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境功利:欲望河畔,冯氏初心辨善恶 不贪为宝,放弃从天而降的横财

有许多事物,有些人视同瑰宝,有些人视同粪土。有些人求之不得,有些人,虽有人送他,他亦不要。

——《理想人生》“境界”

春秋时,宋国有个人在山上开凿石料的时候,发现了一块宝玉。他带回家后,总是担心宝玉会被盗走。考虑来考虑去,终于想出了一个两全其美的办法:他决定把宝玉赠送给一个有身份的人,这样多少还能留下些人情。

于是,他带了宝玉悄悄地前往都城,要献给掌管工程的大臣子罕。子罕不解地问:“你把如此贵重的宝物送给我,大概是要我帮你办什么事吧?不过,我是从来不接受别人赠送的礼物的。”宋人忙说:“我没什么事要您帮我办。据玉工鉴定,这块宝玉是稀有之物,所以我要献给您。”子罕再次拒绝说:“我决不能收下这宝玉。如果我收下了,你没了宝玉,我也会因此而失去清廉的美名,你和我都丧失了宝。”

宋人听不懂子罕这话的意思,只是呆呆地望着他。子罕继续说道:“我以不贪为宝,而你以玉为宝。你把玉给了我,当然丧失了宝,但我收下了你的玉,也就丧失了不贪这个宝。这样,双方都丧失了宝,我们还是各自保留自己的宝吧!”

子罕的一句“以不贪为宝”,不禁让人茅塞顿开。“究竟什么是宝”,这是个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问题。冯友兰先生说:“有许多事物,有些人视同瑰宝,有些人视同粪土。有些人求之不得,有些人,虽有人送他,他亦不要。事物虽同是此事物,但其对于各人底意义,则可有不同。我们可以说,‘仁者见之谓之仁,智者见之谓之智。’”

对大多数人而言,宝玉无疑都是至为珍贵的“宝”,但对子罕而言,不贪才是他心中的“宝”。但想要永持此宝,谈何容易。有多少人能够在诱人的利益面前,始终秉持“不贪为宝”的心?

清代康熙年间,北京延寿寺街上书铺的店堂里,一个书生站在离账台不远的书架边看书。这时账台前一位少年正在为购买的《吕氏春秋》付款,不小心掉的一枚铜钱滚到了书生的脚边。书生斜眼扫了一下周围,就把铜钱踏在脚底。少年付完钱离开店堂后,书生俯身拾起了脚下的铜钱。

凑巧,书生踏钱、取钱的一幕,被店堂里边的一位老翁看见了。他见此情景,盯着这个书生看了很久,然后起身同书生攀谈,知道他叫范晓杰,还了解了他的家庭情况。原来,范晓杰的父亲在国子监任助教,他跟随父亲到了北京,在国子监读书已经多年了。今天偶尔走过延寿寺街,见上书铺的书价低廉,所以进来看看。老翁冷冷一笑,就告辞离开了。

后来,范晓杰以监生的身份进入誊录馆工作,不久,他到吏部应考合格,被选派到江苏常熟县去任县尉官职。范晓杰高兴极了,便水陆兼程南下上任。到了南京的第二天,他先去常熟县的上级衙门江宁府投帖报到,请求谒见上司。当时,江苏巡抚大人汤斌就在江宁府衙,他收了范晓杰的名帖,没有接见。范晓杰只得回驿馆住下。过一天去,又得不到接见。这样一连十天。

第十一天,范晓杰耐着性子又去谒见,威严的府衙护卫官向他传达了巡抚大人的命令:“范晓杰不必去常熟县上任了,你的名字已经写进被弹劾的奏章,革职了。”“大人弹劾我?我犯了什么罪?”范晓杰莫名其妙,便迫不及待地问。“贪钱。”护卫官从容地回答。

“啊?”范晓杰大吃一惊,自忖:我还没有到任,怎么会有贪污的赃证?一定是巡抚大人弄错了。他急忙请求当面向巡抚大人陈述,澄清事实。护卫官进去禀报后,又出来传达巡抚大人的话:“范晓杰,你不记得延寿寺街上书铺中的事了吗?你当秀才的时候尚且爱一枚铜钱如命,今天侥幸当上了地方官,以后能不绞尽脑汁贪污而成为一名戴乌纱帽的强盗吗?请你马上解下官印离开这里,不要使百姓受苦了。”范晓杰这才想起以前在上书铺里遇到的老翁,原来就是正在私巡察访的巡抚大人汤斌。

不贪为宝,不应只是嘴巴上一句美言而已,更应成为人格与操守的一部分。无论有前人后,面对从天而降和横财,即便只是一个铜钱,也不应有贪恋之心。一旦贪念起,长期的坚持便顿时灰飞烟灭,如在同一桶牛奶里倒进一杯脏水就成了一桶脏水一样。无论何时,都要坚持“不贪为宝”,千万不要因身外之物而丢弃了自己最珍贵的宝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