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夏 漫长的诉讼 第三十四节

就像是圣诞老人或是在森林中出没的精灵一样,利普兰泽在半夜十二点后出现在我家门口。他看上去精神很好,显得格外开心,巴巴拉穿着睡衣在门口迎接他。我在等利普兰泽的过程中,没有丝毫的睡意,反而一直想着白天的事。这几个月以来,我第一次感觉到了希望的光芒,就像是紧闭的眼皮感觉到了清晨的阳光,在微微颤抖。在我内心深处的某个地方,一种即将重获自由的信念重新点燃。在这轻松的心情中,这么多星期以来,我度过了和妻子最快乐的时光。我们一边喝着咖啡,一边谈论着熊谷的溃败和即将在星期五回家的奈特,我们又感觉到了一种重获新生般的宁静。

“在局里,他们都在传。”利普兰泽对我和巴巴拉说,“就在我从办公楼出来之前,我和一个刚刚同格勒登尼聊过天的警察说了几句。他们说,尼可准备撤诉了,莫尔托又哭又闹,想找出新的诉讼理由。你认为有可能吗?”

“有可能。”我说。一听到尼可打算撤诉,巴巴拉抓住我的胳膊。

“今天法庭上到底发生了什么状况?”利普兰泽问。

我把斯特恩对熊谷询问的过程告诉了他,但他已经听说了。

“我知道这个。”他说,“我的意思是,怎么可能呢?我告诉过你,熊谷对我说过,凶手没有生育能力,我才不管那家伙抵赖多少次呢。不过,有一件事是肯定的,熊谷已经成为历史了。警局里,每个人都在说他下周就会被停职。”

正如肯普曾经预料的一样,我现在对熊谷又生出了一丝同情。

巴巴拉送我们俩出了门。“小心点。”她说。

利普兰泽和我在门外一辆民用牌照的小车上坐了一会儿。利普兰泽到我家的时候,我刚煮好一壶咖啡。巴巴拉给利普兰泽倒了一杯,又给他带了一杯在路上喝。我们坐在车上的这会儿,他正小口喝着。

“那么,我们是要去哪儿?”我问。

“你猜猜。”他说。这个时候已经很晚了,但我在很早以前就知道警察的这一套。如果你想找某个人,最好的时候就是半夜去找,只有这个时候,大家才基本上都在家里。“你就猜猜尼奥是个什么样的人?”利普兰泽说,“说说你的想法。”

“我也不知道。他应该有份喜欢干的工作,从信里可以明显看得出来。所以,他应该也有不错的薪水,但他的生活可能很拮据。说不定是开餐馆或开酒吧的,几个人合伙,他大概还有点脸面。要不是开电影院的,怎么样?我猜得差不多吧?”

“差远了,你觉得他是白人吗?”

“可能是,不管他是做什么工作的,应该都还不错。”

“猜错了。”利普兰泽说。

“不可能吧?”

利普兰泽又在笑。

“好吧。”我说,“我回答完了,到底是怎么回事?”

“你想不到的。”利普兰泽说,“他是‘暗夜圣徒’里的一员。”

“真的假的?”

“他的犯罪记录还不少,黑帮调查组已经对他展开了全方位监控。这个家伙现在已经大小是个头目了,他们都叫他会长,在他们黑帮总部管了两层楼。他已经在那里混了很多年了,显然他觉得,如果被兄弟们发现了自己是同性恋,别人都会看不起他。莫乔莱斯基有个线人,叫艾迪还是什么的,是个高中老师,也是同性恋,告诉了他这些事。这个老师好像就是尼奥的老师,和尼奥偷偷摸摸来往很多年。他说极可能是尼奥写了那封举报信。”

“这个家伙。所以,我们现在是去哪里?去格瑞斯大街?”

“是的,格瑞斯大街。”利普兰泽说。

这几个字让我心里一紧,全身打了个哆嗦。肯尼利和我以前在那里待过几个晚上,实际上,应该说是几个凌晨,三四点的时候,这是白人在那里出没最安全的时间。

“我给他打了个电话。”利普兰泽说,“他挺有钱的。电话是登记在他自己的名下,那个私家侦探波曼居然都没有查到。总而言之,我是在一个小时前打的电话。我说我是来问他要不要订报纸的,他说他没兴趣,但我一开始说要找尼奥·威尔斯先生时,他说他就是。”

当我们开车往城区走的时候,我在脑海中不断想着这个事实,我喃喃说着“一个‘暗夜圣徒’”。

我是在当副检察长的第四年开始熟悉格瑞斯大街的,当时,我是雷蒙德·霍根的手下,他选中我去负责“暗夜圣徒”案的调查。当时,它是全市最大的街头黑帮组织,雷蒙德在第一次参加竞选的时候,宣布要对它进行全面打击,这也成为他竞选的焦点。对雷蒙德来说,这是一个完美的参选手段。金德区没有人喜欢这些黑人小混混,而打击黑帮的成功经验也有利于树立他良好的形象。对“暗夜圣徒”的调查成了我走进聚光灯的开始,是我第一次和记者并肩工作,那次调查花费了我四年的时间。在雷蒙德再次参加竞选之前,我们已经对一百四十七名黑帮成员定了罪。媒体盛赞了这一空前的成功,却从来没有提及,还有七百多名成员依然游荡在街头,做着同样的勾当。

这些黑帮分子的故事可以让研究社会学的专家写出一篇优秀的论文了。一开始,他们的名字叫“夜之亡命徒”,是北区一个很小的黑帮,纪律性也不是那么强。他们的头目是马文·怀特,是个长相英俊的美国人,但一只眼睛瞎了。他瞎眼的瞳孔是乳白色的,而且总是四处乱转,也许是为了平衡,他在另外一边的耳朵上戴了一只七八厘米长的绿松石耳环。他的头发往上竖着,乱七八糟的。马文是个惯偷,他偷汽车轮胎、偷枪、偷信件邮包,也从自动贩卖机里偷零钱,还偷各种各样的机动车辆。有一天晚上,马文和他的三个同伙去抢劫一家加油站。店主是个阿拉伯人,当他们逼着店主交出收银机里所有的钱时,店主突然也拿出了一支手枪,他们开枪把店主杀死了。马文和同伙认了过失杀人罪,被送进了鲁德亚德监狱。他们之前只进过州少管所,结果,那一次在监狱里,他们结识了更多厉害的角色。四年后,马文穿着长袍、戴着护身符从监狱里出来,宣布自己将成立“暗夜圣徒与魔鬼帮”。二十个穿着和他一样的人占据了一片街区,在不到一年的时间里,按照他们自己的话来说,就已经完全融入了当地的社区。马文把他的手下召集到一幢废弃的公寓楼里,他把那里当作总部。他每天晚上和周末都会对这些手下传经布道,而白天,他会教那些人怎么偷东西。

一开始,他们偷的是信件邮包。他们在邮局里安排了人,实际上,人还不少。他们不仅偷支票和各种演出活动的门票,还偷别人的银行账户信息。马文很有投资头脑,他把赚来的钱又再进行投资,比如,在北区购买房产。最终,这整片地区都成为了他们的地盘。他们开着大汽车在街上横行,肆意地鸣喇叭,把收音机的音乐声开到最大。他们骚扰正经人家的女孩,把正派的男孩变成暴徒。与此同时,马文还给自己树立了一个政客的形象,他们周末还会给流浪汉施舍食物。

随着帮派的规模越来越大,马文带着手下开始了毒品的生意,整幢大楼都成了他们的加工中心。在两个端着冲锋枪的黑帮分子的监督下,化学博士们用奎宁和乳糖将海洛因稀释。在另一个加工区,六个女人用小塑料袋将它们分装,为了避免偷带,这些女人都是赤身裸体工作的。然后,这些高品质的海洛因会在大街上的摊点出售。一些从富裕社区来的白人年轻人会开车来买,周末有的时候简直是车水马龙,甚至会有黑帮里的人吹着口哨来指挥交通。曾经有一两次,报社想报道这种情况,但警局就不乐意了,因为,有些警察从中拿了黑钱,而警局对内鬼往往也是睁一只眼闭一眼,没有接受好处的警察则敢怒不敢言。这些帮派中人都是亡命之徒,他们用枪杀人,用绳子勒死人,用刀子捅死人。有时候,他们杀人是因为毒品交易引发的争执,但也会为了一点儿意见不同而大开杀戒;有时候,可能是某人取笑了某人的车不够漂亮;有时候,可能是某人在街上不小心撞了他们一下。他们控制了这个城市中六个街区的地盘,把这里变成他们小小的“法西斯集中营”,其中大概有四分之一的地方就是在格瑞斯大街上。

我听很多人说过,格瑞斯大街上的这些小区安置房和斯坦福大学的学生宿舍都是一样的建筑结构。但现在,它们两者之间已经没有任何相似之处了。每幢楼房的小阳台都用铁丝网封了起来,因为,在过去的五年中,不断有人掉落到下面的人行道上,有的是自杀,有的是被抛下去的婴儿,有的是醉鬼,有的则是被人推下去的。阳台上的玻璃推拉门也都被换成了木板门。阳台上一般都挂着各种各样的东西,包括洗好的衣服、垃圾桶、黑帮的旗子、旧轮胎、汽车零部件等,冬天挂上去的则是任何可以抵挡寒风的东西。大概没有哪个社会学家能够描述出这些人的生活和我们普通人生活之间的差别,肯尼利以前最常说的就是“这里可不是什么正经地方”,他说得对,确实不是什么正经地方。但这里的生活也不是什么激进种族主义者能够理解的,这里就是战争区,我认为,就像是从越南回来的老兵所描述的场景。这是一片没有未来的土地,没有人真正明白其中的因果关系。这里只有血腥与狂躁,热烈与冷静,这些才是一些有意义的词。跟这里的人,你不用谈论明年可能发生的事,甚至连下周可能发生的事都不用谈。有时候,我听到我的证人描述他们每天的日常生活时,看到他们那种不以为然的态度,我甚至怀疑他们是不是生活在幻觉中。我有一个线人,叫摩根·霍伯利,他原来也是“暗夜圣徒”的成员,后来真正开始信奉宗教、金盆洗手。他告诉我,曾经有一天早上,他被门外的枪声惊醒了。他探头去看,发现是两个帮派在进行血战。我问他他当时的反应是怎样的,他说:“回过头接着睡呗,又不关我的事!用枕头捂住耳朵就行了。”

实际上,我长达四年的调查之所以成功,是因为摩根·霍伯利的帮助。他是一个潜伏在黑帮内部的英雄,斯特恩多次在陪审团前提到过我的成功,而我的成功只有一个幸运的因素:摩根。任何一个像“暗夜圣徒”这样的组织都有为了钱而叛变的人,很多人成了警方或联邦调查局的内线。但马文是聪明人,他也安排了不少人来进行反侦察的工作。我们从来都不知道自己接到的线报到底是真是假,因为通过这些线人,我们往往同时收到两三个不同的内幕版本。

但摩根·霍伯利是一个真正可靠的人,他能深入到黑帮的内部。不仅仅因为他想这样做,也因为圣徒们都很喜欢他。他天生具有一种潇洒的气质,就像有人天生就懂音乐、懂马、懂运动一样。他穿什么衣服都很好看,他的一举一动如同行云流水。与其说他长得帅,倒不如说是一种冷静的气质让他显得格外引人注目。他仿佛有一种魔力,能引起我内心的一种震撼,有点像是我对奈特的感觉。他说,有一天早上,他突然听到了上帝的声音,那个声音告诉他,“暗夜圣徒”的所作所为是邪恶的,于是,他偷偷成了警局的内线。当他去参加黑帮老大的会议时,我们会在他身上装上窃听器。他还会告诉我们很多黑帮成员的电话号码,我们再对这些电话进行监听。在摩根·霍伯利帮助我们的那七十天里,我们基本上搜集到了后来庭审所需要的全部证据,之后,才得以开始那场持续两年的漫长起诉。

当然,摩根没有撑到最后。他们说,好人从来都撑不到最后。肯尼利告诉我,他们找到了摩根。他们接到森林公园的巡警电话,听起来不是什么好事。当我赶到那里的时候,到处都是警察、急救人员和记者,这些人往往都是凶杀案现场的常客。大家都不想跟别人说话,人人都只想靠尸体近一些,到处都是人。我不知道摩根在哪里。肯尼利已经等在那里了,他把手插在外套口袋里,用阴郁的眼神看着我。他仿佛是在说,“我们完蛋了”,然后,他又收回自己的视线,仿佛是让我自己猜。

他是被淹死的。后来,罗塞尔医生证实了这一点,我是绝对不会让熊谷给摩根验尸的。罗塞尔医生验尸后表示,他是被淹死的,淹死在一个公共厕所的下水道里,那就是他最后葬身的地方。他头朝下倒栽着,两只肩膀都已经脱臼了,两只腿分开,全身僵硬。他身上穿着斜条纹的裤子,尼龙袜子和皮鞋都已经很旧了,有一种很落魄的感觉,裤腿和袜子之间露出来的皮肤是紫色的。我站在那间小小的木板房厕所里,虽然当时已经是十一月的天气,但还是有几只苍蝇飞来飞去,整个空气中都弥漫着一种恶臭。我想到了摩根的幽默和我一直以来对他的崇敬,那时候,我不相信天堂,不相信鬼神,因为我确信,这样一个男人,是没有什么东西能够伤害到他的。

利普兰泽看上去很冷,并不是说情绪很冷漠,而是真的很冷,虽然八月的晚上还有二十多摄氏度,他却缩着肩膀,把挡风外套的拉链拉得严严实实。我很了解他,他的这种表现如果不是出于害怕,那一定也是因为紧张。和他相比,我对这片地区倒还更熟悉一些。

“你没事吧?”我们走上一幢楼房的水泥楼梯时,我问他。

“当然没事,老大。”他说。

楼房里最主要的进出通道是楼梯。电梯很少开,就算是开了,也没人去坐。在楼梯间里,进行着各种各样的勾当。有人在这里买卖毒品,有人在这里酗酒,有人在这里做爱。现在已经是将近凌晨三点,还是有人进进出出。在快到四楼的地方,两个年轻男人正勾搭着另外一个年轻女孩子,女孩的头往后靠在楼梯扶手上。一个黑人走在我们前面,从他们身边经过时,两个年轻男子对着他说:“最近怎样啊,哥们儿?”他们对我和利普兰泽倒是什么都没说,但眼神却很傲慢、冷漠,利普兰泽小心翼翼地爬着楼梯,还故意把警徽朝他们露了一下,想要让他们知道,我们可不是普通的角色。

我们爬到最高的那层楼——八楼。利普兰泽竖起一根手指放在嘴唇前面,他轻轻地拉开楼道铁门,我跟着他走进了走廊。这是那种典型的安置房走廊,楼道里灯火通明,到处都是垃圾,空气中充斥着一股刺鼻难闻的气味。半路上的一面水泥墙上,被砸出了一个洞,怎么看怎么像是人头的形状。就是在这样的一条走廊上,肯尼利的一个手下对马文·怀特开了枪,那是我们开始对他提起第一轮起诉后的一个晚上。我在楼房外面指挥整个逮捕行动,突然,我们听到了一阵枪响,但过了二十分钟,警察才让我进去。当时救护车已经赶到了,我和急救人员一起爬上楼。在医护人员的努力下,他们终于救下了马文的性命,把他重新送回到鲁德亚德监狱。当时我看到他的时候,他的状况很不妙。他们把他放在走廊中间,旁边是他的自动冲锋枪。他发出的哀叫是那么凄惨、那么绝望,他的肚子和手臂上全是鲜血,手里还攥着一张被揉成一团的紫色面巾纸。站在马文身边的是斯塔普莱顿·霍伯利,摩根的哥哥。在摩根被杀后,他便开始为我们打探情报。这个时候,他正当着好几名警官的面,往马文的脸上撒尿,而警官们都只是靠在墙上看着。

一个急救人员问我:“如果这个家伙被尿给呛死了,我该怎么说啊?”

我的思绪突然被利普兰泽的捶门声拉了回来。

“开门,尼奥!给我醒来。警察,开门,我们只想和你谈谈。”

我们等着。不知不觉中,整幢楼似乎变得安静了下来。利普兰泽又开始用手拍门,门是加固的铁门,别想用脚踹开。

利普兰泽摇了摇头。就在这个时候,门突然静悄悄地打开了,很慢很慢。门里面是一片漆黑,一丝光亮都没有。不知怎么回事,我突然感觉到一阵紧张。如果让我说出到底是什么引发了我的这种反应,我只能说应该是那微弱的金属咔嚓声,但在那之前,我就已经凭着直觉感到了一种警觉。空气中有一种危险的信号,像是一种气息,像是一阵微风。当我听到枪上膛的声音时,我才意识到,站在明亮走廊里的我和利普兰泽是两个多么完美的靶子。但当时,我的身体却没有动。幸好利普兰泽行动了。他骂了一句“妈的”,然后迅速趴下了,趴下的时候,他朝我这边扑过来,把我也拉倒。我跌在地上,打了个滚,很疼。我们都趴在地上,一人在门的一边,利普兰泽双手紧紧握着一支手枪。

利普兰泽闭上眼睛,大声喊。

“尼奥,我是警察!这个人也是警察!如果你十秒钟之内还不缴枪,我就会叫后援冲进来,还不等你开口,他们就会乱枪把你射死。我开始数了!”利普兰泽蹲下,后背紧紧靠在墙上。他朝我抬了抬下巴,意思是让我也和他一样。“一!”他大声喊道。

“哥们儿。”我们听到对方说,“你说你们是警察,我怎么知道?我怎么知道?”

利普兰泽从外套里拿出了警官证——证件上有警徽和照片。他慢慢朝门口挪了几步,把警官证往屋内扔去。

“二!”利普兰泽又喊道。他退了回去,朝我指了指门口。等会儿如果形势不对,就要赶紧逃走,“三!”

“哥们儿,我把灯打开,行吗?但我不会把枪交给你们的。”

“四!”

“好吧,好吧,好吧。”一支枪从铺着瓷砖的地板上滑过来,撞到墙面上,发出一声沉闷的声响。那是一支很重的黑色手枪,在它没停下来之前,我还以为那是一只老鼠。突然,整间公寓的灯亮了。

“出来,尼奥。”利普兰泽喊道,“跪在地上。”

“唉,哥们儿。”

“快点!”

“妈的。”他跪在地上从房间里挪了出来,双手伸直在胸前,他现在的样子有点滑稽。

利普兰泽搜了搜他的身上。然后点点头。我们三个都站了起来,利普兰泽把警官证从尼奥手里一把夺了过来。尼奥穿着一件黑色无袖的T恤衫,头上扎着一根红色的发带,下身只穿了一条内裤,显然我们来前他正在睡觉。他的皮肤很光滑、肌肉也很结实。

“我是利普兰泽警官,警局的特别指挥,我想和你谈一谈。”

“他又是谁,哥们儿?”

“他是我朋友。”利普兰泽手上拿着枪,推了尼奥一把,“进去。”尼奥先走进了房间。利普兰泽站在门口,举着枪四周环视了一遍。然后又进去搜了一圈。过了一会儿,他走出来朝我做了个手势,让我进去。他把枪重新插回到背后的枪套里,把外套放下了。

“唉,我们差点就成了明天报纸的头条了。”这是我开口对利普兰泽说的第一句话,“如果他真开枪了,说不定就要靠你来救我的命了。”

利普兰泽做了个鬼脸,好像是在笑话我,“如果他真开枪了,在我把你拉倒之前,你已经没命了。”

房间里面,尼奥正等着我们。整套公寓里只有一个开放式的小厨房和两个房间,没有听到有其他人的声音,尼奥坐在客厅地板上的一个床垫上,他已经把裤子穿上了。在他脚边的床边,有一个塑料闹钟和一个烟灰缸。

“我们想问你两个问题。”利普兰泽说,“如果你说实话,我们五分钟后立马走人。”

“嗨,哥们儿。是你们凌晨三点跑到我这里来。拜托了,饶了我吧!你们给查理·戴维斯打个电话吧,他是我的律师。你们和他去谈,我很累了,我要睡觉了。”他靠在墙上,闭上眼睛。

“不需要律师,尼奥。”

尼奥闭着眼睛,笑了,他以前应该听过这一模一样的话。

“你有豁免权的。”利普兰泽告诉他,“这个人是检察官,你知道吗?”

尼奥睁开眼睛时,正好看见我在点头。

“看吧,你现在已经有豁免权了。”

“772。”尼奥说,“5868。是他的电话号码,哥们儿。他叫查理·戴维斯。”

“尼奥。”利普兰泽说,“大概在八九年之前,你给一位副检察官送了一千五百美元,他帮你摆平了一些事,你知不知道我在说什么?”

“没这回事,好吧?我说,你们凌晨三点,闯进我家里,问我这些破事。我是个傻子吗?啊?我他妈是个傻子吗?我会跟你们这些白人警察说这些破事吗?拜托了,哥们儿,你们回去吧。我要睡觉了!”他又闭上了眼睛。

利普兰泽哼了一声。不知道为什么,我感觉他又要拔枪了,我很想阻止他,但他并没有拔枪,而是慢慢地走到尼奥身边。他蹲下去,正好蹲在他的床头。尼奥看着他走到自己身边,但当利普兰泽蹲下去后,他又闭上了眼睛。利普兰泽伸出一根手指,戳了戳他的胳膊,然后又指了指我。

“看到那个人了吗?他是拉斯迪·萨比奇。”

尼奥睁开眼睛,他知道我是“暗夜圣徒”案的负责人,现在就正在他的客厅里。

“瞎扯。”尼奥说。

“给他看你的证件。”利普兰泽说。

我没料到这一出,我把外套口袋里的东西都掏出来了。在这个过程中,我发现我的外套上全是在地板上蹭到的灰。我身上带着几个月前利普兰泽给我的尼奥的档案,带着我的日程记录本、我的钱包。终于,我找到了一张皱皱巴巴的名片。我把它递给利普兰泽,利普兰泽把它递给尼奥。

“拉斯迪·萨比奇。”利普兰泽又说了一遍。

“那又怎样?”尼奥问。

“尼奥。”利普兰泽说,“你有多少兄弟是他送进监狱的,你知道吗?二十五个?三十五个?你知道他亲手抓了多少个‘暗夜圣徒’吗?你尽管接着睡,尼奥,拉斯迪·萨比奇明天早上就能打一通电话,告诉你所有的兄弟,你是怎么在森林公园里和白人搞同性恋的。他会告诉他们所有的细节,你和谁,在哪里,什么时候搞的。他会告诉他们,你,尼奥·威尔斯到底是个什么人。你觉得我们只是吓唬你?这可不是吓唬你,哥们儿。你知不知道这个人曾经让斯塔普莱顿·霍伯利尿到了马文的脸上。你听说过这个事吧?我们现在只是想耽误你五分钟时间。你跟我们说实话,我们再也不会来烦你了。我们只想问你几件事,就这样。”

尼奥没有动,但利普兰泽在说这番话的时候,他的眼睛却睁得大大的,表情很严肃。

“我才不信呢,你现在是想问点事,过几天,你们又凌晨三点跑来,又来问点事。”

“如果我们真的还有事问你,现在就会告诉你,只要你能先回答我们几个问题。”如果尼奥指认了莫尔托,那我们可能还会需要尼奥出庭作证,但利普兰泽很清楚,现在暂时还不能告诉尼奥这一点,“别跟我耍花样,尼奥。我的第一个问题是:你到底有没有拿一千五百美元去摆平自己的那个案子?”

尼奥哼了一声,突然坐直了。

“那个该死的艾迪。”他说,“你们已经知道了,是不是?那你们还来问我干吗?”

“尼奥。”利普兰泽很平静地说,“回答我的问题。”

“是的是的,哥们儿,我花了一千五百美元。”

我的心跳突然加快了,我低头看着自己的胸口,觉得衬衫的口袋都在跳动。

我突然开口说话了。

“那个女人和这件事有没有关系?就是卡洛琳,那个保释官?”

尼奥笑了起来,“当然了,哥们儿,也可以这么说。”

“什么意思?”

“拜托。”他说,“你们这是耍我呢。这整件事都是那个女人安排的,你不知道吗?她告诉我我不需要出庭,她知道该怎么摆平。她真的非常熟练。我敢打赌,她做这种事已经不下一百次了。她告诉我该去哪里,该怎么交钱。她态度很冷静的,你听明白没有?”

“听明白了。”我也像利普兰泽一样蹲了下来,“当你去送钱的时候,她在那里吗?”

“当然在那里!她就坐在那里。很冷静的,你知道吧。她说,‘你好,你坐在那儿吧!’然后那个家伙就开始说话了。”

“他是站在你背后的吗?”

“是!那个女人告诉我什么时候进去,让我别转身,就照着那个男人的话做就可以了。”

“他告诉你,让你把钱放在他办公桌上?”

“不是。我当时就坐在他办公桌旁。他说,让我把钱放在最上面的抽屉就可以了。”

“我说的就是这个意思。那是检察官的办公桌,是不是?”

“是的。”

“你把钱给他了,对不对?”利普兰泽问,“给了那个检察官?”

尼奥有点不耐烦地看着他。

“当然不是了,我才不会把钱给什么小检察官呢。我是傻子吗?他拿了我的钱,到时候又会说,唉,这事情办不了,他们经常都这么说,我听够了。”

利普兰泽看着我。他还没有明白,但我明白了。就在刚才,我突然明白了。终于明白了。天哪!我真傻,真傻!

“那给了谁?”利普兰泽问。

尼奥扮了个鬼脸。他不想告诉一个连这种事情都不清楚的警察,我替他回答了问题。

“是法官啊,利普兰泽。尼奥把钱给的是法官,对吗?”

尼奥点点头,“那个黑人,就是他,哥们儿。站在我后面就以为我不知道他是谁了?我在法庭上一听到他的声音我就认出来了。”尼奥打了个响指,努力想着这位法官的名字。但已经没有必要了,那位法官的名字在他的无罪释放书上写得清清楚楚。我把那份文件从自己口袋里拿出来,那个签名我是不会认错的。我在过去这两个月见过几十次,这个签名就像拉伦做的其他所有事情一样,都是那么与众不同。

“那么,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利普兰泽问。现在已经将近凌晨五点了,我们坐在河边一家二十四小时营业的餐厅里。以前,这里的面包甜甜圈是最出名的,后来被一家全国性的大型连锁甜甜圈店抢去了生意。“拉伦和卡洛琳搞到了一起,所以,要多捞点钱给她花?”

利普兰泽还是显得很紧张。在开车来这里的路上,他停在半路买了一瓶桃子味的白兰地,像喝饮料一样喝光了,他还是对我们一开始和尼奥的对峙心有余悸。

“天哪!”利普兰泽对我说,“有时候,我真讨厌当警察。”

我摇摇头。他的那个问题,我也不知道答案。在过去的这一个小时里,只有一点我是可以确认的,那就是,我上周见到肯尼利的时候,他不愿意告诉我的应该就是这件事,拉伦才是接受贿赂的人。这应该就是当时让警察们气愤不已的原因,法官居然带头知法犯法。

“那莫尔托呢?”利普兰泽问,“你认为他也参与了吗?”

“我猜他没有。我觉得拉伦不是那种会把第三者拉进来的人。尼可曾经说过,莫尔托很崇拜卡洛琳。她大概是央求他撤销诉讼,而他就照办了。我敢肯定,莫尔托和其他人一样,也对卡洛琳很有好感。”当然,是一种精神上的、压抑着的好感,这也说得过去。正是这样的原因,莫尔托才一直对卡洛琳的案子非常关注,因为,他对她的感情从来没有释怀过。

我们又聊了一个多小时,最后,都已经到了吃早餐的时间,我们俩都要了一份鸡蛋。太阳已经升起来了,照在河面上,映出漂亮的玫瑰色光芒。

我突然想到一件事,笑了起来。我笑得那么放肆,像个幼稚的孩子,仿佛失去了控制。我的想法很荒谬,但其实一点儿也不好笑。不过,经过了漫长又奇怪的一天,我会有这样的想法也正常。

“怎么了?”利普兰泽问。

“我认识你这么多年,我从来没有想过。”

“没有想过什么?”

我又开始笑。过了半天,我才说道:“我从来没有想过,你也是带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