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蓝调母亲不是半满就是半空,用哪个说法要依你觉得自己是不是股东而定。现在这种远离中城和苏荷区以及格林尼治村的爵士乐夜间俱乐部已经很少见了,也很少有外埠游客会找上门来。店里的客人有一半是全城各地来听音乐的人,另一半则是住在附近、并非为音乐而来的当地人,他们只是觉得这地方不错,进来喝一杯而已。往常大概白人和黑人各半,但最近又加入了很多亚裔人士。

丹尼男孩每星期有三四个晚上会在这里,其他的晚上则在普根酒吧,就在哥伦布大道和阿姆斯特丹大道之间的西七十二街上。普根酒吧没有任何音乐,除了点唱机里偶尔流出来的乐声,那里的魅力除了某种粗俗的坦率之外,我看不出别的什么,我只有要找丹尼男孩时才会去普根酒吧,但我会光为了听音乐而去蓝调母亲。

丹尼男孩坐在靠近演奏台的一张桌子,我们还没看到他之前,他就看到我们了。我看见他时,他正朝着我笑,示意我们到他那桌去。

他说:“马修和埃莱娜。坐,坐吧。这位是茱蒂。茱蒂,这是马修和埃莱娜。”

茱蒂是华人,一头及肩的黑色直发,鹅蛋脸上五官精致。介绍时她看起来一副自得其乐状,整个晚上也是。我无法判断她是对晚上的一切都很开心,或是她天生就长成那个样子。“他们现在休息,”丹尼说着朝舞台点了点头,“你以前在这听过他们的演奏。”他讲了几个乐手的名字。“有个跟他们搭配的次中音萨克斯风手,刚出道,可是我发誓有时他让我想到本·韦伯斯特。他是个小鬼,我不知道他有没有听过本·韦伯斯特的唱片,但他肯定没听过现场的,可是你待会儿听听看他是不是真的很像他。”

我认识的人没有人像丹尼男孩·比尔这样,不过任何人也都是独一无二的。他几乎不到五英尺高,个子小得可以去精品百货巴尼斯公司的童装部买衣服,但是过去二十年,他的西装都是由一个来访的香港裁缝制作,不会比去巴尼斯贵,又免除了他的尴尬,而且也不必白天跑出门去买衣服。他是一对西印度群岛黑人父母所生下的白化病人,强烈的光线会让他眼睛不舒服,而且对他的皮肤不好。他白天都待在公寓里阅读、睡觉或打电话,晚上则去普根酒吧或蓝调母亲。

他的生意就是资讯。他大部分来往的人都在警方留有记录,不过被警方逮捕过并不见得表示就是罪犯。我想,那些人属于地下社会,不过埃莱娜认为法文demimonde更适合,只因为那是法文。

他原来是我当警察时的消息来源,我缴回警徽不干之后,仍一直跟他保持来往。认识他四十多年,我们早已是好友,而且我想我已经说过,我是在他桌边认识埃莱娜的。

埃莱娜说他看起来精神很好,他忧伤地摇摇头。“第一次有人跟我说这种话,”他说,“我就开始明白自己老了,你听过有谁会告诉二十来岁的小鬼说他精神很好呢?比如说茱蒂吧,她看起来真是个大美人儿,我也会这么赞美她,可是我绝对不会想到要说她看起来精神很好。你看看她,她皮肤就像瓷娃娃似的,请原谅我用这种形容。她要听到有人说她看起来精神很好,还得再等二十年。”

“我把那些话收回,丹尼。”

“不,别这样,埃莱娜。我是个色鬼,这又不是秘密,而且在我这个年纪,听到有人说我看起来精神很好,对我的心脏有益处。尤其是出自一个像你这样的年轻美女。”

“谢谢,不过我自己看起来精神很好也已经很多年了。”

“你还是个年轻甜妞呢,如果你不相信我的话,问问你丈夫嘛。马修,你是纯粹来玩的吗?希望如此,不过如果有什么正事要谈,我们就趁乐队回来之前赶紧解决。”

“我纯粹来玩的,”我说,“我们希望这里的音乐能够改变心情。刚才我们看了一出关于大屠杀的戏,埃莱娜看完后相信她自己也将走向同样的命运。”

他听了,点点头。“我现在除非有必要,再也不想看这个世界了,”他说,“可是就我所看到的部分,实在是不怎么喜欢。”

埃莱娜问他是不是还继续在记那份名单。

“哦,耶稣啊,”他说,“你知道那件事?”

“马修跟我说的。”

几年前丹尼男孩因为结肠癌开了刀,又做了些后续的治疗,我猜想是化疗吧。我听说这件事情时,他已经又恢复正常生活了,不过这个病让他明白了自己终有一死,而他的回应方式非常有趣:他制作了一份名单,列出所有他认识的死去的人,从他小时候被车子撞死的那个同学开始。等到我那夜离开他那桌时,我努力不要让自己在心里也列出这么一份名单。

现在,几年之后,我们两个人的名单都更长了。

“我已经放弃了,”他说,“只要时间够久,我都一直没复发,我就可以开始相信自己大概击败那个混账病了。不过真正让我放弃的是世贸中心。双塔垮掉两天后,街角那个家伙,我每天回家路上会跟他买一份报纸,到现在为止有二十年了,结果他现在告诉我,当时他儿子就在北楼里,他妈的就在被飞机撞上的那一层。我认识那个小孩,他小时候每星期六都会帮他父亲弄星期天的《纽约时报》,把各个版夹成一份。汤米,这是他的名字。那天我回家,想把他列入我的名单,然后我心想,丹尼,你他妈的以为自己在干什么?那些人死得快到你都来不及写下来。”

“我真高兴我们来这里,”埃莱娜说,“我已经觉得好多了。”

他道歉,埃莱娜告诉他别傻了,他从银色冰桶里取出他那瓶伏特加,倒满杯子,然后女侍终于把埃莱娜和我早就点了的饮料端来,我的是可乐,她的是莱姆利克酒,另外还有一杯茱蒂点的“海上微风”鸡尾酒。没多久,乐队也出现了,演奏了《劳拉》、《恢复正常》、《靛蓝心情》、《午夜爵士》,还有其他曲子,丹尼男孩说得没错,那个萨克斯风手演奏得真的很像本·韦伯斯特。

乐团休息前,那个带着角框眼镜、蓄着一撮修剪齐整的山羊胡的黑人钢琴手宣布,他们最后要演奏一首歌,是讲一个法国女孩在英格兰以她的健美臀部魅力而闻名。“各位女士,各位先生,请尽情享受,《伦敦之臀》。”

有几处响起了低笑声,其他人则很困惑。当然,他是故意把《伦敦德里小调》胡改了一通,这首曲调最为人所知的名字是《丹尼男孩》,是全世界旋律最美的歌曲之一,但一般不认为适合用来演奏爵士。他们选这首歌是要向“丹尼男孩”比尔致敬,他摆出一脸高兴难抑的表情。萨克斯风手独奏了一段副歌,真足以令人心碎,然后他们加快速度,在其中变化,我觉得听起来还不错,不过主要还是觉得很新奇。但是第一段的萨克斯风独奏,你可以听上一整夜,尤其是如果手里有一杯酒的话。

他们演奏结束,答谢观众的掌声,然后下台。钢琴手过来跟丹尼男孩说希望他别介意,丹尼男孩说那当然,又说他们该跟那个萨克斯风手聚聚。“真希望,”那钢琴手说,“他能待到下个星期四,再搭飞机去斯德哥尔摩。”丹尼男孩问他去斯德哥尔摩干什么。“尝尝金发女郎的嫩屁股。”那钢琴手说,然后他才想到我们这桌还有两位女士,紧张起来,一个劲地跟我们道歉,然后赶紧走了。

丹尼喝了点伏特加,然后说:“基督啊,我他妈真恨死这首歌了。”

“曲调很美啊。”埃莱娜说。

“歌词也很美,”他告诉她,“‘夏日已远,繁花将尽。’可是我小时候成天都听到这首歌,他妈的大家都用这歌来嘲笑我。”

“因为你的名字。”

“我反正怎么样都会被嘲笑,”他说,“因为我是所有人这辈子见过的人里长得最滑稽的,这个白发白脸的小黑孩,不能运动又必须戴太阳眼镜,而且最重要的是,他比学校里任何人、包括老师,都要聪明十倍,他们都模仿那首歌的第一句歌词对着我唱:‘哦,丹尼男孩,风笛正在召唤!’”

“可是你一直用这个绰号。”茱蒂说。

“那不是绰号。丹尼尔·波依德。比尔就是我受洗时大人给我取的名字。那是我母亲娘家的姓,波依德,B—O—Y—D,就和布鲁克林那边的人念Bird的音一样。我从小听到人家叫丹尼·波依德就会应,后来那个O就消失了,因为大家没听到,他们就以为我是丹尼男孩,B—O—Y,跟那首歌名一样。”

他皱起眉。“你知道,”他说,“认真想想,比起我认识那些被他老爸操又被老妈嫌的人,我爸妈还算不错的。”

我们又各自喝了一杯饮料,丹尼不让我们付账。“你们喝了两杯可口可乐和一杯苏打水加酸橙,”他说,“我想我还付得起。”我说了些入场费之类的,他说跟他同桌的人从来不必付入场费。“他们希望我继续光顾,”他说,“别问我为什么。”

出于某种原因,我掏出了那张过目即忘的大卫·汤普森的照片。我拿给丹尼看,问他是否想起什么。

他摇摇头。“我应该想起什么吗?”

“或许不必。他在离这里几个街区的地方租了个私人信箱,所以我以为他可能会来这里。”

“他长了一张很容易让人忽略的脸,”他说,“但我不觉得我见过他。你想多印一些,让我到处发吗?”

“我看不必浪费那个钱。”他耸耸肩。“随你。总之,这是谁?”

“要么他名叫大卫·汤普森,”我说,“要么就不叫这名字。”

“啊,”他说,“你知道,同样的话几乎可以用在所有人身上。”

我们到家时,埃莱娜说:“你真是个天才,你知道吗?你把一个忧郁的夜晚给整个扭转过来。你以前想得到你这辈子能在一个夜晚里听到同一个人说自己既是个患白化病的黑孩子,又是老色鬼吗?”

“你说了我才发现,倒真是没有。”

“而且如果不是你的话,我们就看不到这场好戏了。你知道你今天晚上会得到什么吗,大男孩?”

“什么?”

“幸运,”她说,“但我想你应该跟某个干净又香喷喷的人共享幸运才对,所以我要去洗干净。你或许也想刮刮胡子。”

“还有冲澡。”

“对。所以我们大概半个小时后在卧室会合怎么样?”当时约十二点半,后来想必是接近一点半时,她说:“看吧?我刚刚跟你说什么来着。你走运了。”

“我这辈子最走运的,就是碰到你的那一天。”我说。

“甜蜜的老熊,哦,啊。”

“啊?”

“我只是在想。你知道,我认识的人都不做那行了,所以我也没人可以问。”

“问什么?”

“哦,我只是很好奇,伟哥对应召女郎有什么影响。我的意思是,一定会有很大的影响,你不觉得吗?”

“我觉得你是水果蛋糕。”

“什么?水果蛋糕?你怎么会这么说?”

“水果蛋糕不是坏东西。晚安,我爱你。”

所以这是个美好的一夜,奇妙的一夜。但我当时并不知道,美好或奇妙的时光已经到此为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