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鼠 第二章

原来你人在这儿呀,又市,自桥梁间探出头来的削挂贩子林藏说道。

你又上哪去了?又市反问道。林藏以敏捷身手跨过栏杆,手抓桥缘跃至桥下,迅速走向又市所藏身的破舟。

“不过是四处走走。”

“四处走走?瞧你这是在卖什么关子?可去找过棠庵那老头子?”

“找过。还不是为了找你。不过——他人不在。”

“什么?那老头子不在?”

“没错。见他门也没关,窗也没阖,我便进屋内等候半刻,但见他迟迟不归,我也就待不住了——”

难道老头子他——

去过阎魔屋么?又市问道。没去,林藏旋即回答:

“应该说,去不得。”

“去不得——?”

又市——林藏低声蜕道:

“看来果然教你给料中了。”

“料中了什么?”

林藏别开头,手伫着布满青苔的石墙回道:

“就是上回吴服屋那件事儿。看来那果然不是桩普通的争执。总感觉——我似乎教人给跟踪了。”

“什么?你这混帐东西。”

甭操心,已教我给甩开了,林藏抬起头,改以急促的口吻说道:

“但千万别走进阎魔屋。看来——情况有些不对劲。”

“不对劲?你这家伙,叫人别接近,自己却去了?”

“我仅躲在远处窥探。那儿台面上的生意颇为兴隆,今儿个却连一个客人也没有。你不觉得不对劲?”

的确不对劲。

辰五郎与阿缟也都不见人影,林藏继续说道:

“看得我直觉苗头不对,所以即使都到了浅草,也没去拜访长耳那老家伙,就连鸟见大爷也联系不上,这下只得试着找你——你又是如何?该不会也是嗅到苗头不对,才且躲且逃吧?”

“我在找一个御行。”

那是什么东西——林藏惊讶地回过头来问道。看来他也没听说过这门行业。

可说是一种四处游荡的和尚罢,又市答道。

“原来是乞丐。你找这种人做什么?”

“虽无证据,但这御行——似乎是大圾那只老狐狸差来找咱们的。”

老狐狸?林藏瞠目惊呼:

“仁藏老大找咱们做什么?”

我哪知道?又市粗鲁地回答道:

“但那御行怎么也找不着,也不知究竟是游荡到哪儿去了。原本还纳闷那老狐狸直接找咱们不就得了,何必绕这么大圈子——但见如今这情况,想必也是逼不得已吧。”

由此可见,形势的确不妙。

看来是和只右卫门有关,林藏喃喃说道。

“这还无从判明。”

“否则那只老狐狸哪会有所行动?正因如此……”

话及至此,林藏又闭上了嘴。

“我曾叫棠庵那老头子上阎魔屋一趟,或许是到那儿去了——”

不对。若是门也没关,窗也没阖,想必他已——

看来辰五郎与阿缟已惨遭不测,又市说道。

“惨遭不测——难、难道是教谁给杀了?”

“不无可能。”

喂,阿又——林藏突然朝又市肩头猛然一抓。

“你这是做什么?”

“真的么?真的教人给杀了?喂,这是怎么回事?难道有谁把大伙儿都给杀了?”

我哪知道?又市怒喊,使劲甩开了林藏的手。

“你这是在慌个什么劲儿?早就该知道这对手有多不好惹。是谁老在嘲笑我想太多、胆子太小、又蠢又笨来着?喂,姓林的,上回那桩差事可是你筹划的,当时信誓旦旦地保证无须忧心的又是谁来着?不就是你自己么?同伙是不是遭到了什么不测,我还想向你打听哩。”

好好,我知错了,林藏怒喊道:

“正因知错了——这下才着急呀。”

“焦急?如今后悔也于事无补,该想想如何因应才成。”

这我当然知道。林藏气得再次别过身去。

破舟在水上晃了一晃。

“我说阿又呀。”

“又怎了?你不大对劲哩,林藏。”

“阿睦她——”

阿睦她也不见踪影哩。林藏喃喃说道。

“阿睦也不见踪影?”

又市惊呼道:

“喂,都这种时候了,你还给我儿女情长?难不成你们小俩口吵架了?”

哪有什么架好吵?林藏有气无力地回答道。

“怎么了?或许那丑巴怪大概又喝醉了,大白天就睡得毫无知觉。反正这下太阳都要下山,想必她也差不多要出来露个脸了。”

“绝无可能。在长屋也没找着她,所有她可能现身的地方,我都找过一回了。”

“那么,或许是躲哪儿逍遥去了。说不定是色诱了哪个大爷员外,或是捡到了大笔银两——”

不对,林藏低声打断了又市的胡言乱语。

“傻子,是哪儿不对了?你这家伙——究竟是哪根筋不对头了?阿睦和咱们的差事八竿子打不着,和阎魔屋也毫无关系,就连阎魔屋的布帘都没钻进去过哩。”

不对,林藏再次否定道:

“我曾邀阿睦参与过——吴服屋那回的局。”

“邀她参与过——?”

“当、当然没向她告知原因。那姑娘对咱们的目的浑然不知,就连损料屋的事儿也没让她知道,当然也不知自己扮的是什么样的角色。因此我才……”

你这傻子,又市厉声怒斥道:

“可知道你干了什么傻事?”

“我不过是——生怕自己只身进入吴服屋过于突兀,以为找个女人家作伴较不引人侧目,才邀她一同进了店里。”

“阿睦就这么露了脸?”

没错。话毕,林藏丧气地垂下了头,朝舟上一蹲。

破舟再次晃动。

又市望向船头。

只见黝暗的水面也随之晃动。

“阿睦她——”

或许也同样惨遭不测,林藏以微弱到几乎听不见的嗓音说道。

不都说还不知道了?又市益发耐不住性子地怒斥道。

“又市呀,我又犯了同样的错。对不?”

“给我闭嘴。少给我唠唠叨叨的。”

对么?又市,林藏高声喊道:

“我是不是又害死了一个自己钟意的姑娘?是不是呀,又市?”

“别再嚷嚷了好不好?”

又市将腐朽的缆绳一把抛入河中。

抛得虽带劲,却没在水上溅起多大声响。只见缆绳迅速没入水中。

“我可是真心的。”

林藏开始喃喃自语:

“唉——起初是没多认真,也没什么打算。但阿又呀,或许钝得像颗石头的你从未察觉,其实阿睦她——”

对你可是一片痴心哪。

——这是哪壶不开提哪壶?

“唉。虽然你开口闭口骂人家丑巴怪、母夜叉,阿睦她可是个痴情的姑娘呀。不过是傻了点儿罢了。阿又,她对你真是一片痴心哪。”

河面泛起一阵粼粼波光。

明月自暗云间露出脸来,但旋即又为乌云所吞噬。

“至于我——说实在是没多认真。不过那姑娘眼里仅容得下你一个。之所以愿意和我作伴,也仅是看在你我是朋友的份上。这我一直很清楚,不过,原本也没多在意。孰料不知不觉间,竟开始不服气了起来。唉,说老实话……”

我是喜欢上她了。

真心喜欢上她了,林藏再次说道。

“又一个自己真心喜欢上的姑娘——就这么,就这么教我给害死了。我这个混帐,竟然又重蹈覆辙……”

“林藏。”又市取下包覆头上的包巾说道,“你——就别再穷嚷嚷了。阿睦对我是什么感觉——其实我自己也清楚。”

“什么?”

林藏自后脑狠狠瞪向又市。

“我一直很清楚。你都和我合伙干活几年了?其可能不知道我是靠度量他人心思耍嘴皮子餬口的?哪可能儍到看不出一个姑娘对自己动情?”

“明、明知如此,你却……”

你这狼心狗肺的混帐东西,林藏咬牙切齿地骂道。

“林藏,男欢女爱这等事儿,你哪来资格同我说教?”

又市朝进水的底板使劲一踩,两眼直瞪着林藏说道:

“给我听好。虽不知你是抱着什么样的心境在江湖上厮混,但总想想咱们是什么。咱们是无宿人,既无保人,亦无户口,更何况你我还是恶名昭彰的不法之徒。稍有闪失,脑袋就得在落地后被搁个三尺高。咱们不就是这种货色?而这下——瞧你这副德行,难不成还打算讨老婆、生孩子,扮个正经百姓过生活?”

“无宿人、非人又如何?不也有些有妻小?”

“当然有。若你也找个无宿人共结连理,我可没打算干涉。但——”

又市朝林藏缓缓转过身来。

“你可知道阿睦是什么出身?”

“出——出身?”

“虽然她逃离老家,吊儿郎当地在江户靠偷拐抢骗混日子——但她原本可是川越一个大户人家的千金哩。不,别说原本,即便现在仍是个大千金,可不是个下三滥的无宿人。她有保人,名字也载于户口帐上。只要愿意返乡,随时都能过起衣食无缺的好日子。只消嫁作人妇,耕点儿田再生个娃儿——轻轻松松便可安稳度日。”

这下你清楚了没有?又市先是狠狠逼问,接着又继续说道:

“林藏,管你是色迷心窍还是怎的,可别以为自己有资格高攀人家。迷恋人家,成天巴着人家不放,你这是教她如何是好?难道以为如此就能和人家长相厮守?”

难不成以为自己能让人家过上好日子——?

林藏用手撑着额头。

“我没办法。我死都办不到?瞧我现在这副惨相——窝在桥下的破舟上,接下来是生是死都难料。当初就是料到会落到这等下场才会……”

才会——

阿又,你可真是窝囊,林藏怒斥道。

“这些——难道还不成理由?”

你这不是逞强、在装模作样么?林藏咒骂道:

“你也装得太过头了。这不是窝囊是什么?迷恋人家哪还需要什么理由?不论你怎么说,阿睦对你这个双六贩子——”

完全是一片痴心哪。

“正如同我对她。”

唉,对不住。林藏先是低声道了个歉。

接着又面带失落地鼓着面颊笑了起来:

“瞧我都给忘了。同你混了好些年,竟然忘了你生性就好逞强。”

“我哪儿逞强了?”

“也罢。或许阿睦她——一直清楚你是如何设想的。而瞧瞧我,根本是个滑稽的丑角,任谁见了,只怕都要笑掉大牙。”

甭顾忌,嘲笑我吧,林藏说道。

几乎已要泣不成声。

“这回——又欠了你一个人情。”

“我可没赏你什么人情。”

“还得算上在京都时欠了你的。”

“我没打算讨旧债。”

“这回——我又出了个大岔子。”

我竟然将阿睦给害死了——林藏说道。

“也还不知她究竟是生是死,别净说些丧气话成不成?”

“不,阿睦她想必已经……”

给我闭嘴,又市怒斥道:

“为一个尚未确认的臆测哭天喊地的,你丢不丢人?若她没事儿,就无须在这儿干着急。若真遭不测,就更没必要穷嚷嚷了。任你再怎么急,也不能让死人复生。”

“这——这我自个儿也清楚。但……”

这毕竟是我犯的过,话毕,林藏垂下了头。

“没错,林藏,是你犯的过。你是个傻子,全天下最傻的傻子。若是套用你骂人的口吻——该骂你蠢得像条猪。”

闻言,林藏一声也没吭。

“喂,林藏——尽快离开江户。”

“你、你说什么?阿睦她还……”

“阿睦的事儿就交给我。”

又市一把揪起林藏的衣襟说道:

“人若还活着,我就救她。若是死了——可就什么也做不成了。总之,无论她是生是死,都给我死了这条心,且立刻头也不回地给我离开江户,回京都去。”

“你、你这是在说什么?又市,这未免——”

“别再嚷嚷,快给我走。就你说的听来,阎魔屋想必也撑不了多久了。这下就连长耳和鸟见大爷都是生死未卜,笃定还活着的,就只剩下咱们俩了。”

“没、没错。正是因此,你只身在此哪使得上什么力?更何况阿、阿睦她……”

都叫你给我死心了,话毕,又市将林藏一把抛开。

破舟剧烈摇晃,溅得林藏一脸水花。

“不都说过若还活着我就救她?救着了自然会助她脱身。不过,倘若阿睦真的死了,你的确是难辞其咎。但林藏,你也甭再口口声声坚持收拾自己留下的烂摊子,如今已不是逞英雄的时候了。给我听好,倘若阿睦真的死了——就给我好好忏悔一番。若你的确对她钟情,就给我后悔一辈子。这都是你应得的报应。就连我……”

——就连我,又何尝不难过?

霎时间,一阵微微的脂粉味自又市鼻头掠过。

当然,这不过是个错觉。桥下仅有阵阵湿冷的河风吹拂而过。

知道了,林藏先是蹙眉沉默了半晌,接着才开口说道:

“但、但是,又市,你接下来——有何打算?”

“当然是对付只右卫门。这可不是报复,也不是损料差事,我对私人恩怨可没半点儿希罕。这是我自己的差事,是我这小股潜——”

——小股潜。

第一个如此称呼又市的,就是阿睦。

是我小股潜又市的第一桩差事,又市说道。

“但,又市——难道你已有什么盘算?”

“这你无须过问。给我听好,无论如何,你都给我好好活下去。若将小命给丢了,我可不饶你,就算你被打入十八层地狱,我也要追去同你算帐。平安抵达京都后,告诉一文字屋仁藏,稻荷坂只右卫门就交给我又市来收拾。头儿从前已支付过我太多酬劳,我这小股潜这回就不收分毫——倒是……”

若我有个什么三长两短,往后就有劳头儿收拾了——

“记住了没有?”

“三长两短?又市,你……”

“当然不会有什么三长两短,这条烂命我还想好好留着。去吧,快给我上路。”

还不快滚?又市朝底板使劲一踏。

半浮半沉地倚在岩石边的小舟剧烈晃动,将又市溅得浑身湿透。

同样被溅得湿漉漉的林藏缓缓起身。

“又市。”

“别再给我唠唠叨叨的。咱们江户人可没什么好性子。”

“什么江户人?你根本是武州人。”

话毕,林藏跳上土堤,一溜烟地爬向石墙上。

月光在他身后探出了头,林藏霎时被映照成一抹黑影。

又市抬起头来。

逃离京都时,也是在如此夜晚。当时你背后挨了一刀,你那姑娘给人从盾劈到了腰。姑娘都断气了,你却仍死命背着她——

那夜,我可辛苦了。

你虽说我是个好逞强的窝囊废。

但我可从没在你眼前落过一滴泪。

而你,却每回都哭得稀哩哗啦的。你说自己丢不丢人?

——林藏,是不是?

“你也给我好好活下去。”

抛下这短短一句,霭船林藏便转过身子,飞也似地奔上桥头。

就这么头也不回地逃离了江户。

【参】

当天,南叮奉行所定町回同心志方兵吾甚是忙碌。

平日,志方对町方同心这职衔与职务并无任何不满,但当日可就厌恶难耐了。不仅案发处拥挤不堪,还得被迫仔细端详这种东西——教他巴不得卖了自己的同心身分。

志方站在麴町自身番屋的白砂上。

身旁站着冈引爱宕万三、下引龟吉与千太、小厮、以及番屋的大家、店番和番太。木门外则挤满了看热闹的人群。

全都是为了——一睹这种东西。

任何事都比不过争相目睹这种东西更为不敬。不,该说任何想看这种东西的人,本身的人格就教人起疑。难道世风业已败坏到如此地步?

思及至此,志方再也按捺不住满腔怒火,喝令龟吉与小厮即刻将看热闹的人群尽数驱离。此景当然教人动怒。不发顿脾气怎么成?

紧接着,又差了个信使赶赴奉行所求援。此事绝非志方一人所能处置。

抬头仰望。

一如多数自身番屋,此处亦建有望楼。

然而,望楼四方——

却挂有四具死尸。

死尸俱已发黑,双脚遭人以粗绳捆绑,自望楼四角倒悬而下。

死状之凄惨,实难名状。

“是今晨发现的。”

万三说道。

“令晨——?这可就离奇了。自身番屋四时皆有人留守,不分昼夜,当时番太理应在场,亦有遗人巡守。如此看来,昨夜似有怠怱职守之嫌。”

绝无此事,大家回道:

“昨夜巡守亦一如往常,丝毫未有懈怠。”

“若是如此,何以无人及时发现?有人攀上屋顶,本当有所警觉。何况不仅是攀上,还悬挂了死尸。且不仅是一具,竟多达四具。若有人留守屋内,岂有毫未察觉之理?大家瞧瞧,死尸并非悬于人迹罕至之深山野地,而是番所望楼之下。勿忘此处乃自身番屋,乃是为维护町内治安而设。”

是,大家短促应了一声,旋即又低头跪下了身子。

“怎了?难不成真有懈怠?”

“绝、绝无此事。昨夜,不,直至今晨,皆有捕快留守此处,亦有人巡视屋外。孰料……这……唉,竟然——”

竟然无人察觉——大家再度下跪致歉。

“倒是。”

万三开口打岔道:

“深夜——约丑时三刻时,曾有人于此处木门外互殴。是不是?”

是,番太诚惶诚恐地回答道。

“由于实在过于嘈杂,大伙儿便外出察看。只见四五名一身脏污的醉汉正打得不可开交。虽说不过是互殴,但如此深夜,总不能任其滋事扰民。依常规——应将其强押至板间盘问,但碍于人数众多乱了手脚,就这么教他们给逃了。是不是?”

番太再次畏缩地绷紧身子。

“只能眼睁睁看着那伙人作鸟兽散。毕竟,总不能为了追捕倾巢而出,放任番所无人看守。那么,想必就是……”

死尸就是那段时间给挂上的?志方问道。是,众人异口同声回答。

“也仅能如此推测。诚如大人所雷,若人都在屋内,岂可能没察觉?”

“但——”

这可不是桩简单的差事。

“唉。只能说——教人给乘虚而入了。孰能料到,有人胆敢将死尸挂在番所的屋顶上?大人办案心切,小的不是不能理解,或许听来像是狡辩——但大人千万别再责怪大伙儿了。”

“住嘴。万三,这可是对官府最恶意的骚、骚扰,不,已形同谋、谋反,简直就是践踏王法。”

这小的也清楚,万三诚惶诚恐地回道:

“若不尽快逮捕真凶,势将有损奉行所颜面。不,较这更是严重。此等恶行——万万不可宽贷。”

就连小的也给激得满腔怒火哩,万三语带忿恨、咬牙切齿地说道。

“嗯——”

眼见万三这副神情,志方多少冷静了下来。

任谁见了,都要认为如此暴行不可饶恕。

可查证过这四人的身份了?志方问道:

“查过。右乃新富町长吉长屋的鸢职辰五郎,其后乃根津片町之当铺滨田屋之仆佣阿缟,左乃根岸町损料商号阎魔屋之小厮巳之八。正中央的,则是受雇于这条小巷弯过去那头一家名曰伊势屋之小馆子的阿睦。这姑娘——小的也认得。”

“你认得——?”

“是。”

志方心中一阵沉痛。

原本不过是无名死尸,听到名字,才想起这几人原本也是血肉之躯。

“这阿睦,据说不久前还在深川一带干扒手。原为川越农家之女,因町内有亲戚为其担保,方得于此寄居——不知是去年还是前年,也不知契机为何,突然与原本的狐群狗党断了往来,就此金盆洗手,认真干活。虽说不上体态有多标致——但也是个人见人爱的可人儿。”

“够了。”

再听下去,心中只会更难捱。

“这四人有何关联?”

毫无关联,万三立刻答道。

“毫无关联——?”

“是。或许是未经查证——但再怎么想,也应是毫无关联。不仅年龄各不相同,行业也毫不相干。”

鸢职、当铺、损料屋,就行业来看,四人生前也应无往来。

“可有家人?”

“辰五郎从未成家,又是个打零工的鸢职。”

“打零工的——鸢职?不是町火消的人夫?”

“并不是——虽不知其打火时都干些什么样的活儿,但仅限于人手不足时充当人夫,且游走于众组之间,并不隶属于特定头目。至于阿缟,虽年已二十有八,仍是小姑独处,双亲早已亡故。当舖老板已是个高龄八十的老头儿,店内大小事实际上均由阿缟代为打理。巳之八乃飞驿出身,似乎是赴阎魔屋习商的学徒。”

“似乎——难道无从确定?”

“是的。目前虽能确认身分,但尚未与商家之任何人详谈。毕竟事发至今仅一刻半。”

有道理。

或许,目前能判别身分,已属佳绩。

虽不愿卒睹,志方仍抬头仰望。

只见这名日阿睦的姑娘正挂在上头。

不,如今甚至难以看出,这具尸首生前是个姑娘。

“着实令人发指。”

“的确是——天理难容。”

是否该将尸首卸下?万三问道。

虽然巴不得尽快将之卸下——

“得再稍后一阵。死后仍遭曝尸受辱纵然堪怜——然而或许仍得供其他同侪详加查验。如此残虐不仁之恶行——必得以王法制之。想必不出多久,便将有同侪前来。”

志方虽这么说,但依然不敢进入番屋。

毕竟上有尸首,谁愿在其下啜茶?

果不其然,旋即有持大刀之小厮随行的与力一骑、笔头同心笹野、以及多门与钤木两名同心赶至现场。幸好已事先将看热闹的人群全数驱离,众人得以谨慎卸下尸首,进行一场破天荒的自身番屋内查验。

四具尸首被并置于番屋板间内。

看来,四人乃遭凌虐致死。

虽不见刀伤,但每具尸首上均清晰可见施暴痕迹。

志方再也按捺不住,径自步出了番屋。与这伙同心凑在一起,也办不了事儿。

万三紧追其后喊道:

“请大人留步。”

接着便一脸罕见的凝重神情,邀志方走向屋后的柳树下。

“怎么了?难道——还有什么机密可禀报?”

“是的。大人可知——二三日前,多处均曾发现尸首?”

“不可胡言。”

“不——此话保证属实。光是小的亲耳听见的,便有五件。据说死者均为无宿人或野非人之流——虽知人命无贵贱之分,但似乎正因死者身分低贱,未受任何重视。”

岂有此理?志方说道:

“不论身分为何,凶案毕竟是凶案,城内出现尸首,岂有放任不管之理?”

“大人,大义名分可不是处处管用。”

万三打断志方的话说道:

“大人为人处事光明正大,小的比谁都要清楚。深知大人为信为义,甚至不惜赴汤蹈火。大人生性本是如此,小的此言绝非奉承。正是为此,小的即便力有未逮,亦深以辅佐大人为荣。故大人此番义愤,小的亦甚是赞同。不过,大人,世道并非如此。一如武士与百姓有别,身分亦是高低有别。大人说是不是?”

这——的确是如此。

“无须计较哪类人等较有权势。同为武士,大名与随处可见的御家人本是天差地别,而浪人就连衣食温饱亦属难求。而同是庄稼汉,富农坐拥万贯家财,无农地的贫农可就苦了。商人亦是如此。可见行行业业各有高低贵贱,高者藐视低者,低者仇视高者,世间众生就是如此度日的。市井百姓亦是同样道理。每个行业均有自己的规矩。甚至——就连长吏猿饲抑或非人,亦有自己的规矩得守。”

“此类人等亦有高低之别——?但……”

“确有高低之别。或许常见其混杂于城内,看似无任何分别,然实有贵贱之分,亦有行规得依循。小的和大人受町方管辖,彼等则受弹左卫门大人、车老大、或加贺美太夫等。认为其无别,实形同藐视。原本并无藐视或受藐视之理。故此——小的认为,以其亦有贵贱之分视之,较为妥当。”

“但——”

大人想说的是,凡人均应一视同仁,是不是?万三说道:

“没错,既生为人,本应无贵贱之分。但大人可要想想,咱们百姓并无切腹之责。武士蒙羞须切腹以明志,然小的这等百姓并不须为此自戕。由此可证——武士与百姓的确有别。制裁小的之法,不同于制裁大人之法。即便大名为恶,町方的大人亦不得将之绳之以法。大人能逮捕的,仅限于咱们百姓,同目付大人不得逮捕庄稼汉是同样道理。”

“你言下之意是?”

“小的所指,乃不论大人如何公正,都无从改变世间规矩。总之,非人这称呼本就不妥,虽称非人,毕竟也是常人,只是并非百姓罢了。当然,长吏及猿饲也和咱们同样是人,唯一差异,不过是少了百姓的身分。这本非蔑称,不过是活在不同的规矩里罢了。这回的凶案——乃发生于城内。”

“噢。即便是长吏非人之犯行,若事发于城内,便属町奉行所辖下。”

“是,这小的也清楚。除非是武士,凡于城内犯罪者,均得由奉行大人裁决。不过,这些长吏非人——并非凶手,而是遇害死者。”

志方一时答不上话来。

“人既已死,身分、名号便无从判明,亦不知该依何种规矩处置。姓名未载于户口帐上者,便非百姓。同理,姓名未载于非人帐上者,便非非人。若江户城内的四大非人头目均称不识,死者便是连非人也不是。大人说是不是?”

没错——的确是如此。

“除非世生巨变,使天下规矩悉遭撤废,否则……”

“万三。”

是,万三诚惶诚恐地继续说道:

“说这些耸听危雷,还请大人见谅。不过,除非天下真起巨变,否则只有无宿野非人为取缔对象,抱非人则无被捕之虞。野非人见之必捕,遭捕后不是登录为抱非人,便是遣送寄场或金山。这回遇害的——便是此类人等。”

“意即,对此类人等,无法作公平裁决?”

别说是裁决,万三说道:

“小的认为——就连调查本身都有困难。不过,大人,小的倒是认为,本案——与那些个无宿人之死似有关联。”

“什么?”

“昨夜……”

万三指向番屋木门说道:

“在木门外滋事者——绝非寻常百姓。”

“何以见得?”

虽说一身龌龊。

“何以见得非寻常百姓?单凭衣着尚不足为证,总得有些证明身分之——”

“大人,咱们当差,绝非仅跟在大人后头四处游荡。勿忘所谓自身番,乃百姓为维持辖区内治安编制而成,番屋内亦保有户口帐册。辖区内之大小事,上至大家下至番太,均略有知悉。”

“这本官也知道。”

“是的,小的也无须于大人面前班门弄斧。番太曾言,滋事者均非熟面孔,且悉数未结发髻——这大人可记得?”

“未结发髻——”

“代表其均属不结发髻之身分。”

“意即——凶手乃是非人?”

当然——万三说道:

“况且,还非普通非人,而是野非人。”

“且慢。若非非人,应不至于未结发髻。若尚未依非人制道遭捕,彼等便如你所言,应是毫无身分,既非百姓,亦非非人,仅能以无宿人视之。分划并非如此清楚。”

是的,万三弯低身子说道:

“故此,应是逃离小屋——亦即抛弃抱非人身分之逸非人。”

“逸非人?——真有此等身分?”

“想必是有。想必大人亦知悉,番屋亦时有非人身分者出入。捕快人夫不多由非人充任?若是抱非人,身分应不至于难以查明。”

的确是如此。

“不过,大人,小的方才亦曾言及,野非人若遭发现,便得就逮,绝无可能逍遥法外。逸非人则更是如此,一旦遭逮,便得受罚。更何况——这伙人还于深夜吵闹滋事,况且还是于自身番门前。”

“难道——是调虎离山之计?这——”

志方抬头望向望楼。

没错,万三回道:

“这伙人佯装滋事,将番太诱出番屋,其他同伙再乘隙将死尸挂上望楼,这应是毋庸置疑,佯装吵闹,不过是为悬挂死尸而施的障眼法。不过——这伙逸非人如此铤而走险,所为何事?”

“所为何事……”

“难道是刻意犯上——意图谋反?”

“不——”

虽曾言此举已形同谋反,但志方自己亦不作此想。

“虽不知垂挂死尸者是否为野非人,但对彼等而言,于自身番前佯装滋事较挂尸更是危险。即便如此——这伙人仍愿铤而走险。”

难道有只右卫门在其后发号施令?万三说道:

“若是奉只右卫门之令——彼等当然不敢不从。”

“这——”

难不成……

真是这操弄无宿人的大魔头?

“此说——不过是流言蜚语。官府公仆,切勿轻信此类无稽之谈。”

“岂是无稽之谈?小的听闻,火盗改业已着手讨伐只右卫门哩。”

“町奉行所亦有所行动。然而,并非对只右卫门此一不知虚实之人物发令通缉,不过是对散播此无凭无据传雷之不法之徒加以取缔而已。”

弹左卫门及车善七,则已正式对稻荷圾只右卫门提出诉状。

取缔野非人并将其登录为抱非人之野非人制道,乃非人头之责。就制度而言,非人头为长吏头弹左卫门所辖,弹左卫门役所则与奉行所维持密切关系。

在江户,无宿人为数甚众。

若不加以妥善管理,江户之治安将无以维持。

若非以非人制道严加取缔,将之登录为非人,或归为乞胸、愿人,就是依法逮捕无宿人,将之遣返回乡或遣送寄场。无论手段为何,均需强行将之纳入制度内,方可管束。

然而——

如今,逮捕已非易事。

无宿人的确与日俱增,但就捕者却是有减无增。

相传之所以如此,乃无宿人今有该冒名只右卫门者统辖使然。此举形同藐视王法,故宜加取缔,以维法纪——此乃非人头提诉之理由。

的确是藐视王法。

一如万三所言,每一人均须被纳入所属身分,并依该身分之规矩行事。既属某一身分,便有奉行其规之义务。然若不属于任何身分,便不受此约束。话虽如此,缺乏身分其实甚难营生。但若有其他奥援,可能就另当别论了。

的确,或许真有意图摆脱非人头支配的不法之徒。如此一来,万三所言及之逸非人便真有可能存在。此类传言,有时恐有招徕恶事之虞。

不过……

那不过是无稽讹传,志方说道:

“的确曾有个只右卫门。但此人业已于五年前亡故。”

“业已亡故——大人此话当真?”

“不论世间如何讹传,此人确已不在人世。万三,此事万万不可张扬。稻荷坺只右卫门,生前乃浅草新町公事宿世话役,由于严重贪渎为人揭露,遭弹左卫门通缉而遁逃。而后于柳桥某一料亭与捕快对峙,杀害其挟为人质之姑娘后——为町方所捕,依法裁定后遭官府斩首。”

“斩——斩首?”

闻言,万三惊讶得两眼圆睁。

“没错,遭斩首示众。总而言之,只右卫门确已亡故。虽未曾参与此案,但本宫曾于北町轮值,曾见奉行所之调书清楚载有其姓名、身分、原籍。故可明言,只右卫门业已不在人世。”

“大人——此话当真?”

“当然当真。故此,时下若有任何人以只右卫门自称,且就连名号也相同,必是个假冒的骗徒。”

“不过是个骗徒?”

万三一脸疑惑地说道:

“不过,事发至今也不过五年。当时小的已身为冈引了。”

“你任冈引至今已逾十载了吧。自本官仍为见习同心时,你便已值此勤务。”

“是的。不过——怎不记得曾有这么回事儿?或许仅能怪小的孤陋寡闻——然而,若遭斩首至今不过五年,认识只右卫门的应仍大有人在——况且这些家伙应也知悉只右卫门已遭斩首。哪可能轻易骗得了人?”

“处刑时,官府曾刻意隐瞒只右卫门之姓名身分。”

没错,当时未有公表。高札、幡旗上头,应是一个字儿也没写。

或许正因如此,志方说道。为何没公表?万三问道:

“何须刻意隐瞒?”

“乃因只右卫门为弹左卫门之下属——且乃遭通缉之罪人,恐有损弹左卫门与奉行两方之颜面。故此,不得不谎称遭枭首示众者乃区区无名小卒。或许正因如此,方有只右卫门尚在人世之说。本官推断,如今正有人利用此一无稽之谈为恶。”

真是这么回事儿——?万三双手抱胸,喃喃自语道。

“不过,大人,即便真是冒名骗徒所为,如今真有传言直指某人冒用只右卫门之名,令无宿野非人四处肆虐为恶。不,依小的所见——这不仅是个传言,虽未公表,实际上已造成极大祸害,百姓们可是个个吓破了胆哩。不,不仅是百姓,就连非人、长吏,也全都给吓得寝食难安。这可是不争的事实。”

没错。

吓得寝食难安——非人头的诉状上似乎就是这么写的。

虽然志方不解何须如此畏惧。

“祸害——指的是什么样的祸害?”

不胜枚举,万三说道:

“任何大人想像得到的都有。相传——甚至挟人把柄要胁,迫人充当傀儡,代其为恶。”

“迫人充当傀儡?原来如此。”

借恐吓奴役他人。这岂不是比盗贼还卑劣?

至于今回这案子——万三抬头仰望望楼说道:

“小的认为,只不过是杀鸡儆猴。”

“杀鸡儆猴?”

“用意是昭告世人,惹着只右卫门,便是如此下场。大人,于自身番之望楼垂挂死尸,确是藐视王法之举——但仅身为武士的大人,才会如此认为。”

“难不成百姓见状——”

会作不同感想?

“大人任职官府,须以执法为职志。而小的这等人,既是辅佐大人的下属……”

亦是受王法保护的百姓。

“人须守法,法亦可护人。大人之职责,乃将盗贼或杀人凶徒悉数绳之以法,遇有穷人诉苦,亦须耐心倾听。如此一来,百姓对大人便毫无抱怨,且满怀敬爱之情。但这下子——”

万三指向望楼说道:

“遭人如此侮辱——百姓见状将作何感想?奉行所已不值得信赖,官府已无力护民。凶手如此铺陈,用意似乎在此。”

想不到同一件事儿,看在武士及百姓眼里竟是如此不同。

志方不觉陷入沉思。

“大人动怒是理所当然,毕竟此举简直是对官府的大胆挑衅。不过,就咱们看来,没有任何事儿比这更骇人。对百姓而言,这根本形同胁迫。”

“如此说来——的确是杀鸡儆猴。噢,且慢,但……”

又是针对谁杀鸡儆猴?

“论其用意,或许仅为夸示一己实力?”

“不,小的并不如此认为。或许——该回头想想日前发现的无宿人死骸。这些个遭人杀害的无宿人,或许正是只右卫门的卒子。”

“什么——?”

这点可是从没想过。

“大人,小的想说的实为此事。或许——有谁向只右卫门拔刀相向,决意不放任其为所欲为,便挺身而出,杀了他的卒子,惹得只右卫门勃然大怒,因此——”

“且慢,万三。如此说来,遭人挂在上头的遇害者究竟是……”

志方望向番屋的木墙。遇害者——正躺在墙后。

小的也不知道,万三说道:

“只不过,小的判断并非挺身相向者。那鸢职先不用说,小的毫不认为损料屋小厮、当铺女伙计、乃至阿睦能有这能耐。若只右卫门真如传言所述——或许习于拿对手的亲人开刀。因此便遣人杀害对手之家人至亲,以为报复——”

那么,就真是杀鸡儆猴了。

若是如此,死者之间毫无关联,也是无可厚非。

不过,至今依然毫无确证,万三低声说道:

“诚如小的稍早所言,这仅为一己推论。只不过……”

“不,无须进一步详述,本官也想通了。万三,本官——多亏有你这么个好下属。即便这番推测有误——你亦助本官发现武士之眼界何其狭隘,对本官而言已是获益良多。不过,倘若你的推断无误,此事可就十分——”

可就十分棘手了。

“首先,证明的确有人冒用只右卫门名号霸道横行,亦证明有人不愿姑息而挺身反击。犯罪本就不可纵容,然被害人暗地报复亦须禁止。更何况对此反击之报复——已沦为残杀无辜,如此一来——兹事体大,岂不是犹如于官府无从察觉之处大开杀戒?”

依法依理,均不可纵放。

“是否——该尽速详查众无宿人尸首之身分?”

“当然。本官将尽速通报调查该案之同心。接下来——”

——或许得找出垂挂此处之死尸的家人至亲。

“噢?”

万三自志方身旁凑出了脑袋,朝木门那头望去。

“大人,没想到——”

阎魔屋的女掌柜,这么快就来收尸了,这冈引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