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圣玛丽的太阳 第二节
庄士顿已经失眠五夜了,但他依然起得很早,用黑色教袍将头发裹住,以抵挡如刀刃切割面颊一般的寒风。其实他完全可以在讲早课,抑或布道的辰光将头帽除下,露出一头漆黑如墨的新鲜短发,它们像新草一般植在头皮上,有些许迷香的味道,熏衣草气息从麻布教服的每个缝隙里钻进钻出,与倾心于它的人玩捉迷藏。每日清晨,庄士顿都会用修剪成圆形的指甲划开圣经上的一些纸张,它们因他的虔诚而遍体鳞伤。可恨他本人浑然不觉,只顾低下清俊的头颅念颂每一段关于“人性本恶”的传奇,中间偶尔抬起眼来,便有人惊讶于他的黄皮肤与深褐色眼珠,鼻梁隆起的高度恰好介于少年与老年之间,下弯的唇角上方那两道深重的法令纹却偏要诉说凄凉,于是他的年纪便成了谜。
今朝的早课,气氛愈发压抑,若望为他端来的洗脸水里飘着一瓣枯叶,他本想责备两句,然而又放弃了这样的念头,只是草草将叶子捞出来,丢在脚下。若望蹲下身子把它拾起来,并告诉他:“那是夏天风干了的玫瑰。”
“为什么要泡在这里?”庄士顿竭力压抑他的烦躁。其实不用刻意调整,他都有一腔温柔的声带,喜怒哀乐从嗓子里出来就都是祥和。
若望吞了一下口水,回道:“听说这样可以让干花重生,结果还是黑的。”
庄士顿将叹息忍在腹中,只挥手让他出去了。梳洗完毕,自寝屋走向礼拜堂的中间,他看见安德肋背着一张铁床也往里走。这孩子每天都吃得很少,然而力大无穷,仿佛是神赐予他降生之后的独有优势,尽管只有十三岁,个头却比一般孩子要高出许多,所以做衣服很费布料。庄士顿总是把其他孩子用过的旧棉衣改一下,缝制成宽大的棉袍让他过冬。所以这里每死一个孩子,安德肋粗眉大眼的面孔上都会流露一丝不易察觉的兴奋,因为他知道自己又能添新衣裳了。庄士顿没有拆穿他秘密的残忍,他只希望《玫瑰经》能唤起安德肋的“同伴意识”,可惜收效甚微。
“安德肋,都准备好了么?”
庄士顿故意在这孩子正艰难地跨过礼拜堂门槛时叫住他,他就是想让他在天主脚下跌一跤。孰料对方却站得极稳,甚至吃力地回过身来,铁床的两个床脚擦过右半边镶有橄榄枝铜饰的大门,那张床就好像长在他身上似的。在庄士顿眼里安德肋已成为一只背上长脚的怪物,“怪物”佝偻着身子,对自己的神父挤出一丝笑容:“只等若望的花了。”说完,遂小心地回过身,走到布道台前。多默与犹达上前助他将铁床放下,他们熟练地在床上垫好毯子,铺上白床单,再将玛弟亚压在床单上。玛弟亚脸上始终被白布蒙着,庄士顿能听见他空洞的后脑勺与铁架碰撞的“咚咚”声。他觉得那声音沉闷且刺耳,便别过头去轻咳了一声。多默将玛弟亚的头颅放平整,便走下圣坛,向庄士顿画了个十字,庄士顿没有举起胸前的十字架让他亲吻,而是直接穿过他身边,走到犹达跟前,抬起手抚摸了他的前额。犹达脸色通红,胸腔发出“呼呼”的声音。
“去喝点儿冰糖水。”庄士顿拍了拍犹达的肩,犹达强笑着摇头。他大抵是圣玛丽教堂最懂事的孩子,从来没多要过一个窝头,也没添过一次粥,领取圣诞礼物时总排在最末一个。他突起得像螳螂的鸡胸与下垂的眼角令庄士顿想起童年死去的弟弟。
“没有冰糖了,神父大人。”犹达气若游丝,但还是坚持要操办玛弟亚的葬礼,他甚至主动承担起清洗玛弟亚面部的工作。
“若望呢?”庄士顿面向正在清扫地面的安德肋,对方抬起高大的身躯,门外灰暗的光线即刻被挡住了大半。
“神父大人,您刚才问过了,他去拿干花了。”安德肋总是比其他孩子性急一些,所以讲话很直。
庄士顿的嘴角于是愈发阴沉,他走到造型僵直的玛弟亚跟前,轻轻挑起蒙面的白布。阴影下是一张干瘪皱缩的脸孔,虽然已经洗过了,可还是能看见下眼睑与唇皮上青紫的勒痕,眼眶内像是被塞了什么东西,令死者好歹有了“五官端正”的尊严。
杜春晓与夏冰拖着死尸往教堂里走的时候,天只些微降了点雪,因马车走了一天一夜,晚上冻得两人抱作一团,所以一大早便有些恍恍惚惚的。尽管到了目的地有松一口气的感觉,先前被强压在体内的疲累却不识相地爆发出来,于是他们干脆把死人拿毡毯裹了一下,绑上绳子拖至圣玛丽教堂门前的吊桥。这教堂周围被挖了一圈水渠,底下的水已结冰,断无可能溺死人,但冰层极浅,因而渠沟便有十几米深,也不见底,于是少不得还得踏过吊桥,拍响教堂大门。
夏冰拍得手掌又红又痛,大门仍然紧闭,上头雕刻的两个天使用忧伤的眼神互视着。杜春晓摇头叹息,遂抓住大门右侧一根垂下的粗绳晃了两下,一阵清脆铃音划过结冰的空气。随后只听得“喀哒”一声,宛若垂死老妪奇迹般的睁眼,那门竟开了,门缝内摩擦发出嘶哑的号叫,夏冰直觉一阵牙酸。
门后站着的是一个性别糊涂的“白人”。
这个人面无表情,怀里抱着一个钉制粗糙、缝隙极大的木头箱子,面庞白如纸张,只一张粉色的嘴唇洒落零星白斑;长睫毛与眼珠子亦淡若白夜,只瞳仁里渗出割破指尖般流淌的一缕碧绿“血丝”;雪般的碎发留至颈下,好似从未仔细修剪过,长长短短落满额际,深浅不一的阴影将鼻线至下巴的弧度勾勒得精细绝伦;身材纤细,哪怕被粗厚的黑长袍罩着,依旧能读出里边单薄的曲线。棉袍下摆处露出蹬草鞋的赤足,脚趾尖呈紫色,脚下点点血迹,沿着小径一路远去,好似他身上某个部位破口了,边行边流出鲜红色的生命汁液。然而仔细一看,却是落在薄雪上的干枯玫瑰花瓣,在冰霜的怀抱里逐渐僵硬、发黑。
“愿主收留我们,阿门!”杜春晓急匆匆自头至胸画了个十字,对方却不急不缓,放下木箱,道:“我们这里已经在举办葬礼了。”
是男人的嗓音。
确切地讲,是少年的嗓音。
夏冰用力牵住绳子,裹尸毯在地面上留下一串连绵不断的擦痕。少年看到那长条灰毯包住的东西,似是猜到了内容,不由得后退两步,抱着箱子转身小跑,穿过小径进了礼拜堂。那石径路两边的矮冬青已被雪盖住,不见本色,冬青后头那一片更是残枝败叶,稀稀拉拉竖在那里,依稀可辨是类似月季的植物。
杜春晓见那少年跑了,只得牵住另一头绳子,与夏冰一道拖着死人前行。行至礼拜堂门口,已是气喘如牛,白雾喷得满头满脸,头发丝上、眉毛上沾满细密冰霜。因门槛有些过高,两人已无力将尸体抬起,只得愁容满面地看着里边的情形。
那位开门的少年已立在一具面蒙白布的尸首旁边摆花,动作又急又快,好似要将死人用干花埋起来,空气中弥漫玫瑰的冷香。另有十个同样着黑袍的孩子,铰了干净的锅盖发,正在一旁吟唱圣歌,声音细细小小,像是从很远的地方传过来的。弹奏风琴的神父神色黯然,每每按下琴键便自指间掉出带“噗”声的伤感音节。
神父对两位不速之客略点一点头,继续他的演奏,少年们也似乎未受半分惊扰,依旧神情严肃地唱歌,喉咙又干又哑,一听就知是没吃饱饭。杜春晓与夏冰只得等他们唱完,走过冗长的仪式,洒圣水,在告别礼上大呼:“上主,为信仰你的人,生命只是改变,并非毁灭;我们结束了尘世的旅程,便获登永远的天堂!”
做完一切,由神父领路,那灰眼珠少年手捧一簇艳红干花跟在后头,其余十位少年将铁床连同尸体抬出礼拜堂,却被另一具死尸挡住。神父略为犹豫了一下,整个送葬队伍停了下来,气氛登时变得尴尬起来。夏冰只得满面通红地将自带的死人往旁边挪了挪,于是队伍继续前行。这些教徒眼里已没了他们与尸体,直至将尸体不装棺木便埋进钟楼后头的坟地。那里插有几十个木制十字架,每个上面都只简单刻了一个名字,字迹歪歪扭扭,像是故意要为难死者,戏弄他们的真实身份。
“两位来这里是?”庄士顿拍干净身上的尘土,总算搭理了杜春晓。
“想请天主收留这位死者,让她早日进入天堂。”杜春晓倒也没有造次,说得极为礼貌。
庄士顿脸上浮过一丝苦笑:“不知道死者是否是天主教徒,适合举办天主教的殡葬仪式吗?”
“我们会付钱,请神父把她好好安葬。另外,我们还想在这里住三天,等下一班火车来的时候再离开。可以吗?”夏冰实在不想说谎,只好引开话题,请求留宿。
“你们……最好还是找一家客栈,我这里不方便。”庄士顿看杜春晓的眼神里没有半点儿为难的端倪,反而流露出悲天悯人的关爱。
“我们也想,但钱不够。”
的确,夏冰将一半钱放在大衣内袋的皮夹子里,另一半却藏在皮箱底部的夹层里,原是为怕被偷钱包而降低风险,却不料因此失了大半财物。再要住客栈,对他们来讲实在是有些奢侈了。所幸托杜春晓的福,他已经深谙“占人便宜必须厚起脸皮”这一处世秘诀了。
所以那抱着干玫瑰现身的少年若望领他们搬进所谓的客房时,也没有丝毫亲切可言,对付“无耻”之徒,自然不必那么客气。夏冰只能硬着头皮不吭不响,杜春晓却像是嫌还不够过分,竟拉住那少年不放,一个劲儿问他:“怎么来这里当教徒的?”“家里原是哪儿的?”“父母里头哪一个是俄国人,哪一个是中国人?”“原名叫什么可曾记得?”
“叫天宝,是你的亲儿,你忘记了?”
若望只给杜春晓一个背影,冷冷回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