拽牛仔

满是车辙的小道坑坑洼洼,一路上的颠簸对杰里·施耐德的汽车减震器可是损害不小。坐在行驶的车上,他能感觉到每条裂缝、每道车辙都在猛烈地撞击他的脊椎末端,一直冲到他的头盖骨。等到农合出现在他眼前的时候,他已经头痛得很厉害了。杰里患有严重的偏头疼,他希望这不是犯病的前兆。他有很多活儿要干,可那该死的偏头疼一发作就让他几乎只能在床上呕吐,他真希望死了算了。

就算身体状态最好的时候,杰里也不喜欢绕道去本森家的农场。他们全家人都是宗教疯子,有一个算一个。他们一家七口过着几乎与世隔绝的生活,只是偶尔进城买些日用品,再就是杰里每周两次去农场购买散养鸡的鸡蛋和农场自制奶酪。除此之外,他们通常不与人交往。杰里觉得那些奶酪臭气熏天,他只吃过炒鸡蛋,里面放了很多盐,简直恨不得把整个死海晒出的盐都放进去。可是那些冬夏两季成群结队跑到这里来的新贵极其推崇本森家的奶酪和鸡蛋,他们到弗恩·斯莫利的店里出高价购买。弗恩是个精明的人——杰里这样评价他,因为弗恩早就看到商机,把杂货店后面改造成一个美食爱好者的天堂。杰里有时甚至不能在弗恩的停车场里找到停车位,那里面停满了各种豪车,有雷克萨斯,有擦得锃亮的奔驰折叠篷跑车,冬天还有一种时髦的、只有富人才开得起的四轮驱动车,上面沾着精心溅上的泥浆,营造出一种纯正的乡村味道。

本森家不会和那种人打交道。他们家的旧福特车是靠绳子和信念才没散开的,他们穿的衣服都是本森太太和家里的姑娘做的,要不就是从廉价的旧货店买的。杰里有时想知道,他们家人是怎么调整心态,把自己的劳动成果卖给那些人的,因为在他们看来,那些人正乘着单程快车直达地狱。当然,杰里不会问布鲁斯·本森这个问题。杰里尽量不和布鲁斯有任何形式的交谈,因为他意识到,这个老家伙会抓住任何话题,创造机会,向他宣扬自己对上帝特有的信仰。不知为什么,布鲁斯好像相信杰里·施耐德还有救。可杰里自己不这么认为:他嗜烟好酒,喜欢出去鬼混,而且最重要的是,他还听说,只要有这些嗜好,他便不可能被列入本森的救赎计划。因此,杰里每周两次开着卡车,经过那条极容易引起偏头疼的小路,载上鸡蛋和奶酪就沿原路返回,寒暄客套之类的话能省则省。返程时杰里会把车开得慢一些,因为若是鸡蛋有破损,弗恩就会从杰里酬劳中扣除多于百分之十的数额作为赔偿。

杰里·施耐德觉得自己从来没能重新适应科罗拉多的生活,自他从东海岸回来照顾母亲以来,就一直有这种感觉。这就是独生子的弊端,没有人分担责任,也没有人能帮忙缓解压力。老太太的记性越来越不好,之前还摔倒了好几次,摔得都不轻。作为独生子的杰里只好回家乡尽孝。现在,老太太每星期都要出点儿事故,不是扭伤脚踝,就是擦伤肋骨,再不就是拉伤肌肉。那些伤就算搁在杰里身上,也得让他丧失不少元气,他可比母亲年轻了近三十岁呢。一个七十五岁的老太太,患有骨质疏松和关节炎,还要遭这些罪。她能撑到现在简直是个奇迹。

说实话,自从“九一一”事件之后,东部经济已经衰退。下定决心搬回老家之前,杰里一直在打短工,要是他还不搬回来的话,就得去酒吧干活才能维持生活。他简直筋疲力尽了,一星期要工作七十小时,可挣到的钱只够勉强糊口。况且,那座城市里没有什么可留恋的。虽说他一直在和一个女孩交往,但关系一日不如一日。他估计,自己告诉她离开的消息时,她不会太伤心。结果不出他所料,事实上,那姑娘看起来更像是如释重负。

不过,做出回到这里的决定之前,他先想起当初离开这里的种种原因。阿森松是个小镇,依靠游客致富。他们用微笑和握手掩饰真实感受——小镇居民其实对这种依赖深恶痛绝。博尔德与阿森松不同,杰里喜欢这个小镇,因为这是一小块自由主义的领地。那儿的人们差一点儿就要举旗宣布独立了。相比之下,阿森松人则因为生活在这个州而备感骄傲,因为这里的地底蕴藏着大量放射性物质,多得足以让整个州在黑夜里闪闪发光。杰里觉得,借着落基山脉在黑暗中发出的微光,科罗拉多的部分区域正如中国的万里长城一样,在外太空都能看得到。他怀疑阿森松人甚至会为此颇感得意,认为他们州就像一座放射性灯塔,为上帝、外星人或罗恩·赫伯特而发光。这种思想在南部地区更甚,比如美国空军学院以南不远的科罗拉多斯普林斯,不过,阿森松仍是盲目爱国主义的堡垒。

杰里也在想,是不是越靠近犹他,人就变得越奇怪,就好像摩门教徒们往水里或空气里加了什么东西。这样或许就能解释为何本森一家及像他们这样信教的家庭都被吸引到这个地区来了。可能他们是在去盐湖城的途中迷了路,或者汽车没了油,也有可能是他们误认为自己已经到了犹他,州政府只是在和他们开玩笑,才让他们向科罗拉多缴税。

杰里不理解本森一家,但他还是希望他们能从祷告中挤出一点儿时间,修一修那条通往本森家农场的路。冷空气早已袭击科罗拉多,这个星期,那条路似乎更难走了。第一场雪马上就到,如果布鲁斯·本森打算继续靠奶酪和鸡蛋赚钱的话,他就必须亲自清扫那条路上的积雪。弗恩的其他供货商都是自己上门送货的,唯独布鲁斯·本森例外。他似乎像憎恨罪恶一样憎恨阿森松镇,希望把和外界的接触减到最少。

他老婆和他一样,杰里·施耐德没见过比她更泼辣的瘦脸妇人,他身边可是有几个泼妇。尽管如此,每个月,布鲁斯仍要四次鼓足勇气,来填满她的钱包(杰里也把自己那份钱放起来,但他放钱的时候都要关上灯,掩好窗),因为他们有四个孩子,三女一男。再补充一点,孩子们倒是个个都很标致,也许是遗传了布鲁斯的一点儿基因的缘故,幸亏没遗传太多,没到惹人烦的程度。他们极有可能是布鲁斯和哪个比他老婆漂亮的人生的。

儿子齐克是四个孩子中最小的。他有三个姐姐,老大叫罗妮,模样美丽动人。要是杰里来的时候正赶上罗妮在院子里做活儿,即使本森在那里胡言乱语,他也能忍受一阵儿。有时,阳光照在她身上,杰里能透过她的长裙看到她的身体曲线。她微微张开的双腿就像一顶支起的帐篷,在邀请他进去,她大腿和小腿肚上的肌肉也被阳光染成金色。杰里觉得布鲁斯应该知道他在干什么,却佯装不知。他希望杰里能看到灵光,有所领悟。可是,此刻杰里希望看到的是与之完全不同的东西,他要看的是罗妮的全部!他想知道,要是他能和罗妮独处一会儿,让她摆脱她父亲的影响,罗妮会不会给他看。偶尔,罗妮会对他微笑,似乎在暗示她也在忍受种种痛苦,像她这样漂亮的女孩都会有这种痛苦,因为她与世隔绝,无处发泄欲望。本森家的孩子在家里接受教育,老师就是他们的父母。杰里估计,关于性的教育可以归结为一句话:“不要胡来,尤其不要和杰里·施耐德胡来。”

这些孩子连头疼脑热的小病都在家里治疗。杰里只希望他们家人别得什么大病,因为他们不相信医生,也不接受医学治疗,他们的生活里只有彼此和那个令人痛苦的、遥远的上帝。

本森的一个兄弟也和他们住在一起,名叫罗伊斯顿,杰里觉得他有点儿弱智。他少言寡语,总是不停地点头,那样子很像有些人在汽车仪表盘上摆放的玩具小狗。他看起来毫无恶意。镇上却有传言说他几年前曾在杂货店里试图猥亵弗恩的母亲,杰里从未鼓足勇气问过弗恩或他母亲这传言是否属实。也许这就是布鲁斯·本森从来不去弗恩店里的另一个原因吧。一方的傻兄弟对另一方的正直母亲、浸信会的忠实教徒大献殷勤,没有什么比这更不利于发展人际关系了。

经过本森家农场大门时,杰里调低了车上收音机的音量,因为本森不喜欢音乐,当然也不喜欢杰里车里扬声器连续不断播放的东西,那是格劳丽亚·斯科特撩拨春心的歌声,再配上已故伟大音乐家巴里·怀特的制作技巧。杰里喜欢老华乐士的风格。他可能不像伊萨克那样能跟上潮流,而且完全可以责备他,说他创立了毫无生气、毫无特色的被看做现代节奏布鲁斯的音乐风格,但是那些密集的弦乐旋律中有种东西,它让杰里想找个心甘情愿的小妞,用婴儿油和廉价香槟把床单滚得一塌糊涂。杰里不知道罗妮·本森有没有听过巴里·怀特。据杰里所知,本森家人甚至不听调频旋钮最边上的传道土布道频道。那些传道士口口声声说自己爱上帝,却似乎讨厌所有的人,起码,他们讨厌杰里认识和喜欢的人。要是杰里把巴里一怀特介绍给本森家的孩子,可能会把那老家伙活活气死,而他的女儿们则会陷入某种疯狂。

杰里小心翼翼地把音量又调高了一挡。

冬天一到,本森家就把鸡移到一个大谷仓里。布鲁斯上周告诉过杰里,等他下次来的时候,这些鸡就会被安置到谷仓里了。汽车驶近右侧的养鸡场,杰里看到一小堆一小堆白色的东西散落在地上,一动不动地躺在那儿。风掀起它们身上的羽毛,让它们看起来像是在地上颤抖,这只是错觉,它们都死了。见此情景,杰里停下了卡车,下车朝铁丝网栅栏走去。栅栏不远处就躺着一只本森家的死鸡,杰里俯下身,轻轻地按了按死鸡,黑色的液体立刻从鸡嘴和鸡眼睛里渗出来。杰里慌忙缩回手,拼命地在裤缝上擦来擦去,生怕染上什么传染病。

所有的鸡都死了,但不是死于动物的攻击,因为羽毛上没有血迹,也看不到伤口。就在鸡舍另一端的转角处,杰里发现本森家的公鸡在它死去的情妇的尸体之间趾高气扬地踱来踱去。它在地上啄食,寻找最后的几粒稻谷充饥。不知为何,它居然在这场大屠杀中幸免于难。

杰里把身子探进车里,关上引擎。这里的一切都很不对劲儿,风裹挟着死寂。本森家的房门大敞,一个三角形木块抵住了门。杰里站在通往门廊的台阶下,大声喊着布鲁斯·本森的名字。

“喂!”他喊道,“有人在吗?”

没有人回答。从这扇门能看到本森家的厨房,桌子上还摆着吃的东西,杰里在门外就能闻到馊味。

我应该报警,应该现在就打电话,然后等他们来。

但是杰里知道他不能那么做。他回到卡车里,悄悄地打开手套箱,从一堆地图、外卖菜单和没交的停车罚单底下翻出一支用布裹着的鲁格手枪。虽说这支枪改变不了什么,至少现在不能,但手里有枪让他感觉好一些。

厨房里散发出难闻的气味。桌上的鸡肉和饼干看起来已经放了很多天了。杰里想起养鸡场里的死鸡,还有他碰过的那只鸡嘴里渗出的黑色液体。天哪!要是这些鸡都得了什么病,那岂不是他们全家都被传染了吗……他又想到过去半年里,他一直过来挑选并运去镇里的那些鸡蛋,还有不到一星期前,本森在感恩节送他的那只鸡。杰里简直要吐了。不过,他马上恢复了冷静,长到这么大,除了亚洲的禽流感,他还没听说过有谁是因为感染禽类疾病而丧命的。而且,本森家的鸡看起来不像是死于杰里知道的任何类型的流感。

他去客厅看了一眼,里面没有电视,只有几把安乐椅和一张堆满了东西的沙发,墙上挂着几幅宗教题材的画。他又到楼下的浴室看了·眼,客厅和浴室里都没有人。杰里在楼下喊了一声,然后朝楼上的卧室走去。这里的气味更重,杰里从口袋里掏出手帕,捂住鼻子和嘴,他知道接下来会看到什么。几年前他曾在芝加哥的一家屠宰场工作过,那里对肉的质量控制很宽松。自那以后,杰里再也没吃过汉堡。

布鲁斯·本森和他老婆在第一间卧室里,两人身上盖着一床宽大的白被子。本森穿着睡衣,他老婆穿着一件蓝色棉睡袍。他们的衣服上和床上都有黑色液体,大量液体凝结在他们的眼睛下面。布鲁斯·本森的眼睛半睁着,脸上有黑色的泪痕。从他们的表情看,杰里猜他们死得很痛苦。那种痛苦仍然定格在他们身上,他们就像两个模型,是一位精神异常的雕刻家精心雕琢的艺术品。

三个女儿在隔壁卧室。虽然房间一角有个双层床,但她们都挤在中间的大床上。杰里猜这是罗妮的床,她搂着两个妹妹,一边一个。这里的黑色血迹更多了,此时的罗妮已不再美丽。

杰里转开脸。

最小的孩子齐克在走廊尽头的一间小储藏室里,他身上盖着床单。杰里想,他应该是第一个死去的,因为在他死后还有人有力气给他盖上床单。可既然那人有力气干这个,为什么不打电话求救呢?本森家有一部电话。就算他们的信仰极其古怪,也肯定能意识到情况不妙。全家人都是这种死法,这在科罗拉多没有过,在任何文明的地方都没有过。这像一场瘟疫。

杰里转身要离开齐克的房间,这时,一只手拍了拍他的肩膀。他猛地转过身,举起枪,随即发出一声极度痛苦的尖叫。事后他把这种声音描述为女人的尖叫,一种他从未想过自己会发出的声音,但他不因此而感到羞愧。就像他跟警察说的那样:任何人只要看到他所见到的那一幕,都会做出同样的举动。

站在他面前的是罗伊斯顿·本森。可怜的傻罗伊!他爱上帝,因为哥哥告诉他上帝是仁慈的,只要他虔心祈祷,好好生活,不经常到杂货店里调戏别人的母亲,上帝就会眷顾他。

但是上帝没有眷顾罗伊·本森,不管他如何虔心做祷告,如何管好自己的手,都无济于事。此时的他手指肿胀发黑,脸上布满了深色肿块,肿块边缘泛红,中间发暗。其中一个盖住了他的左脸,把他的眼睛挤成一条缝。他的嘴也扭曲了,一边的嘴角像咧开了笑似的挤了上去。杰里能看见他嘴里剩下的几颗牙,勉强留在腐烂的牙龈上,变了形的舌头在口腔中弹动。油状黑色液体从他的鼻孔、耳朵以及嘴角流出,在下巴聚集,最后滴到地板上。他咕哝了些什么,杰里没听懂。他只知道罗伊·本森正在他面前腐烂,罗伊号哭着,不知为什么这种事情会发生在自己身上。他把手伸向杰里,杰里后退躲开了。无论如何,他不想让罗伊再碰他。

“别紧张,罗伊,”他说,“冷静点儿。我打电话找人来帮忙。马上就会没事的。”

但罗伊摇了摇头,鼻涕、眼泪和黑色的血都甩到了杰里的脸上和衬衫上。罗伊试图说话,却说不出来,接着,他开始抽搐、痉挛,像有什么东西要从他体内迸发出来。他倒在地上,头砰的一声撞在地板上,地板剧烈地震动,他死去侄子的玩具从架子上翻落到地上。他的手在木地板上用力抓着,力量大得连指甲都掉了下来。然后,杰里眼睁睁地看着罗伊脸上的肿块开始扩散,不断向最后几片干净的皮肤蔓延,抢在它们的宿主死亡之前汇集到了一起。

最后一点儿白色从他脸上消失了,罗伊·本森停止了挣扎,躺在那儿一动不动。

杰里踉踉跄跄地离开了罗伊的尸体,跌跌撞撞地走出房门,找到浴室,对着水槽开始呕吐。他不停地干呕,直到只能吐出唾沫和恶臭的气体,杰里才抬起头,看着镜子里的自己,似乎在等那些恐怖的黑色像吞噬罗伊·本森一样侵蚀他的五官。

杰里没看到那种情况,却看到了别的东西。他转过身,望着马桶旁边烟灰缸里的一支香烟。烟灰缸里塞满了烟头,而这一支还燃着,在杰里发现它时,最后一缕尼古丁才消散。

这家人谁都不吸烟。没人吸烟,没人喝酒,没人骂人。他们除了干活儿就是祈祷,剩下的事就是在过去几天里像变质的肉一样慢慢腐烂。

这下子,杰里明白了本森一家人为什么没有打电话求助。

他意识到,当时还有别人在场。那个人眼睁睁地看着他们一个一个死去。

十天以后,在向东两千英里的地方,劳埃德·霍普金斯说了句没人愿意说的话。

“我们得买辆新铲雪车了。”

霍普金斯穿着崭新的制服裤子,不过裤子在他身上好像有点儿紧。他换了条新的,因为换下来的一套衣服正在洗,另一套在最近搜救一对旅行者的过程中撕碎了。报告这两人失踪的是杰德·惠顿,他经营着伊斯顿唯一的汽车旅馆。两天前,这对旅行者急匆匆地前往白罗德山,再没有回来,杰德便报了警。结果你猜怎么着?这对从纽约来的情侣途中似乎难以抗拒对彼此的欲望,于是用假名登记住进了一家旅含,他们觉得这样能增添旅途的情趣。因为嫌麻烦,他们也没有告诉杰德·惠顿。当天晚上杰德发现他们没有同来,便打电话通知了警察局。洛佩兹警长随后召集了搜救队,第二天一大早就展开搜救。搜救队成员中包括劳埃德·霍普金斯,他是警长手下唯一的全职巡警。可是,当搜救队在山上到处搜寻的时候,那对情侣却出现在汽车旅馆里。他们已经克制住自己的欲望,回来结账、收拾东西。依照警长的指示,杰德没让他们俩马上离开。警长回来后狠狠地训斥了他们一番,差点儿就要把他们揍一顿,再吊到小镇的“欢迎”牌下示众,以儆效尤。

此时,霍普金斯、洛佩兹和伊斯顿的新镇长埃罗尔·克里斯普正站在市政大楼的车库里,打量着镇里那辆唯一的铲雪车,它已经老旧得不成样子了。“也许我们可以叫人来修一下。”埃罗尔说,“以前都是修一修就行。”

洛佩兹哼着鼻子说:“昨天这辆车一个劲儿地漏油,就像被人用长矛戳了一样。今天干脆发动不起来了。这要是匹马,你肯定已经一枪打死它啦!”

埃罗尔长叹一口气。只要有人提出花钱的建议,他都会这样长叹。埃罗尔是伊斯顿有史以来第一位黑人镇长,上任后的第一个月,他凡事小心翼翼,低调谨慎。他最不愿听到的就是人们抱怨他像获得自由的奴隶一样,花钱大手大脚。埃罗尔已经六十岁了,是车库里的三个男人中最年长的一个。洛佩兹比埃罗尔年轻十二岁,他自称是西班牙裔,可旁人在他身上连十六分之一的西班牙血统都找不到。至于劳埃德·霍普金斯,他看起来就像个十几岁的孩子,或许是个发福的孩子,但依旧是个孩子。埃罗尔甚至不敢确定这孩子有没有到合法饮酒的年龄。

“政务委员会要是听到这个建议,会不高兴的。”埃罗尔说。

“要是那些委员们发现,一下雪小镇就埋在雪里看不见了,他们才会一百个不高兴呢!”洛佩兹说,“要是全城的商铺抱怨路上满是积雪,让客人无处停车,行人分不清哪里是人行道,哪里是机动车道,从路边跌下来摔断了腿,委员们绝对不会高兴的。拜托,埃罗尔!这辆铲雪车可不亏欠咱们什么了。它的年龄比我们这里的劳埃德还要大。”

劳埃德抖了抖大腿,想在皮肤和裤子布料之间腾出点儿空隙,但不管用。于是,他小心翼翼地把紧绷在肉上的布料往外拽了拽。

“孩子,你这是怎么了?”埃罗尔问。他后退几步,生怕这个年轻警察身上有什么折磨他的东西会突然跳出来。

“不好意思,”劳埃德说,“这条裤子不合身。”

“不合身,那你怎么还穿?”

洛佩兹接了话茬儿。

“穿这条裤子是因为他太爱慕虚荣了,不愿承认自己在买了新裤子之后又长了几磅肉。三十四英寸,傻瓜!当初你订裤子的时候,我就让你量尺寸了。连埃罗尔也能看得出来要三卜四英寸,可你的腰还感觉不到。”

劳埃德的脸一下子通红,但没做声。

洛佩兹又说:“不过别担心,我们会再给你买一条新的。至于你这条裤子,就当做教训记在心里吧!”

“那你最好把这项开支放到杂费里。”埃罗尔说道,“我不希望别人问我们为什么总是买裤子,就好像裤子马上要脱销一样。呸,我说孩子啊,我有个两岁的孙子,他长得像夏天里的草一样快,也不用一个月买两条裤子呀!才两岁啊,连他都知道裤子合不合身了。”

洛佩兹咧嘴笑着,任由镇长对劳埃德喋喋不休。尽管劳埃德本人或许还摸不着头脑,但他知道这是怎么回事儿。埃罗尔之所以会为一条四十美元的蓝色制服裤而如此激动,是因为发泄完以后,再想想要花上一百条裤子的钱买一台新铲雪车,他心里会好受一些。埃罗尔发完火,洛佩兹就陪他一起回办公室,谈谈采购的具体细节。一个星期之后,车库里就会有一台新铲雪车了。说不定到那个时候,劳埃德已经有了一条合身的新裤子。不管怎么说,这个年轻巡警的小毛病是可以原谅的。虽然有体重问题,但劳埃德为人诚实可靠,工作兢兢业业,虽然看起来愣头愣脑,但脑子其实挺好使。另外,他加班从没要过加班费。洛佩兹打算找他谈一谈他的饮食问题。在大多数事情上,劳埃德都听得进长官的意见。可谁知道呢,也许到最后,那条裤子会变得合身呢。这或许要花上一段时日,但洛佩兹认为劳埃德尚处于成长阶段,各个方而都有待进步。

伊斯顿是一座典型的新罕布什尔小镇,算不上秀丽多姿,但也不至于丑陋不堪。小镇距各大冬季滑雪场都有一段路,所以得不到太多旅游收入。不过这儿离小山坡倒是很近,要是愿意的话,当地人完全可以驾车到那儿玩上一天。镇上有几间酒吧,一条主干道,主干道两边的大多数商家一年到头都有不错的收入。镇里还有一家汽车旅馆,对于旅馆主人来说,开这家旅馆既是做生意也是爱好。镇上的学校有一支差强人意的足球队,还有一支大多数人都不愿提起的篮球队。镇上的居民都满怀强烈的自豪感,一种和这座普普通通的小镇极不相称的自豪感。政务委员虽然节俭,却很认真负责。警察局只有两个全职警员,其余几个都是兼职的。犯罪率呢,只稍低于同一规模小镇的平均水平。警长有时想,总的来说,比伊斯顿更适宜居住的地方自然是有的,但也有许多地方远远比不上这座小镇。

警长的父亲,弗兰克·洛佩兹,从一九五五年开始在伊斯顿当会计,直到一九九四年才退休。退休后,他和妻子搬到了圣巴巴拉市。那时他儿子吉姆已经在曼彻斯特当了近二十年警察了。二零零一年,伊斯顿警察局的警长位子空了,吉姆·洛佩兹就申请了这个职位,并获得批准。他在警察这一行干了四分之一个世纪,虽然从没想过离开执法部门,但他喜欢更平静的生活。十年前,洛佩兹的婚姻画上了句号,他没有孩子,倒也免却了单身父亲的辛酸。而他的家乡伊斯顿给了他一种亲切舒适的感觉,也为渐人中年的他提供了一个安身之所。警长这份工作并不算辛苦,且受人喜欢和尊重。他还在这里认识了一个女人,他觉得自己好像爱上了她。

总的来说,吉姆·洛佩兹活得比以前任何时候都要开心。

那一个星期,伊斯顿汽车旅馆风平浪静。两个旅行者闹了一场虚惊之后,杰德·惠顿有点儿庆幸,因为客人不多,也就不用那么操心了。下雪之后,情势会有好转,那时,伊斯顿便可以从冬季旅游业分到一杯羹。尽管今年仍不是个好年头,但或许在某些方面会出现转机。

旅馆共有十二间房,只有几间住了人。其中一间住着两位年轻的日本游客,总是咯咯笑个不停,还爱拍照片。但他们的房间收拾得很整洁,连旅馆的服务员玛丽亚都说,她觉得去给他们收拾房间反倒会把房间弄得更乱。这两人把毛巾叠得整整齐齐,不在浴缸或洗手盆里留一根头发,甚至连床铺也整理好了。

一天早晨,玛丽亚查完房回来,对杰德说:“要是每个客人都像他们这样,该有多好!”

“是啊,太棒了,”他回答,“那我就可以炒了你,省下来的钱可以供我安享晚年了。”

“去你的!”玛丽亚甩了甩手,示意他一边儿待着去,“我要是不在这儿,你还不得想我啊。你可是喜欢身边有个年轻貌美的姑娘围着你转。”

玛丽亚是波多黎各人,身形肥胖,言谈粗俗,却拥有幸福的婚姻,她嫁给了镇上最出色的修理工。她年轻时可能是个漂亮姑娘,但现在看起来就像刚刚吞了个漂亮姑娘。玛丽亚工作很卖力,从不迟到,也从不发脾气。她打理前台的工作,为客人预订房间,每天为旅馆的经营忙里忙外,干的活儿比杰德还多。作为回报,杰德付给她可观的薪水,当她利用自己对自动售货机内部结构的了解,不时从里面弄几块免费糖果吃的时候,杰德也不会抱怨什么。

不知是要考验自己的技术,还是在挑战杰德的忍耐极限,玛丽亚径直走到角落里的那台红色糖果售货机旁,把耳朵贴在机器侧面仔细听着,动作就像保险箱窃贼听保险柜锁的动静一样。接着,她朝机器猛击一掌。

一块士力架马上从货架上掉进托盘里。

“你是怎么做到的?”杰德问,他不是第一次这么问了,“我也试过,结果糖没出来,手却砸得挺疼。”

接着,杰德好像意识到自己这么说实际上是在纵容玛丽亚的偷盗行为,损害自己的利益。于是又说:“你下次要再干这种事,别在我眼皮底下干。这跟抢了银行还索要收据没什么两样。”

玛丽亚坐下来,剥开糖纸。

“你要来点儿吗?”

“不了,谢谢。我干什么要说‘谢谢’呢?这玩意儿可是我花钱买的啊。”

“花了你多少钱,整整七十五美分?”

“这可是原则。”

“对,对,对,原则啊。某个原则,值七十五美分。用你给我的薪水,都足够我买一大堆原则了!”

“是啊,那你为什么不考虑投资一些原则呢,比如说,不偷东西。”

“这可不算偷东西啊。你是看着我干的,可你什么话也没说。所以这是给,不是偷。”

杰德随她去了。他仔细查阅着住客登记簿,那天没有人来办理入住登记,但有两个人预订了星期四人住,五个人预订了星期五人住。此外,那些在高速路上开累了的司机,也可能会按照指示牌找到这个旅馆,这样箅来,这个星期的生意应该不会太差。

“十二号房那个人。”玛丽亚说。

“他怎么了?”

玛丽亚站起来,走到门口确定周围没有人,才凑到杰德跟前。

“我不喜欢他。”

十二号房的客人前天晚上入住的,为他办理入住手续的是杰德的儿子菲尔。菲尔在念大学,最近从学校回来,要在家待几天。这小伙子觉得帮个忙又有钱赚,何乐不为呢,就帮他做了登记。

“为什么?他不让你偷他的糖果吃?”

玛丽亚没有立刻答话,可她从来都快人快语。杰德放下笔,神情变得严肃起来。

“他对你做了什么?”

玛丽亚摇摇头。

“那是怎么啦?”

“他给人一种不祥的感觉,”她说,“这么跟你说吧。我去他房间打扫的时候,看到屋里的窗帘拉着,门外也没挂‘请勿打扰’的牌子。我敲了敲门,没听见有动静,就把门打开了。”

“然后呢?”

“他就……坐在那儿,坐在床上。床不像睡过人。他就坐在那里,双手放在膝盖上,脸对着门,好像一直在等我进来。我说了声对不起,他说没事儿,我可以进去。我说还是箅了,我一会儿再来。可他坚持让我进去。接着,他说自己昨晚没睡好,想在早,卜补补觉,所以希望我当时就把房间打扫一下。可是房间没什么需要打扫的,我就问他,有什么需要我做的。他说他用过浴室的毛巾,其他就没什么事了。

“于是我取出几条干净毛巾,朝浴室走去。他还是在床上坐着,但我看见他一直盯着我。他微笑着,不过,我觉得好像有什么事不对劲儿。”

杰德注意到,玛丽亚破天荒地没有吃那块糖,糖还完整地放在她手里。她见杰德在看她,就仔细地把糖包好,放在柜台上。

“我现在不想吃。”她说。

杰德感觉她马上要哭出来了。

“不要紧,”他说,“我会把糖放在冰箱里,什么时候你想吃了,就来拿。”

他拿起那块糖,小心翼翼地放进柜台后面小冰箱的隔层上。

“接着说,”他说,“你刚说到十二号房。”

她点点头。

“我进了浴室,看见所有的毛巾都在地上。我把它们捡起来的时候,发现上面好像有血。”

“血?”

“我觉得是,是血,不过是黑色的,像油一样。”

“可能就是油。”

要么毛巾上沾了血,要么就是那个蠢货刚旅馆里的毛巾去擦了汽车漏出的油。杰德也不确定哪种情况更糟。

“也许吧,我也不清楚。我把那些毛巾装在袋子里,送到洗衣房了。我可以拿给你看看。”

“好吧,再说吧。脏毛巾,就因为这个吗?”

玛丽亚抬起手,示意她还没讲完。

“我戴上手套,捡起那些毛巾,正要拿出去时,看了一眼抽水马桶,发现马桶坐垫没有放下来。你知道,不管怎样我都得看看马桶,看看是不是需要清理。那里面黑糊糊的东西就更多了,就像是他吐出来的一样,也许比这更糟。反正整个马桶里都是。

“我转过身,发现他就站在我旁边。吓了我一跳,我好像大叫了一声,差点儿摔倒,幸好他伸出手来扶住我。他跟我道了歉,说他应该早点儿提醒我浴室的状况。

“‘我病了,’他说,‘很严重。’

“他嘴里的气味很难闻。‘要不要叫医生来?’我问他。

“‘不用,不需要看医生。我的病是治不好的,太太。不过,我感觉病情有所好转。我只需要把一些东西吐出来就好了。’

“然后他就再没说什么。我捡起脏毛巾,换上干净的,接着冲了马桶。我本来是要刷马桶的,可他说不用。我走的时候,他还是坐在床上,就像我进去时看到的一样。我问他用不用把窗帘拉开,他说不用,他怕光。我就关上门离开了。”

杰德想了一会儿。

“这样的话,他是生病了,”他终于开口了,“没有规定说病人不准住店,我想。不过,那些毛巾,我看我们最好还是小心点儿。你说你当时戴着手套,对吧?”

“我一直戴手套。艾滋病毒,艾滋病什么的,我总是很小心。”

“好。”杰德说,“那就好。”

他点了点头。

“等我手头的事办完,就亲自过去看看他的情况。或许能说服他让布雷德利医生给他瞧瞧。他的病情听起来不像是有所好转的样子,都往马桶里吐黑血了。要真是这样的话,我看他一点儿也没有好转。”

杰德让玛丽亚早点儿回家,陪陪她的孙子。要是这儿有什么活儿需要干的话,他会支使儿子菲尔去干。当然,菲尔会抱怨几句,不过他是个好孩子。这孩子周末就要回学校了,杰德肯定会想他的。这次,菲尔要去西雅图和他妈妈一起过圣诞,所以杰德要等圣诞节过后才能再见到他。杰德安慰自己说,儿子会在新年之前回来的,而且,如果让儿子自己选的话,他无论如何都会选伊斯顿,而不是西雅图。他的那些好哥们儿大都会回来过圣诞,盼望着回来滑雪,菲尔的滑雪技术可不逊于他们中的任何一个。

在此期间,杰德会去和十二号房的客人谈一谈,看看有没有需要帮忙的地方。他也有可能把这人打发走,因为若是有人死在了旅馆里,他的生意会受很大打击。玛丽亚离开前对他表达了谢意。杰德看得出来,她心烦极了,但他不清楚原因。当然,在一个住着病人的房间里发现血迹斑斑的毛巾和血淋淋的马桶,任何人都会不舒服,但他们过去处理过比这更糟的情况。说起这个就让人来气,几年前,有人在这里举行一个单身派对,离开后留给杰德一片狼藉,杰德恨不得一把火把旅馆烧掉重建,即使那样可能都比打扫旅馆更轻松。

杰德把登记簿拿过来,手指滑过本子一行行往下看,最后找到了十二号房客的名字。

“卡尔森,”他念出声来,“巴迪·卡尔森。好吧,巴迪,看来你得提前退房了。”

得多想几个方案,他想。

这个用巴迪·卡尔森的名字登记的人前天晚上才住进汽车旅馆。但自从离开科罗拉多,他已经在伊斯顿及其周边逗留一个多星期了。他花了两天不到的时间赶了两千英里的路程。巴迪每天只睡一到两个小时,基本只吃糖果和其他甜食。有时候,他也觉得自己的饮食习惯很奇怪,但这个念头过不了一会儿就消失了。因为他有更重要的事要操心,比如说,如何缓解自己的疼痛,如何满足盘踞在他体内的那个东西的欲望。

星期一,在跨过佛蒙特州和新罕布什尔州的边界后不久,他遇到了正在换卡车轮胎的林克·弗雷泽,他知道,又到了动手的时机了。

林克七十岁了,可行动像五十岁的人,要是勾搭起年轻姑娘来,活脱脱像个十七岁的小伙儿。话虽如此,换轮胎的活儿对他来说仍是件难事。林克曾在伊斯顿经营过里德的酒吧,不过,那时酒吧叫“失踪的林克”,因为他妻子米莱尔曾开玩笑说,每次有什么重活儿要干,林克·弗雷泽总会莫名其妙地失踪。十年前妻子米莱尔过世后,林克怅然若失,他把酒吧卖给了艾迪·里德,条件就是让艾迪把酒吧名字改掉。既然米莱尔不在了,那个玩笑也没那么有趣了。

林克的膝盖大不如从前,所以,当这辆红色道奇锋哲车停在他面前,司机开门下车的时候,他感到些许的欣慰。这人比林克足足年轻几十岁,下身穿着退色的蓝色牛仔裤,上身穿着一件老式黑色皮坎肩,里面还有一件同样退了色的牛仔布衬衣,磨破的裤脚下露出了蛇皮牛仔靴尖尖的鞋头。他的头发又黑又长,整齐地贴着头皮梳到脑后,一缕缕头发间还有粗齿梳子留下的一道道痕迹。不过,他的头发很稀疏,白色的头皮在发束间闪闪发亮,像是坑坑洼洼的泥泞小路上积的雨水,泛着点点亮光。

司机把手伸进车里,从副驾驶座上拿出一顶旧牛仔草帽,小心翼翼地戴在头上。帽子上粘了一块椭圆形白布——看着像是从一件工装裤上扯下来的,就是汽车修理工穿的那种工作服——上有手写体的红色字样,“巴迪”。

这位道奇车主走近了,林克终于有机会好好看看这人的脸。他的脸被帽子遮着,双颊瘦削,林克甚至能看见他嚼东西时下巴上的青筋抖动。嘴唇是暗红色的,暗得发黑。眼球微微从眼窝里鼓出来,好像有一双无形的手正慢慢掐紧他的喉咙。这人称得上相貌丑陋,却姿态优雅。他的衣着和举止似乎刻意要给人一种懒散的感觉,事实上。他有所图谋。

“碰到麻烦了吗?”他问。

他的口音带着南方人的鼻音,不过,林克觉得他是故意把鼻音表现得那么重,有些人就喜欢这样做,他们认为这样说话能增加个人魅力。

“扎进了一颗钉子。”林克答。

“毫无疑问,比煎饼还扁。”这人说。

他在林克身旁屈膝跪下。

“让我来吧。”他说,“别见怪,我知道你能弄好,我知道,你可能不用千斤顶就能把这辆该死的大卡车举起来。不过,有能力做到,并不意味着你必须那么做。”

虽然这一恭维有点儿夸张,林克还是决定接受赞美,当然还有他的帮助。

他站起来,看着这个戴牛仔帽的小伙子敏捷地拧下车轮螺栓,拆下轮胎。他比看起来要强壮,林克想。林克本打算用靴子跟敲着轮胎扳手把螺栓卸下来,可这家伙几乎不用绷紧后背就把它们全卸掉了。很快,他把轮胎换好了,一句多余的话也没说,这正合林克的心意。林克不喜欢寒暄客套,尤其是和陌生人,不管他们帮他换多少个轮胎。过去经营“失踪的林克”酒吧时,都是米莱尔来招揽生意,他只负责与酒商打交道。

牛仔站起来,从口袋里掏出一块亮蓝色破布,把手擦拭干净。

“谢谢你的帮忙。”林克说。

他伸出手,表示感谢。“我叫林克·弗雷泽。”

牛仔看着林克伸过来的手,那眼神就像一个猥亵儿童的人看到了操场上的孩子不经意间露出的大腿。他擦完手,把布放进口袋,然后也伸出手握住林克的手。林克突然有种不舒服的感觉,就像有很多虫子在他皮肤上乱爬一样。他试图掩饰这种感觉,但他觉得牛仔肯定看到了他脸上的变化。

“我叫巴迪·卡尔森。”牛仔说。

巴迪注意到了林克的反应。巴迪对别人身体的细微反应很敏感,这让他做起这种事来得心应手。

“不客气。”巴迪说。此时林克体内的细胞开始转移,肝脏开始腐烂。

巴迪用右手手指轻触帽子,向林克微微致意,转身走向自己的汽车。

晚些时候,巴迪在丹伯里附近的一间酒吧里勾搭上了一个女服务员。她四十多岁,身材肥胖。没有人会承认她长得漂亮,巴迪却把她哄得很好。一夜酣饮之后,巴迪已经让她相信他们俩是真心伴侣:两个孤独正派的人,都遭遇了一些挫折,但都设法渡过了难关。之后,他们一起回到女服务员的住处,一个狭小整洁的联式公寓,不过,屋里隐约有股衣服的霉味。

巴迪把床晃得咯吱咯吱响,弄得那女人的骨头也咯咯作响。她告诉巴迪,她很久没有这样了,这正是她需要的。她在巴迪身下呻吟着,巴迪则闭上眼睛,在她身上不停地动。

只要他进入别人体内,用手指触碰他们的口腔,或许再用指甲轻轻划个口子,他就会舒服很多。裸露的伤口也很好,甚至一个吻都行,只要他可以迫使对方的嘴唇分开,让他咬一口。不过,在所有的方式中,性是最佳选择,因为见效更快。这样他就可以坐下来旁观,不用冒任何风险。

第二轮的时候,女人的声音有了一些变化。她说有什么不对劲,叫他停下来。巴迪没有这么做,一旦开始,就没有回转的余地。事情就是这样。等他做完的时候,她的呼吸已经非常微弱,脸上也没了血色。她的手指如利爪般死死抓着床单,背部痛苦地佝偻着。她已经说不出话了。

这时,血流了出来,此刻血还是红的,但过不了多久就会变成黑色。

巴迪坐在床单上,给自己点了一支烟。

情况逐渐恶化。

前段时间,每周一次就可以缓解疼痛,但现在不行了。现在,一天一次也只能让他舒服一小会儿,而且只有宝贵的几个小时。如果他能传染给更多的人,疼痛消失的时间就会呈指数增加,但这样做有被人发现的风险,所以他很少一次杀几个人。

那天早上碰到的麻烦给了他一个信号,那就是,他体内的东西已经变得越发难以控制,越发难以满足。他小便时发现有黑色的血,很快又开始咳血,把毛巾都浸湿了。

他刚缓过劲儿来,那个胖乎乎的女服务员就进了房间。他不知道她会不会把这件事告诉别人,不过他相当肯定,她会的。他伸手扶她时有一种感觉,他的皮肤在接触她时不停地颤抖,他体内腐烂的因子在不停地寻找新的宿主。

他本应继续上路,但他实在太虚弱了。

当然,还有一个选择,但风险太大。他在心里盘算过很多次了,不停地计算着成功的概率以及要冒的风险。可如今随着他身体的痛苦不断加剧,尿液也变成黑色,这个选择越来越具有诱惑力。他分析着,如果一个人能暂时缓解他的疼痛,两个人能让他的睡眠时间翻倍,那如果人数再增加,增加很多,会怎么样呢?他想起了科罗拉多那户人家。自从解决掉他们之后,他好几天都不觉得疼,连再次发作的时候,疼痛也比从前减轻了不少。因此,他找酒吧那位女服务员只是欲望使然,不是非下手不可。如果他传染了整个镇子、整个城市,又会怎么样?那样,也许几个星期,甚至几个月,他都不会痛了,甚至从此完全解脱也说不定。只要他愿意,将会有长久的宁静,这种想法不停地撩拨着他。

这一带人口很少,通常很难接触到足够多的人。但前一天散步时的所见让他重新考虑自己的选择。之后一整天,他都在想这件事,权衡利弊,想找到一个最佳的解决办法。

那天早上,随着又一摊黑血排进马桶,他终于做出了决定。他要在伊斯顿短暂停留,然后去北方,找个安静的地方度过冬天,也可能度过一辈子。他闭着眼睛——刚刚和女服务员的身体接触减轻了他的疼痛,足以让他能安然入眠。他锁上房间的链锁,躺在床上,进入了梦乡。

牛仔的真名不叫巴迪·卡尔森。

牛仔没有名字,至少现在没有。很久以前他可能有过名字,不过就算有的话,他的名字也已经遗失多年了。他的新生命开始于内华达州茫茫的沙漠中。那一天,他在沙漠里醒来,衣衫槛褛,皮肤上长满肿块。而在此之前的事,他怎么也想不起来。他只觉得自己的五脏六腑正被慢慢地炙烤,他把手紧贴在肚子上,想减轻疼痛,却发现黑色的血从指甲下喷出来。

最后,他终于攒足力气站起来,走到公路上,搭了一个汽修厂修理工的车。这个修理工正拖着一辆红色道奇锋哲,前往里诺去找那儿的一个经销商。他花了几个月的业余时间修这辆车,现在想卖出去,满心以为能卖个好价钱。

牛仔的手无意间碰到了修理工的手,他居然发现体内不断加剧的疼痛有所减轻。他身上的大部分肿块都被衣服遮住了,可就在碰到修理工的手之后,他看到衬衫袖口处那个若隐若现的肿块开始消退。不过几秒钟的工夫,整个肿块竟然消失了。

牛仔又碰了碰司机。

“喂!你他妈的想干什么?”修理工说,“快把你的手拿开,你这该死的同性恋。”

他靠边停下车。公路上没有别的车了。

“给我出去,”他吼道,“滚出我的……”

牛仔一把抓住修理工的右臂,左手掐住他的脖子。一用力,鲜血便从修理工的鼻孔里流出来,滴到他的嘴唇和下巴上。血越流越多,颜色也越来越深,直到变成黑色。修理工眼睛周围的皮肤开始缩紧,脸色变得蜡白,颧骨也凸了出来。

第一次,牛仔终于对自己体内的东西有了一个概念,它就像一条巨大的黑色蠕虫寄生在他身内,汲取他肠子里的营养,慢慢地将他全身的细胞变黑,同时摧毁他作为一个人的全部功能,但没置他于死地,只是不断往他的免疫系统内输入未知的毒物。如果它有知觉的话,那肯定是牛仔无法理解的生物。他只知道它已经把他选为宿主,如果他不照它的意思做,就会被杀死。

牛仔大吼一声,手指插进了修理工的脖子。他感到胳膊里的压力越来越大,手指痉挛般地伸直,毒液突然从毛孔里喷射出来。修理工的眼窝渗出黑血,随着牛仔的疼痛消退,修理工停止了挣扎,就这么死了。

牛仔把修理工的尸体埋在沙漠里,拿走了他的钱包。当夜幕降临,他找到了修理工的住所,在那里睡了一宿。休息时,他又想到了体内那条虫的样子。他不知道是否体内真的有一条虫子,或是自己为了解释这一切而产生的幻想。他决定尽快去看医生,但是那天夜里,他梦见那条虫开口和他说话了。它那没有眼睛的脑袋裂开,露出一张长满了倒刺的嘴。它告诉牛仔,没有医生能治好他,他的目标不是被治愈,而是要传播黑色的病毒。

尽管做了这样的梦,第二天,他还是去了一位医生的诊室。他向老医生描述他的疼痛,还说他在沙漠里咳出了黑血。听他说完,医生拆开一个注射包,准备抽取血样。

针头插进去时,牛仔痛得无法忍受。针头刺进皮肤的一刹那,他感觉体内的虫子抽搐起来,针头就像刺破了他的胃壁,戳穿了他的内脏,不停地抓扯,撕裂他的身体。他痛苦的尖叫声把医生的助手引来了。他把两个人都杀了,就像杀死修理工那样。

可是,那晚疼痛没有消失,他知道这是对自己莽撞行为的惩罚,因为他试图治愈自己。

修理工独自一人生活,平时接触的都是和他有业务往来的人。牛仔留下了锋哲车汽车作为纪念,还有修理工的工装裤。当裤子破得不能再穿的时候,他把修理工的名牌拿下来,贴在一顶草帽上。那顶草帽是他从爱达荷州博伊西的一个流浪者那里得到的。靴子是他自己的。他在沙漠中醒来时,这双靴子就在他脚上,似乎已经穿了很多年了。

修理工名叫巴迪,牛仔便决定叫这个名字。至于他的姓卡尔森,其实是他的一个玩笑。他曾在一本关于癌症的医学书上看到过这个词,巴迪觉得这个词挺能说明他的情况,或是他发生变化之后的情况。于是他就叫自己巴迪·致癌者,简称巴迪·卡尔森。

不过,当人们领悟到他名字里的幽默时,他们已经在死亡的边缘徘徊了。

洛佩兹驾车在街上绕来绕去,好让人们看到他正在执勤。和大多数小城镇一样,伊斯顿宁静平和,很少有真正的犯罪,顶多就是些小偷小摸、偶尔的酒吧斗殴事件及每处都有的家庭暴力。这一切问题,洛佩兹都尽最大努力妥善处理。他适合这个小镇,他想,也许比他优秀的警察大有人在,但像他这么拼命的肯定多不到哪儿去。

他就这样工作了几个小时,期间只干了两件事:给一名推销员开了张超速罚单——那家伙在四十英里限速区内把车开到时速六十英里,赶走了几个在银行停车场玩滑板的孩子。随后,他就溜进了史蒂夫·迪凡特拉的餐厅,点了咖啡和三明治。洛佩兹正打算去吧台坐,却看见布雷德利医生独自坐在靠窗的双入座上,于是,他叫史蒂夫等会儿把自己点的东西送过去。

“不介意我坐在这儿吧?”他问。

格雷格·布雷德利仿佛刚从梦中惊醒,不过从他的表情判断,洛佩兹不认为那是个好梦。布雷德利和洛佩兹年龄相仿,却是个彻头彻尾的中产阶级白人:皮肤晒成健康的褐色,一头金发,一口好牙,还拥有一笔财产。洛佩兹猜想,若布雷德利去其他地方工作,赚的钱会比在伊斯顿赚到的多得多。但他的家人都在这个镇上,而他真挚地依恋着故土乡亲。对此,洛佩兹完全可以理解,因为他和布雷德利想法一致。

洛佩兹还怀疑布雷德利是个同性恋,但他从没在布雷德利面前提过这个话题。他理解这位医生想隐瞒这件事的原因。住在伊斯顿的大多数人都挺宽容——毕竟,这个白人占人口的百分之九十的小镇拥有一位黑人市长和一位有着西班牙名字的警长——但是,病人对他们的医生很计较。有人宁愿开车去波士顿找医生会诊,也不愿让一个公开同性恋身份的男人碰自己,男女病人都是如此。因此,格雷格·布雷德利一直单身,而且,伊斯顿的居民通常不对这件事评头论足。小镇人就是这样的行事风格。

“当然不,坐吧。”

布雷德利的黑麦金枪鱼三明治几乎还没动,而他的咖啡看起来已经凉了。

“幸好我没点金枪鱼。”洛佩兹说。

“金枪鱼不错,”布雷德利说,“是我感觉不太好。”

一位女服务员端来了洛佩兹的咖啡,告诉他三明治就快好了。洛佩兹说了声谢谢。

“我能帮上什么忙吗?”洛佩兹问。

“除非你能创造奇迹。我猜你很快就会知道,不过先告诉你也无妨。林克·弗雷泽得了癌症。”

洛佩兹靠在椅背上。他实在不知道该说什么。自他记事起,林克就是镇上的老人物。很多年前,洛佩兹甚至和他的一个女儿约会过。当时,林克在洛佩兹和他女儿的事情上很通情达理。连洛佩兹在毕业舞会前一周把他女儿甩了的时候也没责怪过他。

嗯,不管怎样,好几年都没责怪过洛佩兹。

“有多严重?”

“癌细胞扩散得很厉害,我从没见过这么糟的情况。几天前,他来找我,那还是他第一次接近我。他那天早上尿血了,很多血。他不喜欢为一点儿小事就来看医生,但这次他知道自己的病情很不乐观。那天下午,我带他去做检查,当天晚上就接到电话,得知了检查结果。该死,我想,根本没必要再等组织切片的检验结果了,X光检查足以说明一切。看起来,病得最严重的部位是肝脏,肿瘤已经扩散到脊椎和其他主要器官。今天早上,我和他儿子谈了,他说我可以把病情告诉他父亲周围的人。”

“天哪,他得这病多久了?”

布雷德利摇摇头。“没多久。事实上,他非常肯定地说自己几天前才出现疼痛感,在出血之前也没发现任何症状。这简直难以置信。”

“林克身强体壮,就算断了条胳膊他也注意不到,除非要给手表上发条。”

“没有人的身体能强壮到那种程度。相信我,他应该已经疼了好几个月了。”

洛佩兹的三明治端了上来,但和布雷德利一样,他此时也没什么胃口了。

“他现在在哪儿?”

“曼彻斯特。我想他们会一直让他待在那里,直到…呃,直到最后。”

两人静静地坐着,看着小镇上的人一个个从窗边走过。人们向他们招手,他们也礼貌地挥了挥手,但他们的微笑很僵硬,没有一丝温暖。

“你知道吗,我父亲是得癌症死的。”布雷德利说。

“这我不知道。”

“他抽烟很凶,喝酒,还总爱吃红肉和油炸食品,吃起餐后甜点来没个够,不吃到动脉爆裂就不过瘾。如果他不是得癌症死的,也会有十几种别的病排着队等他。”

“我有个朋友也是得癌症死的,”洛佩兹说,“他叫安迪·斯通,是州警察局的侦探。他不喝酒,不抽烟,每个星期都要跑五六十英里。但被确诊得了癌症后,不到一年就过世了。”

“他得了哪种癌症?”

“胰腺癌。”

布雷德利眉头一皱。“糟糕。癌症都糟糕,但有些比其他的更糟。”

“我听说过很多这种事。有些是我认识的人,或朋友的朋友。有些人莫名其妙就得了那种病,他们不乱吃东西,不从事危害性职业,也不像是承受着很大的压力。当然,他们的情况毕竟是少数。我想我不会像他们那样的。说实话,我也不知道自己能忍受多大程度的疼痛。我没挨过子弹,没断过手脚,除了小时候摘除扁桃体,就没再住过院。我看到了安迪离开时的样子,我觉得自己承受不了那种痛苦。”

“人是很强大的,”布雷德利说,“就像林克一样,我想。我们的本能就是去抗争,去求生。就连那些最普通的人,体内都蕴藏着巨大的能量,总会令我惊叹不已。无论如何,即便在最深的痛苦中,还是有理由去期待,去赞美。”

洛佩兹把他的三明治推到一边。“我没必要听你说这些话。”他说。

“但愿这是最后一次。你应该向站在那边的史蒂夫道歉。他会认为自己店里的东西难吃极了。”

洛佩兹往身后瞥了一眼,看到史蒂夫·迪凡特拉站在收银台前面,耳朵上夹着一支铅笔,正在算客人的账单。

“如果我们抱怨他的三明治不好吃,也许他会给我们打个折。”

“你说史蒂夫吗?如果我们向他抱怨,他会因为我们浪费了他的时间而多收钱。”

提到食物,洛佩兹的思绪又回到林克·弗雷泽身上,还有他曾拥有的那家酒吧。林克还是经常光顾那里,说他们现在供应的食物“中看不中吃”,快把新老板气疯了。

“你和艾迪·里德谈过这事吗?”他问道。

“没有,除了他的家人,你算是第一个。”

“我会告诉艾迪。如果碰到我认为应该知道这事的人,我也会告诉他们,就不麻烦你再跟他们说了。也许我可以事后给你打个电话,通知你事情的进展。”

布雷德利面露感激。“我觉得,有时我们做着同样的工作,都是告诉别人他们亲友的坏消息。”

“我想也是。区别在于,我通常不需要告诉别人那些人快死了。”

布雷德利阴郁地笑了笑。“对,我猜大多数时候,你通知的那些人知道他们的亲友已经死了。”

“这就是所谓的‘笑对死亡’吗?”

“或者说,‘在墓地边上吹口哨’。”

“都差不多。”

布雷德利站起来。“我该回去了。让人主动来看医生本来就不容易,要是我还让他们一直等,他们会干脆回家自己吃阿司匹林。”

洛佩兹祝他好运。发生在林克·弗雷泽身上的事真可怕,简直太可怕了。洛佩兹小口啜着咖啡。他曾经在哪里读过,咖啡喝多了会致癌。这年头,致癌的东西好像很多。他想知道林克·弗雷泽为什么患上了癌症,也想知道癌症和致癌物之间的关系是不是真的那么简单。也许林克。弗雷泽什么也没做过,只是尽自己所能好好生活。他觉得有些东西是看不见的,要想保护自己免受侵害,人所能做的也只有那么多。

洛佩兹再没动过他的咖啡,却在出门前买了个苹果。

格雷格·布雷德利走在回诊所的路上,低着头,满脑子想的都是林克·弗雷泽。他在想,若是林克早点儿来看病,情况又会如何。作为医生,布雷德利鼓励镇上的居民,尤其是老年人,坚持去他那里做定期检查,即使没觉得不舒服也要去。但是,伊斯顿镇上的大多数人不认为他们应该把钱浪费在看医生或别的什么事情上。不可思议的是,牙医们已经说服了大多数人,让他们相信定期检查牙齿的确非常重要,但要劝说这些人相信应该给予身体其他部位同样程度的照顾,几乎是不可能的。这些事让格雷格·布雷德利深受打击,恨不得吼几声来发泄。

回到诊所时,已经有六位病人在等他了。其中几个无精打采地翻着一堆过期杂志,其他的人大概沉浸在由来已久的候诊室消遣游戏里——揣测其他病人得了什么病,以及该不该和他们保持距离。前台拉娜向他投来略带不满的目光,她轻敲腕表,提醒他已经晚了。他让拉娜再给他五分钟,然后进了办公室,关上门就开始打电话。要是洛佩兹目睹了这一切,一定不会对接下来的对话感到吃惊:医生在和罗契斯特的税务律师,一个名叫贾森·柯尔的男人通话。但镇里其他的人则会备感意外。思想比较开放的人或许会嫉妒格雷格·布雷德利讲话时流露出的爱意,很容易就能发现他在与另一个男人的交谈中获得了不少安慰。最后,医生挂了电话,像往常一样思考了片刻。他在想,如果贾森搬来伊斯顿,他们俩的关系还有他的事业能否继续下去。也许更现实的方法是自己搬到波士顿,但格雷格不想离开小镇。他属于这里,就这么简单。就目前来说,两人平时通电话,有时候周末抽空见见面,这就够了。

他按下桌上的对讲机,让拉娜把第一位病人请进来。

那天余下的时间里,洛佩兹过得很平静,只有埃罗尔打来一个电话,问他铲雪车是否一定要换全新的,还是换台发动机就能凑合了。

“假节约。”洛佩兹这样回答。

他不确定这到底是不是假节约。他只是觉得换台铲雪车的主意不错,尽管驾驶铲雪车的人不是他。不过,从现实角度考虑,他知道冬天一到,年纪大的人就会遭殃。一旦那台旧铲雪车出了故障,救护车可能会陷在雪堆里,这是他最不希望看到的。

洛佩兹回到警察局后联系了劳埃德。来值班的兼职警察埃莉·哈里森刚刚到警察局,正在办公室桌前整理文件。她向他挥了挥手。洛佩兹就走开了,留她一人在那儿继续干活儿。

劳埃德走到柜台前,弯下身子凑近洛佩兹。

“你听说林克·弗雷泽的事了?”他问。

“听说了,你是怎么知道的?”

“我母亲告诉我的。她今天下午和布雷德利医生在一起。”

劳埃德看起来真的很心烦。他仍和父母住在一起。房子二楼一侧的两间屋子是属于他的,下面就是车库。他正和潘妮·克莱约会,她在杂货店上班。镇上的传言说,她可不是个安分的女人。洛佩兹想,要是霍普金斯夫妇允许儿子带女孩儿回家,却看到了潘妮,不知会作何反应。他们都几乎聋了,这可能是件幸运的事。可如果不幸能听见,他们唯一能做的就是听着潘妮·克莱销魂的挣扎声。潘妮不太可能成为劳埃德的伴侣。她太亢奋,有时候说话不经过大脑,但她似乎以她自己的方式深深地爱着劳埃德。洛佩兹希望她能给这个小伙了注入一些阳刚之气。

如果非让洛佩兹说说劳埃德·霍普金斯有什么缺点的话,他倒觉得劳埃德似乎对自己的优势过分敏感,但做事情很从容,这是洛佩兹所缺乏的。大概一年前,蕾妮·贝尔图奇被她前夫殴打后来了警察局。她全身青一块紫一块,衬衫也扯破了,她那呆滞的眼神告诉你,她家里发生了非常糟的事。当时照顾她的就是劳埃德。的确,埃莉为她擦拭伤口、做检查,但她最依赖的似乎是劳埃德。那一晚,蕾妮待在医疗中心的病房里,劳埃德一直坐在门外的椅子上守着,直到有消息传来,说奥尔多·贝尔图奇在纳舒厄外的大雾山被抓到了。第二天,他又开车把蕾妮送到她母亲家。在那种微妙的情况下,没几个男警察能帮上忙,并把事情处理好。而劳埃德·霍普金斯甚至没有考虑该怎么做,就自然地那样做了。

“如果有机会的话,我可能会开车去看看他。”劳埃德说。

“代我向他问好。”

“好的。你要同家吗?”

“不是,我准备去里德的酒Ⅱ巴和伊莱思一起吃晚饭。我手机开着,有什么事就给我打电话。”

“明晚的活动,”劳埃德说,“你觉得在大家听说林克的事之后,还能如期举行吗?”

明天晚上,里德酒吧将举行一年一度的圣诞节前慈善筹款活动。每年,艾迪·里德都会把里德烤肉酒吧整晚的收入捐给当地的慈善机构。这还是林克·弗雷泽做老板时的传统,里德毫无怨言的沿袭了下来。镇上几乎所有人都会赶来参加晚会,至少会在酒吧待上一阵子,他们中的大多数人除了支付自己的酒饭钱之外,还会多付几块钱,让晚会气氛更加热烈。

“我不知道,但在得到通知前,我们就默认会照常举行吧。”洛佩兹说,“每个人还是各司其职。我们不想让任何人有那种坏念头,认为明天是在酒吧吃霸王餐的好机会。”

劳埃德的话提醒了洛佩兹,他想起自己还没和艾迪·里德谈林克的事情。洛佩兹想知道林克的医疗保险的情况。他不知道这位老人的经济状况如何,如果医疗护理的经费成问题的话,也许里德酒吧慈善之夜所筹集的部分或全部款项能用来给林克治病。他把这事记在心里,下次和格雷格·布雷德利谈话时,要记得问问他这件事。

洛佩兹冲了个澡,换上衣服,把劳埃德和埃莉留在警察局,开着自己的野马汽车穿过五个街区,前往里德的酒吧。小镇上还有其他酒吧,但只有里德的酒吧供应除了汉堡和炸薯条之外的其他食物。等他抵达酒吧时,大约四分之一的座位坐了人。大部分人都选择等明晚的庆祝活动再来消费。洛佩兹点了一杯啤酒,找了个位子坐下。有人在那儿留下了一份报纸,他便一边随意翻阅报纸,一边与老顾客和艾迪寒暄,直到伊莱恩出现。

伊莱恩·奥尔森是位能与封面女郎媲美的斯堪的纳维亚美女,金发碧眼,皮肤白皙。洛佩兹十几岁时常常对着这样的女郎丧气垂泪。在他约会过的人里面,伊莱恩无疑是长得最漂亮的一个。她身材高挑,身高五英尺十一英寸,皮肤微黄,即使冬天也是如此,头发自然地垂到肩膀下面。她的眼睛是淡蓝色的,不说话的时候,嘴唇微微张开,嘴巴正中形成一个小小的菱形。当她走过来的时候,洛佩兹看到其他男人的目光始终追随着她的脚步。男人总是这样。不过,一发现洛佩兹正通过柜台内侧的镜子注视着他们,大多数人赶紧移开视线。

只有一个人似乎没因为这位警察在场而感到不自在,他继续盯着伊莱恩,待她坐下后才漫不经心地把目光移开。他正在喝汽水,面前的桌子上放着吃剩下的一块苹果馅饼。他的头发紧贴着头皮,梳向脑后,穿着蓝色工装裤,脚上是一双蛇皮牛仔靴。馅饼盘子边上放着一顶帽子,帽子前面写了什么,但洛佩兹看不清那些字。他想把这个陌生人撵出去,因为那个陌生人注视伊莱恩的不轨眼神让他很生气,还有,这个人与他匆匆对视时,让他非常不安。

“怎么了?”两人接了吻,伊莱恩问。

她顺着洛佩兹的目光朝镜子里望去。

“嗯,我看见他刚才看我呢。”她说,“真讨厌。”

“他要是敢再看,我就去训斥他。”

伊莱恩把手指放在他嘴唇上,他轻吻了一下她的手指。

“那你不是在滥用职权吗?”

“只要没揍他就不算。”

“哦。我从没意识到原来法律是如此微妙。”

她在他身旁坐下来,抖落肩上的大衣。那件高翻领毛衣勾勒出她玲珑的曲线,这让洛佩兹不由屏住了呼吸。几乎是出于本能,他看了一眼靠窗卡座里的那个男人。那人似乎正凝视着窗外的大街,但洛佩兹很确定,在那面玻璃上可以看见伊莱恩的身影。

他们翻看菜单,伊莱恩点了一杯白葡萄酒。

“今天过得怎么样?”洛佩兹问她。

伊莱恩是一名地方助理检察官,负责与新罕布什尔州的司法部长办公室联络沟通,这使她成为媒体和总检察长之间的第一联系人。也就是说,只要总检察长办公室碰到大案要案,或是出现什么需要平息的事件,她就会出现在电视上。伊莱恩·奥尔森擅长应对各种可能引起爆炸性后果的局面。当她以最高瓦数放电微笑时,再强硬的男记者都会服软。女记者只会想办法避开她,免得让自己相形见绌。

“风平浪静。办公室的其他人都尽力在假期开始前解决尽可能多的事情。在圣诞节把人关进监狱,没有什么比这种设想更能让人精神集中了。节日带来的士气能让人安分守己。你呢?”

他喝完了啤酒,又要了一杯。

“一样。很没意思。埃罗尔为买新铲雪车的事发牢骚,劳埃德需要买条新裤子。”

“你算是什么人,他父亲?”

“那孩子一直长个不停。”

他的啤酒来了。他摆弄着标签。

“还有,林克·弗雷泽病得很重,癌症。我很难过。”

伊莱恩闭上眼睛。她就住在林克家所在的那条路上,相隔一英里。三年前,她刚搬来伊斯顿的时候,林克对她很照顾。

“你确定?”伊莱恩恢复平静之后问道,“几天前我还看见他了。他看起来不像生病的样子,也没抱怨身上哪里疼。”

“我今天下午碰到格雷格·布雷德利了。他说病情很严重,觉得林克拖不了太久了。”

洛佩兹伸出手,轻抚着她的背。这是劳埃德·霍普金斯的强项。不过,洛佩兹知道自己不善此道。

这一消息给那天晚上剩下的时光投下了一片阴影,但他们还是继续边吃边聊。艾迪也知道了林克的事,他提出要找林克的家人,问问他的保险的情况,还说如果有必要的话,也许可以让镇上的人为他捐款筹集医药费。洛佩兹向他道了谢,便和伊莱恩离开酒吧,往停车场走去。

“你想和我一起回家吗?”伊莱恩问,“我希望你来。”

“我也希望如此。”

她笑了,把他揽在怀里。他从她肩头望过去,看见窗边那个男人正看着他们。那人舔着嘴唇。

洛佩兹抽回身。

“能等我一会儿吗?”他问。

“当然。有什么不对劲儿吗?”

他从兜里取出警徽,拂拭插在腰带上的枪。

“如果现在没有,马上就会有了。”他说。

巴迪·卡尔森看着大块头警察朝自己走来。他之前在镇上见过这个警察,当时他正在街上巡逻,几乎对遇到的每一个人点头致意。巴迪也查出了他的名字及职位。洛佩兹是个危险人物,这一点巴迪是知道的。这些年,他已经练就了捕食者的技能,能发现那些在食物链中与他势均力敌或者更胜一筹的潜在危险人物。对这些人,他尽力避而远之。实在躲不开,就想方设法除掉他们,但他从没干掉过一个警察。警察不一样。你杀了一个,其他人就会来追捕你。杀人引起的关注程度可是分等级的:年轻人,尤其是少数族裔,所受的关注度最低;女人和孩子招致的关注就大得多,而杀一个警察,无异于把自己放到了喷火器的喷口上。可话说回来,倘若巴迪想实现他在伊斯顿的目标,就必须对付这个警察。

这个警察全身裹得严严实实,只有手和脸露在外面。巴迪不确定自己能找到借口长时间触碰他。如果他把警察逼得太过分,可能会落得坐牢的下场,巴迪不愿去想如果自己被关起来了会有什么后果。想在酒吧里传染给警察,风险更大,他没有足够的时间让毒素在警察身上起作用。以往的经验告诉巴迪,在被他碰到的时候,有些人比其他人更为警觉。他们好像能感受到身体内部发生的变化,好像能真实地感觉到自己突然变得不同了。这类人是最危险的,巴迪必须彻底摧毁他们,要一直触碰他们,直到将其完全制服。他就像一只毒杀黄蜂的蜘蛛,在黄蜂想用毒针刺它的时候,还不断向它注射毒汁,因为只要在降服猎物之前稍一放松,就会将自己暴露在遭受致命反击的危险中。

巴迪已经能够熟练地辨识出警惕的猎物了。由于工作性质,警察都特别敏感。所以他尽力避免和警察接触,哪怕只是偶然邂逅。从洛佩兹的举手投足之间,他判断出这是个出色的警察,这意味着他必须格外谨慎。

其他顾客看着洛佩兹向最后一张桌子走去。他向巴迪亮出徽章。

“有身份证明吗?”他问道。

“怎么了,我做错了什么事吗,警官?”巴迪说。

“这位先生,只是请你出示一下身份证件。”

巴迪伸手去抓他的夹克衫。此时,警察的手就放在枪上。手枪从枪套中露出一英寸,沉重的格洛克手枪轮廓格外清晰。

“动作慢点儿!”洛佩兹说。

“这个小镇管得真严,”巴迪一边说,一边在口袋里摸索,“这里的法律居然禁止人们做自己喜欢的事,不准盯着漂亮女人看。就是这样,不是吗?我看了你的女人,你不高兴了。我很抱歉,但她是位漂亮的女士。我没有什么别的意思。”

他找到钱包,取出他的内华达州驾照。这张驾照是真的。替巴迪拿到这玩意儿的人向他保证,这个经得起检查,他说的话一点儿不假。巴迪付给他的每一分钱都价有所值,不过,他很快就死了,再也不能用那些钱了。巴迪把驾照交给警察,他差点儿冒险用指关节轻触警察的手。最直接的接触能让他测出警察的敏感度,同时增加致命机会,但这个警察反应很快,没给他这个机会。

“那你是做什么的,卡尔森先生?”

“待业中。现在只是到处走走看看,想游历这个伟大的国家。”

“没有几个人会特意跑来伊斯顿游览。你在这儿有认识的人吗?”

“还没有。照你的话说,我估计今后也交不到几个朋友。”

“那要看情况了。”洛佩兹说。

“看什么情况?”

“要看你到底有多友好。”

“我可是真心实意的,”巴迪说,“我只想接触别人。”

洛佩兹让巴迪站在那儿别动,拿出手机给警察局打电话。接电话的是埃莉,洛佩兹让她查一查巴迪·卡尔森这个人。他说了驾照号码,然后等着。他看到巴迪就安静地坐在卡座上,没有再看伊莱恩,而是盯着他面前那堵上面什么也没有的墙。

检查结果没发现任何问题。洛佩兹很失望,但他仍对卡座里的男人心存怀疑。

“你住在哪儿?”他回到卡座边,这样问巴迪,巴迪有点儿失望,警察没把他的驾照递给他,而是放在桌上,有图案的一面朝上,手指压着驾照的一角。

“伊斯顿汽车旅馆。”巴迪回答,“那里真的很好。我可能会多住段时间,因为那儿太棒了。”

“听我说,卡尔森先生。”洛佩兹说,“每年这个时候,在伊斯顿是找不到什么事情做的。我估计到不了明天,你应该就把可做的事都做完了,那也是你该上路的时候了。一路平安。”

他指头一弹,驾照弹到了桌子另一头。

“听起来好像我要被赶出小镇了。”巴迪说。

“不,你会主动离开的。但如果你想让我送你一程,我也可以安排。晚安。”

巴迪目送他离开。他原希望激怒警察,如果警察采取行动,就有机会接触他。但警察一直很冷静。这也可能是最好的结果。现在,巴迪开始储存体内的毒液,为下一次大展身手作准备。在警察身上小试牛刀可能会削弱自己,也会让警察对巴迪的威胁产生警惕。现在最好放过他,等以后有机会再对付他。巴迪不觉得自己是个记仇的人,但要是机会来了,他绝对乐意给这位警察一点儿颜色看看。他想象着自己蹲坐在警察的胸口,手指伸进他嘴里,揪住他的舌头,看着舌头慢慢变黑。巴迪露出淡淡的微笑。对付这个西班牙裔警察将会是一种真正的乐趣。

至于那个女人,呵呵,在她身上获得的乐趣会翻倍。

“怎么样?”

此时开车的是伊莱恩。明天早上,她会把洛佩兹送回镇,卜,让洛佩兹去取他自己的车。伊莱恩有一辆奔驰CLK430黑色敝篷车,洛佩兹觉得她在司法部长办公室工作是件好事,因为伊莱思·奥尔森从没把车开到自己喜欢的最高速度。有几次,当她开车行驶在九十五号公路穿过蒙彼利埃、与白河交汇的路段时,洛佩兹都怀疑就算他们两个人的影响力加在一起都不能确保她不进监狱,或不被国家宇航局招募进某种秘密火箭发射计划。

“什么怎么样?”

“从酒吧出来后,你几乎一句话都没说。那家伙对你做了什么吗?”

“他惹火了我,就这么简单。我从没遇到过有哪个叫巴迪的人能让我喜欢。这是带有冒犯含义的名字之一。叫巴迪的人和那些叫你‘伙伴’或‘朋友’的人没什么两样。”

“那你打算把他撵走吗?”

“我已经撵他了口我跟他说了我希望他消失。”

“很合理。我敢打赌,被讨厌鬼色迷迷地看的女孩都希望她男朋友把那人赶出镇子。”

洛佩兹不确定伊莱恩这话是不是讽刺。他瞥了她一眼,她向他投来挑逗的目光。

“我喜欢你这样,”她柔声说,“挺性感的。”

遇见巴迪·卡尔森之后,洛佩兹第一次笑出来。

“下次我会为你狠狠揍他一顿。”

“哦,”她说,“我都等不及了。揍得狠一些,长官。揍得狠一些……”

巴迪·卡尔森离开了酒吧,开着他的道奇返回汽车旅馆。他原本没打算第二天就结账离开,他想在晚上行动前找个地方好好休息一下,但他很确定,警察会再次核查他的身份。在做好准备之前,他必须避免再次与警察正面冲突。他已经打探过酒吧了,很确定自己能轻松解决几十个人,且在一开始小会引起任何怀疑。如果他们紧紧地挤在一起,没准还会更多。若能如他所愿,他的疼痛就能缓解好几个星期,甚至好几个月也说不定。搬去纽约是个不错的主意,但在冬天很难随意接触别人的皮肤。只要他的疼痛能减轻一段时间,他就可以好好过冬,等待春天到来。也许他会去佛罗里达,他想,或者去加利福尼亚。旧金山有不少流浪汉和游客,对他也很有吸引力。

在里德酒吧的男厕所里,巴迪感觉不舒服了,好像那只黑虫知道了他此刻的计划,想提醒他,它才是占支配地位的那个,让他别想中途退出。有时,巴迪会想,如果他试图抵抗那股冲动,如果他忍住痛苦,坚持到最后,会有什么事发生。他会死吗?杀死医生和他的前台后的第二天晚上,他在修理工的床头柜里发现了一支枪。他喝了几杯波本威士忌壮胆,把枪放进嘴里,闭上眼睛,想扣动扳机,但他最终没这么做。如果他真想开枪的话,不是不能。关键在于他自己的想法,因为那只黑虫不能强迫他做任何他不想做的事。当然,它可以利用痛苦迫使他采取·一些行动,但它控制不了他。他仍有选择的自由。

不对,那晚巴迪没开枪的原因其实非常复杂,远不是精神控制那么简单。巴迪没有扣动扳机,因为他喜欢自己正在做的事。他喜欢把侵吞他身体的疾病一点儿一点儿传给别人,对他来说这不仅是解脱,也给他一种快感。他乐在其中。他享受这种行为赋予自己的权力感,他有能力决定他人的生死,这简直像上帝一样。

巴迪仍不确定那条黑虫是否如他想的藏在他体内:光滑的黑色身体藏在坚硬的外壳里,头部的两处突起藏着退化的眼睛,嘴巴和一道鼓鼓的伤疤没什么两样。或许这只是他的猜想,他想象着体内的腐蚀物和早已存在的污物。假如他体内有这样一条蠕虫,那它应该是邪恶的。至于他感觉到的快感,这怪异的生物也一同分享了,甚至,可能其实是它产生的快感。但即使这东西并不存在,巴迪的身体内部也仍然是邪恶的,这种邪恶超越了他在电视上看到的一切暴行。这一点,巴迪很清楚。他有时会想,是不是有更多的人和他一样,他们遍布美国,甚至世界各地,只需一次碰触就能将毒素传给别人,通过把痛苦施给他人来减少自己的疼痛。巴迪不知道,他怀疑自己永远也不可能知道。他仍旧无法理解自己是怎么变成这个样子的。这也许是某种外部力量的作用,但同样有可能是巴迪自身道德沦陷的结果。也许,他想,他是人类进化的下一个阶段,这种生物的道德水平直接从他的外表反映出来,这种人的内心已经腐蚀糜烂,毒害并改变了他的五脏六腑。

不管他是什么,有一点巴迪是确定的:他比这个狗屁小镇上的任何人都强壮、致命,用不了多久,就会有很多人知道这一点了,但后果会很惨烈。

把车开进伊斯顿汽车旅馆的停车场时,巴迪脸上还挂着微笑。这时,他看见有人从他的房间里走出来。

巴迪脸上的微笑消失了。

杰德·惠顿让菲尔核查一下十二号房的房客。菲尔正准备接晚班,他没像过去那样带着课本,甚至没带一本可读的平装书。前台后面有一台电视机,但菲尔和他父亲一样,只有无聊到极点的时候才会开电视。也许他想补一会儿觉——办公室里有一张沙发,凌晨两点之后门上会挂个牌子,让来访的人按门铃叫醒值夜班的人。显然,菲尔看起来疲惫不堪,没办法集中精神,他只想缩到沙发上睡一晚。

“你还好吗,儿子?”杰德问。

菲尔的反应好像刚从昏睡中惊醒一样。

“啊?嗯,我没事,没事。”

杰德不确定该不该相信他,但菲尔总喜欢把事情藏在心里。如果出了什么问题,要等到他想说的时候才会告诉父亲。

杰德向菲尔问起那天晚上巴迪·卡尔森登记人住时的情况,可问到的只有杰德已经知道的,菲尔没有什么可补充的。他说,那时候巴迪看起来没什么不对劲儿。他甚至坚持介绍他自己,而且行李一放到地上就把手伸出来,要和菲尔握手。

“巴迪,巴迪·卡尔森。晚上好。”

他的牙齿不好,有些口臭,但这是菲尔能回忆起的全部内容了。

杰德给格雷格·布雷德利打过电话,想和他说说这位新客人的健康状况。但布雷德利仍在为林克·弗雷泽的诊断结果烦心,早就动身前往曼彻斯特的医疗中心,准备和那里的肿瘤专家讨论林克的病情。他在电话答录机里留了言,让急着看医生的人给布鲁斯特的诊所打电话,那个诊所就在伊斯顿以西五英里的地方。杰德给他留了言,让格雷格给他回电话,因为他很担心旅馆的一位客人。但除了担心之外,他什么也做不了。他甚至不确定格雷格·布雷德利能帮上什么忙。毕竟,他好像也没办法强迫卡尔森去布雷德利那儿看病。

不过,菲尔来了之后,杰德还是让他去十二号房间快速检查一下。卡尔森的道奇车不在停车场,杰德觉得这是个检查房间的好机会,他想确认客人没把床弄得鲜血淋漓。

“你就把头伸进去,看一下卫生间就回来。”他说。

菲尔脑子里一片混沌,他花了好几秒钟才明白父亲提的这个简单要求。他抓起一大串钥匙,出去了。

那天下午洗澡时,菲尔发现了身上的肿块。

和大多数男人一样,他没有对自己的私处给予应有的关注。也同大多数男人一样,他对自己的健康抱有一种“不问不说”的态度。上一次看医生已经是两年前的事了,那一次,他在玩单板滑雪时扭伤了手腕。从那以后,除了伤风和宿醉头疼之外,菲尔再没得过什么病。

但他不能对这个肿块视而不见。见鬼,菲尔能在镜了里看见那东西,就好像什么人偷偷在那里塞了一个葡萄。它摸起来软软的,但不怎么疼。菲尔很确定,前一晚还没有这东西,要是有的话他绝不可能没发现。不过,这应该不严重,对吧?他的意思是,这些东西长出来是需要一段时间的,不是一夜之间就有的。他想再观察一天。也许这只是种古怪的小毛病,到第二天早上就没事了。可是那东西的样子始终在他脑子里挥之不去。更糟的是,他无法摆脱那种感觉,他总觉得皮肤里有虫子在动,它们钻进他的血肉和骨髓,把他身体里的所有器官都变成黑色。

现在,他走过一个个干净的小房间,感到腹股沟一阵阵作痛,他意识到自己必须找个人谈谈这个隋况。他几乎要把这事告诉他父亲了,又怕老人担心。而且,他觉得父亲会要求自己给他看看,这会让他很尴尬。他决定值完夜班就去找布雷德利医生,让他给自己检查检查。

菲尔打开十二号房间的门。里面有一股味儿,是那种总让他想起祖母临死时的气味。她住在养老院的一个房间里,那里面的老人都没有机会再回家看一看,房间里弥漫着淡淡的臭味,是一种呕吐物、小便和死亡气息混在一起的气味,尽管使用了清洁产品和强力除臭剂,也不能完全将它掩盖。十二号房间里有相同的气味,但这里没有任何东西能掩盖。菲尔闻到玛丽亚用过的喷雾的残留气味,但从效果看,她还不如把一瓶松树味空气清新剂挂在一具尸体上。

浴室里的气味最浓,但这里很干净。毛巾叠得好好的,没用过。淋浴器是干的,肥皂没拆过。马桶已经冲洗过,但旁边的地板上有一些血迹。

菲尔回到卧室。卧室一角有个袋子,是看起来价格不菲的皮质手提袋,但是上了锁。这是唯一能表明该房间还有人住的迹象。其他物品都和玛丽亚布置好迎接新客人的时候一模一样,甚至电视机的遥控器也不偏不倚地放在最新家庭影院频道节目单封面的正中央。

菲尔关上灯,锁好门。转身发现巴迪·卡尔森站在他面前。

“我能问你在干什么吗?”卡尔森问。

月光下,他的脸看起来憔悴惨白,靠近他时能闻到他嘴里散发出的气味,和他房间里那股臭气的气味一样。菲尔本能地往后退,尽量离恶臭远一些。

“只是来看看你还需不需要毛巾,对每一位客人我们都是这样做的。”菲尔撒了个谎。

巴迪夸张地做了个看手表的动作。

“现在做这些有点儿晚了吧?不是吗?你会把大家吵醒的。”

“今天晚上我们在忙其他事,脱不开身。而你是今晚唯一的客人。我知道你出去了,因为你的车不在停车场。看起来这是最好的机会,不会打扰到你。”

巴迪没答话。他目不转睛地盯着菲尔,点着头,好让这孩子知道,尽管他说的话听起来天衣无缝,但这些鬼话他一个字也不信。

“好吧,我很感激。”最后,他说,“晚安。”

菲尔正要从巴迪身边绕过去,巴迪一把抓住他的手腕。菲尔脑中又浮现出黑色生物在他皮肤下移动的画面。

“喂,你还好吧?”巴迪问。虽然他的声音透出几分关心,但在月光的照射下,他看起来面带恶意,“你看起来有点儿不舒服。”

“我累了。”菲尔说,眉头不由地一皱,好像有什么东西刺穿了他的腹股沟。他低下头,以为会看到一根针刺进他的裤子,但什么也没有。

“我得走了。”他说。

“去吧,”巴迪说,“你可要小心。”

巴迪看着那孩子步履蹒跚地离开了。他会去卫生间,如果换作是巴迪,就会这么做。他会走进卫生间,解开裤子,看看下面发生了什么,因为感觉像有东西在不断生长、不断蔓延。

当然,是有东西在生长,在蔓延,但这孩子看不到。巴迪估计真正的疼痛会在几个小时之后发作,那时癌症才开始真正吞食他,一步一步侵入他的主要器官,腐蚀他的脊椎。

但在卫生间里,那个肿块看起来似乎不会有什么变化。

伙计们,只是个肿块而已。没什么可看的。继续往下,继续往下。

巴迪关上门,扫视了一下房间。他的包没被动过,非常好,因为巴迪不想让别人看到里面的东西。时间很紧迫。巴迪估计那孩子明天就会去看医生。到那时,那个该死的清洁女工很可能已经发现乳房那儿的肿块了。再加上那个老家伙,不到两天的时间他就传染了三个人。如果他那天接触过的人抵抗力比他以为的更弱,就不止三个了。像这样一群人不会没人注意到。巴迪已经四处打听过了,小镇里只有一名医生,他的诊所开在小镇东郊,那是一间相当不错的单层小屋。这为巴迪省了不少麻烦,他只需要过去拜访一趟。

他跪下来,用一把小小的银钥匙打开袋子上的锁。里面放着几件换洗衣服——和他身上穿的那些一样,一本护照和一本驾照——上面的名字是拉斯·科尔堪(这是巴迪的另一个小玩笑),还有一个玻璃收纳罐。巴迪现在伸手去拿的正是那个罐子。他把罐子高高举起,在灯下照着,就像一个昆虫学家在观察某种有趣的虫子。

罐子里是一个黑色的肿瘤。它来自巴迪体内,是今天早上疼痛袭来时咳出来的。当时他尽力向浴室爬,但还没爬到便池,就趴在地砖上吐了一地。呕吐物里有血和黑色的东西,还有现在盛在罐子里的肿瘤。它时刻提醒着巴迪他体内的那个东西,这是疾病赠予他的礼物,帮助他完成后续工作。死细胞,巴迪想,仅此而已,你们只是些死细胞。

他用指甲轻轻敲敲玻璃。

里面的肿瘤动了动。

在小镇另一头,伊莱恩·奥尔森凌乱的卧室里,洛佩兹坐在窗边,看着窗外的田野。伊莱恩的家位于伊斯顿边缘,在与乡村接壤的地方。附近有一条小溪,远处的山峰被月光镀上了一层银白色。他听见一只猫头鹰的叫声,猜测着它今晚是已经填饱了肚子,还是尚未找到猎物。

洛佩兹始终在想巴迪·卡尔森。晚上在里德的酒吧里,当他站在巴迪面前时,他意识到自己出现了耳鸣,那是一种尖锐的呜呜声。洛佩兹知道那是什么声音:是他的警惕调高了一档——在某些情况下,他会出现这种反应。比如,当他远远地听到花园门开了,知道有人向门走过来,即便听不到任何脚步声,他也会有这种反应,或者是,有人从他身后走来,停在很近的地方,这让他感觉私人空间遭到了侵犯,即使他不回头,没看到那个人,他也会有这种反应。

与巴迪·卡尔森面对面时,洛佩兹似乎变得高度警惕。虽然他没理由这样想,却坚持认为巴迪·卡尔森一直试图触碰他,两人好像在玩一种游戏,游戏规则只有卡尔森清楚。当他把驾照递给洛佩兹时,他把手翻了过来。当洛佩兹把驾照还给他时,他迅速伸出手准备取回去。那两次他的样子都很别扭,目标似乎是他的驾照,又不仅仅是驾照。

洛佩兹不想被巴迪·卡尔森碰到。某种直觉告诉他,和这个牛仔发生任何身体接触都不是好事。如果能确定卡尔森已经离开镇子了,会是一件好事,但这不能完全打消他的忧虑。对一些人来说,卡尔森是个不祥之人,让他继续上路,只会把麻烦传给下一个人,因为最终总有人不得不与卡尔森打交道。

还在州里当警察时,洛佩兹遇到过几个人,他们对这个世界毫无价值,每个不幸与之有交集的人的生活都因其变得很糟,而这其实正是让他们很享受的事。洛佩兹试着想象他们还是孩子的时候是什么模样,努力淡化对他们的厌恶。有时这办法能起作用,有时完全不管用。不管用的时候,洛佩兹会同意同事们的观点,认为对那些人来说,最好的事就是让他们死。他们就像培养皿里的细菌,不断扩散,不断占据周围的空间,感染自己接触到的一切。

洛佩兹试图把巴迪·卡尔森想象成一个孩子,但他发现自己做不到。他脑子里什么都没有,也许是累了的缘故,但在他脑子里,卡尔森看起来既衰老,又年轻,看似年纪不大,却好像经历了漫长的岁月,他就像被多次冶炼再利用的古老金属,在此过程中变得愈加腐败。

洛佩兹转头看着床,伊莱恩正在睡觉。她睡觉时总保持一个姿势:向右侧蜷缩着,右手压在胸前,左手放在嘴边。她晚上几乎一动不动,睡梦中也不发出任何声响。

他轻手轻脚地回到床上,似乎要伸手摸她,但手在距离她皮肤几英寸的地方停住了,他不愿碰到她。他缩回手,从她身边挪开,在床垫最边上找到一小块位置,终于昏昏入梦。

第二天早上十一点刚过,巴迪·卡尔森就结账离开了伊斯顿汽车旅馆。他右半边身体的疼痛在加剧。他本可以找个人过把瘾,但现在只能释放一点点,不然他会想睡觉。每次疼痛缓解之后,他都会犯困,可是眼前还有事要干。他愿意先忍受一些不适,来换取日后更长久的解脱。

杰德正为家事心烦意乱,顾不得对唯一的房客以礼相待。菲尔·惠顿已经坐在格雷格·布雷德利的候诊室里了,他脸色惨白,疼得整张脸都绷了起来。他告诉父亲,他不舒服,下半身疼。但不用他说,杰德也知道儿子病了,因为他一夜之间外表发生了很大变化,好像在几个小时之内瘦了好几磅。杰德想陪他去看医生,但菲尔说他想独自去,要是有什么问题会打电话给杰德。尽管如此,杰德还是觉得总得去一趟诊所。这时,玛丽亚打电话来说她不舒服,会晚一点儿到。巴迪·卡尔森进来的时候,杰德在给他的代班人员打电话,想找人暂时补一下空当。

巴迪之前预付了住宿费,现在他决定提早结账离开,想把钱要回来。杰德没提出异议。他只希望巴迪离开,这样他就有时间去照顾儿子了。

“早上过得很糟吗?”巴迪问。

“不太好。”杰德说。

他伸手数钱,巴迪·卡尔森用泛黄的食指轻轻拍了拍他的手背。

“你需要深呼吸,放轻松就好了。”巴迪严肃地说,“你会把自己弄病的。相信我,我知道。”

杰德想起了玛丽亚说的沾着黑血的毛巾,又注意到巴迪·卡尔森的牙齿被尼古丁熏出一道道褐色条纹,但牙龈是鲜艳的紫色。我敢说你对疾病相当了解,他想。我很高兴你要走了,但如果让我发现你给镇子带来了什么鬼东西,如果让我发现是你让我儿子得了病,我会对你追踪到底,他妈的。我会找到你,送你一刀,然后你就不用担心带血的毛巾,也不用担心牙齿脱落,更不用担心你那粗糙的手指甲会破裂,因为我会把你撕成几块,我向上帝保证,我一定会这样做。

“那是当然,”杰德说,“祝你今天愉快,给。”

洛佩兹和伊莱恩一起醒了,接着两人做爱。结束后,伊莱思去冲澡,洛佩兹则去烤百吉饼,在厨房听收音机里的新闻。等伊莱思洗完澡穿衣服时,他也去冲了个澡。伊莱思把他送到里德的酒吧外面,与他吻别,对他说晚上见。他目送她把车开走,朝她挥手,直到她转弯离开他的视线。随后,他信步向艾迪·里德走去,里德正在打扫酒吧外面的台阶。

“搞节约运动吗?”他问,“我还以为你让员工清洁台阶,自己在后面的房间里大把数钱呢。”

“有两人打来电话请了病假。”艾迪回答,“哪天病不好啊,偏偏今天都病了。”

“如果你有麻烦的话,找些人帮你绝对没问题。”

艾迪停下来,靠在扫帚柄上。

“你说得也是。”

他抿起嘴唇,像是下了很大决心做出一个决定。然后对洛佩兹说:“你有时间看一样东西吗?”

洛佩兹耸耸肩,跟着他进了酒吧。里德把洛佩兹领到男厕所,打开门。

“最后一间。”他说。

洛佩兹走过一个个小便池。最后一个隔间的门虚掩着,他用靴子尖推开门。

墙上有黑色液体,更多的液体淤积在地上。有人把卫生纸堆在上面,试图防止这些液体流到别处。但这样做很外行,卫生纸几乎完全浸透了。

“我是锁门的时候发现的。昨晚生意冷清,所以,我猜之后没人用过这个蹲位。我本来要打电话给劳埃德,但那时已经凌晨两点了,我觉得这事也许不值得麻烦他。”

洛佩兹蹲下来,凑近了看那摊血。

“给我用一下扫帚。”他说。

里德把扫帚递给他。洛佩兹用扫帚柄扒拉那堆纸和液体,在那团东西中间,他发现有几块黑色的东西。

“这是什么?”里德说。

“我不知道。看着像是谁咳出来的。”

“不管是谁,他一定是病得很重。”

洛佩兹站起身,在便池里冲洗扫帚头,然后递给里德。

“你记得我昨晚离开后谁还在酒吧里吗?”

里德思考着这个问题。

“大都是本地人。我叫得出名字。有两对外地夫妻,但我认为他们不会留在这里。还有坐在角落卡座里的人,就是你过去和他说话的那个。变态的狗崽子,一直不停地摸服务员。”

洛佩兹跟着轻声骂了一句。“我想我知道在哪儿能找到他。”他说,“把昨晚在这儿的人给我列个单子,以防万一。把这个隔间的门封上胶带,或许再挂上个故障牌。我去叫格雷格·布雷德利过来看看。艾迪,别告诉任何人,好吗?”

艾迪看着他,好像洛佩兹刚才是在告诉他不要用牛肉熏香肠搅拌鸡尾酒。

“你的意思是说,你不想让我把男厕所里这些黑血似的东西告诉那些来吃早午餐的客人,免得他们犹豫要不要点牛肉?我不知道,警长,如果你坚持的话……”

洛佩兹顺道去了伊斯顿汽车旅馆。杰德不在接待处。一个年轻女孩在替他值班,是帕特·卡普尔家的一个孩子。一本青少年杂志摊在她面前,她正用吸管吸一罐汽水。

“你知道他在哪里吗?”洛佩兹问。

“他儿子菲尔不舒服,他跟我说,如果有什么问题的话就找他,他会在格雷格·布雷德利的诊所里。”

洛佩兹问她要了旅馆的登记卡。他快速浏览了一遍,看到有巴迪·卡尔森登记的那张时停住了。

“这人退房了吗?”

“旅馆里没有人。我猜他是走了。”

“你整理房间了吗?”

“我想房间还没整理过,我猜,等杰德回来我就得去整理了。”

她把手指伸进嘴里,做了个呕吐的手势,把十二号房的钥匙交给洛佩兹,又低头看杂志了。

“喂!”洛佩兹正要离开的时候,她叫了一声,“我想问,你有搜查令什么的吗?”

“为什么?”他问,“你有什么事要隐瞒吗?”

“也许吧。”她一边说,一边卖弄风情。嘴唇紧紧抿着吸管,用力吸饮料,目光一刻也没从洛佩兹身上移开过。

洛佩兹没理她。他走开了,想着要不要跟帕特·卡普尔谈谈他的小女儿。

空荡荡的房间很整洁。厕所里的厕纸末端折成的三角形还没拆开,毛巾一条也没用过。床上的被子也没有掀开过,巴迪·卡尔森应该是躺在被子上面睡觉的,洛佩兹看到了他在被子上留下的凹痕。被子的颜色是黄绿相间的。在放枕头的位置,洛佩兹发现了一个深色的污点。

那是黑色的血迹,并不多。洛佩兹在厕所马桶里也发现了血迹,不像里德酒吧男厕所里的那么多。看起来,巴迪·卡尔森再也不会让人起鸡皮疙瘩了。洛佩兹努力想对这个人产生一丝恻隐之心,却发现自己做不到。他关上门,把钥匙还给女孩,便回家换警服去了。

格雷格·布雷德利整个上午都过得很糟。先是玛丽亚·多明戈斯来看病,她的乳房里长了一个核桃般大小的肿块。他三番五次提醒她要定期检查,但她是个丰满的大块头女人,身体好得不得了。这样的人认为自己根本不会生病。他会把她转到曼彻斯特治疗,帮她预约好了当天下午就诊。玛丽亚在诊所里给丈夫打了电话,很快他就来把她接走了。他们俩一离开,格雷格就打电话给他的顾问艾米·维斯,把详细情况告诉她。艾米向他保证,说会打电话给玛丽亚家,告诉他们,她愿意陪玛丽亚去曼彻斯特。

接下来是菲尔·惠顿。格雷格刚开始给他做检查,他就哭了。大滴大滴的眼泪默默地从他脸颊上滚下,重重地落在他赤裸的大腿上。

格雷格给他检查时,尽量让自己的声音保持平静。

“这个肿块长了多久了,菲尔?”他问。

“昨天才长出来的。”

格雷格抬起头看着他。

“菲尔,好好说话,我要你跟我说实话。”

“这就是实话。我是说真的,对这种事我不会撒谎的。是实话,你看着我。”

尽管这种说法和所有医学知识相悖,但格雷格愿意相信他。菲尔·惠顿的表情充满了惊慌和恐惧,格雷格已经能轻易分辨出病人是否是在撒谎。但这完全不合理。这个肿瘤,他相当怀疑是睾丸癌晚期。他又问菲尔还有哪里不舒服,发现疼痛的区域已经向上蔓延到了腹部。

“好吧,菲尔,我们需要带你去看专科医生。你想给谁打个电话说一声吗?”

“我爸爸,”菲尔说,“我能给我爸爸打吗?”

格雷格让他穿好裤子,出去叫他的秘书给杰德·惠顿打个电话。但他发现老头儿已经在候诊室里等着了,眼睛盯着布告栏,一个字都没看进去。格雷格走到他面前,拍了拍他的肩膀,用手势示意他走进第二间诊察室。在走廊另一端的房间里,他儿子正在穿裤子。

“杰德,”他说,“你能进来说几句话吗?”

洛佩兹接了劳埃德和埃莉的班,留下另一个兼职警察克里斯·巴克在警察局值班,自己出去巡逻了。今天将是漫长的一天,事情会很多,最重要的是里德酒吧的活动,洛佩兹必须穿制服出席。他打电话给格雷格·布雷德利的诊所,但拉娜告诉他,格雷格医生早上忙得不可开交,让他晚些时候再打过来。洛佩兹决定把里德酒吧里那摊血的事留到下午再说。等到格雷格来看过之后,里德就可以赶在所有人到酒吧之前把那个隔间清理干净。

巴迪·卡尔森,这家伙最终总会在某个地方留下痕迹。

发现红色道奇锋哲车的是劳埃德。他当时在回家途中,一心想着他的床,突然看见这辆车停在伊斯顿旧保龄球场旁边的一排树下面。这个保龄球场很久之前就被人用木板封住了,渐渐变得破败不堪。

洛佩兹有时会这样评价劳埃德,他的脑子就像邮件分拣处,所有的事都各归其位,最细微的事实也被准确无误地归了档。连无伤大雅的细节都会引起他的高度关注,随即,他开始在大脑里坚持不懈地检索,直到找到相关案件。

那天上午,收件箱里的警示信息中,有一条是关于科罗拉多一户人家的死亡。医疗专家还在检查尸体,州警察、卫生机构,还有联邦政府工作人员——新闻里提到了,但没有具体说明——急于和一位可能到过现场的人谈谈,显然,附近一位农场主注意到,在尸体被发现的前一天,一辆红色道奇锋哲车曾到过那里。他没看清楚汽车牌照,但看到司机是男性,而且,这位目击者认为他手里可能拿厂一顶白帽子。

现在这里就有一辆红色道奇锋哲车。虽然这里距离科罗拉多很远,但这辆车不会错。站在汽车旁边的是一个头戴白色牛仔帽的消瘦男人,正在吃一块糖。帽子前面粘了块东西,就在帽檐上。劳埃德不知道这人是巴迪·卡尔森,就是昨晚洛佩兹让埃莉调查的那个男人,因为洛佩兹没提到还有这样一辆车。

劳埃德把车开到停车场。他的卡车里没有无线电接收装置,但他有一部手机。他想,自己可以打给洛佩兹,但他决定先看看那家伙怎么辩解。他在距离戴帽子的男人大概十英尺的地方停下车,打开车门。劳埃德身上仍穿着制服,这个人没有因他的出现而表露出不安。如果他不是非常冷静,那他就是没什么可遮掩的。问题是,那些没有事可隐瞒的人在面对一个穿制服的警察的时候往往最慌乱。所以那些淡定的人才需要格外关注。

“早上好,”劳埃德说,“一切都好吗?”

巴迪·卡尔森吃完那块糖,把糖纸揉成一团,小心地放进衬衫口袋里的皮夹后面。他戴着黑色的皮手套。

“一切都很好。”他说。

“你有身份证件吗?”

“当然。”巴迪说。

他从口袋中取出钱包,找到驾照,交给劳埃德,但劳埃德在最后一刻猛地缩回手,驾照掉在两人之间的地面上。劳埃德感觉自己好像来到了一个电场旁边,危险的能量正发出怒吼和嘶鸣,包裹在能量外面的只有那个男人手上的薄薄一层皮革手套。

“那是什么鬼东西?”他问。

巴迪·卡尔森没有回答,而是将嘴张大,一股黑色液体不断喷到劳埃德·霍普金斯脸上。他跌跌撞撞地往后退,眼睛里火辣辣的。他想伸手去掏枪,但巴迪上前一步扭开他寻找武器的手,又用手掌根部击打他的鼻梁。劳埃德跌倒在地,而巴迪拿到了他的枪。

巴迪听了一会儿周围的动静,没发现有车开过来。他想击毙这个警察,又怕远处有人会听见,他不想冒险用惯用的方法了结警察的性命,这会让他耗费体力。于是他把枪轻轻别在腰上,抬起脚,用靴子跟重重地踩在劳埃德头上。

到了第三次击打,劳埃德·霍普金斯断了气。

格雷格·布雷德利在十二点半送走了诊所里的病人,让拉娜回家。星期五总是只营业半天,但拉娜这次比平时走得更急,因为她要去帮艾迪·里德准备慈善之夜的活动。她出去时把门上的牌子翻到“停止营业”一面。她一走,布雷德利就在桌边坐下来,把脸埋进双手。这是他记忆中最糟糕的一个上午:玛丽亚和她丈夫驶出停车场时,她低着头,被吓坏了,连哭都哭不出来,杰德·惠顿试着安慰他那哭个不停的儿子,曼彻斯特那边打来电话,说林克·弗雷泽夜里去世了。短短几天就发现三起癌症病例。其中至少两例已经是晚期,且有两例与伊斯顿汽车旅馆有关。他重放了一遍杰德前一晚在他答录机里的留言。他本想更仔细地向杰德询问那个生病的房客的情况,那个把毛巾弄得全是血的病人。可是此刻杰德的注意力完全在他儿子身上。总之,那家伙那天上午就退房走了。杰德告诉他毛巾还在那儿。玛丽亚把那些毛巾放在一个洗衣袋里了,以防万一。

但这是癌症,还是不同种类的癌症。怎么可能全都和同一个人有关呢?

事情很不对劲儿,他必须和洛佩兹谈谈。他正要去拿外套,突然听见有人进了接待室,还关上门。接着是锁门的声音。他出门向前台走去。

“抱歉,”他开口道,“我——”

巴迪·卡尔森脸上沾着劳埃德·霍普金斯的血,大部分已经被他抹干净了,只有鼻子和额头上留着几道痕迹。他的嘴唇绷得紧紧的,布雷德利看到嘴角上似乎有凝固的油状物。

巴迪右手从左向右一挥,把格雷格·布雷德利推进诊室。他用尖尖的牛仔靴猛踢医生的左腰,接着坐在他胸膛上,用膝盖将猎物的手臂死死压在地上。

“我很抱歉,医生,”他说,“巴迪没工夫听你废话。”

他左手拿着一个玻璃罐,用拇指和食指拧开盖子。罐子里黑色的东西跟着他的手指扭动起来。

巴迪换了个姿势,用小腿压着医生的手臂,膝盖压在他头上。凑过去,把罐子口冲着布雷德利的左耳狠狠撞过去。

那个黑色肿瘤就像一只蛞蝓一样,沿着玻璃滑向它的宿主。

这一天过得很慢。洛佩兹忙于处理一起家庭纠纷,最后强行把那个丈夫拉进一个小房间,让他花时间冷静冷静。镇上一些夫妻婚后的大部分时间都是这样度过的,他们先开始动武,接着分手,然后复合,最后重复这样的生活,周而复始。他经常威胁说要指控某些人,但很少真正付诸行动。洛佩兹强迫自己不要得上需要去诊所治疗的抑郁症,因为尽管他不遗余力地提供帮助,却还是有那么多女人继续维持或重新回到那种受虐关系中。他知道事情没那么简单,他也听说过各种复杂的、有关这种关系的本质的心理学观点,但还是忍不住想带上一段橡胶管去找那些男人,给那些女人注入一些理智。

此刻正在小房间里受苦的这个男人以前并未引起他的注意。据他妻子说,这个男人几个月前丢了工作,从那时开始酗酒。家里经济拮据,该付的账单都没有付。一开始他们只是想心平气和地讨论,然后一·步步升级为大吵大闹,并很快发展为动手。一个邻居报了警,此刻丈夫被关在房间里。洛佩兹又给艾米·维斯留了一条留言,让她想办法安排一次和那位妻子的会面。

洛佩兹拨了格雷格·布雷德利诊所的电话,但被转到了答录机。他又拨了医生的手机号码,却被告知已关机。最后,他打到格雷格家里,还是没人接,于是他找到里德酒吧的拉娜,问她知不知道布雷德利在哪儿。拉娜说她走的时候布雷德利还在诊所,又告诉了他一些早上发生的事,只是没提当事人的名字。不过她不能聊太久,因为已经有人陆陆续续来到酒吧,洛佩兹听见电话里传来艾迪·里德的喊声,便让拉娜先去忙了。

洛佩兹看了看手表,劳埃德·霍普金斯迟到了。他说过要早点儿回来,帮里德安排停车的事。洛佩兹不得不再次打他的手机和他家的电话,同样一个也打不通。

“现在人人都不接该死的电话了吗?”这话没打算问谁,但能听到的只有巴克和埃莉。他们俩对视一眼,继续投入自己的工作,只是突然变得精神百倍。洛佩兹让埃莉去里德的酒吧里等,直到劳埃德出现,把巴克留在警察局,自己开车去了格雷格·布雷德利的诊所。

门没锁。

他走进去,看到地上散落的文件,还有诊所门上破裂的玻璃,那是格雷格的身体撞在上面留下的。他掏出枪,一步步向房间走去。房间里没有人,但地毯上有一块黑色污迹。他又查看了其他房间,都没有人。他拿出手机,要给待在警察局的巴克打电话,突然听到走廊尽头的壁橱里传出了声音。橱门用链子锁着。

洛佩兹跑过去。里面有人试图说话,但声音很模糊。

“格雷格吗?”

那个声音又传了出来。

“我马上救你出来。”他说。

他拿起警棍,把橱门上的链子缠在上面,用力拉。门拉手砰的一声从木门上掉下来,门开了,只见面目全非的格雷格·布雷德利从橱子里滚到地板上。他的脸完全成了黑色,肿得连眼睛都看不见了。大部分头发都掉了,只剩下几缕灰白色的头发沾在开裂的伤口处。洛佩兹转过脸,医生身上发出的气味让他想呕吐。

“啊——噫!”布雷德利说。

“我不能——”

布雷德利想抓住洛佩兹的衬衫,却没有力气。

“啊——噫!”布雷德利重复着,“啊——噫!病……”

他渐渐失去了意识,黑色的物质蚕食着他,让他身体不听使唤,他的生命逐渐消耗殆尽。他记不起自己的名字,也不知道自己在哪里。他在蔓延的黑暗中迷失了自己,再也找不到回来的路,只剩下了疼痛感,以及带来这种疼痛的人给他的记忆。

最后,连这些也消失了。

洛佩兹缓缓地把布雷德利的尸体放在地上。

啊——噫。

巴迪。

此时,巴迪·卡尔森正站在艾迪·里德的酒吧后面的暗处。这里的人渐渐增多,每一分钟都有车停进来。一个轻盈的小个子女警察正指挥新来的车开进停车位。巴迪耐心地等待。他知道,机会会降临的。果不其然。

一个女人开着一辆尼桑驶过来,汽车后座上挤着她的三个哇哇大叫的孩子。为了抢占一个靠近酒吧后门的停车位,她企图违反停车场的单向行驶制度。不幸的是,她没意识到她身后那辆大型开拓者也准备停进那个位置,并抢先了一步。停车场里一阵喧闹,这证实了巴迪的观点,即这座小镇的和睦只是表面现象。接着,那辆尼桑向后倒车,又与一辆雷克萨斯发生了擦碰,那辆车响起警报声。车的主人是一对夫妻,他们还没走进酒吧,听到警报声便急匆匆跑了回来。警察也被吸引来了,她必须从垃圾桶旁边经过,而巴迪就在垃圾桶后面。

他不由分说,一把抓住她。她倒在垃圾堆里,鲜血直流。

五分钟后,他朝酒吧走去。

洛佩兹刚和巴克通完话,才过了几秒钟,电话又响了起来,是关于劳埃德·霍普金斯的消息。之前,他向那个年轻的兼职警察描述了巴迪·卡尔森的样子,让他向州警察局发出警报。他正试着呼叫埃莉,对讲机里又传来巴克的声音。从声音听,他就要哭了。

“长官,是劳埃德。”巴克说,“两个孩子好像是发现了他的尸体,就在老梅茨格保龄球馆后面。他的车也在那里。他们说他被揍得很厉害。你现在想让我怎么做?”

天哪,不要是劳埃德!洛佩兹胃里一阵抽搐。

“那两个孩子是谁?”

“本·瑞得,还有卡普尔家的女儿。”

帕特·卡普尔的女儿,就是汽车旅馆那个,她是当面见过劳埃德·霍普金斯的。

“我这就过去,”他告诉巴克,“再跟州警察联系,告诉他们,我们这儿有个警察死了,嫌疑犯是卡尔森,巴迪·卡尔森。”

洛佩兹不确定卡尔森就是杀死劳埃德·霍普金斯的人,但他的嫌疑最大。当地从来没有人会在劳埃德·霍普金斯面前大声说话。

“还有,克里斯,”他补充说,“告诉他们千万要小心,碰都别碰那家伙。我想他身上有些不对劲儿,可能有传染病,明白吗?”

他正打算打开警灯,然后全速驶向梅茨格的保龄球馆。但在拉响警报声之前,他停住了。先是林克·弗雷泽被确诊为癌症,然后是格雷格·布雷德利的前台告诉他又有两例疑似病例。现在,格雷格死了,脸上全是肿瘤,劳埃德·霍普金斯的尸体躺在废弃的保龄球馆外面,被揍得不轻,可能也被感染了。可癌症是不会传染的,不会像那样传播啊。

他试图再次用对讲机联系埃莉,但没成功。他取出手机,拨打里德的电话。响到第三声时,艾迪接了电话。

“里德酒吧。有什么能为您效劳?”

“艾迪,我是吉姆·洛佩兹。帮我个忙,去停车场看一下,看埃莉·温特斯在不在。”

电话里传来说话声和笑声。酒吧里正在播放音乐。

“等一下,长官。”里德说。

听筒放下了,那一刻,洛佩兹做了决定。几分钟后,当艾迪再次拿起电话时,洛佩兹已经到了能看见酒吧的地方。

“没找到,哪儿都找不到她。她的车在外面,可是——”

艾迪·里德停住了。

“别挂,有情况。”他说。音乐声戛然而止,洛佩兹听见有人尖叫。

巴迪准备了整整一天,调动体内的毒素,将其提炼到最纯。他感觉到毒素也在配合他的想法,为即将开始的行动做好准备。他用来弄瞎劳埃德·霍普金斯眼睛的液体只是些废液。他保留了精华的东西,他在女厕旁碰到第一个女人时,释放出的强大能量令他自己都感到吃惊。他能看到黑色液体从他的毛孔中渗出,进入她的颅骨底部。当看到这个女人的皮肤在他面前起皱变黑时,他头昏眼花,那股力量让他一阵眩晕。她迅速转过身,手向后伸,想找到疼痛的原因。但巴迪已经不在原地了。他又碰了一个胖男人的手,接着是一个女服务员的肩膀。她手里的托盘掉到地上,盘子里的玻璃杯全摔碎了。

接着,一个女人尖叫起来。巴迪以为是厕所里那个臭女人叫的,但叫声其实是她的一个同伴发出的,因为她看到肿瘤不断地扩张,逐渐爬满了她朋友的整张脸。巴迪感觉有人伸手碰他,是一只男人的手,牢牢地抓住了他的肩膀。巴迪头都没回,一巴掌打在那人脸上,这一击又让他感到那股激荡的能量。他朝酒吧对面的角落走去,在那里,一个熟悉的金发女郎正和一个身穿灰西装的男人交谈。是那位警察的女朋友,他一进酒吧就认出她了。他想趁体内毒液的毒性还很强的时候对她下手。他伸展双臂,摆出钉在十字架上的姿势,手指拖在身后,不断触碰人的皮肤、衣服、头发。他像黑暗里的救世主一样在人群中移动,很快就数不清自己碰过多少人了。他感觉自己身处无人的空间,深吸了一口气,短暂地闭了一会儿眼睛,感觉那条虫子在自己的肠道里舒展开。他吐了口气,睁开眼。

一颗子弹击中了他的右肩,强大的冲击力使他趔趄着退进吧台。他看见那个女警察在侧门的过道里,冷风从她身后打开的门里灌进来。她的头发上沾满了血,一股股红色液体沿着她的脸颊流下来。她伤得很重,又拼命挣扎爬到酒吧,已经筋疲力尽了,她差点儿摔倒,撞到了门框上。当埃莉努力瞄准,要向他开第二枪时,巴迪把手伸进衬衫摸枪,那是他从洛佩兹·霍普金斯那儿弄来的。他肩部的伤口并不疼,但衬衣袖子被黑色的黏液浸透了。人们呼喊着,尖叫着,尽量离他远远的。大多数人已经倒在地上,或是在桌子和不结实的椅子后面寻找藏身处。

巴迪感到他的身体正在变化。他好像正在被一种看不见的力量拉扯,快要爆炸了。他看了看自己的手,发现毛孔不断扩大,直到皮肤上布满半英寸宽的洞。洞里喷出黑色的液体,就像正在喷发的微型火山。他感到脸上的洞越来越多,眼睛内部的液压不断增加,眼球越来越大,看到的图像也扭曲了。那条大虫在他肚子里翻滚,他感到虫子将触须插进他体内,疼得他直抽搐。他的衣服被撑破,黑色的瘤子争先恐后地往外涌,从帆布里挤了出来,在空气中纠成一团,就像在清水中刚生出的一条条鳗鱼。

巴迪摸到了枪,把它从腰带上拔出来。警察的枪口颤了颤,枪掉在地上,埃莉此时已经失去了意识,贴着门柱滑了下去。巴迪瞄准她,枪口随着她滑下去的身体一起移动。在巴迪眼里,她只是一片模糊的蓝色,几乎要隐没在他视野里蔓延开的黑色之中。他可以现在就打死她,也可以利用她来缓解正要倾覆他自己的强大力量。巴迪丢下枪,朝趴在地上的警察走去。

有什么东西在他的身体中央穿膛而过。黑色的雾状液体从他胸膛里喷出来,浸湿了桌子和地板。巴迪踉跄着向前,双手在墙上乱抓,想维持身体平衡,却绊倒在埃莉身上。他意识到自己的身体遭受了巨大的冲击,他尖叫起来。胸口有一个很大的伤口,他伸于去摸,此时,他觉得自己终于看到了那条黑虫,在他已经腐烂的残骸里扭动着,撕咬着。它的动作看起来狂乱痛苦,像足已经觉察到巴迪的死期到了,正打算抢在宿主身体崩溃之前咬出一条路逃走。

他回过头,看见洛佩兹站在酒吧里,手里端着一支长长的猎枪,枪托稳稳地架在肩上。巴迪嘴里充满液体,说话的时候,液体顺着他的嘴角流下来,把他的下巴染成黑色,又流进胸膛的洞里。他什么也看不见了,感觉体内空荡荡的,他和虫子之间的联系突然被切断了。

“没得治。”巴迪说。

他痛苦地挤出最后的微笑,那张嘴是黄色和黑色混合的一团,像被碾得半碎的黄蜂残骸。

“癌症没得治。”

巴迪茫无目的地举起枪,洛佩兹一枪打爆了他的头。

州警察赶到的时候,巴迪·卡尔森的尸体已经凝结成一堆黑色物质,躺在里德酒吧的地板上,只能通过他的衣服、靴子和白色草帽辨认出这曾经是一个男人的身体。

第二天,下雪了,人们将镇上死去的人下葬。一堆堆泥土堆在雪地上,小镇的公墓不再是一片纯白色。随着被巴迪·卡尔森传染的人一个接一个病死,更多的人将在那里下葬。其中有些人死得很快,有些则拖了好几个星期。但没有人能撑过一个月。

里德的酒吧停业了。伊斯顿汽车旅馆也是同样的命运,因为杰德继他儿子菲尔之后,也长眠地下。人们离开小镇,去往别的地方,镇子开始衰败,好像巴迪找到了一种能腐蚀建筑、侵蚀街道的方法。这是伊斯顿走向终结的开始。连洛佩兹也离开了,他寻找那些身患病痛而死的人,一路追到科罗拉多。在那里,他和杰里·施耐德喝了杯啤酒,杰里向他讲述了自己在本森家农场看到的一切。随后,洛佩兹又穿过怀俄明州和爱达荷州。最后,线索断了,他的旅程在内布拉斯加州画下终点。他回到新罕布什尔,与伊莱恩·奥尔森一起在纳舒厄定居下来,但他从没有忘记巴迪·卡尔森。

他从没有忘记那个夺命牛仔。

在内华达西部的一片沙漠里,一个身穿廉价牛仔衬衫的男人睁开眼睛。他躺在沙子上,尽管阳光炙烤着他,他的皮肤却没有晒伤。他记不得自己的名字,也记不起他是怎么来到这里的。他只知道,自己处于痛苦中,需要伸手触摸别人。

他站起身,脚上穿着一双异常熟悉的蜥蜴皮牛仔靴,朝公路走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