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〇〇九年四月十六日至五月五日 第三十八章

克雷名单上的第三个人是桑德拉·道森。她住布鲁克林,布什维克地区的尖端。我搭L线到蒙特罗斯大道下车,徒步走了几个街区。这附近有汽车修理店和床垫仓库,饭馆挂的牌子是墨西哥、多米尼加或厄瓜多尔餐点。她租的车厢公寓位于一幢三层砖木楼房的顶层,楼下是个小酒馆,临街大门加装了一道金属格栅。从她的信件我得知她二十五六岁,同住的室友压根不知道她的“真实性格”。她在金融区的同事也不知道。她的工作是“文字处理员”,同时在念图书馆学学位。克雷给我的照片里,她看上去娇小而淘气,金发削得很薄,白皙的手臂很瘦。她的身体仿佛少年,光滑而无毛,有一些晒斑。你能看见一根根肋骨。现实生活中,我爬上她家的楼梯,她戴着眼镜,梳着马尾辫,身穿印花棉裙,脚蹬人字拖,显得很不起眼。她说室友出去了,但思考片刻之后,她说还是去她的房间谈比较好。

她的卧室比公寓的其他房间显得更年轻化,床上盖着褶边床罩和松软的白色羽绒被,有个白色的斜面梳妆镜台,墙上贴着杂志上剪下来的图片,虽说主题有些阴沉,但内容比玛丽·方丹的那些柔和得多,有红玫瑰和黑色天空中的银色月亮,还有身穿蕾丝内衣在静水和崩裂石墙旁摆姿势的性感女人。

“我是潜荡妇。”她对我说,仿佛这是个头衔,比彻底的荡妇低一级,也可能是在荡妇得流感时来替班的人员。

“那是什么意思?”

“我是顺从的受虐狂,我喜欢男人控制我,我喜欢痛苦和被羞辱,我喜欢受虐待。”

“呃,有意思。”我做出我希望是冷静而体贴的表情。她说得满不在乎,盘着腿坐在床上,我在白色柳条椅里扭来扭去。“你第一次意识到自己的天性是什么时候?”

“我一直就是这样。我小时候喜欢测试自己,看我表弟能用多大的力气咬我的手指,诸如此类。我总是让其他孩子捆绑我。”

“怎么说?你指的是玩游戏吗?”

“对,比方说捆在树上。要是玩什么幻想游戏,我总能想到办法成为囚犯,双手被捆在背后或者被蒙上眼罩。大多数孩子捆得很差劲,我太瘦了,常常能自己滑出去;但有个女孩捆得很紧——她特别认真,能捆得我无法动弹——我们用的是跳绳,就是那种白色粗绳,真的咬到肉里,从我的两腿之间穿过,那是记忆中我第一次感到兴奋,我动来动去,绳索摩擦我的阴蒂。”

“呃,有意思。”我重复道,希望听起来很有职业风范。我跷起腿,但转念一想,这像是我护住了腹股沟,于是又放下腿。

“然后我和她开始经常玩这个。她叫克拉丽莎。我总是扮演奴隶或俘虏。有时候我甚至当她的狗。我们拿来我家狗的皮带和碗,用皮带拴住我,她扔东西叫我捡,就着碗喝水。她在后院遛我,我随地撒尿,被我母亲撞见了。”她嘿嘿一笑,连忙捂住嘴。我也笑了。

“然后呢?”

“我可怜的父母手足无措。我母亲告诉我父亲,我父亲打我屁股。游戏只能到此为止了。”

“克拉丽莎呢?”

“我们分开了。她去了另一所学校。据我所知,她是普通人,就是正常的异性恋女孩。我记得她已经结婚了。”

“但你不想。”

“知道我的终极幻想吗?”她把两腿收到身下,像是要诉说秘密似的凑近我。

“什么?”

“被卖给白奴贩子。”

“存在这种生意吗?”我脑海里浮现出杰瑞·路易斯主演的彩色后宫电影。

“我听说过。”

“呃,你幻想成为其他人的奴隶,还是被卖进妓院?”

“通常混合了这两者。”

“你喜欢这样?你认为你会真的喜欢?”

“如果我的主人说我必须喜欢,那我当然就会喜欢。”

“主人?”

“达利安主人。”她露出恬静的笑容。

“哦,他是你的主人?正式的主人?”

“我们有契约。我属于他。我在网上登记为他的奴隶,所以现在我才会和你谈。”

“他命令你和我谈?”

“对。嗯,还有其他的。”

“其他的?”

她犹豫片刻,说:“他说他把我借给了你。”

“什么?”我假装没听清。

“礼物。因为他喜欢你写的东西。”

“真的?唔。他没跟我说过。呃,你的礼物是什么意思?”她摊开手掌靠近我。我感到自己脸红了,中年人做这个表情可称不上酷。

“奴隶。”她说,“请随便使用我。”

“我,我还是算了。”

“求求你。”她提高声音,“我要是不这么做,他会生气的。他要你使用我。他要你体验这种感受,这样你就可以写出来了。”

“哦,好,谢谢。非常感谢。太贴心了,但、但是,”我开始结巴,像是有了新的办法表达焦虑,“我靠、靠想象就可以了,我是说等我回到家。我、我想说的是、是这些都是写作的一部分。不是必须要、要、要……”我吞口唾沫,“要做什么事情。”

“但我想啊。”她跪倒在地,“先生,接受你的虐待,我会感到光荣。”她趴下去,胸口贴着地面,抬头看着我,姿势像是驯服的小狗,鼻子碰到我的鞋尖。

“哈!”我咯咯笑着向后退,像是她在挠我的痒痒,我的鞋子踢到了她。她痛得惊叫。

“天,对不起,真对不起。真的太对不起了。”

“没关系。”她喃喃道,捂住鼻子,“我喜欢。”

“好,好。”现在我不再结巴,但天知道为什么有了英国口音,“唔,倒不是说我没有受宠若惊,事实上我确实很荣幸,非常。”我把东西塞进包里,站起身。她展开手臂跟着我,恳求我,我唠唠叨叨说个不停。

“只是时机不对。替我谢谢你的主人。也谢谢你。祝你过得好。”我用汗津津的手掌推开她凉丝丝的手,跑了出去,尴尬万分又心烦意乱——不得不承认,我有一部分小心思憎恨自己,居然没有抓住机会做些恶劣的事情。我算个什么蹩脚作家?

我被夹在欲望和痛哭之间,跑下楼,冲上马路,直到穿过地铁闸门我才意识到我忘了拿录音机。好得很。这下我只能回去了。我很想就这么算了,而不是回去再面对她。我转身爬上通向街面的楼梯,这时候地铁来了——真是火上浇油。乘客也许会在经过时指着我嘲笑讽刺。

我一边咒骂自己,一边急急忙忙回去,重新爬上两层楼,努力平复呼吸,驱散我过热的大脑里绽放的画面:跪在地上的姑娘,恳求的眼神。上次别人叫我“先生”是什么时候?

门和我离开时一样开着。“桑德拉,”我喊道,“还是我。对不起,我忘记了录音机。”我气喘吁吁地走向她的卧室,用指节敲敲门框,“哈啰,哈啰!”随后走进房间。我站住了,仿佛不小心进错了房间,进错了公寓,进错了世界。

我描写过多少次恐怖和血腥的场面?数以百计。必须承认,我时常因为懒惰或赶时间而使用“无法描述”和“超越言辞”这种字眼。然而,描述暴力的词语往往很简单,容易掌握,连孩童都认识。真正难以接受的是这些词语激发的念头:我们难道就是这些材料造成的?我们体内也都是这个样子?

有一次夜里我睡不着,编造了一整套艺术理论,大体而言就是提醒健忘的意识记住最基础的事实:我们漂浮在水里,围绕太阳旋转,我们从女人的体内出生,身体里是血肉和骨骼。没多久以后的某一天,我们就将死去。

因此,此刻我跨入布鲁克林的那扇门,我不但吓得说不出话(要我写书,我多半会这么描述),而且被一个最简单但我无法理解的英语短句打得无法说话、无法呼吸、无法思考:桑德拉·道森死了。

她赤身祼体地倒吊着,不过第一眼很难看清楚,因为她缺少了头部。她的双脚被捆在一起,挂在天花板的吊扇上。她的躯体被切开,皮肤翻开,不知怎么和双手连在了一起,像是长了一对翅膀。她的脖子还在滴血,就像断裂的水管。

这时,就仿佛我真的置身于一个故事之中,桑德拉的尸体开始缓缓转动,像是马戏团的杂耍艺人,吊扇叶片开始旋转,尸体也越转越快。我明白这代表着什么——有人打开了开关——我突然感觉房间里多了一个人,就在我背后的门口,我开始转身,但动作慢得可怕。然后就什么也没有了。

我在地上醒来。大约失去了十五到二十分钟。被打昏之前,我吓得甚至感觉不到恐惧,就仿佛我胆怯的意识跳出来抛弃了躯体,而躯体为了保护脆弱的心脏主动关机。推迟降临的惊恐一股脑砸在我头上。我睁开眼睛,看见自己在什么地方,着火似的跳起来拔腿就跑,穿过公寓,冲下楼梯,来到马路中央。

盲目而麻木的惊恐催着我继续奔跑,来到路口,我喘不上气,终于强迫自己回头张望,像是害怕那幢楼会立刻爆炸。氧气回到脑袋里,我用手机拨打911,报告发生了一起凶杀案。我说出桑德拉的地址和姓名,也留下了我的名字和联系方式。

他们请我留在现场等警察,我说不行。我已经又开始奔跑,疯狂地在路上寻找出租车。我尽量解释脑海里形成的可怕的新念头:我必须去曼哈顿,去霍雷肖街一套我不记得具体地址也没带电话号码的公寓,那儿还有一个女人,我害怕她也有生命危险,原因过于古怪和复杂,一句两句解释不清。跑到地铁站的时候,我上气不接下气,找不到出租车,但已经远远听见了警笛声,我挂断警察的电话,跑下去等回城的地铁,去找摩根·切斯。