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 死去的生者 第十七章 运动、消遣与侦查

人类永远摆脱不了死亡、悲剧和无知,因此,为了让自己感觉幸福,他们尽可能不去想这些事。

——帕斯卡(Blaise Pascal)

《思想录》(Pens es

1

今晚一定要采取行动,他心想。

为免夜长梦多,这种事情越早解决越好。只要有心想做,机会多得是。只是没想到时间会这么紧迫……

现在抱怨什么都是多余的。看上去有点冒险的事,有可能做了之后才发现出乎意料的简单。没错,他之前就是这样过来的,还不是一切顺利?

他从口袋里拿出凶器,凑到眼前看。灯光下,锋利的刀刃发出阴森的冷光。

就连这令人胆寒的刀刃不也帮了自己好几次吗?对于它的使用方法,他已经烂熟于心,当然这次也没什么好担心的。

他感觉到体内充斥着一股神奇的力量。办事之前,他总是不可思议的精力充沛,一股源自身体外部的力量不断地推动着他……

没错,也许这就是人家所说的,超越肉体和生理极限的伟大力量……

他面露微笑,把今晚预定要采取的行动再次在脑海里演练了一遍。

2

艾汀小姐并不是特别喜欢尸体。

在大学念管理系的时候,她也曾幻想自己坐在纽约摩天大楼的时髦办公室里,盯着电脑屏幕工作的样子。她做梦都想不到,最终会来到一家乡下殡仪馆,推着放棺材的推车。

一切都怪严格的父母,可能的话,他们甚至不想让独生女离开大理石镇半步,更别提艾汀小姐所憧憬的纽约了。她的父母一直觉得,浮在海上的曼哈顿岛和东岸的恶魔岛监狱一样恐怖。特别是在高中时代跟她争当乐队指挥的露丝去了纽约,不但没找到工作,还带了个私生子回来后,父母亲的态度就更像坚硬的花岗岩一样丝毫不肯软化了。艾汀小姐只好哭哭啼啼地放弃了去纽约的念头。要是你认为在美国,每个渴望独立的女性都能在大都会的高科技办公室里,像电视上的美女演员那样帅气地工作,那可就大错特错了。

所以呢,顺利在家乡的“优质企业”找到工作的艾汀小姐,这会儿才会在舒适的地下遗体处理室里,对着亮到可以映出自己困惑表情的华丽棺材——而且是在深夜十点——独自一个人待着。

不过,艾汀小姐是一位现实的女性。如果没进入自己喜欢的地方就逃避工作的话,可能会连早上爬起来的力气都没有,而且会离独立精神越来越远。仿佛要帮自己打气似的,她仰起脸,看着挂在墙上的黑板。

“将法灵顿氏的棺材搬入升天室”——黑板上潦草地写着这么一行字。虽然不知道这条指示是谁写的,不过要是抢先做了,一定能得到工作积极主动的好评吧?想到这里,艾汀小姐便不再犹豫,行动起来。之前她也搬过棺材,只要把这件事情做完,众人眼中独立自主的女性的美好一天也就可以结束了。然后她将回到家,泡个舒舒服服的澡……

想到浴缸里满满的热水,艾汀小姐忍不住叹了口气,接着她又往下看着推车里的棺材——是一具桃花心木制的棺材,宽敞又气派。

里面放着令她心生怜爱的尸体。

就在这个时候,她的怪癖又发作了。艾汀小姐除了独立自主之外,还有很强的好奇心。此时她心里想着,去纽约的那群朋友如果在同学会上吹嘘自己公司营业部的“西尔维斯特·史泰龙”的肌肉有多壮,那我就来说说半夜一个人在地下室看尸体有多么恐怖吧,这样应该蛮有趣的。

艾汀小姐小心翼翼地掀起棺材盖板,朝里面窥探。是一具老人的遗体。慈祥的面孔,一看就知道他会在公园里弯着腰陪孙子玩。黑框眼镜、花白的小胡子,棺材里躺的就是一位极其平凡的老人。来这里工作后,令她最惊讶的是,尸体并没有想象中那么可怕。既然在殡仪馆,就不必害怕死者。如果有勇气穿着内衣裤穿越麦迪逊广场花园,那在佛罗里达海滩上赤裸上身也没什么好丢脸的。而在殡仪馆里看到躺在棺材里的尸体是理所当然的,又有什么好怕的?艾汀小姐突破了最后一道心理障碍,她深吸一口气,试着用手指去触碰遗体的额头。

没错,尸体什么的,根本就不值得害怕……

几分钟之后,在殡仪馆工作的独立女性艾汀小姐又恢复了自信。她搭乘电梯前往一楼,把棺材推到“升天室”放好后,意气风发地回家去了。

3

庞西亚把《穿着黑豹外套的贵妇》往柜台上一丢,打了个哈欠,心想,这本小说怕是读不完了。

在接待处值夜班的时候他就经常像这样读情色小说。在家里看老婆会念叨,无法专心,在这里的话没人来打扰,可以轻松度过早上六点换班之前的无聊时光。侦探小说或恐怖小说里有尸体,太可怕了,不适合在这种地方读。他需要的是能让自己忘记身在何处的书。不过这本《穿着黑豹外套的贵妇》实在太烂了,在大理石镇的杂货店买下它的时候因为害羞而没敢翻看内容,实在是失策。光看书名还以为是像《查泰莱夫人的情人》(Lady Chatterley's Lover)那样带有几分文学性,没想到书里的贵妇不但是他讨厌的性虐待狂,还在不到三十页的地方就跟有恋尸癖的大学教授大打出手,他就再也读不下去了。庞西亚一向自诩为有品位的情色文学爱好者。

庞西亚用力地弹了一下书皮上露出妖艳笑容的骗子贵妇的鼻子,接着望向大厅后面的老爷钟——好像正等着他这么做似的,大钟响了。

此时正好是晚上十点三十分。

他已经坐在殡仪馆的前台值了快两个半小时的班了。这期间经过前台的有哈定律师一行人和前来送行的经理,之后经理又折回办公室了。除此之外还有艾汀小姐,推着载有棺材的推车从他面前经过。这两拨人经过时庞西亚都只打了声招呼,没有做更多的交流。庞西亚并非寡言的男子,只是他没有兴致找他们聊天,特别是艾汀小姐。这位新来的女孩对工作怀有过度的期待,为了更像干练的白领,她还特意戴上平光眼镜,这样的行为让他讨厌。刚才也是,她煞有介事地把棺材推了进来,活像神采飞扬的考古学家在运送从史前的皮洛斯推测区找到的古文字泥板。为什么最近这种女人特别多呢……

庞西亚的思绪被从玄关传来的细微停车声及门被用力推开的动静打断了。

走进来的是海伦。冷冽的风从门缝灌进来,庞西亚打了个冷战。外头好像很冷,海伦顶着一头乱发,裹着暗苔绿色大衣,看着更让人觉得气温骤降了好几度。

“夫人,有什么事吗?”庞西亚连忙问。

可是海伦好像根本没听到庞西亚说话,像着了魔,两眼发直,没有理会庞西亚,径自走上门厅右侧的楼梯。

庞西亚先是愣了一下,立刻觉得有点生气。到了他这个年龄,被忽视比被讨厌更令人受不了。于是庞西亚开始在脑袋里对女人评头论足了。

这种女人比艾汀小姐更难缠。她将自身的魅力缺失全怪在世人和命运上,只会躲在家里自怨自艾。再这样下去,她早晚会变成布满青苔的石头。

庞西亚很中意这个比喻——长青苔的女人,正好配那件难看的苔绿色大衣……

不过,庞西亚对女性的态度,就像表盘上的指针,很容易发生偏转。就在“长青苔的女人”消失在楼梯尽头的时候,门厅内的电梯门打开了,与海伦完全相反的女性现身。伊莎贝拉一出电梯,就径直走向庞西亚。

“这么晚,辛苦你了,庞西亚。”伊莎贝拉露出美丽的粉红色牙龈,亲切地笑道,“咦,怎么,你在看书吗?”

庞西亚赶紧用手把书的封面遮住,利落地把《穿着黑豹外套的贵妇》塞进柜台的抽屉里。

“您、您找到什么好书了吗?”

啊,刚刚不知怎么,他竟然忘记这之前还有一个人从前台经过。大概九点钟,伊莎贝拉跑来说想找本书睡前读,跟他借了二楼资料室的钥匙。

“空欢喜一场。”伊莎贝拉皱起眉头,“这里的书,不是讲坟墓的,就是跟死亡有关的。看那种东西反而更睡不着吧!我喜欢浪漫一点的。”

“就、就是说啊!我也喜欢健康、浪漫的文学作品……”

庞西亚开始幻想在冬天的深夜,读喜欢的小说给伊莎贝拉听的情景,不禁陶醉了起来。当然,他要朗诵的文学作品不可能是《穿着黑豹外套的贵妇》。只可惜他的美梦很快就被打断了。他不经意地瞥到了伊莎贝拉的手,注意到她正握着与这寒冬的夜晚很不相称的东西。

“那是?”

伊莎贝拉好像这才意识到自己手里握着的东西似的,看了看手中的短剑。

“啊!这个是约翰叫我拿过来的,他说要放进父亲的棺材里。”

伊莎贝拉手中的短剑庞西亚也有印象。粗粗短短的剑身,贴有贝壳的圆头剑柄,整体形状宛如海狸的尾巴。这是三百年前被殖民领袖罗杰·威廉姆斯所骗,不得不举族迁往北方的印第安人后裔曾经使用的武器,名叫“海狸刀”。是身兼业余历史学家的奥布莱恩从古董商那里买来,送给史迈利的。史迈利非常喜欢这个礼物,觉得它符合墓园主的身份,将它珍藏在资料室里。其实这柄短剑的历史是否真有那么古老已无从考证,不过连庞西亚都知道其剑刃依旧十分锋利。

“因为它是前任经理生前中意的宝贝吗?”

“好像是这样的。不过在棺材里放短剑还真是奇怪,像古代的帝王一样。”

伊莎贝拉边笑边做出古埃及侍女捧着短剑的姿势,慢慢地转过身去。

庞西亚一边目送着伊莎贝拉消失在通往西侧走廊的背影,一边在心里比较这两个完全相反的女人。

包容一切、认同一切的伊莎贝拉,她就是人们嘴里说的黄金女郎吧?相反,只会缩在自己的外壳里怨天尤人的海伦,就好比路边的石头……

这时,庞西亚突然想起一件事。刚才他就觉得海伦那异样的表情好像曾在哪里见过——以前在魔术山公园的射击场里遇到的疯女人就是那个样子。那女人开着货车闯进了射击场,一口气把五箱子弹射完后,就心满意足地回去了。

4

特雷西警官坐在沿一一三号线往东开的车子里,咋着舌瞪着前方逐渐远去的跑车尾灯。

怎么会有人这样超车?速度这么快。驾驶席上坐着的好像是个女人,自己要是交通警察的话,碰到这种家伙,管他是女人还是总统秘书长,一定马上逮捕,赏他一张罚单外加一张圣诞贺卡——虽然嘴里没说出来,可是醉心工作的警官已在脑海中描绘出了这样的画面。

警官身旁正在开车的福克斯刑警脑海中想的却是完全不同的事情,可以说他正沉迷于享乐。今晚他跟大理石镇甜甜圈店的女服务员有约,那个女孩的车跟刚刚超过他们的那辆跑车正好是同一款。福克斯已将那辆跑车的车尾想象成女孩丰满的臀部。

他问特雷西道:“做完这件事就能回去了吧?”

特雷西像是睡到一半被吵醒的狗,不高兴地唠叨起来。

“年轻人,不要怕吃苦,窝在沙发里看《迈阿密风云》(Miami Vice)对办案是没有帮助的。”

开什么玩笑!我才不像你一样,整天窝在家里。福克斯颇不服气,却还是像往常一样默默地听他数落,装出一副乖巧的样子。不过他真是烦透了。牺牲晚饭时间,好不容易把麻烦的抢劫案处理完了,谁想到特雷西又灵机一动,说回警署之前再绕去一个地方。上司一时兴起,可别把部下的宝贵青春都赔进去啊。

见福克斯默不作声,特雷西总算是满意了,转而重新思索起刚才的灵光一现——正是与那起女高中生断手案有关。刚才他终于想到,看到威尔逊警官出示的被害人照片时心中的奇妙感觉到底是什么了——是巴里科恩家族经营的微笑墓园。去一趟那里说不定能找到什么线索。事不宜迟,他马上打电话给文森特·哈斯博士,对方说多晚来都没关系,可以直接到巴里科恩的大宅找他。跟警方关系良好的哈斯博士就住在墓园里面,这真是太方便了——老博士对玄学的热衷虽然让人有些受不了,不过至少他愿意协助警方,有时还会发挥敏锐的推理能力。更重要的是,署长很器重他……

特雷西对溜须拍马没兴趣,不过,面对受警署重视的人物时,该有的礼数还是不能少。

这时,特雷西又突然想到,顺着这条公路走,前面只有春田瀑布和微笑墓园。那辆跑车如果不是去瀑布的话,就是去殡仪馆。开得还如此之快,到底是为了什么事呢?

5

“难道真的要承认史迈利爷爷的死是自杀?”格林焦急地问道,“这样的话,我莫名其妙被害的事就也要——”

“没错,要是我们再沉默下去的话。”哈斯博士耸了耸肩,“明天,史迈利下葬的时候,你被害的事实也会跟着一起被埋葬。”

晚餐结束后,格林来到哈斯博士的房间,先讲了讲身体和精神上的变化,草草交代完后,二人马上针对史迈利的死亡开始了讨论。

格林有点心虚地说:“早知道,一开始就通知警察了。”

“怎么,你后悔了?”

“为了自己——为了不让自己的死曝光,眼睁睁地看着史迈利爷爷被害死。如果你是指这件事的话,我是有点后悔。”

“呵呵,同为死人,就不必有这么强的责任感了。反正史迈利剩下的日子也不多了,现在死也没什么好感叹的。倒是你,专心把自己身上的谜团解开比较重要吧?”

格林原本也是这么想的,都到了这个节骨眼儿,他可不想现在才被送往医疗机构。他早就打定主意,无论如何都要亲手破解自己死亡的真相。不过,要是他这样讲的话,哈斯博士肯定会阴阳怪气地说:“怎么,死人也有坚持吗?”

转念想想,能一门心思投入某件事的话,至少就能够忘记目前的尴尬处境了。格林突然想到,活着的时候,人类做的好像都是同样的事。

“看来这是唯一的方法了。也许我能因此暂时忘记自己已经死亡的事实呢——活着的人也都是这么做的。人都会死,不管是在宫殿里畅饮美酒的国王,还是在加油站给车子喂汽油的打工仔,大家都会死。所以,为了忘却那任谁都无法逃避的绝望,人类总要找些事情来做。工作啦、运动啦、游戏啦……活着的整个过程,说穿了,就是消磨时光。”

“呵呵,你想说人生不过是一场消遣,是吗?你知道运动(sport)这个词的词源是自我消遣(disport)吗?的确,挥出高尔夫球杆的那一瞬间,类似帕斯卡的悲壮哲学思想就会从心底油然而生。正所谓‘仅凭这一次挥动,就能夺去所有伟大的灵魂’哪!”

博士轻松地做出挥杆的动作。就凭你那力道,怕是谁的灵魂也夺不去吧?格林想着,把话题转了回去。

“说了半天,我们还是不知道毒药被掺进了哪里,又是怎么被掺进去的。而史迈利爷爷的死也很难以置信。”

“难以置信?哦,是因为门从里面锁上了吧?那就是所谓的密室吧。假设凶手是在房间里逼迫史迈利喝下毒药的,那么就必须解开密室之谜才行。不过,如果史迈利是自主行动的,也就是说,他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喝下了毒药的话,凶手在不在房间也就没有区别了。有可能是史迈利服下毒药之前,自己把门锁上了;也有可能是喝了之后才去把门锁上的。因为砒霜不是立马发作的毒药,他在死之前还有时间锁门。这样思考更加自然吧。毕竟门上的插锁插着,门链也挂着,门钥匙还在房间的抽屉里。这么一来,要耍花样恐怕很困难吧?另外我认为,凶手若已经打算好用砒霜毒死他,又何必大费周章地布置出一个什么密室呢?”

“是吗?会不会是那场临终闹剧演完后,有人留了下来,骗他说那是药,让他晚上喝,把砒霜交给了他……”格林皱起眉头,“可是,如此一来,那份遗书又该作何解释?就算凶手事先可以把装砒霜的袋子塞进柜子里,也很难在不被史迈利爷爷发觉的情况下,把那张纸摆在床边的茶几上吧?而且我们破门而入的时候那张纸就已经在桌子上了,我可是亲眼看到的。不可能是在密室状态解除了以后,凶手才放上去的。”

“哦,是吗?如果认定那封遗书是凶手伪造的,那就必须回到密室的问题啊。真伤脑筋。”

“那封遗书是真的吗?”

“字里行间惺惺作态又迂腐,确实像史迈利写的东西。签名也应该是真的。假设遗书的内容是凶手事先打好的,那他是怎么叫史迈利签名的呢?”

“那封遗书上没有日期。史迈利爷爷死之前不是演过好几次临终大戏吗?所以也有可能那是史迈利爷爷很早之前打好的,以备不时之需。凶手得知了此事,并偷偷拿到了遗书,再模仿遗书的内容毒死了他……”

哈斯博士噘起下唇。“非常有趣的推理,这样签名的事就说得通了。不过那张纸是怎么放到作为密室的茶几上的,这依旧是个谜。要不是你是被人毒死的,我真想把史迈利的死当作自杀处理啊……”

“开什么玩笑!”格林强烈抗议,“我承认我确实对死亡着迷,可我从来没想过亲身去体验。我才不可能去喝毒药呢!是有人给我下了毒,那个人也是杀害史迈利爷爷的凶手。是为了遗产吧,除此之外我实在想不到……”

说到这里,格林突然闭上嘴巴,因为他发现哈斯博士的眼睛正发出奇妙的光辉。

“怎么了,博士?”

“我在想,要是换个角度思考,就会得到奇怪的结论。如果他是为了遗产杀人,可又何必处心积虑地去杀一个快要死的病人?只要再等一会儿,财产就自然会落入他的手中,不是吗?是因为你死得莫名其妙,我们才一直被牵着鼻子走。但如果把史迈利的死看作单纯的自杀,密室之谜就可以轻易解开了,至于你的死……”

“我懂了。你想说的是,我会死,不是出于想杀史迈利爷爷的人误杀了我,而是史迈利爷爷想自杀,却不小心毒死了我,是吗?”

6

“从棺材里活过来的,是死人吗?”坐在床上的莫妮卡问柴郡。

柴郡不耐烦地应道:“对啊。没错。”

吃完晚餐后,柴郡就来到莫妮卡的房间看电视剧,直到现在。这里的电视比柴郡自己房间和伊莎贝拉房间里的要小,还型号老旧,但因为柴郡讨厌一个人看电视,便一直窝在这里。先看完了一集柴郡讨厌的英俊小生出演的肥皂剧,接着是环球电影公司出品的老电影。莫妮卡又向柴郡抛出一个问题。

“那个人怎么会活过来呢?”

“我哪里知道呀。他是吸血鬼嘛,就是会复活的。”柴郡没好气地说。跟老人家一起看电影真的很累,每个小细节都要解释,否则她就看不懂。

“为什么吸血鬼就能复活呢?”莫妮卡还在固执地提问。

电视里,从棺材里爬出来的贝拉·卢戈西正追着阿伯特和科斯特洛到处跑,惹了大麻烦。沉醉在电影情节中的柴郡随便地回答了两句。

“因为他是死人啊!”

“死人……”

“没错,死后才能复活。如果他没死,还活着,就没有复活的必要了嘛!”

“哦……这么说的话,他果然是为了复活才死的。”

“也、也是。”

柴郡被追问得无可奈何。她转头看向坐在莫妮卡身边的诺曼,示意他做些什么,但诺曼就像电影里那个叫作弗兰肯斯坦的怪人一样,面无表情,不发一语。柴郡叹了口气,正打算继续看电视,电话响了。

“你好,我是柴郡。”拿起听筒的柴郡知道对方是谁后颇为失望,“谁?啊,约翰啊!”

听筒那头的人说道:“柴郡,伊莎贝拉……你妈妈在吗?”

柴郡吓了一跳,听到“妈妈”两个字,她才突然想起把答应约翰的事忘了。不过她蒙混了过去。

“嗯,在啊……你要她来听电话吗?”

电话那头犹豫了一瞬。

“不,不用了,她在就好。”

柴郡松了口气。“哦,是吗,那就这样,拜拜。”她匆匆挂上电话,接着把手伸进口袋,摸摸看里面的十元纸钞还在不在。进了嘴的肉再叫她吐出来,这可不符合她做事的原则——即使食言的人是她。照莫妮卡的标准,她这样做肯定是“作孽”吧?柴郡呆呆地想着。也不知道是不是看透了她的心思,只听莫妮卡喃喃自语道:“吸血鬼有没有罪孽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