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迪博尔德一定要送我回家。我说我可以搭地铁,他叫我别开玩笑了,因为那个时候已经是午夜,一个人坐大众交通工具实在是太危险了。
“你喝得烂醉,”他说,“那些混混连你的鞋子都不会放过。”
他说的没错。在回曼哈顿的路上,我就已经昏睡过去了,直到他把车子停在五十七街跟第九大道拐角处。我谢谢他送我回家,还问他在回家前有没有时间再跟我喝一杯。
“我可够了,”他说,“我现在不能像以前那样喝上一整夜了。”
“你说得没错,我想我也该休息了。”我说。
我说谎了。看着他的车开走之后,我朝旅馆走去,不过我还是忍不住到阿姆斯特朗酒吧坐坐。里面没什么人,我走了进去,比利朝我挥了挥手。
我走到吧台。卡罗琳·奇塔姆就坐在吧台的末端,垂着眼瞧着她眼前的吧台。她的脸上凝着一层寒霜,眨了两三下眼睛才认出我来。我看到她脸颊紧绷,眼角闪着泪光。她用手抹去滑下来的泪珠。显然她刚才已经哭过了,在吧台上有一团揉皱的卫生纸,上面还有眼影的痕迹。
“喝波本的朋友。”她说,“比利,这人是个绅士,给这位绅士朋友一杯波本酒如何?”
比利瞧了瞧我,我点了点头。他倒给我一点波本跟一大杯黑咖啡。
“我叫你绅士朋友,”她把每个字都拖得长长的,故意露出她的醉意,“你是个绅士,也是我的男性朋友,但不是我的绅士男友,这两个词是不可能合在一起的。”
我喝了一点波本,又把剩下的波本倒进咖啡。
“比利,”她又说,“你知道为什么斯卡德先生够格被称为绅士吗?”
“他见到女士会脱帽致敬。”
“因为他喝波本。”她说。
“喝波本就能使一个人变成绅士吗,卡罗琳?”
“喝波本的至少不像喝威士忌的那么假惺惺,那么像婊子养的。”
她的声音并不大,但是这股语出惊人的气势,却足以使得全酒吧的人都静下来。酒吧里只有三四桌客人,所有的人都住嘴,不说话了,音乐显得分外刺耳。有几个音节我还觉得挺耳熟,好像是《勃兰登堡协奏曲》。酒吧里常放这些音乐,所以连我也分辨得出来。
比利终于说话了,“如果有人喝爱尔兰威士忌,卡罗琳,那他会是什么?”
“是爱尔兰人啊。”她说。
“有道理。”
“我喝波本。”她把杯子使劲一推,杯子往前滑了好长一段距离。“可是,他妈的,我是淑女啊。”
他看了看她,接着看了看我。我点了点头,比利耸了耸肩,替她倒了杯酒。
“算我的。”我说。
“谢谢你。”她说,“谢谢你,马修。”她眼眶里又充满泪水,她从包里抽了张面纸。
她想跟我谈汤米。他仍然对她非常好,她说,常常打电话,也常常送花给她。只是她现在不方便出现在办公室里,而他也要设法证明他的清白,所以,只能这样交往。
汤米说得很清楚,他们不能见面,原因不是因为他的老婆刚死,怕别人骂他没良心,也不是因为警方正在进行调查,怕牵累了她——只是汤米觉得他太疲惫了。
“他送花给我的时候没有附卡片。”她说,“打电话也要我付钱,真是混蛋。”
“也许是花店忘了附上卡片。”
“哦,马修,别替他找借口了。”
“他在旅馆里,不打对方付费的电话又能怎么办?”
“他不会从他房间里打吗?他一再跟我说他不想用房间里的电话,免得让接线员知道我们在说什么。花束上没有卡片,是因为他不想留下笔迹。他前几天到过我的公寓,但是既不见我,也不跟我出去——哦,够虚伪了吧。喝威士忌的果然没半个好东西。”
比利把我拉到一边去。“我不想扫她的兴,”他说,“这么个好女人,长得又很漂亮。但是我想我得制止她了,你能送她回家吗?”
“当然可以。”
但我还是让她又喝了几杯酒,因为实在拗不过她。然后我把她拖出酒吧,一路散步回去。要变天了,在空气中可以闻到雨的味道。我们走出阿姆斯特朗酒吧,走进溽暑闷热的夜空下,她的精神好像因此又去了几分。她抓紧我的手臂,好像在大海中绝望地抓紧一根稻草。走进电梯,她萎顿地抱膝坐下,背靠在电梯上。
“天哪。”她说。
我从她那里拿来钥匙,把门打开,再把她扶了进去。她在沙发上半躺半坐着,眼睛睁得大大的,但我不知道她能看到什么。我上了一趟洗手间,回来的时候见她已经睡了,还发出了轻轻的鼾声。
我把她鞋子脱掉,扶到椅子上,然后费了好大的劲,打开沙发床,把她放在床上。我想我应该帮她把衣服脱掉,结果,我把她的衣服全部都脱掉了。在这个过程中,她始终没醒过来。我记得有个殡仪馆的化妆师助理告诉过我,替死人穿脱衣服有多难。我的胃不住翻搅。我想我是病了,于是我坐下,让胃安静下来。
我在她身上盖了条毯子,又坐了回去。我还想做别的事情,但是我却想不出来到底是什么。我死命地想,想着想着,却睡着了。我猜我顶多睡了几分钟,却足够让我做完一个梦。我睁开眼睛,把那个梦甩在脑后。
我离开她家。她的门上有个弹簧锁。出门的时候可以把它扣上,增加安全。但我只是关上门,听到门关紧的声音,我想也就够了。我坐电梯下楼,出了公寓。
山雨欲来的气势好像不见了。在第九大道的角落,有个慢跑的人从我身边掠过,死命地朝街道冷清的上城跑去。他的灰色T恤满是汗水,脸上已显疲态。我想到迪博尔德的老搭档奥班农。在他把自己的脑袋轰掉以前,也是想保持自己的身材。
然后我想起我到底想要在卡罗琳的公寓里面做什么。我想把汤米给她的枪拿走。如果她再像今天这样喝得烂醉,再像今天这样情绪低落,最好别在她身边放把枪。
我穿过马路。阿姆斯特朗酒吧的铁门几乎已经拉到底。酒吧前面的灯全部关掉,后半部还隐隐透着亮光。我走到门边,看见椅子都已经放在桌上,等那个多米尼加的小厮进来打扫。刚开始我没见到比利,稍后我才发现他坐在吧台后方的高脚椅上。见到是我,他开门让我进来。
等我进去之后,比利锁上门,接着一溜烟地跑到吧台后面,在我还没开口前,就给我倒了一杯波本。我用手臂环起那酒杯,但没拿起杯子。
“咖啡喝完了。”他说。
“没关系,我也不想喝了。”
“卡罗琳还好吧?”
“她明天会头痛死。”
“我还没认识喝那么多酒第二天不会头痛的人。”他说,“连我明天都说不定会头痛。我现在有点想吐。明天我最好窝在家里,吃上一整天的阿斯匹林。”
有人在外面敲门。比利对他摇了摇头,摆了摆手。那人还是不死心,接着敲,比利不理他了。
“难道他没看到这地方已经关门了吗?”他抱怨说,“把你的钱收起来,马修。我们下班了,收银机也没开,现在是私人聚会。”他把他的杯子放在光亮处端详。“颜色真漂亮。”他说,“卡罗琳真是个豪放的女人。喝波本的人是绅士,喝威士忌的人是——她说喝威士忌的人是什么来着?”
“我想是伪君子吧。”
“我那个问题问得不坏吧?是不是?那喝爱尔兰威士忌的是什么?爱尔兰人。”
“是啊,是你问的。”
“除了威士忌以外,爱尔兰人喝什么会醉?不过醉成这样,感觉很棒。我要醉,也一定会找个最过瘾的办法,大醉一场。喂,马修,你知道这是一天中最棒的时刻吗?这里就跟莫里西酒吧一样,是你私人的超时营业酒吧,你知道吗?这里黑漆漆、空荡荡的,音乐关了,椅子全都叠在桌子上,只有一两个朋友作伴,你好像把整个世界都关在外面了。真棒,呃?”
“是不坏。”
“只是不坏而已?”
他又为我加了点酒,可是我不记得什么时候把酒喝掉的。我说:“你知道吗?我的麻烦就是我不能回家。”
“托马斯·沃尔夫不是说吗?‘你不能够再回家了’,这是大家的困扰。”
“不,我是说真的。我宁可到酒吧,也不要回家。我在布鲁克林混了一天,很晚才回来,累得要命。我都几乎到家了,还是忍不住要跑到这里来。我好不容易才把卡罗琳安顿好,我差点在她椅子上睡着了,不过我还是走了出来。我明明该跟其他正常人一样,回家倒头大睡,但又像信鸽一样,不由自主跑到这个地方来。”
“你是燕子,这里是温暖的南方。”
“我自己也不知道我到底是什么。”
“别放屁了。你是人,是个男人,是个在秘密酒吧关门之后,不想一个人在家的可怜鬼而已。”
“什么?”我不禁失笑,“你说这是什么地方?是什么秘密酒吧?”
“你不记得那首歌了吗?”
“什么歌?”
“范·朗克的歌啊。‘我们又过了一夜——’”他嘎然而止,“嘿,我唱得不好,连调子也拿不准。《最后的召唤》,戴夫·范·朗克的歌啊,你没听过吗?”
“我根本不知道你在说什么。”
“拜托,老天爷,”他说,“你一定要听那首歌,我求求你去听那首歌好不好?现在这首歌红得跟国歌一样。来吧。”
“去干什么?”
“跟我来就是。”他放了一个航空袋在吧台上,接着在台下的柜子里摸了老半天,找出一瓶他最喜欢的詹姆森爱尔兰威士忌跟一瓶杰克·丹尼牌波本酒。
“这可以吧?”他问我。
“可以干什么?”
“可以浇在头上杀虱子啊。不,我是问你喝这种酒可不可以?我知道你常喝福里斯特牌的,但是,我找不到没开瓶的。法律规定,不准携带开过瓶的酒上街。”
“有吗?”
“应该有吧。我从不偷开过瓶的酒,就是这个道理。可不可以回答我一个简单的问题?杰克·布莱克牌的行不行?”
“行,只是我们到底要到哪里去?”
“我家。”他说,“你一定要听这张唱片。”
“酒保喝酒免费,”他说,“就算在家里也一样。有的地方有年终奖金,有的有牙齿保险,这就算是咱们这行的福利。想喝酒就偷一瓶。你会爱上这首歌的,马修。”
我们到了他住的地方。那是一间L形的房间,地上是拼花地板,还有个火炉。他住在二十二楼,房间坐北朝南。景观不错,可以看到帝国大厦,窗户右边的角落是世界贸易中心。
他家几乎没有什么装饰。一张云母板床、一个镶在墙壁里的衣橱,房子中间有张沙发跟一把弹簧椅。角落的书架上满满都是书和唱片。音箱也是东一个西一个,主机就放在一个翻过来的牛奶箱上。
“我把那张唱片放哪里了?”比利喃喃说道。
我走到窗户边,俯瞰这座城市。我手腕上有表,但我懒得看,我根本不想知道现在几点。我想是四点左右,还是没下雨。
“这里。”他手里拿着一张唱片,“戴夫·范·朗克。你没听过他?”
“没有。”
“名字像荷兰人,长相却像爱尔兰人,可是他那种蓝调的唱法又像是黑鬼。他会弹吉他,不过在这张唱片中,他却没有弹。《最后的召唤》,是户外演唱。”
“放吧。”
“不是户外演唱,我忘记那句话是怎么说的了。你在唱歌时没有和声,那叫什么?”
“这有什么差别?”
“我怎么会忘记这种事?我真是健忘。你会喜欢这首歌的。”
“先让我听一遍再说吧。”
“独唱。我想是独唱,每次只要我用力去想,就一定想得起来,这叫做禅的记忆法。我把那瓶爱尔兰威士忌放哪儿去了?”
“就在你后面。”
“谢谢了。你喝那酒还可以吧?哦,你已经拿在手里了。好吧,听仔细啦。妈的,又是老套,好听的都放在最后一首。当然啦,你用不着从头听到尾。开始啦。”
于是,我们又过了一夜,
吟诵表演什么都有,
每个人都知道他终会孤寂,
当酒店关门之后。
音乐的旋律有几分爱尔兰民歌的味道。果然没有和声,男歌星的嗓音低沉又温柔。“现在听这一段。”比利说。
于是我们干掉这最后一杯,
敬每个人的欢喜与哀愁,
但愿这杯酒的劲道,
能撑到明天酒店开门。
“棒极了。”比利说。
我们踉跄走出酒店,
像一群麻木不仁的舞者,
每个人都知道他必须问什么,
每个人也都知道答案会是什么。
我一手拿着酒,一手拿着酒杯。我把酒倒在杯里。“仔细听这一段。”比利提醒我。
所以我们干掉这最后一杯,
酒如利刃脑子碎成片片,
反正答案一点也不重要,
问题也就无人提及。
比利不晓得说了什么,我没听见,脑里只有那首歌。
我那天心碎不已,
但明天自然又能修补完好,
如果我带着醉意出生,
我或许会忘掉所有悲伤。
“再放一遍。”我说。
“等等,还没完呢。”
所以我们干掉这最后一杯,
有一句话我们永远不说出来,
谁有一颗玲珑剔透的心,
他就会知道何时心碎。
他说:“如何?”
“我还想再听一遍。”
“‘再弹一遍。你可以为她弹一遍,也可以为我弹一遍。如果她能忍受,我也能。’你说这段棒不棒?”
“再放一遍,好不好?”
结果我们又听了两遍。之后,他把唱片放进套子里,还问我明不明白为什么把我拉到他家来。我只得点了点头。
“喂,”他说,“如果你想睡这里,那也没问题。这张沙发看起来不怎么样,躺起来却舒服得很。”
“我可以自己回家。”
“我不大相信你。外面下雨了没?”他朝窗户外望了望,“没有,但是随时会下。”
“我可以冒这个险。我喜欢在我自己的地方醒来。”
“我必须要尊重这么深谋远虑的人。你上街真的没问题吧?拿去,我帮你准备了个纸袋子,把那瓶酒带回家吧。要不,拿这航空袋装也成,人家会以为你是飞行员。”
“省省吧,比利。”
“我要这瓶酒干嘛?我又不喝波本。”
“我喝够了。”
“说不定你在临睡前酒瘾发作呢?说不定你早上起来,又想痛饮两杯呢?求求你,把剩下的酒拿回去吧。你什么时候变得那么讲究品味,连剩下的东西都不肯带啦?”
“有人告诉我,带开过瓶的酒上街是违法的。”
“别担心,第一次犯法可以假释。嘿,马修,谢谢你来我家玩。”
回家的路上,我脑里荡漾着那首歌的旋律和零碎的歌词。“如果我带着醉意出生,我或许会忘掉所有悲伤。”天哪。
我回到旅馆,直接冲上房间,没问前台有没有我的留言。我脱掉衣服,把它们甩在椅子上,从瓶里倒了点酒,喝了,上床。
就在似睡非睡之间,雨,开始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