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 从养狗办到“委员”

郑州养狗办出事了,被人发现拿狗钱不办狗事,收了大笔养狗人的钱,不知去向。市民的一只宠物狗,办狗证、打一针加一条狗链子,不过几十元的成本,可是,每年养狗办却要收取养狗人600元。多出来的钱,说是管理费,但却什么事都不管,事实上也管不了。真要管的话,养狗办得大幅度扩军,每个街道,每个居民小区设置一个。如果真的这么办的话,市民养狗要交的费用,就会达到天价。

为什么会有养狗办这种机构?估计国务院编制办公室正式编制里,肯定没有这种搞笑的机构设置。我想,也许属于一种临时机构,专门为了管理宠物犬而设置的。但是,猫也是宠物,为什么不设一个养猫办?而且还有人把各种老鼠作宠物的,还有养乌龟、养蟒蛇的,放出来,似乎也有些危险性,为什么不专门设养鼠办、养蛇办?这说明,我们的地方政府,在增设机构方面,还算有所节制,否则,单宠物系列的办公室,就可以设上一长列。

我们知道,但凡叫个官僚机构,增设附加机构的兴致都很大。因为常设机构开办一段时间,大家就疲了,该办的事,死活都办不了。即使勉强办了,也拖到你半死。长官想要整顿,多半是徒劳,越整顿越疲沓。没办法,聪明的长官只好在正式机构之外,添设一个临时机构,即今日我们所谓的办公室。在宋朝,这样办公室被称为“院”。明明有六部,但每个部背后都有几个院。比如吏部,就有审官东院、审官西院、三班院、流内铨四个附设机构。时间一长,连附设机构都不干事了,就再添设外院。机构加的越多,养的官就越多,吃官饭的也就越多。马克斯·韦伯说,在中国,最保险,也获利最丰的职业是做官。说的对,但还应该补充一句,做官,也是个会不断自行膨胀的职业。

不过,这样的叠床架屋加出来的机构,胀到了连朝廷都忍无可忍的时候,冒出一个胆子大的当家人,大胆改革一下,也许有被裁撤的危险。但是,像郑州养狗办这样的机构,尽管没编制,名称也不大好听,但一般没有这个风险。道理很简单,别个添加机构,需要财政出钱养着,养的太多了,财政不胜负荷,就得裁撤。而养狗办,有收费的功能,自己收费自己花,收多了,兴许还能上缴一点儿。只要人们肯缴费,机构就黄不了。好像前一段钓鱼执法的上海某些区的交通执法大队,也是这样的机构。本来查黑车,整顿交通秩序这种交通执法的事,是交警的职责,但把查黑车一项拿出来,成立交通执法大队,多半是为了养人。如果这种机构属于常设的,那么交警干嘛去呀。同理,只要能从查黑车中弄到罚款,这个机构无论怎样妾身未明,都可以活下去,且活得相当滋润。只是,交通执法大队,没法养狗办一样,按狗头收费,每年上千万的收入,花都花不了。得想办法经常出国考察,考察国外的先进经验才行。黑车是越查越不好查,这才有钓鱼的下策。

比较起来,这种能收费的临时机构,只有清末某些大办洋务的督抚兴办过。当时,一些督抚们比较热衷办新事,办一事,就委派一员,人称“委员”。好在各省都有一堆候补的官员,挑出有来头,或者给督抚递过包袱的(行贿),派下去就好了。比如练一队新军,要派员,开一个矿,要派员,办一个学校,也要派员。买一台机器,也要派员。最稳当的委员,是有收费权的。那时候,官员没今天这样聪明,不知道连养狗也能收费。能收的,只有田赋、盐税附加和厘金。如果某委员兼一个厘卡的总办,这个委员就连同自己办公室,变成铁打的江山,任凭政坛风浪起,稳坐钓鱼台。时间久了,很多厘卡,也就纷纷变成了自收自养的机构。自己收费,养自己的人,一分钱都向上缴不了。就像鲁迅先生在路矿学堂读书时实习的那个国有煤矿,采了煤抽水,抽了水采煤,收支相抵。

外人看起来好奇怪,既然对政府没有任何用处,政府干吗非要设置这样的机构呢?难道设置这样的机构,就是专门为了给老百姓增加负担的吗?非也。这样的机构,对政府固然没什么好处,但对于大量涌入或者即将涌入官场的人们,还是有好处的,至少,地方政府找到了安置这些人,却又不增加地方财政负担的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