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一部才女书——读何庆华著《红星下的故国》
前世不修,今世生为一个百无一用的“读书人”。自从呱呱坠地、牙牙学语以来,便与读书结下不解之缘。及长,十载寒窗之后,又靠读书教书来养家活口。读了数十年的书,跟读书先烈胡适之先生一样,养成了“读书习惯”——日常工作便是读书;工余消遣,则是读另一种书。总之,一年三百六十五天,一日二十四小时,很少时间不在读书,真是作孽。可是偶尔到图书馆书库之内张望一下,还是要大惊失色。这满框架的数百万卷典籍,我究竟读了几万分之一呢?
读不了那么多,就只好选书而读之。既选矣,才知道选书也要有相当的火候。上下五千年,绕球十万里,前贤后哲,该出了多少书?你选而读之,尤其是工余之暇,为着消遣而读的“另外一种书”,该选张三的书呢,还是李四的书呢?
别的不说,就说游记这一类的书吧,那也是汗牛充栋的了。漫说“开卷有益”,且管“趣味盎然”,要选起来,也是很不容易的。因为自第二次大战后,无烟工业兴起,旅游成为时尚;加以交通发达、经济复苏,因此不管生张熟李、赵大哥王三姐,动不动就环球数周。世界上的十大都会、七大奇迹等,无不挤得人山人海。近年大陆开放了,故里变成异域,游子做了“外宾”。每年大陆上入境的游客,数跻千万,而百分之八十以上仍是“华裔”。因此长城上下、故宫内外、泰山之巅、西湖之滨……“台胞”、“美籍”也随处都是。
在这些人山人海之中,才子佳人又多如过江之鲫。大家畅游归来,放录像、展照片、设野餐、开讲座……正如我安徽农村的土话所说:“乡下孩子上过街,回家说得嘴都歪。”有文采、有才气的仕女,就更要笔之于书,以飨同好。这样一来,游记览胜之作也就读不胜读了。
我个人穷酸,游兴不大,但也是个老游客。在海外逋逃四十年,地球也绕了好多圈。在什么七大奇迹、十大都会的人山人海之中,也挤出挤进多少次。近年大陆开放,做“华侨”、做“美籍”、做“外宾”……也东南西北跑遍神州,进出十余次之多。但是不论中外景观是如何赏心悦目、风俗习惯是何等奇特古怪,我终不敢以所见所闻来写一本“唐霞客游记”,也不愿背个大照相机去猎奇览胜。为什么藏拙呢?无他,只是自觉我不如人而已。我照的那几张癞照片,比我在礼品店所买的,是实在见不得人。与其自己照,何不花钱买呢?
至于写文章,我哪能和旅游指南相比呢?要动笔,那我就要做文抄公了。“天下文章一大抄”,我还未抄,就觉得肉麻兮兮的了。算了算了,烂文章也就不必写了。记得我曾经看过一篇由一位政要所写的印度沙伽汗皇妃古墓(Taj Mahal)的游记。我也很欣赏那座七大奇迹之一的古墓。但是看过那篇文如其人的游记之后,我再也不敢肉麻效颦了;不但不写,我对类似的文章也懒得选读了。最主要的原因还是大家去的都是一些热门的地方,翻来覆去,有什么好谈的呢?这是我个人历年选读“三上”(枕上、车上、厕上)之书的一种成见。一直到最近,无意中读了本书作者何庆华女士的著作,这成见才逐渐消除。我理解到,纵是最热门地区的游记还是有许多可读的,其关键不在“热门”与否,重点还是在作者其人、其风格、见识、学养和文笔。我们对天下任何事物,都不应以偏概全、存有成见。
何庆华女士原来并没有要我写序,这件差事是我自己惹来的,因为一次我当面夸奖她游记写得好,她觉得我所说的不像油腔滑调的违心之言,乃叫我写一篇序。在下糊口番邦,是个大忙人。平时为着公务、杂务、家务、外务弄得片刻不暇。最近更为“北美20世纪中华史学会”在纽约市大召开国际会议,我负责打杂,弄得一分钟空闲也难抽出,但是会后杂务未清,我还是赶写了这篇序。我觉得这也是一本好书的读者的一种道义。读者们看完好书,欣赏之余,每每还要写篇“读者投书”,我的序也不过是“读者投书”的另一种方式罢了。
篇前已言之,我原对读热门游记有成见,何以又读起庆华的故国之游呢?诚实地说,我原先是无心拜读的。我开始翻阅实在是为她文题用字的典雅所吸引的,例如“溪口蒋宅旧时样”这个标题就吸引了我的注意力。我是在当年大陆上教过高中乃至大学文史的酸古董教员之一。我那时在文学班上讲述和批改学生习作的旧诗词时(写旧诗词在那时代不是什么稀罕的事),我总是告诉学生说:“曲可以有词味,而词不可有曲味。诗可以有词味,而词不可有诗味。”这种风格问题,说来容易,领悟至难。上选之例:“溪口蒋宅旧时样”,便是“有词味之诗”的好例子。
写旧诗词和作新诗歌的重大分别之一,便是作新诗可以不顾旧汉学,而写旧诗词则必须有深厚的汉学底子——这是所谓“典雅”的基础。出手带“俗气”的旧诗人,往往是汉学底子不够的缘故。有汉学底子不一定能写好诗词,可是能写好诗词,则一定要有深厚的汉学底子。
庆华的标题出手不俗,标志着什么呢?这就使我另眼相看了。
我认识任先民夫人何庆华女士也有二十多年了。我知道她是国府当年的高官之女,美丽大方的大家闺秀,大学毕业,享有硕士以上学位,却能歌善舞,聪明活泼的小贵族;更是满口标准英语,遍身西式礼节,却又“三气”俱全,来自台湾的女“知青”。“三气”者,台湾亲友笑我旅美女同胞“说话洋气,花钱小气,穿衣土气”也。正因有此“三气”,她更是位所谓留美学人最理想的配偶,第一流的家庭主妇,极标准的贤妻良母——四十年来我所认识的这一类小贵族也有好几打吧。我这位不修边幅的“老弗兰克林”,也是她们所熟识的倚老卖老的“唐大哥”。有许多我们更是有三代之交的通家之好。可是在我动笔写这篇序文之前,说句老实话,我是向来没有把这些“小贵族”和什么“汉学”连在一起的。和她们跳“迪斯科”卖老命,不算稀奇;谈北京狗、波斯猫,有声有色;谈股票,间或有之;谈“汉学”,“Oh,no.”;说有“洋气”的夹英华语叫“十分incompatible”,掉文,则叫作“风马牛,不相及”也。
有一次一位小贵族小妹告诉我说:“我们在中国都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废料啊!到美国都变成了有用之材。”她这些话说在二十年前,真是有绝对的真理。在物质享受上说,什么花园洋房、冷气汽车、雪柜淋浴……那时台湾高官巨贾的享受,也正是美国中产阶级的普通生活。可是台湾的小姐太太们,婢仆如云,可以衣来伸手、饭来张口;一到美国,则立刻得卷袖入厨房,洗手做羹汤,从丫环做起,把“贵族”的“废料”留在台北了(后来有机会深入大陆,才知道无产阶级的小贵族也是一样的)。等到结婚生子,抓屎抓尿,甚或为补贴家用还要兼职打工。如此,则“贵族之气”全消,就“有用之材”毕露了。
在一个落后的国家内,“材料”往往变成“废料”;在一个已发展的社会里,则“废料”往往变成“有用之材”。这位贵族小妹的话虽然平淡,在社会学上、经济学上,有时却可变成“定律”。
我感到歉疚的是,我们任、唐两家交往二十多年了,我始终没有把这位甜蜜美丽的任太太和“汉学”发生过任何联想。
“汉学”者,我辈老朽昏庸的教书匠不得已而用之的吃饭工具也,与这些洋化了的小贵族,何有哉?所以我在没有睹其文之前,只是看到一些小标题,竟使我惊异不置。由于标题的引导,我才慢慢地触及正文。一读正文,竟然放不下去,乃开始找该文的上下篇。越看越欲罢不能,四处搜寻,才读完全书。在书中我看到她曾经在台北“中国文化大学”教过大一国文,我这时才松了口气,喟然叹曰:“原来如此!”——我又认识了一位才女,读了一部才女书。
才女和名士一样,往往都是一些行为异常、服饰古怪的特殊动物,如胡适在杜威酒会中所见的“长头发的男人、短头发的女人”,等等。可是我现在才发现的这位才女任夫人却是位一切与常人无异的贤妻良母——真是名士才人也可过个常人的生活嘛,何必一定要弄得脏兮兮的呢?!
作者教过大一国文,可不简单啊。此事我也有切身经验。
我自己大学毕业后第一个职业便是教高中文史。我知道高中课目中最难教的便是国文。因为其他各种课程如英数理化,都有其整齐划一的客观标准,唯独国文班中的程度是参差不齐。程度坏的坏到仅能阅报;好的则“四书”、“四史”都能整章背诵,唐诗宋词俯拾皆是,五才子书更倒背如流,诗词习作亦往往出手不俗。有些程度好而好调皮的学生,甚至在有意无意之间,使老师下不了台。记得我在读高二时便有位老师把“考信于六艺”讲错了而丢掉饭碗,高三班上以写小品出名的老师也一去不返。
我在重庆沙坪坝读书时,也有位在邻近中学教国文的长辈常把他班上的作文卷送到我们宿舍来,请求代庖。当年四川各中学生多半都是英文太鲁、国文太好。记得有位川生在考大学的英文考卷上作了一首诗,诗曰:“英文、英文,对你无情。我是毕业了两年的师范生。怎么能比得上下江人?悲夫哉!被摈出了大学之门。罢罢罢!买舟东下杀敌人。”
这位仁兄在大一英文班上肯定要交白卷了,可是在大一国文班上,你可得防他一手啊。
等到我自己当起国文教员来,体验就更多了。在一个高二国文班上,我出了个杂感一类的作文题。一个学生在他的作文卷里,竟然写了一篇可圈可点的骈体文,有一句话说:“……红墙在望,平添思妇之愁……”他这平仄两读的“思妇”一词是一语双关的,表面上的意思是“悔教夫婿觅封侯”的“有愁思的妇人”,另一个调皮的意思则是“想讨老婆”。我校女生宿舍的墙是红色的,所以他说他一看到女生宿舍,就想在里面“讨个老婆”,混不混账呢?我还记得我的批语,用的也是骈体,针对他的意思,教训他一顿,我说:“……胡马犹存,应笃守治(平声)平之治。匈奴未灭,恶可动思(平仄两读)妇之吟。少壮真当努力,君其勉旃!”我用的也是双关,教训他:“匈奴未灭,何以家为?”抗日期间,不可乱想“讨老婆”。
当时我们师生两造的对话,都流入社区,传诵一时。我这个青年的老师,总算未被学生拆掉蹩脚。后来我教大学,这一类的故事就说不完了。
现在中学、大学的国文程度是远不如我辈在大陆当年了,但是班上还是时时有“小鲁迅”出现的。被一两位“小鲁迅”拆了蹩脚,你这位老师在校园内是不好受的。所以大一国文没有三板斧是教不了的。何庆华教授的三板斧,在这本游记中是俯拾即是的。我想,有心的读者自会同意拙见。
何庆华教授这本游记所写的不是“七大奇迹”或“十大都会”,她所写的是“红星下的故国”。这个红星下的故国,对我们关了三十多年的门,一旦开放,她对我台港澳同胞和海外华侨来说,处处都是个谜团。但凡作者去过的一些热门的地方,我几乎也都去过。我去的次数比她多,访问的地区也比她广,她所熟识的人,如她先生任教授的母省湖南高干,几乎我也全认识。而我这个对看游记一度有成见的读者,为什么偏偏把她的书读得如此起劲呢?这就不能不说说我的理由了。我的理由,其他读者也许会有同感。
第一,我想是风格使然。在文学上,风格是一个作者的先天禀赋、后天修养和不经意的环境陶冶的综合表现。禀赋是不可学的,修养则看功力的深浅,环境陶冶则有幸有不幸,是偶然的。文学、艺术乃至任何学科,各级峰峦的攀登、成就的大小,都要看这三项配合的程度。本书作者对上述三项都有相当高度而十分调和的配合。三项之中有一项过分突出,或过分落后,都会影响一个作者的风格。有好风格,才有高级的可读性。
可读性是用眼睛来读。如果用耳朵来听,也可说“可听性”吧。例如我们听贝多芬的交响曲、梅兰芳的《霸王别姬》……都是百听不厌的。百听不厌的原因,不是因为它们新奇,而是原作曲者和表演者的艺术修养配合得好。
同样,一般文史教师在课堂上重复司马迁或荷马说的老故事,有的就说得恍如身历其境,有的则说得味同嚼蜡。同样的内容,何以霄壤若是呢?这就是各教师的口才问题了。口才是表达能力之一种。这种表达能力往往是天赋的,是不可效颦强学的。可是一个教师只有口才,而欠实学,在课堂“说鼓书”说久了,也会倒胃口的。
胡适之先生可以说是中国近代教育史上最优秀的教师,就是因为他对上述各条有最高度和最调和的配合。
何庆华这本书各篇所以有优美的风格和最高度的可读性,也就是上述各项有良好的配合。至于作者所特有的环境陶冶,而使记述中表现出强烈的“个性”,这就标示出本书是何庆华的游记而不是徐霞客或老残的游记了。
因此,这本书的另一优点也就是它有“个性”,而不是一般的“报道文学”。
不幸生为我们这一代的中国人,是各有其“不幸”之处。在数十年内外战争翻天覆地之下,每一个中国人——不管是身居高位的还是普通平民百姓——哪个人没有一本辛酸史?像我们这样不幸而漂泊到海外的人,朋友,哪一个人没有一本难念的经?捧着这本难念的经,在乡音无改鬓毛衰的条件之下,再回到你生长的地方,你情感上没有强烈的反应?笔之于书,这种强烈的反应,就是你书的“个性”了。个性如何表达,那就看作者的表达能力了。
作者是湖北随县人。她的爸爸何成濬老将军一度是“湖北王”,漂亮活泼的小庆华也曾经是那个“香格里拉”王宫中的“白雪公主”——多么令人艳羡啊!“小公主”旅居海外已二十余寒暑。如今哀乐中年,跟着丈夫,拖着个鲜卑语胜于汉语的儿子,又回到“生长的地方”。那当年“笏满床”的“香格里拉”不见了,眼前所剩下得只是一些“青苔碧瓦堆”。看今朝想昔日,“呀!这一堆黑灰,是谁家炉灶?”
当年的“小公主”、今朝的“外宾”任夫人,身历此活的“哀江南”的遭遇,感慨又如何呢?她把这最深的感叹,用最浅的语言说出来,这是一本有“个性”的游记,而不是普通的“报道文学”了。
我不是湖北人,但是武汉在我的生命史上也有其难忘的一页。不妨也写出来,比较比较。
那是1938年,抗战第二年的盛夏。在一个月明星稀的三更时分,我和数百名自沦陷区撤出的难童,跑下拥挤的小轮船,进入武昌城。那儿是无枝可栖的,我们乃被领到黄鹤楼前。楼是锁着的,但是楼前却有大片花岗石铺的广场,那就是我们临时的宿营地了。
这营地干净清爽、高高在上,上有清风明月,下有浩浩江流……就在这诗情画意之间,我们这群孩子便呼呼大睡了。我一觉醒来,觉得身上暖暖的,原来已日高三丈,揉眼四顾,发现周围全是人腿。我就睡在人腿如林之中,有的腿还在一摇一摇,有的腿却往来不停地跨我而过——真是奇特的经验,一生难忘。
原来这广场本来是露天茶馆,夜晚打烊收市后,桌椅板凳则被搬入黄鹤楼中锁起来,早晨开市再搬了出来。显然是这天我们睡得太熟了,开市时老板叫不醒我们,就在我们身上开起茶馆了。那时武汉好热闹啊!到处人山人海,所以我才看到人腿如林的雄伟场面。现在的青年实在太娇惯了,哪能体会出我辈当年弹雨枪林下罗曼蒂克的流浪生涯。
一转眼五十一年过去了。今年(1987年)4月15日,我随同星云法师的“弘法探亲团”,乘着豪华游艇“峨嵋号”,从宜昌顺流而下,又在同一地点登陆了。黄鹤楼自然也是我们必游之地。
现在这座翻修的新楼,朱栏黄瓦,新式电梯,建筑虽然难免俗气,然耸立于龟蛇之间,上干云表,俯视三镇,也算是美轮美奂的了。可是正当星云师徒和从游之士七十余人上上下下观览景色、诵读楹联之际,我却一人低头ㄔ亍于楼前广场之上——我要寻觅我曾睡过的那一块石头。方位大致不错,我再蹲下去看看来往仕女的大腿,碰碰下面的石头——真是石板如旧而人腿全非!是悲伤,是凄凉,竟一时无法说出,同行记者小姐宋芳绮要我作首诗以志感慨,我就应命打油一下,诗曰:“机声弹影忆当年,曾在楼前石上眠。黄鹤既飞不复返,谁知今日又飞回。”
我这只飞回的“黄鹤”,原是个难童;而本书中飞回的“黄鹤”,却是个“公主”。难童当年所见的武汉与“公主”当年所见的武汉,当然是两个不同的武汉,今日对重回武汉的感慨当然也有不尽相同之处。她看见她失去的武汉,我看见我失去的武汉,再加上星云师徒那一群,更不知道有多少个不同的武汉呢。
作者多情,在我所知道的这一大群访客中,只有她以主动的文笔、丰富的记忆力,娓娓地写出动人的篇章来,作为时代的见证而使我一读再读。
当然,我们华裔作家写大陆游记,只是在情感上打圈圈是不够的。已故的美籍华裔诗人刘若愚教授在归国探亲诗中说:“残家事物皆为泪,祖国河山尽是诗。”
祖国河山本身固然是“诗”,而我国文明的特点之一,则是有数不尽歌颂这个“诗”的诗人、学士和画家——三千年来自屈原而后,我们知识分子的聪明才智,都在此道之中消耗掉了。值得不值得,留给我们的功利主义者去慢慢检讨吧。但是这些消耗了的精力,却为我民族文化留下了他族所未有的、大量的美好诗篇——我国传统的诗、词、歌、赋。这项先贤遗产,也把我们这个民族变成了诗的民族——三千年来,何人何事、何山何水,没有被诗人的情感衬托出来?
山河之美好,万年不变也。才人情感滋多,而类别无殊也。赏山玩水、伤时惜别……哪一项感情,在我国传统诗文中找不到最美的表达?所以中国人旅游中国和世界人旅游世界,最大的区别之一,便是中国人旅游中国,对传统的文字,尤其是诗词,要有相当的修养,才能得其三昧。
就拿西湖来说吧,西湖者泥塘一块也。在自然的环境上,它未必胜得过台湾“日月潭”。若比起北美国家公园里的一些不太知名的小湖,则瞠乎后矣,无法相比。而西湖毕竟是世界级的名湖之一。何也?其美在其中国文学之中也。设使西湖而缺“苏”(东坡)“白”(居易);设使西湖而缺雷峰塔、灵隐寺、许仙、青白蛇、苏小小、岳武穆;设使西湖(在文学上而非景观上)删除三潭印月、平湖秋月、断桥残雪、楼外楼、保俶塔……则西湖者一池臭水而已——西湖水太浅,有时且有臭味。西湖之美者,美在文学诗歌、爱情神话衬托之也。
毛泽东酷爱西湖,以己度人,甚至用专机把美总统尼克松也送去共享一番。尼克松哪里知道什么苏小小、青白蛇呢?除去这些中国文学上的美好篇章,老实说,西湖的景观,可能抵不上纽约市庞大的蓄水池。尼大总统又到蓄水池里去看了些什么呢?
所以,在中国旅游,写中国名胜游记,一定要对中国旧文学、旧诗词有相当了解,否则“巫山云雨”、“水漫金山”、“四大名楼”等,不都成了对牛弹琴?
何庆华教授这本书的可爱处之一,也便是她游览名胜,伤时忧国,而能对这些名胜、这种情感文学背景有深度的修养和陶冶,在她有感而发之时,能把传统的高度的表达技巧信手拈来,嵌入文句,无不恰到好处。这表示她对旧诗词不但熟稔,且都食而化之,才能不露斧凿之痕。这种自然流露、杂糅新旧的文笔,断非矫揉造作之文可比。
吾友鹿桥说过他父亲教诲他说,生为现代中国的知识分子,必须精通一两种外国语文。这真是时贤训子的名言。我古老中国经史子集、诗词歌赋独步天下也,但它毕竟只属于一个传统,而这个传统在现代世界早被西方赶过了头。异族文明中多少好东西在我们中文里还是找不到的,我们如果习惯于抱残守缺,而不知道自己是井底之蛙,就太可悲了。要冲出这口井,四顾无碍,就要对一两种外文(尤其是英文)有相当程度的掌握。加以我们自己的文学传统太迷人了,一旦深入这个字纸篓而不知身在篓中,就易于沉入酸腐而不能自拔了。
何庆华这位大一国文教师,传统汉学的底子有可观的融会贯通,可是她在大学本科的训练却是以外文为主的国际外交。我认识其伉俪这么多年了,我想,以她个人的学养、口才、仪表,去吃她的第一行饭碗也会吃得有声有色的。舍第一行而改行第二行,就更是锦上添花了。
搞人文科学的原则原是与搞自然科学不同的。搞自然科学的,务必求其精专;搞人文科学的一定要能博能约,要约也得由博返约。搞人文科学的对象是人嘛,以人为对象的学问,怎能只知其一而不知其二呢?我想庆华洋洋洒洒的文风,毫无酸腐之味,毫无矫揉造作之习,这与她中西文字的造诣都有关系,值得读者钦羡,值得亲友为她骄傲。
我承认,一个读书人,入者主之,出者奴之,对其阅读诗文的好恶,是有个人主观的。我爱庆华之文、心笛(作者等创办白马社时代的女诗人)之诗,可能都是个人主观使然。但是和我有相同好恶的,可能也大有人在,至少,刘绍唐先生就是我的帮主。刘公在那尺土寸金的《传记文学》中不但把何文一登再登,并把作者在别处所发表的文章也一选再选,加以转载。“刘传记”除“选家”之外,也是位“出版家”呢,一选再选恐怕还有生意眼光吧——他知道好之者众也!
1987年7月14日法国大革命二百周年
于北美新泽西州北林寓庐
原载《传记文学》第五十五卷第三期书中人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