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我走出公寓,进了公司车子,沿着耐德路要找一个可以观察耐德公寓出口的停车位置。
我找到一个很合适的位置,把车倒退到路边,停车等候。
我等了30分钟,才见到丘家伟走出来。
他很快地走了半条街,到他停车的地方。他的心里有事,所以对四周会发生什么完全没有注意。他望也没有向后望一下,但看过两次手表,好像和某人有约会已迟,不知对方会不会继续等他似的。
他发动车子,我没有开灯跟了他一条半街。冒一点被警察捉住的危险,但我不想引起他的注意。也许根本不必如此小心,但谨慎总是好习惯。
丘先生把车开到好莱坞大道之北,拉布里雅路之东,新开的一个酒吧。把车停进这酒吧专用的停车场。他走进去停留了20分钟。
出来的时候,一个40才出头的宽肩男人伴着他。那男人把自己体型保持得很好。他是有权力派,说话时手势强调得厉害。
他站在丘的车旁,和丘谈了一分钟的话。明显的都是他在讲,因为,他不时地会用食指戳向丘家伟的胸口,而丘只是小心地听着点头。
然后,他们握手。丘进入自己的车子开走。
我不敢太紧跟丘家伟开着的车,另外那家伙会看到有车子在尾随他。但是我也不愿追丢了他,他已经离开我有半条街远了。我把车子慢慢前进,故意左顾右盼望向两旁街上,像在找一个地址,对前面的车子一点也不关心。
那和丘家伟谈过话的男人开始发动他自己的车子。我开过他前面时看他爬进一辆奥司莫毕尔车子。
丘先生车子开始快起来,他是想赶到什么地方去。我才到街上时他已经在一条街外了。很多急着赶路的车子已经插在他车和我车中间了。
我已经记住丘的车号。只要他不转弯,掉不了的。
在法兰克林路他左转了。我们大家向西走拉布里亚路上。
拉布里亚路再向前会和日落大道相接,我有个感觉他会在日落大道左转,所以我不到日落大道自顾左转到拉布里亚路的南面去。一转弯立即加油,在第一个交叉转向西面,先到日落大道去,一面开一面等。
丘先生车来的时候,正有一辆快车超过我又超过他。我又让一辆车超过我后,跟了上去。
丘先生的车停向一个加油站,我落后一点慢慢移动,好像要找个地方停车,看到他走出车来,走进一个电话亭。我沿了加油站慢慢转圈。
我第一圈转回他才把电话号拨完。
我看看时间把时间记下来。他挂上的时间是10时零7分。
我开到下一个街口,把灯熄了,在路边等。
丘先生回到车里,向前开了6条街,去找了一个有公用电话的加油站,又进了公用电话亭。
我注视我的表,他挂上的时候是10点16分20秒。
丘先生打完电话,急急开车。他开到罗德大道即左转进入大道。
我把车停住,专注于他的尾灯。
他下去了三条街之遥,我不开灯地跟上。
突然,我看到他的煞车灯亮起。车子一摇,煞车灯熄掉,车子快速向前,右转灯又亮起。
我把灯亮起,向前在第一个十字路右转,又在第二个十字路左转,在和罗德大道平行的路上向前看。
几秒钟后,前面可以看到丘的车90度经过。开得很快,街灯照射下,我看得很清楚,他在望后镜里猛看,有没有车跟在后面。
刚才他右弯弯得很突然。车胎在地上吱吱叫着。
什么事,使他提高了警觉。一定是在罗德大道上。我决心去看看。
我回到罗德大道,回想他突然临时决定转变是在二、三条街前。我慢慢前进,没有事。突然我看见了!
一辆警车,停在一个车道上,二个便衣在里面抽烟;一看就知道是什么身分。他们只是在守着,守株待兔。
我向前开,想要右转,就像丘先生才做过一样。
突然,一条街后一对车头灯亮起。
我用力一踩油门,同时右转,向前急开一条街,又立即右转。
我后面的车在十字路口犹豫一下,看到了我,把灯熄了。
这些便衣起先想不使我知道,跟踪我一段再说。
我只当完全无知,和他们玩一玩。我假装左转,改变主意,转向右侧,加快了速度,又突然来个回转。跟我的车自正面和我交车而过,我来一个快速左转,立即转入第一条入眼的私入车道,停车,开灯,熄火。
警车又在我车尾后呼啸而过。
我停车,车道里面的房子亮起灯来。一位穿了浴袍的男士开门出来。
“有何贵干?”他问。
我爬出车来。
“比尔?”我有把握地称呼着。
“什么比尔?”
“当然是张比尔啰。”我说。
“我不认识什么张比尔。”
“他不住在这里?”我问。
“不住这里。”
“对不起,”我说,“我拿到的是这个地址。”
我回进车里,发动车子,退出车道。我开了半条街。又把车靠边。我想刚才的警官们也许已经有了我的牌照号码。他们要追究的话,我最好要有一个好一点的理由。他们追问我的话,我绝不敢说丘先生车在这里经过过。目前我自己知道太少,要避免别人问我为妙。
我现在的位置看得到罗德大道。离开丘先生想转入,因为有警车而改变意见的车道不到三条街。
一辆大的奥司莫毕尔车摇摆经过,左手侧有点凹下去。一辆计程车经过。没见警车回到他们守株的地方去。
又有一批车子经过,一辆福特,一辆客货二用车我想是雪佛兰牌,另一辆开得很快,我来不及看厂牌。
于是警车回来了。警官要不是没见到我,就是没注意我。
一辆和我开的公司车相同厂牌的相同年份的车,开过去。开得很慢,可以说在爬。我又看到那辆左面凹下去的奥司莫毕尔。这次跑得极快。
我看看手表,我在这一带已经3刻钟了。
我决定这一带不宜久留。我把车右转开溜。
我走了10条街左右,对面一辆车一个回转跟上了我。
我车左面发现闪光灯闪动时,我只好把车靠边。
警车跟着停我后面,二个警官中的一个慢步向我。
“有什么不对吗?”我说。
“看看你的驾照。”警官说。
我把驾照给他。
“赖先生,行车照呢?”他说。
我把行车执照给他。另外一个警官跟了上来。
“柯赖二氏私家侦探,嗯?”他说。
“是的。”
“在这一带干什么?”
“喔!只是开车兜一兜。”我说。
“有什么认识的人,住在罗德大道吗?”
“没有。”
“你怎么会转到罗德大道上去?”
“我有吗?”
“你自己当然知道的。不要油腔滑调。”
“我在尾随一个人,到了这附近追丢了。我在这一带兜了很久,再也没见到他的车。”
“什么样子的车?”
“一辆凯迪拉克。”
“说下去。”
我摇摇头。
“听到了吗?”警官说:“说下去,不是开玩笑,是公事。”
“什么样的公事?”我问。
“警察公事。”
我说:“罗德大道下面出了一个车祸。我跟的车子主人是个证人。他很快开走。我想他不愿被人请为证人。我要知道是谁,说不定把他弄出来做证人,我可以弄到一点钞票。所以我跟踪他一直下来看他去哪里。”
“车号多少?”
“等一下,”我告诉他,“你问三问四也太多了。我不能告诉你太多。这是我吃饭的依靠。”
“再说说你跟踪他的目的。”
“我要看他停车,我会去看他车里驾驶盘杆上登记的车主姓名地址。然后我回去查那个车祸,把各方的车号记下,看有没有人受伤,受伤到什么程度。”
“你听起来像殡仪馆的人,专门在医院急诊室门口徘徊似的。兜生意,嗯?”
“我也听说过有人干这一行,”我说,“不过,我还没有去兜生意,再说,我自己也有权可以做证人。”
“做车祸的证人?”警察问。
“我可以做证,我看到一辆车,他的位置一定见到车祸的详情,但是他快快开走。”
“车号是什么?”
我把记事本打开。给了他一个我记在最前面,专为这种被逮住使用的车号。
警官把车号记下。“好吧,”他说,“我暂时算你没问题。记住,暂时不要回这一带来。”
“为什么?这一带有霍乱?”
“因为我告诉你不要回来,就如此简单。我们不要一个私家侦探在这一带鬼混。”
“不见得,”我说,“我看这一带一定发生了什么事。”
“没事,”警官说,“你走吧。”
我说:“好了。我走。刚才有一辆车不开车灯跟我走。我认为可能是我跟踪的车发现我了。要把我逼到路边揍我一顿。”
“那你怎么办?”警官问。
“我用了一个脱逃战术。”我说。
“怎么个脱逃法?”
“我突然回转,让过跟踪我的车,转了个弯。”
“他们又跟你了吗?你怎么办?”
“我把灯关了,把车停了,等事情过去。”
二个警官互相望了一下。
“嗯,”二个人中一个人说,“你说的是实话。我们本来就在想你是刚才我们两个在追的车子,但不能确定。”
“你说你们两位是没开灯,跟在我后面吓人的人?”
“没错。”
“好呀!为什么?”我有点赌气地说,“你们要知道我是谁容易得很,亮亮红灯,像现在一样就可以了。为什么要这样吓我。我以为又要挨揍了。”
“你常被别人揍?”警官问。
“我是个私家侦探,”我说,“而且我老喜欢单独行动。”
两位警官有意思地看着我。
我又说:“两位为什么不把红灯亮起?为什么会熄了灯追一个老百姓呢?”
“你看见我们在你后面?”
“当然,你们关灯的时候我就注意上了。”
“你没看出这是一辆警车?”
“我怎么会知道这是警车呢?”
“由我们来问问题,”警官说,“你回答就可以了。”
“我已经耽误了半个小时。刚才想到的案子也泡汤了。而且被你们吓得半死。”
“好,大家说过就算了,”他说,“快些走吧!不要在这里逗留。”
“好吧。”我说。开始发动我的车子。
突然,一位警官说:“嗨,等一下。”
我把引擎熄火。
“有一辆车,从罗德大道下来,就在你车子前面,他煞车,想靠边,又决定转向右去。那辆车是你在跟踪的车,是吗?”
“我认为是的,但是我不能确定。”我说。
“为什么不能确定?”
“因为他离开过我视线一段时间。我本来不想太接近。”
“为什么?”
“我不想让他知道有人在跟他。”
“你已经跟他很久了。为什么反不敢走近呢?”
“实在因为不愿引起他怀疑。我已经在车子很多的地方开近弄到了牌照号。目前也等于够了。再说我对开车的人看到一眼,我也不会忘记他面貌的。”
“那人最后向哪里去了?”
“我不知道,我告诉过你,我把他追丢了。”
“好吧!”警官说,“你走你的,走越远越好。我们今天这里另外有事。不欢迎你们私家侦探在这一带乱搞乱捣。走路吧。”
我点点头:“汽车号码的事,请不要告诉别人。这是我手里牌当中的爱司。”
“好吧,”警官说,“走啦。”
我沿街向前开。警车开回向罗德大道的方向。
我开车来到警察总局。
我要找一个车祸。车祸必须是发生在下午9点40分到10点15分之间。地点一定要在好莱坞。位置也许相差一、二里没关系。但是时间因素是骗不过警方的。车祸的大小也没关系,撞死人脱逃,到二车互相小撞,都可以。时间一定要在这一段时间之内。
像洛杉矶这样的大城市,各种各样大小程度的车祸每小时都有发生,有些损失小的根本连报都懒得报。
我看交通意外报告,找到一则似乎合宜。一个36岁名叫狄乔狮的,开了一辆奥司莫毕尔,在拉布里亚路北段发生车祸。有点争执是他在经过干道十字路口时,有没有停车让干道先行,还是自行直开了过去。被撞的人坚持他没有在路口停车。狄先生坚持自己曾把车停死。狄车的后面有辆车被列为证人。另外还有一个证人是位女人。报告的警官除了上情外没有结论。
我把地点,时间,车牌号,都记了下来。
万一警方再要查证,我有了一点保障。事实上,他们回头想想再来查证几乎是必然的。
我想今天工作已经够累了。回到自己公寓,把公司车停在停车场,爬上床。时间是1点45分。
我把闹钟定在7点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