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旅馆柜台有沃利·唐的留言。“接下来一个小时我会待在这里,”我回电时他说,“我拿到了你要的信用报告,还有一些你会喜欢的资料。”
我首先打电话呼叫TJ。他一定就在电话旁边,没两分钟就给我回电了。“谁需要TJ?”他问。
“没人需要,”我说:“你非得这么问吗?就算你认不出我的声音,也该记得我的电话号码吧。”
“当然记得,大哥。‘谁需要TJ’只是个商标,口头禅嘛。”
“哦,我明白你这样的人为什么会需要商标,”我说,“好让你在人群里脱颖而出。”
“如果我们打那种视频电话,”他说,“你就可以看到我正在转眼珠子。”
“好可惜看不到。可以见个面吗?我可能有些工作给你做。”
“告诉我时间地点。”
我给了他一个位于二十三街、离熨斗大厦只有半个街区的咖啡店名字。“就约十一点四十五分好了,”我说,“不过我可能会迟到几分钟。”
“我不会,”他说:“那我们到时见吧,我会准时到。”
“那个客户,”沃利说,“结果是个小气鬼。”
“不稀奇。”
“老天,是不稀奇。这世界充满了小气鬼。事情是这样的,我告诉他你做了些什么工作,多么应该得到奖金。我说我们只是个经纪公司,不会想收取任何超出正常标准的费用,我们不干这种事。可是如果像你有这么漂亮的工作成果,他就应该为他的麻烦多付一点。
“于是他就问我给多少比较合理。你知道我心里想多少?有句老话说,一张照片抵得过一千个字。所以,一个字算一块钱,我就说我觉得一千块很合理,就这样。”
“谢谢,沃利。”
“哎,这钱又不是从我口袋掏出来的,替你喊喊价也无妨。毕竟对这小气鬼来说,一千块能做什么?也不过等于五个小时的律师费。他的支票在这儿,五百。”
“他说一千块太高?”
“连个屁也没放,就直接把我建议的数字打个对折。嗯,还有封推荐信,谢谢你努力替我们争取利益,等等。你看一下,写得还可以吗?”
那封热情的感谢信写在印有客户头衔地址的信纸上,我大致看了一下,“太棒了。”我说。
“信有一种优美的散文风格,你不觉得吗?”
“你写的?”
“口述的,”他说,“想把这种事情照自己意思做好,还有别的方法吗?至少那个狗娘养的逐字写了下来。他可能以为字就是钱,所以留了一半给自己。”他摇摇头。“你知道,我觉得不管我说多少,他原本就打算只给一半。如果我要求两千块钱,就会拿到一千;如果我要求五千,就会拿到两千五。我想把这钱退还给他,告诉他要么就给一千,要么就拉倒。如果你想这样的话,我就去替你跟他说。”
我摇摇头。“五百块很好,算了吧。”
“反正,”他说:“刚好花完了。我替你弄来了这些信用资料,总共十四个人,我公司是B级会员,所以一份三十五元。总共是四百九。”
“那我把支票还给你好了,”我说,“这样两不相欠。”
他摇摇头。“不必了,老弟。支票收着,报告拿走,你就当作那小气鬼用来抵他没给你的奖金。这些报告不必花你半毛钱,马修。我把账单寄给那个客户了。”
“你怎么弄的?”
“我们为了他的利益做了一堆事情,价值五百元的信用报告夹在账目表里面,大概不会有人看得出来。嘿,操他的。你猜怎么着?他问我意见,只是为了要把数字砍他妈的一半吗?你知道他有多贱吗,马修?他同样得花一千块,却让我们恨他恨得半死。”
“我不恨,”我说,“我爱每个人。”
我比约定时间早到了几分钟,不过TJ已经坐在靠窗一张桌子边了,正在享用两个奶酪汉堡和一大盘洋葱圈。我告诉他关于埃尔多尼亚·米姆斯正在坐牢的事,二十年以上的徒刑。
他说,“听起来他是该蹲苦牢,去对地方了。为了一点零钱杀几个人,像这种傻瓜成天也只是没事闲晃。”
我解释说,警方可能把一宗杀人案强加在米姆斯身上,比他实际犯下的要多一桩。
“他因此多被判了几年吗?”
“没有。”
“那有什么关系?”
女侍者过来,我点了菠菜派和一个小份的希腊沙拉。她走了之后,他说:“你看到她打量我们的样子吗?一开始她好像在猜哪个笨蛋把我们安排坐在同一张桌子,然后她明白过来我们是一起的,接下来又得猜为什么我们会在一起。脑袋里面掠过各种念头,比方你是嫖客、我是拉皮条的,你是警察、我是你带出来见见世面的新手。”
我穿着宽松的灰色有褶裤和一件白衬衫,袖子卷着,领口没扣。TJ穿一件红黑两色直条纹的亮面人造丝背心,里头除了棕色的皮肤什么都没有。他的裤子是及膝的松松垮垮的黑色短裤。“我是个想搞钱的警察,”我提出新可能性,“而你是准备收买我的百万大毒枭。”
“没错,”他说,“我的房车就停在人行道旁边,老兄。”他喝了口饮料,用手把沾在上唇的牛奶擦掉。“这个米姆斯——他叫什么?埃什么的。”
“埃尔多尼亚。”
“埃尔多尼亚。圣经里有这个人名吗?”
“不知道。”
“我发誓我不知道这些名字古怪的人是从哪儿冒出来的。”他善于模仿,这句话就是以长岛人特有的口音说出来的。然后他又恢复自己的腔调——或者是他的各种腔调之一,无所谓——他说:“就算你证明了米姆斯没犯这个杀人案,他还是同样得坐那么长时间的牢啊。”
我告诉他我对洗刷米姆斯的冤情没兴趣,他现在显然是待在一个他应该待的地方。我点的菜来了,于是我边吃边跟他解释那个三十一俱乐部。
他说:“有人会把他们全杀光。”
“看起来是这样。”
“你认为是谁干的,他们其中之一还是外头的人?”
“看不出来。”
“这么做一定是有原因的,他杀掉一个出租车司机,应该不会只为了他的零钱罐子。”
他喝光牛奶,又擦了擦嘴。他说:“我替埃莱娜做些工作,大半是看店。”
“听她提过。”
“看着人们走进来盯着我看,真是挺酷的。他们好像期望我会抢什么东西跑掉,接着他们才弄明白那地方是归我管的。”
“全城到处都是黑人经营的店,”我说,“埃莱娜隔壁第二家的那个古董店,就是一个女黑人开的。”
“是啊,有些办公大楼有黑人接待员,还有百货公司的服务台也有黑人工作,到处都看得到。问题是,他们看起来不像在杜斯混的,他们会穿得人模人样,一副有钱的样子。”
“埃莱娜说什么了吗?”
他摇摇头。“她无所谓,酷得很。不过我大概会拿几件规矩点的衣服,挂在她店后面房间里。”
他又聊了聊这类事情,然后说:“我想我可以骑车去一趟上城,看看我那些好兄弟好姐妹们有谁知道埃尔多尼亚叔叔的事情。不过呢,这类说法可能会很离奇,如果这家伙是在街上混,大家只会告诉你他有多坏,就好像他杀过六个警察或抢过英格兰银行似的。可是同样这个家伙关进了大牢,大家就只会说他根本没犯那些案子。”
“我知道,”我说,“监狱都爆满了,里头没有一个人干过他们让他们进牢房的事儿。”
“我会去布朗克斯,打听一下看有谁知道些什么。你刚刚说这事情发生在四年前?”
“克卢南遇害将近四年了。米姆斯是稍后被捕受审的,而且审判推迟了两次。他的刑期刚服了一年半。”
“那就比较容易了,”他说,“至少有人还记得他的可能性比较。”
我付了账。给小费的时候TJ说:“我刚才想到,俱乐部的那些家伙,三十年后有半数已经死掉了,真可疑。是三十年没错吧?”
“应该是三十二年。”
“三十二年,”他说,“杜斯不能搞这种俱乐部。撑不过三十二年,在此之前,人就都死光了。不过通常不是自己死的,大半都是互相残杀。”他戴上有突袭者队队徽的棒球帽,塞好头发,照照镜子。他说:“我四五年前认识的一些混混,有一半都死了。同样不必花三十二年。人要死大概很容易,我想这些家伙一定很快就会明白这一点。”
“那你还是别太早明白的好。”我说。
“哦,我会试试看的,”他说,“尽力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