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在义与利之外 职业和事业

在人生中,职业和事业都是重要的。大抵而论,职业关系到生存,事业关系到生存的意义。在现实生活中,两者的关系十分复杂,从重合到分离、背离以至于根本冲突,种种情形都可能存在。人们常常视职业与事业的一致为幸运,有时候,两者的分离也会是一种自觉的选择,例如斯宾诺莎为了保证以哲学为事业,宁愿以磨镜片为职业。因此,事情最后也许可以归结为一个人有没有真正意义上的事业,如果没有,所谓事业与职业的关系问题就不存在;如果有,这个关系问题也就有了答案。

怎样确定一个职业是否适合自己?我认为应该符合三个条件:第一,有强烈的兴趣,甚至到了不给钱也一定要干的程度;第二,有明晰的意义感,确信自己的生命价值借此得到了实现;第三,能够靠它养活自己。

你做一项工作,只是为了谋生,对它并不喜欢,这项工作就只是你的职业。你做一项工作,只是因为喜欢,并不在乎它能否带来利益,这项工作就是你的事业。

最理想的情形是,事业和职业一致,做喜欢的事并能以之谋生。其次好的是,二者分离,业余做喜欢的事。最糟糕的是,根本没有自己真正喜欢做的事。

我相信,从理论上说,每一个人的禀赋和能力的基本性质是早已确定的,因此,在这个世界上必定有一种最适合他的事业,一个最适合他的领域。当然,在实践中,他能否找到这个领域,从事这种事业,不免会受客观情势的制约。但是,自己应该有一种自觉,尽量缩短寻找的过程。在人生的一定阶段上,一个人必须知道自己是怎样的人,到底想要什么。

人的能力有两个层次。第一个层次是智力的一般品质,即是否养成了智力活动的兴趣和习惯,是否爱动脑子和善动脑子。第二个层次是个体的特殊禀赋,由基因或者说先天的生理、心理特性决定,因而具备在某个特定领域发展的潜在优势。前者好,后者才会显示出来,这是铁的规律,一个智力迟钝的人是永远不可能发现自己有什么特殊禀赋的。首先让自己的一般智力品质发育得好,在此基础上找到最适合自己特殊禀赋的领域,使自己最好的能力得到最好的运用和发展,我称之为事业。

现在许多年轻人对职业不满意,然而,可悲的是,真给了他们选择的自由,他们只有一个标准,除了挣钱多一些、谋生得好一些之外,就不知道要什么了。

事业是精神性追求与社会性劳动的统一,精神性追求是其内涵和灵魂,社会性劳动是其形式和躯壳,二者不可缺一。

所以,一个仅仅为了名利而从政、经商、写书的人,无论他在社会上获得了怎样的成功,都不能说他有事业。

所以,一个不把自己的理想、思考、感悟体现为某种社会价值的人,无论他内心多么真诚,也不能说他有事业。

一个不知对自己的人生负有什么责任的人,甚至无法弄清他在世界上的责任是什么。许多人对责任的关系是完全被动的,他们之所以把一些做法视为自己的责任,不是出于自觉的选择,而是由于习惯、时尚、舆论等原因。譬如说,有的人把偶然却又长期从事的某一职业当作了自己的责任,从不尝试去拥有真正适合自己本性的事业。有的人看见别人发财和挥霍,便觉得自己也有责任拼命挣钱花钱。有的人十分看重别人尤其是上司对自己的评价,谨小慎微地为这种评价而活着。由于他们不曾认真地想过自己的人生使命究竟是什么,在责任问题上也就必然是盲目的了。

爱情与事业,人生的两大追求,其实质为一,均是自我确认的方式。爱情是通过某一异性的承认来确认自身的价值,事业是通过社会的承认来确认自身的价值。

在人类一切事业中,情感都是原动力,而理智则有时是制动器,有时是执行者。或者说,情感提供原材料,理智则做出取舍,进行加工。世上绝不存在单凭理智就能够成就的事业。

所以,无论哪一领域的天才,都必是具有某种强烈情感的人。区别只在于,由于理智加工程度和方式的不同,对作为原材料的情感,我们从其产品上或者容易认出,或者不容易认出罢了。

人类历史上的一切优秀者,不管是哪一领域的,必是对世界和人生有自己广阔的思考和独特的理解的人。一个人只有小聪明而没有大智慧,却做成了大事业,这样的例子古今中外都不曾有过。

对于我来说,人生即事业,除了人生,我别无事业。我的事业就是要穷尽人生的一切可能性。这是一个肯定无望但极有诱惑力的事业。

赚不到钱也干,才是真正干事业,包括——经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