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 效果 第二十二章

哈里·胡迪尼虽然以脱逃术举世闻名,但事实上,在他之前或和他同时代的魔术师中,也有许多人是伟大的脱逃术专家。

胡迪尼之所以能从这些人中脱颖而出,只有一个简单的原因:接受挑战。他每到一处表演,往往会邀请当地人提出挑战,用他们提供的装置或地点——也许是警用手铐,也许是镇上的拘留所——考验自己的逃脱能力。

正是这样的竞争,在表演中加入人与人对抗的成分,才是胡迪尼的伟大之处。他也正是在这些挑战下,技巧日益娴熟。

“我也这样。”马勒里克一面想,一面走进了公寓大门。他从哈莱姆河逃脱后,先去做了一点勘查工作才回到自己的住处。但直到现在,今天下午发生的事仍让他颤抖不已。过去,在那次大火意外前,他在做例行演出时通常会在表演中加入一点儿危险的元素,一些真正的危险。这个观念是师父灌输给他的:如果没有危险,怎么能吸引观众呢?对马勒里克来说,最大的过错,就是让那些前来看你表演的观众觉得无聊。然而,他没想到此次这个特别节目,竟然会演变成一连串的挑战与冒险——警方远比他所预料的厉害得多。他们是如何猜到他会盯上骑术学院的那个女人的?他们怎么知道他会在哪里淹死她?他们先把他困在集市,后来又发现那辆马自达汽车而展开追捕。距离是如此接近,逼得他不得不让车冲进河里,然后在千钧一发之际逃生。没错,他会继续接受挑战,可此时不免有些草木皆兵。对于下次的表演他已还想准备得更周密一些,但最终还是决定要一直待在家中,直到最后演出的时刻来临。

更何况,他现在还有一点事要做。这是必须为自己做的,而不是为那些“尊敬的观众朋友”。他拉上窗帘,把一根蜡烛放在壁炉架上一个镶嵌着花纹的小木盒旁。他划了根火柴,点燃蜡烛,然后坐在廉价沙发粗糙的布面上。他调整呼吸,缓缓吸入,再慢慢呼出。

慢、慢、慢……

注意力集中在烛光上,让思绪飘入冥想中。

纵观魔术史,古往今来的表演者大致可分为两个派别。第一个派别是由巧手魔术师、喜剧魔术师、道具魔术师和魔术高手组成,特色是以熟练的肢体技巧来达到娱乐观众的目的。

第二个派别的人则颇具争议,他们研究的是超自然秘术。即使在今天这个科学时代,仍然有许多魔术师坚称他们真的拥有超自然力量,可以读出他人心思、用意念移动物体、预测未来,甚至与灵魂沟通。

几千年来,这些江湖骗子、占卜师和灵媒便不断宣称他们能为痛失亲人的家属召唤死者的灵魂。但在各国政府开始用法律制裁这种欺诈行为之前,就有许多正派的魔术师出面揭发一些会让人误以为是灵异现象的戏法内幕,以保护那些容易受骗的善良民众。哈里·胡迪尼本人一生就奉献出了大量的时间和金钱,公开挑战那些假灵媒。但颇具讽刺意味的是,他这么做的理由只有一个:他一直无法从母亲去世的伤痛走出来,渴望能找到一个真正的灵媒,好让他能与母亲的灵魂沟通。

马勒里克看着蜡烛和火焰,专心凝视着,只祈求他心灵伴侣的灵魂能出现,抚动那黄色的烛光,好带给他一些暗示。他之所以用蜡烛作为沟通的媒介,是因为,火永远带走了他的爱人,火永远地改变了他的生活。

等等,火光跳动了一下吗?似有似无。他无法分辨。

在他心中,两种派别的魔术正在激烈碰撞着。当然,马勒里克很清楚,一位优秀的魔术师,他的例行程序只不过是物理、化学和心理学的组合而已。然而,他内心却免不了有一些矛盾,或许,魔术师真的握有开启超自然界大门的钥匙:上帝也是一位魔术师,它让人们倒下的身体消失,将我们挚爱的人的灵魂藏于掌心,而后改换形式,再把他们还给我们——一群既悲伤又满怀希望的观众。

这并不是完全不可能的,马勒里克告诉自己。他……

此时,烛火真的闪动了一下!没错,他这次确定看到了。

烛火摇曳着微微向那个木盒飘动,这极有可能是他过世爱人的亡灵出现的征兆。召唤她的并不是这些装置或技巧,而是存在于他们之间的一丝联系。唯有在他集中精神,全力感知时,这个魔法才会生效。

“你来了吗?”他低声说,“是你吗?”

他呼吸得非常轻柔,生怕呼出的气息会干扰蜡烛,使它产生闪动的现象。马勒里克想要得到的是肯定的答案,证明自己并非孤身一人。

马勒里克静坐良久,深陷于冥想状态中。最后,蜡烛烧完了,灰色的轻烟盘旋着升至天花板,然后慢慢消散。

他看了一眼手表。不能再等了。他收拾起必需的服装和道具,将它们摆放好或穿戴在身上,然后又仔细给自己化上妆。

镜中人告诉他,此时他已成为那个角色,准备好登场了。

他走到公寓大门前,向窗外望去。街上空无一人。

随后,他才开门走进这个春天的夜晚,开始这最后一场演出。这次的节目将会……没错,绝对会比前一次演出更具挑战性。

火和幻影都是灵魂的伴侣。

闪光、烛火、熊熊的烈焰,都是脱逃术高手最钟爱的布景……

尊敬的观众朋友,火,是魔鬼的玩具,而魔鬼和魔术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火能照亮亦能遮蔽,火能摧毁亦能创造。

火还有变形的能力。

这就是我们下一个节目的主题,我把这个节目称为——“烧焦的人”。

这所社区小学位于格林尼治村第五大道附近,校舍是古老而典雅的石灰岩建筑,外观看起来正如它的校名一样谦逊质朴。但很少有人知道,纽约市里一些极其富有或拥有良好政治关系的家庭,都把孩子送到这里来学习阅读、写作和算术。

这所学校声名远扬的原因,除了它的教学质量极高之外——如果能用这种说法来评价一所小学的话——同时它也是这座城市中的一个重要的文化艺术场所。

譬如说,在今天——周六晚上八点整,这里就即将举行一场音乐演奏会。

而拉尔夫·斯文森牧师此时便在前往这场音乐会的路上。

他穿过唐人街和小意大利区,终于平安来到格林尼治村,沿途没受到任何伤害,被乞丐骚扰要钱的次数也和一般人差不多,而且现在他差不多已忘得干干净净了。他走进一家意式小餐馆,吃了一盘意大利面——他只认得意大利语菜单上的“面”和“饺”两个词。而且由于老婆不在身边,他还点了一杯红酒。这份晚餐十分美味,他在餐厅里坐了很长时间,一边喝着平日被禁止的饮料,一边欣赏眼前的街景,看着孩子们在这个热闹又充满异国情调的街上嬉戏玩耍。

他付了账单,因用教会的基金支付酒钱而生出些微的负罪感,接着便继续朝格林尼治村北边走去。他沿着这条路,来到一个名叫“华盛顿广场”的公园。一开始,他认为此地简直就是索多玛城的缩影,但随着他深入这座喧闹的公园,斯文森牧师发现真正有罪的人,就只有在公共场所放音乐、吵得让人受不了的青少年,以及不用纸袋包裹就公然饮酒的那些人。虽然在他的道德观中,他坚信罪人一定会被送进地狱——就像旅馆里那个叫得让他睡不着的同性恋男妓,但他也发现,其实这些在精神上偶有闪失的人,并不像那些注定被打入地狱,永远无法离开的人那样罪无可恕。

然而,公园才走了一半,他便觉得越来越不安,又想起旅馆旁边那个手拿工具、身穿连身工装的男人。斯文森牧师相信,他刚才又见到这个人了——就在他离开旅馆不久,从一面橱窗中发现的。那时他立刻回头查看,但没看到那个工人,只见到一个身穿深色运动夹克的瘦削男人,正在后面盯着他。牧师一回头,这个男人马上把头扭开,并转身向附近的一个公共厕所走去。

是我多心了吗?

也许吧,毕竟这个人和刚才那名工人看起来完全没有关系。但是,就在牧师离开广场公园,往北走在第五大道上闪躲人行道上数以百计的直排轮溜冰者时,他又感觉被人跟踪了,感觉好像后面又有人在打量他。这次,他捕捉到的是一个戴着厚重眼镜、身穿棕色运动外套和T恤的金发男人。斯文森牧师发现他的目光确实投向自己所在的地方,而且,这个人也紧随他的脚步,穿过马路走到和他同一边的人行道上了。

然而现在,他相信的确是自己多心了。这几个人长得完全不一样,不可能全都在跟踪他。放松点儿,他心想,又继续沿着挤满出外享受春日夜晚人群的第五大道,走向那所社区小学。

斯文森牧师抵达社区小学的时候大概是七点整,离学校开门还有半个小时。他放下公文包,双臂交叉叠在胸前。随后又想到,不行,他应该把公文包抱着才对。于是他又把公文包提了起来。他沿着学校旁边一座花园的铁篱笆漫步,不时紧张地回头张望。

不,没有任何人。没有拿工具的工人,也没有穿运动服的人,他现在……

“打扰一下,牧师?”

他吓了一跳,马上转过身去。面前站着一个皮肤黝黑、脸上的胡子大概两天没刮的高个子男人。

“嗯,有事吗?”

“你是来听演奏会的吗?”这个人说着,指了指那所社区小学。

“是啊。”他回答,努力压抑不安的情绪,不让声音颤抖。

“演奏会几点开始?”

“八点,不过大门七点半就会开了。”

“谢谢你,牧师。”

“不客气。”

这名男子微笑了一下,径直朝学校那边走去。斯文森牧师仍保持警惕,紧张地牢牢握住公文包的提把。他看了一眼手表:七点十五分。

总算,在那似乎无止无尽的五分钟过去后,他终于看见他所等待的东西、他千里迢迢来到此地的目标——那辆挂着政府机关车牌的黑色林肯高级轿车。这辆车停在社区小学前的街边。在暮色中,斯文森牧师眯起眼睛,仔细看向那块车牌。没错,就是这辆车……主啊,感谢你。

两个身穿黑西装的年轻人从车前门走出来,他们左右张望,观察街上的行人——也瞟了他一眼,然后露出了放心的表情。

其中一人弯下身,隔着稍稍降下的车窗,对坐在轿车后座的人说了些话。

牧师知道那个年轻人说话的对象是谁:起诉安德鲁·康斯塔布尔的助理检察官查尔斯·格雷迪。格雷迪和妻子是来参加演奏会的,因为他们的女儿也参加了这次演出。事实上,这位检察官正是他来到这座索多玛城的目的。斯文森牧师就像圣徒保罗一样,进入这个不信仰主的世界,目的是为了揭露他们生活方式的错误,并将真理带给他们。不过,他打算采用的方法,却比当年的保罗更强硬和坚定:他计划用放在公文包里的手枪刺杀查尔斯·格雷迪。而此刻,那个公文包正被斯文森牧师紧紧抱在胸前,宛如《圣经》中的约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