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1 开始,或者结束
1
这事,要从何说起呢?
现在,我摊开白纸,开始写第一个字。这时,墨水化成一个点,拖出蝌蚪似的尾线。我换了一张纸,重新开始写第一个字。
写完这两句,我再次打开废弃的那张,发现刚才化开的墨迹已经干了,看上去像一个巨大的休止符,颇有意味地验证了我曾一度疑惑过的真理:当一个故事开始的时候,无数的故事正在结束,或正走在结束的路上。
所以,一时间我也疑惑,现在写的是开始,还是结束。
我是谁?
这是我来到S城后最常问自己的问题。
我是谁?
我闭上眼睛,平躺在沙发上,双腿伸直,开始冥想。
醒来时,出现在我眼前的无数张面孔里,仍然不见属于我的那一张。
也许,真的,我留在那儿了——那座迷朦废弃的城市。
我该称它什么呢?
A?……
那里的人,热衷于挤在字母的顶端你推我搡,让愚蠢无能的傻瓜从两边的斜坡上滑下去,剩余的那些鼠目寸光的“盲者”便会前赴后继地踏着他们的尸体爬上去、爬上去,所以,我叫它A城。
城里有个女孩,二十来岁,滚到字母底下时昏迷了很长一段时间,就象我现在这样,双目紧闭,两腿笔直,直到有一天,她突然苏醒,意外地发现自己还活着,有些讶异,但没有彷徨,于是,她逃走了,从A城逃到S城,从一个落魄的记者变为颓废的DJ,隐姓埋名地躲在角落里舔噬残伤。
有人叫她安。
也有人叫她凌。
我给了她一个统一的名字,叫安凌。
这是一个关于我和安凌的故事,我无法告诉你我和她之间的区别到底在哪里,就像你偶尔迷路的时候,回头看见自己的影子,却不知道他究竟是谁。
2
狂奔。
头也不回,狂奔。
跌倒,然后飞快地爬起来继续。
体验那种局促、焦虑、歇斯底里的的喘息。
耳边除了风声还有另一个人的呼吸,平稳而有节律,越跑越近、越靠越近、越喘越近,仿佛下一秒就要从身边呼啸而过,小腿痉挛的肌肉无法克制地愈跳愈快,手臂的关节已经完全不听使唤。
穿过终点线的时候,我清楚地听见体能撞破极限时的断裂声,嗑啦、嗑啦震耳欲聋,接着,我的四肢就支离破碎地掉到了地上,我回过头去,猛然发现,身后的跑道上,除了急速扬起的尘埃,什么也没有……
孤独,以及无所适从的恐惧,蚂蚁觅食般地从四周向我聚拢过来……
我放松全身的肌肉,缓缓地将自己从那段记忆里抽离,然后……终于……醒了,继续开始在S城的生活,我必须在八点以前赶到电台做准备,以便九点准时播音。
我很疲倦,骨骼散了架似的疼,前额微胀,我知道那是自然反应,稍后就会慢慢褪去,恢复到正常的状态,但我还是满怀依恋地闭上眼睛,把枕头抱在怀里,虔诚地期待今晚可以拥有一场没有梦境的温和睡眠,哪怕几分钟也是好的。
现在,我是凌。
一个外来人。
一个曾经沉沦在终极忘我之中,而今,又行走在虚无边缘的女人。
那是很早以前的事了,搬到S城之后有很长一段时间我没能找到合适的工作,也记不起之前自己做过的事,久而久之,日子就荒废了,最后,居然连最基本的睡眠也失去了。我变成了一个古怪的、没有睡眠的女人,日以继夜地挣扎在别人的愁苦中,一次又一次,过滤着他们的记忆,最终,将它们占为己有。
我的梦,意味着时间与空间的缥缈。
现在,我是醒着的,钟摆就在眼前切实有力地向我证明着光阴的存在;我又很困惑懵懂今天的午后和昨天没什么不同,一时之间,我找不到行动的方向。
就在这个时候,我发现日历上有个突兀的圈,似乎要提醒我今天不同于昨天之处。
3
那个圈是安画的,我试着回忆她当时的模样,我以为我想不起来,可是,她还在老地方,好好地、静静地呆着,我稍一扭转思绪,她就动了起来。
记忆中,安是个开朗活泼的女子,有着健康的象牙色皮肤和轻舞飞扬的短发,开怀大笑时的表情和小鸟一样慧黠,不迷人却也讨喜。其实,安是很美丽的,那是我成为凌之后才发现的秘密。或许,是因为我从未细细端详过她,又或许是她喜欢在别处生活的习性让我忽略了她的特质。直到有一天,她忽然变成命运长河里的一副经典油画,我才意识到,已经永远失去她了。
我努力地,想要从圈圈里那个黯淡的数字上看清安昔日的容貌,可惜,呈现出的只有当日的一些情形。
六年前的今日,我带着一只与安流浪过多年的皮箱,从A城迁往S城。
一路上蹒跚的步履让我自幼熟练的行走变得极其艰难,宛如一条被主人狠心遗弃的小狗,卑贱地猫着腰,从一种空惘向另一种空惘匍匐。
那只皮箱比任何时候都要沉重,里面放着我父母惊魂未定的骨灰,他们乘坐的飞机,在A城的跑道上降落时不幸撞上了正准备起飞的另一架,就这样消失在我的世界里,于是,我把他们一起带走了,只为远离那座不祥的城市。
是的,它终究是不祥的,就像A永远是我生命中最不祥的字母一样。
安没有跟我走,她执意要留在A城守着她的男人,如同守着一具已经开始腐烂的尸体。
我很怜惜她,可是我无能为力,我不得不把她丢在A城,否则,就没办法从昏迷中苏醒过来,虽然,我一直在忏悔,并任由一切与她相关的物品、气味、声音、举止来折杀自己的忍耐力,但是,我仍然疯狂地想念她,如同疯狂地想念我无辜去世的双亲。
我已经不再是安了,可是又有谁能抹杀我曾经是她的事实呢?
沿着安浅显的脚印望去,我又回到了那场葬礼……这次,我意外地看见了一些童年往事:
大约八九岁的时候,父母开始允许我和他们一起听诊,让我面对那些光怪陆离又不乏可爱的精神病患者。但是没过多久,我的位子就被另一个陌生的小男孩替代了。
对此我不以为然,并暗自庆幸不必再假装乖巧地端坐在父母的眼皮底下,聆听那些人喋喋不休地叙述天马行空的故事,直到后来我才明白,那是一项检测我是否具备足够的能力来继承他们事业的重要实验。
当他们发现我压根就没有遗传上帝理应给予我的那份与生俱来的天赋时,只好打消了将我培养成一名精神科大夫的念头,而不得不选择一个完全没有血缘关系的家伙,来传授医术精髓。
然而命运对他们开了一个天大的玩笑。
葬礼过后不久,仁慈的上帝忽然觉悟到对我所犯下的不可饶恕的错误(又或者是他们向他追讨的),几乎立刻就予以了弥补。
一个三月的黄昏,一名陌生的病患捧着鲜花到墓园来看望我的父母,却因痛失治愈的希望而胡言乱语起来。
我不想让他们在地底下还不得安生,便将他拖到休息室,试图给予适当的安慰,不料,他凄凄哀哀地对我讲起了导致病发的痛苦往事。
就在那个夜晚,我第一次,做了奇怪的梦。
梦里全是那位病患所经历的苦难,像在时空隧道的电影胶片中穿梭,重复演绎着当时的每一个情节、每一次动作、每一种表情和每一段情绪,唯一不同的是,主角换成了我。
清晨醒来时,我感到四肢无力、心绪憔悴,再也无法将这段痛苦的记忆从脑海中抹去。不久,很偶然地,我又遇到了那位病人。出乎意料的是,他容光焕发,举止优雅。俨然是痊愈了的样子,他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会有这样的变化。我开玩笑地说,因为你把病根留在我脑子里了。他皱皱眉,一脸疑惑。
就是那个瞬间,我突然领悟到我说的那句玩笑话的真实性——在我午夜梦徊,在别人记忆中挣扎时,无意中也完成了一场奇异的掠夺,或许,应该用一个更善意更形象的词语——过滤。
我的梦能将别人难以遁逃的痛苦轻而易举地抹去,就象擦黑板那么简单,但它们没有落成粉末,而是保存在了我的记忆里。
他忘了。
他忘记了曾经和我说过的话。
不仅仅是谈话本身,连同那段痛苦的记忆,也彻底消失了。
那是潜意识里不知不觉发生的交换,因此,除了我,没人能体验到那奇妙的过程,尤其是对方本人。
我梦魇的结束,便是他沉睡的苏醒。
这便是我父母生前从未告诉我的不可思议的秘密:他们之所以能成为德高望重医术超群的精神病专家,学术上的精专所占的比例委实有限,事实上,真正帮助病人的,是他们能够通过梦境交换病源的异能。
我不知道他们是如何拥有这种异能的,就象我无法解释,为什么我血液里的遗传因子直到他们去世,才突然惊醒过来。
因此,我放弃了继续在杂志社里打混的念头,而是继承了父母留给我唯一、永不为人知的遗产——成为一个夜线DJ,在深夜里倾听别人的故事、承受别人的无奈,为别人的命运导航。而我知道,那异秉是多么薄弱、累赘的东西,它力所能及的只是结束他人人生中一小段愚蠢的耿耿于怀,距离拯救他们的灵魂还遥远得很。
至少,对我的人生而言,只是徒增更多的烦恼,没有任何实在的意义。
4
“奇怪,怎么突然就快乐起来了呢?”他用前所未有的轻松口吻对我说。
“能描述一下那种感觉么?”“跑步变成了我人生里最快活的一件事。每天穿上运动服体验亢奋、速度、肌肉扩张、体能爆发是如此激昂豪爽的事情!我是个田径运动员,那是我的职业,以前我怎么从来没体会到它的乐趣呢?那种感觉就象……恋爱!对,和椭圆型的跑道谈恋爱,这么说,你一定要笑话我了,其实,是我不晓得该怎么形容。”“我体会到一种从未有过的满足,我的意思是,这就是我的人生,我爱我的职业就象热爱我的生命……”“说得真好。谢谢您愿意和我一起分享,一首老歌之后,让我们听听下一位朋友的心路历程……”音乐切入,久违的旋律足以将听众的情绪往更高处推,一切都掌握在我的手中,编辑小余指指电话,示意那位运动员还在线上。
“我真不知该怎么感谢你。”“别这么说,我并没有做什么。”对这样的交谈,我已经生厌了。
“很抱歉,事实上我好像、好像已经不记得昨天在电话里你对我说过些什么,你知道那时候我心情不好,可是今天早上醒来的时候,我忽然感到心情特别轻松,脑袋里空空的,好干净,说起来有些不可思议,我连先前到底在烦恼些什么也想不起来了,我想我是得了什么良性的健忘症吧,不管怎样,这都是你的功劳……”“朱先生,您的心意我领了,请原谅,我正在直播,麻烦您把宝贵的时间让给下一位听众,好么?”我没有耐心等他回答,直接挥手令小余换线。
乐曲淡出,我突然有点紧张,这是今晚的最后一通电话,希望她的故事没有需要我帮助的地方,我真的,真的很想好好睡一觉。
“喂,秦小姐,秦小姐你还在么?……”对方没有回音,一种笃定的情绪抓住了我。
看来,她和我一样,也是个没耐心的人。
“能听见我的声音么?”这是最后的尝试,边说这句话我已经边开始挥手了。
“喂……”一个柔软、阴凉的声音飘进我的耳朵。
“凌,是你么?”“我是安凌,您是秦小姐?”“是。”“您很幸运,成为今天节目接听的最后一位听众。”“我……我……”她的呼吸突然变急促了。
我有种不祥预感。
“没关系,别紧张,你有足够的时间慢慢说。”“……”“我……杀了人。”我手中的圆珠笔滑落到地上,咕噜噜向墙边滚去。
我弯腰把它捡起来,调整情绪,更自然地握牢它。
这时,小余刚好抬起头来看我。
她的脸色很差,泛起青紫色,把我吓了一跳。
我摆正倾斜的耳机,摊开笔记本,决定打起精神来。
“对不起,请问你刚才说什么?”
5
四月,天一直哭。
我感冒了,独自躺在家里,眯着眼,等待睡眠。
屋顶的吊灯很脏,积满灰尘,如果地震突然来袭,我很可能被它们埋成一个土丘,于是,我调整计划,把纸巾卷成小球塞进鼻孔里,起床大扫除。
这是个很有趣的现象,许多听友和我分享过:忙忙碌碌地过日子,好不容易有了假期,原以为可以四处游走散散心,结果却是一家人从早到晚忙着大扫除,原因只有一个——那些被冷落已久的家具,实在已经脏得不成样了。
严格地说,我二十四小时都在忙。
那由不得我,遗传让我终身套上了无眠的枷锁,可是,我也没能逃脱这样的无奈,所以我断定,自己是S城忧郁的季节里,最孤独的可怜人。
奇怪,怎么突然就快乐起来了呢?
将拖把从污漩中拎起来时,我突然想起那位朱先生的话,觉得好笑。
快乐?快乐是什么样子的?
他见过么,摸过么,尝过么?他何以断定让他感到舒坦的那东西就是快乐呢?
不如,称它为过滤后遗症。
是我在玩弄他的脑袋,并自以为可以获得父母生前体验过的那种助人为乐的成就感,而他却认为那是快乐?事实上,那是一个在运动生涯中走到了绝境的失败者,一个蠢蛋,一个白痴,若不是我遮掩真相,蒙上他的眼睛,最终的结局只有崩溃和毁灭。
是的,我掩盖了真相,因为我怜悯他,想要施舍他,那和我父母帮助病人脱离苦海的动机截然不同,我是卑劣的、恶毒的、虚情假意的,所以我无法辨别快乐的真伪,那只是一种唾弃,对孤独的唾弃,对无望的唾弃……
忽然,我感到自己虚脱了。
不是因为生理上的疲倦,而是,我不知道自己此时此刻,疯癫辱骂的到底是谁?是那个长久以来每个黑夜里,躲进我体内偷哭的安?还是这城市里不断绝望着的另一些人?
我的头又巨痛起来,象只如饥似渴的老鼠,穿梭在头颅空洞洞的管道里,拼命找寻那个曾经明亮、热情、鲜艳过的女人。
那一年,安二十一岁。
21,真是个美妙的数字,代表至爱的亲朋、充实的人生、还有疯狂的爱情。
可是现在,又有谁会在乎凌的骨子里埋葬了什么呢?
回想起站在A城顶端的那一天,我怎会如此天真地断定,那就是自己一心想要追求的幸福,而不愿承认那实际上只是一个盲目的支点,一个锐利到足以刺穿我整个脚背的点。
然后,我摔了下来,狠狠地摔下来,昏死过去。
我想,我仍然是死着的,要不然怎么能鬼上身似地在梦中一而再再而三地体验别人的痛苦?我不是没有回头,父母走了,热恋过的城市对我吐着粘稠的口水,那是一个没有人能拯救的过去,所以,我宁可做一个死人,以便永远避开活着的灾难。
就象现在这样,无聊地听,无聊地看,无聊地想,无聊地折腾仅存的体力,直到能量耗尽,再也无聊不起来,就只好回到床上,等待人生最后的一场梦。
那会是什么时候呢?
我回到厨房把水烧开,胡乱吞了几颗药,细数着剩余的漫长岁月。头痛接踵而来,感冒似乎更严重了,好象故意要提醒我肉体依然存在。
我找出乔牧前阵子从印尼带来的咖啡,用暖杯煨着钻回被窝,试图让自己重新暖和起来,并不自觉地想是不是应该打个电话给他。
正想着,电话就来了。
“听说你病了。”“所以,识趣一点,不要再烦我了。”“这么说话就没意思了,你不就等着我打电话问候你么?”我忍不住笑。
他很狡猾,一贯如此。
“我知道你想对我说什么,今天不行,我不想去你那儿,我垮了,好几天都没睡觉。”“我一点儿不同情,那是你自找的。”“为什么要帮那种女人?我觉得你有病。”“什么女人……搞不懂你在说什么。”我装傻,虽然心里很清楚,那并没有什么用。
“去看看信箱,晚报的头版。”我披上外套跑出去,雨还在下,信箱太小,报纸的一半已经湿了,不过,还是一眼就找到了那段触目惊心的标题:
热线凶案今日被警方侦破,嫌犯秦某丧失记忆,令审讯困难重重。
“你觉得她解脱了么?”乔牧毫不客气地质问我。
“和你通话时凶器就在她手上,现在证据确凿,你以为帮她刷清了记忆,她就可以逃脱法律的制裁?我才搞不懂,你完全可以控制住不理她的……”“没什么,我只是有点好奇。”“好奇?”他疑惑。
“好奇她为什么要亲手杀死自己的丈夫,为什么杀了人之后还能很冷静地对我叙述经过?她不知道我会拿走她的记忆,也很清楚已造成的悲剧是无法挽回的,她想说,是因为她希望自己能忘记这一切,即便她知道明天早晨醒来要面对的,不仅仅是依旧完好的记忆,还有必须承担的责任,我不过是成全了她,就这么简单。”“你难道不明白这对她根本毫无用处,法律是讲究证据的,失忆无法让她捡回一条命。”“那就让她糊涂地死去,总好过灵魂充满仇恨。”“仇恨?什么仇恨?你到底看见了什么?”我踌躇了,不知道是否应该告诉他。
“一场情杀,没什么特别的,她无法忍受自己的丈夫和别的女人上床,当场把他给剁了,就这样。”乔牧不说话了,他觉得已经没什么可说的了。
“好吧,说正经的,别窝在家里,这对你的身体没好处,到我这儿来,听听音乐喝喝小酒,今晚你会睡个好觉的。”“你有这份闲情不如去同情别人。”“我什么时候同情你了?”“前一分钟说的话下一秒就忘。”“我劝你也该收敛收敛,免得有朝一日和我一样。”他没辙,语气不由自主地软弱下来。
“你知道我不是那个意思……”我知道,我当然知道。
那是我惯用的伎俩,为了躲开他的阴谋。
“行了,我投降。”“我保证,不再问你以前的事,至少今天晚上不问。”他做了最后的让步,于是,我也只好下决心,抓住假期的最后几个小时出去走走。
有多久没去遗忘酒吧了?
不太清楚,只记得刚到S城的那段日子,几乎天天都泡在那里,但是现在,它让我望而却步。
那是一个诱人的“忘却”集中营。
连我都不得不时刻提防着,在不知不觉中,被它窃走了记忆。
而乔牧,这世界上唯一一个了解我的朋友,正静悄悄地,掌控着那里的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