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

石燕慌慌张张地爬上河坡,发现卓越还在那里,只不过是长条条地躺在地上,所以她从河底看不见。她用手在他鼻子那里试了一下,还有气,没死,她长舒一口气,放了心。她想对他声明一下,说她不是因为对他心理上反感才呕吐的,而是他那个玩意伸到她喉咙那里产生的生理反应,就像有人用手指挖自己喉咙会引起呕吐一样,跟喜欢不喜欢手指没关系的。但她决定还是先别无事生非,也许他根本没看见她呕吐,何必要多此一举?

他肯定是没看见,因为他并没有不快的样子,而是抓住她的手,问:“你到哪里去了?”

她觉得他的腔调有点半死不活的,忙问:“你还好吧?你没事吧?”

“没事,就是很累,不过是那种舒服之后的累——”

“你怎么睡这里了?地上多脏啊,再说又晒得热哄哄的,睡了背上会长疮的——”

他懒懒地坐起来,说:“把你的腿借我躺会。”

她在他旁边坐下,还是坐在自己的鞋上,他仰倒在她怀里,上半身让她抱着,下半身还坐在他的鞋上,曲起双腿。皎洁的月光照在他右边脸上,左边遮在暗影里,半明半暗,脸上高的地方越显其高,低的地方更见其低,有种雕塑般的效果,她觉得他英俊极了,便用手去描摹他脸部的轮廓。他一动不动的,不知道是在享受她的描摩,还是睡着了。

她就这样抱着他坐了很久,一直坐到别的情侣都离去了,她才摇摇他,说:“我们也回去吧。”

他仿佛大梦初醒,说:“啊?不早了吧?刚才睡着了,今天终于睡了个好觉。”

“难道你昨晚没睡好?”

“没有,很久都没睡好了——”

“为什么很久都没睡好了?”

“想你呀——”

“你想我为什么不来找我?”

“不想搞成这样——”

她的自豪感油然而生,而且不由自主地要把他那个前任女朋友拖出来做陪衬,好像只有通过比较才能有鉴别一样:“但是你说你跟以前那个女朋友不是这样的——”

他笑了一下:“知道你会对这事念念不忘,耿耿于怀。女人就是小心眼,你看我就不过问你以前的事,不管你以前爱过谁,跟谁做过什么,都不关我的事,只要你不是跟我在一起的时候又跟别的男人好,我都不过问。”

她不好意思地说:“我没有耿耿于怀,只是随便问问——”

“你不用为她耿耿于怀的,我根本不爱她,从来没爱过——”

这话听着舒服,但需要再砸落实一把:“那你怎么还为她回到D市来?”

他“切”地一笑:“我为她回到D市来?你听谁说的?我是那种把女人当整个世界的人吗?别把我说得那么胸无大志,好不好?我回D市之前,认都不认识她——”

这话让她高兴了一阵,因为他不是为前任女朋友回来的,她心里的那个大包就消除了,但他说他不会把女人当整个世界,又让她有点不舒服,虽然她知道男人不应该把女人当整个世界,不然的话,干不出事业来,但是她还是希望他是把她当整个世界的,然后再由她来劝说他要胸有大志,主动要求他别把她当整个世界,而他为了她才不得不胸有大志,才勉勉强强不把她当整个世界,并因此干成一番大事,那样的话,双方感觉都会比较好一些。

但显然不能对他这样说,这种事,讲的就是自觉自愿,说穿了就不稀奇了。她觉得他的苗头还是很好的,是朝着把她当整个世界的方向发展的,现在他心理上可能还没有把她当整个世界,但他生理上可以说是把她当整个世界了。男人不是很受生理支配的吗?所以应该先把他的生理搞清楚。

她问:“那你们是——别人介绍的?”

“也算是吧——”

“她是不是很漂亮?”

“很性感,胸很高,屁股很大,打扮得很妖冶——”

她嫉妒地说:“那不是应该——很令你——激动吗?”

他做了个鬼脸:“刚开始是,但是一旦了解了她的为人,就不喜欢她了,看见她就烦。我是个很注重精神享受的人,我心里不喜欢的人,不论她长什么样,我的身体都对她没反应。”

“那她——为人怎么样?为什么你一了解她的为人就不喜欢她了?”

“她很庸俗,势利,没什么知识,只知道逛街,买衣服,要钱花,打着我父母的旗号招摇撞骗,我们没一点共同语言,我妈我妹妹都不喜欢她——”

“那你怎么会爱上她?”

“我已经说了,我从来没爱过她——”

“但是你为什么会跟她——谈恋爱呢?”

“我不是已经说了吗?她长得很性感——”

“不是说连结婚证都领了吗?”

“领结婚证只是为了分房——”

为分房就领结婚证,似乎有点太实用主义了,但比起为了爱情领结婚证,还是让她心里好过一些。她问:“可是你们连家俱都打了——”

“家俱嘛,总是要打的,跟谁结婚都得打家俱,正好那时家里有点木料,就把家俱打了——”

她心里有点不舒服,听他的意思,他以后结婚是不会打新家俱的了,就用他那套旧家俱,那象什么?跟谁结婚都是这套家俱对付?她旁敲侧击地问:“那你——以后结婚的话,就不打新家俱了?”

他笑着说:“别操这些心了,一套家俱算个什么?我早就嫌那套家俱式样不新潮了,所以都懒得搬到我那套房子去。你放心,你要什么样的家俱我给你打什么样的家俱——”

她很开心,嘴里客气说:“我又没说要你给我打新家俱,我是说如果你以后跟别人结婚的话——”

“我跟哪个别人结婚?”

“我怎么知道?”

“你不准备跟我结婚的?”

她更开心了,但觉得他这还不能算求婚,便不回答他的话。他坐起来,反客为主,把她放倒在他怀里,手伸进衣服去摸她,边摸边问:“跟不跟我结婚?跟不跟我结婚?”

她被他摸得浑身发软,但她还是不说“跟”,因为这仍然不算求婚。他一边摸一边自言自语般地说:“真的是很奇怪,你胸又不高,屁股又不大,为什么我就偏偏对你有反应呢?”

这话听着滋润!她觉得自己现在像个公主一样,正被白马王子崇拜着,她鼓励地问:“为什么?”

“我就是不知道才问你呀——”他想了一会,说,“可能是因为你很纯洁,很天真,很可爱,你不势利,也不庸俗——”

王子这几把粉把公主扑得满脸白乎乎的,她昏头昏脑的,自己都觉得自己的形像越长越高,快要摸不着自己的头了。他的手已经从胸前移到她裙子底下去了,但她没反对,只觉得浑身都是软软的,又胀胀的,似乎对他的手非常欢迎。

他伸手在那里探了一下,欣喜地说:“好多水啊!今天肯定能成功了!”他很顺利地就把手指伸了进去,低声问她,“为什么今天这么多水?”

“不知道,可能是因为你——说的——那些话——”

“我说的哪些话?”

她觉得如果重复他那些话就成了自我吹嘘了,所以她不回答,只紧闭着眼睛,想像他自从认识她之后,就每夜每夜睡不好,在床上辗转反侧,想像他为她受着苦,渴望见她,又不敢跟她在一起,回想他那次在火车站当着那么多人的面搂住她,让旁边那些人羡慕得流口水,然后他在车上吻她,还说“你真可爱”。她把这几个她最喜欢的感人场面都集中在脑海里连番播出,播得她身体那么软软的,心里那么甜甜的,人象浮在波浪上一样,头发晕,人发飘,身体里的热浪一阵高过一阵,大有山洪即将爆发之势。

在一片晕乎之中,她忘了矜持,忘了害羞,向他张开嘴,请求他来吻她。他开始没看见,但她唔唔着,哼哼着,他终于看见了,俯下头来,吻住了她。他的舌头用跟他手指相同的节律运动着,她感觉上下两边像有人在挖地道一样,一下比一下地更接近挖通的那一刻,两边的热浪在向着一个地方冲击,两边的热流在向着一个地方奔涌。她吸住他的舌头,贪婪地吮吸,而她那个隐秘的地方似乎受了她吮吸的提示,也起了一种类似吮吸的律动,一种她从来没体验过的快感传遍全身,她放开他的舌头,快乐地哭了起来。

他笑了一下,说:“真是个哭包,舒服也是哭,不舒服也是哭,我今天让你哭个够——”

他虽然是引用名人的话,说话的态度也很科学技术,但还是把她的鸡皮疙瘩听得撒了满地,不由得伸手去捂他的嘴:“别说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了——”

“怎么是乱七八糟的东西呢?都是权威理论,印成了书,译成了多种文字的,不知道的人肯定是不爱看书的人,才会那么孤陋寡闻。我是认真看了的,所以我特别了解你们女孩子的性心理,比你们自己还了解——”他拨开她的手,捏住了,不让她捂他的嘴,追问道,“我说得对不对?”

“不对!”

“什么不对?”

“全都不对!”

他把她的手拿起来跟自己的合在一起比,说:“你的手指没我的长,再说自己的手怎么比得上别人的手呢?尤其是异性的手。人人都有一双手,但为什么人人都要找异性朋友呢?”

她从来没想过这就是找异性朋友的原因,照这么说,找对象不用看脸长得怎么样,也不用看人品,就看手指长不长就行了。

他好像猜出她在想什么,很严肃地说:“但是人是高级动物,男人在这方面尤其高级,因为男人是主动方,能不能达成性关系,取决于男人动没动情。男人的大脑越发达,思想越深沉,就越注重精神层面的东西,像我就不会跟一般男人那样,见到高胸大屁股就动情,我只对我喜欢的人有反应——”

她很喜欢听这样的话,希望他多说说精神层面的东西,但他很快就转到身体层面来了:“但你们女的不同,你们是被动方,没什么挑选,不管被谁摸,只要摸到一定时间了,你们都会产生反应。”

这话好像很难听,但是她还没想好一个反驳的说法,只表示个态度:“瞎说。”

他说:“我们打个赌好不好?如果三次过后,你还没上瘾,那我就不姓卓了——”

“那你姓什么?”

“我跟你姓——”

她不回答,只在心里转念头,准备到了三次的时候,不管上瘾没上瘾,坚决不承认上瘾了,好让他赌输,好让他跟她姓,叫他“石越”。

她安慰说:“你别担心,如果真的到了那一天,我们可以——象——夫妻那样——做——”

他没说什么,只抓着她的手盖在他脸上,良久才说:“我们不用想那么远,想了也没用。”

这话又让她有点难受,揣摩不出他是什么意思。他这么爱护她的处女膜,又总说结婚还遥远得很,象对两个人的今后一点也不看好一样,可能他其实没打定主意跟她结婚,所以他保护着她的处女膜,免得破坏了那里,她就会要死要活地缠着他。

她拿出一点气势,很刚强地说:“你不要把我当那些死皮赖脸缠着人结婚的女孩,我自己做的事,我自己会负责的,如果你跟我在一起,有一丝一毫的勉强,那不管到了哪一步,我都不会缠着你——”

她自己都被自己这番豪情吓了一跳,生怕他知道了这一点,就跟她按夫妻那样做,但做了又不跟她结婚,那不是把她害惨了?她赶快住了口,希望他根本没听见。

他很可能是没听见,因为他说:“听说女孩会永远记得那个破她身的男人,不管今后她遇到多少人,也不管她遇到什么样的人,她都不会忘记那个第一次——突破她的防线的人——”

她不知道他说的“破身”和“突破防线”是一回事还是两回事,她不知所措地等着他继续往下说,但他又没下文了。她问:“突破防线是——什么意思?”

“当然是弄破了你们那层膜的意思——”

“但是为什么女孩会永远记得——那个人呢?”

“我怎么知道?这是你们女孩子的事。其实从前的人都认为破身是件坏事,因为血是不祥的,谁沾上谁倒霉,所以破身的事新郎是不干的,都让女方家里人去干,或者让族长酋长巫婆什么的去干。可是到了现代,破身反而成了一件好事了,男人都巴不得做那个破身的人。不过我觉得你们女孩应该永远记得那个给你们带来第一次快感高潮的人。你说呢?”

这个问题她从来没想过,今天是第一次听说。她想了一下,说:“我觉得女孩会永远记得那个爱她的人——”

“但是爱不只是一句空话,要有行动的——”

她也知道爱要有行动,但她心目中那些爱的行动,好像并不包括“破身”或者“快感高潮”。她知道这样说会让他笑话,但她还是说了出来。

他果然笑了起来:“你这是典型的小女孩想法,谈恋爱象过家家一样,吃的是假饭假菜,做的是假夫妻。但是生活不是过家家,生活是吃真饭,做真爱,如果一个人不能给他所爱的人带来快感高潮,那他还有什么脸说他爱着这个人呢?”

她被他问倒了,觉得她的爱是有点象过家家,而他的爱才是真实的生活。她有点羞愧,虽然她给她所爱的人带来了快感高潮,但是她自己却呕吐了。相比之下,还是他的爱伟大一些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