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磨坊谜案

“在我们北山小镇上,命案可不是天天都有的,在屋桥事件之后,过了一年多,我才又面临了另外一件看来不可能发生的谜案。到了一九二三年的七月,我在那个地区执业当医生已经有十八个月了。社区也接受我成为其中的一分子。我知道大部分人的名字,也认得他们的太太和小孩。他们已经不再拿我那辆黄色响箭型敞篷车——我父母在我从医学院毕业时送我的礼物——来开玩笑,有时孩子们甚至会要求让他们搭车呢。”山姆·霍桑医生停下来,从他手中的小杯子里喝了一小口。

“那年一开始就很暴力,有个叫狄洛斯的囚犯在元旦那天从州立监狱里越狱的时候,杀了一个警卫。现在,在又热又闷的七月骄阳下,空气里仍然有着死亡的气味。从墨西哥传来潘秋·维亚遭到暗杀的消息,在他开车从山上下来的时候,中了十六枪。不到几个礼拜,我们又听到哈定总统在西岸逝世的消息。

“但和我相关的那次死亡却离家近得多……要不要给你来一点——呃——喝的?”


“天啦,山姆医生!你到这林子里来做什么?有人生病了,还是要找个好的制酒作坊?”

“都不是,”我对蜜妮·杜兰杰说,一面把车停在路边,好跟她说话。她是那种丰满的乡下妇人,似乎永远不会老,过了一年又一年,就像永远流个不停推动磨坊水车的水流。她老是开玩笑说私酿的威士忌酒是在树林子里做的,事实上,我们离加拿大边境不过一百五十哩,我们需要的都从那里来。“我正要去霍金斯的磨坊。在亨利·柯德维勒离开之前见见面。”

“我也是,可以搭个便车吗?”

“当然可以,蜜妮,只要你不在乎别人看到你坐我的车。”

她爬进我旁边的座位。把她那鼓鼓的网袋放在脚下。“这里的人都说能坐你的车是了不起的大事呢。山姆医生。”

“听到这话真让人高兴。”

我把那辆黄色敞篷车转上往磨坊去的路,一路颠簸了一阵,没有说话。亨利·柯德维勒在他住进霍金斯的磨坊后这几个月里,成了当地的名人,而由于他的名声,才让蜜妮和我这两个完全不一样的人都来给他送行。

柯德维勒是一个留着一把大胡子的自然主义作家。完全合乎梭罗那样新英格兰的传统。他是十个月前住进老磨坊的。和九月底的第一波寒流一起来到。他们说他在写一本关于蛇溪一带四季景物的书,可是在最初几个月里,几乎没有人看过他。就连他的食物和日常用品都是送到磨坊去的。可是过了两三个月之后,情况改变了,大家开始看到他,也喜欢他。他真的是在写一本书,甚至还让我们看一些他最早写的部分章节。

我在春天的夜晚常到磨坊来,和他坐在开了花的山茱萸树下,一起喝一杯不合法的啤酒,听他谈往日的旧事。然后他会拿出他的手记,让我看他文辞优美、关于蛇溪之秋的札记。

“谁会有兴趣读这一类的书?”有天晚上。因为啤酒让我勇气十足而问他。

他耸了下肩膀,搔搔胡子。“谁看梭罗的作品?”

“起初看的人不多。”

“一点不错。”

我拿起一本最近的手记,可是里面什么也没有,只有一张手抄的剪报资料。“比方说,这个吧。”我读道:

悬赏五十英镑——年轻女子于二十日下午神秘失踪,年二十二岁,身高不满五呎脸色苍白、灰眼、棕发,因最近生病而有明显特征。身穿黑绸洋装、戴白边草帽,并携有一黑色旅行箱。消息请送交C·F·费尔德先生(前大都会警局局长),私人征询办公室,田普市德弗罗院二十号。

“这个,”亨利·柯德维勒微笑着解释道,“是一般分类广告,原先刊在一八七三年八月六日伦敦泰晤士报头版。有人用铅笔圈了起来。”他看到我不解的表情,又说:“我是在楼上发现这张报纸的,就在这个磨坊的二楼。有一堆旧衣服、杂志和报纸,这就是其中之一。我是出于好奇才记在我的记事本里,因为一份五十年前的伦敦旧报纸在新英格兰一座老磨坊里做什么?尤其是上面还有一则那样圈了出来的广告。”

“这一带的人很多都是从英国来的。以前开这个磨坊的霍金斯就是英国人。他很可能就是差不多那个时候来的。也许是他在祖国的最后一天带来的报纸。”

“也许吧,”这位留了大胡子的自然主义作家同意道,“可是我忍不住会想到C·F·费尔德先生,也就是前大都会警局局长的事。你觉得他后来有没有找到那位年轻女子呢?”

这就是我们聊天的一个例子,更常有的情形是谈这条蛇溪的事,还有柯德维勒在河岸边所发现的各种野生物,还有四季的变化。尽管他避免和镇上的居民有社交活动,这位自然主义作家却很乐于参与社区的活动。在冬天,溪水结冻时,会看到他帮忙锯冰块,来存放在磨坊旁边的商用冰库里。而在春天第一个暖和的周末。他也和其他人一起到公墓去做一年一度的清扫工作。

现在,到了七月下旬,他的稿子完成了,总数大约写满了三十六本小学生用的作文簿。题名叫《蛇溪一年》,虽然事实上他只在这里住了十个月多一点。可是他现在要走了,蜜妮·杜兰杰和我就是来道别的。

我把敞篷车停在塞思·霍金斯的黑色福特车旁边,我们走了进去。柯德维勒正忙着把他的书本和手记放进一个我以前见过、用木头和铁皮做的保险箱里,一面还在和年轻的霍金斯说着话。“真不想离开这个地方,”他说,“你们这里所有的人都对我很好。”

年轻的塞思·霍金斯是个刚满二十岁的瘦高农村小伙子。他父亲在五年前过世,塞思年纪太小,还不能自己经营磨坊的生意,所以磨坊就关掉了。不过塞思的母亲不愿意把那地方卖掉。她仍然希望塞思将来有一天能接手,再重建她丈夫当年那很赚钱的生意。把这地方租给柯德维勒住一年,对那家人来说是笔小收入,现在他要走了,塞思前途的问题又提了出来。

“我们很庆幸你能住在这里,”塞思对柯德维勒说,“也许你的书会让这个老磨坊变得有名呢。”

那个自然主义作家抬眼看了看石头的墙壁和粗糙的木头天花板。“这地方留给我很美好的回忆,”他承认道,“就算谷子的粉尘让我打喷嚏,我也喜欢。”然后他看到了蜜妮和我。“又来了两个好朋友!你们好吗?山姆医生?蜜妮?”

“天啦,亨利·柯德维勒,你走了之后,这个老磨坊都会和以前不一样了!”她把网袋放下。走到他面前,像个母亲似的拥抱着他,“为什么不再住一年呢?”

“我也希望能那样,蜜妮,可是我只是在休一年的长休假,九月一定得回去教课。你知道,就连梭罗也离开了他的小木屋呢。”他很喜欢提到梭罗,我有时会想到不知他的手记到底写得有多好,真希望他肯让我看看他后来写的东西。

“我来帮你收拾,”我说着从塞思·霍金斯手里接过一大叠书,放进保险箱里那堆稿件上。我年纪并不比塞思大多少。可是我们之间却似乎天差地远,他父亲的死一点也没让他成熟。

“楼上还有你的什么东西吗?”塞思问柯德维勒。

那位自然主义作家迟疑了一下。“我想都在这里了,不过你可以到楼上帮我看一下,塞思。”

“要没有你,这个孩子就不知该怎么办了,”蜜妮等他走远了之后说,“你这一走,他母亲又要他让磨坊重新开张了。”

柯德维勒耸了下肩膀。“也许我走对他来说是件好事,会逼他做决定。”他盖上了保险箱的盖子。“山姆医生,你能不能帮我把这个箱子送到车站去?”

“要运到哪里?”

“我要运到波士顿。这几天里我就会去取。然后再把手记拿去给我的出版社。”

我正伸手去摸保险箱盖子上一处我常见到的磨损的地方,突然听见楼上传来一声模糊的叫声。“那小伙子又怎么了?”蜜妮问着,一边向楼梯跑去,我也跟在后面。

我们看到他在磨坊楼上的那个房间里,靠近柯德维勒以前向我提起过的那堆旧东西。“你看!”他说。

他在翻找的时候发现了一个人的头骨,蜜妮·杜兰杰倒抽了口冷气,直往后退,可是我把那骷髅头拿在手里。“这是哪个医学院或是诊所里拿来的。”我告诉他们,“看到下颚是用铁丝绑上去的没有?人的头骨不是这样长的。”

“这里怎么会有这种东西?”蜜妮问道。

“恐怕是小孩子偷了来放在这里的,”我转身对塞思说,“这地方是你的财产。如果你不要这东西的话,我就拿到我诊所去。”

“你拿去吧,我不要。”

“每个好诊所里都需要一个头骨。”

我们走下楼来,我把我拿到的东西给柯德维勒看,他刚把他保险箱的盖子盖上,用一把大锁锁好。“我都准备好了,”他对我说。

“塞思找到这个头骨,我要拿到诊所去。”

“会把病人吓跑的,”他说着咧嘴一笑。

我们把那个保险箱抬到外面。放进我车子侧面的行李舱里。我不知道怎么让蜜妮和柯德维勒一起坐进我只有两个座位的车里,好在塞思解决了这个难题,他让蜜妮坐他的车。“你走之前,我还会见到你吗?”她问道。

柯德维勒微笑道:“当然会啦,蜜妮。我得到镇上先办点事,然后再回这里,大概要到早上才走。”

塞思的黑色福特车跟着我们到了镇上,可是在我们到车站的时候,就拐弯向蜜妮的农场开去。我帮着柯德维勒把箱子抬进去,等着称过重量,贴上标签,由铁路快递运到波士顿。

“重四十五磅,”那个职员说着,收下了柯德维勒的钱。

“箱子里面是很贵重的资料和手记,”那位自然主义作家说,“请好好照顾。”

“不用担心,”那个职员对他说:“如果你想看的话,现在就可以看着我把它送上火车。”

我们站在火车站的月台上,那个保险箱和其他要运送的包裹一起送上了一节正在等着的货运车厢。“多快能到波士顿?”柯德维勒问道。

“我想是明天早上,”货运职员回答说。

这话似乎令他很满意,他转身向着我的车子。“谢谢你帮我忙。山姆医生。”

“这不算什么,要不要我送你去哪里?喝杯咖啡怎么样?”

“不了,不了。我得到银行把户头结清了,还要付杂货铺的账。”

我送他到银行,然后开车回诊所,毫不意外地发现我的护士爱玻正在电话上替我不在诊所的事大找借口。她挂上电话之后说道:“山姆医生,你到哪里去了?这里有病人在等你看病,艾伦·史匹灵刚从他的曳引机上掉了下来。”

“艾伦?伤得重吗?”

“可能摔断了哪里。”

我又转身向门外走去,一面抓起了我的皮包。“跟候诊的病人解释一下。爱玻,我会尽快回来。”

冬天是女人生孩子,夏天则是男人会在农场上出意外。才过了十八个月,我就发现了这没完没了、周而复始的情形。不过艾伦·史匹灵比大多数的人都要幸运得多,他只是右肩脱臼,头上肿了个包,骨头都没断。我把他的肩膀包好,叫他休息几天。

然后我回到诊所,看了平常下午来的那些病人。其中至少有一半的人有需要用酒精来治的病,这始终是个问题。一般说来,我最后总是在心里咒骂沃尔斯特德法案,一面开处方笺。

那天晚上。我像平常一样独自吃过晚饭之后,决定开车到隔壁镇上去,我听说在那里一个谷仓中有斗鸡,我虽然不赞成这种事,却还是可以让人有个多彩多姿的夜晚。一定会有些私酒贩子从波士顿开车过来,而我觉得需要喝一杯。老给别人开那种处方会让人自己也口干得厉害。

在我沿着那条土路往卡金角开去的时候,我看到蓝思警长驾着车开在我前面。“晚安,警长,”我在超过他时叫道。

“嗨,医生,还好吧?”

“一整天都没失去一个病人。你出来巡逻吗?”

蓝思警长哼了一声。“磨坊里有灯光,有人打电话来讲这事,那自然主义作家不是回波士顿去了吗?”

“我想他是明早才走。大概还在那里吧。”

“我想该去查看查看,霍金斯一家都缴了税的,他们的财产应该受到保护。”

我继续开到了卡金角。在谷仓里有一大群人看斗鸡,我只好把车停在路那头的野地里。那些人主要都是城里人,因为能干点非法的事而兴奋不已。也有大学生带着女朋友,在当地人中间走着,一边喝着银制随身瓶里的东西。也有些比较阴沉而沉默的人——是跟着斗鸡那群人从南方上来的职业赌徒。私酒贩子则在谷仓后面做生意。

在第一回合下注的时候,我买了一夸脱上好的苏格兰威士忌,锁在我汽车侧面的行李舱里。那是警察临检最可能搜查的地方,可是我知道蓝思警长不会拦我。我走进了谷仓,靠近人群的内缘,意外地看到年轻的塞思·霍金斯也在那里。

“你好,山姆医生,你怎么会来看斗鸡?”

“我还想问你同样的问题呢,塞思。”

他耸了下肩膀。“只是找点事做。”

两只公鸡斗在一起,人群中响起一阵吼叫声。“现在柯德维勒要走了,你是不是打算让磨坊重新开张呢?”我问他。

塞思似乎因为我的问题而感到痛苦。“我父亲是我父亲,我是我,为什么每个人都认为我该走他走的路呢?”

“不是每个人都这样想。”

“我母亲就是,而她是最重要的一个,”他看向斗鸡场里,可是看来对场内的战事毫无兴趣,“天啦,我真希望能喝一杯!”

也许他看到了我买酒,不管怎么样,这个要求我不能不理。“来吧,我车里有一点。”我的手指摸到行李舱里有点湿湿的,一时之间很怕我那瓶苏格兰成士忌漏了,可是瓶子里是满的,盖子也没打开过。我用放在皮包里的两个小铁杯给我们一人斟上一杯酒。“味道不坏。”

他很快地点头表示同意。“真正的好货。”

我把酒瓶收好。要是被逮到酒后驾车,对我们两个都没好处。“你还要再看斗鸡吗?”

他掏出怀表。“不了,我该回去了,明天我得开始打扫磨坊。”

“蓝思警长说那里还有灯火,我告诉他那是柯德维勒的最后一夜。”

“我真舍不得他走。我第一次见到他,就是他来租那个地方的时候,我很不喜欢他。后来再看到他,是正月里他帮忙锯冰那回,他好像是个相当好的人。”

“你常常到那里去啊。”

他点了点头。“一礼拜会去两三个晚上。我从他那里学到很多,而且不光是学问方面。他对生活知道得很多。”

我开车往回走,塞思驾着他的福特车跟在我后面。我们在路上见到一辆州警的车。我在猜会不会是去抓斗鸡的。大概不是,我想。

我们离北山镇还有一段距离的时候,我看到夜空中有红光。我等到福特车开到我旁边时叫道:“看起来像失火了。”

塞思·霍金斯点了点头。“大概在磨坊路上的什么地方。”

我们转离了原来的路,向火光的方向开去,不多久我就看到火灾是在磨坊路上——就是那座磨坊烧起来了!

我把车尽量开得靠近那里,然后把车停在由马拉着的消防车后面,一条水龙已经通到溪水里,义消队员正把水喷洒向烈焰。我第一个看到的人就是艾伦·史匹灵,虽然肩膀经过包扎,头上绑了绷带,还是跟其他人一起跑着。

“艾伦,你该在家里床上躺着的,”我跑在他旁边,对他叫道。

“我是义消队长,医生!我们还很少碰到这么大的火灾。”

这话一点也不错,整座磨坊似乎会完全付之一炬。不过我很快就想到底下一层的石墙不会烧起来,我看到蓝思警长,就叫着问他:“里面有人吗?”

“希望没有,”他回答道。

“柯德维勒呢?”

“不知道。我到这儿来查灯光的时候,火早烧起来了。我没法进去找他。”

不到一个钟点,义消就控制了火势——也就是说所有能烧的东西全都烧掉了。在他们把水洒在最后的余烬上时,蓝思警长和我由靠河那边的门进了一楼。

借着灯笼的光。我们在废墟里找到了亨利·柯德维勒的尸体。虽然他的皮肤、衣服和胡子都烧成了焦炭,身体本身倒不是烧得那么厉害。底下这层石墙护住了他。死因也毫无疑问:他头颅有一边被连续重击给打碎了。


柯德维勒的尸体送到郡方去做司法解剖(老医生继续说道),即使是依最低的标准来看,他们也能确定肺里没有烟。柯德维勒在起火之前就已经死了,这点其实都不让我们任何一个人感到意外。

“又是一个给你的案子,山姆医生,”警长说,“就像去年屋桥的案子一样。”

艾伦·史匹灵,那位义消队长,也来参一脚。“我们自己的夏洛克·福尔摩斯!你们姓名的缩写都一样哩——山姆·霍桑(Sam Hawthorne)和夏洛克·福尔摩斯(Sherlock Holmes)。”

我不是很受得了他们的玩笑话。因为我很喜欢柯德维勒。这个人遭到谋杀,而凶手很可能是我们都认得的人。

第二天下午,柯德维勒的弟弟和一位教授同僚从波士顿来认尸。他没有结婚,显然是个独来独往的人。他的弟弟约翰·柯德维勒瞪着尸体。点了点头。“是亨利,没错。给火烧了,可是我认得出来。好几个月没他的消息,我想他向来就不太友善。”

“我跟他很熟,”我对他弟弟说,“他是我们这里所有人的朋友。”

“他的笔记、他的手稿呢?”

我这才第一次想起这些东西。“他用火车运到波士顿去了。是我帮他把那只保险箱送到车站去的。”

约翰·柯德维勒苦笑了一下。“那该死的保险箱!我以前一直拿那个跟他开玩笑,你还以为他是在运威尔斯·法戈公司的黄金呢。”

“钥匙大概是这里面的一支,”蓝思警长说着拿出我们从死者身上找到的钥匙圈,“不过我不知道货运收据在哪里。恐怕烧掉了。”

“我陪你去取,”我自告奋勇地说,“我们可以在这边的车站查到收据号码。”

不知道为什么,柯德维勒的手记对我来说变得非常重要,我回想起在二楼的那个头骨,还有那位自然主义作家找到的旧报纸。在他的手记里有没有记下某些他碰到过、却已被人遗忘的罪案?我想起他始终没让我看过他后来写的东西——我看到的只限于最初几个月写下的篇章,或是那些他穿插在手记里的剪报之类的东西。在最后的几个月里他究竟写了些什么?会是什么重要得让他赔了性命的事吗?

我们取得了货运收据的影本,第二天早上前往波士顿。我已经有两年没有见过这个城市了,在开车前往北站的路上经过大众公园时,让我突然很想再回到这里。在新英格兰农村的生活有其迷人的地方,可是也有些欠缺之处,在整个北山镇上就没有一个女孩子像我眼前所见的一样漂亮。

柯德维勒和我耐心地等着他们找到我们所熟悉的那个保险箱,拿了出来。当我看到那个职员毫不费力地挟在胁下走过来时,我背上突然起了一阵凉意。亨利·柯德维勒和我花了好大力气才抬到车站里呢。

“好像是空的,”那个职员说着。把保险箱放在柜台上。

那位做弟弟的瞪着我。“空的?”

“不可能。”我说。我找到了钥匙,打开了锁,掀开盖子。

保险箱里面是空的。

亨利·柯德维勒的手记消失无踪。


我的护士爱玻比蓝思警长有同情心得多了(老医生继续说道)。她那天下午除了最紧急的状况之外,取消了所有病人的看诊,然后在最后一位病人离开之后,陪我坐在办公室里。她也许不像波士顿的女孩子那样年轻貌美,可是我敢打赌她做护士比她们任何一个人都好。

“保险箱是空的?”

我点了点头。“空的。三十多本手记和二十多本书——全不见了。一点踪迹也没有。”

“有人偷走了!”她马上下了结论。

“当然。可是怎么偷的?”

“把箱子弄破。”

“不对,那是很硬的木头做的,边上包着铁皮,还有铁条整个包住。上面的锁也没有撬过的痕迹——我仔细检查过。见鬼了,爱玻,那是个那种银行里用的保险箱呢!我唯一找到的只有箱子底下钻了个小洞。还有,我差点忘了。箱子里还有一些锯木屑。”

“锯木屑?”

我又点了点头。“我们这位梁上君子不知怎么在车上或在波士顿把箱子弄到手,他躲过了所有的警卫,把箱子翻转过来,在底下钻了个直径才八分之一吋的小洞——然后就从那个小洞里把三十六本手记还有那么多的书给拿走了。而且还都没给人看到。”

“哎,这根本是不可能的事,山姆医生。”

“我知道,”我闷闷不乐地说。

尽管爱玻对我的困惑颇为同情,蓝思警长却不然。他不想听什么手记失踪的事。“那件事让波士顿的警方去伤脑筋,”他对我说,“我可是手上还有件命案呢。”

“你看不出这两者是一回事吗。警长?偷了手记的人杀了柯德维勒。好让他没办法重写。”

蓝思警长耸了下肩膀。“那箱子搞不好从头到尾都是空的。”

“保险箱不是空的!我亲自帮忙放书进去,我帮他抬到车站。货运提单上注明重量是四十五磅。空箱子——我们后来找到的时候——重量只有十一磅。一共有三十四磅重的手记和书都不见了!”

“你说箱子底下钻了个小洞,说不定是什么人把强酸倒进去了。”

“强酸毁了所有的东西,单只保险箱本身丝毫无损?”

警长挥了挥手。“我不知道,别拿这事来烦我,我已经准备逮人了。”

这个消息让我大吃一惊。“逮人?谁?”

“你会知道的。”

第二天我真的知道了。老蜜妮·杜兰杰给我带来了消息。“天啦,山姆医生,警长打算以谋杀的罪名把塞思·霍金斯抓起来。”

“塞思?”我简直不能相信,“这不可能呀。”

“蓝思警长说那小子怕他得重新让磨坊开业。所以把那里烧了,柯德维勒正好撞见所以就被杀了。”

我生气地冲出了诊所。“这真是我所听过最蠢的一件事。”

我在监狱找到了蓝思警长,他刚填好了逮捕到案的相关表格。“我想这案子八九不离十了,”他说,“当然他还没招供就是了。”

“警长,你听我说!磨坊起火的时候,我正和塞思·霍金斯在一起。我们在十二哩外的卡金角看斗鸡。”

“对,他跟我说了。”

“你不相信他?这是事实呀。”

“哦,我是相信他不错。我也相信你,山姆医生。可那正是凶手会想到的那种不在场证明,对吧?他敲了柯德维勒的脑袋,杀了他,然后点上一支蜡烛去烧一堆有油的破布,蜡烛慢慢点完,引破布着了火。到那时候,他已经到了十二哩外去了。”

“你找到这样的证据吗?”

“没,可我会找到的。这回我比你早抓到了凶手。医生。”

“我倒不知道我们在比赛。”

我意气消沉地回到诊所,发现蜜妮·杜兰杰还在那里等着。“他怎么说?”

“没说什么,”我承认道,“他认为人是塞思杀的。”

“那你认为呢?山姆医生?”

“他大概跟你一样清白,我要证明这点。”

我在波士顿一家医药器材供应商那里买了样东西,那其实还在实验阶段,我很清楚万一有什么问题的话,我可能会丢了我的医师执照。可是我仍然感到值得冒这个险。那天下午,我把我的计划说给爱玻听。

“我到监狱去需要你的协助,”我说。

“听起来很危险,山姆医生。”

“所有的事都很危险。”

“蓝思警长会同意吗?”

“不知道,”我承认道,不过我打算弄弄清楚。

我在警长的办公室里找到了他,开门见山地对他说:“如果有一种化学药品——一种药——可以告诉你塞思·霍金斯究竟有没有罪。”

“是啊,医生,要是真有那种化学药品,那我就没饭碗了!”

“我告诉你——还真的有。几个礼拜之前,在七月九号出刊的那一期《时代》杂志里就有报导。是一种叫莨菪碱的东西,那是一种有毒的生物碱麻醉剂,是从可以致命的龙葵萃取出来的。那就像是一种催眠剂,注射之后,那个人就不会说谎话。他们在圣昆丁监狱里试用过,也在芝加哥和德国用过。”

“一种诚实血清?”蓝思警长笑了起来,“你相信这种胡说八道?”

“我相信到在波士顿的时候就去买了一点莨菪碱的样品,只要你答应,还有塞思答应,我想试用在他身上。”

“太疯狂了!”警长咆哮道,失去了幽默感。

“你有什么损失呢?如果他有罪的话,你不就有他招认的供词了吗?”

“也对……”

杂志上的报导很谨慎地说明了这种供词不得用于法庭侦讯,因为规定不能用自白作呈堂证供,可是我觉得不需要把这一点告诉蓝思警长。我非常相信他根本听不到什么供词。“怎么样?愿意让你的逮捕行动有科学试验支持吗?”

他又考虑了一阵,最后终于说道:“我们看看犯人会怎么说。”

塞思·霍金斯很信任我。当场就同意了。爱玻穿着她的护士制服来帮忙,我打开了皮包。我以前从来没用过莨菪碱,可是我看过剂量,以确定我能正确地使用。

一等药效发作,我就开始问他:“塞思,你知道磨坊失火的什么事吗?”

“不知道。”

“是你放的火。还是找别人替你放的火?”

“不是。”

“是你杀了亨利·柯德维勒吗?”

“不是。”

“你有没有打过他,或推倒他过?”

“没有,他是我的朋友。”

蓝思警长把我推到一边,由他来主导发问:“哎,听好了,塞思,你不想让磨坊重新开业,是吧?”

他迟疑了一下,然后回答道:“我没法像我爹那样经营,我怕我会失败。”

“所以你就把磨坊给烧了。”

“没有!”

“你知道是谁放的火吗?”

“不知道。”

我又接手过来。“塞思,你可知道是谁从保险箱里偷走了柯德维勒的手记?”

“不知道。”

“你知道是怎么偷的吗?”

“不知道。”

蓝思警长举起一只手。“我们问不出结果,医生,我告诉过你我对那个保险箱不感兴趣。至于你的诚实血清——对我来说也什么都没证明。除非你给郡里每个人都打上一针。到你找到有人承认杀了他之前,这小子还得关在牢里。”

我看看爱玻,她点了点头。警长说得对,我自己也许觉得塞思是清白的。可是我并没能有合法的证明。至于警长也没有证据证明塞思行凶的事并没有什么关系。像这样的案子凭证据或凭一般的舆论都能起诉。

“好吧。”我说,“现在让他休息一下,药效很快就会退的。”

我们走回诊所的路上,爱玻说:“你真的希望像蓝思警长那样的老狗,会因为你让他看点新药就像小狗一样听话,要他翻滚就翻滚,要他坐下就坐下吗?”

“我想不可能,可是值得一试。至少我确定塞思是清白的。”

“这点你本来就知道嘛。”

“不错。”我同意道。

“那凶手是谁呢?你认为是柯德维勒摔倒而意外死亡,同时还引发了火灾吗?”

我摇了摇头。“他的头部受到多次重击,不可能是跌倒造成的。何况,若是死亡和火灾都是意外的话,那又是谁从保险箱里偷走了他的手记呢?”

“你老是回到保险箱的事上!”

我把椅子往后仰,两脚架在桌上。“我相信那才是关键所在,爱玻。那个里面有点锯木屑的保险箱。”

“你说提货单始终没有找到。也许凶手用那张单据把真的保险箱弄到手之后,再换上一个假的替代品。”

“不对,我相信那张提货单是在大火里给烧掉了,如果说那个保险箱先领出去,调换之后再送回来,那提单号码会不一样。何况,我记得箱子盖上有块磨损的地方。就是原来那个保险箱不错。我把箱子摆进我车里的时候——”我突然停住了话尾。

“怎么了?”爱玻问道。

“我的车子。”

“你的车怎么了?”

我举起一只手来。“让我先想清楚。”

“天啦,山姆医生——”

我的两脚落在地上,然后我朝街上走了出去。“我得到报社去查点东西。爱玻。”

“什么样的东西?”

“一个地址。”

一小时之后,我回到警长的办公室。他用暗淡无神而疲惫的两眼望着我说:“现在又是什么花招了?医生?还有诚实血清的花样吗?”

“不耍花招。如果你肯随我来,我很可能可以替你侦破这个案子,把真正的凶手交给你。”

“随你到哪里?”

“到阿白纳市。”

“阿白纳市!那不是在隔壁州吗?”

“我知道。我在找到我要的那个住址之后,已经查过地图了。这只是个大胆的猜测,可是值得一试。你来不来?”

“去干啥?”

“如果我们运气好的话,去逮凶手。”

“我不能到阿白纳市去逮人。”

“那我们在路上找一两个当地的副警长去,你想必认得那里的警长吧。”

“呃。当然,我认得他,可是——”

“那就来吧,我们不能再耽误时间了。”


我让蓝思警长坐上我那辆敞篷车,在阿白纳市的镇外找来一车子当地的警方人员,那里比北山镇要大,一排排整齐的房子列在荫凉的街道两旁。

“那边那栋白色的房子,”我由街口指出那地方。

“看起来好像没人在家,”蓝思警长说。

“这其实只是我的猜想而已,不过让我们弄弄清楚。”

然后,突然之间,我看到大门开了,一个胡子刮得很干净的人,穿着一套黑西装,从前面的阶梯走了下来,朝我们这边看了一眼。我很不愿意做我必须要做的那件事,可是现在已经不能回头了,我横过街去拦住了他。

“我相信我们彼此认得吧,”我说。

他的眼光只迟疑了一下,在估量他的机会。“你认错人了,”他咕哝道。

“对不起,狄洛斯,”我说,“可是我们全知道了。”

他的左手动得很快,把我一把拉倒,右手伸进了上装里面,抽出一把枪。很短的左轮手枪,我在突然袭来的恐惧中发现自己整个做错了。现在他会逃之夭夭,而我在忙乱一场之后会死在这里。他不是个朋友,是个被逼到绝路的凶手。

但紧接着在我身后有另一支枪开了火,狄洛斯身子转过去,用手压紧在腰侧。蓝思警长跑了过来。一脚踢开那支跌落在地的左轮手枪,用手铐铐上了那个受伤的人。我从来没看到警长的动作这么快过。

“快叫救护车,”他对一名当地的警察叫道,“他血流得很多,”然后对我说,“你满意了吗?”

“我想是吧。”

“这就是狄洛斯,那个越狱的逃犯?”

我点了点头。“可是我们比较认得他是亨利·柯德维勒。”

“柯德维勒!他已经死了!”

“我知道,狄洛斯在六个月前杀了他,然后冒充是他,住在磨坊里。”


在开车回北山镇的路上,我又得重说一遍,而即使在我说清楚了之后,蓝思警长仍然还有疑问。他只知道他开枪打伤并逮捕了一名越狱逃犯。过了好一阵才想通其他的问题。

“你知道,警长,归根到底,失踪的手记才是关键所在。我看到柯德维勒把那些手记放进保险箱里——我甚至还帮了他的忙。我搬了那个箱子,看着他们称过重量,送上货车。可是等箱子运到波士顿,里面却是空的,不可能?当初看来的确如此。后来我才想起在我汽车的行李舱里摸到有湿湿的感觉,而开车去火车站时,那个保险箱就是放在那里。湿湿的加上箱子底有个小洞再加上里面的木屑——全部相加所得到的答案是什么?”

“你把我考倒了,”蓝思警长承认道。

“融化的冰,警长。”

“冰?”

“冰。我记得在他们叫我上楼去看一个老的头骨之前,看到柯德维勒盖上保险箱的盖子,等我回到楼下来的时候,他又在盖上箱盖。他算定了塞思会找到那个头骨而叫蜜妮和我上去,要是塞思没叫的话,柯德维勒也会用别的什么理由把我们弄出那个房间。我们离开之后,他很快地把书本和手记从保险箱里拿出来,换进一块大约有三十五磅重的冰。保险箱上了锁,而我帮着把那块冰送上了我的车子。”

“真该死!”

“当然那个小洞是用来让水流出去的,在我车子里时就开始了。其余的大概会在货车车厢里形成一条小溪,可是等到箱子运到波士顿的时候,水不是蒸发掉了,就是从货车车厢的门里流出去了。反正,搬行李的人根本没注意到。而我们却发现一个空保险箱在等我们。”

“锯木屑是怎么回事?”

“这正是让我确定这件事的线索。我们都知道柯德维勒去年冬天帮忙把溪里结的冰锯下来,贮放在磨坊隔壁的冰库里,像这样贮存的冰块向来都是裹在锯木屑里来防止融化的。柯德维勒从冰库里弄了块冰来替代手记和书本的重量,冰融化得无影无踪,但还剩下锯木屑。”

“好吧,好吧,”蓝思警长同意道,“可柯德维勒为啥偷了他自己的手记呢?没道理嘛!”

“我就是这样才知道坷德维勒不是柯德维勒,”我说,“那个真正的柯德维勒说什么也没理由要安排这么麻烦的失踪事件,尤其是他本来还要在几天之内亲自到波士顿去取那个保险箱就更不会了。手记失踪要有道理,只有他知道会是别人去取那个保险箱,还有他知道到那时候他已经死了。既然头上有那样的伤就不可能是自杀的话,我只有考虑这个我们认得是柯德维勒的人其实就是凶手的可能性。”

“可那些手记为啥一定得不见呢?你漏了这部分没说。”

“手记一定得不见是因为其中一部分根本就不存在!回想起来,我记得柯德维勒只让我看过他最初几个月里所写的手记。后来的部分我看到的只是搜集一些旧报纸里的资料什么的。事实上,没有证据显示柯德维勒在今年新年之后写过一张东西。

“我还知道些什么别的呢?之前那个留着大胡子的自然主义作家一直离群索居,然后,过了几个月,他突然变得很友善,甚至还帮忙在河上锯冰。柯德维勒最初来租磨坊住的时候,塞思·霍金斯很不喜欢他。可是等到他正月时再见到他的时候,他们就成了朋友。柯德维勒的个性似乎在新年过后就改变了,他的性格变了,写作停止了。为什么呢?因为亨利·柯德维勒成了另外一个人。”

我停了一下让他听清楚,然后很快地继续说下去。“后来我想起了那个叫狄洛斯的逃犯,在元旦那天越狱时杀死了一名警卫。这个想法很不可能,但所有的都能兜在一起。狄洛斯在逃狱的那天夜里来到磨坊,知道了那个自然主义作家打算做些什么,杀了他,假冒他的身份。狄洛斯运气很好的是他们身材差不多,他只需要留起一把大胡子。就可以冒充了。留大胡子的男人看起来都很像。

“你一定知道,逃犯最危险的时候就是最初的六个月左右,因为警方会监视他的住处和家人。我决定那个人是狄洛斯之后。就查到他的住址,把你带到那里。他也许是回去看看或是暂住一下,我原先就希望他会这样。”

“他为啥不就一直住在磨坊里呢?”

“因为真正的柯德维勒是在休一年的假,要是他九月不回去教课的话,他的朋友们就会来找他而发现真相了。”

我们现在已经快到北山镇了,可是蓝思警长还有问题。“好吧,可在火里的那具尸体呢?就连我们小地方的验尸官也看得出一个人是不是死了六个月以上了!这么久以来。这具尸体都在哪儿?又为啥看起来像刚被杀的一样?”

“你应该知道这个问题的答案,狄洛斯把柯德维勒的尸体藏在隔壁冰库里。尸体和从蛇溪里来的冰一起冻在里面。我猜这也是狄洛斯得在七月就抽身,而不能等到九月的原因。他一直在注意冰库,想必看到他们一块块冰拿出去用,已经就快要发现那具冰冻的尸体了。”

“然后那场火——”

我点了点头。“当然是要烧掉那些空白的手记。可是把磨坊烧掉的最主要原因却是个很特别的原因,狄洛斯必须要处理掉他六个月之前杀掉的那个人的尸体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