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投票间谜案
“哎,又是一个选举投票日,”山姆·霍桑医生一边倒着酒说,“选举总让我想起在北山镇那桩小投票间的命案,那时候是一九二六年的十一月,蓝思警长正在竞选连任。我想那是我所碰过看起来最不可能的谋杀案。在我开始之前,要不要先来点——呃——喝的?……”
我记得那年选举的投票日下着雨。蓝思警长很担心天气不好会让支持他的人待在家里。他花了很大的心力来竞选,对抗向他挑战的亨利·G·欧提世——一个刚搬到北山镇来的人。他在南方有过当警长的经验,后来在他妻子亡故之后才搬到北方来。当时在一九二六年只有少数几个大城市有投票机,虽然早在一八九二年就已经获准使用于各种选举。你知道,投票机是一八六九年由托马斯·爱迪生发明的——也是他第一件申请专利的发明——不过和现在他们所用的机器比起来,可是大不相同了。
不管怎么说,北山镇用的还是选票,你报上姓名,在选举人名册上签字,然后他们给你一张选票。你走进挂了帘幕的小投票间里去圈选,然后把选票投进一个投票间外只开了一条小缝的票柜里。这是个很简单的制度,也很管用。只不过等到投票时间截止之后,有时得花上大半夜的时间正确计票,最后选出当选的人。
这一天,就像我说的,一直下着雨。不是毛毛细雨,而是那种新英格兰式的大雨,秋天里常会碰到,把树上残留的叶子都打下来,而且通常让人很不舒服。因为下雨的关系,我开车把我的护士爱玻送到设在惠特尼理发店后面房间里的投票所。不过说老实话,就算不下雨,她也会要我陪她来的。
“想想看,山姆医生!他们给了我们女人投票权,却又要我们到一家理发店里去投票。”
我微微一笑。想让她别那么激动。“哎,爱玻,这也没有那么糟,镇北的人在那间小学里投票。我们要不是因为镇公所在整修的话,就得到那里去投票。威尔·惠特尼是市政管理委员会的委员,是他很好心地让镇上用他的理发店来当投票所呢。”
“不光是这样,山姆医生。我在报上看到说,纽约和芝加哥的妇女通常都得到像理发店这样的地方去投票。”
“至少她们不必到酒店去投票,禁酒令可把这问题给解决了。”
我们把车停在威尔·惠特尼的店门口,爱玻撑起伞来挡住倾盆大雨,我把车开到后面,停在一块已经积成好多小水潭的空地上。然后我冲向理发店的后门,希望身上不会淋得太湿。
“今早用得着把伞。”我冲进门时,有个声音对我说。说话的正是蓝思警长本人,看来既胖又快活,尽量不露出紧张和不安。
“你在这里做什么,警长?”我问道,“做点非法的竞选活动吗?”
“才不是呢,报社来的那小子要拍一张我和欧提世在小投票间外面握手的照片。好蠢的主意,可我一定得配合。”
报社来的那小子是个年轻的摄影师,名叫曼尼·席尔斯,最近才来到镇上。这个我不久前才认得的人,从得奖公牛到凯利太太生的双胞胎什么照片都拍。我和他握了下手,看着他把新的镁光粉加进容器里。这让我想起在音乐台所发生的那起命案,镁光粉在那次事件里扮演了很重要的一个角色。
“你拍照片都拍不腻吗。曼尼?”
他对我露出很孩子气的笑容。“当然不会,山姆医生,新闻摄影越来越重要,就连《纽约时报》有时都用照片取代原先的图画刊登在头版呢。”
“你打算拍一张赢家和输家握手的照片?”
“不错。你可以称之为友好的敌人。”
爱玻已经脱掉了雨衣,把雨伞上的水滴甩干净。坐在桌子后面两党的志工都是她的朋友,所以她坐下来聊天。其中一个莫嘉乐太太偶尔会找我看病,我知道她和蓝思警长一样是共和党的,另外一位女士是卖干货的爱达·弗雷,想必是民主党的。
看起来好像只有我们来投票,而威尔·惠特尼正在店前面忙着给一位客人剪头发。那客人是一个我不认识的男人,不知道这下大雨的投票日为什么会有个陌生人到北山镇来。
“哎,我得先投票,”爱玻说。她拿了一张由桌子后面那两位女士递给她的长长选票,除了要选警长和市政管理委员会的委员之外,还有好几条地方的法令要经过公投。在那张选票最上面,所有项目的前面,是州政府的公职人员。那年不是总统大选年,可是我们要选一位州长和一位参议员,还有我们当地的众议员。
要看清楚整张选票,加以圈选,相当耗时间,爱玻在里面待了整整两分钟,才出来把选票投进她左边的票柜里。
“你有没有选对人?”我笑着问她。
“现在在位的我一个也没选——当然。除了蓝思警长。”
警长笑开了,正准备谢谢她,却因为他的对手到来而被打断。亨利·G·欧提世像身后被风刮着的大雨似的冲了进来,在理发店的地板上跺着湿透的鞋子。他把眼镜取下来擦拭,一面眯起近视眼来看我们这群人。
“我是来拍你的照片的,欧提世先生,”那位年轻的摄影师高举着照相机和镁光粉宣布道。“我希望你们两位一起站在小投票间前面。”
亨利·欧提士没有搭理他,却转身对着站在理发椅边的威尔·惠特尼说:“用剃刀的时候可别失了手,威尔。我今天连一票也不能少。”可是等他重新戴上眼镜,把那个坐在椅子上的人看得更清楚之后,他似乎吃了一惊。“你不是北山镇的人。”
“只是路过。”那个人含糊地说,以我听起来,他好像有南方口音。
欧提世很快地转开身子,我有点怀疑他是不是认得这个人。威尔·惠特尼把剃刀在空中挥舞了一下,又弯腰继续他的工作。爱达·弗雷停下了和爱玻聊的闲话,朝那位候选人那边挥着一张选票。“亨利,你马上过来投票!等下有的是时间拍照。”
他微一鞠躬回应。“永远都乐于遵从党的意志,爱达。你好吗,警长?在好好享受当警长的最后一个礼拜吗?”
蓝思警长咕哝了几句。他们的竞争很激烈,欧提世骂蓝思是个“什么事也不做的乡巴佬”,而警长回敬说欧提世是个投机政客。我看得出他们的火气在投票所也没有稍减。整个场面让我觉得很尴尬,因为我自认为是警长的好朋友,不希望看到竞选带给他伤害,也许所有从政的人都必须出去拉选票,可是这对蓝思警长影响更大,他是个怕丢了差事的男人,事情就是这么简单。
欧提世脱了雨衣准备拍照,可是他手上仍然拿着爱莲·弗雷给他的选票。摄影师在小投票间那里忙着准备一切,但欧提世就从他身边挤了过去。“我说过了,先投票,再照相。”
他把厚重的黑色帘幕拉了起来,我可以想象他手拿铅笔,弯腰看选票的样子。
“要不要来点咖啡,医生?”莫嘉乐太太问道,她已经倒好了一杯。
“也好,可以驱驱寒气。”
曼尼·席尔斯站在距离小投票间前面大约十呎远的地方,拿好了照相机和镁光粉等着欧提世出来。前面的威尔·惠特尼离开了理发椅走到后面来看,暂时丢下他的客人。蓝思警长尽量想不理会这些,只和爱玻以及那两位女士聊天。房子外面,一阵转了向的风把雨吹得打在理发店的窗子上。
我看到亨利·欧提世圈选票时,他的腿露在黑色的帘幕下,几分钟过去了,他似乎花了太长的时间。“你在里面还好吗,亨利?”爱达·弗雷终于忍不住叫道,因为已将近过了五分钟了。“需要帮忙吗?”
“我差不多快好了,”他回答道,“选票真他妈的长!”
又等了一阵子,然后他把帘幕推到一边走了出来。他左手握着折好的选票,右手拿着铅笔,脸上露出极为惊讶的表情。
他蹒跚地向前走了两步,而我看到他衬衫前胸的血迹。“欧提世,怎么了?”我问道,一面跳上前去扶住他开始倒下的身子。在我身后,年轻的曼尼·席尔斯点着镁光,拍到了照片。
我轻轻地把欧提世放倒在地上,开始撕开他的衬衫。
“杀人凶手……”他勉强喘息道,“刺杀……”
然后他整个人放松了,头歪向一边。我知道他已经死了。
“大家退后,”我说,“这个人被杀死了。”
虽然有他临死前说的话,我的第一个想法是他遭到枪杀,也许是用一支装有灭音器的枪射杀的。可是一等我检查伤口之后,我就看出他毫无疑问是被刀刺死的。他的衬衫前胸和底下的肌肤上的洞几乎有一吋长而非常窄。这是很典型的刀伤,位置在心脏下方。如果这把刀是往上刺的话,刀锋很容易就刺到心脏。
“他一个人在小投票间里,”蓝思警长惊叫道,“没有人能在那里面杀他!”
“我知道,”其他的人都围挤了过来。我摆手要他们退后。“我们得找到那把刀子,”我说,“最好由我来找,警长,你和其他的人一起留在店前面。”
“我为啥不能——”
“因为别人会以为是你杀了他。”我解释道。
这话让他闭了嘴。我把帘幕整个拉开去检查小投票间,里面没有别的,只有一个木头架子。上面放了几支铅笔——和仍然紧捏在欧提世右手里那支铅笔一模一样。我看了架子底下和地板上,也摸遍了那方黑色的帘幕,确定没有刀子藏在里面,然后绕到小投票间后面去找可以将刀子戳进去的洞。
那里什么也没有。
小投票间三面都是实心木板,第四面挂着黑色帘幕,对着所有的人。里面只有用来圈选选票的木头架子。
“好了,”我最后说着绕过躺在地上的尸体。爱玻用多出来的一块黑色帘幕把尸体盖了起来,可是即使如此也没法不让莫嘉乐太太歇斯底里地哭了起来。“你最好带她到外面我的车子里去,”我对爱玻说,“等她恢复镇定。现在雨小了。”
爱玻扶着那位女士站了起来,蓝思警长也去帮忙。“爱玻,”我把她叫到一边,“想办法搜搜她衣服,确定她身上没藏着刀子。”
“你觉得——?”
“不是,不是!可是我们所有的一切都要顾到。”等她们走了之后,我对其他的人说:“我们得搜遍这里每一吋地方来找那把杀死他的刀子,没找到那把刀,我们就不会知道是谁怎么杀的。”
“这是间理发店,”威尔·惠特尼提醒我们说,“这里到处是剃刀、剪刀之类的。没有这些,我就没法工作了。”
我同意。“可是我认为这些里面没有一样有可以造成那个伤口那么宽的刀刃。我们来找找看。”
我们在那里搜查了二十分钟,打开了每一个抽屉,量过每一件我们找得到带尖的东西,我们彼此搜过身,也搜了那具尸体,甚至还翻找了惠特尼替客人刮过胡子之后丢放用过毛巾的桶子,可是在里面并没有藏着任何凶器。
这时候。因为雨停了,所以投票的人陆续来到。我们得把他们挡在外面,至少要等到能移走尸体之后,可是这位候选人死亡的消息很快就传遍全镇。镇长打了电话来,县选举委员会也打了电话来。一时电话铃声就像荒腔走板的赞美诗在后面响个不停。
“他想必是自杀的,”其间蓝思警长宣布说,“他附近一个人也没有。”
“如果他是自杀的话,就只有用铅笔来刺杀他自己,”我说,“那是他身上最尖利的东西了。何况,在他可能当选警长的这一天自杀,好像也不会吧,他走进投票间的时候不像是情绪沮丧的样子。”
“好吧,”警长表示同意,“可怎么有人接近到能刺死他呢?我们全在这里——威尔·惠特尼在照顾他的客人,莫嘉乐太太和爱达坐在那张桌子后面,你和我还有爱玻在小投票间前面,还有那个摄影师等着拍他的照片,我们之中没有一个人靠近投票间啊。”
“刀子是可以扔的,”我指出这点,“不过让我搞不懂的是扔出去的刀子怎么我们所有的人都看不见。”
“也许他在走进投票间之前就被刺了那一刀,”威尔·惠特尼自动自发地说,一面擦掉一把剃刀上已经干了的肥皂泡沫,“听说有个人在辛角市跟人争吵的时候给人捅了一刀,开头都没感觉到。”
可是我不能同意这个说法。“欧提世站在投票间里圈选票,差不多有五分钟之久,心口有伤不可能撑那么久的——而且,流出来的血会比现在多很多。不对,他被刺的时候就在他离开投票间之前或之后。他只活了不到一分钟。”
“可我们全都在盯着小投票间看呢!”蓝思警长反驳道,“席尔斯甚至还拍了张照片。”
我突然想起了一件事。“你确实拍了张照片,对吧?就在他开始倒下的时候!”
那年轻的摄影师点了点头。“没错,我拍到了,我那时候还不知道他给刺了一刀。”
“照片洗出来要多久?”我问道。
“哦,一个钟点左右就可以好。”
“那你何不赶快去冲印,照片里可能有珍贵的线索呢。”
“真的吗?”在命案发生之后,他第一次有兴奋的感觉,“我马上回报社去冲洗照片。”
爱玻在理发店另外一头朝我比着手势,她正在检查那一排靠在墙上的湿伞。“我刚想到那把凶刀可能丢在收起来的雨伞里。山姆医生。”
“我已经想到过这一点,可是里面没有刀子。”
“你看过了?”
“当然。你刚给我比手势做什么?”
“你就这样让曼尼·席尔斯走掉了。也不检查一下他的照相机。”
“照相机?你是说——”
“他难道不可能装个弹簧什么的,在打开快门的时候把刀子射出去吗?诸如此类的?”
“那把刀呢?”
“可能是用冰做的,后来就融化了。”
“在两秒钟之内?不可能。而且也没有冰能锋利到像那样刺穿了他的衣服和皮肤。我的天,爱玻,你最近都在看些什么书呀?”
“没有比《画舫璇宫》更暴力的东西,”她坚持道。
“我听起来倒像是傅满州呢。”
“不,真的,山姆医生——你没注意到曼尼的奇怪行为吗?”
“他没做什么让我觉得奇怪的事呀。”
“一点也不错!”她叫道,“而这个就是奇怪的地方!”
“现在我知道你都在看什么书了——福尔摩斯探案!”
“说真的,他不是早该马上跑回报社去冲洗那张照片吗?为什么还在这里混呢?”
我不得不承认她这话有道理。我走过去检查他的照相机,可是那就是架真的相机——没有射飞镖或飞刀的开口。而在我问他为什么在现场待了那么久,他也有他的答案。“我以为蓝思警长可能想要拍命案现场的照片,再让他们把尸体搬走。”
警长听到他的话,点头表示同意。“嗯,对,来给我拍两张照片,孩子,说不定有用。”
我跟在场的每个人都谈过了,只剩下威尔·惠特尼那位沉默得出奇的客人,我走到他仍然坐在上面的那张理发椅前。“你刚说你叫什么名字来着,先生?”
“我没说,”他大约三十五到四十岁,有种长年生活在户外的味道,“不过我姓柯鲁克,我叫海·柯鲁克。”
“你住这附近?”
“不是。”
“只是路过?”
“可以这样说。”
“你不认得那位死者吧,亨利·欧提世?”
“我怎么会认得他?我今天早上才到这个镇上。”
“投票日大部分的人都会回家投票。”
“我从来对政治的事不大注意。”
“你府上在哪里呢,柯鲁克先生?”
“南方。”
“你做生意的?”
他点了点头。“狗,我养狗,训练狗。”
“打猎用的?”
“对,还有看门狗,不让别人闯到你的地里。”他拿出一支像是外国制的细雪茄烟点上,尽管惠特尼已经早就把他打理好了,他却一副不想离开那张理发椅的样子。“也有警犬,也许蓝思警长用得着一只警犬。”
“我会问问他,柯鲁克先生。”
可是这时候我还有更重要的事要问警长。他们终于要来把尸体移走了,小心地让担架通过狭窄的前门,等在外面的民众更挤近前来。“最好把外面的人清掉,警长,”我警告道,“这又不是耍把戏的。”
可是在蓝思叫一个从山上来的农夫退开时,对方马上叫道:“这也是个打赢选战的办法——对吧,警长?”
蓝思可不是个听到这种暗示不回嘴的人。“你不用怕!我会查出杀欧提世的凶手的。”
“要是你落选了怎么办,警长?”另外一个找麻烦的加了进来。
“要是我落选了,我会辞职,让他们重新选一个人来接那个位子,要是镇上的人不要我,我就不要这份工作。”
这话让他们当时安静了下来。救护车载着亨利·G·欧提世的尸体开走了。这样一来,这个地方也恢复了正常。不耐久等的选民挤进了店里,让爱达·弗雷和莫嘉乐太太忙着核对选举人名册。
爱玻拿着一支铅笔走到我身边。“你要这个吗,山姆医生?在他们把死者运走之前,我从他手里抽下来的。让他握着一支铅笔下葬没什么道理。”
“的确没道理。”我把铅笔在我手指间转动着,可是那只是一支普通的木头铅笔,和我用来投票的铅笔一模一样。不可能用来杀人。
“你想是谁杀了他?”爱玻问道,“是怎么杀的?”
“一个隐形人用把隐形的刀杀的。”
“蓝思警长?”
“不是,蓝思不会杀人。他也许不是本州最聪明的警长,可是他代表的是法律和秩序。再说,我想他真的希望今天能当选连任。”
“那还有谁呢?”
“那个神秘的驯狗师,海·柯鲁克先生。”
“为什么是他呢?”
我耸了下肩膀。“他在镇上是个陌生人。会杀欧提世,一定有动机,而那个动机最可能的时间就是在过去。欧提世来北山镇的时间还没有长到会和人结怨——至少,不会有会用这种可怕方式杀他的仇人。”
爱玻很热心地相信柯鲁克有所牵扯的说法。“要不要我去跟踪他,看他到哪里去?”
“我们今天没有病人吗?”
“只有佛斯特老太太,结果她今天早上看到下那么大的雨,就打电话来延一个礼拜,说她的马车全陷在烂泥里。”
“好吧,”我同意道,“注意一下柯鲁克,看他到哪里去,我要走路到报社去看曼尼·席尔斯有没有把那些照片洗好。”
雨虽然停了,那个礼拜二下午的天空却离晴朗还有一段很长的距离。厚厚的灰色云层积在远处,由西边把雷雨云砧往我们这边推过来。我知道雨又会下来,而且很快就会下。
《北山蜂报》的办公室里比我以前见到的要忙碌多了。好几个人在打电话,把命案的细节报给波士顿和纽约等大城市的日报社,发行人艾德·安德鲁正在看夜间版的头条。《北山蜂报》通常每个礼拜只出三次:礼拜一、礼拜三和礼拜五,可是在镇上小投票间里警长候选人被刺身亡的消息值得发次号外。
“你好,医生,”安德鲁说,“你这回又在现场,对吧?这回能找出谜底吗?”
“我们再看看吧。”
“曼尼说他拍到了张照片。”
“希望真是如此,冲印好了吗?”
“他们现在正在冲印。”
我想起海·柯鲁克,还有我认为这事和过去有关的理论。“跟我说说欧提世这个人,艾德,他是什么背景?”
那位发行人耸了下肩膀。“他是一年前从北卡罗莱纳州上来的,在那里当过警察局长。在一个比这里大一点的镇上吧。他太太死了,他想重新开始,想抛开他往日的回忆。”
我哼了一声,欧提世看来并不太老。“她是怎么死的?”
“谁?”
“欧提世的太太,纯粹是职业上的好奇,如果她也是他那个年纪的话,那并不太老呀。”
“你说得对,”他同意道,然后看了看一张印好的讣闻,“她享年三十八岁,两年前死于窃盗案。他们抓到了凶手——是个经过那里的流浪汉——把他给吊死了。他闯进屋子里找吃的,用刀把她刺死了。”
“那个流浪汉有没有招供呢?”
“我怎么晓得他有没有招供?我只是把印在这上面的东西念给你听呀,医生。”
我看见曼尼·席尔斯从房间那头拿了两张还没干的照片走了过来,他很得意地捏着照片的边。“照片在这里。”
我随意地看了一眼他应蓝思警长要求拍摄的那张。照片是欧提世躺着的尸体,然后我把注意力转到欧提世走出小投票间时所拍的那张照片上。他胸口黑色的血迹刚开始成形,他的面孔冻结成我记得非常清楚的惊讶表情。两个膝盖似乎有一点软下来,而他左手的五指箕张着,好像要抓住什么来作支撑。
那是在死亡前的一瞬间,也正是刀刺进去之后的那一瞬间——可是在照片里,随便哪里都看不见有刀。
我们的眼睛并没有欺骗我们。亨利·G·欧提世是独自一人在小投票间里时被刺杀的。至少有八个人在外面看着,而那把凶刀似乎就这样凭空消失了。
我回到威尔·惠特尼的理发店里,等到暂时没有人来投票的时候。然后我问爱达·弗雷和莫嘉乐太太是不是可以让我再检查一次那小投票间。
“不知道你想在这里面找到什么,”爱达·弗雷说着替我把帘幕拉开,“我们甚至把血迹擦干净了,免得有人觉得不舒服。”
我开始检查那个圈选选票的木架子,架子的高度大概齐我的腰部,我能想象有刀子从里面弹出来,刺杀亨利·欧提世之后,再由某种机械装置将刀抽回到秘密的缝口里。
这个想法很好,可惜是错的,架子是实心的木头。
我正由理发店后门离去的时候。突然听到几只狗的咆哮声和一个女人的尖叫声。我不是很确定,但听来很像是爱玻。
我跑过满是辙印的停车场,跳过一潭潭的泥水,冲到了后面街上。爱玻躺在到下个路口一半的地方,想要赶开两只狰狞的德国牧羊犬。
我一面跑,一面将雨衣脱下,绕在我的左臂上,然后冲了过去,用我裹了东西的手臂挡住狗的扑击。爱玻已经完全放弃反抗,只爬开去护着自己不被狗咬到。我把她拖开,抵抗着狗的攻击,最后突然有尖厉的哨音响起把它们叫开了。
爱玻抬起她泪痕满面的脸,我看到那两只狗野蛮攻击留下的伤痕。“我得把你送到医院去。”
“那是柯鲁克的车子,山姆医生!我想看看里面有什么,两只狗就冲了出来。”
“我等等再去管柯鲁克的事,”我对她说。我看到他站在对街,用链子把狗拴住。
我扶她站了起来,清洗被狗咬的地方,搽上消毒药水,再把她送到医院。我先照顾爱玻,然后我要回来看看海·柯鲁克的车子。
等我从医院回来的时候。雨又开始下了起来——那种很恼人的毛毛雨,好像能让人湿透到骨头里。爱玻很舒服地躺在医院里,他们决定让她在医院里住一夜,以防她对药物有什么不良反应。我相信那些狗没有狂犬病,除非必要,否则我很不愿意让她去受一连串巴氏血清接种等漫长又辛苦的疗程。可是我却想再看看那几只狗,最好是它们静止不动的时候。
柯鲁克在他的狗攻击爱玻之后,并没有要离开镇上的意思,我在狄克西餐坊找到他正在喝咖啡。狄克西餐坊的咖啡常会加些很好的加拿大威士忌,可是我不能确定他杯子里是什么。
“你好,霍桑医生,”他向我打招呼。“你护士的事真是抱歉。她还好吧?”
“还活着,都是你那些狗害的。”
“它们受的训练就是要保护我的资产。我一看到出了什么事,马上就把它们召回来了。”
“我倒想看看它们,可能有狂犬病。”
“我的狗?”他嘲笑我道,“是这一带最健康的动物。不过没关系,你要怎么看都可以。”
他把咖啡喝完了,走到外面,带着我由街角转到一处空地,他的卡车就停在那里。那些狗现在已经回到车子里,在我走近时不断咆哮吠叫。
“车子里有什么值钱的东西吗?”我问道。
“什么也没有,”可是他并没有打开车门的意思。
我对他已经渐渐失去了耐性。“我告诉你柯鲁克,我现在就可以让蓝思警长以伤害罪把你抓起来,因为你的那两只狗,我的护士目前正住在医院里,她很可能被咬死。”
“不会,不会,我的狗不会训练成杀人的。”
“可是它们的主人可能会呀,说不定你由南方跟踪亨利·欧提世到这里来把他杀了。”
“他又不是被狗咬死的,他是被刀刺死的,”他狡猾地对我笑道。“别忘了当时我一直坐在那张理发椅上。”
“我记得,”我也想起另外一件事——亨利·欧提世被谋杀的妻子。她像他一样是让人用刀剌死的,我不知道今天的命案和两年前那件事有没有关系。“把车门打开,”我对柯鲁克说,“我还是要看看你的狗。”
“它们没有狂犬病。”
“这要由我来判断。打开车门,否则我就要警长把你抓起来,把你两只狗都射杀掉。”
他很不甘愿地打开了车门,把那两只德国牧羊犬牵了出来。它们对着我低低地叫了几声,可是我看得出他知道怎么控制住它们,我也突然明白了海·柯鲁克之所以这么神秘兮兮的原因。车厢前面堆得高高的全是走私的威士忌酒。只不过在箱子上写上“枫糖浆”来伪装。
“这个季节卖枫糖浆可不是时候啊,”我带着会心的微笑对他说。
“你打算怎么办呢?”
“什么也不管。”
两只狗看来很健康,而我又不是捍卫第十八条宪法修正案的人士。至于对爱玻的攻击不是有意的,我也不想牵扯到他的事情里。何况,看到那些威士忌酒,已经推翻我认为柯鲁克有可能涉案的想法,到一个陌生城镇来行凶的人不会冒险在车子里装满私酒的。
我得向别处去找杀欧提世的凶手。
直到黄昏时分,都在下着烦死人的毛毛雨,打消了很多迟迟未到威尔·惠特尼理发店来的选民的兴致。不知道究竟有多少人是因为命案而避开了这里,但等到九点钟结束投票,爱莲·弗雷在莫嘉乐太太和县选务会督察员面前打开票柜时,一共只有一百九十七张选票。
“比去年少多了。”莫嘉乐太太一面核对她手边选举人名册的人数,一面说道。
“天气不好。”蓝思警长说。
“还有命案。”爱达·弗雷加上一句。她的脸色突然变得煞白,好像回想起当时的事,终于让她血色尽失。
“计票吧,”警长怂恿道,“我要看看我是不是被一个死人打败了。”
“我们还需要等从小学那边来的票数。”莫嘉乐太太提醒他们,“通常镇上北部的投票率会大得多。”
虽然理发店本身在六点钟就打烊了,威尔·惠特尼在吃过晚饭之后回来,等两位女士计票完成后锁门,他站在靠店里前端的地方,靠着命案发生时海·柯鲁克一直坐着的那把理发椅。
当然不可能是威尔干的,距离太远了。
我试着集中精神来想这个谜案。先不管那把凶刀,先不管所有别的事情,只想在欧提世死亡的那一刻,是谁离他最近。威尔·惠特尼不是朝小投票间走了几步吗?
曼尼·席尔斯举起相机,燃着了镁粉。
爱达·弗雷和莫嘉乐太太坐在桌子后面。
蓝思警长和爱玻还有我在一起。
威尔·惠特尼在给海·柯鲁克修面。
“结果出来了,”爱达·弗雷宣布道,“蓝思警长一百三十三票,亨利·欧提世六十一票,废票两张。”
我记起席尔斯在欧提世走出小投票间开始倒下时所拍的那张照片。
“这样只有一百九十六票,爱达,”莫嘉乐太太说。
我想起照片里少了什么东西,我应该马上注意到的。
“没错,一百九十六,”在那一瞬间,我知道欧提世是怎么被杀的了。
“可是有一百九十七个人投票呀,我们都计了数的。”
“我不在乎,”蓝思警长说,“我赢了就很开心了,要是欧提世领先我的话,那我可要吓死了!”
选委会的人伸手去拿电话,要和另一个投票所查对票数,而爱达·弗雷和莫嘉乐太太则在争论少掉的那张选票。“两位女士,我想我可以帮你们找到那张选票,”我说。
“你可以?”莫嘉乐太太似乎很意外地说。
我转身对爱达·弗雷说:“爱达——”
“现在是正式的结果,”选委会的人叫道,“最后总得票数是:蓝思警长三百四十五票,欧提世两百二十八票!”
“爱达,”我又叫了一次她的名字,“你一定得将那把刀交给我们,你不能再继续保护他了,而且现在也没有理由要再继续保护他了。”
“我——”在我说话的时候,她的脸色又变得死白,我看得出她已经濒临崩溃的边缘。
蓝思警长走到我身边,那里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在我身上。“你说是爱达杀了他?”
“当然不是,我是说亨利·欧提世是自杀的。他把凶器藏在一个我们始终没找过的地方。”
“我们所有的地方都找过了!”蓝思警长坚持道,“事实上,我们所有的地方都找了两遍。”
“我们所有的地方都看过了,只有一个地方除外——是一个依法我们不能看的地方。”
“那是什么鬼地方?”
“票柜。”
在这段时间里,曼尼·席尔斯又回来拍照。
所有的人同时说起话来,想要弄清楚到底是怎么回事,等到爱达·弗雷伸手到桌子下面拿出一把扁平刀柄上缠着胶带而刀刃很宽的短猎刀时,才带来一阵静默。
“爱达!”莫嘉乐太太尖声问道,“你从哪里弄来的?”
我替她回答了这个问题。“从票柜里拿出来的。我看到爱达在把选票拿出来的时候脸色发白。可是我没想到是她摸到了夹在一张选票中间的刀子而想到事情是怎么回事。”
“那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亨利·G·欧提世走进小投票间用刀自裁,也许我们永远也不知道真正的原因。说不定是他觉得他会输了这次选举而无法面对。反正,他用刀刺了自己,再把刀夹在对折的选票里,你看到粗粗的刀柄拔掉了,上面一段用胶布包了起来。那张长选票即使在对折之后还是够大得遮住了这把相当短的刀子。”
“而我们始终没看到?”
“我们始终没注意到。”我更正道。“每个人走出投票间之后就把对折好的票投进票柜里。我们起先看到欧提世手里拿着选票,但紧接着我们的注意力被他胸前的血迹所吸引,我们始终没看到那张选票怎么了,可是因为曼尼·席尔斯的照片里清楚地拍到在那一瞬间之后,他的左手五指张开,所以他只可能是把选票连同刀子一起投入了票柜里。
“事实上,我们应该马上觉得欧提世很可疑的,他从小投票间里出来的时候,一手握着铅笔,另一只手拿着折好的选票,既然他得先把铅笔放下,才能把选票折好,为什么他又把铅笔拿了起来呢?唯一的解释就是要表示他两只手里都有东西——让我们不会想到他用刀剌了他自己。”
曼尼·席尔斯又点着他的镁粉,拍了张那把刀子的照片。
“他想必知道等到计票的时候我们就会发现那把刀的吧。”蓝思警长说。
“我想他是想靠爱达来做她刚才所做的事。为了党的名声,她把刀子藏了起来,什么也不说。因为是由爱达和莫嘉乐太太负责把选票取出来,所以他有百分之五十的机会由爱达先发现那把刀。可是他忘了一件事——他的选票上会沾着那把刀上的血迹,而爱达只有连选票带刀子一起藏起来。这一来数目就不对了——少了一张。”
“所以并没有凶手,”警长说,“只是一桩怪异的自杀案件。可那个海·柯鲁克是怎么回事呢?”
“是个路过此地的私酒贩子,他和这件事没有关系。”
这之后,大家都静了下来,爱达·弗雷低声啜泣,其他的人在安慰她。蓝思警长静静地在庆祝他的胜利。我离开了他们,和曼尼·席尔斯一起走到外面的街上。
“你今天可拍到好些精彩照片了。”我说。
“可不是吗。”
“我得问你一件事,曼尼。”
他抬头望着天。雨已经停了。我猜他是在找星星。“什么事?医生?”
“你把刀子留在那里让他看到的时候,知不知道他会自杀?”
“啊?”
“一个人在把票投给他自己来竞选公职的时候,是不会毫无理由就自杀的。他自杀是因为他突然明白他的秘密被人发现了。用胶带包着把手的刀子很特别,是不是?我不必再查报社的档案,就可以打赌说那就是两年前在北卡罗莱纳州杀死欧提世太太的那把刀——或者是一把刻意弄成一样的刀子。”
曼尼·席尔斯沉默了一阵。最后他说道:“是欧提世干的,医生,他杀了他的太太,嫁祸给闯进他家找食物的一个路过的流浪汉。他们把那个流浪汉吊死了,他是我哥哥。”
这下轮到我无话可说了。等我再开口的时候,我说:“所以你也跟着欧提世北上。在大选投票日找上了他——就是在他希望有个新的事业和新的生活的这一天。”
“你怎么会知道的?医生?”
“欧提世在小投票间里待了好长一段时间,在他看到那把刀之后,拿不定主意该怎么办。用胶带包起来的刀柄看来很不寻常,我想那对他必定有特殊意义。如果我猜对了,那把刀确实是放在投票间的架子上让他看到的话,只有你才能把刀放在那里。我记得就在欧提世走进小投票间之前,你正在那里忙着。而这也说明了你为什么那样急于要一张欧提世从小投票间里出来时的照片,是一张他认罪的照片。”
“我没想到他会自杀,医生,我原先希望他崩溃而认罪。”
“他差点就这样做了。临终之前他说了‘杀人凶手’和‘刺杀’,他说的是他杀了他太太。”我觉得奇怪地摇了摇头。“可是他的自尊仍然让他藏起了刀子,他无法面对那个指控,所以即使是要死了,他还想掩饰他最后绝望的行为。”
“你打算怎么办呢。医生?”
星星出来了。我能看到天上的星星。“我?什么也不做。去医院看爱玻吧。不需要把这整个故事告诉任何人。”
“结果一直到现在为止,我从来没说过那件事,”山姆·霍桑医生说,“那是我们在北山镇上的小秘密。我看你的杯子空了,时间也晚了。再来一点——呃——喝的吧?不用了?不过下礼拜再过来吧,我会告诉你另外一件罪案——这回可是不折不扣的谋杀案了,那一直到小投票间的案子之后第二年夏天才发生。我都开始以为北山镇终于没有犯罪了。可是接着就来了那次县集市,在一个时光胶囊里有一具尸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