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SNEAKER故事
SNEAKER这个名称不正确。SNEAKER意思是“卑鄙的人”,正确说法是SNEAKERS。不过这怎么都无所谓。
SNEAK是“悄悄、偷偷行走”之意。的确,穿上SNEAKER就能悄声走路。最初发明这胶底鞋的人肯定给朋友和家人大大数落过一番:“怎么搞、怎么搞的,原来是你!偷偷摸摸从后面过来岂不吓人一跳!”“喂喂,你就别穿那新鞋了!弄得我心里怪别扭的,盘子都打三个了。”
但发明胶底鞋的人突然觉得好玩得不性,没准弄出了很过鬼名堂,想像起来都十分好笑。细查之下,原来胶底鞋是波士顿一个叫詹姆斯·P·布雷德利的马具店老板在一八七二年发明的,至于布雷德利其人的为人则无从查证,太太打盘子以及被亲朋数落的记载也没有。爱迪生和莱特兄弟均有详细传记,而对胶底鞋发明者的评价如此之低,我认为这有失公允。
这个姑且不论。说起来布雷德利倒似乎是个相当奇特的人物。他最初发明的是胶底马掌,因此挨了市政当局十三美元的罚款。这是因为,钉上胶底马掌的马走起路来悄无声息,竟将走在前头的老妇人的脖梗“呱嗒”舔了一舌头。老妇人晕倒在地,布雷德利被警察带走,罚了款,胶底马掌敲掉作废。
然而布雷德利仍不屈不挠地继续研究胶底马掌,终于被讨饭印第安的军队采用了,目的是为了让骑兵偷偷摸摸绕到印第安人背后,但似乎没取得什么响当当的战果。波士顿老夫人同塞米诺族战士毕竟两码事。
接着,一八九二年布雷德利脑袋来了个哥白尼式、冈本太郎式的转弯——既然马掌可用胶底,那么人们的鞋底不也可以用胶底吗?这么着,“布雷德利式胶底鞋”诞生了。
“布雷德利式胶底鞋”不知何时被叫成了SNEAKERS。叫法充满恶意。由此看来,保守稳重的波士顿市民对于布雷德利的这项发明实在忍无可忍。
星转斗移,一九八二年。
我可是最最喜欢胶底鞋,一年利有三百五十天穿它度日。鞋的样式也五花八门:硬底的,矮口的、带篮球明星的、红的、绿的、白的、左右不对称的……穿着胶底鞋在街上走,觉得上年纪根本不足为惧。
我时常心想,胶底鞋是什么人发明的呢?想来想去,便说了上面的慌。统统胡扯,抱歉抱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