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食主义-6
把你吃了
成年人用以阻吓儿童的最见效的常用语,就是“某某要把你吃了,某某要来吃你了”。被成年人从黑暗中召唤出来执行“吃你”的那个客体,通常是动物、猛兽或介于人与动物之间的怪物。
虽然以“把你吃了”对付学龄前儿童较为有效,但是恐吓方和被恐吓方仍然存在着严重的误解。在前者看来,“被吃掉”就是死掉以及死得突兀、不正常、悲惨,死得很难看,后者并不知死,之所以怕,主要是曾经目睹动物的进食方式,再参照自己大致相同的日常进食 经验,从而相信自己会经由对方的嘴进入另一个未知的、黑暗的、受拘束的空间。皮诺曹被巨鲸吃下之后,尚能与举着油灯的父亲相会于鲸腹并成功脱逃,至于能在铁扇公主肚子里撒野的孙悟空,更容易令儿童相信,在那个广阔天地里还是大有作为的。
儿童读物也是成年人向儿童传递“被吃”信号的主要媒介。在格林兄弟的系统里,大野狼先是“把卧病在床的外婆‘咕噜!’一声整个吞到肚子里,然后又是‘咕噜!’一声,连咬都没咬,就把小红帽吞到肚子里去了”。全世界听故事的儿童,也”咕噜“一声,把这种 情境吞到肚子里去,连咬都没咬。裁缝的儿子大拇指,命运也坎坷得很,先是被一头黑奶牛吞下,接着还被几块肥牛肉裹胁着塞进一节猪肠做了熏肠,然后又被一只狐狸“含在了嘴里”。至于一直被当成儿童读物的《西游记》,更是一本完全吃人手册。其实,儿童只知道凡 妖怪就非吃唐僧不可,至于吃唐僧的动机,则不很清楚,更不能理解何为长生何为不老,最多也就是直观地认为唐僧与其徒弟们相比,较为白嫩而且少毛。
童话故事多注重于刻画吃方的凶残,同时展现被吃方的机智勇敢,换言之,吃和反吃的丛林法则,就是贯穿这一类故事之始终的基本路线。《聪明乌龟》是我在女儿两岁左右时买给她的第一本连环画,在这个故事里,一头饥饿的狐狸用了多种方式要吃掉一只先前阻止它 吃掉一只青蛙的乌龟,乌龟所有的聪明胖牵
不过,就趋势而言,现在的童话还是文明多了,动物与人的关系,在温良恭俭让的基础之上获得了空前的调和。靠吃物理能量维生的机器人,并没有表现出要去吃掉另一些同样依赖此等能量的机器人的强烈冲动。英国的“天线宝宝”(teletubbies,港译 《天线得得B》,每天只吃两种东西:固体的,是黑乎乎且掷地有声的TubbieToast,液体部分,是雪糕不像雪糕,奶糊不像奶糊的Tubbie—Cusˉtard,从来不换,乐此不疲。生活在减肥时代的小丸子相对算是馋的,但是在我的印象里,她的主 要问题似乎是如何克服偏食的毛病,例如苦练吃纳豆。在我国,鞠萍姐姐除了在央视的春节特备节目上表演过以一整瓶酱油煮了一大锅红烧肉,也甚少在自己的节目中谈论到吃的话题。
我们这些在被吃的焦虑中长大的,早已不再满足于从字缝里看出“吃人”二字,成年人为自己撰写了成年人自己的童话,其中最恐怖的一幕,是孤独美警告陆小凤:“这世上不但有吃人的野兽,还有吃人的人。”陆小凤阴森地答道:“我知道,你就是吃人的人。”
广州驴年
穗无驴,有好吃者载之入。一场全民吃驴运动,遂于五羊城内外轰轰烈烈地展开。据业内人士估计,目前广州日屠驴近两千匹,这些驴,系从山西、山东等地经长途贩运抵穗,路上要走72小时。再休息约24小时,就进了广州人的嘴巴。
吃到什么程度呢?吃到城里城外,四乡五邑的酒楼食肆,不分所有制,亦无论各自术业之专攻,一律责无旁贷地卖起了驴。从花地湾地铁站钻出地面,放眼一整条花蕾路的街道两旁,竟有逾40家卖驴肉的,好好的“马路”顿成“驴路”。不少站在门口的迎宾小姐,因 而不幸下岗,她们的位置,已被拴在门口的那一头大叫驴取代。
后来,有关方面认为这样搞法未免有点不太像话,国际大都市怎么能变成国际大驴市呢?前几年的冬天,兴吃东山羊,店家就顺手在门口拴头山羊,有关方面眼开眼闭的也就算了,羊城嘛。没想到越来越离谱,居然弄了这体积和叫声均甚于山羊的东西来。于是采取了一 些措施,于是就只有在郊区或城乡结合部,才能在吃驴之前,先见一见即将被吃的那头完驴。
当然,食客并不是为了赏驴。有人喜欢到远离市区的地方吃驴,完全是基于这些店里的驴肉系现杀现卖,鲜用冷藏。新鲜不用说,涮驴肉火锅汤底,以驴骨经过一整夜熬成,上桌时呈金黄色,饮之更觉甘腴荤厚,如漆似胶。清汤涮驴肉也很不错,只要驴肉有足够的新鲜 。要是还有胃口,可以把一匹完整的驴从头到尾,由表及里,有杀错无放过地一一吃来:涮驴肉,涮驴腩,涮驴皮,焖驴皮,焖驴蹄,炖驴腩,驴肠,驴筋,炖驴脑,驴血,驴舌,驴筋炖,至于驴子的传统卖点——驴鞭,当然是不会割错,更不会放过。
不过,就驴的全方位开发而言,广州依然输给北京。后者的吃驴史,比广州悠久得多。目前被广州业者广泛引用的名言:“天上龙肉,地上驴肉”,版权是属于老北京人的。北京人吃驴虽然不如广州疯狂,但是以花样品种取胜。像酱驴耳,驴头,驴腿,驴尾以及较为感 性的驴皮冻之类,广州是做不出来的。这多半是因为,广州人是把驴当成药来吃的,为了进补而吃驴,重药用价值而轻味道。据称,驴之疗效包括:补气益血,滋阴补虚、固本培元,补血润燥,促进补钙,等等;此外,驴皮中丰富的胶原蛋白(collagen),更有抗 皱、添弹性等护肤美容方面之奇效。就连驴肉火锅的汤底,也要加入清补凉药材。总而言之,“清热解毒”,只要有这四个字出现,广州人就会义无反顾地扑上前去。看看墙上的那张招贴:“润肤驴皮”,像护肤品多过菜名,而全广州的驴店,更是似诊所药铺多过似餐饮事 业。以此种方式大量地、直接地摄入第一手的驴皮胶,这样下去,那卖“常回家看看”的最起码是广州地区的销售代理,自己倒真是面临着回家看看的危险。
广州最出名的一家驴肉店,店名竟叫“骡肉”店。老板说,这是将错就错,是好兆头。这当然不是说广州的吃驴人不知道“驴父马母,谓公驴与母马交配之所生也”,事实上,吃驴可能跟20世纪人类的诸多伟大事业一样,也是被似是而非的动力推动向前的。
样板鸡汤
常常梦到鸡汤,是那种蜡黄蜡黄的鸡汤。
也常常会梦到这个地方,这个地方离我家不远,就在南京东路的某个拐角,一家卖舞台道具的店。1970年代早期至中期的舞台与银幕上,只有样板戏,因此,橱窗里陈列之物皆为样板戏道具。现在还能想得起来的,有红灯、白毛、旗帜、帽子、马靴、大衣、虎皮纹 背心、系着红缨的马鞭,长、短、冷、热兵器多种,至为销魂蚀骨的,最是那一锅黄澄澄的鸡汤。
这锅汤,是后期样板戏《龙江颂》某一幕里的道具。砂锅,估计是真的,鸡么,当然是假的,这件小道具的总体效果之所以能(最起码在我和一些男女同学们看来)异常地逼真,全靠蒙在砂锅表层的一层黄色玻璃纸。就是这一层薄纸,使锅里那条假鸡腿看来栩栩如生, 鸡皮上的毛孔,至今仍历历在目,同时还惹起了美味和“营养”的联想,甚至竟有烫嘴的感觉。
至今仍怀念着道具鸡汤,可能系于以下三诱因:一、放学后常在那一带流连,适逢饥饿时分;二、样板戏里吃的情节并不很多,虽然个别地方提到了鸡,例如“百鸡宴”,但只是作为一个线索而贯穿于剧情,从未出现过真正吃鸡的场面;三、似这般黄得令人掉泪的鸡汤 ,实在是暌违已久。
就像现在的美女,现在的鸡汤都很白,家乐牌鸡精除外。就这个问题,我已征集到两类不同的答案:第一类,事不关鸡而在于人。记忆中的蜡黄其实与鸡的皮下脂肪有染。今人对于自己的皮下脂肪和鸡的皮下脂肪都很在意,甚至认为多喝了这种鸡汤会令血液胆固醇升高 ,进而引起动脉硬化及心绞痛,因而鸡汤上桌之前,均细心将油滤去,故不得其黄而见;第二种,问题在鸡而不在人。只有纯种的中国土鸡才黄,农场鸡及其中外杂交品种,均不具起码的制黄能力。后来,我去买了纯种土鸡,长炖三个小时以上,片油不去,结果还是得到了 一锅美白效果极佳的鸡汤。
据苏格兰罗斯林研究所基因学家们最近发表的报告指出,人类的染色体每100万年进行0·58次重组,而鸡的染色体每100万年才重组0·16次,以基因组合变化而言,虽然理论上无法保证鸡汤的千秋万代永不变色,但截至本文发稿之日,既然白种人依然是白 ,黑人照旧是黑,黄种人仍然是黄种人,则很难想像鸡的变异速度,竟然会快到汤也变色的程度。不过,科学的结论很难与经验相抗衡,经验告诉我们,沉睡的经验总是泛黄的,而醒着的经验却不断地被漂白,就像一条牛仔裤。事实上,我已经开始怀疑,世界上是否有人真 的炖出过以及我是否真的喝过那么黄的鸡汤。有的时候,自己甚至更不能确定,我想念的究竟是真鸡汤还是道具鸡汤,抑或只是一种心灵鸡汤而已。换言之,我对于鸡汤的颜色之所以长期存在这种不正确的想法,全是中了中国京戏史上偶然出现的这件小道具的毒。
黄了记忆,白了鸡汤。
菜谱的读图时代
纯文字版本的传统菜谱,正在被图文并茂、甚至是图片压倒一切的菜谱所取代。
界面友好的相片菜谱,以直观的方式实现了跨文化传通。无论是作为母语或外语,菜名有时是很考人的。即使精通了某种外文,也未必能读懂特殊语境特殊格式下的菜谱用词。图式菜谱不仅可减少文字及语义上的误导,更兼有刺激购买欲和食欲的作用。点菜前能先睹该 菜实物彩图之快,犹如相亲之前先看了对方玉照,最好是全身,泳装为佳,有照必复,勿访,双方的效率皆能大大提高。因此,有些餐馆的菜谱,已直追豪宅售楼书的水准,而进入这些餐馆的食客们,也懒得说话,只是把手指在菜谱上做移动点触,风格近似于滑鼠。
不过,菜谱的主人可能将因此而承受另一重新的风险。文字让食客产生幻想:他将有可能体验到类似的“感受”;图片则使其坚信,自己将获得一份“这样的”实物。文字,尤其是由汉字拓展出来的想象空间一旦受到图片的挤压,在就实物和实物照片的一致性问题的争 辩中,卖方的回旋余地同样岌岌可危。除非能保证厨房的出品在色彩、布局、规格、比例等多项主要指标上百分之一百地与照片相同,否则,一旦有顾客认为货不对板,碰上火爆的,可能就会告将消委会去。照片被公认为是或应该是忠实的,法律上可以用作呈堂证供;食客 的眼睛也是雪亮的,他们其实比谁都清楚,最终购买的,毕竟不是那幅图片。事实上,早在福柯揭示了“这不是烟斗,因为这只是一幅画”的时候,可能就已经埋下了“这不是大黄鱼,因为这只是一张照片”的隐患。
在某些场合,图的说服力远不如文字。以下是一位画廊老板的经验之谈:在画廊对付顾客,店员从旁游说,落足嘴头,然而效果往往不彰。自从他把这盘生意搬到eBay之后,不再有真迹,更不闻现场同期声,但是成交放大,货如轮转。其原因,端在于他在网页上做 了一件在画廊里做不到抑或做了也不能引起注意的事:在这些专门卖往欧洲的中国风景画旁注了若干文字,有时是一则戏剧化的故事,有时是几行抒情句子,但是无一例外地,充满了“东方情调”(Oriental)。虽然画廊的情境与饭店的确有几分相似,但无论是文 字还是图片,即使是日本人以非食用性质材料所制造的高仿真寿司或拉面,符号与经验之间的断裂,只是程度问题,本质上仍然难以弥合。
小说家倪匡虽然以卫斯理扬名,但是移民美国之后,英语并不够用,点菜时尤为烦恼,蔡澜先生因而就讲了一个笑话,说有人教导倪匡,蝌蚪文菜谱上凡字体至大者为最贵,其余可依次类推。一日,倪氏外餐,指着菜单底部一行最纤细的小字,频频向侍应点头。眼神交 流数回合,对方无可奈何地向经理汇报说:“这个人坚持要点我们百分之十五的服务费”。在这一个案里,文字其实已被当成图形处理,就像电脑处理中文一样。任何由图像或是文字构成的空间都是虚拟空间,符号空间,一份菜谱最真实的符号,也许只是一组阿拉伯数字。 就一个食客的利益而言,翻开菜谱,一旦发现自己身陷某种TOEFL(TestofEatˉingAsAForeignLanguage)情境,唯一实事求是的有效自救法则,我看还要遵循传统的考场作弊方式:抄袭。外松内紧,举菜谱,半遮面,窥 视前后左右桌,得了要领,再从容招侍应前来,以交还菜谱之手,顺便向十二点一刻方位一指:“算了,就要他们吃的那个吧。”
爱狗吃狗
对于狗和狗肉,东西方历来有严重的分歧,前者将狗肉的滋补和美味渲染到天花乱坠,后者则把狗与人类的亲密关系美化至无以复加。不过,就像东西方之间诸多的价值观念的冲突一样,其实都找不到着力之处,比方说,狗肉的该不该吃和狗肉的好不好吃,看起来完全 就是两码子事。
我国各地都有名牌狗馔出产,像广东的开煲狗肉,广西的焖狗肉,永新的红烧狗肉,宿州的卤狗肉,贵州花江狗肉,台儿庄张家狗肉,以及那“除了狗毛以外一切都可以入锅”的延吉狗肉火锅。至于江苏沛县的龟汁狗肉和河南鹿邑县的试量狗肉,还因扯上了汉高祖和光 武帝这一层关系而具有皇家风范。曾有报导说,两年前台儿庄的“张家狗肉”在庆祝台儿庄大战胜利60周年暨经贸洽谈会上“获得中外友人的高度赞扬”。我估计,此“中外友人”里面大概不包括欧美的客人。西方当然有我们众多的友人,不过吃狗一事,西方友人的“高 度赞扬”实在难以想像,“友邦惊诧”倒是一触即发。西友们就曾以抵制奥运为要胁,迫使韩国政府下令取缔“香肉店”。但因该国男性普遍相信举办奥运和进食狗肉均有壮阳的功能,因而,仍有6000多家餐厅坚持着这行传统生意,只是狗肉换成了狗肉汤。
在东京混过七年、粗通汉字的老美Andy,有一次与我路经天津食品街“狗不理”包子铺。骤见黑漆招牌上一“狗”如斗,彼夷大骇,质问道:“沈,你们吃狗……料理?”于是我大略讲解了那个典故,对方仍未能释怀:“狗是人的朋友,为什么,不理人?”我开始 有点不耐烦了,决定将这场不着边际的对话扼制在萌芽状态,乃正色道:“狗只是一个字,符号。想一想,你在新泽西老家吃的热狗,HotDog,面包里夹的难道是加热过的狗肉肠吗?”
真累。其实我个人对于爱狗和爱吃狗肉,都能予以充分的同情和谅解,不过是文化差异而已。某北美网站的BBS上,有一个中国留学生畅谈他在加拿大捕食野鹅的愉快经验时强调指出:“我不想用大雁这个词,太有文化负疚感。”同样道理,一个以知识分子自居的中 国人,除非万不得已,一般也不会亲手去干焚琴煮鹤的勾当,至于鹤煮熟了会不会也有烤鸭或烧鹅的美味,就另当别论了。我有一位“搞”哲学的朋友甚至认为,“亲口尝一尝”是东方式的认识和实践方式,就像西人认识异性那样,没什么可大惊小怪的。不过,我唯一不敢 苟同的,乃是对狗和狗肉不持丝毫的偏爱,既爱狗也爱狗肉的兼爱行为。我在乡间的大排档吃饭,店主在另一张椅子上喝着小酒,不时向脚边的一条狗投些剩菜,同时投以慈爱的注视:“养了一年多了,这宝贝……”我以为会越说越肉麻,他却吐了一口老痰:“过两个月你 再来,就有开煲狗肉吃。”
一则“养狗致富信息”说:“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对狗肉的需求量越来越大,饲养肉狗不愁销路。”事实上,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对狗的需求量也越来越大,饲养宠物狗更不愁销路。这样的人和这样的狗,我实在见得太多。买了洋房,买了汽车,再买上一 条名种狗,然后再驱车前往郊外那一家慕名已久的“香肉店”去买另一条狗的全体或局部。停好车,放下窗,夜色多么好,狗肉多么香,只是不知道挂在车窗上的那只史努比,为什么会自动地转了一个身,把屁股对准了我们大家。
鸡蛋与少年
据某机构的调查报告显示,京、沪、穗三地中学生自报的“拿手菜”,皆以鸡蛋为主。北京的中学生,最擅长西红柿炒蛋,上海的最会煎荷包蛋,广州的则最能炒蛋。专家分析,中学生如此偏爱鸡蛋菜式并非真的爱吃,而是因为简单而容易操作。而全国的中学生之所以 如此地独沽一味,表明他们在日常生活中分担的家务太少。
家务劳动很应该,不过,要那些被课业压得喘不过气、甚至连饭也来不及吃的中学生,在家里炮制它几坛佛跳墙,也是难以想象的。就像崔健唱的那样:“现实像个石头,精神像个蛋,石头虽然坚硬,可蛋才是生命,我们的个性都是圆的,像红旗下的蛋。”中学生不约 而同爱上了蛋,显然有消极地对抗现实以及偷懒的成分。我上小学四年级的时候,每周要交一页大字,全班男女,无不视为畏途,唯有一男同学干得格外轻松,因其每次写的都是同样四字:“一分为二”,笔数总计十划有一,功课交足,爱谁谁。老师也不敢罗嗦,谁敢劝一 个小学生中止对毛主席语录的重复书写呢?鸡蛋也是这样,破坏外壳,放出内容,一分为二,加热,礼成,在某种程度上近似于罐头食品。在冰箱的蛋格上取蛋,也很像在超市的货架上摘罐头,除了不能把罐头也举起来对着灯光照照。至于把蛋壳敲碎,甚至比开罐头还要轻 而易举。鸡蛋之所以对中学生的行为带来某种负面评价,想必也是因了它的这种罐头属性。众所周知,虽然罐头食品也是食品,也要花钱,但无论待客或者自奉,都是不礼貌的、自甘堕落的行为。下面这一件事情,王世襄先生一直视为奇耻大辱:1948年,波士顿美术馆 ,就中国冷盘和俄式小吃孰为优胜,王先生与一位沙皇后裔争执不下。30多年后,对方突然来了北京,客来得不速,王只得速以熟食店买来的泥肠、肝肠和洋火腿,辅助以豆豉鲮鱼、油焖笋和四鲜烤麸罐头飨之。客人说:“没想到您这位擅长做冷盘的烹饪大师,竟靠吃现 成的熟菜和罐头过日子。”
尽管鸡蛋是一种可供偷懒的食物,很容易做,可是,真正做好就不容易了。鸡蛋是很考人的,不管是落到锅里去摊,还是扔出去表示愤慨,一粒鸡蛋在破壳以后的前景,都是难以预测的,正如王尔德所言:“每一只蛋都是一次历险。”在法国人的烹饪经典里,即使是最 白痴的开水滚蛋,也有五种不同的滚法。因蛋的圆滑和水性,烹蛋之道,贵在善用蛋的此种性情,做出多变的搭配。北京中学生的代表作————番茄炒蛋,堪称此中绝配,当然我也查到了五种不同的做法。无论如何,一碟朝气蓬勃的番茄炒蛋,多么明朗,多么健康,多么 七荤八素,多么八九点钟,多么像一个黄衣红裙,而且(在轻松的状态下)做完了一天的功课的16岁少女。说到北京,不禁又一次想起了莫斯科餐厅的蛋:蛋煮熟,对开,弃黄,夺其巢,酿鱼子酱于此窝内。白红相衬,分外悦目;红的腥咸,白的清淡,红的黏稠而缱绻, 白的爽利而冷漠,鱼子鸡子,蛋复蛋兮,一口一个,真不知人间何夕。当然这不是极品鱼子酱的吃法,红鱼子实在普遍得很,便要动些脑筋,玩点花样。最后一次见到老莫的内景,是在姜文的那部弱智版《美国往事》里。正是在那高高的、有巨型吊灯的天花板的下面,鱼子 蛋成功地轰炸了一个少年的味觉。许多年以后,每一次路经老莫,心底仍有余震。但是我不知道为什么总是过其门而不入,不再喜欢老莫,就像不喜欢听到有人在卡拉OK里演唱《莫斯科郊外的晚上》。
把夜吃掉
这不是晚饭,也不是错过了晚饭的补遗,而是一日三餐之外追加的那一顿。普通话里的夜宵,广东人叫宵夜,亦做“消夜”。上海人旧时称“夜点心”,今亦从粤语。
夜宵做了宵夜,其内容和行为亦随之生变。夜宵,一般指的是一碗面或一碗馄饨,数量上以碗、碟或顿记;宵夜则是一种行为,数量上是一次或一回。至于上海人弃用“夜点心”之名,除当年追随广东潮流之故,更主要地是因“夜点心”已经名不符实。当然,宵夜仍然 可以点心,但通常是晚餐的翻版,甚至壮大为酒席。“宵夜”或“消夜”皆动宾词组,即“以饮食的方式,消磨或消了夜晚的一段时光”,或曰,把夜吃掉。
城市里的宵夜,大多是晚间娱乐快车的终点站。夜店的灯火通明,都在殷切地等待着宵夜人自四面八方聚拢,他们来自于另一个刚刚熄了灯的地方。这样的夜宵,其实是一种不健康的习惯,不健康主要还不是医学上的,而在心理层面。在大多数的情况下,宵夜人的腹中 其实不空,只是心里面有些失落,满怀着对于良夜将逝的惶恐与留恋。脸上布满了倦怠,心里却一阵紧似一阵地狂呼着:娱乐啊,请为我停留!这种情况下,只要有一人振臂一呼,灯光阑珊里的众人,无不欢呼雀跃。因此,夜宵吃些什么并不是关键,要害乃在于用一种重复 的仪式来把夜的欢娱尽量地延长。
韩熙载的夜宴是豪华版的夜宵。然而,做为偷窥的再现,夜宴图中的两张几上,也只见八盘交代得不很工笔的吃食,宽银幕的歌促繁弦,才是关注的焦点。李煜在宫中吃的,想必不会差过中书舍人,也无心去打探这些人于夜深时关起门来究竟在吃些什么山珍海味,他的 用意,正是了解传闻中那“欢呼狂逸,不复拘制”的娱乐场面,即“欲见樽俎灯烛间觥箸交错之态”。
然而,宵夜的表面是觥筹交错,笑语喧哗,本质上却都带着悒郁的色彩。“将无冷眼看危机,可怜时局同残昼”,这是某个午夜里南唐的悒郁,至于我们自己的危机,就是强打精神,企图让那天下无不散的筵席得以苟延残喘。良宵苦短的焦虑很容易导致极端行为,菲利 普奥尔良摄政王期间的巴黎,从宫廷到市井,曾盛行过一种从餐桌一直吃到床头,再由床头吃回餐桌的“精致晚餐”运动。赴此香艳夜宵的心情,在狄德罗看来,犹如去逛妓院。
聚散各有乐趣。惟人散之后,方能独享那“人散后,一钩新月,天如水”的大好光景,此亦李渔所谓宴集之事的“不好长夜之欢,而好与明月相随而不忍别”。要是碰上阴天,又真的有些饿,大可回家自炊之。进得厨房,别开灯,轻轻揭开冰箱,就会见到有橙色的光温 馨地溢出,而在白天,这光是被忽视的。于是有了光,于是有了炒冷饭,有了热汤面。此时此刻,可以真真切切地听到厨房里一切细小的声音,例如,蛋清是怎样裹着蛋黄从蛋壳里汩汩然涌出。最后,随着微波炉那“叮”的一声,“夜炊一幽事”的美学境界,已怦然而至。
偶尔宵夜无妨,只是长此以往,生理和心理上都会产生依赖的机制。一时不能克服的话,自我宵禁并不足法,可尝试有规律地逐渐推迟晚饭的开饭时间,最终让晚饭把宵夜完全覆盖。不过治本之道,在于一伙人做鸟兽时,心要有兽一般的狠,行动要像鸟一样地快捷。分 手时候说分手,也不要说宵夜去。
爱在餐桌的日子
正常男女凡在一个正常年代谈一场正常的恋爱,很难绕过餐桌而行。自从班昭在《女戒》中做出男女七岁后便不得同台吃饭的规定以来,墙头马上之外,饭桌就一直是个用餐和用情皆宜的好地方。恋爱中的男女同桌而饭,是生米对熟饭的憧憬,是未来共同生活的一次安 全的彩排,除此之外,要彩排未来幸福生活之节目单上的余项,皆有程度不同的风险存焉。
恋爱乃闲人忙事,忙着约会,忙着收发情书,忙着看电影,吃饭。与看电影相比,吃饭更为接近闲人忙事。看电影,两个人盯着前方,银幕上的确是忙,坐在黑暗里的人却闲得发慌。吃饭就不一样了,嘴忙手也忙,还可以近距离观看对方的各种动静,看他起筷,看她喝 汤,看他掏钱,看她补妆,就差没看到他卷起袖子洗碗。郁达夫缠着王映霞的那些日日夜夜,按照男方事后发表的日记,我检索出自1927年1月1日至5月31日,郁、王先后于沪杭两地合共听戏看电影6场,拥吻不过12趟,吃饭倒有37回。
不同阶段的恋爱,在餐桌上各有境界。萌芽状态,往往主动地频设饭局,呼朋唤友。于灯红酒绿、杯觞交错之间,借点酒意,说些疯话。只有自家的心里明白,在座者皆无关人等,除了意中人一。置身于这种场面,无论有多么渴望与对方接近,当事者切忌毗邻而坐,宜 对面,正斜均可,把佯醉的目光,沾染了酒菜的气味,越过红烧,越过清蒸,越过千山万水,于杯盘狼藉的上空盘旋再三,不经意地寻找着着陆的地点。“隔座送钩春酒暖,分曹射覆蜡灯红”,即饭局上的这种小情愫是也。此外,进食行为本身,对恋爱也有促进作用。北京 某男,曾在一本时尚杂志上回忆第一次亲吻女友的冲动:“她吃饭时津津有味的样子简直让我着了迷。她轻轻蠕动的双唇是那样可爱、性感,使我恨不能变成她盘中的意大利通心粉。”见到牧羊女,渴望立马就变成小羊让她抽抽,见到火锅,自然就恨不得变成羊肉让她涮涮 。天底下的恋人,人同此心。
吃着吃着,话越吃越多,人越吃越少,忽一日,前来赴宴的只剩下你我二人,饭局已成棋局,一场爱情博弈,也逼近了放出胜负手的关头。此时此刻,大量分泌的安非他命(amphetamine),把我们的智商降到最低,吃什么喝什么,早已置之度外。安非他命 吃着我们的脑干,我们则眼里西施,嘴里美食,吃什么都可口,再贵的也是便宜。贵价而糟糕的餐厅,最欢迎你我这样的客人。情人们在情人节的晚上痴迷地吃着烛光晚餐,全城的餐厅老板心里,却正在为庆贺他们这个行业里一年一度的愚人节而频频举杯。
反正是什么都好吃,因而热恋期间可以光顾任何餐厅,惟需避开如麦当劳、豆浆大王之类的连锁食店。像恋爱一样,失恋的事情,也是经常发生的。尤其是那“发乎性,止于餐桌”的失恋,比其它场所的分手更难将息。葬花焚稿之后,触景生情依然是失恋者的最痛。像 上述开得满世界到处都是的餐厅,能不令失恋者一步一惊心,见一次而肝肠寸断一回乎?这就像蛊惑仔电影里常说的那样:“见一次打一次”。
尘世间没有庸俗的饮食,只有庸俗的饮食者;有卑微的男女,而没有卑微的恋爱。弗洛斯特写道:“你要爱,就离不开这个世界,除此之外,我想不到还有更好的去处。”如果把爱缩微成男欢女爱,把世界具体到屋檐之下,那么你要恋爱,就离不开饭桌。除此之外,我 同样也想不到还有更好的去处。
过年幸福感受
就像千千万万的成年中国男性一样,我对过年这件事,也是一年比一年提不起兴趣。唯一支撑着我还能在年初一早上以笑脸迎人的,剩下就是吃了。
夏尊先生说:“说起新年的行事,第一件在我脑中浮起的是吃。回忆幼时一到冬季就日日盼望过年,等到过年将届就乐不可支,因为过年的时候,有种种乐趣,第一是吃的东西多。”我相信,对于大部分1985年以前出生的人来说,“过年”或“春节”这两个词如果 能唤起某种巴甫洛夫反应,是一点都不奇怪的。可是,在这个家家户户忙着置办年货,磨刀霍霍,摩拳擦掌,准备大吃几天的大喜日子,总有那么一些医学专家或营养学家,透过报纸或电视频频地向我们发出警告:春节期间要注意节食,注意健康,千万不要吃得过量,尤其 要注意预防肠胃疾病的发作,等等。
这些言论总是令我怒不可遏。随着短缺经济时代的终结,我们早已将农历年期间集约化的大快朵颐,平均地分摊到365天里的每一个月份,每一个星期。不过,与往常相比,春节的吃还是很不一样的。过年的首要工作,就是在法定的假期里,一家人千方百计地聚到一 起,其次,就是地球上凡与这一家人具有生物或社会联系的另一些人,按轻重缓急,亲疏远近之分,有秩序地进行互相拜访,互致美好的祝愿。以上的种种活动,都要围绕著饭桌进行。
家庭里的感情,在某种程度上是以味觉来凝聚的。在每一个屋檐下,每一张餐桌上,饭菜有精细,厨艺有高低,但总是熟悉的味道,安全的味道。没有或者短缺了这种味道的团聚,犹如省略了相送的分离,总是局促,不完整的。每一年的春运期间,在车站,在机场,在 港口,那潮水般涌动的人海,那满坑满谷的黑头发黑眼睛,行色匆匆的身影,焦灼渴望的眼神,你以为那是什么?那不是一具具互相挤做一团的肉体,而是一颗颗急于互相抚慰的心,一张张急于重温那家庭气味的嘴。无论如何,你总不能认为这些人大都是急着赶回去与家人 一道准时收看中央电视台春节文艺晚会的吧。
按照我国传统习俗的现行法律规定,每年只过一次春节,每一次过春节都会放假数天,而且是连续的。因此,此一期间里的吃喝,当然也就比较频繁、比较连续,分量也比较大,当然,这也就像天要下雨,娘要嫁人一样地正常而健康。春节期间,因肠胃不适而到医院求 诊者激增,是事实,不过,在明天不用上班,后天也不上班,大后天更不要上班;三十见了全家,初一晤了主要亲戚,初二会了众死党的前提下,把吃得过饱的身体,摊开在浓得化不开的情谊里面,难道不也是一件很快乐的事吗?
过年是一件必须感受到幸福的事,幸福也必需是一件实实在在的事。当然,移风易俗、例如立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是极其必要的。但若再把吃喝也移了去,所谓春节,就会变成一个中期以节食为主,开始和结束时辅以强化体能锻炼(负重状态下)的全民性春季瘦身节 了。我只是反对在新春佳节的前夕,以科学的名义对广大过年者实行精神上的恐吓与迫害。积极的、有建设性的忠告,我这里就有一个:春节期间,一家人如无特殊理由,最好不要光顾饭馆,尤其是团年饭。大年夜或年初一仍在那里上班的,除了老板之外,从跑堂、厨师直 到收银,心情一般都不会太好,除非你真的很想尝尝别人的乡愁。
大块吃肉
少年时,每一次合上《水浒》,也会闭上眼睛,梦想在某一个雪夜,屋檐上突然悄无声息地跳下几条身披斗篷的好汉,一只快船就把我接了走,直往那烟水弥漫的芦苇泊里而去。忠义堂前,完成了简单而又隆重的结拜程序,然后,那个激动人心的时刻终于来临。
激动人心的时刻,其实就是与众兄弟们一道吃酒吃肉。几十年以后,我依然深信,曾令我神魂颠倒的,主要是大碗吃酒和大块吃肉。至于打家劫舍、劫富济贫等一般性作业,倒是还在其次。
金圣叹批曰,一百八个人,便有一百八样出身,一百八样面孔,一百八样性格。照我看,这一百八个人却有一门共同爱好,就是大块吃肉,不管是猪肉、牛肉,亦无论鸡肉、狗肉,大块就好。“两大一吃”,是阮氏兄弟对绿林生活作出的高度概括。阮家不但经营河鲜, 且喜欢用吃来标签生活的各种形态。宋押司死到临头,还要用“想吃板刀面或是馄饨”这样的废话来戏弄于他。梁山泊里的这伙强人,上山之前并非吃不起肉酒,也不是大块不得,其所谓大碗吃酒、大块吃肉,实际上是指一个成年男人一旦脱离了体制、财产或家室等正常的 社会生活规范之后,于精神上得到的大解脱。就饮食而论,水浒之酒账肉簿远不及金瓶梅、红楼梦。这样一群人物的饮食生活,并不需要做过于细致的描述,“大碗”加上“大块”,便尽得了“大快活”境界之风流。
大块吃肉的禁忌,现在已经由健康和品味所取代。一个人在下决心去把一大块实实在在的肉咬上一口之前,思想斗争之激烈、之复杂,很可能胜过卢俊义上山或丹麦王子下手。然而,越是禁忌的,就越是挑逗的。想一想,这是多么雄浑的肉啊,像水浒一样的大部头的肉 ,切割得堂堂正正的立方体。须是猪肉,须是五花肉,曰红烧,曰回锅,曰粉蒸,曰梅菜扣…能大且块者,只有东坡肉这红烧肉家族里的掌门。按《清稗类钞》所下的定义,东坡肉为“猪肉切为长大方块,加酱油及酒,煮至极融化”。杭州的楼外楼,乃与此“长大方块”做 楼台之会的最佳地点。于暮春时节,据桌临湖,肉至时,以单掌击案,紫砂罐里那一方方的晶莹剔透,即快活地颤抖不已。此刻,若有薰风自湖面习习而来,便觉那动感的肉香扶摇直上,一阵阵汹涌逼人。一块四四方方、肥瘦相间、煮至极融化的东坡肉入嘴时所散发的快感 ,要用言词来形容,唯有把专用于猪八戒的那一句“雪狮子向火”搬到自己身上,或者,试试这一句美俚:“hotknifeinthebutter(热刀切牛油)”。此时此刻,满腔的热血全部都涌上心头,嘴边的正、副守门员,已先后被罚离场。口腔如洞 开的空门,万众欢腾之下,20码外的一记猛烈而酣畅的凌空抽射,正以排山倒海之势轰然而至。
当上山已成往事,落草已付笑谈,好在还有大块吃肉的禁忌,令人可偶尝破戒之快,一逞轻狂。好肉不宜独食,最好将一位正处于减肥疗程之关键时期的玉女携上楼外楼,箸肉齐眉,继而做入口状,待她花容失色、肝肠寸断之际,犹自豪迈地大喝一声:“啊呀,今番罢 了!”便一口吞了。
甜蜜蜜
一个人最容易察觉到老之将至的时刻,可能并不是某一次例行的体检,也不是三番五次地忘记了赴约的时间,而是在冬天的某个夜晚,突然不能自已地想念起甜食。
医生对我说,原本并不特别嗜甜、甚至是一个厌甜者,之所以会在一个寒夜里动了“甜心”,很可能是季节性忧郁症(SAD)的症状。此症多发于中年人,又以冬季最为普遍。由于冬季缺少日照,在脑部神经细胞之间做信号传递的单胺氧化酶(Serotonin) 的活动降低,从而对情绪和胃口产生了一系列负面影响。严重的还会导致暴食症、强迫症、恐慌症以及社交恐惧症。适当地多进甜食,勤晒太阳,均有助于加速单胺氧化酶在脑部的合成与分解,不失为抵抗忧郁的有效手段。医生还建议说,如果遇上持续的阴天,不妨把家里 的灯全部打开,或是前往百货公司那一类的公众场所,在明亮的环境里进行自我治疗。
与我年龄相若的一些朋友,相继都出现了这种症候。排除了“西雅图不眠夜”的暗示,确认与糖尿病无关,然后,我认为是时候遵医嘱打开房间里所有的灯,往咖啡杯里加入第二块方糖,想一想,为什么过去因吃糖而快乐,现在却因不快乐而吃糖。
中年是下午茶,董桥所说的下午茶是英式的,免不了要加糖。
甜是婴儿最初的滋味记忆,糖果则同时带来了早期的诱惑和禁忌。我第一次听说盐来自海水,便立即把一大片沙滩幻想成砂糖。人类的亲糖,乃基于如下美妙的生化反应:食物的滋味分子渗入味蕾,味感细胞的微形纤毛在滋味分子的刺激下,经由味蕾所连接的神经,将 滋味讯息以电流脉冲形式传递至大脑中枢后的脑回下部,最终导致味觉。不过,滋味分子只有达到一定浓度,才能在脑部形成味觉反应。足以促成味觉反应的食物分子浓度,五味中以苦最低,甜最高,其次是咸。这意味着,人吃不了苦,却可以心满意足地接受甜的抚慰。
在造字上,五味中只有“甜”体现了舌头与蜜、糖相依为命的直接经验。咸主要用以吊味,酸辣制造刺激,只有甜,洋溢着宁静和安全。
味觉细胞在舌头上的功能性分布也是这样。感觉酸味的味觉细胞驻守在舌头的两侧,感觉苦味的潜伏在舌底,感觉咸味的分布在舌头的前沿,而感觉甜味的味觉细胞,恰好就集中于最敏感的舌尖。漠视或绕舌尖而行的饮食,就像没有情书的恋爱以及未经恋爱的婚姻。
一切都被安排得如此妥当!只是由于其他滋味在我们成长过程中的不断加入,际遇和个体的差异渐渐拉开,从对蛀牙的防范,到对热量的躲避,糖被淡化甜被稀释,但是,糖依然如霜降般覆盖着、保护着每一个人的童年记忆。与其把中年嗜糖诊断做衰老的信号,不如视 之为一场倒叙的淡入。在那些遥远的山岭上,甜蜜而洁白的霜已经开始解冻,它们就要汇成一条河流,把我们安全地渡返。说吧,记忆,就像嗜甜软的张爱玲所说的那样,回忆若有气味,应是“甜而稳妥,像记得分明的快乐,甜而惆怅,像忘却了的忧愁”。
动物生猛
我去小榄看一个朋友,近晚饭时,又来了若干朋友的朋友。其中一人提议,去吃一点特别的东西。一行人穿巷过桥,从后门潜入一家饭店,又绕到厨房一角,掀开一堆纸皮箱,打开灯,笼子里是一只眯着眼睛的猫头鹰。
我不吃猫头鹰。很久以前、起码是政府颁布有关法令之前,我曾吃过一次。只能炖汤的猫头鹰,苦涩,谈不上好吃。另外,上面提到的那一只,猛地一看,跟我女儿正在悉心调教的那只大眼睛furby,实在有几分相似。
就像绝大多数的野生动物,猫头鹰据说也有疗效,主要是明目。本草纲目则说,去毛去肠,油炸,食而能治疟疾,其肝则为法术家所用。尽管人们普遍相信,到目前为止,治疗疟疾最有效的药物依然是奎宁,不过因猫头鹰有惊人的夜视能力,故“明目”这种象征性的暗 示,与驴鞭壮阳、虎骨强关节一样,更不失为一种顽固而可爱的思维方式。
不过,这种信仰也不总是局限于形而下的阶段——王军霞跑得快,偏偏倒是吃了马俊仁炖的甲鱼,而不是兔子。滋补是一种很玄的东西,至于野生的是否就比驯养的滋补,并无充足的科学根据,主要以经验相传,有时甚至只是文字游戏,玄而又玄。“本草”一类的典籍 里面,当然有大量的验方,但是,一个笃信吃了狮子肉,就会“壮胆助神,雄健威武”,吞下狮子的大便,则能“淤血清散,杀灭百虫”兽部者,却往往会忽视一碗米饭也具有“益气、止烦、止渴、止泄痢、调合五脏、聪明耳目”谷部之神效。在国产雪茄也声称能止咳化痰 的情况下,超过五十万年的人类驯养动物史,显然还不足说服一个“滋补”的迷信者放弃对未经驯养动物的垂涎。在某种程度上,北京周口店人一天的饮食,比人民大会堂的国宴更能使他心驰神往:早点,是一只真正的野山鸡;到了中午,来了一顿剑齿虎大会餐;最气人的 是,夜宵时分,这些被宠坏的,甚至连狗都看不上,偏要把一头狼弄来烧烤。
与此同时,他还有这样一种模糊然而坚定的信念:野兽比人生猛,野生动物比驯养动物生猛,欠生猛的人吃了这些生猛的动物,就会变得像原始人那样比较生猛。好汉,我祝你金枪不倒,祝你万寿无疆,同时也希望你在新千年的那天深夜没有看过电视,因为我见到,世 纪曙光初现的那一刻,基里巴斯岛上那些南太平洋土著,仍然意态安详地在沙滩上跳着不紧不慢的舞蹈。相比之下,挤在纽约或者香港街头的那些人的动静,可就要生猛得多。
除此之外,似乎也找不出更多的证据来推翻“野生比驯养滋补”的神话。周作人说的比较诚恳:“有些飞走的小动物,不必搜求来吃。既有普通的鸡豚也就可以够了,无须太过馋痨,一心想吃个别的肉。”话已经过去了大半个世纪,今人对于“个别的肉”的景仰,对于 那些妄图以普遍扼杀个别的行径之愤慨,却是与日俱增。譬如,在商家常常以养殖鱼假冒同类野生鱼的险恶环境下,香港的海鲜专家张文生先生,便练就了一身反欺诈的绝技,他在著作中指出,人工养殖的鱼因较少接触阳光,所以看上去神情有点呆滞。
神神乎其技。只是我担心,若由像我这种又馋又急的来执行此观察任务,最后弄到神情呆滞的,很可能是鄙人而不是鱼——回到猫头鹰之夜,那天晚上,我们吃了榄角蒸鲮鱼,皆水乡土产。亲切,熟悉,犹如邻家女孩。
方便,但是煞有介事
有一个笑话说:馒头和面条打架,馒头打输了,回去搬救兵,请来花卷和包子助阵。兵临面条城下,突见一包方便面在阵前施施然而过,馒头拍马上前,大喝一声:“且慢,别以为烫了一头卷发,俺就认不得你了!”
烫了一头卷发的这一位,可能是最能代表20世纪的一种食品。有人认为,20世纪的两大发明,首推手提电话和方便面。前者满足了人类沟通的需要,后者则满足了人类对于“方便”与“即时”的原始欲望。第一包方便面,是日本食品制造商安藤百福在1958年创 造的。它在全世界的影响力,可以与SONY、卡拉OK以及黑泽明等量齐观。目前,在市场上出售的方便面计有720种,日本人平均每年每人吃掉40包以上,香港去年进口3738吨,成为全球最大买家,美国以1610吨居次位。全球的方便面年销售量高达434 亿个,年销售额逾3千亿港元。中国是全世界消耗方便面最多的国家,全国人民一年要吃掉160亿个。
方便面的暧昧之处,在于以简单和效率无情地否定了餐厅、否定了厨房的同时,又蓄意地营造出一种与正常的烹饪、进食过程相类似的氛围:省略了炒菜前分门别类的准备以及炒菜时的手忙脚乱,但是保留了加入两种或以上调味品或配料的程序,按照印在某些方便面包 装上的指示,这些被分成小包的调味粉、麻油或脱水蔬菜、鸡蛋,在投入上甚至还有明确的先后之分;泡一包面,也不必像煮速冻水饺那样,要动锅动灶地花上十几分钟,但是保留了烧开水和灌水这样的基本动作。再加上,自己的碗,自己的筷,有汤,有温度,又成功地排 斥了饼干和面包。此外,吃惯方便面的都懂得,灌入开水后,还需将碗略盖片刻。很显然,这是对蒸或者焖的模仿,不过,只要一分钟。一分钟后,竟也有催人泪下的温情扑面而来————至少,这是一种面对面的感觉。
作为一种叙事媒体和象征系统,方便面像卡拉OK一样,皆具有在简化过程的同时制造出一种煞有介事的情境之功能。对于后者,《时代》杂志有这样的评价:甘地和毛泽东发动的革命改变了亚洲的白天,日本人井上大辅发明的卡拉OK则改变了亚洲的夜晚。我个人认 为,设若一个亚洲人在唱过卡拉OK之后感到有些饥饿,却又急着回家或者懒得出门,那么,方便面就有机会进一步改变卡拉OK结束后的那些更深的深夜。另外,午夜12点左右,泡一碗方便面坐在电视机前,绝对有助于这种情境的深化。大多数的方便面广告,也会聪明 地选择在这个时段播出。方便面的种种不同味道,如海鲜、牛肉等等,很难吃出个究竟,基本上要靠广告激发。在这个意义上,作为方便面之豪华版的杯面和碗面的出现,可能是这个行业的自杀行为。个别的碗面,竟真有一块熟牛肉封以锡纸附送。纸杯和纸碗否定了碗,真 牛肉否定了牛肉的虚构,它的败兴,无异于在KTV里面放了整晚的原唱。
19世纪末,美国化学家J·多兰斯发明了加水加热后即可食用的罐头汤。到1995年,跨国企业约瑟夫·坎贝尔公司生产的“金宝汤”仅在美国本土就售出40亿罐。从罐头汤到方便面,从便利、即兴、廉价,到谈不上好吃,也不能算难吃,但是煞有介事———— 还有人要继续谈论20世纪吗?我看,还不如开一罐金宝清鸡汤,泡它一包方便面吃吃算了。
TMD搭台
经常客满的饭馆有一种不良习气,就是搭台。你是两位先来,领位小姐在将你二人引至一张四人餐桌之前会事先告知:如果稍后还有其他客人,这张桌子将会被搭台;如果你是后到,而此时餐厅已经客满,她就会问:座位倒是还有两个,搭台你介不介意?
语气的协商难掩知会的胁迫。搭和被搭的,心里虽是老大的不情愿,不过特定时间里的这顿特定的饭若非吃不可,你就注定无路可逃。利润要追求最大化,资源要得到最合理的配置,人家要效率要得正大光明,我等总不能为了捍卫一个完整及封闭性的私人空间而剥夺了 他人或者放弃了自己的吃饭权利,并且把此事说成是我们所要的公正吧。
搭就搭吧,浑身上下的不自在就从点菜开始。若大家想到的是同一道菜,则点菜的先后就会变得十分敏感,对方的抢先有可能陷我于人云亦云,若为了体现个性之尊严而另作它选,多少又心有不甘。不同起跑线的连锁反应还包括:点菜在先者的菜先行抵达餐桌之后,你 将如何摆正自己的目光与他人的菜肴及其吃相之间的关系,简言之,你看还是不看?饭菜是别人的香,是不好意思的人性;非礼勿视,是自我克制的教化,而此刻的两难局面是:故意别过头去无疑是鄙夷的姿态,但是近距离之下的惊鸿一瞥显然更难避免。思前想后,心下竟 是说不出的懊恼。
比较起来,一对一的搭台比较容易应付,因为双方都没有必须交谈的同伴,因此大部分的尴尬可以避免。遇到这种单挑的局面,我就会想起南京某公厕的大解处,由于它被设计成双人面向的格局,因而有一点像餐馆里的所谓火车座。尴尬是难免的,好在大家都没有开口 的必要,相对无言地埋头片刻也就驼鸟过去了。至于12人的大圆桌被搭了五六组人,乱是乱,不过乱成这样倒也好办了,捉对厮杀,互不干扰,就像是一个主持人中途无故离席了的小组讨论会场,场面因大乱而大治,尴尬也因分摊而冲淡。
算下来,最难将息的是四人餐桌搭两组食客这种桥牌局面,不幸这正是饭馆里最常用的餐桌和最常见的客人。所有的局促都来自于两组人之间必要的谈话。同一话题的不同意见,可能会点燃寻衅、找碴的火头,一致或趋同的看法,则有故意套瓷之嫌。如果说吃饭之外的 话题还可以回避,那么对于菜的评论就在所难免了,同样的一道例汤,人家嫌淡,你偏说咸了,这不是找架吵吗?
你在饭桌上吃饭
吃饭的人在饭桌上看你
别人装饰了你的饭桌
你装饰了别人的饭
在各种公共场所与陌生人作亲密接触的机会其实比比皆是,即使是无需搭台的餐厅,邻桌的谈话有时也会互相干扰。只是当陌生人一旦被搭在同一张台上,“台”就在顷刻间自动生成了一种关系和一层意义,在饮食男女的意义上,餐桌相当于床,卧榻之旁岂容他人酣睡 !受到“自我”的不可抗拒的驱使,搭台者往往会下意识地做一些自己也意想不到的小动作,企图将已经统一的市场再度细分。比如,挪动茶壶构筑防卫性的壁垒,立起菜谱展开间隔性的屏风,最终以碗碟摆成的数个小圈子来完成圈地。
其实,与其各自别扭,不如以“相逢何必”的豁达,将计就计地做了一处,逼我们搭台?好,我就来个勾搭成“奸”,速配成功,奸诈到把几组人和几组菜并为一组,一锅汤两组人喝,一笼虾饺三个人吃,四份小费也只付一份,气死那个开店的以及TMD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