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辑 向教育争自由 快乐工作的能力

中央电视台经济频道开展“年度雇主调查”活动,并以“快乐工作”为本次雇主调查的年度主题和核心价值观。我觉得“快乐工作”是一个有意思的题目,愿意谈一谈我的理解。

我们在这个世界上生活,快乐是人人都想要的东西。不过,在多数情况下,快乐与工作好像没有什么关系。相反,人们似乎只有在工作之外才能找到快乐,下班之后、双休日、节假日才是一天、一周、一年中的快乐时光。当然,快乐是需要钱的,为此就必须工作,工作的价值似乎只是为工作之外的快乐埋单。

工作本身不快乐,快乐只在工作之外,这种情况相当普遍,但并不合理,因为不合人性。

什么是快乐?快乐是人性或者说人的需要得到满足的一种状态。人性有三个层次。一是生物性,即食色温饱之类生理需要,满足则感到肉体的快乐。二是社会性,比如交往、被关爱、受尊敬的需要,满足则感到情感的快乐。三是精神性,包括头脑和灵魂,头脑有进行智力活动的需要,灵魂有追求和体悟生活意义的需要,二者的满足使人感到的是精神的快乐。

精神性是人的最高属性,正是作为精神性的存在,人与动物有了本质的区别。同样,精神的快乐是人所能获得的最高快乐,远比肉体的快乐更持久也更美好。对于那些禀赋优秀的人来说,这一点是不言而喻的,如果让他们像一个没有头脑和灵魂的东西那样活着,他们宁可不活。获得精神快乐的途径有两类:一类是接受的,比如阅读、欣赏艺术品等;另一类是给予的,就是工作。正是在工作中,人的心智能力得到了积极实现,人感受到了生命的最高意义。如同纪伯伦所说:工作是看得见的爱,通过工作来爱生命,你就领悟了生命的最深刻秘密。

当然,这里所说的工作不同于仅仅作为职业的工作,人们通常把它称作创造或自我实现。但是,就人性而言,这个意义上的工作原是属于一切人的。人人都有天赋的心智能力,区别在于是否得到了充分运用和发展。现在我们明白快乐工作与不快乐工作的界限在哪里了:仅仅作为谋生手段的工作是不快乐的,作为人的心智能力和生命价值的实现的工作是快乐的。用马克思的话说,前者是一个必然王国,后者是一个自由王国。

毫无疑问,在现实生活中,我们都还必须为谋生而工作。最理想的情况是谋生与自我实现达成一致,做自己真正喜欢做的事情,同时又能藉此养活自己。能否做到这一点,在一定程度上要靠运气。不过,我相信,在开放社会中,一个人只要有自己真正的志趣,终归是有许多机会向这个目标接近的。就个人而言,最重要的还是要有自己真正的志趣,机会只可能对这样的人开放。也就是说,一个人首先必须具备快乐工作的愿望和能力,然后才谈得上快乐工作。

正是在这方面,今天青年人的情况令人担忧。中华英才网发起的“中国大学生最佳雇主调查”表明,在大学生对雇主的评价中,摆在首位的是全面薪酬和品牌实力两个因素。择业时考虑薪酬不足怪,我的担心是,许多人也许只有这一类外在标准,没有任何内心要求,对工作的唯一诉求是挣钱,挣钱越多就越是好工作,对于作为自我实现的工作毫无概念,那就十分可悲了。

事实上,工作的快乐与学习的快乐是一脉相承、性质相同的,基本的因素都是好奇心的满足、发现和创造的喜悦、智力的运用和得胜、心灵能力的生长等。一个学生倘若在学校的学习中从未体会过这些快乐,在走出学校之后,他怎么可能向工作要求这些快乐呢?学校教育的使命是让学生学会快乐地学习,为将来快乐地工作打好基础。能够快乐地学习和工作,这是精神上优秀的征兆。说到底,幸福是一种能力,它属于那些有着智慧的头脑和丰富的灵魂的优秀的人。首先要成为一个优秀的人,而只把成功看作优秀的副产品。不求优秀,只求成功,求得的至多是谋生的成功罢了。

毋庸讳言,今日的学校乃至整个社会存在着严重的急功近利倾向,对于培养快乐学习和工作的能力不是一个有利的环境。把大学办成职业培训场,只教给学生一些狭窄的专业知识,结果必然使大多数学生心目中只有就业这一个可怜的目标,只知道作为谋生手段的这一种不快乐的工作。这种做法极其近视,即使从经济发展的角度看,一个社会是由心智自由活泼的成员组成,还是由只知谋生的人组成,何者有更好的前景,答案应是不言而喻的。对于企业来说也是如此,许多企业已经强烈地感觉到,那些只有学历背景和专业技能、整体素质差的大学生完全不能适应其发展的需要。教育与市场直接挂钩,其结果反而是人才的紧缺,这表明市场本身已开始向教育提出质疑,要求它与自己拉开距离。教育应该比市场站得高看得远,培养出人性层面上真正优秀的人才,这样的人才自会给社会——包括企业和市场——增添活力。

近几年来,国内若干人才中介机构和媒体相继举办雇主调查和雇主品牌评选活动,这样的活动无疑是有意义的。不过,我认为,其意义不应限于促进雇主与求职者之间的沟通,更重要的意义也许在于调查研究人才供需脱节的问题及原因,促使人们对今天流行的教育观、人才观、价值观进行深刻的反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