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国之性:健忘症与窝里斗? 正在肆虐着的两种恶俗

学生从家乡回来,讲彼处乡下结婚时的种种民俗,听来实在骇人听闻。新郎新娘、伴娘和新郎父母都被闹得半死:新郎新娘被逼当众做各种猥亵的动作,或者被人做各种猥亵动作;新郎的父母被涂面,画王八,戴高帽;伴娘更惨,加之在她们身上的各种恶作剧花样翻新,甚至直接的猥亵和调戏。联想到前些时候几次伴娘被剥光衣服的报道,感觉到现今所谓的结婚民俗已经变成了彻头彻尾的恶俗。事实上不仅伤风败俗,而且涉嫌违法犯罪。

不错,传统中国的结婚风俗的确是有点闹,越是下层的婚俗闹的成分就越重。即便是汉人这种讲究礼仪的民族,初民群婚时代的某种涉及性的文化因素也不可避免地会遗存在后来的婚俗仪式上,婚礼上的闹洞房和听房,所谓的结婚三天没大小,事实上就是这种东西。不过,尽管传统婚俗有点闹,但毕竟有限度,礼教还在起作用,人们还要顾及自己的身份,一直都有大小的生活,很难会突然变得没大没小。闹房听房,固然戏谑调笑,但断不至于变成对新娘的调戏。但是眼下,闹房婚俗已经经过无数人的创造性发挥,不仅名目繁多、程度加剧,事实上已经演变成一些无聊加无赖者借人家结婚的揩油、调戏甚至猥亵的一个机会,越闹越不像话,成为侮辱作贱人的一种闹剧。

被作贱者之所以听任被作贱、不做任何反抗,关键是因为这种婚俗闹剧的背后有所谓的婚俗禁忌,意思是如果被作贱者一方不能忍受,这个婚姻就会有诸多不祥。自然,面对终身大事,当事人怎么敢冒这个风险,无论当事人的父母还是新婚夫妇两个,都担心如果自己受不了而坏了规矩,今后婚姻出了问题就会全部怪到自家头上。因此,即使再难受也得忍着。再者,闹的都是熟人,乡里乡亲的,风俗如此,如果不让人闹,等于不给人家面子,因此得罪人,怕人日后嚼舌头,做不起人,即坏了熟人之间的某种规矩,在乡亲面前抬不起头。事实上,即便人们认可传统婚俗里的禁忌,现在流行的越来越花样翻新的婚俗闹剧,绝大多数内容都是街巷的闲人自己发展出来的,种种作贱人的花样跟当年婚俗里包含的禁忌早就没有了干系。

闹房的婚俗是一种恶俗,这个恶俗是名词,它的核心精神就是对人的不尊重。现今还流行着另外一种恶俗,这个恶俗是形容词,主要表现在各种媒体上。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出版业中最畅销的书,都是那种不知所云的玄幻和种马类小说。报刊杂志,某些个毫无内容、哼哼唧唧的流行刊物逐渐成为大家效仿的对象。电视上娱乐、选秀或者变相选秀类节目越来越火,主持人提问、盘问、调侃、逗笑都很黄很暴力,参加者应付、回答、表演、很傻很天真。现在连评委嘉宾也加入作秀,花花绿绿,吵吵闹闹,虽然增加了不少收视率,但却使得我们的电视节目变得更加闹。

无论是出书还是做电视,纵使恶俗到人们要呕吐,大不了挨顿批评,也肯定不会因“政治不正确”而丢了乌纱帽或者饭碗,一般说来,还可以争取眼球,增加经济效益,大利而小害,何乐不为?

从某种意义上说,民间的恶俗跟主流媒体上的恶俗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它们的共性是对人的不尊重,拿人的尊严开心,所有的人在自轻自贱、他轻他贱中哈哈一笑,从前所有的价值、所有的意义都化为乌有,再不堪的事情也都无所谓了。民间的恶俗拿巫术禁忌说事,而媒体的恶俗拿政治禁忌说事,本质上并无不同。从来一个国家的底层文化都是受上层主流文化影响和左右的,当人们心目中的偶像——主持人、嘉宾都在荧屏上肆无忌惮、口无遮拦地嘲笑、调侃、恶作剧,甚至开带“色”的玩笑的时候,自然挡不住民间在涉及男女的婚俗上推陈出新。

从晚清以来,仁人志士在救国救民的同时,也大力度地推动过风俗的改造,视为改造国民性的一个重要环节。没想到时间到了21世纪,虽然没有人再裹小脚,但婚俗乃至丧俗(有地方丧礼上跳脱衣舞)却变得如此不堪。庸俗甚至恶俗大回潮,究竟是哪儿出了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