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言 第四节

这个案件终于上诉到高等法院了,可是,对于这种情况,石野贞一郞仍表现出冷淡的态度,他的证言都清楚地被记录下来;而保管于法院。他还是每天自由自在地生活,照常到公司上班。

但是,伪证的罪恶感依然会时常浮现于脑海中,心想保管于法浣的证言文件都是自己撒谎的结晶,审判长、检察官、律师都是看了我的那些虚伪证言的资料,而且当那些极贵重的资料,那也是天底下无人能发现其虚伪的资料,唯有一个人知道我所说的是谎言,那就是被告的杉山孝三。

可是,杉山孝三所知的谎言并非只有石野贞一郎的,还有,邻居的家庭主妇向警方提供对我不利的言词,照相机销售的老板的证言,甚至笔迹鉴定专家的钲言都是天大的谎言,杉山孝三心想,一个人的生活往往会为了芝麻小事而堕落到千丈的地狱中,想要爬出来是不容易的,这个社会上,好象到处都有陷井,有理说不清的圈套太多了。

欧!我终于落入陷井了!杉山孝三自己这样想着。石野贞一郎也在心里想着,我也是受害者啊!因为那个时刻杉山孝三为何要经过那个地方呢?完全威胁到我的私人生活,来破坏我的好事,如果杉山孝三没有经过那个地方,也不是在那个时刻,那么,我的私生活就不会受到任何威胁,也不必要屡次上警察局或法院,更不会使我常产生不安的心理,所以,认为自己也是受害者,万一当时正拥抱着梅谷千惠子而被杉山孝三看到,后果更不堪设想了。又想着,如果在千惠子屋内多抽一根烟,或提早三分钟出门,就不会发生这种倒楣事了,绝不可能遇见杉山孝三,而惹来一身麻烦。

石野贞一郎想到这里吋,感觉这社会上有许多不合理的事随时会出现,而自己最秘密的私生活正巧会来到这个危险边缘,几乎被破坏了,觉得社会上的人都是很可怕的,这么一想之后,更想着最好是不出户。

终于报纸登载着这件凶杀案在最高法院判决之日快到了,不过,这个消息发表时,已经是事后的第三年,伪证的石野贞一郎仍逍遥于法外,而这三年间,石野贞一郎的私人生活也有了变化。

原来梅谷千惠子另有一位年轻的恋人,而至最近才被石野贞一郎知道这个事实,使石野万分懊恼,认为自己长期受蒙骗,拿给千惠子的生活费竟完全交给了小白脸。

然而,更妙的是并非石野贞一郎自己发现这个事实,有一次,梅谷千惠子和那位年轻的恋人约会时,拿起手中的报纸而有意似无意地说:

“我觉得杉山孝三这个嫌疑犯实在太可怜了,其实,他是无罪的。”

听了这句话,那位年轻的恋人更不敢怠慢地立刻询问原因,千惠子就先表示着只对他谈论此事,请他绝不可外传,当时,年轻的恋人就对天发誓必定遵守,因此,千惠子才安心地细声向他吐露真情,说明那天晚上在西大久保和石野贞一郎确曾遇见杉山孝三,而这位年轻的恋人睁大眼睛专心听着女友的谈论。

当然,并无遵守对天发誓的承诺,他立刻向好友透露这个大消息,而他的好友正巧是担任杉山孝三的案件的辩护律师事务所的职员,也就又将这个消息转告律师,且自认是立了大功。

律师很快地办理手续而向法院控诉石野贞一郎伪证。因此,石野贞一郎认为不会被任何人查出的事实终于曝光了,他的私生活也被报纸登载,石野贞一郎就象突然被千斤重量之物袭击一般,不知所措。

更令石野贞一郎痛恨的,就是口口声声要与他相处的梅谷千惠子竟然暗自拥有超越他的恋人,不但如此,家中的妻子更是责怪他,这个社会上好象到处都有他的敌人,而且,此时才发现自己长久被梅谷千惠子欺骗着感情。

所以,昧着良心之事仍会受天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