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指出犯人 第二章
正如阿响所说的,楠等一正在四楼的卧室里等着大家的到来。
屋内没有什么大的变化。通向阳台的玻璃门关着。深雪快步跑到门边,头紧紧地抵着玻璃,望着外面。
“什么也没留下。”
阿响说道。
“最多在护栏的铁管上留下一点煤灰。”
“煤灰……喂,你们烧什么呢?”
深雪扭头问道。
阿响慢慢地朝床走去。
“我的手绢。”他回答道,“但是,我做了一点处理,用储藏室的塑料罐里的灯油稍微浸了一下手绢,让它容易燃烧。我把手绢系在阳台的护栏上,从下面用打火机点着的。”
即便他这么说,深雪还是觉得纳闷。
“你说从下面?怎么从下面点火呢?”
“我做了导火线,然后将其垂下去。”
说着,阿响将右手插入裤子口袋里,从里面拿出来一卷黑色缝纫线。
“凉子,这个还给你。谢谢。”
“那就是导火线?”
“是的。”
阿响将线递给凉子。
“把这个也用灯油浸一下,然后将其一端系在手绢上,一直垂到山坡下。从下面点火后,顺着浸过灯油的棉线,火焰上升,最终手绢烧起来,烧到一定程度,就从护栏上脱落下去。——就是这样弄的。
“要是有强风,火焰或许中途就被吹灭了,幸好今天晚上没有风,所以进展顺利。虽然这里叫做‘鸣风庄’,但就算平时,从半夜到早晨,‘不可思议的风平浪静’,是吧?莲见。”
“啊,哎。”
“你的意思是说——在凶案发生的那天晚上,罪犯也做了同样的事情。”
“是的。但是……”
阿响将视线投向床头柜上面。那里放着烟灰缸和一个煤油灯。
“或许那天晚上,罪犯没有用储藏室的塑料罐中的灯油,而是用这个灯里的煤油。导火线则是从美岛夕海的针线包里消失的黑色棉线。而且当时的火焰碰巧被坐在窗边的青柳看到,因此他才会说目击到了‘火球’。时间是——凌晨2:30、3点的样子。当时护栏上可能有一些煤灰,但是被早晨开始的大雨冲刷得干干净净。”
“但是——”
就算阿响讲到这里,深雪还是完全不明白。
“为什么要做这种事呢?杀害夕海的罪犯为什么要做这个?究竟是为什么……你们能明白吗?莲见,凉子。”
深雪忘却他们两人也算是那个案子的“嫌疑犯”之一,毫无戒心地问起来。那两个人缓慢地摇摇头,面部表情中交织着怀疑和不安。
“所以,包括这个问题在内,我马上就要详细说明了。”如此宣告完,阿响坐在床边。此时,他没有戴墨镜,眼睛里看不出他说“今天晚上要做个了断”时所浮现出来的忧郁神色。看起来,他是有意识、地表现出淡定的神情。
阿响给香烟点上火,稍微停顿了一会。深雪、莲见夫妇,还有楠等一都沉默不语,等着他开始“说明”。楠等一虽然帮忙“测量”呀,“实验”呀,但是似乎也没完全了解阿响的想法。
“首先,关于在这个房间里发生的美岛夕海被害案,我们整理一下迄今为止已经淸楚的事实。”
很快,阿响开口说,他的语调、措辞非常正式。不仅仅是面对深雪,而是面对莲见夫妇、楠警视——面对在场的所有人进行讲述。或许他想从这样一个立场进行说明吧。
“案发时间是18日凌晨1:30左右。凶器是这个房间里的铜花瓶。从诸多情况推想,罪犯是当时在鸣风庄的‘内部人员’,而且这很可能是突发性事件。
“案发后不久,发生地震,油漆泼洒在三楼的走廊上。罪犯擦拭掉指纹并做完其他善后工作后,跳过被油漆污染的地面,逃走了。因此‘罪犯当然是能跳过油漆的人’,由此容易推导出这样的条件——‘罪犯是腿脚方便的人’。于是,案发当时,不管什么情况,但凡腿脚不方便的人,也就是青柳洋介、后藤慎司、莲见凉子、明日香井深雪四人不符合那个条件,被排除在外。剩下的人就是莲见皓一郎、五十岚干世、杉江梓、千种君惠和我五个人。其中,我和莲见的确有不在现场的证明。——对吗?深雪。”
深雪老老实实地点点头。22日下午,阿响在病房里曾和阿叶以及深雪谈过这些。此时,不过是进行简单的确认。
“但是另一方面,我已经说过好多次了,我觉得在研究这个案子时,最重要的是罪犯为何要剪掉并拿走受害人的头发。我想诸位都知道,六年半前,发生在东京的美岛纱月被害案中,也出现过同样的情况。但是在这次的案子里,除了头发被剪掉之外,还有更奇怪的事情,就是除了被剪掉的头发之外,罪犯还从现场拿走了各种各样的东西。
“罪犯为何做那些事?罪犯为何要那样做?”
这也是阿响在病房里强调过的问题,在这里也是确认一下。而且,对了,他在病房里就是顺着“某种推理的逻辑”,说只有深雪是罪犯的。他终于要在这里,讲述那个“推理”吧。
深雪内心惴惴不安地看着阿响的举动。他干咳一声,清下嗓子,手在上衣的内口袋里摸索着。
“从这个房间里被拿走的美岛夕海的物品,具体是以下这些东西。”
从口袋里拿出来一张折叠起来的纸,似乎是从本子上撕下来的一页。阿响打开纸,看着上面,继续说起来。
“黑色的长袖衬衫一件,黑色长袖运动衫一件,黑色宽边裤一条,白色薄毛衣一件,长袖长裤的睡衣一套,颜色为藏青色,带白色水珠图案。黑色皮带一条,淡绿色围巾一条,绿色毛巾一条,同样绿色的浴巾一条,黑色丝袜三双,旅行包一个,装有钱包、记事本、手帕、纸巾、梳子、钥匙串和化妆品等东西的黑色挎包一个。夕海被害时,就穿着那一套睡衣,后来被凶手脱下来。
“罪犯为何要特意拿走这么多东西呢?”
阿响抬起眼睛,看看深雪他们四人的反应。
“不能因为挎包里有钱包,就认为罪犯的目的在于盗窃财物。如果罪犯想要钱,只要拿走钱包或者挎包就可以了。没有必要把那么多的衣服、毛巾和吹风机都拿走。
“能不能用‘恋物癖’这种概念来说明呢?因为罪犯对女性的衣服、头发等有着异常的痴迷?或者,罪犯是个男的,却喜欢穿女人的衣服?但是,如果这样理解,罪犯就没有拿走毛巾和吹风机等东西的理由。而且,如果这样理解,罪犯为什么不拿走同一个房间里的罩衫、裙子和内衣等东西呢?——显然,这种分析说不通。
“稍微改换一下思路,可以这样考虑。罪犯真正想要的是那些东西里的某个物品。例如那个东西是吹风机,为了不让我们明白——为了‘遮掩’,就拿走了许多其他东西。这是混淆视听的一种形式。”
原来如此,是“隐藏”呀——到此,深雪开始明白了。但是阿响很快又说起来:
“这种思路也是不行的。”
他摇摇头。
“衣服、毛巾、丝袜,还有吹风机……罪犯对这些物品的选择,乍看上去,乱七八糟。但我总是觉得这其中隐含着非常具有现实意味的连贯性。也就是说,我们在这里要找寻出这些物品之间的某种共性。从这个意义上看,刚才‘遮掩’论的方向就不对——‘形式’上不吻合。我觉得可以暂时保留这种判断,如果实在找不到共同点,其可以作为最后的一种解释方法。”
阿响重新在嘴角叼上一支烟,没有点火,继续说下去。
“让我重复一下问题。罪犯为何要从受害人那么多的随身物品中,选择并带走刚才列举出来的东西呢?”
深雪再次考虑一下——究竟是为什么呢?但是,她还是不太明白罪犯的目的,也没有找到阿响所说的“物品之间的共同点”。
“刚才列举出来的所有物品不是没有共通的特性吗?没有金钱价值。也不是罪犯感兴趣的对象。颜色也各不相同。物品的原有功能也各不相同。有可以燃烧的,也有不能燃烧的。我就这样考虑来,考虑去,最后自然而然地想到最符合‘形式’的一个答案。也就是——”
阿响给香烟点上火,吹了大大一口的烟雾,然后将其放在烟灰缸上。
“钱包、化妆品之类的细小东西都放在挎包里,可以将它们作为一个整体,这里就不作考虑。剩下物品的共通性就是——它们具有某种程度的长度和强度。”
“强度?”
深雪不禁觉得纳闷。
“是强度。尤其是抗拉力。”
“是吧。”
“深雪更加觉得纳闷。”
“那么,怎么回事……”
“衬衫、运动装、裤子、毛衣、睡衣、皮带、围巾、毛巾、浴巾、丝袜、对风机的电线、带挎带的挎包。如果把这些东西都系在一起,会怎么样?”
“系在一起——”深雪在脑海中浮现出那种场景,说起来,“做成长绳?”
“对,那就是答案。”
阿响满意地点点头,向大家展示起放在床边的那个运动包。
“这里面放着和案发时被拿走的物品一样的东西。购买时,尽量选择相同尺寸、相同材质的东西。用这些东西,我稍微做了加减运算。”
阿响打开包,首先拿出来的是小挎包。
在被拉直的挎带中央,牢牢系着丝袜的一端,把丝袜从运动包里拽出来后,另一端和第二双丝袜的一端系在一起,接下来是第三双丝袜,再接下来是被拧成绳索状的围巾……就这样,被系在一起的物品被一个接一个地拽出来。
“我先测量了各个物品的长度。”
阿响停下手,重新开始说起来。
“当时,比如长袖衬衫,我就这样,先解开前面的纽扣,然后将左右袖口和衣角捆在一起,拧成绳索状。因为这种形状,强度最大,也有长度。如此一来,它的长度就是——”
阿响把视线落在刚才那张纸上。那里好像记录着测定的长度。
“大致是100公分。运动装比衬衫结实,可以将两个袖口展开使用。它的长度是120公分。——我就这样,在注意保证某种程度的强度下,测量了各个物品所能达到的长度。下面,我就列举一下测量出的数值——
“宽边裤90公分;毛衣130公分;睡衣100公分;睡裤90公分;皮带90公分;围巾120公分;毛巾100公分;浴巾150公分;丝袜考虑到它可以拉伸一定长度各是150公分;吹风机当然可以使用电线部分,电线200公分;而且我还从挎包的带子正中量到挎包底部,90公分。
“把这些全部加起来,就是1830——18米30公分。但是,大家看一下像这样实际系起来的东西后,就会明白——”
阿响看看从运动包里拿出来的那些东西。
“为了将各个物品牢牢地系在一起,需要相当长度来打结。像浴巾这样的厚东西,至少需要40公分打一个结,即便是吹风机电线那样的东西,也需要20公分打一个结。如果两端都需要和其他物品相连,所需长度就要翻倍。但是只有挎包例外,它就这样挂在‘绳索’的最前端,所以长度不会减少。
“如此一来,平均每个物品用于打结的长度是50公分,除了挎包,有14个东西——也就是要从刚才的总长度中减去700公分。最后的答案是1130——11米30公分。那么,这个长度是怎么回事呢?”
“11米30公分……”
深雪在嘴里含混地嘟哝着,视线移向阳台方向。
“是这个建筑物的高度吗?”
阿响点点头,嘴角处露出些许笑容。
深雪继续问下去:
“罪犯将很多东西系在一起,做成‘绳子’,下到地面?”
“当然会出现这种想法。刚才我说‘要有一定程度的强度’,就是指能支撑一个人体重的强度。”
“从那个阳台下去?”
“所以今天我测量了一下。从四楼的那个阳台到地上的——更准确地说,从那个护栏最下面的铁管到山坡下方,那个水池中的踏脚石的距离,结果是11米70公分。这和算出来的‘绳索’长度相差40公分。”
这时,阿响的嘴角边又露出些许笑容。
“另外,美岛夕海的身高是158公分,根据她的身高和残留的头发长度来推算,被剪掉的头发长度大致是90公分。在扣掉用于打结的50公分,正好是40公分。”
“啊……”
“这不就是罪犯剪掉头发的原因吗?”
阿响将视线从深雪身上移到其他三个人那里,改换语调说起来。
“拉直并捆成一把的头发也是具有某种强度和硬度物品之一。为了弥补‘绳索’的不足长度,作为最后的材料,罪犯使用了死者的头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