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其之七 谁的尸体 04
三月十日晚上十点刚过,110接获电话,神田猿乐町发生过火灾的大楼地下室发现尸体,当想要问得更详细时,却“噗”的挂断了。无线电总部对于这种电话当然不能置若罔闻,所幸三十五号警车正在春日街的十字路口附近,立刻赶往现场。猿乐町是骏河台高地下,一片横向的细长街区,既不像商店街也不像住宅街,是个半吊子的地区。巡逻车钻过水道高架桥底,走市区电车的主干道再左转。难得夜里起了大雾,越往里雾越浓。一到猿乐町,车速不得不放到最慢,透过一片浓厚、灰蒙蒙的流动,寻找现场。
“这附近遭过火灾的大楼就是香料会馆吧!”
“我第一次到这里。怎么走?这边吗?”
“在马路的右侧,我记得再往前一百公尺左右。”
两个年轻警官紧张的交换简短的对话,然后紧闭着嘴,凝视道路的右手边。
香料会馆原本是端端正正的四楼建筑,但经过战火洗礼毁于一旦,所以战后在电车干道上重新扩建香料新馆。旧馆废墟因为地主以地价等高门坎的条件让新买家不愿出手,所以依旧残留战火纹身后,焦黑大楼的模样。
“在这里,停,停!”
两人停车,从车里跃上湿冷的人行道。附近住家漆黑一片没有灯光,没人住吗?还是全睡着了?四周寂静无声。雾像漩涡一样,层层席卷着战后的废墟。
两把手电筒的光,像昆虫的触须,在潮湿阴冷的水泥残骸中,探索地下室的入口。
“喂!在这里!我进去看看,你在这里警戒。”
说着,一个人绕过瓦砾堆,走进裂开嘴巴似的楼梯口,下意识的数了二十三级楼梯,才站在地下室的地板上。正面尽头是灰色的墙壁,左手边是一道门。轻轻推开,没有油润滑的铰链发出叽的声音,紧接着一股窒息的霉味扑鼻而来。整条走廊往前延伸,直走,左手边又有一道门。打开一看,空洞洞大约十五坪的房间,除了右侧墙壁立着大型木制的屏风,只有滚在一旁的一张坏椅子。没有任何尸体。
年轻的警官再往里走,不久,发现右方有门。还是没上锁。稍稍一探,也是仓库。里面杂乱的堆着物品;重重迭迭的桌子、坏掉的暖炉、苹果箱、两扇被拆下的门。不久,手电筒的圆型光轮正巧停在破旧的沙发上。同时,警官也几乎停止呼吸。
沙发是黑色的皮革制品,到处是破洞,连填充物都露出来。上头横卧着一名男子。报纸盖头,黑色短靴,暗灰色长裤,艳丽的绿色风衣。胸部冒出的血,染黑了上半身。
男子左手在沙发上,右手无力下垂。两手很凄惨的,都被烧得糜烂,就连手掌下的沙发也被烧灼得焦黑剥落。警官习惯于看到横死的尸体,所以大胆的想确定一下死者的长相,没想到就那么掀开报纸,竟然吓得连手电筒都掉到地上。也许,那几分之一秒的短暂瞬间,将带给了他一生都抹灭不掉的记忆。尸体没有头部,丑陋的切断面,宛若恶魔般的梦魇不断纠缠着他。
怎样冲出仓库、爬上楼梯,这位年轻的警官全然不复记忆,只记得站在同事面前叽哩呱拉的讲个不停。一说完,又慌慌张张冲进车子。
“警视厅!警视厅!这里是警视三十五,大楼废墟发现无头尸!两手药品灼伤,胸部遭枪击!听到请回答!”
直到听见同事精神抖擞的声音,他依然作梦一般迷迷糊糊。夜间冰凉的雾滴沁入忘其所以的脑袋,心情才稍见舒坦。
就这样经过了三十分钟!
在烧毁废墟的地下室里,制服警察、便服警察来来去去乱哄哄一片。大家所预期的尸体出现了;长久的压抑,等待的就是这一天,紧张也是理所当然。
鉴识课的相机三角架一合上,法医马上走近尸体。股长冷静的张大眼睛,利落的下达必要的命令。取出卡在尸体胸部的子弹,有必要确认是不是那把枪所发射出来。灼烧指纹的酸液是硫酸?盐酸?还是硝酸?这一点也必须早点弄明白。如果塑料绳也被使用的话,就是绞杀,那么肺脏是否有淤血?这点也得调查清楚。另外,依照惯例,还得知道案发时间等等!
检查尸体背部的医师头也不抬,轻声细语好像说给尸体听似的。
“从背后开了两枪哪!,枪从腰部进入卡在体内。另一枪从胃部上方穿过……”
尸体的检验告一段落,开始检查服装和携带物。风衣、衣裤都是上等材质而且做工细致,皆出自有名的服装店。被害者崇尚流行由此可见。风衣绣有‘OKABE(冈部)’的草写名字,上衣则绣有‘冈部’两字。
“冈部……冈部……喂!你们!谁知道艺术家里有冈部这个人吗?”
“毫无头绪呀!如果是罪犯还可能扯上关系,艺术家的话,边都沾不上。但是这个尸体真的是艺术家吗?”
“当然不能一口咬定。不过既然和奇怪的包裹有关联,那么多少会沾点油彩味吧?而且这身打扮,让人有点画家的感觉吧!”
股长一边说着,一边仔细搜查着每一件衣服的口袋,拿出了烟斗、有五千多圆的钱包、小镜子、梳子等等小东西,每一样几乎都镶着金边。一位喜欢抽烟的刑警,直盯着一端刻着小小白色标志的地中海杜鹃木烟斗,对这件登喜路制品十分羡慕。
不久尸体运出地下室,大家开始寻宝似的找寻贯穿身体的子弹。在一堆杂乱破烂的东西中找一小颗子弹,夸张点说,简直是大海捞针。虽然如此,却也不能放弃。一位刑警走到电车干道吵醒电气行,买回一百瓦的灯泡。天花板上的灯光一变,仓库立刻大放光明,工作也得以顺利进行。
将近十名刑警移开苹果箱,搬开桌子,分组查寻。花了一个小时,从这一角落到那一角落彻底清查,还是没有发现子弹。
“会不会犯人捡走了?”
有人说。股长的秃头转个半圈,视线停在一点上。整个地下室分成两个仓库。隔间墙壁有个五尺正方的窗子。如果这边房间找不到子弹,很可能从大窗户飞往隔壁房间。他认为有必要到隔壁查查。
股长一沉迷于调查,脑袋里就没在管什么搜查课长、检察官了;而课长也知道,现在最聪明的做法就是远远的看着他表演。股长不发一语从课长身边经过,走出走廊,进入隔壁仓库。这边的房间冷冷清清,天花板的灯泡不太亮,堆积的东西更少,可说是空空如也。除了滚在一边的断脚椅子以外,就只有档在隔间墙壁前面的大屏风。
“你们看!这是子弹穿过的痕迹吧?”
跟来的刑警看着他所指的屏风的弹痕。屏风涂着巧克力色的假漆,比一个人高,将近整片墙壁宽,木板相当的沉甸厚实。屏风被开了一个小洞,像窥视孔一样,可以看到隔壁房间的光亮。
“有啦!有啦!子弹!子弹!”一个人在对面墙壁前大声喊着。穿过屏风的子弹,当然打在对面墙壁里。
但是,子弹威力已经减弱,并没有嵌入墙壁,只挖了一个小窟窿,子弹就掉在正下方地上。磨损的弹头些微的沾上墙壁的白漆。刑警把它放进塑料袋,小心的存入保管箱。
当晚的现场调查,大致上就到这里告一段落。除了所辖警局的警务人员留下外,其他都返回原单位。地面上依然是大雾弥漫。对鉴识课股长而言,迷蒙的雾气正悄悄的往下潜进地下室,然而,解开事件谜团的责任,却一分分加重在自己肩膀上。
不仅仅股长一个人,所有现场的人都可以感觉到,尸体身上有两项极端的矛盾。如果说,切下头颅,破坏指纹,是为了让人摸不清被害者的身份;然而,若真要这样做的话,衣服上的姓名,以及尸体身上残留的小东西,不也应该加以抹灭才对?考虑到这一点的话,犯人故意让被害者的尸体穿上别人的衣服,让人认为他是冈部的可能性其实也是存在的吗?这些奇怪的布局,是为了要混淆解开谜题的关键点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