紧,想是百废待举,万般不缺,就缺待宰的肥羊送上门来。”
很不错,切人的时机刚好。横竖是没了反悔的机会,也只能这么想了。
去叫一个已经杀人如麻的屠夫改过向善虽不是不可能,但总是吃力了些,也已然折损了太多无辜的生命;而,阻止一名尚未大开杀戒的人去当屠夫,至少简单得多,感觉上也比较有成就感。
放眼望去,“孤寨”建构在易守难攻的地形上,确是防人围剿的好地点。数百间木屋、草屋散落在较平坦的地势上,目前共住了四、五百口人。这些人里有魁武的莽汉、有庄稼汉、有落拓失意的军人……各有其来处,汇聚出南腔北调的大杂烩。但他们投身来此的原因只有一个——想在乱世里生存下去。在被欺凌与欺凌人之间,选择生存选择欺凌人。
而,身为领袖的常孤雪无疑的提供了保证。
他够狠,断不容人欺凌到他头上。
他够强,可保他们不被消灭、不被饥寒煎熬。
即使跟着他所必须付出的是沾来满手血腥,但那又如何?命如薄絮的世道,只有求生与求死,再没其它容许滋生道德或恻隐之心的空间。
“多灰暗的气氛,真是不舒服。”忍不住挥了挥手,生平第一次亲近人类,就觉得满心不适,被那沉郁得教人窒息的悲凉弄得转身想走人。
真不晓得怎会有人眷恋凡尘、耽溺轮回,好好的神仙不当,硬是牵念人世。难道就为了嗅闻这种乌烟瘴气吗?
振了下双袖,梅轻飘飘的向上飞跃至梅枝上安坐,闻到了些许人气往她这方向过来,她立即隐身,好奇着人类的模样。
往树林这边走来的是一男二女,看来是生活较为宽裕一些的人,因为梅在他们身上找不到补钉。
“阿爹,您瞧瞧刚才那是什么话!刘昆竟然要求寨主娶他女儿,不摆明了投奔来咱寨子,就是要充老大吗?真不晓得他哪来的脸皮!”青衣少女忿忿不平的叫着。
被青衣少女唤作父亲的人,名叫钟南山,是寨子里德高望重的老者,大伙都叫他一声钟叔,因为他是山寨大王身边唯一算得上亲人的人。地位超然,管理着寨子里上上下下的内务,安分守己,也从不仗势欺人,算是在这一群逞勇斗剽的悍汉子中少见的温吞人物。
他开口道:
“萍儿,咱们寨主年少英勇,刘昆既然率了五十人来投靠,自然会想争取高一些的地位,直接成为寨主的岳父不就是最好的方法吗?
“但是……但是……孤雪大哥怎么可以答应嘛!他有那么多女人了,一旦他娶了某一人,不是太不公平了吗?”
“是啊!我们可吞不下这一口气。”青衣少女旁边站着个丰满的褐衣少女,虽是稚嫩的脸,但身材可是惹火得足以燎原。她叫乔小艳,寨主的女人之一。
钟南山看着两张不服气的小脸,顿时觉得头痛起来。
“寨主自有他的考量,你们就别嘀咕了。反正以他的性子,压根儿不可能独对哪一个女子好,你们有何好担心的?”
“是啊,孤雪大哥确实是太冷淡了。”语气中满是闺怨。
“你有啥好担心的?横竖寨主怎么也不会冷落你、弃你于不顾。倒是我们,认知道将来会如何?”乔小艳哼着。她们都是因为局势,不得不寻求强壮羽翼来依附的女子;一旦有了依附,日子也算衣暖食足了后,免不了又要忧虑起茫茫不可知的未来。渴求一个足以保障终身的名份,却又知道名份这东西不会平白落在没有背景、靠山的女人身上。如今能是领权人物的枕边人之一,已是大大的荣幸。
只服侍一人,并且被保障了安全,绝对比任何男人欺凌狎玩,却以朝不保夕的日子好。
这是乱世,无可奈何而想生存下来的人,没有顾念道德、哀悼贞烈的余地。只不过,一旦生命被保障了,接下来不免想索求更多更多的福祉……
“放心吧,总会有出路的。我看林义对你有些意思,必明儿也许我该向寨主提一下——”钟南山没能说完,已被乔小艳惊恐的打断。
“钟叔!那个林义已经四十了!何况身边还拖着五个稚龄的小孩,人家才不要!”相较之下,年少英挺的寨主是多好的依归呀。
“小艳,当人后娘总好过一辈子没名没份吧?你们都该明白,一旦寨子更加强盛后,来委身的女人只会更多而不会减少,到时你们如何比得过?一个有权有势的男人会终生吃香,但一个再美的女人,过了三十就乏人问津了,你们切莫太执着才好。”钟南山这话同时也是说给闺女听。每个女人莫不希望自己的汉子是群中之首,但一个真正的群中之首,又怎会只属于一个女人?何况是平庸无奇的女人?
“阿爹,我们才十五、六岁呢!”钟萍跺脚抗议。对十六岁的她而言,压根儿认为三十岁是等一辈子之后才会走到眼前来的数字。花朵儿才下绽放,哪遥想得到落红的飘零欷欧?
“对呀,钟叔何必这般吓我们。”乔小艳也埋怨道。
“反正我们想请阿爹阻止常大哥去娶刘昆他女儿啦,您一定要跟他提哦!”
“我哪能左右寨主的想法?”钟南山头疼地道。
“不管!您一定要提。若说全寨子里常大哥还有听得进话的人,就属您了。”
“那是因为你爹爹我从不多话,也不逾矩。现在,我还是打算遵份守纪做事,你就别在我这把老骨头上磨蹭了。我还有事得做,先走了。”
“爹!阿爹——”少女不依,追了上去。
“钟叔,您走慢些啊——”一男二女,快步离开树林,幽静的林子内,复又只闻寒风逗弄白梅的沙沙轻响,枝桠兀自晃着晃着,抖落了几瓣梅花,也让梅顺势翩然落地,伸了个懒腰——时候也不早了,找人去吧。
☆☆☆
身为一个土匪头,应该有怎样的标准配备?
首先,他要有杀人不眨眼的狠厉。
再来,他要有蛮霸之气以服匪众。
接着,他有很多女人、很多下属、很多武器与马。
然后,刀里来、血里去,烧杀掳掠,随时有杀人与被杀的心理准备。
他似乎应该有一把大胡子,应该有一副高壮的身躯,一双嗜血的眼,一张擅长狞笑的嘴,再加上满身满手挂着抢来的珠宝,展示着向自己的战利品。
梅坐在窗台上,对着数尺外的那个男子品头论足:左手拿羊皮卷、右手拿梅枝,核对着古往今来的土匪异同处。这个常孤雪,是有一把大胡子长在他阴沉冷厉的面孔上,也又高又壮,否则恐怕舞不动他身后那片墙上挂着的大刀、铁棍等武器。眼神阴阒,嘴巴……看不太清楚,跳过;没有珠宝在身上招摇……也许是“营运”不顺所致。
吸引梅目光的,是一道自左脸颊笔直划至右耳后的长疤痕。她几乎可想见他曾经多么惊险的在一把致使利器里捡回自己小命。如果刀子再往下一寸,砍得更用力些,十成十是得人头落地了。
那道伤痕是怎么来的?由颜色判断,应有十来年以上了。会不会是因为容貌被毁,致使他性情大变,种下了日后成为大恶人的因?
此时的常孤雪正在跟一名巨汉谈话,那人叫伏勇,声如洪钟,身形巨大得都要顶到屋梁了。高大的常孤雪都小了他快一个头身。
伏勇是“孤寨”里的二把手,地位仅次于常孤雪。力大如牛,脾气直冲,常让下属感到畏惧,但也因他藏不住情绪的性格,令居上们者安心重用。虽不免有被莽撞坏事的时候,但这种人并不容易背叛首领。就算哪天心起异念,也会马上被消灭,没什么威胁感。
“那个死贼秃刘昆,带了一群老兵残将来白食还不够,居然妄想要当你的老丈人,好爬到你头上撒野!你刚才干嘛阻止我?干脆让我的九环刀劈他个身首分家,省得被他一长串浑帐话气死!”
话题正绕在刘昆欲嫁女的事件上。休说常孤雪的女人们群们忿忿不平了,连全寨子里的人都觉得那刘昆欺人太甚。
“喂!把头儿,你倒是说句话呀!”
“有什么好说的?”常孤雪终于开了金口。
梅立即飘近他,想听清楚他的声音。
怎么会有香味?常孤雪眉头微拧,目光扫到窗外那一树正盛放的梅花,奇怪着梅花幽淡的香味几时浓烈了起来,让屋内的人得以轻易嗅闻到?
“刘昆那厮值得大伙如此介怀吗?决定权在我身上,即使是娶他女儿,难道就由着他在寨内横行?何况我尚未点头允他。”
嗯……声音沉沉的、沙沙的,想来是个不常高谈阔论的人,语气里没什么感情,淡薄得很。不错,挺适合冬天的调性,莫怪他房外那树梅花开得特别好,够冷喽。
梅落坐在刚才常孤雪坐着的位子上,继续听他们聊。
“想那刘秀,既无美貌又骄纵,你身边的女人随便一个都强过她!真不知她哪来的脸认为她有当寨主夫人的本钱?!”伏勇嗤道。
“别再提那些不重要的事了。说说你下山查探到什么吧。”显而易见,常孤雪已经受够了那些话题,不希望别人再抓着地讨论。
“哦,那个呀!下个月初七,康州的大粮商有一批价值百万两的粮草要运往开城,进贡给洪达的军队。”伏勇搔了下头,接着报第二笔:“还有,天朝的相国告病返乡,听说光是运珠宝金银就要雇三十个挑夫、三百名保镖,并分成五路运送,怕出了个万一。市井传说他要往益州投靠目前武力最强盛的莫囚龙。他们运财宝的路线离我们远了点,如果我们打算劫他个几车,至少也要到柳州候着,就看老大你想不想辛苦奔驰十天了。”
世道混乱,想要做没本生意,自然从盐商、粮商,或高官身上去榨油水了。
天下会乱,通常来自所有的财富已集中在少数人手中,并苛待那些饥寒交迫的农民、老百姓。饥寒交迫的群众忍到极限,终究要反的。于是那些搜刮了天下财富于一身的高官、巨富们,莫不着急的找靠山以保自己安逸富足的未来。
对“孤寨”这个甫成立一年的小寨子来说,建立威望是何等重要的事。常孤雪眼中闪过嗜血的光芒。
“我何止要劫他几车,那些金银财宝是我孤寨的,一车也不能少。”
伏勇咋舌!
“可……可是把头儿,他们有三百名保镖,全是武功高强的壮汉。想我们寨子里,扣除老弱妇孺,也不过剩下三、四百个汉子可用,而汉子里,又得删去文书生、只会拿锄具的农人,勉强剩下二百多个壮汉,咱们出草时,拨百来人守住山寨又免不了,到时只剩一百人可用了。”
常孤雪面颊抽搐了下,立即下令:
“你马上去把所有汉子集合起来,一炷香之后,我亲自带他们练功强身,十日后挑选可用之人。至于不济事却又吃白食的汉子,全给我搬到后山去住,负责耕田种菜以供给整个山寨的吃食。”
“呀……是,我马上去办!”伏勇一楞,立即转身出去传令。
屋内,只剩下常孤雪,以及隐了身的梅。她坐在椅子上享受寒冬的冷风阵阵拂面而来,觉得自己全身都活络了起来。真舒服呀……
不过她的舒适没能维持太久,因为常孤雪似乎准备坐回自己专属的位子上——也就是梅正坐得舒坦的地方。
她只好在他尊臀落下之前飘开。
斜眼瞄他,在心底组织着对这男人的印象。老实说,她对人类的认识既有限又贫乏。当她仍只是一棵梅树时,便是生长在荒芜人迹的深山绝岭,后来修成正果,成了小花精,依然远离尘嚣,潜心修行,直到位列仙班至今,对人类仍没产生半点兴致。
所以突然有了常孤雪这个任务,她一时之间不大能分辨出他的行为在人类眼中究竟是多恶劣或多善良,她没有标准可以衡量。
基本上他是个恶人没错吧?否则季节司神不会撂下这种“恶人变好人”的任务,活似它会是怎样了不得的艰巨使命。别人出题出得那么得意洋洋,倘若她完全轻忽以对,未免太不给面子了,所以她也只好加减慎重看待了。
什么叫恶人呢?杀人者就叫恶人吗?那他们人类吃肉吃鱼吃遍天下万物不也叫造孽吗?更别说砍树造屋、烧柴,以及恣意攀摘花香,不给花树有繁衍下去的机会了。
砍一棵树与杀一个人的罪过不该是相同的吗?
但天神们、以及人类似乎自有一套偏私的标准。反正杀杀杀,杀尽天下万物无妨,就是别杀自己同类就行啦,就叫没罪啦。真令人百思不解与不平哪。
那这常孤雪就可怜啦!
瞧瞧他二十四岁以前的事迹:十岁那年重伤了长期虐待他的主人张三;十二岁欲抢他食物的乞丐李四推落湖,使其溺毙;十五岁那年跟了杀人狂王二麻子,又是另一段辛酸史,养成杀人不眨眼的冷血个性;十九岁,伙同其他不堪受虐的师兄弟弑师成功。自此以后,独行天下,做起无本生意至今……
结算下来,常孤雪共重伤了五百多人,杀害了一百来人,抢劫则不计其数。
这可能算得上是可怕的数字吧?否则寨子里的人不会对他这般又敬又畏。可是比起日后将会断送在他手上的性命而言,这些数字简直是不够看。
要怎么去改变他的心性呢?让他在杀人前会不安与迟疑,并厌恶那种行为……
“禀报寨主,大伙都聚在一起了,”房外一名小罗喽扬声叫着。
“知道了。”常孤雪丢下手中的炭,将写了一半的羊皮卷收回柜子上,矫健的身形往门口走去——“哎唷!”
什么声音?
常孤雪止住欲跨出门槛的步伐,疑惑的侧转面孔巡视空荡荡的屋内,确定仍是没人。但……
下意识的伸手抚向右肩头,想确定刚才自己的肩膀是否曾与某个物品擦撞……在眨眼间……似有若无的……然后仿佛有什么轻渺的声音在耳畔掠过……
有吗?没有吗?
再望了一眼依然空寂的寝房,无暇多想,迈开大步走了出去。
在屋内一角,跌得七荤八素的梅仍用力要甩开飞绕在她眼前的星星月亮太阳以及乌鸦,久久找不回足以支撑自己起身的力气。
天哪……莫怪她要下凡前,众花精们皆嘱咐她千万要小心,原来竟有如此凶险。再来个几次,她全身骨头想不散成一地都难。
人界哦!真是危险的地方,她切切要小心为上。
哎……唷……
☆☆☆
决定了,治标先治本,梅认为与其苦口婆心照三餐外加消夜的巴着常孤雪唠叨“做人要向善”、“杀人要三思”、“为善最乐”之类的劝词,还不如飞入他的记忆中,去纠正这个人的行为举止较可能得到成效。
这种行为依稀仿佛有点投机,但那又如何?最重要的是可以完成任务就成啦。别人想一步一脚印的达成任务是别人的事,对梅而言,有捷径可走,又何必硬是走远路来表现自己坚毅不拔的心志?她又没那么闲。
所以喽!梅一点也不会心虚于自己的取巧。
那么……该从常孤雪几岁下手呢?她的落脚点既然是踩在他二十四岁这一年,便因着修法者共同的戒律:不得跨越未来,只能从落脚点往前回溯。也就是说,她可以任意来去他二十四年之前的岁月啦!
也好,反正她对年华老去的面孔没兴趣。
嗯……他脸上那道疤很令人好奇呢。掐指算了算,他那道疤从幼年时就有了,好像是六岁吧。
“是什么情况让他得到一道那么可怕的伤口呢?也许他性情大变就是从那时候开始的。”
也不-嗦,立即施法泅溯向十八年前,找童年的常孤雪去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