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案 鱼塘魅影 第四章
叶茜的信誓旦旦并没有换来任何实质性的进展,案件调查进入暂时的僵局,为了最大限度地节省时间,我们首次在没有找到第一现场的情况下召开了案件碰头会。
“虽然现在原始现场还是个未知数,但案情紧迫,我们先把现有的物证细致地分析一下。”明哥说完开场白直奔主题,开始介绍法医方面的情况,“除了手指、脚趾外,我在鱼肠中并没有发现任何其他人骨的残渣,由此可见,嫌疑人有可能是把骨头和肌肉组织分开做了处理。假如嫌疑人的抛尸点只有一处,那么人骨被沉入鱼塘的可能性很大。”
明哥点了支烟卷,猛吸了一口提提神,他接着说:“从鱼肠中分离出来的尸块总重量为15.2千克,要远远低于正常人的体重,说明还有大量的尸块不知去向。
“尸块除了少量的消化痕迹,并没有发生明显的腐败,由此判明,嫌疑人刚一碎尸完毕,就选择抛尸鱼塘。被切碎的尸块被鱼吞入肚中,而鱼又不像人一样有饱腹感,只要有食物它们会一直吃,直到把腹部撑起,再也吃不下,才会选择静止在某个地方,慢慢消化。
“按照鱼的消化速度,成年鱼要想完全消化掉肚中的尸块,最少需要48小时,我在解剖鱼肠时,发现鱼腹内并不是很饱满,说明盗鱼者把鱼打上来时,尸块已经被消化了一段时间。通过消化程度我推断,应该不超过24个小时。
“盗鱼者基本上都是在夜间作案,那么嫌疑人也极有可能在夜间抛尸,两者的时间间隔最多为一天。”
明哥把烟头按灭在烟缸中:“我们再来分析一下,嫌疑人为何会选择如此另类的抛尸方式。我们试想,鱼贩兄弟俩如果没有盗取鱼塘中的鱼,会是什么结果?”
“尸块被鱼消化,再也找不到把柄。”
“小龙说得没错。”明哥点点头,继续说,“从案发到现在,死者被害早已超过60小时,但到目前为止,我们还没有筛选到一条符合条件的失踪人口报案,这是其一。其二,就算派出所接到失踪人员的警情,发现不了尸体,也只能按照正常程序登记一个失踪人口信息。除非有一天尸骨重见天日,我们才能通过DNA比对,核实死者身份,但时过境迁,物证消失殆尽,就算是知道死者是谁,侦破的难度也可想而知!很显然,嫌疑人选用这种方法抛尸,肯定是经过深思熟虑的。根据目前所知的情况,嫌疑人应该具备以下特点——
“第一,嫌疑人对抛尸鱼塘相当了解,他知道鱼塘中的鱼还处于成长期,不会拿去出售,所以他才大胆地选择用碎尸喂鱼。
“第二,鱼肚中的尸块相对新鲜,没有明显的腐败迹象,说明嫌疑人杀人后立即分尸,紧接着就抛尸鱼塘,中间几乎没有时间间隔。
“第三,嫌疑人作案分为杀人、分离骨肉、碎尸、抛尸四个过程,且整个犯罪经过一气呵成,完全是有预谋的杀人行为。
“嫌疑人手段残忍,一般侵财杀人的可能性不大,按照我的分析,嫌疑人的作案动机要么是为情,要么是为仇。”
我插了一句:“从杀人到抛尸,能考虑得如此清楚,而且熟知鱼塘中鱼的养殖周期,排除外人,那符合条件的就只有鱼塘的经营者。”
明哥对于我提出的假设没有反驳,他继续说道:“就算是老渔农也不可能从外观去判断一个池塘的新旧,更不可能知道鱼塘中鱼苗的生长情况。能对鱼塘拿捏得如此准确,要么就是鱼塘主,要么就是知情人,而且这个知情人对渔业养殖肯定有所了解,但不管怎么说,一定是鱼塘主生活圈内的人,所以找到这个鱼塘的经营者,是下一步办案的关键所在。”
明哥说完,我接了一句:“刑警队那边已经全力在寻找鱼贩兄弟的下落,相信很快就会有结果。”
“嗯,好!”明哥说完看向老贤,“我目前就掌握这么多情况,国贤你来说说看。”
老贤会意,抽出报告:“到目前为止,我提取了两种生物检材:人类DNA和另外一种混合物。
“我先说说DNA。我们从鱼肠中分离出大量的尸块,因为条件有限,不可能逐一检验,于是我随机抽取了10组样本,得出同一个DNA图谱,也就是说所有尸块均来自人类,且是同一人,基因型为XX,死者是一名女性。
“接着是鱼肚中的混合物,物理特征为棕黄色颗粒,经过水解,可检验出豆饼、稻草粉、面饼、玉米面、骨粉、食盐、维生素以及铁、硒、铜、锌等矿物质,按照成分推断,这种混合物是鱼饲料。
“从鱼肠中取出尸块时,我发现有大量的黄色物附着,‘混子’虽然是杂食性鱼,但是它对单纯的尸块并不是很感兴趣,所以我怀疑嫌疑人为了保证尸块能在短时间内被鱼群食入肚中,他还在绞碎的尸块中拌入了鱼饲料。”
明哥“嗯”了一声:“嫌疑人连鱼的食性都知道,说明其对渔业养殖不是一般的了解。”
“我这边暂时就这么多。”老贤收起了检验报告。
“焦磊,你有没有补充的?”
“暂时没有。”
“好,小龙你来说说。”
我应声道:“在鱼肚中,我勉强找到了6节断指,其中有4节为指根部位,没有纹线,无任何鉴定价值;另外的两节,一节为右手食指指肚,另外一节为右手小指指肚。
“两枚指肚虽然经水浸泡有些褶皱,但是经过处理,我还是取到了清晰的指纹。经过观察,我发现,提取的两枚指纹,指头轮廓较小,纹线密度较大,边缘较光滑完整,纹线比较清晰和均匀,皱纹少而短小,形态多呈长圆形;也就是说,死者的指纹还未到彻底发育成熟的年龄,所以我怀疑死者的年龄在20岁以下。”
“20岁以下,女性,失踪时间不到3天。”胖磊边记录边念叨。
“一个不到20岁的小女孩儿失踪,除非是没人管、没人问,否则不会长时间没有人报案,小龙,通知叶茜,让她按照这个条件在全市搜索失踪人口报案。”
“明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