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她听见爱德华关门离开的声音后,就倒在床上睡着了。当她醒来时,她不知道几点了,只是觉得房间里特别热,她抬头看看天花板上慢慢转动的吊扇,就穿上连衫裤跑到厨房里,只见一个皮肤极黑的女人正在擦厨房操作台的台面。“你好。”科列特向她打招呼。

    那个穿着印花衣服和草鞋的女人微笑着用很平淡的声调对她说:“早晨好,女士,爱德华先生他走了。”

    “我知道,我听见他走了,我叫科列特。”

    那个女人听完她的话就转身去擦操作台了,显然她不想把谈话继续到那么亲密的阶段。

    科列特从冰箱里取出一壶新鲜的榨橙汁,倒进一个大杯子里,然后就拿着橙汁走到门口的平地上,平地中央有一个枯红色的大太阳伞,下面有一个白色的圆桌子。她走过去,坐在桌子边,开始想刚在厨房里与那女人的谈话,她觉得那女人之所以对她那样是因为爱德华身边的女人太多了,这个管家觉得不值得认识她们,也可能这些女人待的时间都不太久,跟这个管家都不熟。

    下面的小码头和港口人声鼎沸,卡希尔选了一个角度恰好能看到爱德华的游艇的地方,但港口离这儿太远了,她看不清爱德华是不是在那儿,但她认为他一大早就出去,应该是去租船了,不过他也没有详细说,所以也可能是去做别的事了。

    她回到卧室,找到埃斯塔布鲁克斯关于催眠术的书,拿着它又回到椅子上,翻到她在飞机上没读完的那一章,开始读了起来。

    当她读到那个人有着高超的能力,可以轻而易举地进入催眠状态时,她一下被迷住了。作者还写到,那些人在催眠状态下有着超凡的技艺。埃斯特布鲁克斯举例说,有几个男人、女人在做大手术时,只用催眠作为麻醉剂。对这些特殊的人,完全有可能忘记催眠的经历,一个熟练的催眠师很容易就能做到这一点。

    她还了解到,与人们通常的看法不同,那些进入催眠状态的人不仅只会处于睡眠状态,事实上,在催眠状态下,这些人还是很清醒的,他们完全有可能集中注意力辨别出别的东西,而且内部的记忆力得到了增强,在催眠状态下,一个人可以把得花一个月记忆的东西在一小时内就能记住,而且能完全记住。

    科列特特别留意了在催眠状态下能否让一个人做出很卑劣或不合法的事的那一章。她记得在高中聊天时,男生们常常吓唬女主,要把她们催眠,然后让她们脱衣服。有一个男生还送过一种连环画书,书背后附着一个广告,说什么“完全催眠,你就可以拥有吸引男人的超凡魅力”。学校里的女生们都咯咯傻笑,男生则试图让她们拥有这种力量。但没有一个人上当,当学校里又兴起了“通过了腹语术传递声音”的热潮后,催眠术就被人遗忘了。

    埃斯特布鲁克斯还说,在催眠状态下不可能让人们去做有悖常理的事,但如果“改变视觉形象”,则有可能做到这一点。他解释说,当你不能说服一个品行端庄的女子脱下衣服时,如果你的对象选择的合适,那你可以在催眠状态下让她确信只有她一个人待在一间非常热的屋子里。或者,当你不能说服包括最合适的对象在内的人去谋杀你的一个好朋友时,你可以创造一个视觉情景。在其中,当那个朋友穿过门时,他所看到的不是那个人,相反,那是一个有着强烈杀死那个对象的欲望的大熊,而那个对象则会为了自己而开火。

    卡希尔抬头看看湛蓝的天空,太阳就在头顶上,她也不知道她看了多久的书,她把杯子放回厨房,洗了个澡,穿上她最宽松、最凉快的衣服,就朝梅塞德斯车走去。她进错了门,因为方向盘在右侧,她忘了这个岛是英国的。没问题,她想,她在英国已习惯了右侧行驶。

    她想也没有想就随处溜达,漫无目的的到处闲逛,这令她十分愉快,没有目的,没有时间表,她足可以轻轻松松地游览全岛,按自己的想法想去哪儿就去哪儿。

    她开着车到了英属维尔京群岛唯一的纯商业区雷德城,停了车,然后沿着狭窄的街道闲逛,有时停下来欣赏一下颜色鲜明典型的西印度建筑:斜截屋顶在太阳底下闪闪发光,很重的百叶窗敞开着,好让空气进到屋里,有时也进到商店里,买些小礼物准备带回家。

    到了2点,她又开上了车,一旦她离开雷德城,她就迷了路,但这并没有难倒她,每个方向的街景都很美丽,她常常在一条山路边停下来,欣赏着这壮观的景色。

    拐过一个陡弯后,她看到她右边有一个大牌子,上面写着珀泽港口,她忘了汉克-福克斯曾经告诉过她的话,她看了看表,快3点了,但她认为既然岛上的任何事开始的都比较迟,可能午饭时间还没有结束,她把车停下,走到牌子底下,路过一家礼品店,到了一家户外甲板餐厅,从那儿可以俯瞰到海湾。

    当她朝一张水边的空桌子走去时,发现了一个很大的鸟笼,里面有一只又大又温顺的鹦鹉,她朝四周看了看,甲板上大约有20人,一些人在桌子边吃东西,另一些则三五成群地站在一起喝朗姆洒,她决定坐在一号桌边,点些东西,然后去喂鸟,看有没有人过来,她点了一个汉堡和一杯啤酒,走到鸟笼边,“嘿,过来,小伙子。”她说,这只鸟用惺忪的睡眼望着她,一盘鸟食就放在笼子前。她挑了一片水果,然后从开着的笼门把手伸进去,鹦鹉飞过来把她手上的水果叼在嘴里,尝了尝,又吐到地上。

    “够挑剔的。”她说着又挑了些种子放在手掌上,伸进去,鹦鹉不挑剔了,开始吃种子,“还想吃吗?”她问,她把全部注意力都集中在喂鸟上了,几乎忘了她来这儿的真正目的。

    “喜欢它吗?”有一个男人问她。

    突然的一句话吓了她一跳,脑子里“嗡”的一声。不过她很快镇静下来,微笑着说:“是的,她很漂亮。”

    这个男人很高但很呆笨。他穿着宽松的外衣和一件脏兮兮的棕色衬衫,他的黑发有些卷曲但很稀少,而且乱糟糟的,显然没有梳理,脸上还残留着年轻时的粉刺的痕迹,他的眼睛是蓝灰色的。卡希尔觉得他长得很有趣。

    “我叫它汉克。”这个男人说。

    “我觉得它像个狐狸。”她凭自己的直觉说。

    这个男人大笑,“是的,一只狐狸叫汉克,你是来这个岛观光的游客吗?”

    “是的,我是美国人。”

    “你觉得我们这里的人很可爱,很乐意助人吗?”

    “是的。”她又给鸟喂了更多的种子。

    “这里的人有这样的口碑,这对旅游业很重要,如果你在岛上旅游时有什么需要我做的,尽管告诉我,我每天都在这儿卖午饭。”

    “太感谢你了,你的名字是……”

    他笑了笑,只说了句:“就叫我汉克吧。”

    “就像狐狸。”

    “看着我,记住,玩儿得开心,小姐,在这儿的几天里天天愉快。”

    “谢谢,我想我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