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刀子真美。

就拿这把来说吧。十又四分之三英寸长,是鲍伊型猎刀,类似他留在里士满的那把漂亮的蓝道刀子。不过眼前这把不是传奇的蓝道先生,而是一个名叫莱因霍尔德·梅瑟的爱达荷州年轻人打造的。他是跟梅瑟本人买下这把刀的,当时是在犹他州普洛沃市的一个刀械展上,长发大胡子的梅瑟就坐在他的摊位后面展示他的作品,双手动作温柔得有如管弦乐团的指挥。

梅瑟的每把刀子都美,但他最喜欢这把。它很沉,粗的那端可以用来钉钉子,但平衡感太完美了,因而握在手里根本不觉得有重量。甚至,你会觉得它就像是手的一部分。

这把刀的握柄是以两片半圆的厚板子夹在两边,厚板的材质是一种树脂基的黑胶板Micarta,很受刀匠喜爱,因为他们认为这种材质优于天然材质如木头、石头、象牙和oosik——刀匠也会采用这些天然材质,他见过握柄是花梨木和罕见的热带硬木,或是孔雀石、青金石,或是象牙、海象牙、乳齿象牙,以及oosik,这个字源于因纽特人的语言,用来称呼海象阴茎的那条骨头。谁会知道居然还有这种玩意儿?他很开心地发现,任何领域只要追根究底地研究,就能得到各种不为人知的知识。

他相信,像这样的刀子是工匠技术的最高境界,形状完全配合功能而设计,而且还散发出美感。刀片延伸经握柄直到刀尾,都是同一片钢、一体成形,夹在握柄间的那段一般称为“柄脚”——谁想得到竟然还有一个专用名词,还是个可爱的词。这把刀的刀片是以大马士革钢所制成,意思不是指这种钢从叙利亚进口——刀片是在美国制作的——而是指一种可能源于大马士革的古老制钢过程,把一块钢折叠锤平,再折叠锤平,一次又一次,直到最后刀片几乎有无数层,完成的刀子上会有着硬木桌面般细致的纹路。每把大马士革钢所制出的刀片都是独一无二、美丽非凡的,但这个制造过程的目的并不是为了美丽,而是为了增加刀片的强度;每次锤过后刀片都会变得更坚实,然后折叠再锤平,就会变得更坚韧也更耐久。其美感源自于功能性,谁不想拥有这样的美?谁不想握之如权杖、舞之如指挥家、如击剑大师?谁不会深感荣耀地佩挂在腰带上,在街上昂首阔步?

谁不会渴望流畅地将它抽出刀鞘,划过一道喉咙?

这把刀他用过两次,其中一次他还真用来割过一道喉咙。那回也同时令他感到惊奇,因为好像不必他指挥就发生了,好像是刀子本身采取行动的。

他还清楚记得那一次,虽然有时很难记清楚时间顺序。那是发生在科罗拉多州南部,在一个叫做杜朗戈的小镇。他只是经过,停下来吃晚餐,结果餐厅里的女侍首先给了他一杯令人舒适的苏格兰威士忌加冰块,然后是一客同样令人满足的三分熟牛排,她调情的态度似乎不单是为了小费。他也调情回应,然后说她看起来有点像一位电影明星,只是他想不起名字。他保证,那名字就在他舌尖了。那就伸出你的舌头吧,她说,说不定我就能看到了。

他问她什么时候下班。十点半,她说,然后叫他在停车场远端的角落等着,因为她不希望有人知道她的私事。

他一身牛仔打扮,穿着皮靴牛仔裤和一件西部衬衫,上头是按扣而非一般纽扣,那把刀于是很自然地就挂在他的腰带上。他在车上等她,然后跟在她的车后开回到她的拖车屋,他在屋内干她,两人都很尽兴,然后在她身旁沉沉睡去。一个小时后他醒过来,看到她正熟睡着,带刘海的直长金发披散在枕上,下巴松开。她正在打鼾,还有口臭。他始终没把像她的那个女星名字告诉她——当然根本没有这么个女明星——现在他觉得她不是太漂亮,不过她是个不错的性伙伴。他可以多待几天,即使只为了看她愿不愿意玩一些不同的花样。他没有特别的目的地,这个小镇说不定还不错,可以多逗留几天、一星期或一个月。

他伸手去拿长裤,手拂过了刀鞘,仿佛那把刀就做了决定。因为接下来他发现刀子就在他手上,抽出刀鞘的刀片在床头灯的照射下光辉灿烂。如果她睡前关了灯,如果他没看到灯光在那美丽的刀片上闪闪发光,如果她不是仰天躺着,苍白的喉咙一览无遗……

她可曾感觉到那把刀?他动作流畅,以刀划过她的喉咙,毫无阻碍,就好像在切温暖的奶油。她的眼睛睁开了,但再也看不到什么,眼中的生命光芒已经离去。

他穿好衣服离开,阳光升出地平线时,他已经离杜朗戈镇一百英里了。他走前稍微清理了一下。之前他射在她里面,所以也没有什么好收拾的,既然他已经提供了很好的DNA样本,再去担心毛发和一些微量物证也没有意义。祝他们幸运吧,离这个小镇最接近的科学鉴定实验室在哪里?丹佛吗?他们会欢迎他的DNA,他们可以把这份样本存在试管里,放在后面房间的架子上,对他有什么损伤呢?除非他们逮捕他,可他们是抓不到他的。

他擦净了自己的指纹,这样就够了。没有人会知道他来过杜朗戈,更别说知道他钓上了那名女侍者。任何当夜注意过她的人,只会看到她进了自己的车子开走。没有人会注意到他也开着车子尾随在后。

他的晚餐是用现金付账的,他甚至没在杜朗戈加油。没有他去过那个小镇的痕迹,只除了一个死妞儿阴道里的几滴精液。

何况,他有托词。不是他干的,是那把刀干的。

他上网看了几个他订阅的新闻群组。他很高兴看到有一大堆针对普雷斯顿·阿普尔怀特的帖子。有几个新闻群组里比较热心的家伙已经看到里士满报纸上后续的报道。一个废弃农场的私人墓地上掘出了人类的骸骨,初步证据强烈显示的确就是威利斯家的男孩。

大家纷纷推测个不休。是不肯承认自己罪行的阿普尔怀特安排某人在他死后替他发言吗?他是否有共犯——一个理论家称之为“未被起诉的同谋”——谁参与了他的犯罪?阿普尔怀特真是谣传许久的魔鬼邪教分子吗?

报纸转载了一部分他所寄去的电子邮件,也刊出了他的署名,有一个新闻群组的成员很快就注意到了亚伯·贝克。“你们年轻人不知道这个,”他写道,“但这是以前英文字母通讯读音的前两个字母。Abker Baker Charlie Dog Easy Fox……有人记得其他的吗?”

当然有个人记得,也写了出来,另外一个人则呼应地写出现在通行的读音,从Alpha和Bravo开始。另一组人好奇Alpha Bravo这套读音到底是什么时候取代Abker Baker那套的,然后有人提供了时间,引发另外一个人质疑,然后这个讨论很快就变了在讨论两组读音的各自优点,以及这个改变与军方角色演变的关联。

他跳出新闻群组,用Google查到《里士满新闻领袖拫》的网站。他读遍了所有关于这个案子的相关报道,包括一篇社论呼吁对全国的死刑作一次检讨;另一篇专栏文章则持相反态度,主张死刑的执行过程应该加速,才能减少判处死刑后、执行死刑前那段“捣蛋期”。

他接着往下看,果然,一名积极的记者已经确定阿普尔怀特死前有一名访客,他死前那几天曾跟一位阿尼·伯丁森相处了不止几个小时。他发现,那些记者把他的名Arne给变成英语化的Arnie,可能是光听到发音就选了一个比较普遍的拼写,不过当然,未来几天内他们会更正的。伯丁森博士是以知名的耶鲁大学心理学家身份出现,他姓名缩写恰巧跟亚伯·贝克一样都是AB,这点并没有被忽略。不用说,新闻群组里面那几个最热心的家伙对于这个主题将会有一些看法。

那位记者写道,他一直试图联络伯丁森博士,却始终无法成功。他心想,而且注定永远都不会成功了,不过明天的报纸应该会揭露耶鲁大学从来没有听说过阿尼·伯丁森,或阿诺·伯丁森。

这下可不就有趣了吗?

他想着莱因霍尔德·梅瑟,好奇这名字是不是跟阿尼·伯丁森一样都是假名。这名字太好了,不可能是真名,因为梅瑟在德语里就是刀子的意思。梅瑟肯定是符合典型有种族歧视的民兵与“亚利安兄弟会”的原型,而如果他的本名是卡斯伯特·薰衣草之类的,那他好像就非得换个名字不可。

他曾在网际网络上查过梅瑟,不过这个人没有网站,他甚至没有名片。你可以在商展会场找到我,他说,这表示他过着一种没有正式记录的生活。他所买下另一把刀的制造者就不是这样了,那是个长得像猫头鹰的小伙子,名叫撒德·詹金斯。詹金斯专做折叠刀,他认为这种刀子的制造更具工程学上的挑战。此外,他慢吞吞地说,每个人都用得上折叠刀。他从撒德的作品中挑了一把很精美的,阖起来将近六英寸长,打开来跟梅瑟的鲍伊型猎刀差不多长度。不过这不是伸缩刀,也不是弹簧刀。它的机械性和平衡感极佳,一下就能掌握要领,手腕轻轻一挥就能打开,刀片会弹出来并锁定就位。

他在手中翻转着刀子,握柄是一种质地异常致密的热带硬木,颜色像胡桃木,纹理很细致。光滑得像玻璃,而且非常美丽,用久了,他手上分泌的油脂就会使木头更润泽,只会增添它的美丽。

当然他拥有它的时间也许不能那么久,看不到那样的结果。他生命中的事物来了又去。我来似水,我去如风。有一次他把这句古波斯诗人奥玛·恺亚姆的诗句写在一个地下室的墙上,但故意把句末的作者写成英国世纪末唯美主义的艺术家奥博利·比亚兹莱。大部分的事物不都是来似水、去如风吗?那阵子他戴着一个有斑驳杂质的粉红色菱锰矿石环项链,希望使心思澄明,但后来他却必须把石环留在那个地下室里。不过那时他已经吸收了这种矿石的性质,再也用不着那石环了。然后他改戴一个紫水晶,希望能带来永恒不朽,结果那个紫水晶也早就没了,他连怎么失去的都不记得。但他也已经吸收了紫水晶的性质。

他会永生不朽吗?哦,真的,谁敢说呢?但看看他已经比那么多人都活得久……

他轻挥那把刀,刀片弹出来锁定就位。刀身很薄,宽度只有那把鲍伊型猎刀的一半,而且这把刀的重量不会超过鲍伊大家伙的三分之一。刀子有性别吗?感觉上它们似乎都是男性,都是锋利的阴茎。不过如果硬要分男女的话,很轻易就看得出梅瑟的创作是粗犷的男性,詹金斯的折叠刀则是优雅的女性。

那个男人斯卡德比较难对付,适合用比较强壮的武器。害他得不到七十四街那幢房子的,就是斯卡德。他早就不在乎那幢房子了,他知道自己根本从来没真的想要过,不过那无关紧要。逼他离开纽约的,也是斯卡德。他本来做得很成功,他有满屋子的人爱他、尊敬他,而且没错,他们需要他,可是他却得把他们全部刺死,然后将尸体所在的那幢房子烧毁,没错,很令人发指,牺牲掉那么多男男女女,但那也同样无关紧要,因为都是斯卡德害得他别无选择,只能谋杀后逃走,而斯卡德将要为此付出代价。

斯卡德是头阉牛,是畜生。应该说是只大公牛才对,而他要以斗牛的方式对付他,挥舞着披风逗弄他,然后用那把大马士革钢所制的刀,一刀刺死他。

折叠刀则将用来对付那个女人。

这把刀会远比他留在珍恩街那把精致的铜质刀要更好用。当然,那真是诗意的一笔,从这个女人手上买了刀,用来杀另一个女人,而那把刀果然达成任务,在那女人身上开了个口子,让生命逸出,就像打开一个信封般轻松顺利。但这把詹金斯制的折叠刀会做更多,而且会做得很优雅。

而她知道了,他很确定她已经知道了。她不知道会怎么发生或何时发生,只知道他会去找她。她的店橱窗贴了一张布告,将暂时停止营业,择期重新开张。她的应答机里也是同样的内容,暂时停止营业,择期重新开张。

永远停业了,或许最好这么说。停业直到另一家店全新开幕。

她既然知情,便会小心提防。因而她会比她的朋友莫妮卡——她真的是太简单了——更难下手,但她无法永远逃过。他会找到办法,而且他有大量的时间。

他拿着那把刀,很轻,很优雅,那种轻巧精致非常女性化。他把刀片收起,然后又轻轻挥开。的确很轻巧,的确很精致,可是也很强韧。根据制造者詹金斯的说法,这把刀用来剥除大型动物的皮都很轻松。

他有个想法,也许会给她剥皮。活剥她的皮,用胶带贴牢她的眼睑不让闭上,然后在她眼前放一面镜子,让她眼睁睁看着,而同时她的嘴巴被胶带封紧,让她喊不出声。

这副景象让他很高兴,高兴得坐立难安。他离开乔·波汉的公寓前,把那把刀折起来放在口袋。毕竟,这是个危险的城市。常会有人劝你,没带武器不要上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