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他坐在哥伦布大道一家金考连锁影印店的电脑终端机前,每小时只要花一点点上网费用,他就能有完全匿名的网络通道。他上了雅虎网站,只用了几分钟,不花半毛钱就申请到一个账号,使用者名称是一个字母与数字毫无意义的拼凑组合。很难记,但他不必记,因为以后他再也不会用了。这是个只使用一次的账号,几乎确定无法追踪,不过如果警方要追,他们最多只能追到这部电脑,对大众开放的,每天有几打人使用过。

他还记得自己曾经纳闷一世纪前没有监定科学的时候怎么会有人被逮且定罪。但科学不是一边帮助犯罪,一边又帮助犯罪学家吗?他曾在哪里看过一句口号,让他总觉得是达尔文演化论的完美解释:如果你做出一个更好的捕鼠器,大自然就会造出一只更好的老鼠。

这个原理让他思索了一阵子,然后不情愿地回到现实。他点了“写信”钮,开始打字:

我写这封信,是因为我一想到杰夫里·威利斯不幸的父母,就深感不安,最近普雷斯顿·阿普尔怀特刚因为谋杀杰夫里而接受极刑。失去儿子就已经够难受的了,但若始终未能寻获他的尸体,那一定更难熬。一般人总不希望自己的血肉长埋在没有墓碑的坟下,然而,仔细想想,我也不会更喜欢躺在有墓碑的坟下。我想,对于长眠地下的人来说,有无墓碑都完全一样。

然而,我觉得好像应该告诉你,普雷斯顿·阿普尔怀特——愿大家对他都没有好的回忆!——的鬼魂昨天来找我,他深切忏悔。“你务必要告诉《里士满新闻领袖报》的那些好人们,”他以一种幽灵的声调说,“我很后悔自己做过的事情,希望能够悔改,所以我要告诉你该去哪里找威利斯家男孩的遗体。”

以下就是他说的地点……

他写下详尽的指示,巨细靡遗以文字叙述了一份藏宝地图,任何人遵照指示都可以找到那个古老的家族墓地,他曾在那里与小杰夫里共度一段欢乐时光,但杰夫里本人大概不会太欢乐。他因而又回想起一切,不禁想加上一段杰夫里临终前的精确描述,但这么一来,就会跟整封信的内容和口吻不一致了。

不过如果写了一定很好玩。他想到那个谋杀儿童后再吃掉的疯狂食人魔阿尔伯特·费什。他在杀害并吃掉了一个小女孩格蕾丝·巴德后,写了一封信给她的父母描述谋杀的过程,而且证实他们的女儿烹调后鲜美多汁。不过,他向他们保证,“我没操她,她死时仍是处女。”

小巴德没有被迫开苞,他心想。这对于老巴德夫妇会是多么大的安慰!

乍一看,你肯定会以为这封信是恶作剧,任何有理性的人都会这么以为。不过你们只要派两个人带着铲子过去,就会知道杰夫里的尸骨——他身体的其他部分当然早就腐朽了——是否真有可能埋在那个鬼魂所讲的地方。

当你找到尸骨,一定找得到的,你和你的读者及相关当局就该好好思考。你们相信鬼魂、相信他们会显灵吗?或者是有人犯了很严重的错误呢?

相信你会原谅我不署名。我最近学会了匿名的重要性。这肯定是我们一切传统的精神基础。

当然,《里士满新闻领袖报》有网站,他连上去,找到了地方版编辑的电子邮件网址。他把网址填入适当的空格中,坐在那里几分钟,游标停在“传送”键上。寄还是不寄,这是个关键问题,而且没有明确的答案。整件与普雷斯顿·阿普尔怀特有关的事情已经以最圆满的方式解决了,照道理说,实在应该让一切都保持原状。

另一方面,他觉得寄出这封信好像会比较有趣,搅一下,看看会发生什么。这封信一定会掀起一些风波,但如果他没有动作,那么除了已经发生的事,就什么动静都不会有。

而最重要的就是有趣,不是吗?

但他对信中的最后一段不太确定。这会打动一些看信的人,让他们鲁莽地往好几个错误的方向乱跑,但这其实只是个小小的玩笑,而且会剥夺他为自己作品署名的机会。他把最后一段选定,按了“删除”键,然后想了一会儿,重写了这么一段:

亲爱的朋友,就让我们都回到原来的工作岗位上吧。我会立即放弃这个电子邮件网址,所以很遗憾,你将无法跟我联络。我应该偶尔还会用别的电子邮件网址与你联系,只不过,唉,新的网址将会像现在这个一样无法追踪。可是你可以从我的署名认出我,为您服务是我的荣幸。

亚伯·贝克

他露出那个悲伤的微笑,点了“发送”键。

他挺喜欢纽约的。

他以前住过这里,住了几年,如果不是情势所迫,他会待得更久。当时所有状况看起来似乎都将转向厄运,但就像他常说的,态度才是最重要的,而凭他的聪明,也足以将逆境视为机会。他离开纽约,不也是有个机会可以看看全国各地吗?这不也提供了他许多游历冒险,而且刚刚在普雷斯顿·阿普尔怀特这个了不起的事件中达到最高潮吗?

他当年离开时,世贸双塔仍傲然站在曼哈顿尾端。有时他会很好奇,当这个城市遭受到那么大的冲撞时,如果他在纽约,那会是什么样。

那天死了那么多人,对他个人并没有造成很大的冲击。但他好奇的、也是启发他的,就是背后操纵者那种惊人的权力,那位木偶戏大师说服他的追随者驾飞机冲向建筑物。这显示了一种令人羡慕的操纵才华。

他自己也操纵过。以前他住在纽约时,他是个操纵大师,虽然被他操纵的人没做过那么戏剧化的事情。不过,他的傀儡很聪明,他得利用一种心理学柔道才能成功;他利用这些人的心智力量对抗他们自己,取得了成功。

他边走边想着这些事情,然后有点开心地发现自己不知不觉间来到了老地方,一幢位于西七十四街的房子。他曾站在这幢房子外头很多次,也进去过一次。那次屋里还有其他三个人,他在这里杀了其中两个,就在这幢房子里,一个用枪,另一个用刀;第三个人则是一个小时后在南边几英里处的一幢房子里干掉的。

当时他以为这幢房子将会是他的奖品,是杀人让他得到的。他以为那就是他想要的,一幢精致的褐石洋房,离中央公园才一个街区。

他以为这就是他杀人的原因。

现在他知道有关自己的真相,感觉多么自由!

他回到这个城市的路上时曾想过,这幢房子搞不好已不在了。几年前,在下城的西十一街上,曾有一排褐石房子中的一幢就这么消失了。激进学生在那个地方制造炸弹,房子是其中一名学生父母的,还有什么比炸掉父母的家更能满足他们潜意识里的动机呢?说到底,他们的政治目的不就是这样的吗?

他第一次来到纽约时,那幢房子已经重建了。大小跟邻居相仿,新房子正面有一部分以四十五度角突出,看起来像是被建筑师给扭了一把。他知道,这种设计的表面目的是要融合当代和传统,但他觉得有更深层的解释,那是一种渴望,要让毁掉第一幢建筑的那种爆发力量表现在后继者身上。

虽然他不再成天梦想要拥有,但这幢好房子并没有就此消失,七十四街又没有炸弹工厂,房子不会无端消失。房子还在那里,那个年轻女人也还住在里面,整幢都是她的,除了最底层那楼开着同样的高档古董店,老板依然是同一个老太婆,现在更老了。

他想到了另一家店,他买下那把拆信刀的店。卖给他的那个女人称之为裁纸刀。他心想,这个名词本身有点含糊不清,可以表示是一把用来裁纸的刀子,也可以表示是一把用纸做成的刀子。或其实根本不是什么刀,就像纸老虎也不是真的老虎一样。

不管叫什么,反正现在刀已经离他而去了。啊,刀子没有消失,就像这幢房子仍然存在,但已经从他的生命中消失了。

这幢房子是他生命中的一部分吗?它就像在这个不平凡城市中的其他众多事物一样,仍归在标为“未完成事务”的项下吗?

他得好好想想。

回家的路上,他在另一幢大得多的建筑物对街站了好一会儿,这幢大楼位于五十七街和第九大道的东南角。楼下二十四小时都有门房值班,电梯和大厅里都有监控摄像机。不过这些玩意儿能造成什么障碍呢?既然是人类所创造、设置、维护的,当然也就能被人类所破解。不过还不到时候。

他走回家。有时他觉得自已就像一只寄居蟹,背着房子四处走,身体长大后就抛弃旧壳。现在适合他的寄居处,也就是他目前的家,是位于五十三街上、第十大道以西一幢出租公寓顶楼的三房式公寓。大楼本身显示出一些绅士化的效果,正面的砖头外墙重新粉了灰泥,大厅和楼梯都翻修过,门厅整个重做了。很多户公寓在旧住户搬出或死掉、新房客以市场行情租下时,也都整修过。剩下来有房租管制的老住户没几个,其中一位是拉斯科斯基太太,可能也活不了多久了。

她超重五十磅,有糖尿病,天气坏的时候还要饱受关节炎之苦。他走上门前阶梯时,她正站在楼梯上方,抽着一种臭烘烘的意大利小雪茄。

“啊,你好,”她说,“你叔叔怎么样了?”

“我才去看过他。”

“但愿我也能去,我说真的。这么多年来看惯的老面孔,现在没看到还真想念呢。真可惜圣克莱尔医院不肯收他。我表姐玛丽啊,愿上帝让她的灵魂安息,她生前就在圣克莱尔,我可以每天去看她,直到她过世为止。”

能住进圣克莱尔一定很不容易。

“那家老兵医院把他照顾得很好,”他提醒拉斯科斯基太太,“他们非常细心,而且完全不收费。”

“我还根本不知道他当过军人呢。”

“啊,是啊,他非常引以为荣。可是他不喜欢谈当年的事情。”

“他一个字都没提过。那家老兵医院,是在布朗克斯区,对吧?”

“在国王桥路。”

“我连那是哪里都不知道。乘地铁过去一定要很久。”

“中间要换车,”他说,“终于坐到那一站后,还得走上一大段路。”他不知道是不是真这样,他只去过布朗克斯一次,那是好多年前了。“而且去看他真的会很难过。今天他认不得我了。”

“你大老远跑去,他竟然不认得你。”

“嗯,人生总是有苦有甜哪,拉斯科斯基太太。你知道我叔叔常说的话。‘你碰上了只能认命。’”

他爬上楼梯,进了自己那户公寓,锁上门。公寓里破旧又年久失修。他很想雇个人来打扫,但可能会引起邻居议论,所以他尽量自己来,把地板和墙壁刷干净,喷上空气清净剂。不过也只能做到这个地步了,整个地方还是有乔·波汉五十年累积下来的臭烟味儿,混杂了乔·波汉本人缭绕不去的气味,这名独居老人显然从来就不重视个人卫生。

不过,在这个连最寒酸的公寓房间都贵得要命的城市里,对免费的公寓也就不能太挑剔了,尤其是一户离他众多未完成事务都这么近的公寓。

当时就在第十大道的一家熟食店,他正停下来买三明治和咖啡,结果听到了两个老人在谈论可怜的乔·波汉,他现在不常出门了。一个人说,他老把自己关在家里,不过按他那个臭脾气,没碰到他倒是好一点。

他在电话簿上找到了一位乔·波汉。他拨了上面的电话号码,一个沙哑的声音接的。不,那人说,这里没有玛丽·艾琳·波汉。他是个老男人,自己一个人住。亲近的亲戚?没有,一个都没有。不过姓波汉的人很多,只是他没听说过有什么玛丽·艾琳。

他隔了一两天好让老人忘掉这个电话,然后收拾行李搬出原来住的那个房间,那是宾州车站附近一家收费过高的廉价旅社。他两手各提了一个行李箱,爬上了西五十三街的门廊,按了标示着“波汉”的电铃,然后爬到三楼,三楼走廊上站着一名满脸胡楂的瘦弱老人,穿着灰色睡衣,身上发出至少一个星期没洗澡的体臭。

“乔叔叔吗?我是您的侄子阿尔,大老远来看您了。”

老人很困惑,不过还是让他进了门。老人正在抽烟,活像那是氧气管似的不停吸着,同时一个劲地问问题。那他是谁的儿子?是尼尔的吗?他以为这个哥哥死了,还以为他这辈子都没结过婚呢。

老人喘着气,站不稳了。他脸上有两个瘤子,看起来像是皮肤癌,他的气色很差,而且臭气熏天。他抓住波汉,一手圈住他满是胡楂的下巴,另一只手握住他瘦骨嶙峋的肩膀,毫不费力就扭断了老人的脖子。一项利己的行动也同时是对他人的慈悲善行,这是多么美好的事啊!

接下来几天,他让大楼里的其他住户熟悉他这个人,同时把这户公寓据为己有,他把老人的衣服和各种杂物扔了,甚至把老人本人都设法处理掉。他每天都要搬几个垃圾袋下楼出门,大扫除,他这么告诉邻居。过去几年我叔叔什么都不肯丢。他舍不得,你知道。

有些垃圾他就放在人行道边缘,让垃圾车来收。其他装着老人尸体的垃圾袋就不能这么随便乱放了。他把尸体搬到浴缸里,让各种体液和排泄物流干,然后用一把从第九大道厨房用品店里买来的骨锯将它切割成小块。他把乔·波汉的尸块像店里的肉似的分片包起来,一次带一点出门,过了西城高速公路,扔进哈得孙河。就算这些肉会浮起来——其实不可能,肉块不像整具尸体那样会因为充气而浮上水面——他也无法想象有谁能搞清楚那是什么。而且,就算借着鉴定科学而发生了奇迹,查出了那些尸块是怎么回事,这只寄居蟹也早已经摆脱旧壳,也摆脱阿洛伊修斯·波汉这个名字了。

把最后一批乔·波汉的实质残余物都处理掉、只剩他永远缭绕不去的臭味之后,他开始散播消息,说他把叔叔送进了医院。“我本来想自己照顾他,”他告诉拉斯科斯基太太,“可是他需要的照顾我没法做到。昨天晚上我背着他下楼上了出租车,直接到老兵医院去。出租车费花了好多钱,可是你还能怎么办呢?他就只剩我这个亲人了。他要我留在这里,等他出院回家。我本来该去旧金山的,那里有人找我去工作,可是我不能就这么丢下他不管。他是我叔叔啊。”

于是一切就是如此。

现在他坐在厨房的餐桌前,桌上有几百个乔·波汉不小心让香烟烧过的痕迹。他碰碰上唇,然后皱起眉头,对自己很懊恼。他心想,养成习惯需要的时间这么短,但要改掉却得花这么久。他打开电脑,上头接着乔·波汉的电话线。现在拨号上网的速度太慢了,他很想装个DSL的线路,但这根本不必考虑。

哦,或许他在这里不会住太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