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三花猫与招财猫 第五节
矢岛医生确认砂川警部说到一个段落时举手。
「我完全听懂刑警先生的说明了,不过为求谨慎,方便我问几个问题吗?」
「请尽管发问。」
「凶手在凌晨两点半亲自搬运成人高招财猫。不过招财猫体积很大,应该要车子才搬得动,他使用的是哪一种车?」
「农舍里有一台板车,应该是使用那台车吧。成人高招财猫放在板车上刚刚好,而且搬运时不会发出声音。」
「原来如此,以这种方式搬运很合理,但我觉得问题在于顺序。凶手要将正门前面和温室门口的招财猫互换时,我认为合理的顺序,应该是先把正门前面举左手的招财猫以板车运到温室,再以板车把举右手的招财猫搬回正门前面,这样就不会导致案发现场的招财猫暂时消失,也不会让刑警先生起疑。」
「您说得没错。以结果来看,这种顺序正确得多。不过请站在凶手的立场考量。对于凶手而言,最重要的应该是先把摆错的举右手招财猫藏起来。目击举右手招财猫的路人越多,犯行败露的机率就越高,因此凶手采用的顺序,是先把举右手的招财猫放回正门,再把举左手的招财猫搬到案发现场。」
「换句话说,这是类似紧急避难的处置。原来如此,应该是这样没错。不过刑警先生,虽然这么说不太对,但您点名真一是凶手的根据,很难形容为铁证。您说凌晨两点半没有不在场证据的人就是凶手,说服力过于薄弱。
比方说,您为何能断言不是我与美树夫共同犯案?通宵打牌的剑崎先生,真的不可能在凌晨两点半暂时离席,瞒着牌友做出这件事吗?到头来,您能断言绝对不是外人犯案吗?」
「您说得一点都没错。我确信豪德寺真一是凶手,实际却也觉得事证稍嫌不足,最好的方法是由他自己招供。这番话的意思并不是要对他逼供,只要在他身为真凶必须采取某种行动的那一瞬间逮捕他,就可以将他逼入绝境。话说回来,我从昌代夫人那里听到一件耐人寻味的事。」
「我说过什么吗?」
「夫人,您说过案发之前应该放在信箱里的请款单不见了,对吧?」
「啊,原来是那件事。」
「找到了吗?」
「不,还没找到。后来我如同对刑警先生说过的那样,问过家里的每一个人,但没人知道这件事。肯定是如同刑警先生所说,从信箱掉出来被风吹走吧。」
「不,没有被风吹走。」砂川警部说完,从西装口袋取出请款单。「遗失的请款单在这里。」
「哎呀,在哪里找到的?」
「在门口前面只剩下一只的招财猫,也就是面对大门左手边那只招财猫的底下。您知道这番话的意思吗?请款单确实在案发之前从信箱掉出来,信箱在面对正门的左侧门柱,所以自然掉在同一边的招财猫脚边。
但如果只是掉下去,不会压在招财猫底下。只可能是掉到招财猫脚边之后,岩村敬一把招财猫搬到温室前面,后来凶手又把招财猫搬回原位时压在底下。凶手一时疏失没察觉这件事。」
「换句话说,这张请款单证明举右手的招财猫,在案发当晚移动过。」
「是的。而且只有凶手知道举右手的招财猫在案发当晚移动过。因此凶手要是知道请款单在案发当晚遗失,肯定会坐立不安。或许请款单压在招财猫底下,要是自己以外的某人发现这件事……凶手肯定会这么想,也绝对会忍不住想确认招财猫底下的状况。
凶手当然是在晚上行动,因此我们昨晚一直在正门前面埋伏。后来正门在深夜打开了,现身的果然是真一。他把招财猫搬到旁边,这个行动是在确认请款单是否压在招财猫底下。当我们质疑这个场面,要求他说明时,他将招财猫扔向我们逃走,这等于是承认自己是凶手。
所以各位应该可以理解,我们具备充足的证据逮捕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