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 死去的生者 第八章 红茶和倔强
从来没有一个时代像十五世纪那样,死亡在人们的心中留下了挥之不去的阴影,人们强烈地感受着死亡的存在。“不要忘记你会死”,这句话就似警笛,通过各种方式在生者的耳畔不停回响。
——赫伊津哈(John Huizinga)
《中世纪的秋天》(The Autumn of the Middle Ages)
1
“真是的,叫死人去都比他强。”玛莎像是要故意让人听见似的,骂得很大声,“指望那种男人帮忙,我还不如去拜托躺在坟墓里的死人,真是笨手笨脚的。”
在厨房里滔滔不绝地叫骂着的这位,是巴里科恩家的女厨师玛莎。此时她的声音大到连在客厅都能听得一清二楚。柴郡一大早就跑去厨房偷吃解馋,这会儿她嚼着食物从厨房走进客厅,对格林说:“玛莎又在数落诺曼了。做蛋糕的材料不够了,她就大发雷霆,这不,正叫诺曼去拿呢!”
诺曼的行为能力与小学生无异。一开始,人们还认为那是因为他在战争中失去了记忆的缘故,不过最近越来越多的人相信,他是生来就智力低下。因此,派给诺曼的工作永远只有像是掘墓之类的简单事情,要不就是跟在莫妮卡身边照顾她。不巧的是,昨天,巴里科恩家的用人罗库因为亲人不幸去世,请了两个星期的假回意大利去了,这才把诺曼叫过来供玛莎使唤。
这时,厨房那边突然传来巨大的声响,好像是什么东西掉落在地了。随着声音响起,柴郡也夸张地跳了起来,高兴地叫道:“嘿!这下精彩了!”
接下来就听见玛莎尖锐刺耳的叫骂。
“哎哟,你瞧瞧你做了什么好事!我说了是嫩豌豆罐头吧?真是越帮越忙。再去一趟!”
“魔鬼教官玛莎为了准备茶会正手忙脚乱呢!”柴郡说,“啊,对了对了,玛莎得到指示,叫约翰也出席茶会来着。”
所谓“茶会”,是史迈利仿效英国人“十点早茶”的习惯,订下每周六早上的例行家庭聚会,没有外出的巴里科恩家的所有成员都要参加。此刻已经到客厅的,有寄住在这座宅邸的格林、哈斯博士、伊莎贝拉、柴郡,以及住在大理石镇、但偶尔会顺道留下来过夜的詹姆斯。约翰当然也住在巴里科恩家的宅邸,不过昨晚他一直窝在殡仪馆那边的总经理办公室工作,所以客厅里的人都还没跟他打过照面。伊莎贝拉给他打了通电话,告诉他茶会就要开始了。虽然现如今实际掌管墓园的人是约翰,但史迈利的命令依然是要绝对服从的。
伊莎贝拉挂上电话后说道:“他说他马上过来,让我们先开始。”
于是众人一同去往二楼史迈利的房间。走在最后的格林刚要踩上第一级楼梯,就听到玛莎在背后说:“顺便叫一下莫妮卡夫人,我要泡茶,走不开。”
格林心中感叹,我好歹也算巴里科恩家的“小少爷”,竟然把我当用人使唤。不过,看看自己这身打扮,也实在不像什么“小少爷”。而且他也不敢违抗魔鬼教官玛莎,于是只好半路拐到莫妮卡的房门口,敲了敲门。
令人意外的是,从房间里传来的竟然是马里亚诺神父的声音。格林走进房间一看,神父正躺在长椅上边眨眼边揉脖子。
“神父,您昨晚睡在这里吗?”
神父勉强忍住呵欠,点了点头。
“嗯。我担心莫妮卡的状况。没人来看望她,我也不放心留她一个人。”
虽然神父的语气中并没有讽刺的意思,却让格林产生了些许罪恶感。昨晚闹得鸡飞狗跳,巴里科恩家却没有半个人来探望身体不适的老人。格林心虚地问道:“那……莫妮卡她还好吗?”
“嗯,昨晚她告诉我说心脏难受。约翰以前也说过,痛风不只会引发关节疼痛,还有可能导致心肌梗死等并发症。不小心可不行哪。偏偏她这个人又不喜欢看医生,也不肯让别人碰她。不过今天一觉醒来,她的精神好多了,还有点吵呢!”
好像要证明神父的话似的,里面的房间里传出莫妮卡的歌声,是经典流行老歌《无法抹灭的回忆》(They Can't Take That Away From Me)。
你戴帽子的姿态
你品茶时的神情
所有的记忆
任谁都无法抹去
接着里屋的房门打开,坐着轮椅的莫妮卡出现了,身后还有像跟班一样在旁服侍的诺曼。莫妮卡脸上的妆化得比平时更精致,正抖动着有些发福的下巴唱着歌,看起来心情极好。如果不是腿脚不便,说不定她会像舞蹈家金格尔·罗杰斯(Ginger Rogers)一样边唱边跳。每个星期跟丈夫喝一次茶有那么开心吗,格林心想。
马里亚诺神父扫兴地上前打断了莫妮卡的歌声,道:“莫妮卡,保持心情愉快很好,但是,待会儿你可一定要让约翰瞧瞧哦!”
莫妮卡的脸马上拉了下来。
“一提到他我就来气。”
马里亚诺神父连忙劝慰。
“嗯,他昨晚的确过分了点。先不论他对天主教信徒不敬,光是用那种语气谈论还没过世的父亲就不对。可是——”
“他那个人越来越狂妄自大了。”莫妮卡的愤怒仿佛被唤醒了,“明明没有能力,只会一味模仿史迈利。坐他父亲的椅子、戴他父亲的眼镜、把他父亲讲过的话再讲一遍,狐假虎威。他永远不可能成为他父亲那样的人。把墓园交给他打理真的对吗?交给杰森来做都……”
“您说杰森——”格林正打算追问,却被马里亚诺神父打断了。
“别这样,莫妮卡,你不能被愤怒控制。我会找个机会劝劝约翰的,你就原谅他吧!这才是为信仰而生的人该有的表现,不是吗?”
莫妮卡不情愿地点了点头。
“别忘了来祷告。”马里亚诺神父留下这句话后先告辞了,格林陪同莫妮卡一起前往史迈利的房间。
2
每次走进史迈利的卧室,格林都会想起在英国乡间或大学城里随处可见的典型维多利亚式书房。这类房间里通常都会有一个哥特式书柜,里面塞满一整排一整排封面是茶色的、与羽毛球相关的书籍,壁炉台上则摆着烟斗和已经褪色的昔日橄榄球校队合影。置身其中,仿佛能够感受到“做完礼拜后来我书房”那种严肃的气氛。
事实上,这里原本就是间书房。“我讨厌死在陌生的医院里,我要待在自己喜欢的房间迎接死亡的到来。”家人迁就任性的史迈利,遵从他的指示,将床搬进了书房。这个房间和莫妮卡的房间都位于宅邸东侧,每天最先迎接朝阳。从窗户望出去,墓地、殡仪馆西侧和火葬场等设施一览无遗。若是普通人家,说什么从窗户能眺望墓地那简直不可理喻,但微笑墓园就像一座欧式庭园,不太容易让人联想到死亡。姑且不论晚上,就说像现在这样沐浴在晨光下,放眼望去,可以看到已变红的枫树、翠绿的灌木、五颜六色的花朵,以及在阳光下反射出耀眼光辉的墓碑,真是相当美丽的景致。
史迈利待在自己选定的“死亡房间”里,眯着眼睛欣赏着窗外的风景。靠墙的小桌上放着的手提式电视开着,正在播放第九频道的“晨间新闻”。主播站在俯拍的湖泊背景前播报新闻。
“……酸碱度异常的酸雨带来的影响正不断扩大,莱斯利湖的鱼类面临死亡危机。接下来是本周的酸雨预报……”
史迈利缓缓转向门口的一行人。电视里又开始播报下一条新闻。
“……因臭氧层遭破坏,加拿大突发皮肤癌。加拿大安大略大学的莱利教授将皮肤癌与艾滋病的发病率做了比较……”
来人站在墓园主人面前,毕恭毕敬地等候着。电视继续播报下一条新闻。
“……州南部又发生了死者复活事件。对于之前医疗中心的应对措施,各方褒贬不一、各执一词……”
史迈利关上电视,轻轻叹了口气。在从窗外照射进来的阳光下,白色的床铺就像一片发光的白色云朵,躺在上面的史迈利不像是个垂死的病人,反倒像腾云驾雾、身处天堂一般。老人瘦削的脸上露出高兴的神情。
“你们都来啦!多么舒服的早上,我肺里的癌细胞们想必心情也很不错吧……咦,话说约翰怎么没来?”
“他昨晚一直待在办公室。我刚刚打过电话了,他说马上过来——”
伊莎贝拉的话还没讲完,就响起了敲门声。进来的人正是约翰。众人不约而同地盯着他,原因是他的头顶上多了顶假发,显得很奇怪。约翰一屁股坐在床铺边的L形沙发上,说道:“非常抱歉,我昨晚熬夜工作来着,刚刚换好衣服,所以来迟了——对了,这个是父亲您最喜欢的,昨天伊莎贝拉特地去买的。”
约翰从怀里抱着的纸袋中拿出一个方罐子,放在桌上。打开盖子,里面是撒了白色糖粉的巧克力,整齐地摆放在罐子里。
看到约翰出现,莫妮卡的表情和缓了许多,她说道:“哎呀,约翰,见到你我真是太开心了。我还在想今天我们还能不能笑着打招呼呢,看来是我多心了——”
大概是不想在史迈利面前重提昨晚的旧话吧,约翰连忙打断。
“嗯,我也是,看到您气色和心情都这么好,我也很高兴。”
“我也是,我知道这才是真正的你。虽然你昨天说了那样的话,不过我知道,你始终是个天真善良的孩子。”
“发生了什么事吗?”史迈利问道。
“不,没什么。”约翰立刻否认,“老爸,您要吃巧克力吗?”
在父亲面前,约翰果然又变回“乖宝宝”了。他昨晚的举动只是虚张声势,只是面对伟大父亲的自卑感日积月累后的一次爆发罢了,格林在心中分析。
“哇,是朗姆酒心巧克力呀!真是费心了。啊,你怎么了,不是很久没戴假发了吗?还有,你这身衣服和眼镜,好像都是我的。”
约翰有点慌张地回答道:“我在办公室里发现的,就借用了一下。我的衣服洒上了些酒水。”
“怎么回事,你又喝酒啦?难怪你一副宿醉未醒的样子。”
“嗯,这个……”
约翰神经质地摸了摸脸颊。他的下巴上还贴着昨晚那场大骚动留下的“纪念”——一块大号创可贴。
詹姆斯以轻蔑的口吻说道:“真是名副其实的约翰·巴里科恩啊!”
约翰听了显得很不高兴。
“这种无聊的笑话我从小就听够了。你能不能说点有营养的话题?”
的确,不仅是约翰,只要是巴里科恩家的人,都曾因为这个笑话或多或少地被人嘲笑过。“巴里科恩”这个词的原意是大麦粒,是一种酿酒的原料,约翰·巴里科恩是将其拟人化之后的戏称。格林本名是弗朗西斯,所以只被取笑过一两次,但连名带姓完全一样的约翰可就惨了。话说回来,外号叫“酒鬼”的约翰真的染上了酗酒的恶习,还真是讽刺,格林心想。
史迈利继续质疑约翰的打扮。
“怎么突然戴上假发了,这又是吹的什么风?”
心情平复下来的约翰耸了耸肩,说道:“嗯,我在想,现在我要掌管整个墓园了,也该注意注意仪表了。”
“他这样一打扮,很像父亲您年轻的时候呢!”伊莎贝拉说道。
的确,格林昨天的想象成真了。眼前这对父子,发型和胡子都几乎一模一样。只是年迈的史迈利头发已如撒了盐一般花白,但若两人站在暗处,或许就分不清谁是谁了。连眼镜都是同款,唯一的差别就是约翰的镜片颜色较深而已。
格林看向柴郡,她正大大咧咧地盘腿坐在窗边。在格林的意料之中,柴郡的脸上带着不安,她肯定很怕约翰把为何换眼镜的原委讲出来。幸好,在史迈利开口询问之前,玛莎端着红茶出现了,算是有惊无险。
“魔鬼教官”玛莎把茶壶和杯子放在沙发和床之间的小桌上,对众人说道:“今天太忙了,就请自己来吧。茶泡好了,请各位倒进杯子里。”
冷淡地说完这番话后,玛莎迅速地转头离开了。众人只好自己动手倒茶。格林从放在手边的砂糖罐里舀了点砂糖放进杯子里,接着把砂糖罐递给约翰,约翰又递给莫妮卡,然后传到了从窗台上跳下来的柴郡的手里。正当她要把砂糖放进专为她准备的牛奶里的时候,伊莎贝拉打趣道:“咦,你不是在减肥吗?要是不像妈妈那么注意的话……”
被戳到痛处的柴郡可不是那种一声不吭、任人消遣的女孩。
“啊呀,我无所谓,不过每次看到成天热衷减肥和装牙套的女人,我就恨不得痛扁她们一顿。所以,我跟年轻时候的妈妈肯定没办法做朋友吧。”
柴郡说完,故意往牛奶里加了满满三大匙糖,这才回到窗台坐下。只不过,即便如此,巧克力对她来说也是要敬而远之的高热量零食。众人各自喝着饮料,过了一阵子,史迈利再度开口。
“那么,今天茶会讨论的主题,我想把它定为‘死亡’……”
众人满脸疑惑地你看看我、我看看你。当着垂死之人的面,最忌讳的就是有关死亡的问题,偏偏这个主意由垂死之人自己提出来了。史迈利似乎完全不在意众人的困扰,笑容满面地继续说了起来。
“呵呵,身为殡仪家族的一员,可不能对‘死’避而不谈。我是无所谓的。对于自己的死,我早就有所准备了。我一直关注着逐渐逼近的死亡,如果可以的话,我还想跟它玩个游戏呢。我这辈子也算活得开心,我还打算支配一下自己的死亡。所以我突然想到,跟正在享受生命欢愉的诸位谈谈人类的生死,未尝不是件有趣的事——好了,谁要做第一个?约翰,你先说吧,如何?”
约翰此刻脸上的表情,就像忘了写作业却被点到名的学生一样。
“不、不,我一时想不出来……这种问题,应该先请教身为专家的哈斯博士才对……”
他逃避了。
史迈利看向哈斯博士,用眼神催促着。哈斯博士并未推辞,点了点头。长年的友谊让他们拥有极佳的默契。
“嗯,史迈利会这么说,说明他是个十分倔强且刚强的人。平常谈论这个话题其实也没什么,只要是人,总有一天要面对这个问题。只是对史迈利而言,那个‘总有一天’可能就在眼前。所以其实我有些犹豫,现在讨论这个问题是否恰当?”
史迈利坚定地说道:“我是开殡仪馆的,如果害怕面对死亡的话,就做不成生意了。我希望现在就来谈论这个话题。”
“既然如此,那我先说几句。‘死’这个字看似简单,牵扯的问题却很复杂、多变,不是在这样的茶会上三言两语就能说清楚的。因此,我想就针对最近引发热议的事件发表一下个人看法。”
“你是说死人复活吧?”史迈利的直觉十分敏锐。
“嗯。这个话题……得从很久以前说起。中世纪末流行一句话,叫‘memento mori’。”
“memento mori?”格林问道。
“没错。memento mori是拉丁语中的宗教用语,意思是‘不要忘记你会死亡’。以前人们会把这句话刻在象牙制的骷髅头上,再摆上餐桌,借此提醒人们,要随时记得死亡。”
“这句话也是我们墓园的宗旨之一。”史迈利边说边把墙边小桌上的某个东西递给格林,“这是微笑墓园二十周年时特别定做的纪念品,家族里每个人都有。”
格林手上是一块大理石纸镇,呈六角形复古棺材造型,盖子上有墓园标志浮雕:微笑的嘴唇。翻过来,背面的确刻有“memento mori”的字样。格林端详着纸镇,问道:“就像日本人经常说的‘诸行无常’吧?”
哈斯博士高兴地挑起了眉毛。
“嗯,你说对了。朋克族里很少有你这样博学多闻的青年啊。这句话为什么会流行起来呢,因为当时死亡在欧洲四处蔓延。那时正值赫伊津哈所谓的‘中世纪的秋天’,十三世纪末期,黑死病大爆发,夺走了欧洲五分之一至三分之一人的性命。不仅如此,农业不景气,贵族文化在经历过繁荣后开始走向没落。十五、十六世纪更是战争频繁。总之,那时的欧洲被死亡的阴影所笼罩。象征当时人们对死亡的态度的艺术品有很多流传了下来,其中最令人印象深刻的就是‘怀念死亡尸体卧像’。格林,你有没有看到装饰在殡仪馆的‘黄金寝宫’太平间里的那座‘怀念死亡尸体卧像’的仿制品啊?”
格林还没去过那里,所以摇了摇头。
“那是仿照当时法国国王弗朗索瓦一世的坟墓尸体卧像制成的。那座卧像刻画了躺在地上、身上爬满蚯蚓和蟾蜍的尸体,看起来非常恐怖残忍。这类尸体卧像就是要表达尸体逐渐腐烂的过程,因此才会被称为‘怀念死亡’吧!”
“蚯蚓……蟾蜍……腐朽的尸体……”柴郡浑身发抖,“哇,干吗弄得那么恶心……”
“我刚才不是解释了吗?当时人们制造出刻画死人腐烂形象的雕像,是为了宣扬‘勿忘死亡’的思想。在这种行为背后,当然含有对死亡泛滥现状的不安。但除此之外,对肉体之罪,也就是因贪享肉欲、纵情糜烂生活而生的罪恶感,也是动因之一……是的,这里面含有虔诚的信仰和大彻大悟,也有执着与不舍。可以说,当时人们对于死亡的所有想法都呈现在那些可怕的尸体雕像上了。”
说到这里哈斯博士休息了一下,啜饮起红茶来。看着他喝红茶的样子,格林突然产生了一种极其荒唐的想法。包含自己在内,这一屋子人正沐浴着温暖的阳光,边享受茶会边聊腐烂的死人。
这不正是《爱丽丝梦游仙境》里“疯狂茶会”的情景吗……
哈斯博士再次开口道:“到了现代,死亡的泛滥程度其实并不亚于中世纪,我是这么认为的。电视上每天都在播放大量死亡的信息:哪里又发生战争啦、飞机或火车又出事故啦,还有谋杀、环境破坏、无法治愈的绝症和饥饿问题……甚至有人预言说二十世纪是文明的尽头,人类时代已濒临死亡。也许我们现在面临的不是‘中世纪的秋天’,而是‘二十世纪的秋天’吧。那我们是否和中世纪的人们一样,已经做好心理准备,随时把‘勿忘死亡’这句话放在心中呢?这点上我有些担心。”
“怎么说?”史迈利被勾起了好奇心。
“我再强调一遍好了。通过电视机这个通了电的小匣子,我们比以往任何一个时代的人都更大量且频繁地接触着死亡。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在这个过程中,‘死亡’这一概念在我们的头脑中越来越抽象化了。人们让‘死亡’隐藏在电视机这个潘多拉的盒子后面,惨不忍睹的尸体变成和由唇红齿白的美女代言的洗衣剂一样的商品,可以摆在同一个画面里。”
“这是观众的感受性的问题吧。”格林反驳道。
“果然是‘电视世代’会说的话。的确,或许真的如你所说,不过你所说的感受性本身就是个大问题。从电视流出的死亡信息——你听好了,是每一天!——每一天、每一天,看着与一大堆消费信息掺杂在一起的被抽象化了的死亡,感受性较高的观众反而会失去抵抗力。也就是说,他们会逐渐麻痹。于是,现代人可以每天面对死亡,却不会想起死亡这回事。”
“那么,死者复活事件是……”
“没错,我想这大概就是现代版的‘怀念死亡尸体卧像’。复活的死者在生者面前展现逐渐腐烂的姿态,是在告诉我们这些过度相信文明、纵情享乐的生者:实际上,我们不过是暂时处在缓刑期的死者罢了。”
史迈利突然大笑起来。
“复活的死者成了传达‘勿忘死亡’这句警示名言的使者吗?有趣。比起科学解释,果然文森特的观点更具文学性的美感啊!真叫人佩服。说到这个,‘勿忘死亡’这一观念盛行的时代留下了很多有趣的文献,我刚读完一本叫作《死亡艺术》的书,这可是十五世纪的畅销书来着。按照你的说法,我也快到死亡执行期了,为了做好面对死亡的准备,我决定读一些这方面的书。”
“《死亡艺术》?”约翰很感兴趣。
“嗯,是一本教人如何死得有尊严的书。里面有几处内容很有趣,比方说,恶魔会设下五个陷阱来诱惑将死之人。”
“五个陷阱……具体是怎样的?”
“对信仰的不信任、对自身罪行的绝望、对今世财物的迷恋、对灵魂救赎的怀疑,以及自以为高人一等的傲慢,这五项。你好像挺感兴趣的,约翰,我能听听看你对死亡的看法吗?”
“我的看法?啊,我对死亡的看法,其实昨晚在餐桌上就讲过了,我不太想重复了……”
约翰说完后便不再开口,他好像在提防着什么,表情十分紧张。然而史迈利并没有将话题抛给其他人的意思,没有办法,约翰只好继续道:“不过,我可说不出像哈斯博士那种高深的理论,我只是觉得,死亡是一种失败。如何评判一个人的一生,取决于生者的观点。因此,《死亡艺术》里所说的对今世财物的迷恋,我觉得那并非恶魔的诱惑。就拿我来说的话,就算死了,也依旧很看重钱财……”
你这不就是自以为高人一等的傲慢吗,格林在心里偷偷想着。
“其实我曾读过一本跟自己同名同姓的书。啊,跟刚才那个无聊的冷笑话无关。”
“你是说杰克·伦敦的《约翰·巴里科恩》吗?”哈斯博士再次展现他的博学。
“嗯,《约翰·巴里科恩》可以说是杰克·伦敦将喝酒时的感想拼凑出来的冥想记录。那本书里也写到与死亡相关的话题:有一次,主角骑着马到葡萄园散心,这片葡萄园中种植的枫树在秋天像烈火一样美丽。突然间,他想到这片肥沃而繁盛的土地在自己迈向死亡后就不再能拥有了,因此感到非常难过。那种心情我很能理解……”
“换句话说,你很舍不得这座美丽的微笑墓园,是吧?”一直默不作声的詹姆斯突然出言讽刺。
史迈利抓住这个机会,转而问詹姆斯:“哦,詹姆斯,你是不是有什么不同的意见?”
年轻的入殓师连忙耸了耸肩。
“我就算了吧。每天处理尸体,在这样的机械工作中,哪儿会有什么想法?”
在格林听来,詹姆斯所说的话当然并非出自本心,然而史迈利却未追问下去,又把矛头转向了莫妮卡。
“莫妮卡是基督徒,对死亡应该有独到的见解吧?”
莫妮卡似乎还没太理解众人正在讨论的话题,显得心不在焉。犹豫半天后,她开口了。
“我也是,太复杂的道理我不懂。不过我觉得刚刚文森特所说的死者复活的事,是理所当然的。”
“怎么说?”
“哎呀,《圣经》里不是写得一清二楚吗?世界末日降临的时候,死者也将复活,接受上帝的审判。所以我们得珍爱自己的身体。我昨天晚上也讲过——”
“莫妮卡,昨晚的事就别再提了。”
约翰赶忙打断了莫妮卡。他是害怕晚餐会上针对父亲讲的那些过分的话会被抖出来吧?格林恶意地猜测。莫妮卡倒是一副冰释前嫌的样子,说道:“啊,对哦,我们两个好不容易才和好。这种场合,我这样的老太婆不该乱说话的,应该让年轻人来讲。”
就这样,她把烫手山芋丢给了伊莎贝拉。只可惜,外表姣好的伊莎贝拉,脑袋里却是空空如也,她丢下一句“我不知道”,就把问题踢开了。
接下来轮到格林了。照理说,在他成长的过程中,比同龄人有更多机会思索死亡这件事,可临到他讲的时候,他却反而不知该从何说起了。
“我……我不知道。虽然我时常思索死亡这件事,但对我来说,这个问题太大、太复杂了,不是我所能够掌握的。只是……”
“只是?”史迈利给了他一个鼓励的微笑。
“只是,我一直觉得不满足,一直觉得有所不满。若要追究原因出在哪里,我想是因为在我的体内还有另一个我。您能够明白吗?那家伙让我常常处在痛苦中。不管我如何努力、如何追赶,另一个我都会抢先一步跑在我前面。只有在另一个我不再超越我的时候,我才能成为完整的自己——也许得等到我死的那天才有可能吧……”
“人只有死了才能完整吗?”哈斯博士深有感触地说道,“在我看来,你也算是个存在主义朋克吧?”
史迈利将目光投向远方,喃喃说道:“原来如此,果然是年轻人的想法。”
被如此评价的格林这下反而想听听祖父的想法。
“史迈利爷爷,您呢?您怎么想?”
“哦,问我吗?我也想了很多哦!躺在病床上百无聊赖,脑子里想的都是死啦、永恒的生命之类的。我就说说快死的人都在想些什么,供你们参考吧!”
史迈利悠闲地喝了几口红茶后,开口说了起来。
“像我这样整天躺在床上的人,会对窗外世界生命的演化、四季的变换特别了解。比方说,虽然现在这个季节看不到,不过夏天这附近经常有叫声悦耳的冠蓝鸦。我一边聆听那婉转美妙的声音,一边不禁想:三百年前踏上这片土地的英国殖民者也听到过这种声音;半个世纪以前搬来这里的意大利矿工也听到过这种声音……”
说到这里,哈斯博士已经听出,史迈利这番话其实是引用诗人济慈所写的书中的内容,不过他没有拆穿。反正史迈利现学现卖的习惯也不是今天才有的。
“也就是说,不管是三百年前的英国人,还是半世纪前的意大利人,他们的个体都死亡了,但是人类和鸟类这样的物种却能连绵不绝地延续下去。我终于领悟到,我只是一个高傲的个体,我的死将转化为人类的永续。这么一来我也就心安理得,不再畏惧死亡了。”
“转化为人类的永续?”格林反问。
“没错。人类在思考‘生命的永恒’这件事的时候,都只想到狭隘的个体的死亡,这样是思考不出结果的。首先,我们必须认识到,个体的永恒是不存在的。想想看,如果个体获得了永恒的生命,世界会变成什么样?地球上会挤满傲慢的个体,最后这个物种一定会灭亡吧?因此,正因为有个体的死亡,物种——人类——才能获得永续的资格。
“像我这样,从病床眺望窗外的景色,会非常清楚季节的变换。此刻,我甚至能听得见,染上金黄色的糖枫树叶对灰色墓碑的低语。它在讲述四季循环再生的过程,也诉说了轮回转世的故事。四季的反复转换,必须要以死亡为媒介才能够维持。换句话说,死亡,是对丰饶来世的一种承诺。”
说到这里,史迈利停顿了一下,环顾家里的每一个人。
“所以说,我的死虽然是属于个人的死,但同时也是巴里科恩家族能够永远繁荣兴盛的保证。我的父亲亨利、祖父托马斯,将死之际躺在床上听见鸟鸣声时肯定也这么想。伊莎贝拉,你的肚子里不是已经有约翰的孩子了吗?”
突然被叫到的伊莎贝拉吓了一跳,她万万没想到,为家族的繁荣做出贡献的生育能力还能跟哲学扯上边。史迈利满意地继续说道:“你要好好地把孩子抚养长大。这孩子在我死后出生,就是一种象征。象征我的死和新生紧密维系着家族的丰饶……”
史迈利说完后,房内一片寂静,众人似乎都被将死之人的觉悟和心境所感动——除了一个人。这个蠢材听完史迈利高尚的哲学理论后打了一个大大的哈欠,把难得的气氛破坏殆尽。史迈利看向这位“肇事者”。
“哎呀,抱歉哪,柴郡,难不成你有什么意见要发表?”
柴郡从窗台上一跃而下,将早就空了的茶杯放在桌上,大放厥词道:“那我就恭敬不如从命了。也该把我早就准备好的理论拿出来分享一下了。”
说不定柴郡能比她母亲好一点,格林心想。
“我也来讲讲人类寿命的故事。是我小时候,从住在勃艮第的外婆那里听来的。”
柴郡一动不动,像上古时代讲述故事的人一般,说了起来。
“很久很久以前,上帝要决定各种生物的寿命,于是把大家全都叫来。最先来的是驴子,上帝说要赐它三十年的寿命,结果驴子说:我讨厌驮着重物三十年。于是上帝只给了它十八年的寿命。
“然后是狗出现了,上帝说了同样的话,狗也说:三十年太长了。我才不想等到老得牙齿都掉光,躲在墙角哀号。于是上帝只给了它十二年的寿命。
“接下来的猴子也说不需要三十年那么久。到时候变得滑稽怪异会让人笑话,我可受不了,猴子这么说。于是上帝只给了它十年的寿命。
“最后,人类来了,上帝说了同样的话,结果人类一听,马上抱怨道:太短了!奋斗了三十年,好不容易成家立业,却在这个时候生命终结,那人生岂不是太无聊了?!
“于是上帝说,那我把驴子的十八年给你好了。人类还嫌不够。上帝又说,那狗的十二年也给你。人类依旧觉得不够。于是上帝连猴子的十年也给了人类。就这样,人类可以活到七十岁。不过人类原本的寿命只有三十年,超过原本那三十年期限后,会有十八年像驴子一样整天驮着重物;有十二年像没有牙齿的狗一样,呜呜地哀号个没完;最后十年则退化成猴子,变得笨手笨脚,尽做些蠢事,连小孩子都会取笑他们……”
史迈利马上问道:“那么,你从这个故事中得到了什么教训呢?”
柴郡得意扬扬地说:“那还用说?当然是我要轻松愉快地过完刚开始的三十年喽!”
一阵爆笑声响起。在笑声的潮水退去后,因为史迈利的倔强而进行的“疯狂茶会”终于结束了。
众人三三两两地走出房间,只有约翰说还有事要跟史迈利商量,留了下来。格林走在最后,正要走出房间的时候突然被史迈利叫住了。
“这罐巧克力你拿去吧。虽说是我叫人买的,但我这身体,怕是无福消受了。柴郡应该是怕胖,马上拒绝了。所以,你就带回自己的房间吃吧!”
于是,格林接过了一整罐甚至连包装都没拆开的巧克力。
然后他回到了自己的房间,取出两颗丢进嘴里。
再之后,格林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